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

(上卷,御政计四章,此乃中之上也。)

上篇十五章分御政养性伏食三卷,应药物炉鼎火候三要。金丹大道已无余蕴,然但举其体统该(概)括处,尚有细微作用未及悉究,恐学者不察,流入差别门庭。故此篇仍分三卷,将差别处逐段剖析,与上篇处处表里相应。近代诸家有分上篇为经,此篇为注者;又有分四言为经,五言为注者。不知彻首彻尾贯通三篇,始成一部参同契。千载之下,孰从定其为经为注而徒破碎章句乎?俱系臆说,暨所不取。

此卷专言御政,而养性伏食已寓其中。义同上篇。

参同契阐幽 · 第 30 / 51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