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叔)儒珍
元德内批:水田水分四六均分;登坐六分,大坐四分,不得混争。房长(叔)仁财
仁亮
仁万
头家租粟系登纳六分,大纳四分。其屋登坐左张,大坐右张。
代笔见人林永瑞
(叔)元登
立合支分
(侄)阿大
(一○)
立缴卖契人欧愧武,前年有用银明买得欧家千张、登选承买薄升灿等草地一所,户名簿升灿,坐落彰邑布屿禀保虎尾溪墘南势底,土名埔姜仑。其四至课额登载原契内作十股,愧武承买欧家千张、登选,共得六股,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愿承受,外托中引就卖与张宅承买,三面言议时价番银三百两正。银即日同中收讫;其草地随即到庄对佃,踏付与张宅前去掌管,收租完课,永为己业,日后不敢言赎、言贴等情。其八年分终止以前,租额课项系愧武自己之事;至九年起以后,所有课项租额,系张宅之事。今欲有凭,合立缴卖契一纸,并缴上手契共五纸,及各合约、垦单、告示统共九纸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内番银三两正,再照。
此草地系愧武己置物业,与房亲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交加来历不明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