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笈七籤卷之五十一
#1 倍:原本作『陪』,據四庫本、輯要本改。
#2 元氣分判:此起至『可依明科承而奉焉』凡一百一十四字,四庫本、輯要本無。
#3 名:此下四庫本、輯要本有『曰』字。
#4 八:原本作『入』,據四庫本、輯要本改。
#5 於:此上按後文例,當有『文』字。
#6 者:原誤作『以』,據四庫本、輯要本改。
#7 云:原無,據四庫本、輯要本及前文例補。
#8 於:此上四庫本、輯要本有『藏』字。
#9 魄靈:四庫本、輯要本無。
#10 振威大祝附:四庫本無。
#11 以:叢刊本、四庫本作『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