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元年九月日。

庄甲江佛兴

代书人魏川礼

公议再给佃批业主通事□□□

(二四)

立补给原垦埔地字霄里社业主萧文华,承父遗下有青埔一所,坐落土名山仔顶岗,东至山脚田崁为界,西至大车路为界,南至山脚陂崁透至大车路为界,北至岗尾横路透至庭仰陂大车路为界;四至界址明白。兹佃户陈经玉给垦,在前被火失落,现今陈经玉之子陈联生备出花红酒礼银二十四大元到社,向给原垦埔地。华念业佃相得,即到地踏明,将原垦四至界址,交付佃户陈联生前去栽种物业,结定此埔地每年带纳社租榖二斗正,日后成业,永不得加租等弊。口恐无凭,即立补给原垦埔地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华实收到字地内花红酒银二十四大元正,批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413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