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自识金丹秘诀之后,累获罪于天而不自悛。又为玄书,并《悟真篇》等行于世,自心为至矣。忽有客至访,余怪其状貌非凡,静肃待之。 或问曰:“子于金丹之道,训人亦至矣。但首尾未明,机关尚隐,后学何以为识?” “余自此亦不得已矣!天机至重,玄律至严。子固美言,某敢不奉。” 曰:“子但着为一书,尽底泄露,苟有谴焉,某当其责。” 余再拜敬服,遂失所在。余思此语,故着是书。 天机泄则泄矣!传之者,当以至宝拜受,以有玄律焉。 泄慢堕地狱,祸及七祖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