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热病

手足阳明邪

热病体重,肠中热,取之以第四针,于其 及下诸指间,孛气于胃络,得气也。

此邪热在手足阳明经也,阳明在肌肉中,故体重,肠中热。既取其 及手足指,又索胃络之气以泄其邪也。

灵素节注类编 · 第 283 / 428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