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生苦况。至穷途流落之人极矣乃流落而加之以病。则其困苦更有不堪言状者。此时苟有为之庇以广厦给以医药是真不啻起死肉骨重生父母也。述栖流局章程。
宪示(道光二十年上海县案)
栖流公局规条
报单式
领单式
第号
附南翔栖流所规条
栖流所禁扰累示
变通栖流条约(上海济善堂现办章程)
△宪示(道光二十年上海县案)
松江府上海县正堂叶 为晓谕事照得去冬风雪较多。今岁春寒尤甚。又兼米价腾贵外来无业流民。饥寒交迫。冻卧道旁。不一而足。本县目击情形殊堪悯恻。除已札知同仁堂董事设法办理外合行示谕。为此示仰各铺小甲知悉。凡城厢内外有贫病流民冻卧道旁将毙未毙不能行走者。该地保甲问明原籍。并姓名年岁先行报堂。俟该董事查明确实。然后抬至栖流公局。日给稀粥调养。如春和病愈。听堂酌给盘费一二百文。即令他往。如有病故。仍填明联单照章备棺殓埋若系本邑近方人民。自有亲属。至江湖乞丐。则有该管丐头收管不得混报。倘有刁诈棍徒。藉图充入。乘端滋扰有妨善举者该保甲即行扭禀。以凭尽法惩治。尔等亦须奉公佐善。不得狥情。致干提处。毋违特示
△栖流公局规条
一凡病茕到局据各该保甲报明年岁而貌里居。编号登册。挨次归局每给柴席絮被。病痊不得携去。原衣及随身物件。统行给还。
一斯局专为沿途重毙病茕而设。至佣工有主及亲属可依。或疯颠瘫瞽癣疥毒疮鳏孤乏食无病贫人。概不收养司事不得狥情。
一收养病茕。皆凭保甲查明。无属无伤。填单送局。医痊后。仍交原保领去。故则填单收殓来去俱凭地保。倘有来厯不明。讳匿事故。冒属滋扰等情俱有地保责成。与局无涉。如无地保送局。概不收养。
一讼案病人。恐有畏罪私逃之弊。致滋波累。概不收养。
一局中房屋无多。不能收养妇女。
一进局后初给稀粥养息。俟一二日渐加。如有不纳谷食者。酌进汤药调治。司事监同与服。
一初送到局。查明所患何症。分别内外科延医诊视定方。按名配药。司事必须亲自检点。毋稍懈忽如病体少愈。不得私自出外。聚众喧哗争夺器皿。
一医治病痊。交原送保甲具领遣去。给盘费钱二百文。去而复来不准再收。
一病痊后无属可归者。转送郡城普济堂收养。
一如遇病故。遵奉 县宪示谕。填入联单备棺收殓。掩埋义塜。
一驻局司事。清晨察看病人。给饮汤粥。照应服药。督率工役洒扫病房。收拾床铺药饭碗盏。稽查炊飡一切细心检点。常用勿旷至晚起更后闭门下锁。小心火烛。苟非报送病茕。不准开门出外。日惟蔬饭。概从节俭。不得饮酒谑谈。或留亲友借住。及借用局中物件银钱。
一本局经费及衣被药炭粥米小菜等项。现在设法募捐。如有善信乐输。随时登簿标贴。
△报单式
具送单 保 【图保正铺小甲】 今具到
同仁堂栖流公局【身】 于 月 日在于
地方见有垂毙流民 询系 人身 面
须 年 岁查无伤痕委系患病沉重亦无近
地亲属谨遵
县宪示谕填单送局听候调养病痊则交【身】 遣去与局无干合具
送单是实
计 开
年 月 日 刻具送单 【图保正铺小甲】
△领单式
具领单 保 【图保正铺小甲】 今领到
同仁堂栖流公局【身】 于 年 月 日在于
地方见有垂毙流民 系 人
谨遵
县宪示谕送局调养兹已病痊自应交【身】 遣去合具领单是实
计 开
年 月 日 刻具领单 【图保正铺小甲】
△第号
今据 保 【图保正铺小甲】 具报
在于 地方见有垂毙流民
身面 须 年 岁系 人
身穿
头戴
年 月 日 刻到局
栖流局病茕 方案 月 日 剂
官医钤记
△附南翔栖流所规条
本城翔镇。各建栖流所一所。平日雇有家室之人。住居看管。遇有垂毙病人送进。即令送给汤水油烛等物。倘有生机。酌给钱数百文。令其自去。如病毙后。并令看守照应。投保报验。以专责成。堂中每名捐棺。一具并费用三千文。交与该差料理土工伺候人等之用。不再扰及地主。其病人非有地居送进者概不准收。
一遇有垂毙之人。投明本图地保查验。如身受有伤。及服卤服毒等形色。并佣趁之人。现有工主并有亲属可领者。地保毋许混待送进。其送至栖流所时。仍与该处地保交代明白。报验时公报公办。
一向来遇有浮尸路毙。如无亲属出认。由地保报官验殓。相验时凡搭葢篷厂雇倩土工伺候人等饭食皆所必需。地保无论有力无力。断不肯出资供应。不得不出之于地主。或更从中渔利挟制讹诈。以致贫富居民。见尸浮在界。无不畏累出钱。移去以卸已责。今若欲杜其弊。必先绝其源。如遇有此等浮尸路毙。相验时堂中亦给尸场费用钱三千文。毌许向地主邻佑勒索。欲其不向勒索。须不传地主邻佑到案。则差保无由挟制。伏查浮尸路毙。如系近地之人。自有亲属出认。其致死之由。报呈内俱已声明。与地邻本无干涉。至于并无亲属出认之尸。皆从远来。地邻焉知来历。即尸身或有死于伤。非由病毙溺毙者。饬传地邻到案。亦无可讯问。且自有该保在场诘讯登荅。今若准免地邻到案。则地邻无所畏惧。差保无藉诈勒索之权。自可永杜移尸沉溺之苦矣。
一地邻之畏累。由于饬传到案讯供。因而差保等得以肆其勒索。今既准免传讯。即无所畏避。嗣后无论贫富居民地界。遇有浮尸路毙立时赴堂知会。该保即行具报。一切相验诸费。自有堂中应付。与地邻无涉。倘仍有奸胥移诈吓索。即指名禀究。
一遇浮尸路毙。除附近处所由堂给费钱三千文。交与该差分发外。若路远需用船只。除本官坐船自行捐给。其书役人等所坐圈棚快船照民雇平价。每日每船给钱三百五十文。向来所用各差役坐船二只。刑招仵作坐船一只。火食轿伞军牢等坐船二只。每次定用船五只。不许多用。遵
宪定五十里往还为一日。嘉邑极远边界。距城三十六里。往还不过一日。堂中一并照数捐给。交该差备办。此外如多索钱文。及再向地主添补者。指名禀究。
一相验后地保赴堂领棺盛殓。堂中现设义园。即行埋葬
一盛棺时开明男女年貌服色。或垂毙时犹得询其姓名籍贯。均于埋葬处插标登记。以待亲属认领。
一路毙浮尸若系服卤服毒。实非病毙。及树木坑棚间自缢应行查究者。如有亲属出认。应听该亲属自行报官验殓。与堂无涉。如无亲属出认。经官相验后。堂中给费料理。出棺盛殓仍听印官照例查办。交保停放。立标注明男女老少服色面貌。以待尸亲查认。不必埋葬义园。
一相验建设尸场。必择空阔处所。毌许差保硬于地主平民门首混设。如敢暗中索诈。许地主禀究。
一附近地方司事。留心稽查。遇有浮尸。通知地保拴住报官。或径自赴县呈明。以杜地保隐匿。如有旷僻处所。司事不及至。地主不及知。行路之人看见。许其赴堂报知。司事同往协保察看属实。赏给报信人钱三百文。令其自去。仍由堂中约保报官凭官相验。
一堂中每年动用经费。毋容送县报销。致滋经胥索费。但不稍为立法稽查。恐日久滋弊。应于董事中公举司总一人纠察。司年司月一切收支。如有浮冐。加倍议罚。不得瞻徇。
一堂务一切案牍。选择好善经书。饬令专司承办至命案相验事件。向系值日刑书头役经办。今查相验无主路毙浮尸。既已由堂施棺给费。若仍归值日。恐人众志纷。日久滋弊。故于刑书头役中。遴点老成勤慎各二名。专司办理。以归责成。
△栖流所禁扰累示
嘉定县正堂为严禁扰累事切照本县遵奉 宪行设立栖流所收养沿途垂毙无告病茕病痊遣去病毙报验业经通详 各宪在案恐有无知之辈藉称收养公所妄希混入及地保滥行送进并有游手棍徒到所作践种种扰累合行严禁为此示谕地保居民人等知悉嗣后照依后开各条规除沿途垂毙无告病茕送所收养外如有图混滋扰许该董事指名禀 县以凭严究各宜凛遵母违特示
计开
一公所各有界限凡鳏寡孤独残疾自有养济院收养本所祇收沿途倒地垂毙病人并非为贫人餔啜之地如有偶因患病辄□混入者不准
一病人查有亲族及身有伤痕地保留心察看不准滥收
一病丐自有丐棚收管不准滥收
△变通栖流条约(上海济善堂现办章程)
一凡城厢内外本籍贫民。及客籍之不居于寓者。一经患病。如果医药无措。即倩亲友或邻居来局投报作保。局中司事即赴查确。倩医赴诊。并给药票。至病痊日止。
一凡投报者须于午前来局。以便司查者往查。回局即为请医。否则路有东西南北远近之分。医有不家出外之时往返需时恐于本日不及诊治。致有迟误。
一如有病而尚能步履者。本人请同亲友来局作保局中即与药票请帖。自就医所诊治仍给炭资等物。以省彼此查察请医之烦。
一城外落乡之处。路更窵远。司事往查不及。且请医往视亦属不便。兹拟以城厢内外为止。城外里许以外。本局不能兼顾现有保息局仁济济善堂施医病者或自投就医亦可。
一凡病者痊愈后。无可谋餬口除寓客仍照旧章。其本籍及赁居客籍病痊后。酌给资本钱五百文。
一凡医孳无效病故。除寓客之并无亲属者。仍由本局转报善堂给报殓埋外。其本籍及赁居客籍。如果棺殓。可自请亲友赴堂请给。无须本局转报。以省烦杂。
一议送内外科医生诊视。酬仪仍以前议规条每诊一人酬仪一百文。于三节总送并先酌给舆金。
一凡病者于报局日起。除应需药罐风炉青炭。仍照旧由局给发外。其余房饭及煎药侍病之人。因寓客系属孤身。故局中一并酌给。至本籍及赁居客籍。与孤身寓客不同。自有亲属照管局中一概不给。
一局中专司簿册登记出入之人。以前均系本局司事自愿经理。并不支取辛资。今自推广以后。局务益繁且多掣票收捐之事。令酌定本局自愿经理者。仍不支俸外另请总司籍册。及查察收捐之人。每月酌支薪水以专责任。
一局中请医一切。除前己雇用局使一名□应。兹仍令其承值外。尚有收取捐钱之事前使不克兼顾。□添雇一名一体议给辛工饭食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