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校勘记。

※卷二十七校勘记。

若有一二千人守河(脱守河二字) 若人主出外(人主误作主人)况上出外粮草之类置於何处(况误作及) 小注(条应作修应作)季兄见上上大然之(脱季兄二字上字) 粘罕一军固不得下(固误作因) 卿顷论水灾章疏(脱灾字章误作旱)莫。若整饬军马(脱饬字)。

三朝北盟会编 · 第 54 / 494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