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五十 七校勘记。

※卷一百五十七校勘记。

罢围赏有功之臣五人(围赏一一字衍)如煅投卵(煅应作石)出给封赠磨勘绫帛之类(帛误作纸)而以亡失轻罪伏诛(轻罪应作马邑)宜重用之(重误作因)罗织端狱(置字应连下句读)致之死(之字衍)波及下户(波误作敷)那撮随军钱物(撮误作辍)以往陕西(往误作住)。

三朝北盟会编 · 第 313 / 494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