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三十 五校勘记。

※卷一百三十五校勘记。

未闻亏失(闻误作为)无屋宇皆空阙(无字衍)即具降附之状(降附误作附降)城中民乱老幼争出东门(乱误作携)乃率众由溧水建平路(由误作焚)知军事周烈(脱事字)过独松林岭(林字衍)金人差押军(军误作人)金人寇越州浙东宣抚使郭仲荀弃城走知州李邺叛降於金人(误作浙东安抚司李邺附於金人浙东宣抚司郭仲荀弃越州走按此应提行作平行误)溃军成皋(皋误作阜下同)各附墨而行(附误作衔)兵(下添皆字皆误作者)。

三朝北盟会编 · 第 269 / 494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