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元年七月日。

立结定额大租字业主□□□

(一一二)

立给永远定额大租单业主吴松记,有承祖父置垦芝葩里肆庄等处租业,历年照例抵佃抽收纳课。缘有凶丰不一,抽的维艰,是以众佃户邀集到馆,求结永远定额大租定纳,使免抽的生端;本业主体恤佃情,爰从其便。兹据于卓厝庄佃户卓阿来,求结得承买宋胜坤水田埔地共两段,以及东、西、南、北四至列明于后,即日踏明界址,内田额历年该配纳大租榖五石四斗□升□合正,俟早季收场曝干之际,该现佃自当车运到馆,听本业主经风煽净,过租斗明量足额,完纳清楚,割单执凭,不得少欠升合,亦不得湿冇抵塞。其界址内若有余埔未垦,任从该佃户开辟成田,本业主永不加抽升斗。至于凶丰之年,业佃两无增多减少。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结定大租单一纸,付执永远存照。

批明:其东西南北四至各载在垦契阄书内注明,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125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