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七年二月日。

知见为中人伙长郑进使

大武腊

立招贌垦耕人雷里社瓜匣土管

咬龟难

(一三)

立招垦字水里社土目大宇、甘仔辖等,有承祖遗下水里山脚大路下草埔一块,因众番自己不能开垦,情愿招得汉人赖以觉承垦为业。东至山脚大路下,西至长兴庄厝后,南至车路为界,北至泉水圳为界;四至分明。当日面议定垦得田甲二分,当日收得以觉犁头银十圆,系众番公用。其田开垦三年后,该应纳风精租粟一石五斗正,丰荒不得加减。自招垦为业以后,任从汉人赖以觉永远耕作为业,众番不得异说;倘有异言生端,系土目大宇等一力抵挡,不干汉人之事。其租粟不得少欠。今欲有凭,立招垦字为照。

批定:番婆井水只灌田头之水,余不得紊夺,所批是实。批定当日,收得犁头银十圆正。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258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