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十二年七月日。

为中人何荣

六仔

大夏乃

立卖契人阿束社土官台湾甲头大士

大加老耳难

大霞眉仔

社主眉斗仔

抵六

老番眉恋

打晋湾

吕西氏

白番胡氏

和氏

扶首

茅允

晋埔

大本步

埔礼

福仔

眉瓜

不阿路

屯仔

加腊

闇栖

巴氏

天赐

小茅

巫氏

眉览

欺打难

小大内

摆塘

■〈米冬〉独甲

大茅格

(六)

同立契人猫儿于社土官哮女、大甲、蛤肉、孩武力,甲头眉斗女、大眉逸、孩朥拔、意务,白番孩女、骂大眉老、武仔、孩沙女等,有承祖荒埔一所,坐落土石匏吕佃水沟墘,东至小沟,西至本社旧园泥墩,南至大沟,北至路土墩;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众番公议,托中招贌与张方致,时价银十两。其银即日同中交讫;其埔即听张宅招佃,盖屋开垦,永为己业,后日不得增贴言赎,而众番亦不得生端阻挡。及垦耕之后,每年议贴社费银八两正。其界内或有别番先税他人一坵,未请还张宅,每年哮女等只愿收贴银四两。及至请还界内归卖之日,始照议约时收银八两之数,以贴社费。此埔系承祖荒埔,并无重张典挂及交加不明为碍。此乃二比情愿,各无抑勒,口恐无凭,同立贌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银完足,再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251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