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年十月日。

何如山

说合中人

李玉远

在场人□□□

知见人□□□

代书人刘元达

立招垦永耕字番老仔巳南仔勿

(五三)

立给垦契字竹堑社番廖阿财,先年承祖父遗下有土牛墩外一带青山,任番招垦。今因乏银应用,踏出一处,坐落土名照坑庄,东至纵旷为界,西至大龙岗天水流内为界,南至大岗顶天水流内为界,北至大岗顶天水流内为界;四至界址当日同场面踏分明。今因招得汉人彭登贵前来出首承垦,备出时值山埔价银八大员正,色现交财亲收足讫;随即踏明此业界址,交付彭登贵前去掌管,开辟耕种纳课,永为己业。年配大租钱三百文,每年应纳清楚,给出完单付照。保此业系财承祖父遗下物业,与别番及房亲伯叔兄弟无涉,亦无重垦典当他人为碍;倘有番人阻挡等弊,系财一力抵挡,不干承垦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后无反悔,今欲有凭,立给垦契字一纸,付执永为照

即日批明:财亲收到此垦契字内佛银八大员正足讫,批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367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