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靈樞集注卷十三 竟

黃帝內經靈樞集注卷之十三竟

#1主:《太素》卷五《陰陽合》作『生於』二字,與上『月生於水』文例一律。

#2陽:原作『陰』,據《太素》卷五《陰陽合》改。

#3早:《甲乙經》卷二第一作『晏』。

#4有數:趙府居敬堂本作『十五』。

#5親授其調:《太素》卷十九《知要道》『授』作『受』。按此句疑當作『親受其詞』。

正统道藏太玄部 · 第 1192 / 1212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