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十二年十月日。

兄榜礼

在场男进仔

应元

侄进兴

三仔

社老婆

知见纳笼

番角册

胜恩

小包仔连

代笔何龙标

立补给垦批结定租粟业主□□□

(三一)

立补给佃批业主黄燕礼,因原佃萧俊德、黄名扬先年向前业伙给垦犁份半张,除截一半先退杨冷外,仍存之埔并茅屋,今名扬同俊德侄萧阿火,乾隆四十六年又尽退杨潭、杨集等承顶,当日面踏分明。界址东至大湳沟为界,西至杨宗兴公埔心水沟为界,南至罗坛埔园为界,北至桃仔园,往尖山大车路为界。其原批因嘉庆十四年遭乱失落无存,恐日后管业无凭,兹杨潭、杨集等前来向本业管复补给批,付佃前去自用工本开垦耕种。其田埔所种粟豆、杂仔,照庄例一九五抽的,佃得八五,业得一五,收成运至公馆交纳,不得久抛荒。若给垦三年后不去耕种纳租,听业主另招佃,日后开出大埤圳水,照清丈每甲八石完收,不得拖欠升合。至开出大埤圳公费,照业四佃六匀派;其小埤塘圳水,佃人自备工本。倘日后佃人回籍别创,欲退此业,须择诚实人承顶,通知业管到场租清割佃,不得私相授受。今欲有凭,立补给佃批一纸,付执存照。

业主。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418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