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二十三年十二月日。

为中□□□

知见六万目投

立杜卖绝契人佳礼目投

阿巫之

代书顾成美

(一五)

立杜卖园契北投社番大眉,有承父遗下阄拨已分埔园一坵,坐落土名草鞋墩,东至大巴连园,西至大巴连园,南至车路,北至自己园;四至踏明为界。今因乏银使用,自情愿托中引就与汉人简福生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值价银三十三员正。其园议定递年纳租粟二斗正。其银即日凭中交讫;园即踏付银主耕作,起盖居住,永为己业,日后不敢阻挡生端异言。此园并无上手典挂他人;如有来历不明,系卖主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逼勒反悔,今欲有凭,立杜卖契一纸,付银主永执为照。

即日批明:收过契内剑银三十三员足讫,照。

又批:起盖居住,许买主栖宿,不许外人乱居,再照。

再批:南北至田头三百一十步,分到南势一百五十五步,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332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