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靈樞集注卷之十一竟 #1聞:原作『問』,據趙府居敬堂本改。#2饑:《甲乙經》卷六第二作『飲』。#3脈脫者:此三字原脫,據《甲乙經》卷一第十二補。#4二:趙府居敬堂本作『一』。#5二:趙府居敬堂本作『三』。#6三:趙府居敬堂本作『二』。#7黃帝曰:未解其意,再問:《甲乙經》卷八第三、《太素》卷二十九《腹論》并無此九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