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

猪乳法第十九《千金》论曰:凡新生小儿一月内,常饮猪乳大佳。

《圣惠》法:凡取猪乳,须令猪儿饮母,次便提猪儿后脚起离乳,急捋之即得,空捋无由得汁。

张涣:婴儿初生盈月内,常时时旋取猪乳滴口中,最为佳矣。

幼幼新书 · 第 49 / 589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