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十八年九月日。

代笔梁为兰

见收工本(男)梁林番

场见李季

收工本字人林张氏

(八)

立转退契字人邱对,有本年四月内,承退得黄六兄山场、埔园、竹木、果仔等项,四址面踏,原契载明。坐落土名芎蕉庄背狮仔顶东片窝合面一处,因自己无力耕种,情愿出退于人,尽问房亲人等俱各不能承受,托中送至与古钦就兄出首承退,当日凭中三面言定时值价佛银三十七大员正。即日契价两交明白,中间并无债货准折短少等情,亦无重复典当他人;倘有上手来历不明,系出退人一力抵挡。自退之后,交与古钦就永远耕种管业,架造房屋住居。一退千休,永无增赎。此系二比甘愿,两无逼勒,恐口无凭,特立转退字一纸,并付上手契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批明:实收到退字内银三十七元正收清足讫,是实。

再批明:此山业每年应纳山租粟二斗三升正,是实。

大清道光□年元月七日。

輋邻叔三

邱叶森伯

知见人

邱弟国有

黄时

在场

黄六

说合中人黄寸观

立转退字人邱对

(九)

立招佃垦字武西堡水漆林庄业主吴义记,因承庄佃退耕田底二甲九分,坐落东势洋,东至水沟为界,西至沙沟为界,南至曾家田为界,北至本家田为界;四至界址分明。今因田土荒瘠,恐累国课,托中招出陈绳武出首前来垦耕,即日同中三面议定时值垦价银七百一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底随踏明界址,付与绳武前去耕作,永为子孙己业。每甲田年应纳本业主大租粟馆栳八石正,其粟车运到馆交纳,不得湿冇,其车工圳费悉依庄例完纳。保此田系是承佃退耕,并无来历不明等弊;如有不明情弊,本业主一力抵挡,不干垦佃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生端滋事。口恐无凭,立招佃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垦价银七百一十大员完足,再照。

再批明:其上手退耕字系是总契,不得开折缴连,再照。

再批明:应配牛埔牧牛圳水灌溉,上流下接,批明,再照。

业主吴。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211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