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傅快仔
江知蚋
泰第兄
立同开垦眉里社番
水生大怡
雪加成
(七一)
立给永耕田契字大甲西社番东虎豹厘,有明买过妻舅潘庆秀、潘金遵熟耕水田一所,坐贯土名在顶店铁砧山脚过大圳下,东至大圳为界,西至王家田为界,南至大圳为界,北至水沟为界;四至界址俱各明白。原带大安溪水通流灌足,每年配纳大甲西社番私租粟二斗正。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田退耕,先尽问房亲及社中人等各不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汉人郑玉磬官出首承耕,当三面言定时值田价佛银六百六十五大员正。其银、契字即日同中两相交收足讫;遂即将田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掌管耕作,永为己业。一给千休,价足契清,厘及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赎生端等语。保此田系厘明买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不明为碍;如有不明情弊,厘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给永耕契字一纸,并缴李红赎耕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同中亲收过永耕字内佛银六百六十五大元正足讫,再照。
道光二十一年十月日。
代笔东明哲
为中人郭志成
在场妻舅潘庆秀
立给永耕田契字大甲西社番东虎豹厘
(七二)
立杜卖尽根埔园契字吞霄社番加蒲蚋女、古老乌踏,承祖父遗下有埔园一处,坐落土名圳头内大路南片檨仔树脚,东至大沟透溪为界,西至陈家毗连园学透南溪透北车路为界,南至溪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并带园壆、竹木等项,每年配纳口粮租粟四斗正。今因乏银应用,愿将此处埔园杜卖,先问番亲人等俱各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卖与汉人欧软官出首承买,当日凭中三面言定时值埔园价银三十七大元正。即日银、契两交收讫,并无短少等情;此埔园即交付买过手耕管,永为伊业。保此业明系加蒲、古老承祖父遗下之业,与别房人等无涉,并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不干承买人之事,系卖主一力抵挡。此业一卖永断,不得言赎,亦不得言增找洗等情。此系二比甘愿,两无逼勒,恐口无凭,立杜卖尽根园契字一纸,并带上手永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亲收过杜卖尽根园契内价银三十七大元正足讫,批照。
道光(甲辰)二十四年十月日。
知见六观
在场通事□□□
说合中张虎把厘
依口代笔古才连
加蒲蚋女
立杜卖尽根埔园契字吞霄社番
古老乌踏
同男厘生
(七三)
立给垦永耕字人大肚中北社番阿妈九,有承祖父遗下埔地一处,坐落井仔头庄后,东至车路为界,西至车路为界,南至尖尾为界,北至林家园为界;四至界址清楚。今因乏银费用,欲将此埔地出垦,外托中出依口人向与井仔头庄林水出首承垦,三面议言垦底银一员,逐年配大租银四十文。同中银、字两相交收;其埔地即踏界址,交付垦耕佃人开耕成业,永远耕作。此系甘愿,立给垦永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永耕字内银一员正,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