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四日,使萧庆、杨真诰、孛堇撒离母来议和。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月「乙未……冯澥与金人萧庆、杨真诰来。」按是月壬辰朔,乙未为初四日。又「孛堇」原作「孛极烈」,据上下文改。
▲初七日,萧庆等上殿责失信,请驾出盟。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七日,金人遣使来讲和。」盖指其事。
▲初八日,金兵攻宋门、陈桥门、东水门。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八日,攻陈桥门尤急,东水门大战。」
▲初九日,金军又遣萧庆赍书请驾,且云,未破城前出见二帅,当执臣礼,城破不以礼见。
△按此事宋史钦宗纪、靖康纪闻、三朝北盟会编等均不载,惟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九日云:「金人遣使借粮、议和。」疑即其事。
▲初十日,遣李处、司马朴至金军,不纳。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十日,「金人许和,以都水丞李处、权右司郎官司马朴为报谢使。」按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六是日所记与此同,惟「都水丞」作「都水监」、「权右司郎官」作「权右司郎中」,未云「不纳」事。
▲十四日,金军复遣萧庆、杨真诰、孛堇撒离母来,云只须近上亲王、宰相为质,无须驾出。议至十八日不决。
△大金吊伐录卷三与宋主书:「天会四年闰十一月十三日,大金固伦尼伊拉齐贝勒左副元帅、皇子右副元帅致书于大宋皇帝阙下:顷者专使仰期亲会,今辱书音,虽云备悉,而使人却称大宋皇帝有怀疑惑者。其所云躬亲出城,岂有他意?但以前后所言,一无诚信,遂有是议,以验禀从。今既疑惑,肯忍必也?果若听命不违,据见去人使所谕事宜,并望依前更有事宜,仍遣亲信堪议论官,同仆射何■等,不过此月十五日出城,贵凭约谕。比至结绝以来,别遣上皇、越王、皇子、亲弟为质。今再差保静军节度使萧庆、司农少卿杨贞斡、贝勒色哷美等专去计议。式当寒律,善保多祺。白。」
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八靖康元年闰月十九日引宣和录曰:「闰十一月十四日,粘罕、斡离不复遣萧庆、杨贞[诰]、撒卢母同李处等来使。先与(莫)俦等相见曰:『……国相元帅、皇子元帅云,皇帝不肯出,莫是疑否?』俦答曰:『亦何所疑,只是事体不顺。』庆曰:『国相元帅、皇子元帅来时令庆等奏知,皇帝更不必车驾出城,只要大臣计议,近上亲王为质便待退兵。候两路割地了毕,即送亲王归。』」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十四日,「贼又遣使议和,须上或上皇出郊,诏不从。复请以近上亲王,诏遣亲王行将出,贼具兵以迎,因不复出,独遣冯澥代行……」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月「己酉,遣冯澥、曹辅与宗室仲温士浠使金军请和。」按是月壬辰朔,己酉为十八日。又按大金吊伐录卷三有宋主遣仕浠往议事宜书一通,书云:「靖康元年闰十一月日,大宋皇帝致书于大金国相元帅:比者再承来使,备见勤诚。特免会盟,尤佩厚意。国相元帅遂引重兵,方此冱寒,冲冒勤勚。顿师之久,不急攻城,出于宽仁,良用感戢。所谕欲令亲信往议事宜,今遣皇伯仕浠、大臣冯澥前去。载念惠好之厚,更望曲全终始。冬序方深,倍惟调卫。白。」
▲十九日,遣宗室仲温士浠及曹辅、冯澥代亲王、宰相使金军,不纳。
△按前条所引宋史钦宗纪已记此事,盖十八日颁命,十九日出行也。
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八:靖康元年闰十一月「十九日庚戌,知枢密院事曹辅、尚书左丞冯澥、宗室节度使士浠使于金国军前。」又同条引宣和录曰:「次日,朝廷遣枢密院事曹辅代宰相,宗室节度使仲温士浠代亲王出至军前。粘罕但置酒,三行,便送冯澥等归,不交一谈。自此攻城益急,昼夜不息。」
靖康纪闻:靖康元年闰十一月「十九日,枢密曹辅、左丞冯澥出使寨中,莫测其故。是日,善利、通津、宣化等门金人炮座数百,炮掷如雨,人不可存,往往中炮死者,日不下数十也。」
按冯、曹出使事,靖康要录卷一三系于二十一日,适差一日。
▲二十四日,斡离不复遣刘晏来云,兵已攻城,请皇帝早早来见,以全宗社;或急遣亲王、宰相出城,以免攻战。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月「乙卯,金人复使刘晏来,趣亲王、宰相出盟。」按是月壬辰朔,乙卯为二十四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六九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五日引宣和录曰:「闰十一月二十四日,刘晏再入城。是夜大雪,深数尺。莫俦、高世赏见刘晏,晏曰,皇子元帅令晏急入城,修书不及。云兵已登城,如捍御得住,即极力为之;如力有不如,即告皇帝早出来相见,当悉心保全社稷、宗庙。须急遣宰相、亲王出城,庶免攻破……」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四日,贼遣使来议和。」
▲二十五日,与刘晏议未决,城已陷,晏为败军所杀。金兵下城焚掠,声言尽取帝姬至寨,并即洗城。既传金帅令敛兵登城,夜,遣景王杞、谢克家以书诣斡离不军。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清康元年闰十一月「乙卯,金人复使刘晏来,趣亲王、宰相出盟。丙辰,妖人郭京用六甲法,尽令守御人下城,大启宣化门出攻金人,兵大败。京托言下城作法,引余兵遁去。金兵登城,众皆披靡。金人焚南熏诸门。姚仲友死于乱兵,宦者黄经国赴火死,统制官何庆言、陈克礼、中书舍人高振力战,与其家人皆被害。秦元领保甲斩关遁,京城陷。卫士入都亭驿,执刘晏杀之。」按是月壬辰朔,乙卯为二十四日,丙辰为二十五日。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二十五日,大风雪。金人攻陈州门,鹅车洞子云梯,矢石如雨。午时,遂登城,守御人弃掷兵甲下城走……初欲洗城,先劫帝姬往军前。既而传三元帅令:杀人者族。遂止……初,虏遣使者刘晏等四人促和,朝廷馆之都亭驿。及是,百姓往擒之。晏等呼曰:『我来促和,正为若等,毋杀我。』众不听,皆脔之……至夜,中官等并逃出,宫廷无一人,惟景王杞、梅执礼、秦桧、谢克家三四人在上左右,传宣命令,因诏谢克家授书往军前。」
靖康纪闻: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五日,「自早至夜,旧城诸门悉开,新城里四壁居民被害者尤多。龙造宫、宁德宫诸王帝姬、后妃皆潜入大内。上仓皇召大臣、亲王,至者惟济王、谢克家。上召王、克家入小阁中计议遣使军中。传闻上有意极谦,皆是全活生灵之意。」按此处「景王」作「济王。」考大金吊伐录卷三宋主差李仔充请命使文字云:「差李仔充往大金军前请命,景王杞充使,谢克家副使,李仔副使系改差。」则作「景王」是。又三朝北盟会编卷七0此事系于二十六日,盖出行之日也。
▲二十六日,十六门皆为金军所据,遣济王栩、何■、秦桧、李若水、司马朴相继至金军议和,午后均却还。是夜,五岳阳德观、马草场、葆真宫大火。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丁巳,奉道君皇帝、宁德皇后入居延福宫。命何■及济王栩使金军。戊午,何■入言,金人邀上皇出郊。帝曰:『上皇惊忧而疾,必欲之出,朕当亲往。』」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六日,大雪,金人尽得四壁,城上火益炽,百姓扶携荒扰如初。败兵委塞里巷者,往往肆行摽夺,下城辈乘之,兵火四起。遣何■及亲王为请命使,秦桧、李若水、司马朴相继纳欵军前……午后,何■、济王回,同金贼四人入内……是夜,五岳阳德观大火……又云,京城十六门皆为蕃兵占守,吾兵无一人在城上者……京城大扰,哭声不绝……」
▲二十七日,金兵掠巨室,火明达刘皇后家、蓝从家、孟家,沿烧数千间。斡离不掠妇女七十余人出城,左言妻亦被掠,翌日以金赎还。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闰月「二十七日四更,上御宣德门抚谕军民……自城初破,金人虽数令不得卤掠,然擅下城执弓箭、鎗刀于贵家富室劫金帛、驮马、子女,每数十人作队者甚众……是夜,又火焚云骑桥明达皇后、孟昌龄等宅,神卫营蓝从宅沿烧数千间……」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0是日引宣和录曰:「骑桥明达皇后宅、孟昌龄家、神卫营蓝从熙家、五岳观,沿烧数千间……」此处「蓝从」作「蓝从熙」,未详孰是。又是书同卷二十九日条云:「粘罕军前禁不得杀人,故无人敢犯。其恣杀戮者乃吾军中人耳。高后宅掠至妇女七十余人,左言妻亦被虏,以金百两赎之。」与言斡离不虏掠妇女者异。
▲二十八日,何■使金军,却还。又遣恽王以下十一人往议,不纳。夜,火节明皇后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