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答岵翁公祖书

捧读祖台钧论。耳中根原甚悉。且考究方书。揣察仲景。即深于医旨者。不能道只字。

不肖昌竦然于金石之音。从兹倍加深入矣。庆幸庆幸。昨方论中。明知左耳有一膜遮蔽。姑置未论。但论右耳。所以时清时混之故。在于阴气上触耳。盖人两肾之窍。虽开于耳。而肾气上入耳际。亦为隔膜所蔽。不能越于耳外。止于耳根下。少则微鸣。多则大鸣。甚且将萦耳之筋。触之跳动。

直似撞穿耳叶之象者。然实必不可出也。设阴气能出耳外。而走阳窍。则阴阳相混。非三才之理矣。故耳之用。妙在虚而能受也。外入之气。随大随小。至耳无碍。惟内触之气。 有声。所以外入之气。仅通其半。若郁怒之火动。

内气转增。则外入之气转混。必内气渐走下窍。上窍复其虚而能受之体。然后清清朗朗。声入即通。无壅碍也。方书指为少阳胆。厥阴肝。二经热多所致。是说左耳分部。然少阳之气。能走上窍。其穴皆络于脑巅。

无触筋中耳之理。不当与厥阴混同立说。其通圣散一方。汗下兼用。乃治壮火之法。丹溪所取。亦无确见。惟滚痰丸一方。少壮用之。多有效者。则以大黄黄芩沉香之苦。最能下气。而礞石之重堕。大约与磁石之用相仿也。不肖昌所以不用此方者。以其大损脾胃。且耗胸中氤氲之气耳。至于肾虚耳鸣。指作胱膀相火上升。则阳火必能透出上窍。不为鸣也。尤见丹溪无据之谭。易言水中有火。原说真火。故坎中之一点真阳。即真火也。年高之人。肾水已竭。真火易露。故肾中之气。易出难收。况有厥阴之水。为之挹取乎。

然则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如盏中添油。而灯焰自小诚为良治。乃云作阴虚治不效者。知其泛论世人。不为老人立法也。夫收摄肾气。原为老人之先务。岂丹溪明哲而为此等议论乎。不肖昌昨方论中欲返祖台右耳十余年之聪。以仰答帝鉴。慰藉苍生耳。非为左耳数十年之锢论也。草野不恭。统惟亮宥。谨复。

胡卣臣先生曰。耳鸣之故。从来无人说透。此案方大开法门。

寓意草 · 第 45 / 77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