光绪三年月日代笔人□□□

婚配媒人□□□

立随奁字父□□□

(四)妆奁银借据

立收过吾妹妆奁银壹千大员,每年至陆月早季收成之后,即向尔兄打出早粟壹百石,作为生息之利。合立单壹纸,付与吾妹存据。

咸丰柒年拾壹月初肆日,兄寿田字。

字付耀奎外甥知悉:尔们每年早季有小租谷壹佰石,存在理记,乃尔母应得之额,原对菜头藔田徐阿九,六月收成之日,向佃打粟。自对租以来,历年清楚,并无短欠。现因尔旧宦游在外,不得不立字为据。

台湾私法人事编 · 第 61 / 3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