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元年十二月日。

立招佃批业主□□□

(七)

给佃批业主杨兴祖,有明买大肚四社草地,经报科给垦。今有林任兄前来贌犁份四甲前去垦耕,约首年纳租粟四石,次年纳租粟六石,第三年纳租粟八石满斗,永为定例,运到大肚渡头交纳,经风扇净,不得滥冇。其开筑圳水并历年收补工资,照庄例均出。倘欲将田变卖,必报明业主管事,不得私相授受匪人,在庄骚扰,合给佃批一纸付照。

其犁份银已收讫,再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32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