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六年十一月十六日给。

(八)

代理台南府正堂………、加十级记录十次包,为给发谕戳,征收缴课事。照得业黄天德积欠府库,生息本利,为数甚巨,经前府查封产业备抵。前据贌户李和记贌办黄天德名下三年输值一年租糖,认缴税银三百元,业已照数缴清。嗣据李和记以该业丈后,各小租户应纳租糖,无不藉词玩抗,禀请退办等情,业经前府并本府先后饬差委员查追,暨批候查明饬遵去后。兹据该贌户具禀,认贌前项三年轮值一年租糖,本年系轮值之期,应缴税银三百元,至十月终先缴一百元,余俟明年正、二两月分期缴清,并取具郡城行铺金迎祥号保结禀充前来。除禀批准接充,并出示晓谕外,合就给发谕戳。为此,谕仰该贌户立即遵照赍带戳记告示,届期前往后香、本洲等庄认佃,迅将黄天德名下田园租谷及三年输值一年大租糖,按数收完,依限缴清,备抵息项,所………清款,均毋违延,致干究革不贷,凛之,切切,此谕。

计发:告示二道、戳记一颗。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731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