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六年三月日。

为中人刘金

在场人凹力

代笔人才力

立招垦字人白番加已

(一○)

立招批帖北投社番大耳三甲、渔子二位,今有埔地一块,土名坐落圳寮背溪北,东至干溪为界,西至溪为界,南至溪为界,北至坎为界;四至分明。今招得汉人周昌禄前来开垦成田,议定每年实纳租榖六斗正。当日大耳三甲、渔子二位得过周昌禄银二十四员正;其埔立批之后,任凭周昌禄开垦,永远耕作,退卖番人不得异言阻挡。恐口无凭,立招帖为照。

一、批:此埔议定开垦三年之后,纳租榖六斗正。

即日收过犁头银二十四员正。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328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