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十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儿林寿

为中人陈和兴

在场人林青山

立绝卖尽根契字猫盂社番丛明生

(七八)

立开垦契字人东螺社番论未说,有承祖父建置荒地一所,坐落在番仔寮东势苦苓脚庄前埔仔,东、西、南、北四至界址,凭石钉为界。今因乏银使用,情愿将此埔踏明,托中招到苦苓脚庄陈万得官出手承垦,同中三面言议时出佛银十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埔随即踏明界址,交付银主前去掌管,永为己业。任从开筑成功,年配纳番租银一角,逐年给单完纳,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保此埔系论未说承祖父建置,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借他人财物,以及来历不明;如有之,论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恐口无凭,立开垦契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过开垦契字内银十大员正完足,再照,行。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381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