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家屋奉献充足寺庙财产例 让与契约书 一、台南厅台南市街第二区东辕门街四十七番户家屋一栋,坐东向西,东至后路出入口;西至街路;南至魏慈公壁;北至王珍重公壁为界。 一、前记家屋愿献作为总赶宫庙永远公共祀业。 一、该家屋许可年收家屋赁金,不得典卖贷借等事。 一、年收赁金开消恭奉黄化鲤禄位、生辰演戏、敬品、酒席、宴会诸费外,其余剩之项作为公共香烟祀费。 右之契约二通,各执一通,无相违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