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周三百六十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五分,实测无消长。半之为岁周,四分之为气象限,二十四分之为气策。
日周一万。即一百刻,刻有百分,分有百秒,以下微纤,皆以百递析。
气应五十五万零三百七十五分。
置距算一百零四,求得中积三亿七千六百一十九万九千七百七十五分,加辛巳气应五十五万零六百分,得通积三亿七千六百七十五万零三百七十五分,满纪法六十去之,余为《大统》气应。
开应一十八万二千零百七十零分一十八秒。
置中积,加辛巳闰应二十零万二千零五十分,得闰积三亿七千六百四十零万一千八百二十五分,满朔实去之,余为《大统》闰应。
转应二十零万九千六百九十零分。
置中积,加辛巳转应一十三万零二百零五分,共得三亿七千六百三十二万九千九百八十分,满转终去之,余为《大统》转应。
交应一十一万五千一百零五分零八秒。
置中积加辛巳交应二十六万零三百八十八分,共得三亿七千六百四十六万零一百六十三分,满交终去之,余为《大统》交应。
按《授时历》既成之后,闰转交三应数,旋有改定,故《元志》、《历经》闰应二十零万一千八百五十分,而《通轨》载闰应二十零万二千零五十分,实加二百分,是当时经朔改早二刻也。《历经》转应一十三万一千九百零四分,《通轨》载转应一十三万零二百零五分,实减一千六百九十九分,是入转改迟一十七刻弱也。《历经》交应二十六万零一百八十七分八十六秒,《通轨》交应二十六万零三百八十八分,实加二百分一十四秒,是正交改早二刻强也。或以《通轨》辛巳三应,与《元志》互异,目为元统所定,非也。夫改宪必由测验,即当具详始末,何反追改《授时历》,自没其勤乎?是故《通轨》所述者,乃《授时》续定之数,而《历经》所存,则其未定之初藁也。
通余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朔策二十九万五千三百零五分九十三秒,一名朔宝。半之为望策,一名交望。又半之为弦策。
通闰一十零万八千七百五十三分八十四秒。
月闰九千零百六十二分八十二秒。
闰限一十八万六千五百五十二分零九秒。一名闰准。
盈初缩末限八十八万九千零百九十二分二十五秒。
缩初盈末限九十三万七千一百二十零分二十五秒。
转终二十七万五千五百四十六分,半之为转中。
朔转差一万九千七百五十九分九十三秒。
日转限一十二限二十。
转中限一百六十八限零八三零六零。以日转限乘转中。一名限总。
朔转限二十四限一零七一一四六。以日转限乘朔转差。
弦转限九十零限零六八三零八六五。以日转限乘弦策。一名限策。
交终二十七万二千一百二十二分二十四秒。
朔交差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分六十九秒。
气盈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三十七秒五十微。
朔虚四千六百九十四分零七秒。
没限七千八百一十五分六十二秒五十微。
盈策九万六千六百九十五分二十八秒。
虚策二万九千一百零四分二十二秒。
土王策三万零四百三十六分八十七秒五十微。
宿策一万五千三百零五分九十三秒。
纪法六十万。即旬周六十日。
推天正冬至 置距洪武甲子积年减一,以岁周乘之为中积,加气应为通积,满纪法去之,至不满之数,为天正冬至。以万为日,命甲子算外,为冬至日辰。累加通余,即得次年天正冬至。
推天正闰余 置中积,加闰应,满朔策去之,至不满之数,为天正闰余。累加通闰,即得次年天正闰余。
推天正经朔 置冬至,减闰余,遇不及减,加纪法减之,为天正经朔。 无闰加五十四万三六七一一六。十二朔策纪法。有闰,加二十三万八九七七零九。十三朔实去纪法。满纪法仍去之,即得次年天正经朔 视天正闰余在闰限已上,其年有闰月。
推天正盈缩 置半岁周,内减其年闰余全分,余为所求天正缩历。如径求次年者,于天正缩历内减通闰,即得。减后,视在一百五十三日零九已下者,复加朔实,为次年天正缩历。
推天正迟疾 置中积,加转应,减去其年闰余全分,余满转终去之,即天正入转。视在转中已下为疾历,已上去之为迟历。如径求次年者,加二十三万七一一九一六,十二转差之积。经闰再加转差,皆满转终去之,迟疾各仍其旧。若满转中去之,为迟疾相代。
推天正入交 置中积,减闰余,加交应,满交终去之,即天正入交凡日。如径求次年者,加六千零八十二分零四秒,十二交差内去交终。经闰加二万九千二百六十五分七十三秒,十三交差内去交终。皆满交终仍去之,即得。
推各月经朔及弦望 置天正经朔策,满纪法去之,即得正月经朔。以弦策累加之,去纪法,即得弦望及次朔。
推各恒气 置天正冬至,加三气策,满纪法去之,即得立春恒日。以气策累加之,去纪法,即得二十四气恒日。
推闰在何月 置朔策,以有闰之年之闰余减之,余为实,以月闰为法而一,得数命起天正次月算外,即得所闰之月。闰有进退,仍以定朔无中气为定。如减余不及月闰,或仅及一月闰者,为闰在年前。
推各月盈缩历 置天正缩历,加二朔策,去半岁周,即得正月经朔下盈历。累加弦策,各得弦望及次朔,如满半岁周去之交缩,满半周又去之即复交盈。
推初末限 视盈历在盈初缩末限已下,缩历在缩初盈末限已下,各为初。已上用减半岁周为末。
推盈缩差 置初末历小余,以立成内所有盈缩加之乘之为实,日周一万为法除之,得娄数以加其下盈缩积,即盈缩差。
推各月迟疾历 置天正经朔迟疾历,加二转差,得正月经朔下迟疾历。累加弦策,得弦望及次朔,皆满转中去之,为迟疾相代。
推迟疾限 各置迟次历,以日转限乘之,即得限数。以弦转限累加之,满转中限去之,即各弦望及次朔限。如径求次月,以朔转限加之,亦满转中去之,即得。又法:视立成中日率,有与迟疾历较小布相近者以减之,余在八百二十已下,即所用限。
求迟疾差 置迟疾历,以立成日率减之,如不及减,则退一位。余以其下损益分乘之为实,八百二十分为法除之,得数以加其下迟疾积,即迟疾差。
推加减差 视经朔弦望下所得盈缩差、迟疾差,以盈遇迟、缩遇疾为同相并,盈遇疾、缩遇迟为异相较,各以八百二十分乘之为实,再以迟疾限行度内减去八百于二十分,为定限度为法,法除实为加减差。盈迟为加,缩疾为减,异名相较者,盈多疾为加,疾多于盈为减,缩多於迟减,迟多於缩加。
推定朔望 各置经朔弦望,以加减差加减之,即为定日。视定朔干名,与后朔同者月大,不同者月小,内无中气者为闰月。其弦望在立成相同日日出分已下者,则退一日命之。
推各月入交 置天正经朔入交凡日加二交差,得正月经朔下入交凡日。累加交望,满交终去之,即得各月下入交凡日。径求次月,加交差即得。
推土王用事 置谷雨、大暑、霜降、大寒恒气日,减土王策,如不及减,加纪法减之,即各得土王用事日。
推发敛加时 各置所推定朔弦望及恒气之小余,以十二乘之,满万为时,命起子正。满五千,又进一时,命起子初。算外得时不满者,以一千二百除之为刻,命起初刻。初正时之刻,皆以初一二三四为好,于算外命之。其第四刻为畸零,得刻法三之一,凡三时成一刻,以足十二时百刻之数。
按古因及《授时》,皆以发敛为一章。发敛去者,日道发南敛北之细数也,而加时附焉,则又所以纪发敛之辰刻,故曰发敛加时也。《大统》取其便算,故合发敛与气朔共为一章,或以乘除疏发敛,非其质矣。
推盈日 视恒气小余,在没限已上,为有盈之气。置策余一万零一四五六二五,以十五日除气策。以有盈之气小余减之,余以六十八分六六以气盈除十五日。乘之,得数以加恒气大余,满纪法去之,命甲子算外,得盈日。求盈日及分秒,以盈策加之,又去纪法,即得。
推虚日 视经朔小余在朔虚已下,为有虚之朔。 置有虚之朔小余,以六十三分九一以朔虚除三十日。乘之,得数以加经朔大余,满纪法去之,命甲子算外为虚日。 求次虚。 置日及分秒,以虚策加之,又去纪法,即得。
推直宿 置通积,以气应加中积。减闰应,以宿会二十八万累去之,馀命起翼宿算外,得天正经朔直宿。置天正经宿直宿,加两宿策,为正月经朔直宿。以宿策累加,得各月经朔直宿。再以各月朔下加减差加减之,为定朔直宿。
▲步日躔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半之为半周天,又半之为象限。
岁差一分五十秒。
周应三百一十五度一十分七十五秒。
按此系至元辛巳之周应,乃自虚七度至箕十之度数也。洪武甲子相距一百四年,岁差已退天五十四分五十秒,而周应仍用旧数,殆传习之误耳。
推天正冬至日躔赤道宿次 置中积,加周应,应减距历元甲子以来岁差。满周天去之,不尽,起虚七度,依各宿次去之,即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如求次年,累减岁差,即得。
表格略
推天正冬至日躔黄道宿次 置冬至加时赤道日度,以至后赤道积度减之,余以黄道率乘之。如赤道率而一,得数以加黄道积度,即冬至加时黄道日度。黄赤道积度及度率,俱见《法原》。
表格略
推定象限度 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与冬至加时黄道日度相减,为黄赤道差。以本年黄赤道差,与次年黄赤道相减,余以四而一,加入气象限内,为定象限度。
推四正定气日 置所推冬至分,即为冬正定气,加盈初缩末限,满纪法去之,余为人正定气。加缩初盈末限,去纪法,余为秋正定气。加缩初盈末限,去纪法,余为次年冬正定气。
推四正相距日 以前正定气大余,减次正定气大余,加六十日,得相距日。如次正气不及减者,加六十日减之,再加六十日,为相距日。
推四正加时黄道积度 置冬至加时黄道日度,累加定象限,各得四正加时黄道积度。
推四正加时减分 置四正定气小余,以其初日行度乘之,如日周而一,为各正加时减分。
冬正行一度零五一零八五。 春正距夏正九十三日者,行零度九九九七零三,距九十四日者行一度。夏正行零度九五一五一六。秋正距冬正八十八日者,行一度零零零五零五,距八十九日者行一度。
推四正夜半积度 置四正加时黄道积芭,减去其加时减分,即得。
推四正夜半黄道宿次 置四正夜半黄道积度,满黄道宿度去之,即得。
推四正夜半相距度 置次正夜半黄道积度,以前正夜半黄道积度减之,余为两正相距度,遇不及减者,加周天减之。
推四正行度加减日差 双相距度与相距日下行积度相减,余如相距日而一,为日差。从相距度人减去行积度者为加,从积度内减去相距度者为减。
秋正距冬至,冬至距春正八十八日,行积度九十度四零零九,八十九日行积度九十一度四零一四。春正距夏至,夏至距秋秋正九十三日,行积度九十度五九九零,九十四日行积十五九八七。
推每日夜度 置四正后每日行度,在立成。以日差加减之,为每日行定度。置四正夜半日度,以行定度每日加之,满黄道宿度去之,即每日夜半日度。
黄道十二次宿度
危十二度六四九一,入娵訾,辰在亥。
奎一度七三六二,入降娄,辰在戍。
奎度四五六,入大梁,辰在酉。
胃三七度七四五六,入大梁,辰在酉。
毕六度八八零五,入实沈,辰在申。
井八度三四九四,入鹑首,辰在未。
柳三度八六八零,入鹑火,辰在午。
张十五度二六零六,入鹑尾,辰在巳。
轸十度零七九七,入寿星,辰在辰。
氐一度一四五二,入大火,辰在卯。
尾三度一一五,入析木,辰在寅。
斗三度七六八五,入星纪,辰在丑。
女二度零六三八,入玄枵,辰在子。
推日躔黄道入十二次时刻 置入次宿度,以入次日夜,以入次日夜半日度减之,余以日周乘之,一分作百分。为实。以入次日夜半日度,与明日夜半日度相减,余为法。实如法而一,各数,以发敛加时求之,即入次时刻。
▲步月离
月平行度一十三度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
周限三百三十六、半之为中限,又半之为初限。
限平行度零九分六十二秒。
太阳限行八分二十秒。
上弦九十一度三十一发四十三秒太。
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九十四分三十一秒少。
交终度三百六十三度七十九分三十四秒一九六。
朔平行度三百九十四度七八七一一五一六八七五。
推朔后平交日 置交终分,风气朔历。减天正经朔交凡分,为朔后平交日。如推次月,累减交差二日三一八六九,得次月朔平交日。不及减交差者,加交终减之,其交又在本月,为重交月朔后平交日。每岁必有重交之月。
推平交入转迟疾历 置经朔迟疾历,加入朔后平交日为平交入转。在转中已下,其迟疾与经朔同,已上减去转中疾交迟,迟交疾。如推次月,累减交转差三千四百二十三分七六,交差内减转差数。即得。如不及减,加转中减之,亦迟疾相代。
推平交入限迟疾差 置平交入转迟疾历,依步气朔内,推迟疾差,那得。
推平交加减定差 置平交入限迟疾差,双日率八百二十分乘之,以所入迟疾限下行度而一,即得。在迟为加,在疾为减。
推经朔加时积 置经朔盈缩历,见步气朔内。在盈历即为加时中积,在缩历加半岁周。如推次月,累加朔策,满岁周去之,即各朔加时中积,命日为度。若月内有二交,后交即注前交经朔加时中积。
推正交距冬至加时黄道积度及宿次 置朔后平交日,以月平行乘之为距后度,加以经朔加时中积,为各月正交距冬至加时黄道积度。加冬至加时黄道日度,见日躔。以黄道积度钤减之,至不满宿次,即正交月离。如推次月,累减月平交朔差一度四六三一零二。以交终度减天周,其数宜为一度四六四零八零。遇重交月,同次朔。后仿此。
▲黄道积度钤
表格略
推正交日辰时刻 置朔后症交日,加经朔,去纪法,以平交定差加减之,其日命甲子算外,小余依发敛加时求之,即得正交日辰时刻。如推次月,累加交终,满纪去之。如遇重交,再加交终。
推四正赤道宿次 置冬至赤道日度,以气象限累加之,满赤道积度去之,为四正加时赤道日度。
▲赤道积度钤
表格略
推正交黄道在二至后初末限 置正交距冬至加时黄道积度,在半岁周已下为冬至后,已上减去半岁周,余为夏至后。又视二至后度分,在气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半岁周,余为末限。推次月者,若本月初限,则累减月平交朔差,余为次月初限。不及减者,反减月平交朔差,余为次月末限。若本月末限则累加月平交朔差,为次月天限,至满气象限,以减半岁周,余为次月初限。
推定差度 置初末限,以象极总差一分六零五五零八乘之,即为定差度。象极总差,是以象限除极差,其数宜为一十六分零五四四二。如推次月初限则累减,末限则累加,俱以极平差二十三分四九零二加减之。极平差,是以月平交朔差,乘象极总差,其数宜为二十三分五零四九。
推距差度 置极差十四度六六,减去定差度,即得。求次月,以极平差加减之。初限加,末限减。
推定限度 置定差度,以定极总差一分六三七一零七乘之,定极总差,是以极差除二十四度,其数宜为一度六三七一零七。所得视正交在冬至后为减,夏至后为加,皆置九十八度加减之,即得。
推月道与赤道正交宿度 正交在冬至后,置春正赤道积度,以距差度初 限加末限减之,在夏至后,置秋正赤道积度,以距差初限减末限加之。得数,满赤道积度钤去之,即得。
推月道与赤道正交后积度并入初末限 视月道与赤道正交所入某宿次,即置本宿赤道全度,减去月道与赤道正交宿度,差为正后积度。以赤道各宿全度累中之,满气象限去之,为半交后。又满去之,为中交后。再满去之,为半交后。视各交积度,在半象限以焉为初限,以上覆减象限,余为末限。
推定差 置每交定限度,与初末限相乘,得数,千约之为度,即得。正交、中交后为加,半交后为减。
推月道定积度及宿次 置月道与赤道各交后每宿积度,以定差加减之,为各交月道积度。加月道与赤道正交定宿度,共为正交后宿度。以前宿定积度减之,即得各交月道宿次。
▲活象限例
置正交后宿次,加前交后半交末宿定积度。为活象限。如正交后宿次度少,加前交不及数,却置正交后宿次加气象限即是。如遇换交之月,置正交后宿次,以前交前半交末宿定积度加之,为换交活象限。假如前交正交是轸,后交正交是角,其前交欠一轸。求活象限者,置正交后宿次,不从翼下取定积度加之,仍于轸下取定积度也。又如前交、正交是轸,后交、正交是翼,其前交多一翼。求活象限者,置正交后宿次,不从翼下取定积度加之,仍于张下取定积度也。
推相距日 置定上弦大余,减去定朔大余,即得。上弦至望,望至下弦,下弦至朔仿此。不及减者,加纪法减之。
推定朔弦望入盈历及盈缩定差 置各月朔弦望入盈缩历,以朔弦望加减差加减之,并在步气朔内。为定盈缩历。视盈历在盈初限下为盈初已上用减半岁周,余为盈末限。缩历在缩初限已下为缩初限,已上用减半岁周,余为缩末限。依步气朔内求盈缩差,为盈缩定差。
推定朔弦望加时中积 置定盈缩历,如是盈历在朔,便为加时中积,在上弦加气象限,在望加半岁周,在下弦加三象限。如是缩历在朔,加半岁周。在上弦加三象限,在望便为加时中积,在下弦加气象限,加后满周天去之。
推黄朔弦望加时中定积度 置定朔弦望加时中积,以其下盈缩定差盈加缩之,即得。
推赤道加时积度及宿次 置黄道加时定积度,在周天象限已下为至后,已上去之为分后,满两象限去之为至后,满三象限去之为分后。置分至后黄道积度,以立成内分至后积度减之,余以其下赤道度率乘之,如黄道度率而一,得数加入分至后积度,次以所去象限合之,为赤道加时定积度。置赤度加时定积度,加入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满赤道积度钤去之,得定朔弦望赤道加时宿次。
推正半合交后积度 置定朔弦望加时赤道宿次,视朔弦望在何交后,正半、中半。即以交生积度,在朔望加时赤道宿前一宿者加之,即为正半中交后积度,满气象限去之,为正半中换交。
推初末限 视正半中交后积度,在半象已下为初限,已上覆减气象限,余为末限。
推月道与赤道定差 置其交定限度,与初末限相减相乘,所得,千约之为度,即定差。在正交、中交为加。在半交为减。
推定朔弦望加时月道宿次 置定朔弦望加时月道定积度,取交后月道定积度,取交后月道定积度,在所置罕前一宿者减之,即得。遇转交则前积度多,所置积度少为不及减。从半转正,加其交活象限减之。从正转半,从半转中,从中转半,皆加气象限减之。
推夜半入转日 置经朔弦望迟疾历,以定朔弦望加减差加减之。大疾历,便为定朔弦望加时入转日。在迟历,用加转中置定朔弦望加时入转日,以定朔弦望小余减之,为夜半入转日,遇入转日少不及减者,加转终减之。
推加时入转度 置定朔弦望小余,去秒,取夜半入转日下转定度乘之,万约之为分,即得。
▲迟疾转定度钤
表格略
推定朔弦望夜半入转积度及宿次 置定朔弦望加时月道定积度,减去加时入转度,为夜半积度。如朔弦望加时定积度初换交,则不及减,半正相接,用活象限,正半、中半相接,用气象限加之,然后减加时入转度,则正者为后年,后年为中,中为前半,前半为正。置朔弦望夜半月道定积度,依推定朔弦望加时月道宿次法减之,为夜半宿次。
推晨昏入转日及转度 置夜半入转日,以定盈缩历检立成日下晨分加之,为晨入转日满转终去之。置其日晨分,取夜半入转日下转定度乘之,万约为分,为晨转度。如求昏转日转度,依法检日下昏分,即得。
推晨昏转积度及宿次 置朔弦望夜半月道定积度,加晨转度,为晨转积度。如求昏转积度,则加昏转度,满气象限去之,则换交。若推夜半积度之时,因朔弦望加时定积不及减转度,以半正相接,而加活象限之者,今复换正交,则以活象限减之。置晨转积度,依前法减之,为晨分宿次。置昏转积度,依法减之,为昏分宿次。
推相距度 朔与上弦相距,上弦与望相距,用昏转积度。望与下弦相距,下弦与朔相距,用晨转积度。置后段晨昏转积度,视与前段同交者,竟以前段晨昏转积度减之,余为相距度。若后段与前段接两交者,从正入半,从半入中,从中入半,加气象限。从半入正,加活象限。然后以前段晨昏转积度减之。若后段与前段接三交者,其内无从半入正,则加二气象限,其内有从半入正,则加一活象限,一气象限,以前段晨昏转积度减之。
推转定积度 置晨昏入转日,朔至弦,弦至望,用昏。望至弦, 弦至朔,用晨。以前段减后段,不及减者,加二十八日减之,为晨昏相距日。从前段下,于钤内验晨昏相距日同者,取其转定积度。若朔弦望相距日少晨昏相距日一日者,则于晨昏相距日同者,取其转积度,减去转定极差一十四度七一五四,余为前段至后段转定积度。
▲转定积度钤
以下表格略
推加减差 以相距度与转定积度相减为实,以其朔弦望相距目为法除之,所得视相距度多为加差,少为减差。
推每日太阴行定度 置朔弦望晨昏入转日,视迟疾转定度钤日下转定度,累日以加减差加减之,至所距日而止,即得。
推每日月离晨昏宿次 置朔弦望晨昏宿次,以每日太阴行度加之,满月道宿次减之,即得。
▲赤道十二宫界宿次
表格略
推月与赤道正交后宫界积度 视月道与赤道正交后,各宿积度宫界,某宿次在后,即以加之,便为某宫正交后宫界积度。求次宫者,累加宫率二十度四三八一,满气象限去之,各得某宫下半产交后宫界积度。
推宫界定积度 视宫界度在半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覆减气象限,余为末限。置某交定限度,与初末限相减、相乘,所得,千约之为度,在正交、中交为加差,在半交为减差。置宫界正半中交后积度,以定差加减之,为宫界定积度。
推宫界宿次 置宫界定积度,于月道内取其在所置前一宿者减之之不及减者,加气象限减之。
推每月每日下交宫时刻 置每月宫界宿次,减入交宫日下月离晨昏宿次。如不及减者,加宫界宿次前宿减之,余以日周乘之,以其日太阴行定度而一,得数,又视定盈缩历取立成日下晨昏分加之。晨加晨分,昏加昏分。
如满日周交宫在次日,不满在本日,依发敛推之,即交宫时刻。
▲步中星
推每日夜半赤道 置推到每日夜半黄道,见日躔。依法以黄道积度减之,余如黄道率而一,以加赤道积度。又以天正科至赤道加之,如在春正后,再加一象限,夏至后加半周天,秋正后加三象限,为每日夜半赤道积度。
推夜半赤道宿度 置夜半赤道度,以赤道宿度挨次减之,为本日夜半赤道宿度。
推晨距度及更差度 置立成内每日晨分,以三百六十六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乘之为实,如日周而一,为晨距度。倍晨距度,以五除之,为更差度。
推每日夜半中星 置推到每日夜半赤道宿度,加半周天,即夜半中唾积度。以赤道度挨次减之,为夜半中星宿度。
推昏旦中星置夜半中星积度,减晨距度,为昏中星积度。以更差度累加之,为遂更及旦中星积度。俱满赤道宿度去之,即得。以晨分五之一,加们为更率。更率五而一为点率。凡昏分,即一更一点,累加更率为各更。凡交更即为一点,累加点率为各点。
志第十二历六
大统历法三下推步
▲步交食
交周日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二二四。半之为交中日。
交终度三百六十三度七九三四一九六。半之为交中日度。
正交度三百五十七度六四。
中交度一百八十八度零五。
前准一百六十六度三九六八。
后准一十五度五。
交差二日三一八三六九。
交望一十四日七六五二九六五。
日食阳历限六度。定法六十。
日食阴历限八度。定法八十。
月食十三度五分。定法八十七。
阳食限视定朔入交。
零日六零已下 一十三日一零已上 在一十四日,不问小余,皆入食限。
一十五日二零已下 二十五日六零已上 在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不问小余,皆入食限。
▲阴食限视定望入交。
一日二零已下 一十二日四零已上 在零日一十三日,不问小余,皆入食限。又视定朔小余在日出前、日入后二十分已上者,日食在夜。定望小余在日入前、日出后八刻二十分已上者,月食在昼。皆不必布算。
推日食用数
经朔 盈缩历 盈缩差 迟疾历 迟疾差 加减差 定朔 入交凡分以上皆全录之。定入迟疾历以加减差,加减迟疾即是。迟疾定限置定入迟疾历,以日转限一十二限二十分乘之,小余不用。定限行度以定限,取立成内行度,迟用迟,疾用疾,内减日行分八分二十秒,得之。日出分以盈缩历,从立成内取之,下同。日入分半昼分取立成内昏分,减去五千二百五十分,得之。岁前冬至时黄道宿次
推交常度 置有食之朔入交凡分,以月平行度乘之,即得。
推交定度 置交常度,以朔下盈缩差盈加缩减之,即得。
推日食正交限度 视交定度在七度已下,三百四十一度已上者,食在正交。在一百七十五度已上,二百零二度已下者,食在中交。不在限内不食。
推中前中后分 视定朔小余,在半日周已下,用减半日周,余为中前分。在半日周已上,减去半日周,余为中后分。
推时差 置半日击,以中前、中后分减之,余以中后分乘之,所得以九千六百而一为时差。在中前为减,中后为加。
推食甚定分 置定朔小余,以时差加减之,即得。
推距午定分 置中前、中后分,加时差即得。但加不减。
推食甚入盈缩历 置原得盈缩历,加入定朔大余及食甚定分,即得。
推食甚盈缩差 依步气朔求之。
推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 置食甚入盈缩历,盈缩差,盈加缩减之,即得。
推南北凡差 视食甚人盈缩历行定度,在周天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与半岁周相减为末限。以初末限自之,如一千八百七十度而一,得数,置四度四十六分减之,余为南北凡差。
推南北定差 置南北凡差,以距午定分乘之,如半昼分而一,以减凡差,余为南北定差。若凡差数少,即反减之。盈初缩末食在正交为减,中交为加。缩初盈末,食在正交为加,中交为减。如系凡差反减而得者,则其加减反是。
推东西凡差 置半岁周,减去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余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乘之,以一千八百七十除之为度,即东西凡差。
推东西定差 置东西凡差,以距午定分乘之,如二千五百度而一,视得数在东西凡差以下,即为东西定差。若在凡差已上,倍凡差减之,余为定差。盈历中前,缩历 后者,正交减,中交加。盈历中后,缩中前者,正交加,中交减。
推正交中定限度 视日食在正交者置正交度,在中交者置中交度,以南北东西二定差加减之,即得。
推日食入阴阳历去闪前后度 视交定在正交定限度已下,减去交定度,余为阴历交前度。已上,减去正交定限度,余为阳历交后度。在中交定限度已下,减去交定度,余为阳历闪前度。已上,减去中交定限度,余为阴历后度。若交定在七度已下者加交终度,减去正交定限度,余为阳历交后度。
推日食分秒 在阳历者,置阳食限六度,减去阳历交前、交后度,不及减者,不食。阴历同。余以定法六十而一。在阴历者,置阴食限八度,减去阴历交前、交后度,余以定法八十而一,即得。
推定用分 置日食分秒与二十分相减相乘,为开方积。以平方法开之,为开方数。用五千七百四十分七因八百二十分也。乘之,如定限行度而一,即得。
推初亏复圆时刻 置食甚定分,以定用分减为初亏,加为复圆。各依发敛加时,即时刻。
推日食起复方位 阳历初亏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阴历初亏西北,甚于正北,复于东北。若在八分以上,不分阴阳历皆亏正西,复东位。据午地而论
推食甚日躔黄道宿次 置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在盈就为定积度,在缩加半岁周为定积度。置定积度,以岁前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之,满黄道积度钤去之,至不满宿次即食甚日躔。
推日带食 视初亏食甚分,有在日出分已下,为晨刻带食。食甚复圆分,有在日入分已上,为昏刻带食。在晨置日出分,在昏昏置日入分,皆以食甚分与之相减,余为带食差。置带带差,以日食分秒乘之,以定用分而一,所得减日食分秒,余为所见带食分秒。
▲推月食用数
经望盈缩历盈缩差迟疾历
迟疾差加减差定望入交凡分
定入迟疾历定限定限行度晨分
日出分昏分日入分限数
▲岁前冬至加时黄道宿次
推交常度 置望下入交凡分,乘月平行,如日食法。
推交定度 置交常度,以望下盈缩差盈加缩减之即得。不及减者,加交终度减之。
推食甚定分 不用时差,即以定望分为食甚分。
推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 法同推日食。
推月食入阴阳历 视交定度在交中度已下为阳历,已上减去交中度,余为队历。
推交前交后度 视所得入阴阳历,在后准已下为交后,在前准已上置交中度减之,余为交前。
推月食分秒 置月食限一十三度零五,减去前交后度,不及减者不食。馀以定法八十七分而一,即得。
推月食用分 置三十分,与月食分秒相减相乘,为开方积。依平方法开之,为开方数。又以四千九百二十乃六因八百二十分数。分乘之,如定限行度而一,即得。
推月食三限初亏、食甚、复圆。时刻 置食甚分定分,以用分减为初亏,加为复圆。依发敛得时刻如日食。
推月食五限时刻 月食十分已上者,用五限推之,初亏、食既、食甚、生光、复圆也。置月食分秒,减去十分,余与十分相减相乘,为开方积。平方开之,为开方数。又以四千九百二十分乘之,如定限行度而一为既内分。与定用分相减,余为既外分。置食甚定分,减既内分为既分,又减既外分为初亏分。再置食甚定分,加既内分为生光分,又加既外分为复圆分。各依以敛得时刻。
推更点 置晨分们之,五分之为更法,又五分之为点法。
推月食入更点 各置三限或五限,在昏分已上减去昏分,在晨分已下加入晨分,不满更法为初更,不满点法为一点,以次求之,各得更点之数。
推月食起复方位 阳历初亏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阴历初亏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若食在八分已上者,皆初亏正东,复于正西。
推食甚月离黄道宿次 置食甚入盈缩历定度,在盈加半周天,在缩减去七十五秒为定积度。置定积度,加岁前冬至加时黄道日度,以黄道积度钤去之,即得。
推月带食 视初亏、食甚、复圆等分,在日入分以下,为昏刻带食。在日出分已上,为晨刻带食。推法同日食。
▲步五星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五七五,半之为历中,又半之为历策。
△木星
合应二百四十三万二三零一。置中积三亿七千六百一十九万七七五,加辛巳合应一百一十九七二六,得三亿七行七百三十七万九五零一,满木星周率去之,余为《大统》合应。
历应五百三十八万二五七七二二一五。置中积,加辛巳历应一千八百九十九万九四八一,得三亿九千五百一十九万娥二五六,满木星历率去之,余为《大统》历应。
周率三百九十八万八八。
历率四千三百三十一万二九六四八六五。
度率一十一万八五八二。
伏见一十三度。
段目段日平度限度初行率
合伏一十六日八六三度八六二度九三二十三分
晨疾初二十八日六度二一四度六四二十二分
晨疾末二十八日五度五一四度六四二十二分
晨迟初二十八日四度三一三度二八一十八分
晨迟末二十八日一度九一一度四五一十二分
晨留二十四日
晨退四十六日五八四度八八一二五零度三二八七五
夕退四十六日五八四度八八一二五零度三二八七五一十六分
夕留二十四日
夕迟初二十八日一度九一一度四五
夕迟末二十八日四度三一三度二八一十二分
夕疾初二十八日五度五一四度一九一十八分
夕疾末二十八日六度一一四度六四二十一分
夕伏一十六日八六三度八六二度九三二十二分
△火星
合应二百四十零万一四。置中积,加辛巳合应五十六万七五四五,得三亿七千六百七十六万七三二,满火星周率去之,为《大统》合应。中积见木星,五星并同。
历应三百八十四万五七八九三五。置中积,加辛巳历应五百四十七万二九三八,得三亿八千一百六十七万二七一三,满火星历率去之。
周率七百七十九万九二九。
历率六百八十六万九五八零四三。
度率一万八八零七五。
伏见一十九度。
段目段日平度限度初行率
合伏六十九日五十度四十六度五零七十三分
晨疾初五十九日四十一度八零三十八度八七七十二分
晨疾末五十七日三十九度零八三十六度三四七十分
晨次疾初五十三日三十四度一六三十一度七七六十七分
晨次疾末四十七日二十七度零四二十五度一五六十二分
晨迟初三十九日一十七度七二一十六度四八五十三分
晨初末二十九日六度二零五度七七三十八分
晨留八日
晨退二十八日六九四五八度六五六七五六度四六三二五
夕退二十八日九六四五八度六五六七五六度四六三二五四十四分
夕留八日
夕迟初二十九日六度二零五度七七
夕迟末三十九日一十七度七二一十六度四八三十八分
夕次疾初四十七日二十七度零四二十五度一五五十三分
夕迟疾末五十三日三十四度一六三十一度七七六十二分
夕疾初五十七日三十九度零八三十六度三四六十七分
夕疾末五十九日四十一度八零三十八度八七七十分
夕伏六十九日五十度四十六度五零七十二分
△土星
合应二百零六万四七三四。置中积,加辛巳合应一十七万五六四三,得三亿七千六百三十七万五四一八,满土星周率去之。
历应一亿零六百零零万三七九九零二。置中积,加辛巳历应五千二百二十四万零五六一,得四亿二千八百四十四万零三三六,满土星历率去之。
周率三百七十八万零九一六。
历率一亿零七百四十七万八八四五六六。
度率二十九万四二五五。
伏见一十八度。
段目段日平度限度初行率
合伏二十日四零二度四零一度四九一十二分
晨疾三十一日三度四零二度一一一十一分
晨次疾二十九日二度七五一度七一一十分
晨迟二十六日一度五零零度八三八分
晨留三十日
晨退五十二日六四五八三度六二五四五零度二八四五五
夕退五十二日六四五八三度六二五四五零度二八四五五一十分
夕留三十日
夕迟二十六日一度五零零度八三
夕次疾二十九日二度七五一度七一八分
夕疾三十一日三度四零二度一一一十分
夕伏二十日四零二度四零一度四九一十一分
△金星
合应二百三十七万九四一五。置中积,加辛巳合应五百七十一万六三三零,得三亿八千一百九十一万六一零五,满金星周率去之。
历应一十零万四一八九。置中积,加辛巳历应一十一万九六三九,得三亿七千六百三十一万九四一四,满金星历率去之。
周率五百八十三万九零二六。
历率三百六十五万二五七五。
度率一万。
伏见一十度半
段目段日平度限度初行率
合伏三十九日四十九度五零四十七度六四一度二七五
夕疾初五十二日六十五度五零六十三度零四一度二七五
夕疾末四十九日六十一度五十八度七一一度二五五
夕次疾初四十二日五十度二五四十八度三六一度二三五
夕次疾末三十九日四十二度五零四十度九零一度一六
夕迟初三十三日二十七度二十五度九九一度零二
夕初末一十六日四度二五四度零九六十二分
夕留五日
夕退一十日九五三一三度六九八七一度五九一三
夕退伏六日四度三五一度六三六十一分
合退伏六日四度三五一度六三八十二分
晨退一十日九五三一三度六九八七一度五九一三六十一分
晨留五日
晨迟初一十六日四度二五四度零九
晨迟末三十三日二十七度二十五度九九六十二分
晨次疾初三十九日四十二度五零四十度九零一度零二
晨次疾末四十二日五十度二五四十八度三六一度一六
晨疾初四十九日六十一度五十八度七一一度二三五
晨疾末五十二日六十五度五零六十三度零四一度二五五
晨伏三十九日四十九度五零四十七度六四一度二六五
△水星
合应三十零万三二一二。置中积,加辛巳合应七十零万零四三七,得三亿七千六百九十零万零二一二,满水星周率去之。
历应二百零三万九七一一。置中积,加辛巳历应二百零五万五一六一,得三亿七千八百二十五万四九三六,满水星历率去之。
周率一百一十五万八七六。
历率三百六十五万二五七五。
度率一万。
晨伏夕见一十六度半。
夕伏晨见一十九度。
段目段日平度限度初行率
合伏一十七日七五三十四度二五二十九度零八二度一五五八
夕疾一十五日二十一度三八一十八度一六一度七零三四
夕迟一十二日一十度一二八度五九一度一四七二
夕留二日
夕退伏一十一日一八八七度八一二二度一零八
合退伏一十一日一八八七度八一二二度一零八一度零三四六
晨留二日
晨迟一十二日一十度一二八度五九
晨疾一十五日二十一度三八一十八度一六一度一四七二
晨伏一十七日七五三十四度二五二十九度零八一度七零三四
推五星前后合 置中积,加合应,满周率去之,余为前合。再置周率,以前合减之,于为后合。如满岁周去之,即其年无后合分。
推五星中积日中星度置各星后合,既为合伏下中积中星。命为日,曰中积。命为度,曰中星。累加段日,为各段中积。皆满岁周去之。以各段下平度,累加各段下平度,满岁周去。退则减之,不及减,加岁周减之。次复累加之,为各段中星。
推五星盈缩历 置中积,加历应及生合,满历率去之,余以度率而一为度。在历中已下为盈,已上减去历中为缩。置各星合伏下盈缩历,以段下限度累加之之满历中去之,盈交缩,缩交盈,即各段盈缩历。
推五星盈缩差 置各段盈缩历,以历策除之为策数,不尽,为策余。以其下损益分见立成。乘之,以历策而一,所得益加损减其盈缩积分,即盈缩差。金星倍之,水星三之。
推定积日 置各段中积,以其段盈缩差盈加缩减之,即得。满岁周去之,如中积不及减者,加岁周减之。本段原无差者,借前段差加之,则金水二星,亦只用所得盈缩差,不用三之倍之。
推加时定日置定积日,以岁前天正冬至分加之,满纪法去之,余命甲子算外,即为定日。视定积日会满岁周去者,用本年冬至,会加岁周减者,用岁前冬至。
推所入月日 置合伏下定积,以加天正闰馀满朔策除之,为月数。起岁前十一月,其不满朔策者,即入月已来日分也。视其月定朔甲子,与加时定日甲子相去即合伏日,累加相距日,满各月大小去之,即各段所入月日。
推定星 置各段中星,依推定积日法,以盈缩差加减之。
推加时定星 置定星,以岁前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之,满周岁天去之。若定积日会加岁周者,用岁前黄道日度。遇减岁周者,用本年黄道目度,如原无中星度,段下亦无定星星及加时定星度分。
推加减定分 置定日小余,以其段初行率乘之,满万为分,所得诸段为减分,退段为加分。
推夜半定星及宿次 置加时定星,以加减定分加减之,为夜半定星。以黄道积度钤减之,为夜半宿次。其留段即用时定星,为夜半一星。
推日度率 置各段定日,与次段定日相减为日率。次段不及减,加纪法减之。置各段夜半-定星,与次段夜半定星相减为度涨。次段不及减,加周天减之。凡近留之段,皆用留段加时定星,与本段夜半定星相减。如星度逆者,以后段减前段,即各得度率。
推平行分 置度率,以日率除之,即得。
推凡差及增减总差日差 以本段前后之平行分相减,为本段凡差。凡五星之伏段及近留之迟段及退段,皆无凡差。倍凡差,退一位为增减差。倍增减差为总差。置总差,以日率减一日除之为日差。初日行分多,为减差。末日行分多,为加差。
推初日行分末日行分 以增减差加减其段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视本段平行分与次段平行分相较,前多后少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后多者,减为初,加为末。
推抚心差诸段为增减差总差日差 合伏者,置次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亦次段日差。为末日行分。晨伏、夕伏者,置前段本段之前。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亦前段日差。为二伏初日行分。置伏段呼得初末日行分,皆与本段平行分相减,馀为增减差。又以增差加 减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视合伏末日行全较平行分,少则加,多则减,为初日行分。晨伏、夕伏初日行分较平行分,亦少加多减,为末日行分。木、火之晨迟末,土之晨迟,金之夕迟末,水之夕迟,皆置其前末日行分,锐其日差减之,即前段日差。馀为初日行分。木、火之夕迟初,土之夕迟,金之晨初,水之晨迟,皆置其后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后段日差。馀为末日行分。木、火、土之夕伏,金、水之晨伏,皆置其前段末日行分,内加其前段日差之半,为钛段初日行分,皆与平行分相减,馀为增减差。木、火之晨退、夕退,置其平行分,退一位、六因之,为增减差。晨退减为初,加为末。夕退加为初,减为末。晨加夕减,二段相比较。金之夕退伏合伏,置其平行分,退一位,三因之折半。水之夕退伏合退伏,以平行分折半,各为增减差。金之夕退,置其平分,退一位,三在之折半。水之夕退伏合退伏,以平行分折半,各为增减差。金之夕退,置其后段禄日行分,减日差,后段日差。为末日行分。金之晨退,置其前段末日行分,减日差,前段日差。为初日行分。皆与平行分相减,馀为增减差。凡增减差,倍之为总差,以相距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其初末日行分有其一者,以增减差加减,更求其一,如伏段法,馀依前后平行分相较增减之。金、火之夕迟末,晨迟初,置其段平行分,以相距日率下不伦分乘之,不伦分之秒,与平行之分对。即为增减差。置平行分,夕者以增减差,加为初日行分,减为末日行分。晨者反是。
不伦分 金、火星之夕迟末,与晨迟初,其增减差,多於平行分者,为不伦分也。
十七日八十八秒八八五
十六日八十八秒二三一
十五日八十七秒四九六
十四日八十六秒七六一
推五星每日细行,置各段夜半宿次,以初日行分顺加退减之,为次日宿次。又以日差加减其初日行分,为每日行分,亦顺加退减於次日宿次,满黄道宿次去之,至次段宿次而止,为每日夜半宿次。
推五星顺逆交宫时刻 视逐日五星细行,与黄道十二宫界宿次同名,其度分又相近者以相减。视其馀分,在本日行分以下者,为交宫在本日也。顺行者,以本日夜半星行宿次度分减宫界度分。退行者,以宫界度分减本日夜半星行宿次度分。扣以日周乘之为实,以本日行分为法,法除实,得数,依发敛加时法,得交宫时刻。
推五星伏见凡取伏见,伏者要在已下,见者要在已上。晨见晨伏者,置其日太阳行度,内减各星行度。夕见夕伏者,置其日各星行度,内减太阳行度。即为其日晨昏伏见度。置本日伏见度,与次日伏见度相减,馀四而一,即得晨昏伏见分。视本日伏见度较次日伏见度为多者减,少者加。晨者,置本日伏见度,以伏见分加减之,为晨伏见度。夕者,三因伏见分,置伏见度加减之,为夕伏见度。视在各星伏见度上下取之。
△步四馀
紫气周日一万零二百二十七日一七九二。
紫气度率二十八日,日行三分五七一四二九。
紫气至后策八千一百九十四万九六二三。
月孛周日三千二百三十一日九六八四。
月孛度率八日八四八四九二,日行十一分三零一三六一。
月孛至后策一千二百二十万四六五九。
罗计周日六千七百九十三日四四三二。
罗计度率一十八日五九九一零七七六,日行五分三七六六零二。
罗至后策五千三百三十三万六二一七。
计都至后策一千九百三十六万九零零一。
推四馀至后策 置中积,加各馀至后策,满周日去之,即得。
推四馀周后策 以至后策,减立成内各宿初末度积日,即得。
推四馀入各宿次初末度积日 置各馀周后策,加入其年冬至分,满纪法去之,即各馀末度积日。紫气、月孛为各宿初,罗喉、计都为各宿末。气孛顺行,罗计逆行。
推四馀初末度积日所入月日 置各馀周后策,加入天正闰馀满期策减之,起十一月至不满朔策,即所入月也。其初末度积日即满纪法去者。命甲子算外,为日辰小馀,以发敛求之为时刻。视定朔某甲女,即知入月已来日也。
推四馀每日行度 置各馀初末度积日,气孛以度率日累加之,至末度加其宿零日及分,即次宿之初度。罗计先加其宿零日及分,后以度率日累加之,即次宿之末度。徊以其大馀,命甲子算外为日辰。其交次宿,以小馀以敛为时刻。
推四馀交宫 以至后策减各宿交宫积日,馀为入某宫积中天正闰馀,满朔策去之,起十一月至不满朔策,即所入月。又置入宫积日,加冬至分,满纪法去之,为日辰,小馀以敛为时刻。视定朔甲子,即知交宫及时刻。
▲紫气宿次日分立成入箕初度。
以下表格略
至后策少者用前氐下积日,多者用后氐下积日。
志第十三历七
▲回回历法一
《回回历法》,西域默狄纳国王马哈麻所作。其地北极高二十四度半,经度偏西一百零七度,约在云南之西八千馀昊。其历元用隋开皇己未,即其建国之年也。洪武初,得其书於元都。十五年秋,太祖谓西域推测天象最精,其五星纬度又中国所无。命翰林李翀、吴伯宗同回回大师马沙亦黑等译其书。其法不用闰月,以三百六十五日为一岁。岁十二宫,宫有闰日,凡百二十八年而宫闰三十一日。以三百五十四日为一周,周一十十月有闰日。凡有闰闰凡百二十八年而而宫闰三十一日,以三百五十四日为一周,周十二月,月有闰日。凡三十年月闰十一日,历千九百四十一年,宫月日辰再会。此其立法之大概也。
按西域历术见於史者,在唐有《九执历》,元有札马鲁丁之《万年历》。《九执因》最疏,《万年历》行之未久。唯《回回历》设科,隶钦天监,与《大统》参用二百七十馀年。虽於交食之有无深浅,时有出入,然胜於《九执》、《万年》远矣。但其书多脱误。盗盖其人之隶籍台官者,类以土盘布算,仍用其本国之书。而明之习其术者,如唐顺之、陈壤、袁黄辈之所论著又自成一家言。以故 翻译之本不行於世,其残缺宜也。今为博访专门之裔,考究其原书,以补其脱落,正其讹舛,为《回回历尖》,著於篇。
积年 起西域阿喇必年,隋开皇己未。下至洪武甲子,七百八十六年。
用数 天周度三百六十。每度六十分,每分六十秒,微纤以下俱准此。宫十二。每宫三十度。目周分一千四百四十,时二十四,每时六十分。刻九十六。每刻十五分。宫度起白羊,节气首春分,命时起午正。午初四刻属前日。
七曜数 日一,月二,火三,水四,木五,金六,土七。以七曜纪不用甲子。
宫数 白羊初,金牛一,阴阳二,世蟹三,狮子四,变女五,天秤六,天蝎七,人马八,磨羯九,实宝瓶十,变鱼十一。
宫日 白羊戌宫三十一日。金牛酉宫三十一日。阴阳申宫三十一日。巨蟹未宫三十二日。狮子午宫三十一日。娈女巳宫三十一日。天秤辰宫三十一日。天蝎卯宫三十日。人马寅宫二十九日。磨羯丑宫二十九日。宝瓶子宫三十日。变鱼亥宫三十日。已上十二宫,所谓不动之月,凡三百六十五日,乃岁周之日也。若遇宫分有闰之年,於变鱼宫加一日,凡三百六十六日。
月分大小 单月大,变月小。凡十二月,所谓动之月也。月大三十日,月小二十九日,凡三百五十四日,乃十二月之日也。遇月分有闰之处,於第十二月内增一日,凡三百五十五日。
太阳五星最高行度隋己未测定。太阳二宫二十九度二十一分。 土星八宫十四度四十八分。木星六宫初度八分。火星四宫十五度四分。金星二宫十七度六分。水星七宫六度十七分。
求宫分闰日无之馀日。置西域岁前积年,减一,以一百五十九乘之,一百二十八年内,闰三十一日故以总数乘。内加一十五,闰应。以一百二十八屡减之,馀不满之数,若在九十七已上,闰限。其年宫分有闰日,已下无闰日。於除得之数内加五,宫分立成起火三,故须加五。满七去之,馀即所求年白羊宫一日七曜。有闰加一日,后同。
求月分闰日朔之馀日。置西域岁前积年,减一,以一百三十一年乘之,总数乘。内加一百九十四,闰应。以三十为法屡减之,馀在十九已上,闰限。其年月分有闰闰已下则无。於除得之数,满七去之,馀即所求年第一月一日七曜。
加次法 置积日,全积并宫闰所得数。减月闰内加三百三十一日,己未春正前日。以三百五十四一年数除之,馀数内减去所加三百三十一,又减二十三,足成一年日数。又减二十四,洪武甲子加次。又减一,改应所损之一日。为实距年己未至今得数。又法:以气积宫闰并通闰为气积内减月闰,置十一,以距年乘之,外加十四,以三十除之,得月闰数。以三百五十四除之,馀减洪武加次二十四,又减补日二十三,又减改应损日一,得数如前。求通闰,置十一日,以距年乘之。求宫闰前见。
▲太阳行度
求最高总度 置西域岁前积年,入总年零年月分日期立成内,各取前年前月前日最高行度并之。如求十年,则取九年之类。盖立成中行度,俱本年本月日足数也。如十年竟求十年,则逾数矣。月日义同。后仿此。
求最高行度 置求到最高总度,加测定太阳最高行度,二宫二十九度二十一分。即年求年白羊宫最高行度。如求次宫,累加五秒零六微。求次月,加四秒五十六微。
求中心行度日平行度。置积年入总年零年月日立成内,各取日中心行度并之,取法同前。内减一分四秒,即所求白羊宫第一日中心行度。求各宫月日,按每日行度五十九分八秒累加之。内减一分四秒,或云西域中国里差,非是,盖系己未年之末日度应也。
求自行度 置其日中心行度,减其宫最高行度,即得。即入盈缩历度也。
求加减差。即盈缩差。以自行宫度为引数,入太阳加减立成内,照引数宫度取加减差。是名未定差。其度下小馀,用比例法,以本加减差,与后度加减差相减,馀数通为秒,如一分通为六十秒。与引数小馀亦通秒相乘,得数为纤,秒乘秒,得纤。以六十收之,为微、为秒、为分。如数多,先以六十收之为微,又以六十收之为秒,又以六十收之为分。视前所得未定加减差数较,少於后数者后度加减差加之,多於后数者减之,是为加减定差分。如无小馀,竟用未定差为定差。后准此。
求经度黄道度。 置其日中心行度,以加减定差分加减之,视定差引数自行宫度,在初宫至五宫为减差,六宫至十一宫为加差。即得。
求七曜 置积年入立成内,取总年零年月日下七曜数并之,累去七数,馀即所求白羊宫一日七曜。如求次宫者,内加各宫七曜数。如求逐日,累加一数,满七去之。求太阴、五星、罗计七曜并准此。
▲太阴行度
求中心行度 置积年入立成内,取总零年月日下中心行度并之,得数,内减一十四分,己未应转。即所求年白羊宫一日中心行度。如求逐日,累加日行度。十三度一零三五。
求加倍相离度月体在小轮行度,合朔后,与日相离。置积年入立成内,取总年零年月日下加倍相离度并之,内减二十六分,即所求白羊宫一日度也。如逐日,累加倍离日行度。二十四度二二五三二二,半之,即小轮心离太阳数。
求本轮行度即月转度。置积年入立成内,取总零年月日下本轮行度并之,内减一四分,即所求白羊宫一日度也。如求各日,累加本轮日行度。十三度三分五四。
求第一加减差又名倍离差。以加倍相离宫度为引数,入太阴第一加减立成内,取加减差。未定差。又与下差相减,余乘引数小余,得数为秒,分乘分以六十收之为分,用加减未定差,后差多加少减,同太阳。得第一分差。
求本轮行度 置其日本轮行度,以第一差分加减之。视倍离度,前六宫加,后六宫减。
求第二加减差 以本轮行定度度为引数,入太阴第二加减立成内,取未定差,依比例法,同前。求得零数加减之为第二加减差分。视引数,六宫已前为减差,后为加差。
求比数分 以们离宫度,入第一加减立成内,取比数分。如们离零分在三十分已上者,取下度比敷分。
求远近度 以本轮行定宫度为引敷,入阴第二加减立成内,取远近度分。其引数零分,亦依比例法取之。
求凡差定差 置比敷分,以远近度通分乘之,以六十约之为分,即凡差。以凡差加入第二加减差,即为定差。
求经度置其日太阴中心行度,以定差加减之,即太阴经度。视本轮行定前减,以后加。
▲太阴纬度
求计都与月相离度入交定度。置其日太限经度,内减其日计都行度,即计都与月相离度分。
求纬 以计都与月相离宫度为引数,入太阴纬度立成,上宫用右行顺度,下宫用左行逆度。取其度分,依比例法求得零分加减之,上六宫加,下六宫减。得纬度分。引数在六宫已前为黄道北,六宫后为黄道南。
求计罗行度 置积年入总年零年月日立成内,取罗计中心行度并之,为其年白羊宫一日行度。求各宫一日,以各宫日行度加之,与十二宫相减,馀即所求宫一日计都行度。如求计都逐日细行,以前后二段行度相减,馀以相距日数除之,为日差。又置前段计都行度,以日差累减之。如求罗喉行度,置其日计都行度内。
▲五星经度
求最高总度 数同太阳,依前太阳术求之。
求最高行度 置所求本星最高总度,加测定本星最高行度,见前。为其年白羊 最高行度。求扣宫各日,加各宫日行度。
求日中心行度 依太阳术求之。
求自行度 置积年入立成总零年月日下,各取自行度并之,得其年白羊宫一日自行度。土、木、金三星减一分,水星减三分,火星不减。如求各宫各日,照本星自行度累加之。水星如自行度遇三宫初度,作五日一段算,至九宫初度,作十日一段算纬度亦然。
求中心行度中轮心度即入历度五星本轮。土、木、火三星,置太阳中心行度,减其星自行度,为三星中心行度。内又减最高行度,为三星小轮心度。金、水二星,其中心行度即太阳中心行度,内减其星最高行度,馀为其星小轮心度。不及减,加十二宫减之。
求第一加减差盈缩差。以其星小轮心宫度为引数,入本星第一加减立成,依比例法求之。法同太阳、太阴。
求自行定度及小轮心定度 视第一加减差引数,在初宫至五宫,用加减差,加自行度,减小轮心度,各为定度。在六宫至一宫,用加减差,减自行度,加小轮心度,各为定度。
求第二加减差 以其星自行定度,入本第二加减立成内,取其度分,用比例法加减之。同前。
求比敷分 如土、木、金、水星,以本星小轮心一宫度,入第一加减立成内,取比敷分,如引数小馀在三十分已上,取手行经敷分。如火星,则必用比例法求之。
求远近度 以自行定宫度,入第二加减立成内,取远近度,依比例法求之。
求凡差定差 法同太阴。
求经度置小轮心定度,以定差加减之,视引数自行定度,在六宫已前加,已后减。内加其星最高行度。
求留段 以其段小轮心,定宫谍为引数,即立成内各星入历定限。入五星顺退留立成内,於同宫近度,取本星度分,与前后行查减。若取得在初宫至六宫,本行与后行相减。六宫至初宫,本行与与前行相减。又以引数宫度,减立成内同宫近度,两减,馀通分相乘,用六度除之,立成内每隔六度。六十分收之,顺加逆减於前取度分,得数与其日自行定度同者,即本日留。如自行定度多者已过留日,少者未到留日。欲得细率,以所得数与其人日自行定度相减,馀以各星一日自行度约之,如土星一日自行五下七分有奇之类。即得留日在本日前后数也。土星留七日,其留日前三日,后三日,皆与留日数同。木星留五日,其留日前二日,后二二与留日数同。火、金、水三星不留,退而即退,但於行分极处留耳。
求细行分 土、木、金、火四星,以前后两段经度相减,以相距除之为日行分。水星以白羊宫初日经度,又与前一日经度相减,馀为初日行分。又置前后二段经度相减,馀以相距日除之,为平行分。与初日行分加减,倍之,以前段前一日与后段相距日数除之之为日差。以加减初日行分,初日行分少於平行分加,多减。为日行分。五星各置前段经度,以逐日行分顺加退减之,为各星逐日经度。
求伏见 视各星自行定度,在伏见立成内限度已上者,即五星晨夕伏见也。
五星纬度求最高总行度、中心行度、自行度、小轮度,并依五星比经度术求之。
求自行定度 置自行宫度分,其宫以一十乘为度。如一宫,以十乘之得十度,此用约法折算,以造纬度立成。其度以二十乘之为分,满六十约之为度。其分亦以二十乘之为秒,满六十约之属分。并之即得。
求小轮心定度 置小轮心宫度分,其宫以五乘之为度。如一宫以五乘之,得五度。其度以一十乘之为分,满六十约之迷度。其分亦以一十乘之为秒,满六十约之为分。并之即得。
求纬度 以小轮心定度及自行度,入本星纬度立成内两取,一纵一横。得数与后行相减。若遇交黄道者,与后行相并。又以小轮心定立成上小轮心定相减,上横行。两减馀相乘,以立成上小轮心度累加数除之。如土星上横行小轮心度每隔三度,火星每隔二度之类。满六十收之为分,用加减两取数,多於后行减,少加。若遇交黄道者,即后行数多亦减。寄左。复以自行定度与立成上自行定度相减,首直行。又以两取数,与下行相减,若遇交黄道埏,与下行并。两减馀相乘,以立成上自行度累加数除之,如土星直行,自行度每隔十度,火星每隔四度之类。收之为分。与前寄左数相加减,如两取数多於下行者减,少加。若遇交黄者,所得分多於寄左数,置所得分内,减寄左数,馀为交过黄道南北分也。即得黄道南北纬定分。
求纬度细行分 置其星前段纬度,与后段纬度相减,馀以相距日除之,为日差。置前段纬度,以日差顺加退减,即逐日纬度分。按纬度前段少於后段者,以日差顺加退减。若前段多於后段者,宜以日差顺减退加。非可一例也。若前后段南北不同者,置其星前后段纬度并之,以相距日除之,为日差。置前段纬度,以日差累减之,至不及减者,於日差内减之,馀以日差累加之,即得逐日纬度。
推日食法日食诸数,如午前合朔,用前一日数推,午后合朔,用次日数推。
辨日食限视合朔太阴纬度,在黄道南四十五分已下,黄道北九十分已下,为人食。若合朔为尽,则全见食。若膈朔在日未出三时及日已入十五分,一时四分之一。皆有带食。若合朔在夜刻者不算。
求食甚凡时即合朔。置午正太阴行过太阳度,求法见后月食太阴逐时行过太阳分。通秒,以二十四乘之为实,置太阴日行度,减太阳日行度,通秒为法,除之为时。时下零数以六下通之为分,分下零数以六十通之为秒,三十秒已上收为一分,六十分收为一时,共为食甚凡时。
求各朔太阳经度 以食甚凡时通分,以太阳日行度通秒乘之,以二十四除之为秒,满六十约之为秒分,用加减午正太阳度,午前合朔减之,午后加之。得合朔时太阳经度。即食甚日躔黄道度。
求加减分 视合朔时太阳宫度,入昼夜加减立成内,取加减分,依比例法求之。
求子正至合朔时分秒 置食甚凡时,以加减分分加减之,午前合朔减,午后加。用加减十二时,午前合朔用减十二时,午后用加十二时。即子正至合朔时分秒。按命时起子正,乃变其术以剑《大统》,非其本法也。
求第一东西差经差。视合朔时,太阳宫在立成经纬时加减立成右七宫取上行时,顺行。在左七宫取下行时,逆行。以子正至合朔时,取经差,依比例法求之。止用时下小馀求之。下同。第一东西差。
求第二东西差 视合朔时,太阳宫在立成内,同上。取次宫子正至合朔时经差,依比例法求之,为第二东西差。
求第一南北差纬差。以合朔时,太阳宫及子正,至合朔时入立成内,同上。取纬差,依比例法求之,为第一南北差。
求第二南北差 以合朔太阳宫,取次宫子正至合朔时纬差,依比例法求之,为第二南北差。
求第二时差 以膈朔太阳宫及子正至膈朔时,入立成取时差,依比例法求之。
第二时差 公合朔太阳宫,取次宫子正至合朔时时差差,依比例法求之。
求合朔时东西差 以第一东西差与第二东西差相减,馀通秒,以乘合朔时太阳度分,亦通秒。以三十度除之为纤,以六十收之为微、为秒、为分、经加减第一东西差,视第一东西差数少於第二差者加已,多者减之,下同。为合朔时东西差。
求合朔时南北差 以第一南北差与第南北差相减,馀通秒,以乘太阳度分,以三十除之为纤,依率收之为微、秒、分,以加减第一南北差,为各朔时南北差。
求合朔时差 以第一第二两时差相减,乘太阳度分,以三十除之,依率帐之,用加减第一时差,为合朔时差。
求合朔时本轮行度 以本轮日行度一十三度四分通分,以乘食甚凡时,亦通分。以二十四除之为秒,依率收之为分、为度,以加减午正本轮行度,午前减,午后加。为合朔时行度。
求比敷分 以本轮行度入立成,太阳、太阴时行影径分立成。取同宫近度太阴比敷分,依比例法求之。
求东西定差 置合朔时东西差通秒,以比敷分通秒乘之为纤以六十收之为微、为秒、为分,以加合朔东西差,有加、无减。为定差。
求南北定差 法同东西定差。
求食甚定时即食甚定分。视其日合朔时,太阳度在立成经纬时加减立成左七宫,其时差,黑字减,白字加,在右七宫,白字减,黑字加,皆加减於子正至合朔时,得数命起正减之,得某时初正。馀通为秒,以一千乘之,以一百四下四除之,六十分为一时,每日一千四百四十分,故以千乘之,又以一四四除之。以六十约之,满百为刻,即食甚定时。
求食甚太阴经度 於合朔太阳经度内,加减东西定差,即得食甚太阴经度。其加减视食甚定时时差加减。
求合朔计都度 置食甚凡时通分,以计都日行度三分一十一秒通秒乘之,以二十四除之为微,满六十收之为秒、为分,以加减其日午时计都行度,罗计逆行,午前合朔加,午后减。为合朔时计都度。
求合朔太阴纬度 食甚时,太降经度内加减合朔时计都度,馀为计都与月相离度,入太阴纬度立成取之。
求食甚太阴纬度 南北定差内。加减合朔时太阴纬度,在黄道南加,北减。得食甚纬度。
求合朔时太阳自行度 用太阳日行度五十九分八秒通秒,以乘食甚凡时,亦通分。用二十四除之,得数为微,满六十收之为秒、为分,以加减其日午正自行度,午前合朔减,午后加。得合朔自行度。
求太阳径分 以合朔太阳自行度为引数,入立成影径分立成内同宫近度,取太阳径分,依比例法求之。
求太阴径分 以合朔时本轮行度为引数,入立成同上内取同宫近度太阴径分,依比例法求之。
求二半径分 并太阳、太阴雨径分,半之。
求太阳食限分 置二半径分,内减食甚太阴纬度,馀为太阳食限。如不及减者不食。如太阴无纬度者,食既。如太阴无纬度而日径大於月径者,食有金环。
求太阳食甚定分 以太阳食限分通秒,以一千乘之为实,以太阳径分通秒为法除之,以百约之为分,为太阳食甚定分。
求时差即定用分。食甚太阴纬度通秒自乘,二半径分亦通秒自乘,两自乘数相减,馀以平方开之,以二十四乘之为实,以其日太阴日行度内减太阳日行度通分为法。实如法而一,得数为分,满六十分为一时,为时差。
求初亏 置食甚定时,内减时差,馀时命起子正减之,得初正时。馀分通秒,以一千乘之,以一百四十四除之,以六十约之,满百为刻,为初亏时刻。
求复圆 置食甚定时,内加时差,命起子正,如初亏法,得复圆时刻。
求初亏食甚圆方位与《大统》法同。
推月食法月食诸数,午前望,用前一日推,午后望,用次一日推。
辨月食限 视望日太阴经度与罗喉或计都度相离二十三度之内,太阳纬度在一度八分之下,为有食。又视合望在太阴未出二量,未入二时,其限有带食。其在二时已上者不算。
求食甚凡时即经望。置其日太阴经度内减六宫,如不及减,加十二宫减以减其日午正太阳度为午前望。如太阳度不及减,加入六宫减之,为午后望。置相减馀数相通秒,以二十四乘之为实,置其日太阴经度,内减前一日太阴经度,若在午后望者,减后一日太阳度。馀为太阳日行度。两日行度相减,馀通秒为法,除实得数为时。其时下馀数,以六十通之为分、秒,即所求食甚凡时。
求食甚月离黄道宫度 置食甚凡时,与太阳日行度俱通秒相乘,以二十四除之,得数为纤潢六十收之为微、为秒、为分,以加减其日午正太阳度,午前望减,午后望加。为望时太阳度,加六宫,即得所求。
求昼夜加减差 以望时太阳宫度为引数,入昼夜加减立成内,取加减分,依比例法求之。
求食甚定时 置食甚凡时,以昼夜加减差法加减之。午前望减,午后望加。得数,用加减一十二时,如午后望加十二时,午前望与十二时相减。命起子正,得初正时。其小馀,如法收为刻,法详日食。得定时。
求望时计都度 置食甚凡时,通秒为实,以计都日行度三分一十一秒通秒乘之,以二十四除之,得数为纤以六十收之为微、为秒、为分,用加减其日午正计都行度,罗计逆行,午前望加,午后望减。即得。
求望时太阴纬度 置食甚月离黄道度,内减望时计都度,如不及减,加十二宫减。馀为计都与月相离度,入太阴纬度立成取之。
求望时本轮行度即入迟疾历。置太阴本轮日行度,十三四分。通分,以食甚凡时通秒乘之,以二十四除之为微,以六十收之为秒、为分、为度,用加减其日午正本轮行度,午前望减,午后加。即得。
求太阴径分 以望时本轮行宫度,入影径分立成求之。法详日食。
求太阴影径分 以望时本轮行宫度,放影径分立成,取之。
求望时太阳自行度 以太阳日行度五十九分八秒与食甚凡时俱通秒相乘,以二十四除之,得数为纤,满六十收为微、为秒、为分,以减其日午正太阳自行度。法同日食求太阳经度。
求影径减差 以其日太阳自行範度为引数,入影径立成内,於同宫近度取太阴影径差分,依比例法求之。法详前。
求影径定分 置太阴影径分,内减影径减差分。
求二半径分 置太阴径分,加影径定分,半之。
求太阴食限 置二半径分,内减望时太阴纬度。
求食甚定分 置食限分,通秒,以一千乘之为实,以太阴径分秒为法,除之,以百约之灾分,为食甚定分。
求太阴逐时行过太阳分 置太阴望时经度,减前一日太阴经度,又置望时太阳自行度,减前一日太阳自行度,以两馀数相减,为太阴昼夜行过太阳度。通秒以二十四除之,满六十收之,得逐时行过太阳分。
求时差 以太阴纬度分,通秒自乘,又以二半径分通秒自乘,两数相减,馀开平方为实,以太阴行过太阳度通秒为法除之,得数即时刻差。即初亏至食甚定用分。
求初亏复圆时刻 以时差减食甚定时,得初亏时刻。加食甚定时,得复圆时刻。其命时收刻之法,并同日食。
求食既至食甚时差 置二半径分,减太阴径分,通秒自乘,又置太阴纬度亦通秒自乘,相减,平方开之为实。以太阴逐时行过太阳度通秒为法除之,得数即时差。
求食既生光时刻 以食既至食甚时差,减食甚定时,为食既时刻。加食甚定时,为生光时刻。
求初亏食甚复圆方位 与《大统》法同。
求日出入时 以午正太阳经度为引数,入西域昼夜时立成,取其度分,依比例法求之,为未定分。又引於数相对宫度内,取其度分,如初宫三度,向六宫三度取之。亦依比例法求之,为后未定分。两未定分相减,不及减,加三百六十度减。馀通秒,用十五除之,六十收之为分、为时,得其日昼时分秒。半之为其日半昼时分秒。以半昼时分秒减十二时,馀为日出时分秒,加十二时为日入时分秒。
求日月出入带食分秒 视其日日出时分秒,较多於初亏时分秒,少於食甚定时及复时分秒者,即有带食。置其日日出时或日入时,与食甚定时分秒相减,馀为带食差。置日月食甚定分,以带食差通秒乘之,以时差通秒除之,得数为带食分。於食甚定分内减带食分,馀为日月带食所见之分。
求月食更点 置二十四时,内减昼时,又减晨昏时,七十二分,即中历之五刻弱也。馀不夜时,通秒五约之为更法。寺分更法为点法。如食在子正以前者,置初亏食甚复圆等时,内减日入时,又减半晨昏时,三十六分。馀通就,以更法减之为更数。不满更法者,以点法减之为点数。食在子正已后者,置夜时半之,加初亏食甚复圆等时,以更法减之为更数。不满更法者,以点法减之为点数。皆命起初更、初点。更法减之,减一次为一更,其减馀不满法者,亦虚命为一更。点法仿此。
▲太阴五星凌犯
求太阴昼夜行度 以本日经度与次日经度相减,馀即本日昼夜行度。
求太阴晨昏刻度 置其日午太阴经度,内加立成太阴出入晨昏加减立成其日昏刻加差,即为其日太阴昏刻经度。置其次日午正太阴经度,减立成其日晨刻减差,即为其日太阴晨刻经度。
求月出入度 置其日午正太阴经度,加立成内即前立成其日月入加差,即为其日月入时太阴经度。加立成内其日月出加差,即其日月出时太阴经度。
耱太阴所犯星座 朔后视昏刻度至月入度,望后视月出度至晨刻度,入黄道南北各像星立成内,经纬度相近在一度已下者,取之。
求时刻 置其日午正太阴经度,与取到各像星经度相减,通分,以二十四乘之,以太阴昼夜行度亦通分除之,得初正时。其小馀,以六十通之为分,以一竿千乘之,一百国十四除之,以百约之为刻,即得所求时刻。
求上下相离分 置太阴纬度与年犯星纬度相减,馀为上下相离分。若月星同在南,月多为下离。同在北,月多为上离,下为下离。若南北不同,月在北为上离,南为下离。
求五星凌犯各星相离 置其日五星经纬度,入黄道立成内,视各像内外星经纬度,在一度已下和取之。其五星纬度与各星纬度相减,馀即上下相离分。
求月犯五星,五星相犯 视太阴经纬度,五星经纬度相近在一度已下者,取之。
志第十四历八
▲回回历法二
日五星中心行度立成造法原本总年零年月分日期,及十二宫初日,凡五立成。每立成内,首列本信立成处月日宫各纪数,次刑七曜,次刑日中心行度,及土、木、火、金、水各自行度日五星最高行度,交多不禄。禄其造立成之法於左。
日中心行长日期立成 一日行五十九分八秒,按日累加之,小月二十九日,得二十八度三十五分二秒,大月三十日,得二十九度三十四分一十秒。
月分立成。单月大,变月小,末置一闰日。大月,二十妨度三十四分十秒。小月二十八度三十五分二秒。按月累加之,十二月计十一宫十八度五十五分九秒,闰日加五十九分八秒。
宫分初日立成。於白羊宫初日起算,至金牛宫初日,凡三十一日,得一宫一度三十三分十八秒。五十九分八秒之积。视宫分日数多少,日数见前。累加积之,至变鱼宫初日,得十一宫一度十一秒。自白羊至此凡三百三十五日之积。
零年立成。每年十一宫十八度五十五分九秒,三十年闰十一日,故二年、五年、七年、十年、十三年、十六年、十八年、二十一年、二十四年、二十六年、二十九年、皆闰日。约法,每一年减十一度四分五十一秒,闰年减十度五分四十三秒,三十年为一宫八度二十玢三十一秒。每年三百五十四日,计一万六百二十日,加闰十一日,共一万六百三十一日。
总年立成。第一年为三宫二十六度五分十九秒。每三十年加一宫八度二十五分三十一秒,至一千四百罩十年,得五宫十五分三十三秒。
▲五星自行度立成造法
土星日期立成 一日五十七分,按日递加。小月二十七度三十七分,大月二十八度三十四分。其五日、十二日、二十日、二十八日增一分者,乃秒数所积也。
月分立成。大月加二十八度三十四分,小月加二十七度三十革分。按月累加,十二月计十一宫七度四分,闰日加五十七分。
宫分初日立成。金牛宫初日为二十九度三十一分,自行三十一日之积。馀四星准此。视宫分日数累加之,至变鱼宫禄日为十宫十八度五十八分。
零年立成。每年十一宫七度四分,其闰日有无,视日中行度,零年有加本星一日行分,下四星准此。至三十年,共一宫十二度一十六分。
总年立成。第一年十一宫二十九十度十八分,此隋己未测定根数,一云即洪武甲子年数,加次在内。下四星准此。六百年四宫四度四十四分。每三十年加一宫十二度二十七分,至一千四百四十年,计七宫十八度二十分。
木星日期立成 一日五十四分,按日递加。小月二十六度十分,大月二十七度五分。其四日、十一日、十七日、二十四日、三十日增一分者,秒数所积也。
月分立成按大、小月累加,十二月计十宫十九度二十九分,闰日加五十四分。
宫分初日立成金牛宫初日二十七度五十九分,至变鱼宫初日为十宫二十九度二十六分。
零年立成每年十宫十九度,至三十年,计七宫二十四度三十九分。
总年立成第一年四宫二十五度十九分,六百年五宫八度二十七分。每三十年加七宫二四三九,至千四百四十年,计八吕八度五十分。
火星日期立成 一日二十八分,按日递加。小月十三度二十三分,大月十三度五十一分。其二日、五日、九日、十二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二日、二十五日、二十八日各减一分。
月分立成按大小月累加,十二月计五宫十三度二十四分,闰日加二十八分。
宫分初日立成金牛宫初日十四度九分,至变鱼宫初日五宫十八度二十九分。
零年立成每年五宫十三度二十四分,至三十年,计七宫十七度一分。
总年立成第一年八宫三十四度六分,六百年四宫四工三十三分。每三十年加七宫度一分,至一千四百四十年,计一度一十一分。
金星日期立成 一日三十七分,按日递加。小月十七度五十三分,大月十八度三十分。
月分立成按大小月累加,十二月计七宫八度十五分,闰日加三十七分。
宫分初日立成金牛宫初日十九度七分,至变鱼宫初日七宫十五度二分。
零年立成每年七宫八度十五分,至三十年,计二宫十四度十五分。
总年立成第一年一宫十五度二十九分,六百年三宫零三十四分。每三十年加二宫十四度十五分,一百四十年,计九度五十一分。
水星日期立成 一日三度六分,按日递加。小月三宫初度六分,大月三宫三度十二分。其二日、四日、七日、九日、十二日、十四日、十七日、十九日、二十二日、二十四日、二十七日、二十九日各增一分。
月分立成按大小月累加,十二月计初宫十九度四十七分,闰月加三度六分。
宫分初日立成金牛宫初日三宫六度十九分,至变鱼宫初日十宫二十度四十五分。
零年立成每年初宫十九度四十七分,至三十年,计八宫二十七度四十四分。
总年立成第一年二宫二十五度三十四分,六百年一宫十度九分。每三十年加八宫二十七度四十四分,至一千四百四十年,计十一宫六度三十五分。
▲日五星最高行度立成造法日五星同用。
最高行日分立成。一日一十微,按日递加。其四日、十一日、十八日、二十五日。各减一微,大月四秒五十六微,小月四秒四十六微。
月分立成按大小月累加,十二月计五十八秒一十微。有闰日加十微。
宫分初日立成金牛宫初日五秒六微,至变鱼宫初日五十五秒五微。
零年言成每年五十八秒,去二十微。按年递加,三年积六十微加一秒,三十年计二十九分十秒。
总年立成一年初宫十度四十分二十八秒,洪武甲子加次。六百年五十八分十三秒。每三十年加二十九分七秒,一千四百四十年,计十二度三十六分五十五秒。
▲太阴经度立成造法
日期立成。中心行度,一日十三度十一分,按日累加。大月一宫五度十七分,小月初宫二十二度工分。内二日、四日、六日、九日、十一、十四、十六、十八、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六、二十八、三十日。各减一分,共减十三分。 加倍相离度,一日二十四度二十三分,按日递加。大月初宫十一度二十七分,小月十一宫十七度四分。内五日、十四日、二十三日,各减一分。七轮行度,一日十三度四分,按日递加。大月一宫一度五十七分,小月十八度五十三分。其中逢五,皆减一分。罗计中心行度,一日三分,按日递加。大月一度三十五分,小月一度三十二分。内三日、九日、十五、二十、二十六日,各增一分。
月分立成。中心行度,大月一宫五度十七分,小月二十二度七分,按月加之,十二月计十一宫十四度二十七分。内三月、七月、十一月,各增一分。有闰日,加十三度十一分。加倍相离度,大月十一度二十七分,小月一宫十牙度四分,十二月计十一宫二十一度三分。内二、六、十月,各减一分。有闰日,加二十四度二十三分。本轮行度,大月一宫一度五十七分,小月十八度五十三分,十二月计十宫五度零分。有闰日,加十三行度四分。罗计行度,大月一度三十五分,小月一度三十二分,十二月十八度四十五分。内三、七、十一月,各增一分。有闰日,加三分。
协零年立成。中心行度,每年十一宫十四度二十七分,三十年一宫八度十五分。三十年闰十一日,与太阳零年同。下准此。锐离度,每年十一宫二十一度三分,三十年十一宫二十九度四十分。闰日,加二十四度二十三分。本轮行度,每年十宫五度,三十年九宫二十三度四十七分。闰日,加十三度四分。罗计行度,每年十八度四十五分,三十年六宫二十二度五十八分。闰日,加三分。
总年立成。 中心行度,第一年四宫二十八度四十九分,六百年六宫八度四十二分,每三十加一宫八度十五分,一千四百四十年,五宫二十九度四十七分。倍离度,第一年,一宫二十五度二十八分,六百年一宫十八度三十三分。每三十年加十一宫二直九度四十分,一千四百四十年,一宫九度二十一分。本轮行度,第一年,四宫十二度二分,六百年八宫八度分。每三十年加二十三度六分,六百年十一宫十度三十四分。每三十年加六宫二十二度五十八分,一千寂百四十年,八宫十五度五十分。
▲总零年宫月日七曜立成造法
总年立成,第一年起金六,六百年起日一,每三十年加寺数。零年立成,起水四。宫分立成,金牛宫起火三。月分立成,起月二。日期立成,起日一。求法:有闰日,满岁七曜。不满岁,用月七曜。并之,得逐月末日七曜。
太阳加减立成自行宫度为引数。原本宫纵列首行,度横列上行,每三宫顺布三十度,内列加减差,又列加减分。其加减分,乃本度加减差与次度加减差之较也。今去之,止列加减差数,将引数宫列上横行,度列首直行,用顺逆查之,得数无异,而简捷过之。月、五星加减立成,准此。
志第十五历九
▲回回历法三
土星黄道南北纬度立成上横行,以小轮心定度为引数,起五十度,异累加三度。累加三度。首直行以自行定度为引数,累加十度。求法:简两引数近度,纵横相遇度分,次各用比例法,得细率。
表格略
志第十六地理一
自黄帝画野置监,唐、虞分州建牧,沿及三代,下逮宋、元,废兴因革,前史备矣。明太祖奋起淮右,首定金陵,西克湖、湘,东兼吴、会,然后遣将北伐,并山东,收河南,进取幽、燕,分军四出,芟除秦、晋,讫於岭表。最后削平巴、蜀,收复滇南。禹迹所奄,尽入版图。近古以来,所未有也。
洪武初,建都江表,革元中书省,以京畿应天诸府直隶京师。后乃尽革行中书省,置十三布政使司,分领天下府州县及羁縻诸司。又置十五都指挥使司以领卫所番汉诸军,其边境海疆则增置行都指挥使司,而於京师建五军都督府,俾外都指挥使司各以其方附焉。成祖定都北京,北倚群山,东临沧海,南面而临天下,乃以北平为直隶,又增设贵州、交址二布政使司。仁、宣之际,南交屡叛,旋复弃之外徼。
终明之世,为直隶者二:曰京师,曰南京。为布政使司者十三:曰山东,曰山西,曰河南,曰陕西,曰四川,曰湖广,曰浙江,曰江西,曰福建,曰广东,曰广西,曰云南,曰贵州。其分统之府百有四十,州百九十有三,县千一百三十有八。羁縻之府十有九,州四十有七,县六。编里六万九千五百五十有六。而两京都督府分统都指挥使司十有六,行都指挥使司五,曰北平、曰山西、曰陕西、曰四川、曰福建,留守司二。所属卫四百九十有三,所二千五百九十有三,守御千户所三百一十有五。又土官宣慰司十有一,宣抚司十,安抚司二十有二,招讨司一,长官司一百六十有九,蛮夷长官司五。其边陲要地称重镇者凡九:曰辽东,曰蓟州,曰宣府,曰大同,曰榆林,曰宁夏,曰甘肃,曰太原,曰固原。皆分统卫所关堡,环列兵戎。纲维布置,可谓深且固矣。
计明初封略,东起朝鲜,西据吐番,南包安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零九百四里。自成祖弃大宁,徙东胜,宣宗迁开平於独石,世宗时复弃哈密、河套,则东起辽海,西至嘉峪,南至琼、崖,北抵云、朔,东西万余里,南北万里。其声教所讫,岁时纳贽,而非命吏置籍,侯尉羁属者,不在此数。呜呼盛矣!
论者谓交趾之弃,未为失图,而开平近迁,则守卫益薄,虽置万全都指挥使司,不足以镇伏山后诸部,故再传而有土木之变。然睿皇自以失律蒙尘,非由经制未备。景帝任贤才,修守御,国步未移,乘舆旋复。由是观之,三卫者,一隅之隘,而无关大计也审矣。至其季世,流寇首祸於西陲,浸寻蔓延,中原为之糜烂。金汤之固不足以制土崩,皈宇之广不足以成掎角。疆圉不蹙於曩时,形胜无亏於初盛,而强弱悬殊,兴亡异数者,天降丧乱,昏椓内讧,人事之乖,而非地利之失也。语曰:“在德不在险”,讵不信夫!今考其升降之差,沿革之故,具著於篇。作《地理志》。
京师南京
京师《禹贡》冀、兗、豫三州之域,元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四月分属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二年三月置北平等处行中书省,治北平府。先属山东、河南者皆复其旧。领府八,州三十七,县一百三十六。八月置燕山都卫。与行中书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卫为北平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正月建北京於顺天府,称为“行在”。二月罢北平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罢北平都指挥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十九年正月改北京为京师。罢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直隶后军都督府。卫所有实土者附见,无实土者不载。罢北京行部,直隶六部。洪熙初,仍称行在。正统六年十一月罢称行在,定为京师。府八,直隶州二,属州十七,县一百一十六。为里三千二百三十有奇。府州县建置沿革,俱自元始。其沿革年月已见《元史志》者,不载。其未见《元史志》及明改元旧,并新增、新废者,悉书。北至宣府,外为边地。东至辽海,与山东界。南至东明,与山东、河南界。西至阜平,与山西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三十三万四千七百九十二,口一百九十二万六千五百九十五。
顺天府元大都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八月改为北平府。十月属山东行省。二年三月改属北平。三年四月建燕王府。永乐元年正月升为北京,改府为顺天府。永乐四年闰七月诏建北京宫殿,修城垣。十九年正月告成。宫城周六里一十六步,亦曰紫禁城。门八:正南第一重曰承天,第二重曰端门,第三重曰午门,东曰东华,西曰西华,北曰玄武。宫城之外为皇城,周一十八里有奇。门六:正南曰大明,东曰东安,西曰西安,北曰北安,大明门东转曰长安左,西转曰长安右。皇城之外曰京城,周四十五里。门九:正南曰丽正,正统初改曰正阳;南之左曰文明,后曰崇文;南之右曰顺城,后曰宣武;东之南曰齐化,后曰朝阳;东之北曰东直;西之南曰平则,后曰阜成;西之北曰彰仪,后曰西直;北之东曰安定;北之西曰德胜。嘉靖三十二年筑重城,包京城之南,转抱东西角楼,长二十八里。门七:正南曰永定,南之左为左安,南之右为右安,东曰广渠,东之北曰东便,西曰广宁,西之北曰西便。领州五,县二十二。弘治四年编户一十万五百一十八,口六十六万九千三十三。万历六年,户一十万一千一百三十四,口七十万六千八百六十一。
大兴倚。东南有大通河,亦日通惠河,水自玉河出,绕都城东南,下流至高丽庄,入白河,即元运河也。又有玉河,源自玉泉山,流经大内,出都城东南,注大通河。
宛平倚。西山在西。有桑乾河出山西马邑县,流千里入京师宛平县境。出卢沟桥下,又东南分为二:一至通州,入白河;一至武清小直沽,合卫河,入於海。又有沙河、高梁河、清河,皆在西北。西又有沿河口守御千户所,有卢沟、王平口、石港口、齐家庄四巡检司。
良乡府西南。有琉璃河,即古圣水,下流入淀。北有天津关。
固安府西南。元固安州。洪武元年十二月降为县。西南有拒马河,即涞水。源自代郡,下流合易水为白沟,入三角淀。
永清府南。南有拒马河。
东安府东南。元东安州,治在西。洪武元年十二月降为县。三年徙今治。南有凤河,即桑乾分流,南入三角淀。
香河府东南。元属漷州。洪武十年二月省入州。十三年二月复置,改属府。西有板罾口河,源出通州东之孤山,经县界,入於白河。
通州洪武初,以州治潞县省入。西有通惠河,西南有浑河,即桑乾,至州东张家湾,俱合於白河。有张家湾巡检司。西南有弘仁桥巡检司。西距府四十里。领县四:
三河州东。北有泃河。又西有洳河,西南有鲍丘河,一名矣榆河,即东潞水,俱流入於泃河。西有泥洼铺巡检司,后移於夏店铺。
武清州南。元属漷州。洪武十二年来属。有三角淀,在县南,即古之雍奴,周二百余里,诸水所聚。有直沽,在县东南,卫河、白河、丁字沽合流於此入海。有巡检司。又东北有河西务、东南有杨村二巡检司。
漷县州南。元漷州。洪武十四年二月降为县来属。有漷河,一名新河,东入于白河,即卢沟之下流。
宝坻州东南。元直隶大都路。洪武十年二月来属。东有潮河。南有泃河。又县东南有梁城守御千户所,建文二年,燕王置。有芦台巡检司。
霸州洪武初,以州治益津县省入。拒马河旧在北,后徙治南。又南有沙河。东有苑家口巡检司。北距府二百十里。领县三:
文安州南少东。西有易水。东北有得胜、火烧等淀。
大城州东南。东北有黄汊河,源自交河,分流至县境,入三角淀。
保定州南少西。洪武七年九月省入霸州。十三年十一月复置。玉带河在北,东流入会通河。西南有磁河,东南与玉带河合。
涿州洪武初以州治范阳县省入。西有独鹿山。北有涿水,西北有挟河,合焉。南有范水。东北距府百四十里。领县一。
房山州北,少西。西有大房山。北有大安山。西南有青龙潭,其下流为挟河,一名韩村河,至涿州与胡良河合。北有磁家务巡检司。
昌平州元昌平县,直隶大都路。正德元年七月升为州,旋罢。八年复升为州。旧治白浮图城,景泰元年筑永安城於东,三年迁县治焉。北有天寿山,成祖以下陵寝咸在。东南有白浮山。西南有驻跸山。又南有榆河,一名温余河,下流为沙河,入於白河。又东南有巩华城,嘉靖十九年筑。东北有黄花镇。弘治中,置渤海守御千户所於此,万历元年移於慕田峪,四年复故。西有镇边城,又有常峪城,俱正德十年五月筑,各置守御千户所。又有白阳守御千户所,亦正德中置。西北有居庸关。南距府九十里。领县三:
顺义州东少南。元顺州。洪武元年十二月改为顺义县,属府。正德元年七月来属。东有白河,西南有榆河,又有潮河,俱流入焉。
怀柔州东北。洪武元年十一月省入檀州。十二月复分密云、昌平二县地置,属府。正德元年七月来属。东有黍谷山。西有白河。
密云州东北。元檀州,后置县,为州治。洪武元年十一月省县入州。十二月复置县,省州入焉,属府。正德元年七月来属。南有白檀山。西有白河。东有潮河。北有古北口,洪武十二年九月置守御千户所於此。三十年改为密云后卫。又有石塘岭、墙子岭等关。
蓟州洪武初,以州治渔阳县省入。西北有盘山。东北有崆峒山。又泃水在北,沽河在南。州北有黄崖峪、宽佃峪等关。东又有石门镇。西距府二百里。领县四:
玉田州东南。东北有无终山,又有徐无山。又东有梨河。北有浭水。东南有兴州左屯卫,永乐元年自故开平境移置于此。
丰润州东南。南有沙河。西南有浭水。
遵化州东。东北有五峰山。南有灵灵山及龙门峡。又东有滦河。西南有梨河。北有喜峰口、马兰峪、松亭等关。
平谷州西北。洪武十年二月省入三河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东南有泃河,又有洳河。西北有营州中屯卫,永乐元年自故龙山县移置於此。又东有黄松峪关,与密云县将军石关相接。
保定府元保定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九月为府。十月属河南分省。二年三月来属。领州三,县十七。东北距京师三百五十里。弘治四年编户五万六百三十九,口五十八万二千四百八十二。万历六年,户四万五千七百一十三,口五十二万五千八十三。
清苑倚。北有徐河,一名大册水,自满城经县北至安州,东入淀。又西有清苑河。又南有张登巡检司,嘉靖十三年自满城县方顺桥移置於此。
满城府西少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庆都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北有徐河。南有方顺河。
安肃府北少东。元安肃州。洪武二年七月降为县。易水在北。曹河在南。徐河在西。西南又有鲍河。又西有遂州,元属保定路。洪武初降为县。八年二月省。
定兴府北少东。元属易州。洪武六年五月改属府。西有拒马河,即涞水也。又易水自西来,合焉,谓之白沟河。南有河阳巡检司,后移於清苑县界之固城镇。
新城府东北。元属雄州。洪武初属北平府。六年五月改属府。南有白沟河。西南有巨河镇巡检司。
雄府东北。元雄州。洪武二年七月省州治归信县入焉。七年四月降为县。北有白沟河。南有瓦济河。
容城府东北。元属雄州。洪武七年四月省入州。十三年十一月复置,来属。旧治在拒马河南,景泰二年迁於河北。西有易水,又有濡水。
唐府西,少南。西北有大茂山,即恒岳也,东麓有岳岭口巡检司。又唐河在西,源出恒山,流经定州曰滱水,下流合於南易水。又西北有倒马关,有巡检司,后移於县西之横河口。又有周家铺、军城镇二巡检司。
庆都府西南,南有唐河。北有祁水。
博野府南。旧治在今蠡县界,直隶保定路。洪武元年从今治,改属祁州。六年五月还属府。西北有博水。南有唐河,亦曰滱水。又有永安镇巡检司,有铁灯盏巡检司。
蠡府南少东。元蠡州,属真定路。洪武二年七月来属。八年正月降为县。杨村河在南,滋、沙、唐三河之下流也,俗亦谓之唐河。
完府西。元完州。洪武二年七月降为县。西有伊祁山,祁水出焉,其下流为方顺河。
祁州洪武二年七月以州治蒲阴县省入。北有唐河,西南有滋河,至州东南合沙河,流入易水。北距府百二十里。领县二:
深泽州南少西。西有滋河。
束鹿州东南。北有故城。今治,天启二年所徙。滹沱河在南。又南有百天口巡检司。
安州洪武二年七月以州治葛城县省入。七年降为县。十三年十一月复升为州。北有易水,府境九河之水所汇也,下流至雄县南,为瓦济河。西距府七十里。领县二:
高阳州南。元属安州,洪武六年五月改属府。寻属蠡州。八年正月省入蠡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还属。故城在东,洪武三年圮於水,迁於今治。东有马家河,其上流为蠡县之杨村河。
新安州东少北。元直隶保定路。洪武七年七月省入安州。十三年十一月复置,来属。西有长流河,一名长沟河,其上源为鲍河。南有曹河,又有徐河,经县南,合流为温义河,又南与长流河合,又东南入於瓦济河。
易州洪武初,以州治易县省入。西南有五回山,雷溪出焉,徐河之上源也。西北有穷独山,濡水所出。又南有易水,出州境之西山,与濡水并东流,而为白沟河,所谓北易水也。又有雹水,一名鲍河,出县西南,东南流为长流河,所谓南易水也。西有紫荆关,洪武中置守御千户所於此。又有安座岭、五回岭、金陂镇、奇峰口、塔崖口五巡检司。南距府百二十里。领县一:
涞水州东北。东有涞水,亦曰拒马河,源出山西代郡,下流合易水。北有乾河口、西北有黄儿庄二巡检司。
河间府元河间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十月为府,属河南分省。二年三月来属。领州二,县十六。北距京师四百十里。弘治四年编户四万二千五百四十八,口三十七万八千六百五十八。万历六年,户四万五千二十四,口四十一万九千一百五十二。
河间倚。西南有滹沱河。西有滱水。西南有景和镇巡检司。
献府南。元献州。洪武初,省州治乐寿县入焉。八年四月降为县。有滹沱河自代郡流入境,经县南,至青县合卫河达於海。有单家桥巡检司。
阜城府南。元属景州。洪武七年改属府。西北有胡卢河,即《禹贡》衡漳水。
肃宁府西。中堡河在县东。
任丘府北少西。元属莫州。洪武七年改属府。西北有瓦济河,下流为五官淀,注於滹沱河。北有莫州,元治莫亭县,属河间路。洪武七年七月,州县俱省。
交河府东南。元属献州。洪武八年四月改属府。十年五月省入献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东有卫河,源自卫辉,流入故城境,经县东,过沧州,又东北至直沽入海,一名御河。又西北有高河,经县南,合滹沱,谓之交河,下流入卫县,以此名。又南有洚河。又东有泊头镇巡检司。
青府东北。元清州。洪武初,以州治会川县省入。八年四月降为县,寻改清为青。滹沱河自县南流入卫,谓之岔河口。其支流经县之北者,曰独流河。
兴济元属清州。洪武初省。十三年复置,属府。卫河在城西。
静海府东北。元曰靖海,属清州。洪武初,更名。八年四月改属北平府。十年五月来属。县北有小直沽,卫河自西来,与白河合,入於海。又有丁字沽、碱水沽。又北有天津卫,永乐二年十一月置。
宁津府东南。南有土河,自山东德州流入,又东入山东乐陵县界。
景州洪武初,以州治蓚县省入。东有卫河。东北有胡卢河。又东有安陵、西北有宋门二巡检司。又东北有李晏镇。西北距府百八十五里。领县三:
吴桥州东,少南。西有卫河。
东光州东北。洪武七年七月省入阜城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南有卫河,又有胡卢河。
故城州南少西。有卫河,自山东武城县流入境。又西南有索卢枯河。
沧州洪武初,以州治清池县省入。旧治在东南。洪武二年五月徙於长芦,即今治也。东滨海。西有卫河。南有浮河。北有长芦巡检司。西距府百五十里。领县三:
南皮州西南。卫河在县西。
盐山州东南。东滨海,产盐。东南有盐山。
庆云州东南。洪武六年六月析山东乐安州北地置,来属。
真定府元真定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十月为府。属河南分省。二年正月属山东。三月来属。领州五,县二十七。东北距京师六百三十里。弘治四年编户五万九千四百三十九,口五十九万七千六百七十三。万历六年,户七万四千七百三十八,口一百九万三千五百三十一。
真定倚。滹沱河在城南。又北有滋河,自山西灵丘县流入,经行唐县之张茂村伏流不见,至府北南孟社复出,下流合於南易水。
井径府西南。元属广平路威州。洪武二年来属。东南有城山,又有甘淘河,亦名冶河。南与绵蔓水合。又故关在其西。
获鹿府西南。西有抱犊山,有西屏山。又有莲花山,白鹿泉出焉,东流为西河,即洨水上源也。又有土门关在西,亦曰井径关。
元氏府西南。西北有封龙山,汦水所出,下流入胡卢河。西南有槐水,下流曰野河。
灵寿府西北。东北有卫水,源出恒山,《禹贡》“恒、卫既从”即此。俗名雷沟河,东北入於滹沱。北有叉头镇巡检司,后迁於慈峪镇。
藁城府东南。北有滹沱河,又有滋河。
栾城府南,县北有故城,今治洪武初所徙。西有洨河。
无极府东少北。元属中山府。洪武初废。四年七月复置,属定州。七年四月改属府。南有滋河。
平山府西少北。北有滹沱河,东北有冶河入焉。西北有房山。西有十八盘、下口村巡检司。
阜平府西北。东北有大茂山。北有派河。西有龙泉关。
行唐府北。元属保定路。洪武二年属定州,正统十三年十月直隶真定府。西有滋河。西北有两岭口巡检司。
定州元中山府。洪武二年正月改曰定州。三年以州治安喜县省入。氵寇水在北,沙河在南,下流合於滱水。西北有倒马关守御千户所。景泰二年置关,与紫荆、居庸为内三关。北有清风店巡检司。西南距府百三十里。领县二:
新乐州西南。西南有沙河。
曲阳州西北。元属保定路。洪武二年来属。恒山在西北,恒水出焉。又沙河在南,自山西繁峙县流入。
冀州洪武二年以州治信都县省入。西北有漳水。北有滹沱河。成化十八年,滹沱挟漳南注为州患。正德十二年,二水自宁晋县南北流,患始息。又北有洚水,一名枯洚,下流合於漳。西北距府二百八十里。领县四:
南宫州南少西。故城在县西北,成化十六年迁於今治。漳水在北。洚水在南。东南有董家庙堡巡检司。
新河州西少南。有清水河,成化后堙。
枣强州东少北。西北有索卢水,乃卫河之支流也,亦曰黄卢河。
武邑州东北。西有洚水。西北有漳水。
晋州洪武二年以州治鼓城县省入。南有滹沱河。西距府九十里。领县三:
安平州东北。滹沱河旧在县南,万历二十三年自束鹿县南行,始不经县境。
饶阳州东北。北有滹沱河。西南有饶河,即滹沱河支流也。
武强州东。漳河在县东。又南有滹沱河,旧合於漳,万历二十六年北出饶阳县境,而县之滹沱河始涸。
赵州洪武元年以州治平棘县省入。南有洨河,下流入於胡卢河。北距府百二十里。领县六:
柏乡州南。东北有野河,即槐水也,下流入於胡卢河。
隆平州东南。洪武六年九月省入柏乡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东有沣水,东北与沙河合,下流入於胡卢河。沙河,亦槐水之别名也。又东北有大陆泽,亦曰广阿,漳水所汇。
高邑州西南。北有黑水,即槐水也,流合县南之水。
临城州西南。南有敦舆山。西南有铁山。西北有汦水,东经钓盘山下,与水合。
赞皇州西南。西南有赞皇山,水出焉,亦曰沙水。又城北有槐水。西北有黄沙岭巡检司。
宁晋州东少南。东南有胡卢河,其上流即漳水也,深、冀群川悉汇於此。东北有百尺口巡检司。
深州洪武二年以州治静安县省入。南有故城,今治本吴家庄,永乐十年迁於此。滹沱河在东北。胡卢河在东南。有傅家池巡检司,后废。西距府二百五十里。领县一:
衡水州南少东。故城在县西南,永乐十三年迁於今治。西有漳水,南有洚水。又北有滹沱河,旧与漳合,成化八年北徙,不经县界。西南有盐池。
顺德府元顺德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为府。十月属河南分省。二年三月来属。领县九。距京师一千里。弘治四年编户二万一千六百一十四,口一十八万一千八百二十五。万历六年,户二万七千六百三十三,口二十八万一千九百五十七。
邢台倚。西北有夷仪山,又有封山,一曰西山。又有黄榆岭,上有黄榆关。又漳水在东南,自河南临漳县流入,下流为胡卢河,至交河县合滹沱河,此为漳水经流也。又东南有百泉水,其下流为沣河,一名涡水,又名鸳鸯水。西有西王社巡检司。
沙河府南。弘治四年以沙壅迁县於西山小屯。十八年六月复还旧治。西南有磬口山,产铁。南有沙河,亦名湡水。
南和府东少南。南有漳河,合县西之沣河,又县西北有汦水,盖伏流而旁出者。
任府东北。东北有汦水。东有沣水。
内丘府北。东南有汦水。
唐山府东北。西北汦水。
平乡府东少南。西南有漳河,西有沙河,又有洺河。东有滏阳河。万历三十年,漳挟滏阳河北出,会於沙、洺名诸河,而漳水之旧流益乱。
钜鹿府东北。漳水旧在县东,有大小二河,亦谓之新旧二河,其后北徙,不复至县境,而二河遂成平陆。北有钜鹿泽,即隆平县之大陆泽也,泽畔旧有盐泉。
广宗府东少北。洪武十年六月省入平乡、钜鹿二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漳水旧在西。又东有枯洚河。
广平府元广平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为府。十月属河南分省。二年三月来属。领县九。东北距京师千里。弘治四年编户二万七千七百六十四,口二十一万二千八百四十六。万历六年,户三万一千四百二十,口二十六万四千八百九十八。
永年倚。北有沙河。又有洺水,自河南武安县流入。西南又有滏水,自河南临漳县流入,亦曰滏阳河。西有临洺镇巡检司。西南又有黄龙镇。
曲周府东北。西南有漳水。东有滏阳河。
肥乡府东南。漳河在县西北。
鸡泽府东北。漳河在县东。又西有洺河,又有沙河自南来合焉。
广平府东南。北有漳河。
成安安府南。元属磁州。洪武初废。四年六月复置,来属。西南有洹水,自河南临漳县流入,其下流合於卫河。又南有漳水,亦自河南临漳县流入。
威府东北。元威州。至正间,省州治洺水县入州。洪武二年四月降为县。漳水旧在南,洺水自西流入焉。
邯郸府西南。元属磁州。洪武元年来属。西北有洺河。东有滏阳河。
清河府东北。元属大名路。洪武六年九月来属。东有卫河。
大名府元大名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为府。十月属河南分省。二年三月来属。领州一,县十。东北距京师千一百六十里。弘治四年编户六万六千二百七,口五十七万四千九百七十二。万历六年,户七万一千一百八十,口六十九万二千五十八。
元城倚。故城在东,洪武三十一年圮於卫河,徙此。东有沙麓山。西有漳河。北有卫河,即永济渠也,自河南汲县流入,下流合漳河。东北有小滩镇巡检司。
大名府南少东。元与元城县同为大名府治。洪武十年五月省入魏县。十五年二月复置。永乐九年移於今治。北有惬山,东南有卫河。
魏府西少北。旧治在县西。洪武三年迁於此。南有魏河,又有新旧二漳河,下流俱合於卫河。
南乐府东。南有繁水,北入於卫河。
清丰府东南。元属开州。洪武七年三月改属府。西南有澶水,伏流至古繁水城西南,谓之繁水。
内黄府西南。元属滑州。洪武七年三月改属府。北有卫河。东有繁水。西有洹水。西北有回隆镇,有回龙庙巡检司。嘉靖三十六年,漳河决於此,入卫。
浚府西南。元浚州治在浮丘山之西。洪武二年四月降为县,徙治於山东北之平坡。嘉靖二十九年复徙城於山巅,即今治也。东有大伾山,一名黎阳山,又名清澶山。西有卫河。北有淇水,自河南淇县流入,经县南,东入於卫,谓之黎水,亦谓之浚水。又西有长丰泊。西南有新镇巡检司。
滑府西南。元滑州。洪武二年四月省州治白马县入焉。七年三月降为县。西北有卫河。东南有老岸镇巡检司。
开州洪武二年四月以州治氵仆阳县省入。大河故道在城南,正统十三年,河决入焉。景泰五年塞。北距府百六十里,领县二:
长垣州南。旧治在县东北,洪武二年以河患迁於古蒲城。南有黄河故道。东南有硃家口,正统十三年,河决於此。又南有大社口,万历十五年,河复决焉。又东南有大冈巡检司,本治永丰里,寻徙竹林,后徙大冈。
东明州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州及长垣县。弘治三年九月复置,属府。万历中,仍属州,其旧治在今县南。洪武初,徙今县西。弘治三年始徙於今治。南有黄河,有杜胜集巡检司。
永平府元永平路,直隶中书省。洪武二年改为平滦府。四年三月为永平府。领州一,县五。西距京师五百五十里。弘治四年编户二万三千五百三十九,口二十二万八千九百四十四。万历六年,户二万五千九十四,口二十五万五千六百四十六。
卢龙倚。东南有阳山。西有滦河,自开平流经县境,有漆河自北来入焉。东有肥如河,经城西入於漆。北有桃林口关。
迁安府西北。北有都山。东有滦河。又北有刘家口、冷口、青山口等关。
抚宁府东少南。旧治在阳河西,洪武六年十二月所徙。十三年又迁於兔耳山东。东南滨海。又东有榆河,又有阳河,一名洋河,俱自塞外流入,俱东南注於海。东有山海关。洪武十四年九月置山海卫於此。北有抚宁卫,永乐元年二月置。又有董家口、义院口等关。东有一片石口,一名九门水口。
昌黎府东南。西北有碣石山。东南有溟海,亦曰七里海,有黑阳河,自天津达县之海道也。又有蒲泊,旧产盐,置惠民盐场於此。北有界岭口、箭捍岭等关。
滦州洪武二年九月以州治义丰县省入。南滨海。东有滦河,又南有开平中屯卫,永乐元年二月自沙峪移置於此。东北距府四十里,领县一:
乐亭州东南。南滨海。西有滦河,经县北岳婆港分为二,东曰胡卢河,西曰定流河,各入於海。景泰中,胡卢河塞,定流河独自入海,其水清碧,亦谓之绿洋沟。又西南有新桥海口巡检司。万历四十三年移於滦州西之榛子镇。
延庆州元龙庆州,属大都路。洪武初,属永平府。三年三月属北平府,寻废。永乐十二年三月置隆庆州,属北京行部。十八年十一月直隶京师。隆庆元年改曰延庆州。西有阪泉山。南有八达岭。东北有妫川,俗名清水河,下流注於桑乾河。又西南有沽河。东南有岔道口,与居庸关相接。关口有居庸关守御千户所,洪武三年置。建文四年,燕王改为隆庆卫,隆庆元年曰延庆卫。东南又有柳沟营,隆庆初,置城於此,为防御处。领县一。东南距京师百八十里。弘治四年编户一千七百八十七,口二千五百四十四。万历六年,户二千七百五十五,口一万九千二百六十七。
永宁本永宁卫,洪武十二年九月置。永乐十二年三月置县於卫城。妫川在西。东有四海冶堡,天顺八年置。西北有靖胡堡,东南有黑汉岭堡,北有周四沟堡,俱嘉靖中置。又有刘斌堡,万历三十二年所置也。
保安州元属上都路之顺宁府。洪武初,废。永乐二年闰九月置保安卫。十三年正月复置州於卫城,属北京行部。十八年十一月直隶京师。旧州城在西南山下,景泰二年移於雷家站,即今治也。西南又有涿鹿山,涿水出焉。西北有磨笄山,亦曰鸡鸣山,又有鹞儿岭。又桑乾河在西南,自山西蔚州流入,东有妫川来入焉,谓之合和口。西有甯川,亦入於桑乾。东有东八里堡、良田屯堡、麻谷口堡,俱洪武二十五年置。南有美峪守御千户所,本在州西之美峪岭,永乐十二年置。十六年二月徙於董家庄。景泰二年又移於此,与山西蔚州界。东南距京师三百里。弘治四年编户四百四十五,口一千五百六十。万历六年,户七百七十二,口六千四百四十五。
万全都指挥使司元顺宁府,属上都路。洪武四年三月,府废。宣德五年六月置司於此。领卫十五,蔚州、延庆左、永宁、保安四卫俱设于本州县,守御千户所三,广昌、美峪二所,亦设於本处,堡五。东南距京师三百五十里。
宣府左卫元宣德县,为顺宁府治。洪武四年,县废。二十六年二月置卫,属山西行都司。二十八年四月改为宣府护卫,属谷王府。三十五年十一月罢宣府护卫,复置,徙治保定。永乐元年二月直隶后军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还故治,改属。洪武二十四年四月建谷王府,永乐元年迁於湖广长沙。西有滦河,源自炭山,下流入开平界。南有桑乾河,洋河东流入之。又有顺圣川,延袤二百余里,下流亦合於桑乾河。北有东西二城,其东城为顺圣县,元属顺宁府,西城为弘州,元属大同路,洪武中俱废。天顺四年修筑二城。又东北有大白阳、小白阳及龙门关等堡。东南有鸡鸣驿堡。北有葛峪堡。西北有长峪口、青边口、羊房等堡。
宣府右卫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与左卫同城,属山西行都司。二十八年四月改为宣府护卫,属谷王府。三十五年十一月罢宣府护卫,复置,徙治定州。永乐元年二月直隶后军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还故治,改属。
宣府前卫洪武二十六年置,治宣府城,属山西行都司。永乐元年二月直,隶后军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改属。
万全左卫元宣平县,属顺宁府。洪武四年,县废。二十六年二月置卫,属山西行都司。三十五年徙治山西蔚州。永乐元年二月徙治通州,直隶后军都督府,寻还故治。宣德五年改属。北有洋河,西海子自西来,流入之。又西北有沙城堡。西有会河堡。东有宁远站堡。东距都司六十里。
万全右卫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与左卫同城,属山西行都司。三十五年徙治山西蔚州。永元元年二月徙治通州,直隶后军都督府。二年徙治德胜堡。宣德五年改属。北有翠屏山,又有野狐岭。西北有西阳河,下流入滦河。东有张家口堡。西有新河口堡。北有膳房堡、上庄堡。西北有新开口、柴沟、洗马林等堡。西南有渡口堡,又有西阳河堡。东距都司八十里。
怀安卫元怀安县,属兴和路。洪武三年属兴和府,改属山西大同府,寻废。二十六年二月置卫,属山西行都司。永乐元年二月直隶后军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改属。西北有花山。北有荨麻岭。南有水沟口河,东入於洋河。东北有威宁县,元属兴和路,洪武中废。又西有李信屯堡,嘉靖十六年置。东距都司百二十里。
保安右卫永乐十五年置於顺圣川,直隶后军都督府。十七年移治西沙城。二十年徙怀安城内。宣德五年六月改属。
怀来卫元怀来县,属龙庆州。洪武二年属永平府。三年三月属北平府,寻废。三十年正月置怀来守御千户所。永乐十五年改为怀来左卫,明年曰怀来卫,直隶后军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改属。北有螺山,或云即滏山也。东南有妫川。西有沽河。又西南有土木堡。东南有榆林堡,又有殷繁水。西北距都司百五十里。
延庆右卫本隆庆右卫,永乐二年置於居庸关北口,直隶后军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来属,徙治怀来城。隆庆元年更名。
开平卫本独石堡,宣德五年筑。六月自开平故城移卫,置於此。东有东山,韭菜川出焉,经城南,与氈帽山水合。又南有独石水,下流合於龙门川。南有半壁店、猫儿峪等堡。东北有清泉堡。西南距都司三百里。
龙门卫宣德六年七月置於故龙门县。东有红石山,红石水出焉,下流合於龙门川。西有大松山。北有洗马岭。西北有金家庄堡。东有三岔口堡。西距都司百二十里。
兴和守御千户所永乐二十年自兴和旧城徙宣府城内。宣德五年六月改属。
龙门守御千户所宣德六年七月置於李家庄。西有西高山。东有白河。北有牧马堡。东有宁远堡。东北有长伸地、滴水涯等堡。东南有样田堡。西南距都司二百四十里。
长安岭堡永乐九年置。弘治二年置守御千户所於此。有长安岭,名枪桿岭。西北有鹰窝山泉。西南距都司一百四十里。
雕鹗堡宣德五年六月置。北有浩门岭。南有南河,下流入於白河。西南距都司一百七十里。
赤城堡宣德五年六月置。东有赤城山,又有东河,即通州白河之上源也,又有西河,合焉。西北有镇宁堡,弘治十一年置。西南距都司二百里。
云州堡元云州,属上都路。洪武三年七月属北平府。五年七月废。宣德五年六月置堡。景泰五年置新军千户所於此。东北有龙门山,亦曰龙门峡,下为龙门川。又北有滦河。东北有金莲川。西北有鸳鸯泊。又金莲川东有镇安堡,成化八年置。西南距都司二百十里。
马营堡宣德七年置。西北有冠帽山。南有滦河。又西北有君子堡。西有松树堡。东南有仓上堡。西南距都司二百里。
北平行都指挥使司本大宁都指挥使司,洪武二十年九月置。治大宁卫。二十一年七月更名。领卫十。永乐元年三月复故名,侨治保定府,而其地遂虚。景泰四年,泰宁等三卫乞居大宁废城,不许,令去塞二百里外居住。天顺后,遂入於三卫。西南距北平布政司八百里。
大宁卫元大宁路,治大定县,属辽阳行省。洪武十三年为府,属北平布政司,寻废。二十年八月置卫。九月分置左、右、中三卫,寻又置前、后二卫。二十八年四月改左、右、后三卫为营州左、右、中三护卫。永乐元年二月省,又徙中、前二卫於京师,直隶后军都督府。洪武二十四年四月,宁王府建於此,永乐元年迁於江西南昌。南有土河。东南有大碱场。东北有惠和县,又有武平县。东有和众县。元俱属大宁路,洪武中俱废。
新城卫洪武二十年九月置。永乐元年废。距行都司六十里。
富峪卫本富峪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二年二月置。二十四年五月改为卫。永乐元年二月徙置京师,直隶后军都督府。距行都司一百二十里。
会州卫洪武二十年九月置。永乐元年废。南有冷岭。西北有马孟山,广袤千里,土河之源出焉,下流合於漌河,又南入於辽水。距行都司里。
榆木卫洪武二十年九月置。永乐元年废。距行都司里。
全宁卫元全宁路,直隶中书省。洪武中废。二十二年四月置卫。永乐元年废。有潢河,又有黑龙江。西南距行都司二百里。
营州左屯卫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永乐元年三月徙治顺义县,属大宁都司。南有塔山。距行都司里。
营州右屯卫元建州,属大宁路。洪武中,州废。二十六年二月置此卫。永乐元年三月徙治蓟州,属大宁都司。西北距行都司四百里。
营州中屯卫元龙山县,属大宁路。洪武中,县废。二十六年二月置此卫。永乐元年三月徙治平谷县西,属大宁都司。南有榆河。距行都司里。
营州前屯卫元兴州,属上都路。洪武三年七月属北平府。五年七月废。二十六年置此卫。永乐元年三月徙治香河县,属大宁都司。西有新开岭。南有老河,源出马孟山,流经此,又经行都司城南,东北入於潢河。西南有兴安县,元属兴州,顺帝后至元五年四月废。距行都司里。
营州后屯卫洪武二十五年八月置。永乐元年三月徙治三河县,属大宁都司。距行都司里。
兴州左屯卫洪武中置。永乐元年二月徙治玉田县,直隶后军都督府。距行都司里。
兴州右屯卫洪武中置。永乐元年二月徙治迁安县,直隶后军都督府。距行都司里。
兴州中屯卫洪武中置。永乐元年二月徙治良乡县,直隶后军都督府。距行都司里。
兴州前屯卫洪武中置。永乐元年二月徙治丰润县,直隶后军都督府。距行都司里。
兴州后屯卫洪武中置。永乐元年二月徙治三河县,直隶后军都督府。距行都司里。
开平卫元上都路,直隶中书省。洪武二年为府,属北平行省,寻废府置卫,属北平都司。永乐元年二月徙卫治京师,直隶后军都督府。四年二月还旧治。宣德五年迁治独石堡,改属万全都司,而令兵分班哨备於此,后废。西北有卧龙山。南有南屏山,又有滦河。东北有香河,又有簸箕河、闾河,西南有兔儿河,下流俱合於滦河。又东有凉亭、沈阿、赛峰、黄崖四驿,路接大宁、古北口;西有桓州、威虏、明安、隰宁四驿,路接独石。俱洪武中置,宣德后废。又西北有宁昌路,东北有应昌路,北有泰宁路,又有德宁路,元俱直隶中书省。西有桓州,元属上都路。洪武中皆废。距北平都司里。
开平左屯卫洪武二十九年八月置於七合营。永乐元年废。距都司里。
开平右屯卫洪武二十九年置於军台。永乐元年废。距北平都司里。
开平中屯卫洪武二十九年置於沙峪。永乐元年二月徙治真定府,直隶后军都督府。寻徙治滦州西石城废县。距都司里。
开平前屯卫洪武二十九年八月置於偏岭。永乐元年废。距北平都司里。
开平后屯卫洪武二十九年八月置於石塔。永乐元年废。距北平都司里。
兴和守御千户所元隆兴路,直隶中书省。皇庆元年十月改为兴和路。洪武三年为府,属北平布政司。四年后,府废。三十年正月置所。永乐元年二月直隶后军都督府。二十年为阿鲁台所攻,徙治宣府卫城,而所地遂虚。东北有凌霄峰。南有威远川。西有鱼儿泺。又西有集宁路,元直隶中书省。西北有宝昌州,元属兴和路。又有高原县,元为兴和路治。洪武中俱废。距北平都司里。
宽河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二年二月置。永乐元年二月徙治遵化县,仍属大宁都司。又侨置宽河卫於京师,直隶后军都督府。东南有宽河,一名豹河,下流经迁安县西北,又东合於滦河。距北平都司里。
宜兴守御千户所元宜兴县,属兴州。致和元年八月升为宜兴州。洪武二年兼置卫,属永平府。三年三月属北平府。六月改卫为守御千户所。五年七月,州废,存所。永乐元年,所废。距北平都司里。
南京《禹贡》扬、徐、豫三州之域。元以江北地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又分置淮东道宣慰使司治扬州路属焉;江南地属江浙等处行中书省。明太祖丙申年七月置江南行中书省。治应天府。洪武元年八月建南京,罢行中书省,以应天等府直隶中书省,卫所直隶大都督府。十一年正月改南京为京师。十三年正月己亥罢中书省,以所领直隶六部。癸卯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以所领直隶中军都督府。永乐元年正月仍称南京。统府十四,直隶州四,属州十七,县九十有七。为里万三千七百四十有奇。北至丰、沛,与山东、河南界。西至英山,与河南、湖广界。南至婺源,与浙江、江西界。东至海。距北京三千四百四十五里。
应天府元集庆路,属江浙行省。太祖丙申年三月曰应天府。洪武元年八月建都,曰南京。十一年曰京师。永乐元年仍曰南京。洪武二年九月始建新城,六年八月成。内为宫城,亦曰紫禁城,门六:正南曰午门,左曰左掖,右曰右掖,东曰东安,西曰西安,北曰北安。宫城之外门六:正南曰洪武,东曰长安左,西曰长安右,东之北曰东华,西之北曰西华,北曰玄武。皇城之外曰京城,周九十六里,门十三:南曰正阳,南之西曰通济,又西曰聚宝,西南曰三山,曰石城,北曰太平,北之西曰神策,曰金川,曰钟阜,东曰朝阳,西曰清凉,西之北曰定淮,曰仪凤。后塞钟阜、仪凤二门,存十一门。其外郭,洪武二十三年四月建,周一百八十里,门十有六:东曰姚坊、仙鹤、麒麟、沧波、高桥、双桥,南曰上方、夹冈、凤台、大驯象、大安德、小安德,西曰江东,北曰佛宁、上元、观音。领县八。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一十六万三千九百一十五,口一百十九万三千六百二十。弘治四年,户一十四万四千三百六十八,口七十一万一千三。万历六年,户一十四万三千五百九十七,口七十九万五百一十三。
上元倚。太祖丙申年迁县治淳化镇,明年复还旧治。东北有钟山,山南有孝陵卫,洪武三十一年置。北有覆舟山。西北有鸡鸣山、幕府山。又东北有摄山。东南有方山。北滨大江。东南有秦淮水,北流入城,又西出,入大江。又北有玄武湖。东有青溪,又有淳化镇巡检司。
江宁倚。南有聚宝山、牛首山。西南有三山、烈山、慈姥山。西滨大江。东北有靖安河。西南有大胜关、江宁镇。东南有秣陵关。西有江东四巡检司。北有龙江关,置户分司於此。
句容府东。南有茅山。北有华山,秦淮水源於此。北滨大江。西北有龙潭巡检司。
溧阳府东南。元溧阳州。洪武二年降为县。东南有铁山、铜山。西南有铁冶山。北有长荡湖,一名洮湖,与宜兴、金坛二县分界。西北有溧水,一名濑水,上承丹阳湖,东流为宜兴县荆溪,入太湖,旧名永阳江,又曰中江也。西北有上兴埠巡检司,后废。
溧水府东。元溧水州。洪武二年降为县。东南有东庐山,秦淮水别源出焉。南有石臼湖,西连丹阳湖,注大江。
高淳府南。弘治四年以溧水县高淳镇置。西南有固城、丹阳、石臼诸湖。东南有广通镇,俗曰东坝,有广通镇巡检司。
江浦府西。本六合县浦子口巡检司,洪武九年六月改为县,析和、滁二州及江宁县地益之。二十五年七月移於江北新开路口,仍置巡检司於旧治。东南滨大江,有江淮卫,洪武二十八年正月置。又有西江口巡检司。
六合府西北。元属真州。洪武三年直隶扬州府。二十二年二月来属。东有瓜步山,滨大江,滁河水自西来,入焉。有瓜埠巡检司。
凤阳府元濠州,属安丰路。太祖吴元年升为临濠府。洪武二年九月建中都,置留守司於此。六年九月曰中立府。七年八月曰凤阳府。洪武二年九月建中都城於旧城西,三年十二月始成。周五十里四百四十三步。立门九:正南曰洪武,南之左曰南左甲第,右曰前右甲第,北之东曰北左甲第,西曰后右甲第,正东曰独山,东之左曰长春,右曰朝阳,正西曰涂山。中为皇城,周九里三十步,正南门曰午门,北曰玄城,东曰东华,西曰西华。领州五,县十三。距南京三百三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七万九千一百七,口四十二万七千三百三。弘治四年,户九万五千一十,口九十三万一千一百八。万历六年,户一十一万一千七十,口一百二十万二千三百四十九。
凤阳倚。洪武七年八月析临淮县地置,为府治。十一年又割虹县地益之。北滨淮,南有镆铘山,西濠水出焉。又西南有皇陵城,洪武二年置卫。西北有长淮关,洪武六年置长淮卫於此。东北有洪塘湖屯田守御千户所,洪武十一年置。
临淮府东北。元曰钟离,为濠州治。洪武二年九月改曰中立。三年十一月改曰临淮。七年为府属。北滨淮。有二濠水,东源出濠塘山,西源出镆铘山,至城西南合流,东入淮。
怀远府西北。荆山在县西南。涂山在县东南。淮水经两山峡间,有北肥水入焉。又北有涡水亦入淮,谓之涡口。又西南有洛水,与寿州分界,径县南新城村入淮。有洛河镇巡检司。
定远府南。南有池河。。西有洛河。又有英武卫在北,飞熊卫在东北,俱洪武十一年置。
五河府东北。元属泗州。洪武四年二月来属。旧治在县南,永乐元年圮於水,徙治西北界。嘉靖二十五年迁於浍河北,即今治也。东滨淮。东南有漴河,西北有浍河、沱河,东北有潼河,并流合淮,谓之五河口。又西有上店巡检司,后废。
虹府东北。元属泗州。洪武七年七月来属。南有汴河。东南有潼河。西有沱河。
寿州元安丰路,属河南江北行省。太祖丙午年曰寿春府。吴元年曰寿州,属临濠府。洪武二年九月直隶中书省。四年二月还属,后以州治寿春县省入。北滨淮。淮水经山硖中,谓之硖石山,有西肥水来合焉。东北有八公山,东肥水经其下,西入淮,谓之肥口。又西北有颍水,亦入淮。又南有芍陂水,西有渒水,俱入淮。又北有下蔡县,南有安丰县,俱洪武中省,有下蔡镇巡检司。又东有北炉镇、西有正阳镇二巡检司。东距府一百八十里,领县二:
霍丘州西南。西南有大别山。北滨淮,史河、沣河俱流入焉。南有开顺镇、丁塔店,西有高唐店三巡检司。
蒙城州北。北有涡水,又有北肥水。
泗州元属淮安路。太祖吴元年属临濠府。洪武二年九月直隶中书省。四年二月还属府,后以州治临淮县省入。南滨淮,有汴水自城北南流入焉。西距府二百十里,领县二:
盱眙州南。东南有都梁山。东北有龟山。西有浮山。北滨淮,有池河自西来入焉。又东北有洪泽湖,淮水之所汇也。又西有旧县巡检司。
天长州东南。冶山在县南。西北有石梁河,下流为五湖,接高邮州界。东北有城门乡巡检司。
宿州元属归德府。洪武四年二月来属。龙山在西南,北肥水出焉。又北有睢河,自河南永城县流入,下流至宿迁县合淮,亦曰小河也。南有汴河,亦自永城县流入,又有浍河与涣水合。又东南有沱水。东南距府二百三十三里。领县一:
灵璧州东。西南有齐眉山。北有磬石山。黄河在东北。南有汴河。北有睢河。又南有固镇巡检司。
颍州元属汝宁府。洪武四年二月来属。淮河在南,自河南固始县流入,下流合大河入海。又南有汝水,自河南息县流入,经硃皋镇入淮。又北有颍河,自河南沈丘县流入。洪武二十四年,黄河决於河南,由陈州合颍,径太和县,又经州城北,又经颍上县,至寿州同入於淮。永乐九年,河复故道。宣德、正统、成化、正德间,河、颍时通时塞,俗亦称颍为小黄河。西北又有沈丘镇巡检司。东距府四百四十里。领县二:
颍上州东南。东有颍河。南有淮河。东北有西肥水。
太和州西北。南有颍水,亦名沙河。北有西肥水。又有洪山、北原和二巡检司。
亳州元属归德府。洪武初,以州治谯县省入,寻降为县,属归德州。六年属颍州。弘治九年十月复升为州。西有涡河,自河南鹿邑县流入,北有马尚河,流合焉。南有西肥水,即夏肥水也。又东南有城父县,洪武中废。又有义门巡检司。东南距府四百五十里。
淮安府元淮安路,属淮东道宣慰司。太祖丙午年四月为府。领州二,县九。西南距南京五百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八万六百八十九,口六十三万二千五百四十一。弘治四年,户二万七千九百七十八,口二十三万七千五百二十七。万历六年,户一十万九千二百五,口九十万六千三十三。
山阳倚。北滨淮。高家堰在其西南。南有运河,永乐中浚。西南有永济河,万历九年开,长六十五里,亦谓之新运河。东南有射阳湖。东北有马逻乡、庙湾镇、羊寨乡三巡检司。
清河府西。县治滨黄河,崇祯末,迁治县东南之甘罗城。南有淮河,东北与黄河合,谓之清口,旧谓之泗口。自徐州至此,皆泗水故道,为黄河所夺者也。南有洪泽湖,有洪泽巡检司。又东有马头镇巡检司。
盐城府东南。东滨海,有盐场。北有射阳湖。西有清沟、西北有喻口镇二巡检司。
安东府东北。元安东州。洪武二年正月降为县。东北朐山在南。东北有郁洲山,在海中,洪武初,置东海巡检司於此,后移於州南之新坝。西南有涟河,又有桑墟湖,滨海。南有淮水,东北过云梯关,折旋入於海。自清口至此,皆淮水故道,为黄河所夺者也。又涟水自西北来,东南流入淮。又西北有硕项湖。东北有五港口、长乐镇,东南有坝上三巡检司。
桃源府西北。元曰桃园。洪武初,更名。北有大河,即泗水故道。西北有古城巡检司。东有三义镇巡检司,崇祯末,移於县西之白洋河镇。
沭阳府北。元属海宁州。洪武初改属。东南有沭水,自山东郯城县流入,其下流为涟水。又北有桑墟湖。海州元曰海宁州。洪武初,复曰海州,以州治朐山县省入。北有于公、白沟等浦,皆产盐。南有惠泽、西北有高桥二巡检司。南距府二百七十里。领县一:
赣榆州北。西北有羽山。东滨海。东北有荻水镇、南有临洪镇二巡检司。
邳州元属归德府。洪武初,以州治下邳县省入。四年二月改属中都。十五年来属。北有艾山,接山东沂水县界。西有沂水,自沂州西流,至下邳入泗。又西北有泇河。万历三十五年开泇以通运,自沛县夏镇迄直河口,长二百六十余里,避黄河险者三百余里。有直河口巡检司。又西有新安巡检司。东南距府四百五十里。领县二:
宿迁州东南。北有峒峿山。南有大河,即泗水故道。又东南有睢水,入大河,曰睢口,亦曰小河口。又东南有白洋河,西北有骆马湖,皆入大河。东北有刘家庄巡检司。
睢宁州南。北滨大河。有睢水自西来,经县界,至睢口入河。
扬州府元扬州路,属淮东道宣慰司。太祖丁酉年十月曰淮海府。辛丑年十二月曰维扬府。丙午年正月曰扬州府。领州三,县七。西距南京二百二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一十二万三千九十七,口七十三万六千一百六十五。弘治四年,户一十万四千一百四,口六十五万六千五百四十七。万历六年,户一十四万七千二百一十六,口八十一万七千八百五十六。
江都倚。元末废。太祖辛丑年复置。西有蜀冈。东有官河,即古邗沟,今运河也。南滨大江。东北有艾陵湖。北有邵伯湖,有邵伯镇巡检司。又东有万寿镇、西北有上官桥、南有瓜洲镇三巡检司。又东有归仁镇巡检司,后迁便益河口。
仪真府西。元真州,治扬子县。洪武二年,州废,改县曰仪真。西北有大、小铜山。南滨江。南有运河。东南有旧江口巡检司,寻移於县南汊河口。
泰兴府南。南滨江。西北有口岸镇、东有黄桥镇、南有印庄三巡检司。
高邮州元高邮府,属淮东道宣慰司。洪武元年闰七月降为州,以州治高邮县省入。西有运河。西北有樊梁、甓社、新开等湖。西南有白马塘。北有张家沟、东北有时堡二巡检司。又西有北阿镇。东有三垛镇。西南距府百二十里。领县二:
宝应州北。西有运河,又有汜光、白马、射阳等湖。南有槐楼镇、西南有衡阳二巡检司。
兴化州东。南有运河。东有得胜湖。东北有安丰巡检司。又东北有盐场。
泰州洪武初,以州治海陵县省入。东滨海。南滨江。西有运河。东北有西溪镇、北有宁乡镇、东南有海安镇三巡检司。西距府百二十里。领县一:
如皋州东南。大江在县南。运河在县北。东有掘港、南有石庄、北有西场三巡检司。又东南有白浦镇。
通州洪武初,以州治静海县省入。南有狼山,临大江,有狼山巡检司。东南滨海,旧有海门岛及布州夹。西有运盐河。又东北有石港巡检司。城南有利丰监,宋置。西距府四百里。领县一:
海门州东。旧治礼安乡圮於海,正德七年徙治余中场。嘉靖二十四年八月迁於金沙场以避水患。海在东,大江於此入海。又西有张港、东有吴陵、又有安东坝上、又有白塔河四巡检司。东南有料角嘴。
苏州府元平江路,属江浙行省。太祖吴元年九月曰苏州府。领州一,县七。西距南京五百八十八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四十九万一千五百一十四,口二百三十五万五千三十。弘治四年,户五十三万五千四百九,口二百四万八千九十七。万历六年,户六十万七百五十五,口二百一万一千九百八十五。
吴倚。西有姑苏山。西南有横山,又有穹窿、光福等山。又有太湖。湖纵广三百八十三里,周三万六千顷,跨苏、常、嘉、湖四府之境,亦曰具区,亦曰五湖,中有包山、莫厘山。又南有吴淞江,亦曰松江,亦曰松陵江,亦曰笠泽,自太湖分流,东入海。又西有运河。西南有木渎、东山、甪头三巡检司。又有横金巡检司,后废。
长洲倚。西北有虎丘山,又有阳山,又有长荡、阳城等湖。东有娄江,源出太湖。东南有运河。又北有吴塔、东南有陈墓二巡检司。又东有唐湖巡检司。后废。
吴江府东南。元吴江州。洪武二年降为县。西滨太湖。东有吴淞江,又有运河。又东南有白蚬江。又东有同里,南有平望,西南有震泽,东南有简村、汾湖五巡检司。又东有长桥、西南有澜溪、东南有因渎三巡检司,后废。
昆山府东。元昆山州。洪武二年降为县。南有吴淞江。西有女娄江。东南有淀山湖。又南有千墩浦,东有夏驾浦,皆注於娄江。东南有石浦巡检司,后移於千墩浦口。西北有巴城巡检司,后移於县西之真义镇。
常熟府北。元常熟州。洪武二年降为县。万历末避讳曰尝熟。西北有虞山。北有福山,下临大江。有福山浦,又东有白茆浦,东北有许浦,西北有奚浦、黄泗浦,为五大浦。皆分太湖西北之水,注於大江。南有运河。有许浦、白茅、黄泗、福山四巡检司。
嘉定府东。元嘉定州。洪武二年降为县。东滨海,南有运河。又南有吴淞江,东南有白鹤江,西南有青龙江,南有蟠龙江,皆汇吴淞江入海。又刘河在县北,即娄江也。又东南有吴淞江守御千户所,洪武十九年置。又有宝山守御千户所,本协守吴淞中千户所,嘉靖三十六年置,万历五年更名。又东有顾径、东南有江湾二巡检司。又西南有吴塘、南有南翔二巡检司,后废。
太仓州本太仓卫,太祖吴元年四月置。弘治十年正月置州於卫城,析昆山、常熟、嘉定三县地益之。东滨海。海口有镇海卫,洪武十二年十月置,后移於太仓卫城。南有刘河,其入海处曰刘河口,有刘家港巡检司。北有七鸦浦,亦东入海。又东北有甘草巡检司。又有唐茜泾口巡检司,后移於东花浦口,寻废。又有茜泾巡检司,亦废。西距府一百零五里。领县一:
崇明州东。元崇明州,属扬州路。洪武二年降为县。八年改属苏州府。弘治十年正月来属。旧治在县东北曰东沙,为海所圮。永乐十九年、嘉靖八年、三十三年三迁,亦俱圮於水。万历十三年迁於平洋沙巡检司,即今治也。四面环海。西有西沙、北有三沙二巡检司。
松江府元直隶江浙行省。太祖吴元年正月因之。领县三。西北距南京七百七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二十四万九千九百五十,口一百二十一万九千九百三十七。弘治四年,户二十万五百二十,口六十二万七千三百一十三。万历六年,户二十一万八千三百五十九,口四十八万四千四百一十四。
华亭倚。昆山在县西北。东南滨海,有盐场。又西北有淀山湖,西有泖湖。东南有黄浦,西北有赵屯、大盈、顾会、松子、磐龙等五浦,俱会吴淞江入海。东南有金山卫,又东有青村守御千户所,俱洪武二十年二月置。西北有小贞村、西南有泖桥二巡检司。南有金山巡检司,本治张堰,后徙胡家巷。东南有南桥巡检司,本戚睦,后徙治更名。又有陶宅巡检司,后废。又东南有柘林镇,嘉靖间筑城戍守。
上海府东北。东滨海,有盐场。北有吴淞江,有巡检司。东有黄浦,有巡检司。东南有南汇觜守御中、后千户所,洪武二十年二月置。又有三林庄巡检司。又有南跄巡检司,后废。嘉靖三十六年筑城曰川沙堡,置兵戍守焉。
青浦府西北。嘉靖二十一年四月以今县东北之新径巡检司置,析华亭、上海二县地益之。三十二年废为青龙镇,仍置新径巡检司。万历元年复於唐行镇置县,即今治也。北有吴淞江。东有顾会等浦。西南有淀山湖。又西有安庄镇,殿山巡检司置於此。
常州府元常州路,属江浙行省。太祖丁酉年三月丁亥曰长春府,己丑曰常州府。万历末,避讳曰尝州府。领县五。西北距南京三百六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一十五万二千一百六十四,口七十七万五千五百一十三。弘治四年,户五万一百三十一,口二十二万八千三百六十三。万历六年,户二十五万四千四百六十,口一百万二千七百七十九。
武进倚。东为晋陵县,元时同治郭内。太祖丁酉年三月改武进县曰永定,晋陵县曰京临。寻以京临省入永定。壬寅年八月仍改永定曰武进。东南有马迹山,滨太湖。北有大江。西有孟渎,又有得胜新河,俱北入江。南有运河。西南有氵鬲湖。与宜兴界。东有阳湖,与无锡界。西有魏村闸守御百户所,洪武三年置。又有奔牛巡检司。西北有小河巡检司,旧在郑港,后移小河寨,寻复迁孟河城。北有澡江巡检司,旧在江北沙新河,后迁县北於塘村。
无锡府东。元无锡州。洪武二年四月降为县。西有慧山,梁溪出焉,西南入太湖,其别阜曰锡山。西南有太湖。东南有运河。又西北有高桥、东南有望亭二巡检司。
宜兴府南。元宜兴州。太祖戊戌年十月曰建宁州,寻复曰宜兴州。洪武二年降为县。西南有荆南山,又有国山,又有龙池山。又东南有香兰山,临太湖。又有唐贡山,产茶。西北有掞山,有长荡湖。北有运河。南有荆溪。西南有百渎,疏荆溪之下流,注於太湖,后多堙废。东北有下邾、北有钟溪、东南有湖氵父、西南有张渚四巡检司。
江阴府西北。元江阴州,直隶江浙行省。太祖甲辰年曰连洋州,寻复曰江阴州。吴元年四月降为县,来属。北有君山,滨大江。西南又有秦望山。东有香山。南有运河。又申浦在西,又有黄田等港,俱注大江。东有石头港巡检司。西有利港巡检司,后移於夏港。又东有范港巡检司,后废。又有杨舍镇,嘉靖三十七年筑城。
靖江府东北。成化七年闰九月以江阴县马驮沙置。大江旧分二派,绕县南北。天启后,潮沙壅积,县北大江渐为平陆。西南有新港巡检司。
镇江府元镇江路,属江浙行省。太祖丙申年三月曰江淮府,十二月曰镇江府。领县三。西距南京城二百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八万七千三百六十四,口五十二万二千三百八十三。弘治四年,户六万八千三百四十四,口一十七万一千五百八。万历六年,户六万九千三十九,口一十六万五千五百八十九。
丹徒倚。北有北固山,滨大江。江中西北有金山,东北有焦山。又城西江口有蒜山。又京岘山在东,圌山在北,滨江为险。又南有运河。西有高资镇、东北有安巷、东有丹徒镇、北有姜家觜四巡检司。
丹阳府东南。北滨大江,又有练湖。南有运河。又东有吕城镇巡检司,寻移镇东。又有包港巡检司,寻移顾巷。
金坛府东南。西有茅山。东南有长荡湖,一名洮湖,有湖溪巡检司。北有白鹤溪。
庐州府元庐州路,属河南江北行省。太祖甲辰年七月为府,置江淮中书行省於此,寻罢。领州二,县六。距南京五百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四万八千七百二十,口三十六万七千二百。弘治四年,户三万六千五百四十八,口四十八万六千五百四十九。万历六年,户四万七千三百七十三,口六十二万二千六百九十八。
合肥倚。西有鸡鸣山,肥水所出,东南流入巢湖。西南有紫篷山。东有浮槎山、横山。又东南有四顶山,俯瞰巢湖,湖周四百余里,中有姥山、孤山。又东北有滁水,源出龙潭,下流至六合县入江。又东有店阜河,南有三汊河,皆入巢湖。东北有梁县,洪武初省。西南有庐镇关巡检司,后徙於县东之石梁镇。
舒城府西南。西南有龙眠山,与桐城县界。西有三角山。又巢湖在东。又南有北峡关,亦与桐城界。
庐江府南。元属无为州。洪武初,改属府。东北有冶父山。东有巢湖。东南有黄陂湖。西有冷水关,有巡检司。
无为州洪武中,以州治无为县省入。大江在东南。东有濡须水,一名天河,自巢湖分流,东北入江。又东有奥龙河镇,东南有泥汊河镇、土桥河镇,北有黄落河镇四巡检司。西北距府二百八十里。领县一:
巢州北。东南有七宝山,与含山县濡须山相对峙,有西关在其上。巢湖在西,西北有柘皋河流入焉。南有石梁河,即濡须上流也,东南有清溪入焉。西南有焦湖巡检司。
六安州洪武四年二月属中都临濠府,以州治六安县省入。十五年改属。西有淠水,亦曰沘水,下流至寿州入淮。西南有麻埠巡检司,后废。又西北有和尚滩巡检司,弘治间属霍山县,后移於新店,仍来属。东距府百八十里。领县二:
英山州西南。县治本直河乡,崇祯十二年徙於西北之章山,十六年又迁於北境之添楼乡。多云山在西北,接湖广罗田县界。西有英山河,湖广浠水之上源也。
霍山州西南。本六安州故埠镇巡检司,弘治二年改为县。南有霍山,亦曰天柱山,亦曰衡山,又谓之南岳也。东南有铁炉山,多铁冶。又西南有四十八盘山,又淠河在东,源出霍山,下流至寿州入淮。西北有千罗畈、西南有上土市二巡检司。
安庆府元安庆路,属河南江北行省。太祖辛丑年八月曰宁江府,壬寅年四月曰安庆府。领县六。北距南京六百五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五万五千五百七十三,口四十二万二千八百四。弘治四年,户四万六千五十,口六十一万六千八十九。万历六年,户四万六千六百九,口五十四万三千四百七十六。
怀宁倚。南滨大江,西有皖水流入焉,曰皖口。西北有观音港巡检司。东有长风沙镇巡检司。
桐城府东北。东有浮山,一名浮度山。西北有龙眠山。北有北峡山,与舒城界,有北峡关巡检司。又北有西峡山,亦谓之南峡石,对寿州峡石则此为南也。东南滨江,有枞阳河,自西北流入焉。又东有六百丈、东南有马踏石、源子港三巡检司。
潜山府西北。元末废。洪武初复置。西北有灊山,亦曰天柱山,亦曰皖公山,即霍山也,皖水出焉,别流曰灊水,合流注大江。又有天堂山,后部河所出,有天堂寨巡检司。
太湖府西北。西北有司空山。城西有马路河,即后部河之下流也,东合于灊水。又西北有南阳、白沙,东北有小池,北有后部四巡检司。
宿松府西南。东有马头山。又小姑山在县南大江中,与江西彭泽县界,有小姑山巡检司。又西南有归林滩、南有泾江口二巡检司。
望江府西南。南滨江。东有雷池,南入江,曰雷江口,亦曰雷港,有巡检司。西有泊湖,北有慈湖,东北有漳湖,下流俱入江。又西南有杨湾镇巡检司。
太平府元太平路,属江浙行省江东道。太祖乙未年六月为府。领县三。东距南京百三十五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三万九千二百九十,口二十五万九千九百三十七。弘治四年,户二万九千四百六十六,口一十七万三千六百九十九。万历六年,户三万三千二百六十二,口一十七万六千八十五。
当涂倚。城北有采石山,一名牛渚山,临大江。西南有博望山,与和州梁山夹江相对,亦曰东梁山。又丹阳湖在东南,周三百余里,分流芜湖,西入江。南有姑熟溪,又有黄池河,西南有大信河,北有慈湖,皆入大江。有采石、大信二巡检司。
芜湖府西南。西南有战鸟山,在大江中,西北有七矶。南有鲁明江,一名鲁港,又有石洈河,俱注大江。西有河口镇巡检司,后移於鲁港镇。
繁昌府西南。西北有磕山,在江中。又三山矶在东北,滨江。又西有荻港,入大江。有三山、荻港二巡检司。
池州府元池州路,属江浙行省江东道。太祖辛丑年八月曰九华府,寻曰池州府。领县六。东北距南京五百五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三万五千八百二十六,口一十九万八千五百七十四。弘治四年,户一万四千九十一,口六万九千四百七十入。万历六年,户一万八千三百七十七,口八万四千八百五十一。
贵池倚。南有齐山。北滨江。东有梅根港。西有池口河,即贵池也,又西有李阳河,俱流入大江。有池口镇、李阳河二巡检司。
青阳府东。西南有九华山。北有青山。西有五溪水,出九华山,又南有临城河,俱会流大通河入江。
铜陵府东北。南有铜官山。东有城山。西滨大江。又南有大通河,北有荻港河,俱入大江,有大通巡检司。
石埭府东南。北有陵阳山。西有栎山,官溪出焉,即池口河之源也。又舒溪在南,下流合芜湖县之鲁港入江。
建德府西南。南有龙口河,东南入饶州府之独山湖。又有尧城溪,下流为东流县之江口河,入江。又西南有永丰镇巡检司。
东流府西。西南有马当山,枕大江,与江西彭泽县界。南有香口河,流入江,有香口镇巡检司,后移於吉阳镇。
宁国府元宁国路,属江浙行省。太祖丁酉年四月曰宁国府。辛丑年四月曰宣城府。丙午年正月曰宣州府。吴元年四月仍曰宁国府。领县六。北距南京三百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九万九千七百三十二,口五十三万二千二百五十九。弘治四年,户六万三百六十四,口三十七万一千五百四十三。万历六年,户五万二千一百四十八,口三十八万七千一十九。
宣城倚。北有敬亭山。西有清弋江,西北至芜湖县入江。又东有宛溪,与东北之句溪合,北流入大江。又南湖亦在东北,流注於句溪。北有黄池镇、东北有水阳镇二巡检司。
南陵府西。西有工山。南有吕山,淮水出焉。东有青弋江。又西南有漳水,与淮水合,入於青弋江。又南有峨岭巡检司。
径府西。南有承流山。西有赏溪,亦曰泾溪,其上流即舒溪也。又东南有藤溪来合焉,下流入青弋江。东南有茹{艹麻}岭巡检司。
宁国府东南。西有紫山。西北有文脊山。东南有千秋岭,有关。东有东溪,出浙江於潜县天目山。西有西溪,出绩溪县巄丛山,即句溪上源也。东南有岳山巡检司,旧置岳山下,洪武中迁於纽口,复移於石口镇。又西南有胡乐巡检司。
旌德府南。北有石壁山。西有正山。西南有箬岭,与太平、歙二县界。东有徽水,自绩溪县流入,即藤溪上流也。东北有乌岭巡检司,废。又北有三溪巡检司。
太平府西南。南有黄山,与歙县分界。西有龙门山,有巡检司。南有麻川,与舒溪合流入泾县,为赏溪。西南有宏潭巡检司,后移於郭岩前。
徽州府元徽州路,属江浙行省。太祖丁酉年七月曰兴安府。吴元年曰徽州府。领县六。北距南京六百八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一十二万五千五百四十八,口五十九万二千三百六十四。弘治四年,户七千二百五十一,口六万五千八百六十一。万历六年,户一十一万八千九百四十三,口五十六万六千九百四十八。
歙倚。西北有黄山,亦曰黟山,新安江出焉,东南流为歙浦。又东曰新安江,至浙江建德县,与东阳江合为浙江上源。又杨之水在西,亦曰徽溪,合於歙浦。东南有街口镇、王干寨二巡检司。西北有黄山巡检司。
休宁府西。东北有松萝山。西有白岳山。东南有率山,率水出焉,新安江别源也。西南有浙溪,东流与率水合。又西有吉阳水,亦曰白鹤溪,下流合於浙溪。西南有黄竹岭巡检司,寻废。东南有太厦巡检司,后移於屯溪。
婺源府西南。元婺源州。洪武二年正月降为县。北有浙岭,浙溪水出焉,一名渐溪,新安江别源也。西北有大广山,婺水所出,南流达於鄱阳湖。又西南有太白、东有大镛岭二巡检司。又西有项村巡检司。旧治浇岭,后移县西北之严田。万历九年复故。
祁门府西。东北有祁山。西有新安山,又有武陵岭。北有大共山,大共水出焉,南流入江西浮梁县界。有大共岭巡检司。又西南有良禾岭巡检司,后移於苦竹港。
黟府西。西南有林历山。又有武亭山,横江水出焉。又东北有吉阳山,吉阳水所出。南有鱼亭山,鱼亭水出焉。俱流合横江。
绩溪府东北。西北有徽岭山。东有大鄣山,浙水出焉,亦新安江别源也。又巄丛山在东北,杨之水出焉,流合大鄣山水。有丛山关,与宁国县界。东有西坑寨巡检司,寻废。西北有濠寨巡检司。
徐州元属归德府。洪武四年二月属中都临濠府。十四年十一月直隶京师。东南有云龙山。天启四年迁州治於云龙山。东北有盘马山,产铁。又有铜山。东南有吕梁山,泗水所经。大河自萧县流入,经州城北,遂夺泗水之道,东经百步洪、吕梁洪而入邳州界。有吕梁洪巡检司。又睢水在南。领县四。南距南京一千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二万二千六百八十三,口一十八万八百二十一。弘治四年,户三万四千八百八十六,口三十五万四千三百一十一。万历六年,户三万七千八百四十一,口三十四万五千七百六十六。
萧州西南。旧治在县西北,今治,万历五年徙。南有永固山。北有大河,旧汴河所经道也。南有睢水。又西北有赵家圈巡检司。嘉靖四十四年,大河决於此。
沛州西北。元属济宁路。太祖吴元年来属。南有大河。东有泗河,自山东鱼台县流入境。又泡河在西,薛河在东,又北有南沙河、北沙河,皆会於泗。又昭阳湖在县东。又东北有夏镇。
丰州西北。元属济宁路。太祖吴元年来属。大河在南。北有丰水,即泡河也。
砀山州西。元属济宁路。太祖吴元年来属。东南有砀山。其北有芒山。大河自河南虞城县流入,旧经县南,嘉靖三十七年徙在北。又南有睢水。
滁州元属扬州路。洪武初,以州治清流县省入。七年属凤阳府。二十二年二月直隶京师。南有琅邪山。西南有清流山,清流关在其南,清流水出焉,合於滁水。又滁水自全椒县流入,下流至六合县入江。西有大枪岭巡检司。领县二。东距南京一百四十五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三千九百四十四,口二万四千七百九十七。弘治四年,户四千八百四十,口四万九千七百一十二。万历六年,户六千七百一十七,口六万七千二百七十七。
全椒州南。洪武初省,十三年十一月复置。东南有九斗山。西北有桑根山。又滁水在南,自合肥县流入,有襄水自北流合焉。
来安州北。洪武初省,十三年十一月复置。东北有五湖山,下有五湖。北有石固山。又来安水在东,东南合清流河。又东南有汤河,南入滁河。东北有白塔镇巡检司。
和州元治历阳县,属卢州路。洪武初,省州入县。二年九月复改县为州,仍属庐州府。七年属凤阳府,寻直隶京师。梁山在南,与当涂县博望山夹江相对,谓之天门山,亦曰西梁山。又东南有横江,南对当涂县之采石矶。西南有栅江,即濡须水,入江之口也。南有白石水,又有裕溪河,源出巢湖,皆南流注於江。西有麻湖,亦曰历湖,永乐中堙。东北有乌江县,洪武初省。东有浮沙口、南有裕溪镇二巡检司。又南有牛屯河巡检司,后移於乌江镇,即故乌江县也。领县一。东南距南京百三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九千五百三十一,口六万六千七百一十一。弘治四年,户七千四百五十,口六万七千一十六。万历六年,户八千八百,口一十万四千九百六十。
含山州西。洪武初省,十三年十一月复置。南有白石山,白石水出焉。西南有濡须山,与无为州界。西对巢县之七宝山,濡须水出其间,即东关口也。又南有三义河,东合裕溪入江。
广德州元广德路,属江浙行省。太祖丙申年六月曰广兴府。洪武四年九月曰广德州。十三年四月以州治广德县省入,直隶京师。西有横山。南有灵山。西北有桐川,汇丹阳湖入江,亦名白石水。南有广安、西南有陈阳、北有杭村三巡检司。又东南有苦岭关,路通浙江安吉州。又有四安镇。领县一。北距南京五百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七,口二十四万七千九百七十九。弘治四年,户四万五千四十三,口一十二万七千七百九十五。万历六年,户四万五千二百九十六,口二十二万一千五十三。
建平州西北。西南有桐川,又有南碕湖,亦谓之南湖,与宣城县界,流入丹阳湖。北有梅渚、南有陈村二巡检司。
志第十七地理二
○山东山西
山东《禹贡》青、兗二州地。元直隶中书省,又分置山东东西道宣慰司治益都路属焉。洪武元年四月置山东等处行中书省。治济南府。三年十二月置青州都卫。治青州府。八年十月改都卫为山东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领府六,属州十五,县八十九。为里六千四百有奇。南至郯城,与南直界。北至无棣,与北直界。西至定陶,与北直、河南界。东至海。距南京一千八百五十里,京师九百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七十五万三千八百九十四,口五百二十五万五千八百七十六。弘治四年,户七十七万五百五十五,口六百七十五万九千六百七十五。万历六年,户一百三十七万二千二百六,口五百六十六万四千九十九。
济南府元济南路,属山东东西道宣慰司。太祖吴元年为府。领州四,县二十六:
历城倚。天顺元年建德王府。南有历山。东有华不注山。有大清河在西北,即济水故道,自寿张县流经县界,东北至利津入海。又小清河,即济之南源,一名泺水,出城西趵突泉,经城北,下流至乐安县入海。又大明湖在城内。又东北有堰头镇巡检司。
章丘府东。东有长白山,又有黉山。南有东陵山,又有长城岭。又小清河在北。又东有淯河,一名绣江,合诸泉西北汇为白云湖,下流入小清河。
邹平府东北。西南有长白山,接章丘、长山二县界。北有小清河。
淄川府东。元般阳路治此,属山东东西道宣慰司。太祖吴元年改路为淄川州,县仍为附郭。二年七月,州废,来属。西南有夹谷山。南有原山,与莱芜县界,其山阴淄水出焉。又西有孝妇河,自益都县流入,合泷、萌、般诸水,下流入小清河。
长山府东北。元属般阳路。洪武二年七月来属。西南有长白山。西北有小清河。南有孝妇河。
新城府东北。元属般阳路。洪武二年七月来属。七年十二月省入长山、高苑二县,后复置。北有小清河。西北有孝妇河。东有乌河,其上流即时水,下流至高苑县入小清河。
齐河府西。元属德州。洪武二年七月改属府。有大清河。
齐东府东。元属河间路。洪武初来属。北有大清河。东有减水河,成化元年开浚,泄小清河涨溢入大清河。
济阳府北。南有大清河。
禹城府西北。元属曹州。洪武二十年来属。西有漯水枯河,俗名土河。
临邑府北。元属河间路。洪武初来属。西北有盘河。
长清府西南。元属泰安州。洪武二年七月改属府。东南有青崖山、隔马山、方山。西南有大清河。又有沙河,自县南流入焉,亦曰沙沟河。又东南有石都寨巡检司。
肥城府西南。元属济宁路。洪武二年七月来属。西北有巫山,一名孝堂山,肥水出焉,西流入大清河。
青城府东北。元属河间路。洪武二年省入邹平、齐东二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来属。北有大清河。北有大石关,旧置巡检司,后废。
陵府西北。元德州,治安德县,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省安德县入州。七年七月移州於故陵县。十三年十一月置陵县於此。东有德河,下流西入卫河。
泰安州元直隶中书省。洪武初来属,以州治奉符县省入。北有泰山,即岱宗也,亦曰东岳,汶水出焉,下流至汶上县合大清河。又东南有徂徠山。南有梁父山。又城西有泰安巡检司。北距府百八十里。领县二:
新泰州东南。西北有宫山,本名新甫。西南有龟山。东北有小汶河,西流合汶水。又西有上四庄巡检司。
莱芜州东。洪武初,改属济南府。二年仍来属。东北有原山,其山阳汶水别源出焉。又西南有冠山。西北有韶山。诸山多产铜铁锡。
德州元陵州,属河间路。洪武元年降为陵县,属济宁府。二年七月改属德州。七年七月省陵县,移德州治焉。西有卫河。东南有故笃马河,俗名土河。东南距府二百八十里。领县二:
德平州东。东北有般河,亦曰盘河,或以为古钩盘也。
平原州东南。
武定州元棣州,治厌次县,属济南路。洪武初,州县俱废。六年六月复置州,改名乐安。宣德元年八月改为武定州。永乐十五年,汉王府迁於此。宣德元年除。南有大清河,又有土河,又有商河。东南有清河巡检司。西南距府二百四十里。领县四:
阳信州北。元属棣州。东有商河。
海丰州东北。洪武六年六月析乐安州南地置,属滨州,后来属。东北滨海。又北有鬲津河,又有无棣县,元属棣州,洪武初省。东北有大沽河口巡检司。
乐陵州西北。旧治在县之咸平镇,属沧州,洪武元年改属济宁府,二年移治富平镇,七月来属。南有般河及鬲津河,又有土河。西南又有商河。西北有旧县镇巡检司。
商河州西南。南有商河。
滨州洪武初,以州治渤海县省入。东北滨海,产盐。南有大清河。北有士伤河,即鬲津别名也。西南距府三百五十里。领县三:
利津州东。东北滨海,有永阜等盐场。东有大清河,流入海。又东北有丰国镇巡检司。
沾化州西北。东北滨海,有富国等盐场。又有久山镇巡检司。
蒲台州南。元属般阳路。洪武二年七月来属。东滨海。北有大清河。
兗州府元兗州,属济宁路。洪武十八年升为兗州府。领州四,县二十三。东北距布政司三百五十里。
滋阳倚。洪武三年四月建鲁王府。元曰嵫阳。洪武初,省入州。十八年复置。成化间,改为滋阳。泗水在东,又有沂水,自曲阜县西流来合焉。
曲阜府东。东南有尼山,沂水所出。又东有防山。北有泗水。又有洙水,西南流入於沂水。又北有孔林。
宁阳府北。西北有汶水,支流为洸水。洸水者,洙水也,洸、洙相入受,通称也,俱西南入运河。又东北有堽城堰,即汶、洸分流处也。
邹府东南。元属滕州。洪武二年七月改属。东南有峄山,亦曰邾峄,又曰邹峄。东北有昌平山。西南有凫山。又有泗河。
泗水府东。东有陪尾山,泗水出焉,经县北,下流至南直清河县入淮。
滕府东南。元滕州,治滕县,属益都路。洪武二年七月,州废,县属济宁府。十八年来属。东南有桃山。东北有连青山。又西南有新运河,北自南阳,南至境山,长一百九十四里,嘉靖四十四年所开,又薛水,源自县东高、薛二山间,西南流,合漷水,一名南沙河,至沛县入运。又有北沙河在县北,西流经鱼台入招湖。又南有沙沟集巡检司。
峄府东南。元峄州,属益都路。洪武二年降为县,属济宁府,后来属。东南有柱子山,旧名葛峄山,水流其下。又北有君山,一名抱犊山,西泇水所出,东南流至三合村,有东泇河自沂水来会焉。又南合武河、彭、诸水注於泗,谓之泇口。万历中,改为运道,自夏镇至直河口,凡二百六十余里,避黄河之险者三百三十里。又西北有邹坞镇巡检司,嘉靖中,移於县西拖梨沟。又东南有台庄巡检司,万历三十四年置。
金乡府西南。元属济宁路。洪武十八年来属。金莎岭在东。大河在西南。
鱼台府西南。元属济州。洪武元年属徐州。二年七月属济宁府。十八年来属。泗河在东,即运道也。北有菏水,一名五丈沟,东入泗。又东有谷亭镇,嘉靖九年,黄河决於此。又南有塌场口,洪武、永乐间,为运道所经。
单府西南。元单州,属济宁路。洪武元年省州治单父县入州。二年七月乃降州为县,属济宁府。十八年来属。旧城在南,正德十四年五月因河决改迁。南滨大河。
城武府西南。元属曹州。洪武四年属济宁府。十八年来属。县城,正德十四年五月因河决改迁。南有故黄河,即洪武间之运道也,弘治后堙。
济宁州元任城县,为济州治。至正八年罢济州,徙济宁路治此。太祖吴元年为济宁府。十八年降为州,以州治任城县省入。南临会通河。西有马肠湖。又东南有鲁桥镇巡检司。东距府六十里。领县三:
嘉祥州东。元属单州。洪武二年来属。南有塔山。东有会通河。北有故黄河,一名塔章河,即塌场口之上流也。
钜野州西北。元为济宁路治,至正八年徙路治任城县,以县属焉。南有高平山。东有钜野泽,元末为黄河所决,遂涸。东南有会通河。西南有故黄河,弘治后堙。西有安兴集巡检司。
郓城州西北。西有灉水,又有故黄河,又有故济水在西南。
东平州元东平路,直隶中书省。太祖吴元年为府。七年十一月降为州,属济宁府,以州治须城县省入。十八年改属。北有瓠山。东北有危山。西南有安山,亦曰安民山。下有积水湖,一名安山湖。山南有安山镇,会通河所经也。汶水在南,西流入安山湖。又西北有金线闸巡检司。东南距府百五十里。领县五:
汶上州东南。西南有蜀山,其下为蜀山湖。又西为南旺湖,其西北则马踏河,运道经其中而北出,即会通河也。又汶水在东北,旧时西流入大清河。永乐中,开会通河,堰汶水西南流,悉入南旺湖。
东阿州西北。故城在县西南。今治本故谷城县也,洪武八年徙於此。南有碻磝山。西有鱼山。会通河自西南而北经此,始与大清河分流。又西有马颊河,俗名小盐河,东流入大清河。又张秋镇在西南,弘治二年,河决於此。七年十二月塞,赐名安平镇。
平阴州东北。南有汶河。西南有大清河,又有滑口镇巡检司,后废。
阳谷州西北。东有会通河。又东有阿胶井。
寿张州西。洪武三年省入须城、阳谷二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属济宁府,后来属。东南有故城,元时县治在焉。今治本王陵店,洪武十三年徙置。南有梁山氵乐,即故大野泽下流。东北有会通河,又有沙湾,弘治前黄河经此,后堙。西南有梁山集巡检司。
曹州正统十年十二月以曹县之黄河北旧土城置。东有旧黄河,洪武初,引河入泗以通运处也。永乐中,亦尝条浚。南有灉河。东南有菏泽,流为菏水。东北距府三百里。领县二:
曹州东南。元曹州,治济阴县,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省济阴县入州。二年,州治自北徙於盘石镇。四年降为县,属济宁府。正统十年十二月置州,以县属焉。西南有黄陵冈,与河南仪封县界。弘治五年,黄河决於此,河遂在县南,东入单县界,至南直徐州,合泗入淮。又西有贾鲁河,嘉靖前犹为运道,后废。东南有楚丘县,元属曹州,洪武初省。又西北有安陵镇巡检司。
定陶州东南。元属曹州。洪武元年属济宁府。十年五月省入城武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仍属济宁府。正统十年十二月来属。西有黄河故道。弘治前,河经此,至张秋之沙湾入会通河。
沂州元属益都路,后省州治临沂县入州。洪武元年属济宁府。五年属济南府。七年十二月属青州府。十八年来属。弘治四年八月建泾王府,嘉靖十六年除。西有艾山。东有沂水,源自青州沂水县,南流至州境,与枋水合,下流入泗。又有沭水,流经南直安东县为涟水,入淮。又西南有泇水,亦曰东泇水,下流合峄县之西泇水入运。西南有罗藤镇巡检司。西距府五百六十里。领县二:
郯城州东南。洪武初置。东有马陵山,又有羽山,与南直赣榆县界。又沭水在东。沂水在西。西有磨山镇巡检司,后废。
费州西北。西北有蒙山。西南有大沫涸,又有祊水,东北有蒙阳水,下流俱入於沂河。西南有关阳镇、西北有毛阳镇二巡检司。
东昌府元东昌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初为府。领州三,县十五。东距布政司二百九十里。
聊城倚。城东有会通河。西南有武水枯河,即漯河也,为会通河所截,中堙。
堂邑府西。东北有会通河。西有旧黄河。
博平府东北。洪武三年三月省,寻复置。西南有会通河。东北有故黄河。
茌平府东北。西有故黄河。又西北有故马颊河。
莘府西南。北有弇山,旧有泉涌出,曰弇山泉。
清平府北。元属德州。洪武元年属恩州。二年七月属高唐州。三年三月省,寻复置,改属。西有会通河。西南有魏家湾巡检司。
冠府西南。元冠州,直隶中书省。洪武三年降为县,来属。西北有卫河。又东有贾镇堡,东北有清水镇堡,俱嘉靖二十二年筑。
临清州元临清县,属濮州。洪武二年七月改属。弘治二年升为州。旧治在南,洪武二年徙治临清闸。景泰元年又于闸东北三里筑城,徙治焉。会通河在城南,有卫河自西来会,至天津直沽入海,为北运河。东南距府百二十里。领县二:
丘州西。元直隶东昌路。弘治二年改属州。东南有卫河,又有漳河。
馆陶州西南。元属濮州。洪武二年七月属东昌府,三年三月省,寻复置,仍属东昌府。弘治二年改属州。西有卫河,自元城县流入。又西南有漳河。又西南有南馆陶镇巡检司。
高唐州元直隶中书省。洪武初,以州治高唐县省入,来属。西有漯河,溢涸无常。又有马颊河,一名旧黄河。西南距府百二十里。领县三:
恩州北。元恩州,直隶中书省。洪武二年降为县,来属。西有故城。今治本许官店,洪武七年七月徙於此。西北有卫河。东南有马颊枯河。又高鸡泊亦在县西北。
夏津州西。洪武三年三月省,寻复置。西南有卫河。又东有马颊故河。又西有裴家圈巡检司。
武城州西北。西有卫河。东南有沙河。东北有甲马营巡检司。
濮州元直隶中书省。洪武二年以州治鄄城县省入,来属。故城在东,景泰三年以河患迁於王村,即今治也。东南有故黄河,永乐中,河流由此入会通河,后堙。又西南有濮水,一名洪河。东北距府二百里。领县三:
范州东北。洪武三年三月省,寻复置。东南有故城,洪武二十五年圮於河,始迁今治。又东南有水保寨巡检司。
观城州西北。洪武三年三月省,寻复置。又东有马颊河,有黑羊山水自西北流入焉。
朝城州北。洪武三年三月省,寻复置。西南有故漯河。
青州府元益都路,属山东东西道宣慰司。太祖吴元年为青州府。领州一,县十三。西距布政司三百二十里。
益都倚。洪武三年四月建齐王府,永乐四年废。十三年建汉王府,十五年迁於乐安。成化二十三年建衡王府。南有云门山,与劈山连。西北有尧山。又西有九回山,北阳水出焉,亦曰渑水,经治岭山麓,曰五龙口,下流经乐安县,入巨淀。又有南阳水,源出县西南石膏山,流经城北,又东北合北阳水。又西有淄水,下流至寿光入海。又西南有颜神镇,孝妇河出焉,入淄川县界。有颜神镇巡检司,嘉靖三十七年筑城。镇西南有青石关。
临淄府西北。南有牛山。又有鼎足山,女水出焉,下流合北阳水。又有蒨山。又有南郊山,其下为天齐渊。城东有淄水,又西有渑水,又有系水,下流俱入时水。其时水自西南而东北,亦曰耏水,又有澅水流入焉,下流俱至乐安县入海。南有淄河店巡检司,后废。
博兴府西北。元博兴州。洪武二年降为县。南有小清河,有时水。
高苑府西北。东南有商山。西南有小清河。西北有田镇巡检司。后废。
乐安府北。东北滨海,有盐场。北有小清河。东有时水。又东南有淄水,又有北阳水,又有巨洋水,俱汇流於县东北之高家港入海。港即古之马车渎也。有高家港巡检司。又西北有乐安镇巡检司。又东北有塘头寨,有百户所驻焉。
寿光府东北。北滨海,有盐场。西有淄水,又有北阳水。又东有巨洋水。又西北有清水泊,即古之钜定湖也,其北接乐安县之高家港。又东北有广陵镇巡检司。
昌乐府东。元属潍州,寻省,后复置,仍属潍州。洪武初,改属。西北有故城。洪武中,徙於今治。东南有方山,东丹水所出,北径昌乐故城,西丹水流合焉,下流至寿光县入於海。又南有白狼水,至潍县入海。
临朐府东。南有朐山,又有大岘山,上有穆陵关巡检司。又东有沂山,一名东泰山,沭水、氵弥水俱发源於此。氵弥水,一名巨洋水,西合石沟水,至寿光入海。又东北有丹山,一名丸山,西丹河及白狼水出焉。
安丘府东南。元属密州。洪武二年七月,州废,属府。西南有牟山,又有峿山。又东北有岞山。东有潍水,下流经潍县入海。又北有汶水,源亦出沂山,下流合潍水。
诸城府东南。元为密州治,属益都路。洪武二年七月,州废,属府。东南有琅邪山。西南有常山,又有马耳山。北有潍水,东北有卢水,流合焉。南有信阳镇巡检司。又南有南龙湾海口巡检司。
蒙阴府西南。元属莒州。洪武二年七月改属府。南有蒙阴山。东有长山,有蒙水,北流入沂水。东南有紫荆关巡检司。万历间废。
莒州元属益都路。洪武初,以州治莒县省入。西有浮来山。又西北有箕屋山,潍水出焉。又西南有沭水,流入沂州界。南有十字路、西南有葛沟店二巡检司。北距府二百里。领县二:
沂水州西北。西北有大弁山,与雕厓山连,沂水出焉,南流经沂州界入泗。东北有沭水。
日照州东北。东滨海,有盐场。东南有夹仓镇巡检司。
莱州府元莱州,属般阳路。洪武元年升为府。六年降为州。九年五月复升为府。领州二,县五。西距布政司六百四十里。
掖倚。北滨海,有盐场。又有三山岛,在海南岸。东北有万里沙。西南有掖水,北入海。东南有小沽河。又东北有王徐砦守御千户所,嘉靖中置。又西有海仓、北有柴葫寨二巡检司。
平度州元胶水县。洪武二十二年正月改置。北有莱山。西有胶水,下流至昌邑北入海。东有大沽河,源自黄县蹲犬山,流经州,与小沽河合,通名为沽河,至即墨县入海。小沽,即尤水也。又西南有亭口镇巡检司。北距府百里。领县二:
潍州西。元潍州,属益都路。洪武元年以州治北海县省入。九年属莱州府。十年五月降为县。二十二年正月改属州。南有潍水,东北入海。又东北有固堤店巡检司。
昌邑州西北。元属潍州。洪武十年五月省入潍县。二十二年正月复置,来属。东有潍水。东北有胶河。北有鱼儿镇巡检司。
胶州元属益都路。洪武初,以州治胶西县省入。九年来属。西南有铁橛山,胶水所出,亦曰胶山。东北有沽河,南流入海。又东南海口有灵山卫,又有安东县,俱洪武三十一年五月置。又有夏河寨千户所,在灵山卫西南。石臼岛寨千户所,在安东卫南。俱弘治后置。又西南有古镇巡检司。北有逢猛镇巡检司。北距府二百二十里。领县二:
高密州西北。元属胶州。洪武元年属青州府。九年五月属莱州府,寻复属州。东有胶水。西有潍水。又西南有密水,一名百尺沟,北会於潍水。
即墨州东。元属胶州。洪武初,属青州府。九年五月属莱州府。十年五月仍属州。东南有劳山,在海滨。又有田横岛,在东北海中。东有鰲山卫,洪武二十一年五月置。又东北有雄崖守御千户所,南有浮山守御千户所,俱洪武中置。又东北有栲栳岛巡检司。又即墨营旧在县南,宣德八年移置县北,有城。
登州府元登州,属般阳路。洪武元年属莱州府。六年直隶山东行省。九年五月升为府。领州一,县七。西距布政司一千零五十里。
蓬莱倚。洪武初废。九年五月复置。北有丹崖山,临大海。南有密神山,密水所出。西南有黑石山,黑水所出,经城南合流,北入於海。西有龙山,产铁。东有高山巡检司,本置於海中沙门岛,后迁硃高山下。又东南有杨家店巡检司。
黄府西南。东南有莱山。西南有蹲犬山,大沽水出焉。又东有黄水,东南有洚水,合流入海。又西有马停镇巡检司。
福山府东南。东北有之罘山,三面临海。西南有义井河,北入海。又奇山守御千户所在东北,洪武三十一年置。又北有孙夼镇巡检司。
栖霞府东南。东有岠禺山,尝产金,亦名金山。又有百涧山,西北有北曲山,二山旧皆产铁。又南有翠屏山,大河出焉,即义井河之上源也。
招远府西南。元属莱州。洪武九年五月来属。东北有原疃河,北入海。西有东良海口巡检司。
莱阳府南。元属莱州。洪武九年五月来属。东南有昌水,源发文登县之昌山,一名昌阳水,南入海。东有豯养泽。又东南有大嵩卫,洪武三十一年五月置。卫西有大山千户所,成化中置。又南有行村寨巡检司。
宁海州元直隶山东东西道宣慰司。洪武初,以州治牟平县省入,属莱州府。九年改属。东有金水河,一名沁水,西南有五丈河,俱北入海。又西南有乳山寨巡检司。西距府二百二十里。领县一:
文登州东南。元属宁海州。洪武初,改属莱州府。九年五月属登州府,后仍属州。东南有斥山。南有成山,又有铁槎山。又西有铁官山。东南滨海。南有靖海卫,东有成山卫,北有威海卫,皆洪武三十一年五月置。又宁津守御千户所在东南,亦洪武三十一年置。又东有海阳守御千户所,在靖海卫南。金山守御千户所,在威海卫西。百尺崖守御千户所,在威海卫北。寻山守御千户所,在成山卫东南。俱成化中置。又北有辛汪寨、东北有温泉镇、东有赤山镇三巡检司。
辽东都指挥使司元置辽阳等处行中书省,治辽阳路。洪武四年七月置定辽都卫。六年六月置辽阳府、县。八年十月改都卫为辽东都指挥使司。治定辽中卫,领卫二十五,州二。十年,府县俱罢。东至鸭绿江,西至山海关,南至旅顺海口,北至开原。由海道至山东布政司,二千一百五十里。距南京一千四百里,京师一千七百里。
定辽中卫元辽阳路,治辽阳县。洪武四年罢。六年复置。十年复罢。十七年置卫。西南有首山。南有千山。又东南有安平山,山有铁场。又西有辽河,自塞外流入,至海州卫入海。又西北有浑河,一名小辽水,东北有太子河,一名大梁水,又名东梁水,下流俱入於辽水。又东有鸭绿江,东南入海。又东有凤凰城,在凤凰山东南,成化十七年筑,为朝鲜入贡之道。又南有镇江堡城。又连山关亦在东南。
定辽左卫、定辽右卫俱洪武六年十一月置。
定辽前卫洪武八年二月置。
定辽后卫本辽东卫,洪武四年二月置。八年二月改。九年十月徙治辽阳城北,寻复。
东宁卫本东宁、南京、海洋、草河、女直五千户所,洪武十三年置。十九年七月改置。
自在州永乐七年置於三万卫城,寻徙。
以上五卫一州,同治都司城内。
海州卫本海州,洪武初,置於旧澄州城。九年置卫。二十八年四月,州废。西南滨海,有盐场。西有辽河,汇浑河、太子河入海,谓之三岔河。又西有南、北通江,亦合於辽河。东有大片岭关,有盐场。东北距都司百二十里。
盖州卫元盖州,属辽阳路。洪武四年废。五年六月复置。九年十月置卫。二十八年四月,州复废。东北有石城山。又北有平山,其下有盐场。又东有驻跸山,西滨海,有连云岛,上有关。又东有泥河,南有清河,东南有毕里河,下流皆入於海。又南有永宁监城,永乐七年置。又西北有梁房口关,海运之舟由此入辽河,旁有盐场。又东有石门关。西有盐场。北有铁场。北距都司二百四十里。
复州卫本复州,洪武五年六月置於旧复州城。十四年九月置卫。二十八年四月,州废。西滨海。西南有长生岛。又南有沙河,合麻河,西注於海。东有得利嬴城,元季士人筑,洪武四年二月置辽东卫於此,寻徙。又南有乐古关。西有盐场。北有铁场。北距都司四百二十里。
金州卫本金州,洪武五年六月置於旧金州。八年四月置卫。二十八年四月,州废。东有大黑山,小沙河出焉。又有小黑山,骆马河、澄沙河俱出焉。卫东西南三面皆滨海。南有南关岛。东有莲花岛。东南有金线岛。又东有皮岛,又有长行岛。南有双岛及三山岛。西南有铁山岛。东北有萧家岛,有关。又旅顺口关在南,海运之舟由此登岸,有南、北二城,其北城有中左千户所,洪武二十年置。又东南有望海埚石城,永乐七年置。又卫东有铁场。东北有盐场。北距都司六百里。
广宁卫元广宁府路。江武初废。二十三年五月置卫。洪武二十五年三月建辽王府。建文中改封湖广荆州府。西有医无闾山。南滨海。东有路河,东北有珠子河,下流皆注於辽河。又板桥河在西,南流入海。北有白土厂关,又有分水岭关。西北有魏家岭关。又北有懿州,元属辽阳路。洪武二十六年正月置广宁后屯卫於此。永乐八年,州废。徙卫於义州卫城。又西南有闾阳关,东北有望平县,元俱属广宁路。又西北有川州,元属大宁路。又东北有顺州,西北有成州,元俱属东宁路。又西南有钟秀城,元置千户所於此。俱洪武中废。东距都司四百二十里。
广宁中卫、广宁左卫俱洪武二十六年正月置。二十八年四月废。三十五年十一月复置。
广宁右卫本治大凌河堡,洪武二十六年正月置。二十八年四月废。三十五年十一月复置。
以上三卫,俱在广宁卫城。
广宁前卫、广宁后卫俱洪武二十六年正月置。后俱废。
义州卫元义州,属大宁路。洪武初,州废。二十年八月置卫。西北有大凌河,下流入海。东北有清河,下流合大凌河。东南距都司五百四十里。
广宁后屯卫洪武二十六年正月置於旧懿州。永乐八年徙治义州卫城。
广宁中屯卫元锦州,属大宁路。洪武初,州废。二十四年九月置卫。东有木叶山。西有东、西红螺山。西南有杏山。东南有乳峰山。又东有大凌河、小凌河。又西有女儿河,与小凌河合。又南有松山堡,在松山西,宣德五年正月置中左千户所於此,辖杏山驿至小凌河驿。东有大凌河堡,洪武二十六年正月置广宁右卫,二十八年四月废。宣德五年正月置中右千户所於此,辖凌河驿至十三山驿。又城南有盐场二,铁场一。又西有铁场。东南距都司六百里。
广宁左屯卫洪武二十四年九月置於辽河西,后徙广宁中屯卫城。
广宁右屯卫元广宁府地。洪武二十六年正月置於十三山堡。二十七年迁於旧闾阳县之临海乡。北有十三山。山西有十三山堡。西有大凌河。又西南有望梅岭。又南有盐场,东有铁场。东南距都司五百四十里。
广宁前屯卫元瑞州,属大宁路。洪武初,属永平府。七年七月,州废。二十六年正月置卫。西北有万松山。北有十八盘山。西有麻子峪,有铁场。东南为山口峪,有盐场。东北有六州河,下流至蛇山务入海。西有山海关,与北直抚宁县界。又有急水河堡,宣德五年正月置中前千户所於此,辖山海东关至高岭驿。又东有杏林堡,宣德五年正月置中后千户所於此,辖沙河驿至东关驿。东距都司九百六十里。
宁远卫宣德五年正月分广宁前屯、中屯二卫地置,治汤池。西北有大团山。东北有长岭山。南滨海。东有桃花岛。东南有觉华岛城。西有宁远河,即女儿河也,又名三女河。又东有塔山,有中左千户所,辖连山驿山至杏山驿,西有小沙河中右千户所,辖东关驿至曹庄驿,俱宣德五年正月置。又南有盐、铁二场。东距都司七百七十里。
沈阳中卫元沈阳路。洪武初废。三十一年闰五月置卫。洪武二十四年建沈王府。永乐六年迁於山西潞州。东有东牟山。南有浑河,又东有沈水入焉。又西有辽河。又东北有抚顺千户所,洪武二十一年置。所东有抚顺关。北有蒲河千户所,亦洪武二十一年置。南距都司百二十里。
沈阳左卫、沈阳右卫俱洪武中置。建文初废。洪武三十五年七月复置,后仍废。
沈阳中屯卫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置。建文中废。洪武三十五年十一月复置,属北平都司,后属后军都督府,寄治北直河间县。
铁岭卫洪武二十一年三月以古铁岭城置。二十六年四月迁於古嚚州之地,即今治也。西有辽河,南有泛河,又南有小清河,俱流入於辽河。又南有懿路城,洪武二十九年置懿路千户所於此。又范河城在卫南,亦曰泛河城,正统四年置泛河千户所於此。东南有奉集县,即古铁岭城也,接高丽界,洪武初置县,寻废。又有咸平府,元直隶辽东行省。至正二年正月降为县。洪武初废。南距都司二百四十里。
三万卫元开元路。洪武初废。二十年十二月置三万卫於故城西,兼置兀者野人乞例迷女直军民府。二十一年,府罢,徙卫於开元城。洪武二十四年建韩王府。永乐二十二年迁於陕西平凉。西北有金山。东有分水东岭。北有分水西岭。西有大清河,东有小清河,流合焉,下流入於辽河。又北有上河,东北有艾河,流合焉,谓之辽海,即辽河上源也。又北有金水河,北流入塞外之松花江。又镇北关在东北。广顺关在江。又西有新安关。西南有清河关。南有山头关。又北有北城,即牛家庄也,洪武二十三年三月置辽海卫於此。二十六年,卫徙。又南有中固城,永乐五年置。南距都司三百三十里。
辽海卫洪武二十三年三月置於牛家庄。二十六年徙三万卫城。
安乐州永乐七年置,在三万卫城。
山西《禹贡》冀州之域。元置河东山西道宣慰使司,治大同路。直隶中书省。洪武二年四月置山西等处行中书省。治太原路。三年十二月置太原都卫。与行中书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卫为山西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领府五,直隶州三,属州十六,县七十九。为里四千四百有奇。东至真定,与北直界。北至大同,外为边地。西南皆至河,与陕西、河南界。距南京二千四百里,京师千二百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五十九万五千四百四十四,口四百七万二千一百二十七。弘治四年,户五十七万五千二百四十九,口四百三十六万四百七十六。万历六年,户五十九万六千九十七,口五百三十一万七千三百五十九。
太原府元冀宁路,属河东山西道宣慰司。洪武元年十二月改为太原府,领州五,县二十:
阳曲倚。洪武三年四月建晋王府於城外东北维。西有汾水,自静乐县流经此,下流至荥河县合大河。西北有天门关巡检司。东北有石岭关巡检司。
太原府西南。元曰平晋,治在今东北。洪武四年移於汾水西,故晋阳城之南关。八年更名太原。西有悬甕山,一名龙山,又名结绌山,晋水所出,下流入於汾。西北有蒙山。东有汾水。东南有洞涡水,源自乐平,下流入汾。
榆次府东南。东南有涂水,合小涂水西北流,入洞涡水。
太谷府东南。东南有马岭,路出北直邢台县,上有马岭关,有巡检司。西有太谷,一名咸阳谷。东北有象谷水,流入汾。
祁府南少西。东南有胡甲山,隆舟水出焉,下流至平遥入汾。南有隆舟峪巡检司。又东有团柏镇。
徐沟府南。北有洞涡水,至此合汾。
清源府西南。北有清源水,东流,南入汾。
交城府西南。东北有羊肠山。东南有汾水。又西有文水。
文水府西南。西南有隐泉山。东有文水,南入汾。又东北有猷水,或以为即邬泽也。
寿阳府东。西有杀熊岭。南有洞涡水,黑水流合焉。
孟府东北。元孟州。洪武二年降为县。东北有白马山。北有滹沱河,东入北直平山县界。东北有伏马关,一名白马关。又东有榆枣关。
静乐府西北。元管州。洪武二年改为静乐县。东北有管涔山,汾水所出。又东北有燕京山,上有天池。又北有宁化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年置。又东南有两岭关,置故镇巡检司於此,后移於稍东顺水村。又南有楼烦镇巡检司。又东北有沙婆岭巡检司,后移於阳曲县天门关。
河曲府西北。元省。洪武十三年十一月复置。西有火山,临大河。河滨有娘娘滩、太子滩,皆套中渡河险要处也。北有关河,以经偏头关而名,西北流入大河。成化十一年十二月置偏头关守御千户所,与宁武、雁门为三关。
平定州东有绵山,泽发水出焉,即冶河上源,合沾水,东流至平山县入滹沱。西南有洞涡水,合浮化水,西流入汾。东南有新固关守御千户所。又东有故关,即井陉关也,洪武三年置故关巡检司於此。又有苇泽、盘石二关在县东北,俱接井陉县界。西北距府一百八十里。领县一:
乐平州东南。东有皋落山,一名灵山。西南有少山,一名沾岭,为沾水、清漳二水之发源。沾东流入泽发水,漳北流,折而西南,入和顺县之梁榆水。又西有陡泉岭,洞涡水所出。又静阳镇在县东南。
忻州洪武初,以州治秀容县省入。北有滹沱河,又有忻水,一名肆卢川,自北流入焉。西南有牛尾庄巡检司,后移於州北十里。又西有寨西巡检司,西北有沙沟巡检司,后俱废。又忻口寨亦在州北。又东南有赤塘关。南距府百六十里。领县一:
定襄州东少北。北有滹沱河。又南有丛象山,有三会水流合焉。东北有胡谷砦巡检司,后废。
代州洪武二年降为县。八年二月复升为州。句注山在西,亦名西陉,亦曰雁门山,其北为雁门关,有雁门守御千户所,洪武十二年十月置。又於关北置广武营城。又东有夏屋山,一名下壶。又南有滹沱河,源自繁峙入州界,西南流经崞、忻、定襄,又东经五台、盂,入真定界。又北有太和岭、水勤口二巡检司,后俱废。西南距府三百五十里。领县三:
五台州东南。元台州。洪武二年改为五台县。八年二月来属。东北有五台山,有清水河,东北流,合虒阳河,南入於滹沱。又东南有高洪口巡检司。又东北有大谷口、饭仙山二巡检司,后俱废。
繁峙州东。元坚州。洪武二年改为繁峙县。八年二月来属。旧治在县南,成化三年二月移治东义村。万历十四年十二月徙於河北之石龙岗。东北有秦戏山,滹沱河所出也,回环千三百七十里,至北直静海县入海。又北有茹越口、东北有北楼口、东有平刑岭三巡检司,后俱废。又东有郎岭关城,洪武十七年筑。
崞州西南。元崞州。洪武二年降为县。八年二月来属。西南有崞山。东南有石鼓山,又有滹沱河。又西北有宁武关,有宁武守御千户所,景泰元年置。又有八角守御千户所,嘉靖三年八月置。又西南有芦板寨巡检司。又西北有杨武峪、吊桥岭、胡峪北口三巡检司。
岢岚州本岢岚县,洪武七年十月置。八年十一月升为州。北有岢岚山,其东为雪山。西南有岚漪河,北有蔚汾水,下流俱入大河。又西北有岢岚镇巡检司,后废。又北有天涧堡隘,路通朔州。西北有于坑堡隘,又有洪谷堡隘,俱通保德州。东南距府二百八十里。领县二:
岚州南少东。元岚州。洪武初,降为县。西南有黄尖山,蔚汾水所出。又北有二郎关、鹿径岭二巡检司。
兴州西南。元兴州。洪武二年降为县。八年十一月来属。东北有石楼山。西滨大河,南有蔚汾水流入焉。又东有界河口、西南有孟家峪二巡检司。
保德州洪武七年降为县。八年十一月属岢岚州。九年正月复升为州西滨大河。东北有得马水巡检司,后废。东南距府五百里。
平阳府元晋宁路,属河东山西道宣慰司。洪武元年改为平阳府。领州六,县二十八。东北距布政司五百九十里。
临汾倚。西有姑射山。西南有平山,晋水、平水皆出於此,东流入於汾。
襄陵府西南。西南有三隥山。东有汾水,南有太平关,有巡检司。
洪洞府北少东。东有九箕山。西有汾水。
浮山府东少南。西有浮山。北有涝水,东南有潏水,下流俱入汾。
赵城府北。元属霍州。洪武三年改属。西有罗云山,又有汾水、霍水,自东南流入焉。
太平府西南。元属绛州。洪武二年改属。东有汾水。
岳阳府东北。东有沁水,流入泽州界。北有涧水。又南有赤壁水,西北流,会涧水入汾河。
曲沃府南。元属绛州。洪武二年改属。南有紫金山,产铜。北有乔山。西有汾水。西南有浍水,下流入汾。
翼城府东南。元属绛州。洪武二年改属。东南有浍高山,产铜,下有滦泉。又东有乌岭山,浍水出焉。
汾西府北,少西。西有青山,产铁。东有汾水。
蒲府西北。元属隰州。洪武二年改属。西有第一河,西流入大河。东有张村岔巡检司。
灵石府北。元属霍州。万历二十三年五月改属汾州府。四十三年还属府。东有绵山,即介山也。城北有汾水,又东有谷水流入焉。又北有灵石口巡检司。西南有阴地关,又有汾水关。
蒲州元河中府。洪武二年改为蒲州,以州治河东县省入。中条山在东南,即雷首山也,又名首阳山,跨临晋、闻喜、垣曲、平陆、芮城、安邑、夏县、解州之境。又南有历山。又大河自榆林折而南,经州城西,又经中条山麓,又折而东,谓之河曲。临河有风陵关巡检司。又东南有涑水,即绛水下流,又南有妫汭水,俱注於大河。东北距府四百五十里。领县五:
临晋州东北。东南有王官谷。西有大河。南有涑水。又西有吴王寨巡检司。
荥河州北少东。大河在城西,汾水至此入河。
猗氏州东北。南有涑水。东南有盐池。
万泉州东北。南有介山。
河津州东北。西北有龙门山,夹河对峙,下有禹门渡巡检司。汾水旧由荥河县北睢丘入河,隆庆四年东徙,经县西南葫芦滩入河。
解州洪武初,以州治解县省入。南有檀道山,又有石锥山。东南有白径岭。南滨大河。东有盐池。西北又有女盐池。东北有长乐镇巡检司。东南有盐池巡检司。东北距府三百四十里。领县五:
安邑州东北。西有司盐城。北有鸣条冈。又有涑水。西南有盐池。南有圣惠镇巡检司。西南有西姚巡检司。
夏州东北。北有涑水。
闻喜州东北。东南有汤山,产铜。南有涑水。又东北有乾河,又有董泽。
平陆州东南。东北有虞山,一名吴山。又东有傅岩。南滨大河,中有底柱山。东有大阳津,上有关,亦曰茅津。有沙涧茅津渡巡检司。又有白浪渡巡检司。
芮城州西南。大河南经县,西折而东。东南有陌底渡巡检司。西北有万寿堡。东有襄邑堡。
绛州洪武初,以州治正平县省入。西北有九原山。南有汾水,浍水自东南流入焉。西有武平关。东北距府百五十里。领县三:
稷山州西。南有稷神山,又有汾水。
绛州东南。东有太行山。东南有太阴山,又有陈村峪,涑水出焉,经闻喜、夏、安邑等县,至蒲州入黄河。又西北有绛山,绛水出焉,西流入涑。又东南有教山,教水出焉,即乾河之源也。绛山产铁。
垣曲州东南。西北有折腰山,山有铜冶。又东北有王屋山。南滨河,西有清水流入焉。又北有乾河。西北有横岭背巡检司。西南有留庄隘。
霍州洪武初,以州治霍邑县省入。东南有霍山,亦曰霍太山。西有汾水,又有霍水、彘水,俱出霍山,下流俱入汾。南距府百四十五里。
吉州西有孟门山,大河所经。西南有壶口山。又乌仁关在西,平渡关在西北,俱有巡检司。东距府二百七十里。领县一:
乡宁州东南。西南有两乳山。西有黄河。西北有龙尾碛巡检司。
隰州洪武初,以州治隰川县省入。西有蒲水,南入大河。东北有广武庄巡检司。东南距府二百八十里。领县二:
大宁州西南。西滨大河。又东南有昕川,西注於河。西有马斗关,大河经其下,有巡检司。
永和州西。西滨大河。西北有永和关,有巡检司。又有兴德关。西南有铁罗关。三关俱与陕西滨河为界。
汾州府元汾州,属冀宁路。洪武九年直隶布政司。万历二十三年五月升为府。领州一,县七。东北距布政司二百里。
汾阳倚。元曰西河。洪武初,省入州。万历二十三年五月复置,更名。东有汾水。又东北有文水,一名万谷河,自文水县东南流入焉。西有金锁关、黄芦岭二巡检司。
教义府南少东。西北有狐岐山,胜水出焉,东流入汾。又县南有雀鼠谷,与介休县界,汾水自东北来经此。又西有温泉镇巡检司。
平遥府东。南有麓台山,一名蒙山,又名谒戾山。西有汾河。东有中都水,又有原祠水,合流注於汾河。又南有普同关巡检司,后移於县东北之洪善镇。
介休府东南。有介山,亦曰绵山。西有汾水,东有石洞水,西流入焉。东北有邬城泊,与平遥、文水二县界,即昭馀祁薮之馀浸也,或亦谓之蒿泽。东南有关子岭镇巡检司。
石楼府西少南。元属晋宁路之隰州。万历四十年改属。东南有石楼山。西有黄河,又有土军川流入焉。又西北有上平关、西有永和关、东北有窟龙关三巡检司。
临府西北。元临州,属冀宁路。洪武二年降为县。万历二十三年五月来属。北滨黄河,东北有榆林河流入焉。西北有克狐寨巡检司。
永宁州元石州,属冀宁路。洪武初,以州治离石县省入。隆庆元年更名。万历二十三年五月来属。大河在西。东有谷积山,下有石窟村,东川河出焉。北有赤坚岭,一名离石山,离石水出焉,亦曰北川河,合流注於大河。又西有青龙流、北有赤坚岭二巡检司。又西有孟门关。东南距府百六十里。领县一:
宁乡州南。东南有楼子台山。西有黄河。
潞安府元潞州,属晋宁路。洪武二年直隶行中书省。九年直隶布政司。嘉靖八年二月升为潞安府。领县八。西北距布政司四百五十里。
长治倚。永乐六年,沈王府自沈阳迁此。元上党县。洪武二年省入州。嘉靖八年二月复置,更名。东南有壶关山,旧置壶口关於山下。西南有潞水,即浊漳水,自长子县流入,下流至河南临漳县,合清漳水。又西有蓝水,东流与浊漳水合。
长子府西少南。东南有羊头山。西南有发鸠山,一名鹿谷山,浊漳水发源於此。西北有蓝水,南有梁水,皆流入漳水。
屯留府西北。西北有三峻山。又西南有盘秀山,蓝水出乎其阳,绛水出乎其阴,下流俱合浊漳水。
襄垣府北,少西。南有浊漳水。西北有小漳水,又有涅水,自武乡县流入界,合小漳水,下流入浊漳水。西有五赞山巡检司。
潞城府东北。西有三垂山。北有浊漳水,又有绛水,流合焉,谓之交漳。
壶关府东北。南有赵屋岭,西南有大峪岭,俱产铁。东南有羊肠板。西北有壶水,西入浊漳。
黎城府东北。西北有浊漳水,东南入河南林县界。东北又有清漳水,流入河南涉县界。又东北有吾儿峪巡检司。
平顺嘉靖八年二月以潞城县青羊里置,析黎城、壶关、潞城三县地益之。东北有浊漳水。东南有虹梯关、玉峡关二巡检司。
大同府元在同路,属河东山西道宣慰司。洪武二年为府。领州四,县七。南距布政司六百七十里。
大同倚。洪武二十五年三月建代王府。北有方山。西北有雷公山。东有纥真山。又东北有白登山。又西有大河。又南有桑乾河,自马邑县流经此,其下流至蔚州入北直境,为卢沟河。又西北有金河,又有紫河,皆流入大河。又西有武州山,武州川水出焉。又东有御河,一名如浑水,南有十里河流合焉,即武州川也,俗曰合河,南入於桑乾。北有威宁海子。又有孤店、开山、虎峪、白阳等口,俱在东北。又北有猫儿庄。
怀仁府西南。西有清凉山,西南有锦屏山,旧皆有铁冶。南有桑乾河。西南有偏岭等口。
浑源州南有恒山,即北岳也,与北直曲阳县界。东有五峰山。又南有翠屏山,滱水出焉,与呕夷水合,下流为唐河。又北有桑乾河。西南有浑源川,下流入桑乾河。又东有乱岭关、南有瓷窑口、东南有峪口巡检司。西北距府百三十里。
应州洪武初,以州治金城县省入。北有桑乾河。西有小石口巡检司。东南有胡峪口巡检司。南有茹越口巡检司。又有北娄、大石等口,路通繁峙县。北距府百二十里。领县一:
山阴州西南。北有桑乾水。
朔州洪武初,以州治鄯阳县省入。西南有翠峰山。西北有黄河。又南有灰河,下流入桑乾河。又西有武州,元属大同路,洪武初省。北有沙净口、西南有神池口二巡检司。东北距府二百八十里。领县一:
马邑州东,少北。西北有洪涛山,氵垒水出焉,俗名洪涛泉,即桑乾河上源也,至北直武清县入海。东南有雁门关。又北有白阳。
蔚州元属上都路之顺宁府。至大元年十一月升为蔚昌府,直隶上都路。洪武二年仍为州。四年来属,以州治灵仙县省入。东有九宫山,又有雪山。又东南为小五台山。北有桑乾水,东入北直保安州界。又北有壶流水,一名胡卢水,西南有滋水流入焉,下流入北直真定府界。东北有定安县,元属州,洪武初废。西南有石门口,东南有神通沟镇,东北有鸳鸯口、长宁镇四巡检司。又东有九宫口巡检司,后移於州南黑石岭。又东北有美峪口巡检司,寻徙於董家庄。又有兴宁口巡检司。后移於北口关。西北距府三百五十里。领县三:
广灵州西,少北。北有九层山。东南有丰水,即葫芦河上源也。又西南有滋水。北有平岭关巡检司,后徙於县西南之林关口。
广昌州东南。元曰飞狐,洪武初更名。东南有白石山。东有雕窠崖,旧有洞产银。又桑乾河在北。唐河在南,即滱水也。又涞水在东,源出北崖古塔,与县南之拒马河合,东入北直涞水县界。又紫荆关在东北,接北直易州界。倒马关在南,接北直定州界。又飞狐关在北,今为黑石岭堡,与蔚州界。
灵丘州西南。东南有隘门山,西北有枪峰岭,即高是山也,呕夷水出焉。又有枚回岭,滋水出焉。
泽州元泽州,属晋宁路。洪武初,以州治晋城县省入。二年直隶行中书省。九年直隶布政司。东南有马牢山。南有太行山,山顶有天井关,关南即羊肠坂。又东北有丹水,南有白水流入焉,下流注於沁河。东南有柳树店、南有横望岭二巡检司。领县四。西北距布政司六百二十里。
高平州北少东。西北有仙公山,丹水出焉。又西南有空仓堡巡检司。西北有长平关,又有磨磐寨。
阳城州西。西南有析城山,南有王屋山,与垣曲县及河南济源县界。东有沁河,又西北有濩泽水入焉。
陵川州东北。西北有蒲水,西流入於丹水。南有永和隘巡检司,后废。
沁水州西北。东有沁河。又西有芦河,下流入於沁水。西北有东乌岭巡检司。
沁州元属晋宁路。洪武初,以州治铜鞮县省入。二年直隶行中书省。九年直隶布政司。万历二十三年五月改属汾州府,三十二年仍直隶布政司。西南有护甲山,涅水出焉。南有铜鞮山。正西有铜鞮水,有二流,一名小漳河,一名西漳河,下流入襄垣县,合浊漳水。领县二。西北距布政司三百十里。
沁源州西少南。北有绵山,沁水出焉,经县东,下流至河南修武县入大河,行九百七十余里。又北有绵上巡检司。
武乡州东北。西有涅水,又西有武乡水入焉。
辽州元属晋宁路。洪武初,以州治辽山县省入。二年直隶行中书省。九年直隶布政司。东南有太行山,洺水所出,上有黄泽岭,岭有十八盘巡检司。又东有清漳水,分二流,至东南交漳村而合,南入黎城县界。又西北有辽阳水,流合清漳水。领县二。西北距布政司三百四十里。
榆社州西。西有榆水。西南有武乡水。又西北有黄花岭、马陵关二巡检司。
和顺州北。东有黄榆岭,北有松子岭,西有八赋岭,俱有巡检司。又清漳水在西北,松岭水及八赋水、梁榆水俱流入焉。
山西行都指挥使司本大同都卫,洪武四年正月置。治白羊城。八年十月更名。二十五年八月徙治大同府。二十六年二月领卫二十六,宣府左、右,万全左、右,怀安五卫,改属万全都司。后领卫十四。朔州卫治州城,安东中屯卫寄治应州城。
大同前卫洪武七年二月置,与行都司同城。
大同后卫洪武二十五年八月置,与行都司同城,寻罢。二十六年二月复置,治行都司东,后仍徙行都司城。东有聚落城,天顺三年筑。嘉靖二年九月置聚落守御千户所於此,来属。
大同中卫洪武二十五年八月置,与行都司同城,后罢。
大同左卫洪武二十五年八月置,与行都司同城。三十五年罢。永乐元年九月复置。七年徙治镇朔卫城。
大同右卫洪武二十五年八月置,与行都司同城。三十五年罢。永乐元年九月复置。七年徙治定边卫城。
镇朔卫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属行都司。永乐元年二月徙治北直蓟州,直隶后军都督府,而卫城遂虚。七年徙大同左卫来治。正统十四年又徙云川卫来同治。东有雕岭山。北有兔毛川,即武州川也。又西北有御河,自塞外流入,下流入於桑乾河。又北有盐池。东北距行都司一百二十里。
定边卫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属行都司。永乐元年二月徙治北直通州,直隶后军都督府,而卫城遂虚。七年徙大同右卫来治。正统十四年又徙玉林卫来同治。西有大青山。东北有海子窊,兔毛川出焉,分为二,其一东南流入左卫界,其一西北流自杀虎口出塞。又有南大河,经卫东南,合於兔毛川。东南距行都司一百九十里。
阳和卫元白登县,属大同路。洪武初,县废。二十六年二月置卫。宣德元年徙高山卫来同治。北有雁门山,雁门水出焉。南有桑乾河。西南距行都司一百二十里。
天成卫元天成县,属兴和路。洪武四年五月改属大同府,县寻废。二十六年二月置卫,后徙镇虏卫来同治。桑乾河在南。南洋河在北,即雁门水也,东入宣府西阳和堡界。西南距行都司一百二十里。
威远卫正统三年三月以净水坪置。南有大南山。西有小南山。又南有南大河,下流入於兔毛川。东距行都司一百八十里。
平虏卫成化十七年置,与行都司同城。嘉靖中徙今治。西有小青山,又有黄河自东胜卫流入。北有南大河。西北有云内县,本元云内州,属大同路,洪武五年废。宣德中复置县,属丰州,正统十四年复废。西北有平地县,元属大同路,亦洪武中废。东北距行都司二百四十里。领千户所一:
井坪守御千户所成化二十年七月置。
云川卫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属行都司。永乐元年二月徙治北直畿内,直隶后军都督府。宣德元年还旧治,仍属行都司。正统十四年徙治旧镇朔卫城,与大同左卫同治,而卫城遂虚。东距行都司二百十里。
玉林卫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属行都司。永乐元年二月徙治北直畿内,直隶后军都督府。宣德元年还旧治,仍属行都司。正统十四年徙治旧定边卫城,与大同右卫同治,而卫城遂虚。东有玉林山,玉林川出焉。东距行都司二百四十里。
镇虏卫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属行都司。永乐元年二月徙治北直畿内,直隶后军都督府。宣德元年还旧治,仍属行都司。正统十四年徙治天成卫城,与天成卫同治,而卫城遂虚。东距行都司百十里。
高山卫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属行都司。永乐元年二月徙治北直畿内,直隶后军都督府。宣德元年徙阳和卫城,与阳和卫同治,仍属行都司,而卫城遂虚。嘉靖二年九月置高山守御千户所於此,属大同前卫。东有高山。西有兔毛川。东距行都司三十里。
宣德卫元宣宁县,属大同路。洪武中,县废。二十六年二月置宣德卫,后废。东南距行都司八十里。
东胜卫元东胜州,属大同路。洪武四年正月,州废,置卫。二十五年八月分置东胜左、右、中、前、后五卫,属行都司。二十六年二月罢中、前、卫三卫。永乐元年二月徙左卫於兆直卢龙县,右卫於北直遵化县,直隶后军都督府。三月置东胜中、前、后三千户所於怀仁等处守御,而卫城遂虚。正统三年九月复置,后仍废。北有赤儿山。西有黄河。西北有黑河,源出旧丰州之官山,西流入云内州界,又东经此入於黄河。又有兔毛川,亦入於黄河。又有紫河,源出旧丰州西北之黑峪口,下流至云内州界,入於黑河。又西有金河泊,上承紫河,下流亦入於黄河。西北有丰州,元属大同路,洪武中废,宣德元年复置;正统中内徙,复废。又有净州路,元直隶中书省,亦洪武中废。西距行都司五百里。领千户所五:失宝赤千户所、五花城千户所、干鲁忽奴千户所、燕只千户所、甕吉刺千户所,俱洪武四年正月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