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笈七籤卷之四十六
#1 朹格:四庫本、輯要本均作『機格』。
#2 常:叢刊本、四庫本作『蓋』。
#3 人:輯要本同,叢刊本、四庫本均作『大』。太一:四庫本、輯要本均作『太乙』。
#4 當:四庫本作『常』。者:叢刊本、四庫本均無。
#5 三元:原誤作『二元』,據前文及四庫本、輯要本改。
#6 慎忌法第七:四庫本、輯要本均缺此篇。
#7 第八:四庫本、輯要本作『第七』,以下順延。
#8 咒:四庫本、輯要本均作『祝』。
#9 左:原奪,據四庫本、輯要本補。
#10 手:原奪,據四庫本、輯要本補。
#11 闕:四庫本、輯要本作『門』;叢刊本作『聞』。
#12 咒:叢刊本、四庫本均作『祝』。
#13 祆:四庫本、輯要本均作『妖』,下同。
#14 猒:四庫本、輯要本作『厭』。
#15 上台:此起至『諸善備至』兩行,四庫本、輯要本均置於『急急如律令』後。
#16 十月二十六日:四庫本、輯要本均作『十二月二十六日』。又,此下叢刊本、四庫本、輯要本另有『步臺法』,文錄如下:步臺法:凡道士步臺,當先齋,沐净身,凝神閉關,精思三臺復頭;次思兩腎氣從胸中出,與三臺相連。久久思畢,叩齒二七通,咽液三七過。咒曰:上臺一黃,袪却不祥;中臺二白,護身鎮宅;下臺三青,袂病除精。臺精到處,大賜威靈。急急如律令。
#17 枓:四庫本、輯要本均作『拌』。
#18 土地:四庫本、輯要本均作『王地』。
#19 大帝隱祝:四庫本、輯要本均作『大帝修願隱祝』。
#20 若人夢寤不真:此起至『但北向啟』三十字,四庫本、輯要本均無。
#21 四五:此下疑奪『遍』字,下同。
#22 太:原誤作『大』,據篇題及四庫本、輯要本改。
#23 也:此下四庫本、輯要本均有『一云,每遇惡夢,但北向啟』十字。
#24 千:原誤作『十』,據四庫本、輯要本改。
#25 按:原誤作『接』,據四庫本、輯要本改。
#26 妻:四庫本、輯要本均作『婦』。
#27 色:四庫本作『物』。
#28 接:疑為『按』之誤。
#29 自非:四庫本、輯要本均作『自然』。
#30 三:『叢刊本作『五』。
#31 九:叢刊本、四庫本均作『化』。
#32 子自知其善否之心,審可授之方也:叢刊本、四庫本均無。
#33 凡經師傳授之時:此起至『仙安所冀』一段計九十字,四庫本、輯要本均無。
#34 丘:四庫本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