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校释
自序
例略
刘盼遂集解自序
论衡校释
第一卷
逢遇第一
累害第二
命禄第三
气寿第四
第二卷
幸偶第五
命义第六
无形第七
率性第八
吉验第九
第三卷
偶会第十
骨相第十一
初禀第十二
本性第十三
物势第十四
奇怪第十五本篇题云「奇怪」。各本并同。
第四卷
书虚第十六
变虚第十七
第五卷
异虚第十八
感虚第十九
第六卷
福虚第二十
祸虚第二十一
龙虚第二十二
雷虚第二十三
第七卷
道虚第二十四
语增第二十五
第八卷
儒增第二十六
艺增第二十七
第九卷
问孔第二十八
第十卷
非韩第二十九
刺孟第三十
第十一卷
谈天第三十一
说日第三十二
答佞第三十三
第十二卷
程材第三十四
量知第三十五
谢短第三十六
第十三卷
效力第三十七
别通第三十八
超奇第三十九
第十四卷
状留第四十
寒温第四十一
谴告第四十二
第十五卷
变动第四十三
招致第四十四阙
明雩第四十五
顺鼓第四十六
第十六卷
乱龙第四十七
遭虎第四十八
商虫第四十九当作「适虫」。说详本篇。
讲瑞第五十
第十七卷
指瑞第五十一
是应第五十二
治期第五十三
第十八卷
自然第五十四
感类第五十五
齐世第五十六
第十九卷
宣汉第五十七
恢国第五十八
验符第五十九
第二十卷
须颂第六十
佚文第六十一
论死第六十二
第二十一卷
死伪第六十三
第二十二卷
纪妖第六十四
订鬼第六十五
第二十三卷
言毒第六十六
薄葬第六十七
四讳第六十八
□时第六十九
第二十四卷
讥日第七十
卜筮第七十一
辨祟第七十二
难岁第七十三
第二十五卷
诘术第七十四
解除第七十五
祀义第七十六
祭意第七十七
第二十六卷
实知第七十八
知实第七十九
第二十七卷
定贤第八十
第二十八卷
正说第八十一
书解第八十二
第二十九卷
案书第八十三
对作第八十四
第三十卷
自纪第八十五
附编一
论衡佚文
附编二
王充年谱
附编三
论衡旧评
附编四
王充的论衡
附编五
论衡版本卷帙考
附编六
论衡旧序
宋庆历杨刻本序
宋刊元明补修本序
程本序一
程本序二
明天启本序一
明天启本序二
明天启本序三
明天启本序四
王本跋
论衡集解附录
后记
自序
论衡是中国哲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自从董仲舒治公羊,明天人相感之说,以为天是有意志的,与人的意识相感应。大小夏侯、眭孟、京房、翼奉、李寻、刘向等都推演其说。儒家到了此时,内部起了质的变化,披着巫祝图谶的外衣,把天说得太神秘,太聪明,人的行动,是要受他的裁判,这就是一班汉儒所说的阴阳灾异的理论。
这种荒谬的迷信的理论,把儒家改装成为带有宗教性的儒教,自汉武帝时起到光武时止,一直支持了一百多年,才能有小小的反动:即郑兴、尹敏、桓谭一班人。但他们只知道攻击图谶的荒谬,对这些儒教徒所持天人感应说的原理,还不能根本上击破,或者还相信这原理。到了仲任,才大胆的有计划的作正式的攻击,用道家的自然主义攻击这儒教的天人感应说,使中古哲学史上揭开一大波澜。
论衡全书就是披露这天人感应说的妄诞。用自然主义为其理论的出发点。现在把论衡全书,就他的思想体系,列为六组:
第一组是说性命的。
甲、性命说所依据的理论:
物势十四。
乙、说性的:
本性十三。率性八。
丙、说命的:
初禀十二。无形七。偶会十。命禄三。气寿四。命义六。逢遇一。累害二。幸偶五。吉验六。
丁、性和命在骨体上的表征:
骨相十一。
〔注〕物势篇说:「天地合气,人偶自生。」此为仲任以性命定于初禀自然之气(初禀篇语。)所据之理。骨相篇说:「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是仲任的意思:性命禀于自然,现于骨法。各篇排列的顺序,不依原书目次,是以其理论的体系之先后为据。
第二组是说天人的关系。
甲、天人关系说所依据的理论:
自然五四。
乙、评当时儒家阴阳灾异天人感应诸说违天道自然之义:
寒温四一。谴告四二。变动四三。招致四四。阙。感类五五。
丙、论当时灾异变动:
明雩四五。顺鼓四六。乱龙四七。遭虎四八。商虫四九。
丁、论当时瑞应:
治期五三。齐世五六。讲瑞五十。指瑞五一。是应五二。宣汉五七。恢国五八。验符五九。须颂六十。佚文六一。
〔注〕仲任说灾变符瑞,以「适偶」代替「感应」,以自然主义为宗。
第三组论人鬼关系及当时禁忌。
甲、论人鬼关系:
论死六二。死伪六二。纪妖六四。订鬼六五。言毒六六。薄葬六七。祀义七六。祭意七七。
乙、论当时禁忌:
四讳六八。□时六九。讥日七十。卜筮七一。辨祟七二。难岁七三。诘术七四。解除七五。
〔注〕人禀天地自然之气,偶适而生,(见物势、初禀、无形等篇。)人死则精气灭,(论死篇语。)故人死不能为鬼。无鬼,则祭祀只缘生事死而已,无歆享之义。(祀义、祭意篇语。)吉凶祸福,皆遭适偶然,(偶会篇语。)故不信一切禁忌。
第四组论书传中关于感应之说违自然之义和虚妄之言。
甲、评书传中关于天人感应说的:
变虚十七。异虚十八。感虚十九。福虚二十。祸虚二一。龙虚二二。雷虚二三。
乙、评书传中虚妄之言:
奇怪十五。书虚十六。道虚二四。语增二五。儒增二六。艺增二七。问孔二八。非韩二九。刺孟三十。谈天三一。说日三二。实知七八。知实七九。定贤八十。正说八一。书解八二。案书八三。
第五组是程量贤佞才知的。
答佞三三。程材三四。量知三五。谢短三六。效力三七。别通三八。超奇三九。状留四十。
第六组当作自序和自传的。
对作八四。自纪八五。
这八十五篇书,今缺招致一篇。反复诘辩,不离其宗,真是一部有体系的著作。可惜这部大着,宋以后的人就忽略它了。
从汉到现在,大家对于这部书的认识,可以分作三期:
一从汉到唐 如谢夷吾、蔡邕、王朗、虞翻、抱朴子、刘知几等,都认为是一代的伟着。详后旧评。
二宋 带着道学的习气,认为论衡是一部离经叛道的书。如晁公武、高似孙、陈振孙、王应麟、葛胜仲、吕南公、黄震等是。详后旧评。
三明、清 取其辩博,但对于问孔、刺孟仍沿宋人成见,骂他是非圣无法。如熊伯龙、无何集。沈云楫、虞淳熙、阎光表、施庄、刘光斗、傅严、见后旧序。刘熙载、陈鳣、周广业、章太炎先生见后旧评。都是极力表张此书。四库全书目录提要、乾隆读论衡跋、谭宗浚、王鸣盛、梁玉绳等见后旧评。皆诋訾此书,或毁誉参半。
对论衡有真正的认识,还是最近二十多年的事。因为诸子是研究思想史的宝藏,研究诸子的兴趣,不减于经史。治诸子的人,尽革前儒一孔之见,实事求是,作体系的历史的探讨。不因为他问了孔子,刺了孟子,就减轻他的价值。或者在现代人看来,还要增高他的价值。
四库全书目录和刘盼遂先生据自纪篇以为论衡当在百篇以外。见后版本卷帙考。近人张右源据佚文篇云「论衡篇以十数」,疑原本论衡的篇数没有今本这样多,认为今本是混合其所著讥俗节义、政务、养性三书而成。(见东南大学国学丛刊二卷三期。)其说非也。佚文篇「十数」为「百数」之误。我以为仲任的手定稿,或者有百篇,但抱朴子、见后旧评。后汉书本传都只著录八十五篇,盖论衡最初传世,是由蔡邕、王朗两人,据抱朴子、袁山松书。见后旧评。他两人入吴,都得着百篇全稿。虞翻说:「王充著书垂藻,络绎百篇。」足为当时尚存百篇之证。后来因为蔡邕所得者,被人捉取数卷持去,据抱朴子。故只剩八十五篇。见存的论衡,大概就是根源于蔡邕所存的残本,史通鉴识篇:「若论衡之未遇伯喈,逝将烟烬火灭,泥沈雨绝,安有殁而不朽,扬名于后世者乎?」所以葛洪、范晔都只能见到八十五篇。刘盼遂先生所引类书中佚文,似乎都只是八十五篇的佚文,未必在八十五篇之外。因为唐、宋人所见的不能超出范晔、葛洪之外。
自从后汉书著录八十五篇之后,只缺招致一篇。至于各篇的先后排列,大致保存本来面目。据今本各篇的排列与全书理论的体系,及篇中所载的史事的先后,并相符合,可以为证。那么,这部书传到现在,好像是没有经过后人的改编。
未经后人改编,固然保存当时篇章排列顺次的本来面目,但流传到现在一千多年,还没有人加以整理或注释。近人刘盼遂论衡集解,有自序见古史辩第四集,全书惜未经见。其说见采入者,皆据古史辩。刘叔雅先生三余札记二论衡斠补云:「校理论衡既毕,付之剞厥,刻垂成矣。」曾面询之,据云:「全稿存在安庆。」故未获睹。杨树达云:「曾校注数卷,以事中辍。」章士钊云:「有意整理笺释。」(见甲寅周刊一卷四十期四十一期。)梁玉绳认为论衡有注,乃是误说。瞥记一云:「礼记经解引易『差若毫厘,谬以千里』,孙奕示儿编谓王充论衡注云:『出易纬之文。』」按示儿编一云:「经解引易曰:『差若豪厘,缪以千里。』乃出易纬之文也。」自注云:「王充论注,详见『豪厘』。」卷四「豪厘」条云:「按王充论注,乃易纬之文。」徐鲲曰:「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论章怀注引易纬曰:『差以毫厘,失之千里。』此省文作『王充论注』。」据此,则梁氏谓出于论衡注,非也。孙蜀丞先生也认为有旧注,见乱龙篇、卷十六,页六九五。指瑞篇、卷十七,页七四八。死伪篇。卷二十一,页八九五。但据我的意见,前两者乃是正文,后者乃是两本异文误合,不是注语。说具本篇。御览引旧音一,别通篇卷十三,页五九一。旧注五。逢遇篇卷一,页七。儒增篇卷八,页三六五。变动篇卷十五,页六五0。乱龙篇卷十六,页七0二。是应篇卷十七,页七六三。篇中衍文,推知其为旧校者二,儒增篇卷八,页三七六。艺增篇卷八,页三九一。似出于旧注者十七。命义篇卷二,页五二。吉验篇卷二,页九五,又九六。骨相篇卷三,页一二三。本性篇卷三,页一三五。物势篇卷三,页一五二。书虚篇卷四,页一八三。道虚篇卷七,页三二九。儒增篇卷八,页三七六。刺孟篇卷十,页四六六。说日篇卷十一,页五0四。答佞篇卷十一,页五一九。效力篇卷十三,页五八二。乱龙篇卷十六,页六九四。自然篇卷十八,页七八一。感类篇卷十八,页七九七。纪妖篇卷二十二,页九二九。但这些,我都疑为是读者随手旁注,不像是出于正式的注文。理由是:若是曾经有人正式的注释过,不当把许多需要注释的地方都抹杀去,反来注这些不经意的地方,甚至于不须注的。
宋仁宗庆历五年,杨文昌刻本序说:「得俗本七,率二十七卷,又得史馆本二,各三十卷。改正涂注,凡一万一千二百五十九字。」现在的各本,都根源于杨刻本。那么,今本校语,是出自宋杨文昌之手。在杨校之后,展转刊行,当又加添不少的校语。如问孔篇卷九第四一一页。「子曰予所鄙者」,「鄙」下旧校曰:「一作否。」宋、元本并无此三字,则此注语当出自明人。但这班翻刻古书的人,不都是通人,不见得备具校勘董理的学力和方法。如无形篇卷二第六一页。「化为黄能」,旧校曰「能音奴来反」,朱校元本同。及上面所引问孔篇的校语「鄙」一作「否」,都是显著的讹误。说见本篇。
清儒,尤其是干、嘉时代,校勘古书是一代的伟迹。但对于论衡,如卢文弨、王念孙等,都是手校群书二三十种的人,而没有一及此书。莫友芝说:「抱经有校宋本。」未见。因为他们只把论衡当作一种治汉儒今古文说的材料看。俞樾虽然是校正数十条,想是以余力致此,所以不像所校他书那样精当。孙诒让、孙蜀丞先生对这部书,用力比较多些,諟正若干条,才使这部书稍稍可读。
我整理这部书,把校勘和解释分成两部工作。在校的方面,因为流传的善本不多,连类书的援引及见于他书的地方也很稀少。在释的方面,因为此书用事沉晦,好多是不经见的故实,加以今古文说的纠纷——这两方面,都使我经过相当的困难,感觉学力的更贫乏。
论衡的版本有两个系统:一个是元刊明正德补修本,累害篇不缺一页,是由庆历本、干道本、至元本直传下来的。一个是由成化本到通津本,到程、何诸本所构成的系统,从成化本起,累害篇并缺一页。参看论衡版本卷帙考列表于次:
宋庆历五年 宋干道三年 元至元七年 元刊明正德修本
┌─→ ──→ ──→
杨文昌刻本│ 洪适刻本 宋文瓒刻本 (累害篇不缺)(1)
│
│
│ ┌ 程本
│ │ 何本
│ 宋光宗时刻本 宋刊明成化 嘉靖时通津 │ 钱本
└─→ ──→修本(累害 ┌─→ ├ 黄本
(二十五卷)(2)篇脱一页) │ 草堂刻本 │ 郑本
│ │ 王本
│ └ 崇文本
│
│
│ 天启六年
└─→刘光斗刻本(3)
〔注〕一。叶德辉说,正德本累害篇脱一页,不对。
二。宋光宗时刻本二十五卷,见存日本,疑是根源庆历本。
三。天启本的序说,据杨文昌本刻。我想不是直接依据。因为天启本也脱去累害篇一页。明正德补修本是杨文昌本的四传的本子,还没有脱此一页,则知其所谓据杨本,不足信。疑出自成化补修本。
我所用的本子,是以通津本作底本。所见宋本,只是十四卷到十七卷的残卷。其余的所谓宋、元本,都是借用别人的校录。其中以朱宗莱校元本为最精详,杨守敬校宋本太粗疏。我想,一定忽略了一些好的材料。
胡适之先生在陈垣元典章校补释例序上说:
校勘之学,无处不靠善本:必须有善本互校,方才可知谬误;必须依据善本,方才可以改正谬误;必须有古本的依据,方才可以证实所改的是非。……王念孙、段玉裁用他们过人的天才与功力,其最大的成就只是一种推理的校勘学而已。推理之最精者,往往可以补版本的不足,但校雠的本义在于用本子互勘,离开本子的搜求,而费精力于推敲,终不是校勘学的正轨。……推理的校勘,不过是校勘学的一个支流,其用力甚勤,而所得终甚微细。
当然,版本是作校勘的唯一的凭依。但是论衡这部书所保存的善本是这样少,要整理这部书,只靠版本是不够的。势必于版本之外,另找方法,即取证于本书、他书、类书、古书注的四种方法。
孙诒让在他的札迻序上说:
其諟正文字讹舛,或求之于本书,或旁证之它籍,及援引之类书,而以声音通转为其錧键,故能发疑正读,奄若合符。
本书、它籍、类书,这是揭举校勘学在离开版本的凭借时的三大途径。陈援庵垣。先生元典章校补释例说得更详细。他举出校法有四:
一。对校法 即以同书之祖本或别本对读。遇不同之处,则注于其旁。
二。本校法 以本书前后互证,而抉摘其异同,则知其中之谬误。
三。他校法 以他书校本书,凡其书有采自前人者,可以前人之书校之;有为后人所引用者,可以后人之书校之;其史料有为同时之书所并载者,可以同时之书校之。
四。理校法 段玉裁曰:「校书之难,非照本改字,不讹不漏之难,定其是非之难。」所谓理校法也。
遇无古本可据,或数本互异,而无所适从之时,则须用此法。
第一种对校法,是用两本相比,是最容易的工作。只要有相当的学力,就能判断「某本作某是对的」。第二种本校法,即孙氏所谓求之于本书。第三种他校法,即孙氏所谓旁证之它籍及援引之类书。有时凭据他书注的引用,也属于此法。第四种理校法,即胡先生所谓推理的校勘。
在没有古本凭依的时候,想对于某一部书,发现它的谬误,改正它的谬误,证实所改正的是非,用本校法和他校法,即取证于本书、它书、类书、古书注的四种方法,是有相当征实性的方法。因为它的客观性是与凭借版本差不多。如唐、宋人的类书或古书注的引用,就可大致的见到唐、宋时这部书的本子。胡先生告诉我说:「依据类书或古书注,也就大致等于依凭古本。」
取证于本书、他书、类书及古书注,这四种方法,在运用时,应当各有相当的精细和警戒,兹就本书举例于下:
一、取证本书的方法,是求本篇的上下文义,或把本篇与他篇作一种归纳的比较,找出他的句例常语,以相諟正。
例一——据上下文义
高祖诏叔孙通制作仪品,十六篇何在?而复定(仪)礼〔仪〕?谢短篇卷十二,第五六一页。
此谓礼经十六篇何在,而庸叔孙通再定仪品也。后汉书曹褒传论:「汉初朝制无文,叔孙通颇采礼经,参酌秦法,有救崩弊。先王容典,盖多阙矣。」张揖上广雅疏曰:「叔孙通撰制礼制,文不违古。」是仪品本于礼经,故仲任诘之曰时「十六篇何在」也。礼仪即谓仪品,司马迁传、刘歆移太常博士书、儒林传、礼乐志、本书率性篇并可证。此作「仪礼」,字误倒也。程树德汉律考,以「叔孙通制作仪品十六篇」为句,(前汉书礼乐志考证,齐召南读同。」则以「仪礼」为礼经,非也。据曹褒传,叔孙通所作,只十二篇,未云「十六」。且此文屡云「礼经十六篇」,则此「十六篇何在」五字为句,以指礼经,明矣。此句既谓礼经,则下句又云「仪礼」,于义难通。且礼经有仪礼之名,始见后汉书郑玄传,(吴丞仕经典释文序录讲疏谓始自晋书荀菘传。)仲任未及称也。
例二——本篇与他篇句例的比较
今鲁所获麟戴角,即后所见麟未必戴角也。如用鲁所获麟,求知世间之麟,则必不能知也。何则?毛羽骨角不合同也。假令不(合)同,或时似类,未必真是。讲瑞篇卷十六,页七二二。
「不同」当作「合同」,涉上文误也。此反承上文。仲任意:即有合同者,不过体貌相似,实性自别。下文即申此义。奇怪篇云:「空虚之象,不必实有。假令有之,或时熊罴先化为人,乃生二卿。」是应篇云:「屈轶之草,或时实有而虚言能指。假令能指,或时草性见人而动,则言能指。」句例正同。
例三——本篇与他篇常语的比较
占因将且入国邑,气寒,则将且怒;温,则将喜。变动篇卷十五,第六五五页。
据下文「未入界,未见吏民,是非未察」,则州刺史、郡太守之事,非谓大将军也。「将」谓州牧、郡守,本书屡见,当时常语。「大」字盖后人不明「将」字之义而妄加者。累害篇:「进者争位,见将相毁。」又曰:「将吏异好,清浊殊操。」答佞篇:「佞人毁人于将前。」程材篇:「职判功立,将尊其能。」又云:「将有烦疑,不能效力。」超奇篇:「周长生在州为刺史任安举奏,在郡为太守孟观上书,事解忧除,州郡无事,二将以全。」齐世篇:「郡将挝杀非辜。」诸「将」字并与此同。
二、取证他书的方法,是就本书文句出于他书,或本书文句与他书互见的,及被他书征引的,而为比较的考察。
例一——本书文句出于他书
齐詹(侯)问于晏子曰:「忠臣之事其君也若何?」对曰:「有难不死,出亡不送。」詹曰:「列地而予之,疏爵而贵之,君有难不死,出亡不送,……」定贤篇卷二十七,第一一一0页。
「齐詹」当作「齐侯」,「侯」一作「」,与「詹」形近而误。此事见晏子春秋问上。晏子作「景公问于晏子」,说苑臣术篇作「齐侯问于晏子」,是其证。下文「詹曰」,亦当作「齐侯曰」。「侯」讹为「詹」又脱「齐」字。晏子作「公不说曰」,说苑作「君曰」。
例二——本书文句与他书互见
德弥盛者文弥缛,德弥彰者人(文)弥明。书解篇卷二十八,第一一四九页。
「人」当作「文」。上下文俱论「文德」,不得转入「人」也。「人」「文」形近之误。说苑修文篇「德弥盛者文弥缛,中弥理者文弥章」,句意正同,是其证。
例三——本书文句被他书征引
广汉杨翁仲(伟)〔能〕听鸟兽之音,乘蹇马之野〔而〕田间有放(眇)马〔者〕,相去〔数里〕,鸣声相闻。翁仲(伟)谓其御曰:「彼放马(知此马而)目眇。」其御曰:「何以知之?」曰:「骂此辕中马蹇,此马亦骂之眇。」其御不信,往视之,目竟眇焉。实知篇卷二十六,页一0七九。
高似孙纬略一引「仲」并作「伟」,「听」上有「能」字,「田间有放眇马」作「而田间有放马者」,「相去」下有「数里」二字,「彼放马知此马而目眇」作「彼放马目眇」,「目竟眇焉」作「马目竟眇」。类聚九三、御览八九七引亦正同。并是也,当据正。
取证于他书的方法,是最艰难而最精当的方法。刘先生告诉我说:「取证于他书的方法,才能够发挥校勘学最大的效能。」校勘学的本义,固然是赖于版本的比校,但版本本身有两个缺陷,即:一、版本本身的错误。现在我们所能见到的本子,不外唐写本、宋刊本,但遇着这样事实,在唐、宋以前就已经错了,则虽有版本,也不能据正。二、善本流传到现在,委实有限,若必待于版本而后校书,则有些书必致无法去校。取证于他书的方法,正能补救这两种缺陷。这方法能使用校勘的材料有三,即:一、上溯本书所援据者。二、旁搜本书与他书互见者。三、下及本书被后人引用者。因为这方法取材的方面这样多,又没有版本的那两种缺陷,所以这方法能够发挥校勘学最大的效能。如荀子尧问篇:「子贡问于孔子曰:『赐为人下而未知也。』」杨倞注:「下、谦下也。子贡问欲为人下,未知其益也。」按:「而未知」下当有「为人下之道」五字。说苑臣术篇:「赐为人下而未知所以为臣下之道也。」韩诗外传七:「请问为人下之道。」家语困誓篇:「赐既为人下矣,而未知为人下之道。」并其证。注:「下、谦下也。」是所见本已脱此五字,而望文生义加「谦」字释之。这就是取证于他书能救版本之穷之明证。
但取证于他书时,当注意到家法的不同。因为今古文的章句文字是不一样的。如别通篇「犹吾大夫高子」,是用鲁论,不当据今本论语改「高」作「崔」。气寿篇「舜征二十岁在位」,今本作「三十」,即由浅人据伪孔本妄改,而不知仲任是习欧阳尚书的。潜夫论班禄篇引诗皇矣「此惟予度」亦见本书初禀篇。是三家诗,王谟本据毛诗改「度」作「宅」,也是由于不明家法的原故。
三、取证于类书的方法,是不可过信。因为类书漏引节引,与原书时有出入。要是善于运用,它是最好的材料,因为它能够使我们的推理得着更确实的证明。最好不信赖类书中一两条的孤证,能够把类书所引的归纳得数条以上,那就能够使今本比较的近古。且举孙蜀丞先生误援类书的例子如次:
例一
立春东耕,为土象人,男女各二人,秉耒把锄;或立土牛。〔象人土牛,〕未必能耕也。乱龙篇卷十六,第七0二页。
孙曰:「立土牛」当作「立土象牛」,与上文「为土象人」句意相同,此脱「象」字;「未必能耕也」当作「土牛未必能耕也」,又脱「土牛」二字,故文义不明。类聚三十九、御览五百三十八(当作七。)并引作「或立土牛象人,土牛未毕能耕也」。「土牛」二字未脱。「或立土牛」作「或立土牛象人」,亦非也。惟事类赋四(当作五。)引作「或立土象牛」,不误,当从之。晖按:类聚、御览引作:「或立土牛,(句)象人土牛,未毕而耕也。」(御览二十引同。)当据补「象人土牛」句。「未必能耕也」,是承「为土象人」、「或立土牛」两层为文,言土人与土牛并不能耕。下文「与立土人、土牛,同一义也」,亦以「人」「牛」并举。「象人土牛」,「象人」即承「为土象人」,「土牛」即承「或立土牛」,类聚、御览所引不误。今本脱去「象人土牛」四字耳。孙误以「或立土牛象人」句绝,而信事类赋之孤证,非也。
例二
杨子云作法言,蜀富〔贾〕人钱千(十)万,愿载于书。子云不听,〔曰〕:「夫富无仁义之行,〔犹〕圈中之鹿,栏中之牛也。安得妄载?」佚文篇卷二十,第八六九页。
孙曰:初学记十八、御览四百七十二引此文「富」下并有「贾」字,「千万」作「十万」,「听」下有「曰」字,「之行」二字作「犹」,皆是也。今本脱误,当据补正。晖按:孙补「贾」字、「曰」字,改「千」作「十」,是也。御览八二九又八三六引亦有「贾」字,「千」作「十」。又朱校元本、事文类聚别集二引亦作「十」。孙谓「之行」二字当作「犹」,非也。御览八二九引「之行」下有「正如」二字,又八三六引「之行」下有「犹」字。事文类聚引同。则「之行」二字不误,当据补「犹」字。
四、取证于古书注的方法,即就唐、宋人注他书时所引本书以与今本两相比勘,往往可以补缺正误。如感虚篇:「尧时五十之民击壤于涂。」卷五,页二四五。文选注、路史注引「尧时」下有「天下太和,百姓无事有」九字,则知今本脱落。言毒篇:「火困而气热,血毒盛,故食走马之肝杀人。」卷二十三,页九五三。史记儒林传正义引「血毒盛」作「气热而毒盛」,则知今本脱「气热」二字,「血」为「而」字形讹。
我对此书解释的工作,是用归纳和分类的方法。
关于字义的解释,是用归纳法。王氏父子就是运用这个方法得着绝大的成功,在经传释词上可以表现。王引之经传释词序说:「凡此者其为古之语词,较然可着。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虽旧说所无,可以心知其意者也。」没有旧说的根据,为什么他能心知其意呢?就是因为他用的方法正确。归纳各书中同样的字,找出共通的意义,所以能够「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试将本书「嫌」字的用法,归纳于下:
许由让天下,不嫌贪封侯。
季子能让吴位,何嫌贪地遗金?
弃其宝剑,何嫌一叱生人取金于地?以上并见书虚篇。
人生于天,何嫌天无气?谈天篇。
能至门庭,何嫌不窥园菜?儒增篇。
材能以其文为功于人,何嫌不能营卫其身?书解篇。
上列各「嫌」字,并当训作「得」。刘盼遂先生训为「贪」,则不能「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了。说详书虚篇卷四,页一六八。
又归纳全书「起」字,审其用法,可以得一通训。
一、云雨感龙,龙亦起云而升天。龙虚篇卷六,页二九一。
二、禹问难之,浅言复深,略指复分,盖起问难□说,激而深切,觞而着明也。问孔篇卷九,页三九七。
三、盖起宰予昼寝,更知人之术也。页四0六。
四、今孔子起宰予昼寝,……页四0七。
五、孔子欲之九夷者,何起乎?页四一六。
六、起道不行于中国,故欲之九夷。页四一六。
七、仓颉何感而作书?奚仲何起而作车?谢短篇卷十二,页五七七。
八、天至明矣,人君失政,不以他气谴告变易,反随其误,就起其气。谴告篇卷十四,页六三九。
九、夏末蜻□鸣,寒螀啼,感阴气也;雷动而雉惊,发蛰而蛇出,起阳气也。变动篇卷十五,页六五0。
十、人君起气而以赏罚。页六五一。
十一、夫喜怒起气而发。页六五五。
十二、起水动作,鱼以为真,并来聚会。乱龙篇卷十九,页七00。
十三、且瑞物皆起和气而生。讲瑞篇卷十六,页七三0。
十四、奚仲感飞蓬,而仓颉起鸟迹也。感类篇卷十八,页八00。
十五、皆起盛德,为圣王瑞。验符篇卷十九,页八三九。
十六、虎狼之来,应政失也;盗贼之至,起世乱也,然则鬼神之集,为命绝也。解除篇卷二五,页一0四二。
十七、春秋之作,起周道弊也。定贤篇卷二七,页一一二一。
十八、如周道不弊,孔子不作者,未必无孔子之才;无所起也。页一一二一。
十九、周道弊,孔子起而作之。页一一二二。
二十、设孔子不作,犹有遗言;言必有起,犹文之必有为也。页一一二二。
二一、观文之是非,不顾作之所起,世间为文者众矣。页一一二二。
二二、儒者不知秦燔书所起,故不审燔书之实。正说篇卷二八,页一一二六。
二三、感伪起妄,源流气烝。书解篇卷二八,页一一五三。
二四、有鸿材欲作而无起,无细知以闲而能记。页一一五四。
二五、故夫贤圣之兴文也,起事不空为,因因不妄作。对作篇卷二九,页一一七八。
二六、是故论衡之造也,起众书并失实。页一一七九。
二七、故论衡者,……其本皆起人间有非。页一一七九。
以上二十七则。二五、「起」与「因」字互用,十六、「起」与「应」字互用,十六、二十、「起」与「为」字互用;一、七、九、十四、二三、「起」与「感」字互用。据此,这二十七处的「起」字,有「因」、「为」、「应」、「感」等字的意思。这是不见于字书,而可以由归纳的结果,证明这种解释是不会错误的。
再者,仲任惯用「何等」二字,归纳于下:
一、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尧何等力?感虚篇卷五,页二五三。
二、实黄帝者,何等也?道虚篇卷七,页三一四。
三、所谓尸解者,何等也?页三三一。
四、今言男女,相逐其间,何等洁者?语增篇卷七,页三五0。
五、此何等民者?犹能知之。艺增篇卷八,页三八八。
六、年五十击壤于路,与竖子未成人者为伍,何等贤者?页三八九。
七、夫法度之功者,谓何等也?非韩篇卷十,页四三六。
八、名世者谓何等也?刺孟篇卷十,页四六0。
九、所谓十日者,何等也?诘术篇卷二五,页一0三一。
「何等」二字当是汉时常语。孟子公孙丑篇:「敢问夫子恶乎长?」赵注:「丑问孟子才志所长何等?」吕氏春秋爱类篇:「其故何也?」高注:「为何等故也。」都是以「何等」连文,犹今言「什么」。
上列「嫌」、「起」、「何等」三例,都是以归纳法来解释字义的。虽无旧说可凭,但若玩其本文,参之他卷,自觉其为适当的解释。
全书故实,也用同样的归纳法,以便于与其所根据的他书及本书各篇前后互见的相参照。如汉高祖的母亲,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见吉验、奇怪、雷虚、感类等篇,此事出史、汉高纪。王鸣盛说,「遇」是「构精」的意思。据奇怪、雷虚,谓「遇」是龙施气,则知汉人的意思与王鸣盛说同,而仲任则谓「遇」是「遇会」。又如汤遭大旱,祷于桑林,见感虚、明雩、感类等篇。明雩、感类并说「汤以五过自责」,而感虚篇则说以「六过」,与荀子、说苑、帝王世纪等书正合。则知仲任本云「以六过自责」,其说无异,而一作「五过」者,是出于误记,未必仲任另有所据而云然。说详感虚篇。卷五,页二四五。又如桑榖之异,见无形、变虚、异虚、恢国、感类、顺鼓等篇。这件故事,有书系之高宗武丁,有书系之中宗太戊,仲任于无形、变虚、异虚、恢国作高宗,于感类作太戊,于顺鼓并存两说。则知这个故事相承有如此异说,不关于今古文说的不同,故仲任随意出之。说详无形篇。卷二,页六四。
关于本书援引群经的地方的解释,是用分类法。陈奂诗毛氏传疏序说:
初放尔雅编作义类,分别部居,各为探索。久乃除条例章句,揉成作疏。
可见陈奂作诗毛氏传疏事前准备的工作,将全书拆开,分成若干类,会集材料,然后会通成书。我也用这种分类的方法。不过陈氏就山川名物学尔雅那样分类,我则就所引群经,将各经作一单位,分别抄集,然后再参照各经的各种注释,求其家法,探其义蕴。如本书所见论语的地方,都辑为一类,以便于与本书各篇前后参照,及博征旧说,以求合于本书的原义。如论语雍也篇:「伯牛有疾,孔子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见幸偶、命义、祸虚、问孔、刺孟等篇。据问孔篇,卷九,页四0九。知「亡」字读作有无之「无」,不当如集解读死亡之「亡」。又据祸虚、刺孟,知所谓「恶疾」,所谓「有疾」,是「被厉」。又如语增篇引论语:「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卷七,页三四0。仲任的意思,「与」是读「参与」之「与」。但旧说「与」字的意思有四种。具见本篇。结果,可以发现分类的好处:一、就仲任的意思以相解释,不致前后相违。二、博考旧说,取其当于本书的原义,不致于只凭旧注,使正文与注义不相吻合。
我整理这部书,前后凡七年。在三年前,只就文选李注所引本书及本书见于他书者,互相比勘,成论衡校录若干卷,王充年谱一卷,就正于刘叔雅先生,幸蒙许为精当。去年,胡适之先生也以为我的论衡校录有些是处,所以愿意出其手校本和杨守敬校宋本借给我。今年,马幼渔裕藻。先生借给我朱宗莱校元本,吴检斋先生借给我手校本。因为增加了这些新的材料,校录的内容也就扩张了。计校释的时间凡五年,全稿写定凡二年。其中一部分的稿子,曾经胡先生和高阆仙步瀛。先生看过,改正好多地方。全书既成,友人齐燕铭举其论衡札记稿本相饷,又抉取约二十余条。——这些都是帮助我这书能够有成功的人。谨志其始末,以申谢意。
本书今古文说,大致能说得清楚,是孙星衍、陈乔纵、皮锡瑞一班人的功绩。俞樾、孙诒让和孙蜀丞先生都对此书费些精力,我平易的援用,应当铭感。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八月二十日,黄晖序于北平。
例 略
一、载籍相承,钞刊娄改,文乖句错,流失殊多;简册湮泯,事故莫考,义微训晦,悠邈难明。颇赖正伪补遗,使归旧本;摭经拾传,俾事疏通。或乃抵牾依违,伪真舛杂,缘生训解,以是为非,因之句读纷挐,郢、燕相乱。故必校在释先,理正粗成,次申训释。兹编窃守斯义:研核众本,考校异同,使知攸适,于是会综故训,贯绎群书,裨补疏遗,免生穿凿。题曰论衡校释。
二、所据旧本
宋本残卷自十四卷至十七卷。版心有刻工姓名。每半页十行,每行二十字或二十一字。现存北平历史博物馆。简称「宋残卷」。
悼厂姓名未详。过录杨守敬校宋本据程荣本以通津本互校。现藏胡先生处。简称「宋本」。
孙诒让校元本据程荣本校。见札迻。简称「元本」。
朱宗莱校元本据王谟本校。现藏马幼渔先生处。简称「朱校元本」,或「朱校」。
明天启本序称:据宋杨文昌本。半页九行,行二十字。后镌杨文昌旧序。简称「天启本」。
通津草堂本简称「通津本」。
程荣刻本简称「程本」。
何镗刻本简称「何本」。
黄嘉惠刻本简称「黄本」。
钱震泷刻本简称「钱本」。
潮阳郑氏刻本仿通津本。简称「郑本」。
湖北崇文局本简称「崇文本」。
三、以通津本为据,其依别本及他书改、补者,则曰「据某本某书当改」,「据某本某书当补」。不敢冯肊擅动,窜乱原书,其諟正补删之字,以符号识别,例如左:
缺——□
例:牖里、陈、蔡可得知,而沈江蹈河□□□也。——累害篇卷一页十四。
补——【 】
例: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失其富贵〕矣。——命禄篇卷一页二0。
改——( )
例:谓能定说,审词(伺)际会。——逢遇篇卷一页六。
删——( )
例:皆赉盛粮,(或作干粮)——艺增篇卷八页三九一。
其讹误显著,直加勘正者,则曰:「旧作某,今据某本某书改。或补,或删。」其义并通者,注其异同。其并难通者,存之俟考。旧本校语,则着「旧校曰」以别之。
四、引据各家校录
俞樾曲园杂纂第二十三读论衡
孙诒让札迻
杨守敬论衡校录见校宋本。
朱宗莱论衡校录见校元本。
孙蜀丞人和。先生论衡举正载吴检斋、陈世宜说。
吴检斋承仕。先生论衡校录手校本尚有若干条不见于孙氏举正者,颇加采摭。
刘叔雅文典。先生三余札记二论衡斠补
胡适之适。先生论衡校录见手校本。
齐燕铭先生论衡札记稿本。
五、上列诸家,简着其姓。两孙相混,则仿「先郑」例,称仲容说为「先孙曰」。其诸说杂厕他书经左右纂集者,各着姓名以别之;如仲容说非出于论衡札迻者,则称「孙诒让曰」。其旧说未安,时附微意;或筦窥一得,增演前修者,则着「晖按」或「按」以别之。
六、一篇之中其自成起讫者,提行分段,或间后一行,以清眉目,务便省览。其依旧本段者,则曰「旧本段」。
七、仲任生当今文盛行之世,古文未立,虽其不守章句,后汉书本传语。如明雩篇引论语「咏而馈」从古论,别通篇「犹吾大夫高子」又用鲁论。然大抵皆今文说。如尚书则本欧阳,论语则鲁论,诗则鲁诗。今加训释,各从家法,举其旧义。
八、史实义训,当详于后者,则略于前,注曰「注见后某篇」,如谢短篇「社稷灵星」注祭意篇。详见本书者则注曰「见前或后某篇」,如死伪篇「张良行泗水上,老父授书」,事详纪妖篇,则注曰:「见纪妖篇」,省引史记留侯世家文。并务省约耳。
九、全书义理,或前后互相发明,或相抵牾者,并注明以备省览。如感虚篇言杞梁妻哭城城崩之妄,亦见变动篇,则注曰:「变动篇亦辩其虚。」遭虎篇力辩虎狼食人,非部吏之过,解除篇又谓「虎狼之来,应政失也」,则注曰:「与遭虎篇宗旨相违。」其援引讹误,则据他书表出之,以示读者。如讲瑞篇「张汤之父五尺,汤长八尺,汤孙长六尺」,据史、汉任敖传乃张苍,非张汤也,则注曰:「仲任误记。」
十、他书征引者,推究其义,补入本文;其不能附丽者,则都为一类,成论衡佚文一卷。审其文义,似出某篇,则为注明。或非本书语,及非仲任时事,而本出他书者,则略加辩正。
十一、后汉书本传识仲任行事甚略,本书自纪篇稍详,今参以群籍及论衡诸篇,成王充年谱一卷。并据本书所见故实,与史传参验,以见论衡诸篇属稿先后。
十二、诸家对仲任或毁或誉,散见群籍。颇为撰集,成论衡旧评一卷,以见诸儒对本书价值之历史上转变。其概论全书,则入总评;其专论某一事者,则注曰:「此评某篇。」若余允文尊孟辨、守山阁丛书本。郎瑛七修类稿、续稿辨证类曰:「宋刘章有刺刺孟,王乃词胜理者,因孟而矫之。惜未见其书。」熊伯龙无何集、湖北先正遗书本。谢量王充哲学,学生丛书本。中华书局出版。皆有专书;政治思想史、哲学史、文学史之类,间有论及,而世多有其书,故并不纂集。
十三、近人对论衡颇加寻绎,揉和全书,序累论列,观其词义,信有善者,然所理释,难免附会今古,穿凿东西,兹并不取。胡先生王充的论衡一卷,抉要钩玄,将仲任辩证方法、思想体系、时代背景揭示读者,故为转载。
十四、集录史乘及藏书家经籍目录诸志,成版本卷帙考一卷。诸本先后相承,渊源可考。其善本见存者,幸可得之来日。
十五、诸本前序后跋,并为迻录,成旧序一卷。虽颇有浮词,而版本源流,及对仲任毁誉背向,于兹附见,故存之备考。
刘盼遂集解自序
叙曰:东汉世祖,应谶中兴,芳风所煽,庶草斯偃,虚妄显于真,实诚乱于伪,世人不悟,是非不定,紫朱杂厕,瓦玉集糅。会稽大儒王充,蒿目当时,恻怛发心,肇造论衡八十五篇,意在褒是抑非,实事忌妄,诚以当时众书并失实,虚妄之言胜真美也。虚妄之语不除,则华文不见息,华文放流,则实事不见用。论衡乃所以铨轻重之言,立真伪之平,非苟调文饰,空为奇伟之观也。其本皆起人间有非,故尽思极心,以讥世俗,明辨然否,冀悟迷惑之心,使知虚实之分。虚实之分定,而后华伪之文灭,华伪之文灭,则纯诚之化日孳。九虚、三增,所以使俗务实诚。论死、订鬼、死伪,所以使俗薄丧葬。至若齐世、宣汉、恢国、验符、盛褒、须颂之言,无诽谤之辞。凡论衡之所由作,与其文章之鸿美,则对作、自纪二章固亦鬯哉其言之矣!(上方诸句,盖尽量最录论衡原书之辞,期能近真。)
至其居学术思想之重要价值,予别辑古来评品论衡之作,约得百余条,殆已发挥尽致,缀诸卷末,无事烦絮。
原夫论衡一书,历来号称难读者,约有四因:一曰用事之沈冥。二曰训诂之奇觚。此二者属于著作人之本文然也。三曰极多误衍误脱之字。四曰极多形误音误之文。此二者属于后代钞手及梓人之不慎而然也。兹得各举一二例以甄发之。
一、用事之沈冥。
王氏多见古书,往往为后代所不传,故论衡所言故事,多有不知其出典者。如书虚篇云:「吴王夫差杀伍子胥,煮之于镬。」案周、秦、两汉现存之书,绝不见子胥镬煮之事。惟论衡此篇所言,及命义篇云「屈平、子胥,楚放其身,吴烹其尸」,刺孟篇云「比干剖,子胥烹,子路醢」,是必王氏于子胥伏鼎一事,别有承袭,非出壁造,可知矣。俞曲园未能通较前后,遽诋为仲任误记,盖难免诬古之失。
二、训诂之奇觚。
书虚篇云:「许由让天下,不嫌贪封侯。伯夷委国饥死,不嫌贪刀钩。」向来校者通昧于嫌字借义,谓为误字。今案嫌、贪系同义骈列之辞,嫌亦贪矣。孟子:「行有不慊于心。」赵注:「慊,快也。齐策『齐桓公夜半不嗛』,高注:『嗛,快也。』」是嫌与慊、嗛古皆同声通用。本篇下文:「季子能让吴国,何嫌贪地遗金。」又云:「季子不负死者弃其宝剑,何嫌一叱生人取金于地。」儒增篇云:「能至门庭,何嫌不窥园菜。」诸嫌字,义并同,可以决定嫌、贪为快意之谓。王氏自有其字典也。(世谓西方大学人均有个人字典,予谓我国周、秦、两汉诸子亦莫不然。试取一编阅之,即可知。○后见黄晖校释,谓论衡诸嫌字并训作得。然谈天篇「人生于天,何嫌天无气」,则仍不可通解。详见谈天篇集解。)
三、误衍误脱之例。
甲、误衍。 物势篇:「气微爪短诛,胆小距顿。」今案:诛当为铢之误字。淮南鸿烈齐俗训:「其兵戈铢而无刃。」注:「楚人谓刃顿为铢。」广雅释诂:「铢,钝也。」是爪短与距铢为骈辞,顿字实读者所作铢字之傍注,后人误窜入正文,复讹铢为诛,所亟宜刊正也。
乙、误脱。 宣汉篇:「讲瑞上世为美,论治则古王为贤。」今案:讲瑞下应有一则字,今脱去,致与下句不匀,而气亦不贯,所宜补足也。
四、形误音误之例。
甲、形误。 须颂篇:「道立国表,路出其下,望国表者,昭然知路。汉德明着,莫立邦表之言。」今案:此文讹误实甚。邦表实邮表之误,国表又由误会王充为汉避讳而改邦为国也。邮表者,说文木部:「桓,亭邮表也。」其制详见崔豹古今注云:「今之华表木,以横木交柱,状若花,形如桔槔,大路交衢,悉施焉,亦以表识衢路也。秦乃除之,汉始复修焉。今西京谓之交午木。」崔氏说与论衡此文全合。又考阮元揅经室一集有释邮表畷一文,其要旨谓「邮表畷之古义,皆以立木缀毛裘之物而垂之,分其间界行列远近,使人可准视望,止行步,而命名者也」。其说亦全与论衡合。知论衡此文是邮表,而非邦表、国表矣。更以论衡本书证之。谈天篇说:「二十八宿为日月舍,犹地有邮亭为长吏舍矣。邮亭着地,亦如星宿着天也。」邮亭即邮表所在之亭。由是亦可考见两汉亭表之制焉。
乙、音误。 超奇篇:「山之秃也孰其茂也?地之泻也孰其滋也?」今案:地泻与山秃对文,盖泻为舄之音误。舄者,地咸卤不生殖也。汉书沟洫志「终古舄卤兮生稻粱」,文选海赋「襄阳广舄」,皆其例矣。山秃则无为之茂,地舄则无为之滋,所以反比汉家炽盛则文章之人滋茂也。
以上四端,不过举其千百分之一二而已。瞑胘擿埴,至于此极。故王氏此书向称无善本,而自蔡伯喈、王景兴、葛稚川后,殊少道及之者。至宋孝宗干道三年,洪适始校刻于会稽蓬莱阁。然适已云「转写既久,舛错滋甚,殆有不可读者。以数本参校,犹未能尽善也。」惟洪本后世无传焉。今通行者,独明通津草堂本及程荣汉魏丛书本而已。而二本脱文错简之憾,亥豕帝虎之嫌,触目纷如,视洪氏蓬莱阁时,殆尤落叶殁阶,遂致此士林极须诵习之书,反成士林极叹榛薉之书,不其惜欤!予自负笈清华园,初有志于修正是书。暇日抽读,每遇疑难,随下一签。计起乙丑讫于今兹,此七年中,铢积寸累,所发正者无虑数百千事。于仲任之语法及字学,尤反复三致意焉。清凡经数易始定,匪敢曰勤劬,盖钻仰无匮之情则然尔。今更干流先正及时贤校录论衡之文,汇为集解三十卷,再以王充事迹及论衡题跋合为附录一卷,都三十一卷,付之剞劂氏,布诸艺苑。尚睎海内儒枭文霸,肯振其不逮,锡以匡棐,则尤不胜翘企之殷殷矣。壬申九月。
论衡校释目录
自序
例略
刘盼遂集解自序
论衡校释
第一卷
逢遇第一
累害第二
命禄第三
气寿第四
第二卷
幸偶第五
命义第六
无形第七
率性第八
吉验第九
第三卷
偶会第十
骨相第十一
初禀第十二
本性第十三
物势第十四
奇怪第十五本篇题云「奇怪」。各本并同。
第四卷
书虚第十六
变虚第十七
第五卷
异虚第十八
感虚第十九
第六卷
福虚第二十
祸虚第二十一
龙虚第二十二
雷虚第二十三
第七卷
道虚第二十四
语增第二十五
第八卷
儒增第二十六
艺增第二十七
第九卷
问孔第二十八
第十卷
非韩第二十九
刺孟第三十
第十一卷
谈天第三十一
说日第三十二
答佞第三十三
第十二卷
程材第三十四
量知第三十五
谢短第三十六
第十三卷
效力第三十七
别通第三十八
超奇第三十九
第十四卷
状留第四十
寒温第四十一
谴告第四十二
第十五卷
变动第四十三
招致第四十四阙
明雩第四十五
顺鼓第四十六
第十六卷
乱龙第四十七
遭虎第四十八
商虫第四十九当作「适虫」。说详本篇。
讲瑞第五十
第十七卷
指瑞第五十一
是应第五十二
治期第五十三
第十八卷
自然第五十四
感类第五十五
齐世第五十六
第十九卷
宣汉第五十七
恢国第五十八
验符第五十九
第二十卷
须颂第六十
佚文第六十一
论死第六十二
第二十一卷
死伪第六十三
第二十二卷
纪妖第六十四
订鬼第六十五
第二十三卷
言毒第六十六
薄葬第六十七
四讳第六十八
□时第六十九
第二十四卷
讥日第七十
卜筮第七十一
辨祟第七十二
难岁第七十三
第二十五卷
诘术第七十四
解除第七十五
祀义第七十六
祭意第七十七
第二十六卷
实知第七十八
知实第七十九
第二十七卷
定贤第八十
第二十八卷
正说第八十一
书解第八十二
第二十九卷
案书第八十三
对作第八十四
第三十卷
自纪第八十五
附编一
论衡佚文
附编二
王充年谱
附编三
论衡旧评
附编四
王充的论衡
附编五
论衡版本卷帙考
附编六
论衡旧序
宋庆历杨刻本序
宋刊元明补修本序
程本序一
程本序二
明天启本序一
明天启本序二
明天启本序三
明天启本序四
王本跋
论衡集解附录
后记
自序
论衡是中国哲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自从董仲舒治公羊,明天人相感之说,以为天是有意志的,与人的意识相感应。大小夏侯、眭孟、京房、翼奉、李寻、刘向等都推演其说。儒家到了此时,内部起了质的变化,披着巫祝图谶的外衣,把天说得太神秘,太聪明,人的行动,是要受他的裁判,这就是一班汉儒所说的阴阳灾异的理论。
这种荒谬的迷信的理论,把儒家改装成为带有宗教性的儒教,自汉武帝时起到光武时止,一直支持了一百多年,才能有小小的反动:即郑兴、尹敏、桓谭一班人。但他们只知道攻击图谶的荒谬,对这些儒教徒所持天人感应说的原理,还不能根本上击破,或者还相信这原理。到了仲任,才大胆的有计画的作正式的攻击,用道家的自然主义攻击这儒教的天人感应说,使中古哲学史上揭开一大波澜。
论衡全书就是披露这天人感应说的妄诞。用自然主义为其理论的出发点。现在把论衡全书,就他的思想体系,列为六组:
第一组是说性命的。
甲、性命说所依据的理论:
物势十四。
乙、说性的:
本性十三。率性八。
丙、说命的:
初禀十二。无形七。偶会十。命禄三。气寿四。命义六。逢遇一。累害二。幸偶五。吉验六。
丁、性和命在骨体上的表征:
骨相十一。
〔注〕物势篇说:「天地合气,人偶自生。」此为仲任以性命定于初禀自然之气(初禀篇语。)所据之理。骨相篇说:「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是仲任的意思:性命禀于自然,现于骨法。各篇排列的顺序,不依原书目次,是以其理论的体系之先后为据。
第二组是说天人的关系。
甲、天人关系说所依据的理论:
自然五四。
乙、评当时儒家阴阳灾异天人感应诸说违天道自然之义:
寒温四一。谴告四二。变动四三。招致四四。阙。感类五五。
丙、论当时灾异变动:
明雩四五。顺鼓四六。乱龙四七。遭虎四八。商虫四九。
丁、论当时瑞应:
治期五三。齐世五六。讲瑞五十。指瑞五一。是应五二。宣汉五七。恢国五八。验符五九。须颂六十。佚文六一。
〔注〕仲任说灾变符瑞,以「适偶」代替「感应」,以自然主义为宗。
第三组论人鬼关系及当时禁忌。
甲、论人鬼关系:
论死六二。死伪六二。纪妖六四。订鬼六五。言毒六六。薄葬六七。祀义七六。祭意七七。
乙、论当时禁忌:
四讳六八。□时六九。讥日七十。卜筮七一。辨祟七二。难岁七三。诘术七四。解除七五。
〔注〕人禀天地自然之气,偶适而生,(见物势、初禀、无形等篇。)人死则精气灭,(论死篇语。)故人死不能为鬼。无鬼,则祭祀只缘生事死而已,无歆享之义。(祀义、祭意篇语。)吉凶祸福,皆遭适偶然,(偶会篇语。)故不信一切禁忌。
第四组论书传中关于感应之说违自然之义和虚妄之言。
甲、评书传中关于天人感应说的:
变虚十七。异虚十八。感虚十九。福虚二十。祸虚二一。龙虚二二。雷虚二三。
乙、评书传中虚妄之言:
奇怪十五。书虚十六。道虚二四。语增二五。儒增二六。艺增二七。问孔二八。非韩二九。刺孟三十。谈天三一。说日三二。实知七八。知实七九。定贤八十。正说八一。书解八二。案书八三。
第五组是程量贤佞才知的。
答佞三三。程材三四。量知三五。谢短三六。效力三七。别通三八。超奇三九。状留四十。
第六组当作自序和自传的。
对作八四。自纪八五。
这八十五篇书,今缺招致一篇。反复诘辩,不离其宗,真是一部有体系的著作。可惜这部大着,宋以后的人就忽略它了。
从汉到现在,大家对于这部书的认识,可以分作三期:
一从汉到唐 如谢夷吾、蔡邕、王朗、虞翻、抱朴子、刘知几等,都认为是一代的伟着。详后旧评。
二宋 带着道学的习气,认为论衡是一部离经叛道的书。如晁公武、高似孙、陈振孙、王应麟、葛胜仲、吕南公、黄震等是。详后旧评。
三明、清 取其辩博,但对于问孔、刺孟仍沿宋人成见,骂他是非圣无法。如熊伯龙、无何集。沈云楫、虞淳熙、阎光表、施庄、刘光斗、傅严、见后旧序。刘熙载、陈鳣、周广业、章太炎先生见后旧评。都是极力表张此书。四库全书目录提要、干隆读论衡跋、谭宗浚、王鸣盛、梁玉绳等见后旧评。皆诋訾此书,或毁誉参半。
对论衡有真正的认识,还是最近二十多年的事。因为诸子是研究思想史的宝藏,研究诸子的兴趣,不减于经史。治诸子的人,尽革前儒一孔之见,实事求是,作体系的历史的探讨。不因为他问了孔子,刺了孟子,就减轻他的价值。或者在现代人看来,还要增高他的价值。
四库全书目录和刘盼遂先生据自纪篇以为论衡当在百篇以外。见后版本卷帙考。近人张右源据佚文篇云「论衡篇以十数」,疑原本论衡的篇数没有今本这样多,认为今本是混合其所着讥俗节义、政务、养性三书而成。(见东南大学国学丛刊二卷三期。)其说非也。佚文篇「十数」为「百数」之误。我以为仲任的手定稿,或者有百篇,但抱朴子、见后旧评。后汉书本传都只着录八十五篇,盖论衡最初传世,是由蔡邕、王朗两人,据抱朴子、袁山松书。见后旧评。他两人入吴,都得着百篇全稿。虞翻说:「王充着书垂藻,络绎百篇。」足为当时尚存百篇之证。后来因为蔡邕所得者,被人捉取数卷持去,据抱朴子。故只剩八十五篇。见存的论衡,大概就是根源于蔡邕所存的残本,史通鉴识篇:「若论衡之未遇伯喈,逝将烟烬火灭,泥沉雨绝,安有殁而不朽,扬名于后世者乎?」所以葛洪、范晔都只能见到八十五篇。刘盼遂先生所引类书中佚文,似乎都只是八十五篇的佚文,未必在八十五篇之外。因为唐、宋人所见的不能超出范晔、葛洪之外。
自从后汉书着录八十五篇之后,只缺招致一篇。至于各篇的先后排列,大致保存本来面目。据今本各篇的排列与全书理论的体系,及篇中所载的史事的先后,并相符合,可以为证。那么,这部书传到现在,好象是没有经过后人的改编。
未经后人改编,固然保存当时篇章排列顺次的本来面目,但流传到现在一千多年,还没有人加以整理或注释。近人刘盼遂论衡集解,有自序见古史辩第四集,全书惜未经见。其说见采入者,皆据古史辩。刘叔雅先生三余札记二论衡斠补云:「校理论衡既毕,付之剞厥,刻垂成矣。」曾面询之,据云:「全稿存在安庆。」故未获睹。杨树达云:「曾校注数卷,以事中辍。」章士钊云:「有意整理笺释。」(见甲寅周刊一卷四十期四十一期。)梁玉绳认为论衡有注,乃是误说。瞥记一云:「礼记经解引易『差若毫厘,谬以千里』,孙奕示儿编谓王充论衡注云:『出易纬之文。』」按示儿编一云:「经解引易曰:『差若豪厘,缪以千里。』乃出易纬之文也。」自注云:「王充论注,详见『豪厘』。」卷四「豪厘」条云:「按王充论注,乃易纬之文。」徐鲲曰:「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论章怀注引易纬曰:『差以毫厘,失之千里。』此省文作『王充论注』。」据此,则梁氏谓出于论衡注,非也。孙蜀丞先生也认为有旧注,见乱龙篇、卷十六,页六九五。指瑞篇、卷十七,页七四八。死伪篇。卷二十一,页八九五。但据我的意见,前两者乃是正文,后者乃是两本异文误合,不是注语。说具本篇。御览引旧音一,别通篇卷十三,页五九一。旧注五。逢遇篇卷一,页七。儒增篇卷八,页三六五。变动篇卷十五,页六五0。乱龙篇卷十六,页七0二。是应篇卷十七,页七六三。篇中衍文,推知其为旧校者二,儒增篇卷八,页三七六。艺增篇卷八,页三九一。似出于旧注者十七。命义篇卷二,页五二。吉验篇卷二,页九五,又九六。骨相篇卷三,页一二三。本性篇卷三,页一三五。物势篇卷三,页一五二。书虚篇卷四,页一八三。道虚篇卷七,页三二九。儒增篇卷八,页三七六。刺孟篇卷十,页四六六。说日篇卷十一,页五0四。答佞篇卷十一,页五一九。效力篇卷十三,页五八二。乱龙篇卷十六,页六九四。自然篇卷十八,页七八一。感类篇卷十八,页七九七。纪妖篇卷二十二,页九二九。但这些,我都疑为是读者随手旁注,不像是出于正式的注文。理由是:若是曾经有人正式的注释过,不当把许多需要注释的地方都抹杀去,反来注这些不经意的地方,甚至于不须注的。
宋仁宗庆历五年,杨文昌刻本序说:「得俗本七,率二十七卷,又得史馆本二,各三十卷。改正涂注,凡一万一千二百五十九字。」现在的各本,都根源于杨刻本。那么,今本校语,是出自宋杨文昌之手。在杨校之后,展转刊行,当又加添不少的校语。如问孔篇卷九第四一一页。「子曰予所鄙者」,「鄙」下旧校曰:「一作否。」宋、元本并无此三字,则此注语当出自明人。但这班翻刻古书的人,不都是通人,不见得备具校勘董理的学力和方法。如无形篇卷二第六一页。「化为黄能」,旧校曰「能音奴来反」,朱校元本同。及上面所引问孔篇的校语「鄙」一作「否」,都是显着的讹误。说见本篇。
清儒,尤其是干、嘉时代,校勘古书是一代的伟迹。但对于论衡,如卢文弨、王念孙等,都是手校群书二三十种的人,而没有一及此书。莫友芝说:「抱经有校宋本。」未见。因为他们只把论衡当作一种治汉儒今古文说的材料看。俞樾虽然是校正数十条,想是以余力致此,所以不像所校他书那样精当。孙诒让、孙蜀丞先生对这部书,用力比较多些,諟正若干条,才使这部书稍稍可读。
我整理这部书,把校勘和解释分成两部工作。在校的方面,因为流传的善本不多,连类书的援引及见于他书的地方也很稀少。在释的方面,因为此书用事沉晦,好多是不经见的故实,加以今古文说的纠纷——这两方面,都使我经过相当的困难,感觉学力的更贫乏。
论衡的版本有两个系统:一个是元刊明正德补修本,累害篇不缺一页,是由庆历本、干道本、至元本直传下来的。一个是由成化本到通津本,到程、何诸本所构成的系统,从成化本起,累害篇并缺一页。参看论衡版本卷帙考列表于次:
宋庆历五年 宋干道三年 元至元七年 元刊明正德修本
┌─→ ──→ ──→
杨文昌刻本│ 洪适刻本 宋文瓒刻本 (累害篇不缺)(1)
│
│
│ ┌ 程本
│ │ 何本
│ 宋光宗时刻本 宋刊明成化 嘉靖时通津 │ 钱本
└─→ ──→修本(累害 ┌─→ ├ 黄本
(二十五卷)(2)篇脱一页) │ 草堂刻本 │ 郑本
│ │ 王本
│ └ 崇文本
│
│
│ 天启六年
└─→刘光斗刻本(3)
〔注〕一。叶德辉说,正德本累害篇脱一页,不对。
二。宋光宗时刻本二十五卷,见存日本,疑是根源庆历本。
三。天启本的序说,据杨文昌本刻。我想不是直接依据。因为天启本也脱去累害篇一页。明正德补修本是杨文昌本的四传的本子,还没有脱此一页,则知其所谓据杨本,不足信。疑出自成化补修本。
我所用的本子,是以通津本作底本。所见宋本,只是十四卷到十七卷的残卷。其余的所谓宋、元本,都是借用别人的校录。其中以朱宗莱校元本为最精详,杨守敬校宋本太粗疏。我想,一定忽略了一些好的材料。
胡适之先生在陈垣元典章校补释例序上说:
校勘之学,无处不靠善本:必须有善本互校,方才可知谬误;必须依据善本,方才可以改正谬误;必须有古本的依据,方才可以证实所改的是非。……王念孙、段玉裁用他们过人的天才与功力,其最大的成就只是一种推理的校勘学而已。推理之最精者,往往可以补版本的不足,但校雠的本义在于用本子互勘,离开本子的搜求,而费精力于推敲,终不是校勘学的正轨。……推理的校勘,不过是校勘学的一个支流,其用力甚勤,而所得终甚微细。
当然,版本是作校勘的唯一的凭依。但是论衡这部书所保存的善本是这样少,要整理这部书,只靠版本是不够的。势必于版本之外,另找方法,即取证于本书、他书、类书、古书注的四种方法。
孙诒让在他的札迻序上说:
其諟正文字讹舛,或求之于本书,或旁证之它籍,及援引之类书,而以声音通转为其錧键,故能发疑正读,奄若合符。
本书、它籍、类书,这是揭举校勘学在离开版本的凭借时的三大途径。陈援庵垣。先生元典章校补释例说得更详细。他举出校法有四:
一。对校法 即以同书之祖本或别本对读。遇不同之处,则注于其旁。
二。本校法 以本书前后互证,而抉摘其异同,则知其中之谬误。
三。他校法 以他书校本书,凡其书有采自前人者,可以前人之书校之;有为后人所引用者,可以后人之书校之;其史料有为同时之书所并载者,可以同时之书校之。
四。理校法 段玉裁曰:「校书之难,非照本改字,不讹不漏之难,定其是非之难。」所谓理校法也。
遇无古本可据,或数本互异,而无所适从之时,则须用此法。
第一种对校法,是用两本相比,是最容易的工作。只要有相当的学力,就能判断「某本作某是对的」。第二种本校法,即孙氏所谓求之于本书。第三种他校法,即孙氏所谓旁证之它籍及援引之类书。有时凭据他书注的引用,也属于此法。第四种理校法,即胡先生所谓推理的校勘。
在没有古本凭依的时候,想对于某一部书,发现它的谬误,改正它的谬误,证实所改正的是非,用本校法和他校法,即取证于本书、它书、类书、古书注的四种方法,是有相当征实性的方法。因为它的客观性是与凭借版本差不多。如唐、宋人的类书或古书注的引用,就可大致的见到唐、宋时这部书的本子。胡先生告诉我说:「依据类书或古书注,也就大致等于依凭古本。」
取证于本书、他书、类书及古书注,这四种方法,在运用时,应当各有相当的精细和警戒,兹就本书举例于下:
一、取证本书的方法,是求本篇的上下文义,或把本篇与他篇作一种归纳的比较,找出他的句例常语,以相諟正。
例一——据上下文义
高祖诏叔孙通制作仪品,十六篇何在?而复定(仪)礼〔仪〕?谢短篇卷十二,第五六一页。
此谓礼经十六篇何在,而庸叔孙通再定仪品也。后汉书曹褒传论:「汉初朝制无文,叔孙通颇采礼经,参酌秦法,有救崩弊。先王容典,盖多阙矣。」张揖上广雅疏曰:「叔孙通撰制礼制,文不违古。」是仪品本于礼经,故仲任诘之曰时「十六篇何在」也。礼仪即谓仪品,司马迁传、刘歆移太常博士书、儒林传、礼乐志、本书率性篇并可证。此作「仪礼」,字误倒也。程树德汉律考,以「叔孙通制作仪品十六篇」为句,(前汉书礼乐志考证,齐召南读同。」则以「仪礼」为礼经,非也。据曹褒传,叔孙通所作,只十二篇,未云「十六」。且此文屡云「礼经十六篇」,则此「十六篇何在」五字为句,以指礼经,明矣。此句既谓礼经,则下句又云「仪礼」,于义难通。且礼经有仪礼之名,始见后汉书郑玄传,(吴丞仕经典释文序录讲疏谓始自晋书荀菘传。)仲任未及称也。
例二——本篇与他篇句例的比较
今鲁所获麟戴角,即后所见麟未必戴角也。如用鲁所获麟,求知世间之麟,则必不能知也。何则?毛羽骨角不合同也。假令不(合)同,或时似类,未必真是。讲瑞篇卷十六,页七二二。
「不同」当作「合同」,涉上文误也。此反承上文。仲任意:即有合同者,不过体貌相似,实性自别。下文即申此义。奇怪篇云:「空虚之象,不必实有。假令有之,或时熊罴先化为人,乃生二卿。」是应篇云:「屈轶之草,或时实有而虚言能指。假令能指,或时草性见人而动,则言能指。」句例正同。
例三——本篇与他篇常语的比较
占因将且入国邑,气寒,则将且怒;温,则将喜。变动篇卷十五,第六五五页。
据下文「未入界,未见吏民,是非未察」,则州刺史、郡太守之事,非谓大将军也。「将」谓州牧、郡守,本书屡见,当时常语。「大」字盖后人不明「将」字之义而妄加者。累害篇:「进者争位,见将相毁。」又曰:「将吏异好,清浊殊操。」答佞篇:「佞人毁人于将前。」程材篇:「职判功立,将尊其能。」又云:「将有烦疑,不能效力。」超奇篇:「周长生在州为刺史任安举奏,在郡为太守孟观上书,事解忧除,州郡无事,二将以全。」齐世篇:「郡将挝杀非辜。」诸「将」字并与此同。
二、取证他书的方法,是就本书文句出于他书,或本书文句与他书互见的,及被他书征引的,而为比较的考察。
例一——本书文句出于他书
齐詹(侯)问于晏子曰:「忠臣之事其君也若何?」对曰:「有难不死,出亡不送。」詹曰:「列地而予之,疏爵而贵之,君有难不死,出亡不送,……」定贤篇卷二十七,第一一一0页。
「齐詹」当作「齐侯」,「侯」一作「」,与「詹」形近而误。此事见晏子春秋问上。晏子作「景公问于晏子」,说苑臣术篇作「齐侯问于晏子」,是其证。下文「詹曰」,亦当作「齐侯曰」。「侯」讹为「詹」又脱「齐」字。晏子作「公不说曰」,说苑作「君曰」。
例二——本书文句与他书互见
德弥盛者文弥缛,德弥彰者人(文)弥明。书解篇卷二十八,第一一四九页。
「人」当作「文」。上下文俱论「文德」,不得转入「人」也。「人」「文」形近之误。说苑修文篇「德弥盛者文弥缛,中弥理者文弥章」,句意正同,是其证。
例三——本书文句被他书征引
广汉杨翁仲(伟)〔能〕听鸟兽之音,乘蹇马之野〔而〕田间有放(眇)马〔者〕,相去〔数里〕,鸣声相闻。翁仲(伟)谓其御曰:「彼放马(知此马而)目眇。」其御曰:「何以知之?」曰:「骂此辕中马蹇,此马亦骂之眇。」其御不信,往视之,目竟眇焉。实知篇卷二十六,页一0七九。
高似孙纬略一引「仲」并作「伟」,「听」上有「能」字,「田间有放眇马」作「而田间有放马者」,「相去」下有「数里」二字,「彼放马知此马而目眇」作「彼放马目眇」,「目竟眇焉」作「马目竟眇」。类聚九三、御览八九七引亦正同。并是也,当据正。
取证于他书的方法,是最艰难而最精当的方法。刘先生告诉我说:「取证于他书的方法,才能够发挥校勘学最大的效能。」校勘学的本义,固然是赖于版本的比校,但版本本身有两个缺陷,即:一、版本本身的错误。现在我们所能见到的本子,不外唐写本、宋刊本,但遇着这样事实,在唐、宋以前就已经错了,则虽有版本,也不能据正。二、善本流传到现在,委实有限,若必待于版本而后校书,则有些书必致无法去校。取证于他书的方法,正能补救这两种缺陷。这方法能使用校勘的材料有三,即:一、上溯本书所援据者。二、旁搜本书与他书互见者。三、下及本书被后人引用者。因为这方法取材的方面这样多,又没有版本的那两种缺陷,所以这方法能够发挥校勘学最大的效能。如荀子尧问篇:「子贡问于孔子曰:『赐为人下而未知也。』」杨倞注:「下、谦下也。子贡问欲为人下,未知其益也。」按:「而未知」下当有「为人下之道」五字。说苑臣术篇:「赐为人下而未知所以为臣下之道也。」韩诗外传七:「请问为人下之道。」家语困誓篇:「赐既为人下矣,而未知为人下之道。」并其证。注:「下、谦下也。」是所见本已脱此五字,而望文生义加「谦」字释之。这就是取证于他书能救版本之穷之明证。
但取证于他书时,当注意到家法的不同。因为今古文的章句文字是不一样的。如别通篇「犹吾大夫高子」,是用鲁论,不当据今本论语改「高」作「崔」。气寿篇「舜征二十岁在位」,今本作「三十」,即由浅人据伪孔本妄改,而不知仲任是习欧阳尚书的。潜夫论班禄篇引诗皇矣「此惟予度」亦见本书初禀篇。是三家诗,王谟本据毛诗改「度」作「宅」,也是由于不明家法的原故。
三、取证于类书的方法,是不可过信。因为类书漏引节引,与原书时有出入。要是善于运用,它是最好的材料,因为它能够使我们的推理得着更确实的证明。最好不信赖类书中一两条的孤证,能够把类书所引的归纳得数条以上,那就能够使今本比较的近古。且举孙蜀丞先生误援类书的例子如次:
例一
立春东耕,为土象人,男女各二人,秉耒把锄;或立土牛。〔象人土牛,〕未必能耕也。乱龙篇卷十六,第七0二页。
孙曰:「立土牛」当作「立土象牛」,与上文「为土象人」句意相同,此脱「象」字;「未必能耕也」当作「土牛未必能耕也」,又脱「土牛」二字,故文义不明。类聚三十九、御览五百三十八(当作七。)并引作「或立土牛象人,土牛未毕能耕也」。「土牛」二字未脱。「或立土牛」作「或立土牛象人」,亦非也。惟事类赋四(当作五。)引作「或立土象牛」,不误,当从之。晖按:类聚、御览引作:「或立土牛,(句)象人土牛,未毕而耕也。」(御览二十引同。)当据补「象人土牛」句。「未必能耕也」,是承「为土象人」、「或立土牛」两层为文,言土人与土牛并不能耕。下文「与立土人、土牛,同一义也」,亦以「人」「牛」并举。「象人土牛」,「象人」即承「为土象人」,「土牛」即承「或立土牛」,类聚、御览所引不误。今本脱去「象人土牛」四字耳。孙误以「或立土牛象人」句绝,而信事类赋之孤证,非也。
例二
杨子云作法言,蜀富〔贾〕人钱千(十)万,愿载于书。子云不听,〔曰〕:「夫富无仁义之行,〔犹〕圈中之鹿,栏中之牛也。安得妄载?」佚文篇卷二十,第八六九页。
孙曰:初学记十八、御览四百七十二引此文「富」下并有「贾」字,「千万」作「十万」,「听」下有「曰」字,「之行」二字作「犹」,皆是也。今本脱误,当据补正。晖按:孙补「贾」字、「曰」字,改「千」作「十」,是也。御览八二九又八三六引亦有「贾」字,「千」作「十」。又朱校元本、事文类聚别集二引亦作「十」。孙谓「之行」二字当作「犹」,非也。御览八二九引「之行」下有「正如」二字,又八三六引「之行」下有「犹」字。事文类聚引同。则「之行」二字不误,当据补「犹」字。
四、取证于古书注的方法,即就唐、宋人注他书时所引本书以与今本两相比勘,往往可以补缺正误。如感虚篇:「尧时五十之民击壤于涂。」卷五,页二四五。文选注、路史注引「尧时」下有「天下太和,百姓无事有」九字,则知今本脱落。言毒篇:「火困而气热,血毒盛,故食走马之肝杀人。」卷二十三,页九五三。史记儒林传正义引「血毒盛」作「气热而毒盛」,则知今本脱「气热」二字,「血」为「而」字形讹。
我对此书解释的工作,是用归纳和分类的方法。
关于字义的解释,是用归纳法。王氏父子就是运用这个方法得着绝大的成功,在经传释词上可以表现。王引之经传释词序说:「凡此者其为古之语词,较然可着。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虽旧说所无,可以心知其意者也。」没有旧说的根据,为什么他能心知其意呢?就是因为他用的方法正确。归纳各书中同样的字,找出共通的意义,所以能够「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试将本书「嫌」字的用法,归纳于下:
许由让天下,不嫌贪封侯。
季子能让吴位,何嫌贪地遗金?
弃其宝剑,何嫌一叱生人取金于地?以上并见书虚篇。
人生于天,何嫌天无气?谈天篇。
能至门庭,何嫌不窥园菜?儒增篇。
材能以其文为功于人,何嫌不能营卫其身?书解篇。
上列各「嫌」字,并当训作「得」。刘盼遂先生训为「贪」,则不能「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了。说详书虚篇卷四,页一六八。
又归纳全书「起」字,审其用法,可以得一通训。
一、云雨感龙,龙亦起云而升天。龙虚篇卷六,页二九一。
二、禹问难之,浅言复深,略指复分,盖起问难□说,激而深切,觞而着明也。问孔篇卷九,页三九七。
三、盖起宰予昼寝,更知人之术也。页四0六。
四、今孔子起宰予昼寝,……页四0七。
五、孔子欲之九夷者,何起乎?页四一六。
六、起道不行于中国,故欲之九夷。页四一六。
七、仓颉何感而作书?奚仲何起而作车?谢短篇卷十二,页五七七。
八、天至明矣,人君失政,不以他气谴告变易,反随其误,就起其气。谴告篇卷十四,页六三九。
九、夏末蜻□鸣,寒螀啼,感阴气也;雷动而雉惊,发蛰而蛇出,起阳气也。变动篇卷十五,页六五0。
十、人君起气而以赏罚。页六五一。
十一、夫喜怒起气而发。页六五五。
十二、起水动作,鱼以为真,并来聚会。乱龙篇卷十九,页七00。
十三、且瑞物皆起和气而生。讲瑞篇卷十六,页七三0。
十四、奚仲感飞蓬,而仓颉起鸟迹也。感类篇卷十八,页八00。
十五、皆起盛德,为圣王瑞。验符篇卷十九,页八三九。
十六、虎狼之来,应政失也;盗贼之至,起世乱也,然则鬼神之集,为命绝也。解除篇卷二五,页一0四二。
十七、春秋之作,起周道弊也。定贤篇卷二七,页一一二一。
十八、如周道不弊,孔子不作者,未必无孔子之才;无所起也。页一一二一。
十九、周道弊,孔子起而作之。页一一二二。
二十、设孔子不作,犹有遗言;言必有起,犹文之必有为也。页一一二二。
二一、观文之是非,不顾作之所起,世间为文者众矣。页一一二二。
二二、儒者不知秦燔书所起,故不审燔书之实。正说篇卷二八,页一一二六。
二三、感伪起妄,源流气烝。书解篇卷二八,页一一五三。
二四、有鸿材欲作而无起,无细知以闲而能记。页一一五四。
二五、故夫贤圣之兴文也,起事不空为,因因不妄作。对作篇卷二九,页一一七八。
二六、是故论衡之造也,起众书并失实。页一一七九。
二七、故论衡者,……其本皆起人间有非。页一一七九。
以上二十七则。二五、「起」与「因」字互用,十六、「起」与「应」字互用,十六、二十、「起」与「为」字互用;一、七、九、十四、二三、「起」与「感」字互用。据此,这二十七处的「起」字,有「因」、「为」、「应」、「感」等字的意思。这是不见于字书,而可以由归纳的结果,证明这种解释是不会错误的。
再者,仲任惯用「何等」二字,归纳于下:
一、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尧何等力?感虚篇卷五,页二五三。
二、实黄帝者,何等也?道虚篇卷七,页三一四。
三、所谓尸解者,何等也?页三三一。
四、今言男女,相逐其间,何等洁者?语增篇卷七,页三五0。
五、此何等民者?犹能知之。艺增篇卷八,页三八八。
六、年五十击壤于路,与竖子未成人者为伍,何等贤者?页三八九。
七、夫法度之功者,谓何等也?非韩篇卷十,页四三六。
八、名世者谓何等也?刺孟篇卷十,页四六0。
九、所谓十日者,何等也?诘术篇卷二五,页一0三一。
「何等」二字当是汉时常语。孟子公孙丑篇:「敢问夫子恶乎长?」赵注:「丑问孟子才志所长何等?」吕氏春秋爱类篇:「其故何也?」高注:「为何等故也。」都是以「何等」连文,犹今言「什么」。
上列「嫌」、「起」、「何等」三例,都是以归纳法来解释字义的。虽无旧说可凭,但若玩其本文,参之他卷,自觉其为适当的解释。
全书故实,也用同样的归纳法,以便于与其所根据的他书及本书各篇前后互见的相参照。如汉高祖的母亲,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见吉验、奇怪、雷虚、感类等篇,此事出史、汉高纪。王鸣盛说,「遇」是「构精」的意思。据奇怪、雷虚,谓「遇」是龙施气,则知汉人的意思与王鸣盛说同,而仲任则谓「遇」是「遇会」。又如汤遭大旱,祷于桑林,见感虚、明雩、感类等篇。明雩、感类并说「汤以五过自责」,而感虚篇则说以「六过」,与荀子、说苑、帝王世纪等书正合。则知仲任本云「以六过自责」,其说无异,而一作「五过」者,是出于误记,未必仲任另有所据而云然。说详感虚篇。卷五,页二四五。又如桑榖之异,见无形、变虚、异虚、恢国、感类、顺鼓等篇。这件故事,有书系之高宗武丁,有书系之中宗太戊,仲任于无形、变虚、异虚、恢国作高宗,于感类作太戊,于顺鼓并存两说。则知这个故事相承有如此异说,不关于今古文说的不同,故仲任随意出之。说详无形篇。卷二,页六四。
关于本书援引群经的地方的解释,是用分类法。陈奂诗毛氏传疏序说:
初放尔雅编作义类,分别部居,各为探索。久乃除条例章句,揉成作疏。
可见陈奂作诗毛氏传疏事前准备的工作,将全书拆开,分成若干类,会集材料,然后会通成书。我也用这种分类的方法。不过陈氏就山川名物学尔雅那样分类,我则就所引群经,将各经作一单位,分别抄集,然后再参照各经的各种注释,求其家法,探其义蕴。如本书所见论语的地方,都辑为一类,以便于与本书各篇前后参照,及博征旧说,以求合于本书的原义。如论语雍也篇:「伯牛有疾,孔子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见幸偶、命义、祸虚、问孔、刺孟等篇。据问孔篇,卷九,页四0九。知「亡」字读作有无之「无」,不当如集解读死亡之「亡」。又据祸虚、刺孟,知所谓「恶疾」,所谓「有疾」,是「被厉」。又如语增篇引论语:「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卷七,页三四0。仲任的意思,「与」是读「参与」之「与」。但旧说「与」字的意思有四种。具见本篇。结果,可以发现分类的好处:一、就仲任的意思以相解释,不致前后相违。二、博考旧说,取其当于本书的原义,不致于只凭旧注,使正文与注义不相吻合。
我整理这部书,前后凡七年。在三年前,只就文选李注所引本书及本书见于他书者,互相比勘,成论衡校录若干卷,王充年谱一卷,就正于刘叔雅先生,幸蒙许为精当。去年,胡适之先生也以为我的论衡校录有些是处,所以愿意出其手校本和杨守敬校宋本借给我。今年,马幼渔裕藻。先生借给我朱宗莱校元本,吴检斋先生借给我手校本。因为增加了这些新的材料,校录的内容也就扩张了。计校释的时间凡五年,全稿写定凡二年。其中一部分的稿子,曾经胡先生和高阆仙步瀛。先生看过,改正好多地方。全书既成,友人齐燕铭举其论衡札记稿本相饷,又抉取约二十余条。——这些都是帮助我这书能够有成功的人。谨志其始末,以申谢意。
本书今古文说,大致能说得清楚,是孙星衍、陈乔纵、皮锡瑞一班人的功绩。俞樾、孙诒让和孙蜀丞先生都对此书费些精力,我平易的援用,应当铭感。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八月二十日,黄晖序于北平。
例 略
一、载籍相承,钞刊娄改,文乖句错,流失殊多;简册湮泯,事故莫考,义微训晦,悠邈难明。颇赖正伪补遗,使归旧本;摭经拾传,俾事疏通。或乃抵牾依违,伪真舛杂,缘生训解,以是为非,因之句读纷挐,郢、燕相乱。故必校在释先,理正粗成,次申训释。兹编窃守斯义:研核众本,考校异同,使知攸适,于是会综故训,贯绎群书,裨补疏遗,免生穿凿。题曰论衡校释。
二、所据旧本
宋本残卷自十四卷至十七卷。版心有刻工姓名。每半页十行,每行二十字或二十一字。现存北平历史博物馆。简称「宋残卷」。
悼厂姓名未详。过录杨守敬校宋本据程荣本以通津本互校。现藏胡先生处。简称「宋本」。
孙诒让校元本据程荣本校。见札迻。简称「元本」。
朱宗莱校元本据王谟本校。现藏马幼渔先生处。简称「朱校元本」,或「朱校」。
明天启本序称:据宋杨文昌本。半页九行,行二十字。后镌杨文昌旧序。简称「天启本」。
通津草堂本简称「通津本」。
程荣刻本简称「程本」。
何镗刻本简称「何本」。
黄嘉惠刻本简称「黄本」。
钱震泷刻本简称「钱本」。
潮阳郑氏刻本仿通津本。简称「郑本」。
湖北崇文局本简称「崇文本」。
三、以通津本为据,其依别本及他书改、补者,则曰「据某本某书当改」,「据某本某书当补」。不敢冯肊擅动,窜乱原书,其諟正补删之字,以符号识别,例如左:
缺——□
例:牖里、陈、蔡可得知,而沈江蹈河□□□也。——累害篇卷一页十四。
补——【 】
例: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失其富贵〕矣。——命禄篇卷一页二0。
改——( )
例:谓能定说,审词(伺)际会。——逢遇篇卷一页六。
删——( )
例:皆赉盛粮,(或作干粮)——艺增篇卷八页三九一。
其讹误显着,直加勘正者,则曰:「旧作某,今据某本某书改。或补,或删。」其义并通者,注其异同。其并难通者,存之俟考。旧本校语,则着「旧校曰」以别之。
四、引据各家校录
俞樾曲园杂纂第二十三读论衡
孙诒让札迻
杨守敬论衡校录见校宋本。
朱宗莱论衡校录见校元本。
孙蜀丞人和。先生论衡举正载吴检斋、陈世宜说。
吴检斋承仕。先生论衡校录手校本尚有若干条不见于孙氏举正者,颇加采摭。
刘叔雅文典。先生三余札记二论衡斠补
胡适之适。先生论衡校录见手校本。
齐燕铭先生论衡札记稿本。
五、上列诸家,简着其姓。两孙相混,则仿「先郑」例,称仲容说为「先孙曰」。其诸说杂厕他书经左右纂集者,各着姓名以别之;如仲容说非出于论衡札迻者,则称「孙诒让曰」。其旧说未安,时附微意;或筦窥一得,增演前修者,则着「晖按」或「按」以别之。
六、一篇之中其自成起讫者,提行分段,或间后一行,以清眉目,务便省览。其依旧本段者,则曰「旧本段」。
七、仲任生当今文盛行之世,古文未立,虽其不守章句,后汉书本传语。如明雩篇引论语「咏而馈」从古论,别通篇「犹吾大夫高子」又用鲁论。然大抵皆今文说。如尚书则本欧阳,论语则鲁论,诗则鲁诗。今加训释,各从家法,举其旧义。
八、史实义训,当详于后者,则略于前,注曰「注见后某篇」,如谢短篇「社稷灵星」注祭意篇。详见本书者则注曰「见前或后某篇」,如死伪篇「张良行泗水上,老父授书」,事详纪妖篇,则注曰:「见纪妖篇」,省引史记留侯世家文。并务省约耳。
九、全书义理,或前后互相发明,或相抵牾者,并注明以备省览。如感虚篇言杞梁妻哭城城崩之妄,亦见变动篇,则注曰:「变动篇亦辩其虚。」遭虎篇力辩虎狼食人,非部吏之过,解除篇又谓「虎狼之来,应政失也」,则注曰:「与遭虎篇宗旨相违。」其援引讹误,则据他书表出之,以示读者。如讲瑞篇「张汤之父五尺,汤长八尺,汤孙长六尺」,据史、汉任敖传乃张苍,非张汤也,则注曰:「仲任误记。」
十、他书征引者,推究其义,补入本文;其不能附丽者,则都为一类,成论衡佚文一卷。审其文义,似出某篇,则为注明。或非本书语,及非仲任时事,而本出他书者,则略加辩正。
十一、后汉书本传识仲任行事甚略,本书自纪篇稍详,今参以群籍及论衡诸篇,成王充年谱一卷。并据本书所见故实,与史传参验,以见论衡诸篇属稿先后。
十二、诸家对仲任或毁或誉,散见群籍。颇为撰集,成论衡旧评一卷,以见诸儒对本书价值之历史上转变。其概论全书,则入总评;其专论某一事者,则注曰:「此评某篇。」若余允文尊孟辨、守山阁丛书本。郎瑛七修类稿、续稿辨证类曰:「宋刘章有刺刺孟,王乃词胜理者,因孟而矫之。惜未见其书。」熊伯龙无何集、湖北先正遗书本。谢量王充哲学,学生丛书本。中华书局出版。皆有专书;政治思想史、哲学史、文学史之类,间有论及,而世多有其书,故并不纂集。
十三、近人对论衡颇加寻绎,揉和全书,序累论列,观其词义,信有善者,然所理释,难免附会今古,穿凿东西,兹并不取。胡先生王充的论衡一卷,抉要钩玄,将仲任辩证方法、思想体系、时代背景揭示读者,故为转载。
十四、集录史乘及藏书家经籍目录诸志,成版本卷帙考一卷。诸本先后相承,渊源可考。其善本见存者,幸可得之来日。
十五、诸本前序后跋,并为迻录,成旧序一卷。虽颇有浮词,而版本源流,及对仲任毁誉背向,于兹附见,故存之备考。
刘盼遂集解自序
叙曰:东汉世祖,应谶中兴,芳风所煽,庶草斯偃,虚妄显于真,实诚乱于伪,世人不悟,是非不定,紫朱杂厕,瓦玉集糅。会稽大儒王充,蒿目当时,恻怛发心,肇造论衡八十五篇,意在褒是抑非,实事忌妄,诚以当时众书并失实,虚妄之言胜真美也。虚妄之语不除,则华文不见息,华文放流,则实事不见用。论衡乃所以铨轻重之言,立真伪之平,非苟调文饰,空为奇伟之观也。其本皆起人间有非,故尽思极心,以讥世俗,明辨然否,冀悟迷惑之心,使知虚实之分。虚实之分定,而后华伪之文灭,华伪之文灭,则纯诚之化日孳。九虚、三增,所以使俗务实诚。论死、订鬼、死伪,所以使俗薄丧葬。至若齐世、宣汉、恢国、验符、盛褒、须颂之言,无诽谤之辞。凡论衡之所由作,与其文章之鸿美,则对作、自纪二章固亦鬯哉其言之矣!(上方诸句,盖尽量最录论衡原书之辞,期能近真。)
至其居学术思想之重要价值,予别辑古来评品论衡之作,约得百余条,殆已发挥尽致,缀诸卷末,无事烦絮。
原夫论衡一书,历来号称难读者,约有四因:一曰用事之沉冥。二曰训诂之奇觚。此二者属于著作人之本文然也。三曰极多误衍误脱之字。四曰极多形误音误之文。此二者属于后代钞手及梓人之不慎而然也。兹得各举一二例以甄发之。
一、用事之沉冥。
王氏多见古书,往往为后代所不传,故论衡所言故事,多有不知其出典者。如书虚篇云:「吴王夫差杀伍子胥,煮之于镬。」案周、秦、两汉现存之书,绝不见子胥镬煮之事。惟论衡此篇所言,及命义篇云「屈平、子胥,楚放其身,吴烹其尸」,刺孟篇云「比干剖,子胥烹,子路醢」,是必王氏于子胥伏鼎一事,别有承袭,非出壁造,可知矣。俞曲园未能通较前后,遽诋为仲任误记,盖难免诬古之失。
二、训诂之奇觚。
书虚篇云:「许由让天下,不嫌贪封侯。伯夷委国饥死,不嫌贪刀钩。」向来校者通昧于嫌字借义,谓为误字。今案嫌、贪系同义骈列之辞,嫌亦贪矣。孟子:「行有不慊于心。」赵注:「慊,快也。齐策『齐桓公夜半不嗛』,高注:『嗛,快也。』」是嫌与慊、嗛古皆同声通用。本篇下文:「季子能让吴国,何嫌贪地遗金。」又云:「季子不负死者弃其宝剑,何嫌一叱生人取金于地。」儒增篇云:「能至门庭,何嫌不窥园菜。」诸嫌字,义并同,可以决定嫌、贪为快意之谓。王氏自有其字典也。(世谓西方大学人均有个人字典,予谓我国周、秦、两汉诸子亦莫不然。试取一编阅之,即可知。○后见黄晖校释,谓论衡诸嫌字并训作得。然谈天篇「人生于天,何嫌天无气」,则仍不可通解。详见谈天篇集解。)
三、误衍误脱之例。
甲、误衍。 物势篇:「气微爪短诛,胆小距顿。」今案:诛当为铢之误字。淮南鸿烈齐俗训:「其兵戈铢而无刃。」注:「楚人谓刃顿为铢。」广雅释诂:「铢,钝也。」是爪短与距铢为骈辞,顿字实读者所作铢字之傍注,后人误窜入正文,复讹铢为诛,所亟宜刊正也。
乙、误脱。 宣汉篇:「讲瑞上世为美,论治则古王为贤。」今案:讲瑞下应有一则字,今脱去,致与下句不匀,而气亦不贯,所宜补足也。
四、形误音误之例。
甲、形误。 须颂篇:「道立国表,路出其下,望国表者,昭然知路。汉德明着,莫立邦表之言。」今案:此文讹误实甚。邦表实邮表之误,国表又由误会王充为汉避讳而改邦为国也。邮表者,说文木部:「桓,亭邮表也。」其制详见崔豹古今注云:「今之华表木,以横木交柱,状若花,形如桔槔,大路交衢,悉施焉,亦以表识衢路也。秦乃除之,汉始复修焉。今西京谓之交午木。」崔氏说与论衡此文全合。又考阮元揅经室一集有释邮表畷一文,其要旨谓「邮表畷之古义,皆以立木缀毛裘之物而垂之,分其间界行列远近,使人可准视望,止行步,而命名者也」。其说亦全与论衡合。知论衡此文是邮表,而非邦表、国表矣。更以论衡本书证之。谈天篇说:「二十八宿为日月舍,犹地有邮亭为长吏舍矣。邮亭着地,亦如星宿着天也。」邮亭即邮表所在之亭。由是亦可考见两汉亭表之制焉。
乙、音误。 超奇篇:「山之秃也孰其茂也?地之泻也孰其滋也?」今案:地泻与山秃对文,盖泻为舄之音误。舄者,地咸卤不生殖也。汉书沟洫志「终古舄卤兮生稻粱」,文选海赋「襄阳广舄」,皆其例矣。山秃则无为之茂,地舄则无为之滋,所以反比汉家炽盛则文章之人滋茂也。
以上四端,不过举其千百分之一二而已。瞑胘擿埴,至于此极。故王氏此书向称无善本,而自蔡伯喈、王景兴、葛稚川后,殊少道及之者。至宋孝宗干道三年,洪适始校刻于会稽蓬莱阁。然适已云「转写既久,舛错滋甚,殆有不可读者。以数本参校,犹未能尽善也。」惟洪本后世无传焉。今通行者,独明通津草堂本及程荣汉魏丛书本而已。而二本脱文错简之憾,亥豕帝虎之嫌,触目纷如,视洪氏蓬莱阁时,殆尤落叶殁阶,遂致此士林极须诵习之书,反成士林极叹榛薉之书,不其惜欤!予自负笈清华园,初有志于修正是书。暇日抽读,每遇疑难,随下一签。计起乙丑讫于今兹,此七年中,铢积寸累,所发正者无虑数百千事。于仲任之语法及字学,尤反复三致意焉。清凡经数易始定,匪敢曰勤劬,盖钻仰无匮之情则然尔。今更干流先正及时贤校录论衡之文,汇为集解三十卷,再以王充事迹及论衡题跋合为附录一卷,都三十一卷,付之剞劂氏,布诸艺苑。尚睎海内儒枭文霸,肯振其不逮,锡以匡棐,则尤不胜翘企之殷殷矣。壬申九月。
论衡校释
论衡校释卷第一
逢遇篇
操行有常贤,仕宦无常遇。贤不贤,才也;遇不遇,时也。才高行洁,不可保以必尊贵;能薄操浊,不可保以必卑贱。或高才洁行,不遇,退在下流;盼遂案:退字涉下文「退在不遇」而误衍。下句「薄能浊操,遇,在众上」,与此为对文。薄能浊操,遇,在众上。杨曰:或云「遇」下当有「进」字。世各自有以取士,士亦各自得以进。进在遇,退在不遇。处尊居显,未必贤,遇也;位卑在下,未必愚,不遇也。故遇,或抱洿行,广雅释诂曰:「洿,浊也。」尊于桀之朝:不遇,或持洁节,卑于尧之廷。所以遇不遇非一也:或时贤而辅恶;盼遂案:悼云:「时下疑脱君字,下文有『非时君主不用善也』其证。」或时二字连文,本书多有。或以大才从于小才;或俱大才,道有清浊;或无道德,而以技合;或无技能,而以色幸。
伍员、帛喜,旧校曰:宜读作「伯嚭」字。晖按:越绝书字亦作「帛喜」。梁玉绳人表考云:「吴越春秋作『白喜』,又作『帛否』,又作『伯喜』。文选广绝交论注云:『古字通用。』」吴曰:「『嚭』字从『喜』,「否」声。作『喜」者,『嚭』形之残。俱事夫差,帛喜尊重,伍员诛死。此异操而同主也。史记伍子胥传曰:「夫差立为王,以伯嚭为太宰。嚭与子胥有隙,因谗之。王乃赐子胥属镂之剑,以死。」或操同而主异,亦有遇不遇,伊尹、箕子是也。伊尹、箕子,才俱也,伊尹为相,箕子为奴;论语微子篇集解,马曰:「佯狂为奴。」尚书泰誓孔传:「以为囚奴。」竹书纪年:「帝辛五十一年囚箕子。」庚信周齐王宪神道碑曰:「囚箕子于塞库。」伊尹遇成汤,箕子遇商纣也。夫以贤事贤君,君欲为治,臣以贤才辅之,趋舍偶合,其遇固宜;以贤事恶君,君不欲为治,臣以忠行佐之,操志乖忤,不遇固宜。
或以贤圣之臣,遭欲为治之君,而终有不遇,孔子、孟轲是也。孔子绝粮陈、蔡,论语卫灵公篇曰:「在陈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孟轲困于齐、梁,孟子公孙丑篇曰:「孟子去齐。曰:『于崇,吾得见王,退而有去志。久于齐,非我志也。』」史记六国表:「魏惠王三十五年,孟子来。」魏世家:「三十六年,惠王卒,子襄王立。孟子曰:『望之不似人君。』」是于梁亦未申其志。非时君主不用善也,才下知浅,不能用大才也。夫能御骥騄者,必王良也;能臣禹、稷、皋陶者,必尧、舜也。御百里之手,而以调千里之足,必有摧衡折轭之患;有接具臣之才,杨曰:「有」字疑衍。「具臣」,谕语先进篇集解,孔曰:「言备臣数而已。」而以御大臣之知,必有闭心塞意之变。故至言弃捐,管子侈靡篇:「女言至焉。」注:「至,谓尽理。」圣贤距逆,「距」读作「拒」。非憎圣贤,不甘至言也,圣贤务高,至言难行也。夫以大才干小才,小才不能受,不遇固宜。
〔或〕以大才之臣,据上「或以贤圣之臣」,下「或以丑面恶色」文例,「以」上当增「或」字。遇大才之主,乃有遇不遇,虞舜、许由、太公,伯夷是也。虞舜、许由,俱圣人也,并生唐世,俱面于尧,广雅释诂曰:「面,向也。」虞舜绍帝统,许由入山林。吕氏春秋慎人篇:「由虞颍阳。」注:「不屈于尧,养志箕山,山在颍水北。」太公、伯夷俱贤也,并出周国,皆见武王;太公受封,伯夷饿死。夫贤圣道同,志合趋齐,虞舜、太公行耦,许由、伯夷操违者,生非其世,出非其时也。道虽同,同中有异;志虽合,合中有离。何则?道有精麤,志有清浊也。许由,皇者之辅也,生于帝者之时;伯夷,帝者之佐也,出于王者之世。公羊成八年传,何休注:「德合元者称皇,德合天者称帝,仁义合者称王。」桓谭新论曰:「三皇以道治,五帝以德化,三王由仁义,五霸用权智。无制令刑罚谓之皇。有制令,无刑罚,谓之帝。赏善诛恶,诸侯朝事谓之王。」(引据孙冯翼揖本。)白虎通号篇:「德合天地者称帝,(御览七十六引无「地」字,是。公羊何注正无「地」字。)仁义合者称王,别优劣也。礼记谥法曰:『德象天地称帝,仁义所生称王。』帝者天号,王者五行之称也。皇者,何谓也?亦号也。皇,君也,美也,大也,天人之摠,美大之称也。时质故摠称之也。号之为皇者,煌煌人莫违也。烦一夫,扰一士,以劳天下,不为皇也。不扰匹夫匹妇故为皇。故黄金弃于山,珠玉捐于渊,岩居穴处,衣皮毛,饮泉液,吮露英,虚无廖廓,与天地通灵也。号言为帝者何?帝者谛也,象可承也。王者往也,天下所归往。钩命决曰:『三皇步,五帝趋,三王驰,五霸骛。』」并由道德,俱发仁义,主行道德,不清不留;主为仁义,不高不止,此其所以不遇也。尧溷,舜浊;楚辞哀郢,王注:「溷,乱也。浊,贪也。」武王诛残,太公讨暴,同浊皆麤,举措钧齐,此其所以为遇者也。故舜王天下,皋陶佐政,北人无择深隐不见;吕氏春秋,离俗篇:「舜让其友北人无择,无择自投苍领之渊。」又见庄子让王篇、淮南子齐俗训。禹王天下,伯益辅治,伯成子高委位而耕。尧时,伯成子高为诸侯,尧授舜,舜授禹,伯成子高辞诸侯而耕。禹往见之,则耕在野。见庄子天地篇、吕氏春秋长利篇、新序节十篇、淮南说山训。非皋陶才愈无择,伯益能出子高也,然而皋陶、伯益进用,无择、子高退隐,进用行耦,退隐操违也。退隐势异,身虽屈,不愿进;人主不须其言,废之,意亦不恨,是两不相慕也。
商鞅三说秦孝公,前二说不听,后一说用者,前二,帝王之论,后一,霸者之议也。史记商鞅传:孝公见卫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景监让之。鞅曰:「吾说以帝道。」后复见,仍未中旨,景监又让之。鞅曰:「吾说以王道。」复见,孝公善之。鞅曰:「吾说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夫持帝王之论,说霸者之主,左成二年传疏,郑云:「霸,把也,言把持王者之政教。」虽精见距;杨曰:一本作「拒」。晖按:朱校元本、程本、天启本、郑本同此。何、钱、黄、王及崇文本并作「拒」,字通。更调霸说,虽麤见受。何则?精遇孝公所不得,盼遂案:得当为须之误,正承上文「人主不须其言」为说。麤遇孝公所欲行也。故说者不在善,在所说者善之;才不待贤,在所事者贤之。马圄之说无方,而野人说之;子贡之说有义,野人不听。俞曰:吕氏春秋必己篇:「孔子行道而息,马逸,食人之稼,野人取其马。子贡请往说之,毕辞,野人不听。有鄙人始事孔子者,曰:『请往说之。』」淮南子人间篇载此事,则以为子贡往说之,卑辞而不能得也。孔子乃使马圉往说之。此云「马圄」,即「马圉」也,盖用淮南子。然文选演连珠:「东野有不释之辩。」注引吕氏春秋:「孔子行于东野,马逸,食野人稼,野人留其马。子贡说而请之,野人终不听,于是鄙人马圉乃复往说。」与今本吕氏春秋绝异。且今本吕氏春秋及淮南子均无「东野」二字,而士衡之文,明言「东野有不释之辩」,则疑唐以前吕氏春秋自与今本殊也。吹籁工为善声,因越王不喜,更为野声,越王大说。吕氏春秋遇合篇:「客有以吹籁见越王者,羽角宫征商不缪,越王不善,为野音而反善之。」注:「籁,二孔钥也。」故为善于不欲得善之主,虽善不见爱;为不善于欲得不善之主,虽不善不见憎。此以曲伎合,合则遇;不合则不遇。
或无伎,妄以奸巧合上志,亦有以遇者,窃簪之臣,鸡鸣之客是〔也〕。杨曰:据下文籍孺、邓通、嫫母、无盐云云,此当脱「也」字。吴说同。窃簪之臣,亲于子反,淮南道应篇:「楚将子发,好技道之士,有偷者往见,子发礼之。无几,齐伐楚,偷盗齐将军簪,又以归之,齐师大骇。」此云「子反」,异文。盼遂案:「是」下脱一「也」字。下文云「籍孺、邓通是也」,「嫫母、无盐是也」,皆有「也」字,可证。鸡鸣之客,幸于孟尝,见史记本传。子反好偷臣,孟尝爱伪客也。以有补于人君,人君赖之,其遇固宜。或无补益,为上所好,籍孺、邓通是也。籍孺幸于孝惠,史记佞幸传:「高祖时则有籍孺,孝惠有闳孺。」与此文异。然史、汉朱建传并云:「孝惠幸臣闳籍孺。」正与此合。盖所闻异辞。司马贞、颜师古谓误剩「籍」字,然幸偶篇有「闳、籍孺」连文,则难审定。邓通爱于孝文,见佞幸传。无细简之才,微薄之能,偶以形佳骨娴,宋本作「□。」朱校元本同。晖按:梅膺祚字汇艹部引亦作「□」,并云:「同妍。」疑「□」即「娴」之俗省字,「娴」有作「□」者,故省作「□」。梅氏以为同「妍」,恐肊说。盼遂案:宋、元本均作「骨□」。「□」盖即「娴」之别体,非「妍」字。皮媚色称。尔雅释诂曰:「称,好也。」夫好容,人所好也,其遇固宜。或以丑面恶色,称媚于上,嫫母、无盐是也。说文:「□母,古帝妃,都丑也。」汉书古今人表:「□母,黄帝妃,生苍林。」□、□、嫫,字通。武氏石室画像题曰:「无盐丑女锺离春。」山左金石记:「锺离春,无盐邑女也。」嫫母进于黄帝,吕氏春秋遇合篇:「嫫母执乎黄帝。黄帝曰:属女德而弗忘,与女正而弗衰,虽恶奚伤。」无盐纳于齐王。新序杂事篇:「无盐女行年三十,自诣宣王,言齐有四殆之危。宣王纳其言,拜为后。」故贤不肖可豫知,遇难先图。何则?人主好恶无常,人臣所进无豫,朱校元本「臣」作「主」,非。偶合为是,适可为上。进者未必贤,退者未必愚;合幸得进,不幸失之。
世俗之议曰:「贤人可遇,不遇,亦自其咎也:生不希世准主,「希」读作「睎」。说文:「睎,望也,海岱之间谓盻曰睎。」汉书公孙弘传:「希世用事。」师古曰:「希,观相也。」晋书虞溥传:「希颜之徒。」亦「睎」之假字。「准主」二字,先孙属下读,非。观鉴治内,调能定说,审词(伺)际会。胡先生曰:「词」疑是「伺」字。晖按:东观汉记:「票骇蓬转,因遇际会。」又云:「耿况、彭宠,俱遭际会。」并与「审伺际会」句同,盖汉时常语。朱校元本「词」作「司」。周礼地官媒氏注云:「司,犹察也。」司、伺字通。朱以「司」为「词」之坏字,失之。周礼弁师郑注:「会,缝中也。」类聚七十引后汉张瑰材枕赋云:「会致密固,绝际无闲。」潜夫论浮侈篇:「不见际会。」本书答佞篇:「际会发见,奸伪觉露。」又:「对乡失漏,际会不密。」则际会犹言缝隙也。能进有补赡主,句有脱文,「能进」二字又倒。当作「进能有益,纳说有补」。此文以「进能」、「纳说」,「有益」、「有补」,相对为文。下文「今则不然,进无益之能,纳无补之说」,与此反正相承。又「进能有益,纳说有补」;「或以不补而得佑,或以有益而获罪」;「说可转,能不可易」;「准主而纳其说,进身而托其能」,并以「能」与「说」,「益」与「补」,对举为义。「赡主」二字,未知所当作。朱校元本「主」作「士」,属下读,疑是。何不遇之有?盼遂案:此文讹误特甚,今为正之如下:「生而希世准主,观鉴治乱,托能定说,审伺际会,进能有补,则主何不遇之有?」古「不」字与「而」形近致讹。「乱」古作「□」,残刓为「内」。「托能」即下文「进身而托其能」之意。「托」以音讹为「调」。「伺」讹为「词」。「则主何不遇之有」七字为句。后学因「则」居「补」下,遂改为「赡」,难于句读矣。又案:「准」与「希」同意。抱朴子内篇遐览云:「先从浅始以劝进学者,无所准希阶由也。」是,准亦希矣。今则不然,作(进)无益之能,「作」当作「进」。「进」、「纳」对文,说见上。太平御览七五七引作「推」,可证此原作「进」,初讹为「推」,再讹为「作」。纳无补之说,以夏进炉,以冬奏扇,御览二二引注:「奏亦进也。」晏殊类要三四士未遇类引「奏」作「进」。为所不欲得之事,献所不欲闻之语,类要引「献」作「执」。其不遇祸,幸矣,御览引「祸」作「灾患」。何福佑之有乎?」
进能有益,纳说有补,人之所知也;或以不补而得佑,或以有益而获罪。且夏时炉以炙湿,冬时扇以翣火。淮南说林,注:「楚人谓扇为翣。」世可希,主不可准也:说可转,能不可易也。世主好文,己为文则遇;主好武,己则不遇。主好辩,有口则遇;主不好辩,己则不遇。文王(主)不好武,杨曰:明刘光斗评本「王」作「主」,是也。晖按:即天启本。盼遂案:以下文例之,此处「王」为「主」之误字。武主不好文;天启本作「主」,各本并讹作「王」。辩主不好行,行主不好辩。文与言,尚可暴习;行与能,不可卒成。学不宿习,无以明名;名不素着,无以遇主。仓猝之业,须臾之名,日力不足。「日」,朱校元本、程本同。各本讹作「曰」。不预闻,何以准主而纳其说,进身而托其能哉?昔周人有仕数不遇,年老白首,泣涕于涂者。人或问之:「何为泣乎?」对曰:「吾仕数不遇,自伤年老失时,是以泣也。」人曰:「仕奈何不一遇也?」对曰:「吾年少之时,学为文,文德成就,始欲仕宦,人君好用老。用老主亡,后主又用武,吾更为武,武节始就,〔用〕武主又亡。孙曰:此与上「用老主亡」句意相同,「武」上疑脱「用」字。少主始立,好用少年,吾年又老,是以未尝一遇。」俞曰:此与颜驷事相似。文选思玄赋,注引汉武故事曰:「颜驷不知何许人,汉文帝时为郎,至武帝尝辇过郎署,见驷尨眉皓发。上问曰:『叟何时为郎?何其老也?』答曰:『臣文帝时为郎,文帝好文,而臣好武。至景帝好美,而臣貌丑。陛下即位,好少,而臣已老。是以三世不遇,故老于郎署。』」疑古相传有此说。颜驷事亦出依托也。仕宦有时,不可求也。夫希世准主,尚不可为,况节高志妙,不为利动,性定质成,不为主顾者乎?汪继培曰:「顾谓委曲承意也。」(潜夫论述赦篇。)
且夫遇也,能不预设,说不宿具,邂逅逢喜,遭触上意,「触」,朱校元本作「合」,是。故谓之「遇」。谷梁隐四年传曰:「遇者志相得也。」如准(推)主调说,先孙曰:元本无「推」字,盖误衍也。上文云:「准主观鉴。」杨说同。朱校元本亦无「推」字。以取尊贵,盼遂案:「推」字以字形类「准」而衍,宜据上文「希世准主」之例,删「推」字。定贤篇「准主而说」,皆其例。「调说」亦遣辞之意,上文「更调伯说」是也。是名为「揣」,不名曰「遇」。春种谷生,秋刈谷收,求物得物,盼遂案:「得物」当作「物得」,方与下句一律。作事事成,不名为「遇」。不求自至,不作自成,是名为「遇」。犹拾遗于涂,摭弃于野,说文:「拓,拾也。拓或从『庶』」。古音「石」、「庶」同部。方言:「陈、宋间谓取曰摭。」若天授地生,鬼助神辅,禽息之精阴庆(荐),「庆」当作「荐」。吉验篇:「鸟以翼覆之,庆集其身。」晏子:「庆善(治要引作「荐」)而不有其善。」并为「荐」之讹,是其比。汉隶「荐」作「□」,(史晨后碑、韩敕灵台、费凤张公神道各碑。)与「庆」形近,故讹。禽息荐百里奚,见儒增篇及韩诗外传。鲍叔之魂默举,若是者,乃「遇」耳。「遇」上疑脱「为」字。今俗人既不能定遇不遇之论,又就遇而誉之,因不遇而毁之,是据见效,案成事,不能量操审才能也。
累害篇
凡人仕宦有稽留不进,行节有毁伤不全,罪过有累积不除,声名有闇昧不明,才非下,行非悖也,又知非昏,策非昧也,逢遭外祸,累害之也。非唯人行,凡物皆然,生动之类,咸被累害。累害自外,不由其内。夫不本累害所从生起,而徒归责于被累害者,智不明,闇塞于理者也。物以春生,人保之;以秋成,人必不能保之。卒然牛马践根,刀鎌割茎,生者不育,至秋不成。不成之类,遇害不遂,不得生也。夫鼠涉饭中,捐而不食。北堂书钞一四四引「涉」作「□」。孔广陶曰:「□」字是古本,近本误作「涉」。捐饭之味,与彼不污者钧,以鼠为害,弃而不御。荀子礼论篇,杨注:「御,进用也。」君子之累害,与彼不育之物,不御之饭,同一实也,淮南精神篇注:「实,等也。」俱由外来,故为累害。
修身正行,不能来福;战栗戒慎,朱校元本作「□」。不能避祸。祸福之至,幸不幸也。故曰:「得非己力,故谓之福;来不由我,故谓之祸。」未知何出。盼遂案:四语有韵,盖古格言,惜不审其出典。不由我者,谓之何由?由乡里与朝廷也。夫乡里有三累,朝廷有三害,累生于乡里,害发于朝廷,古今才洪行淑之人,遇此多矣。
何谓三累三害?
凡人操行,不能慎择友,友盼遂案:「友友」当是「交友」之误。同心恩笃,说文:「竺,厚也。」经典假借「笃」字。异心疏薄,疏薄怨恨,毁伤其行,一累也。人才高下,不能钧同,同时并进,高者得荣,下者惭恚,毁伤其行,二累也。人之交游,不能常欢,欢则相亲,忿则疏远,疏远怨恨,毁伤其行,三累也。位少人众,仕者争进,进者争位,见将相毁,将,郡将也。汉书严延年传注:「谓郡为郡将者,以其兼领武事也。」盼遂案:悼云:「将,州将也。」增加傅致,说文:「,益也。」「傅」,假字。将昧不明,然纳其言,玉篇:「然,信也。」一害也。将吏异好,清浊殊操,清吏增郁郁之白,史记五帝纪:「其色郁郁。」索隐曰:「郁郁犹穆穆也。」举涓涓之言,汉书陈胜传注曰:「涓,洁也。」浊吏怀恚〔怨〕恨,元本「恚」下有「怨」字,朱校同。当据补。徐求其过,因纤微之谤,被以罪罚,谓将罚也。二害也。将或幸佐吏之身,纳信其言;「信」,朱校元本作「受」。佐吏非清节,必拔人越次。迕失其意,毁之过度;清正之仕,杨曰:「仕」、「士」同。晖按:「清正之仕」,犹言「清吏」也。读如字。盼遂案:「仕」读为「士」,二字古通。孟子「有仕于此」,俞氏樾古书疑义举例谓孟子「仕」与下文「夫士」之士为一字。此正同例。抗行伸志,遂为所憎,毁伤于将,三害也。夫未进也,身被三累;已用也,身蒙三害,虽孔丘、墨翟不能自免,颜回、曾参不能全身也。
动百行,作万事,嫉妒之人,随而云起,枳棘钩挂容体,枳棘,多刺之木。□之党,□,含螫之虫。啄(喙)螫怀操(惨),「啄」当从钱、王、崇文本作「喙」。朱校元本、天启本、郑本误同。「操」当作「惨」,形近而误。大雅抑篇「我心惨惨」,五经文字作「懆」。墨子耕柱篇:「一人奉水将灌之,一人掺火将益之。」「掺火」即「操火」。「喿」,汉隶作「参」。郙阁颂「从朝阳之平。」校官碑:「德之宾即有殊掺。」皆以「参」作「喿」。寒温篇「变操易行」,宋、元本「操」误作「惨」。干禄字书「操」俗作「掺」。故此文「惨」误作「操」。荀子议兵篇:「惨如虿。」淮南子俶真篇:「蜂虿螫指,蚊虻噆肤,蜂虿之螫毒,而蚊虻之惨怛也。」说文:「惨,毒也。」是其义。若作「喙螫怀操」,则文不可解矣。岂徒六哉?盼遂案:吴承仕曰:「云起」以下意难憭,疑有夺误。六者章章,世曾不见。夫不原士之操行有三累,仕宦有三害,身完全者谓之洁,被毁谤者谓之辱,官升进者谓之善,位废退者谓之恶。完全升进,幸也,而称之;毁谤废退,不遇也,而訾之,管子地形篇:「毁訾贤者之谓訾。」字本作「呰」。丧服四制,郑注:「口毁曰呰。」用心若此,必为三累三害也。朱校元本无「三累」二字,非。「为」下疑脱「不知」二字,下「论者既不知」云云,即承此为文。
论者既不知累害〔所从生,又不知被累害〕者行贤洁也,朱曰:「不知累害」下,初学记二十一引有此九字,当据补。以涂搏泥,小雅角弓:「如涂涂附。」毛传:「涂,泥。附,着也。」朱注:「小人骨肉之恩本薄,王又好谗佞以来之,是如于泥涂之上,加以泥涂附之也。」「以涂搏泥」,即其义。「搏」、「附」字通。以黑点缯,朱曰:初学记二十一引「黑」作「墨」,是。楚辞七谏王注:「点,污也。」孰有知之?清受尘,白取垢,御览九四四、类要二五非罪类引「取」并作「受」。初学记引同今本。青蝇所污,常在练素。初学记引「练」作「绢」。处颠者危,势丰者亏,颓坠之类,常在悬垂。屈平洁白,盼遂案:「邑犬」四句为屈平九章之文,而「洁白」之说不贯,疑「洁白」为「辞曰」二字之误。邑犬群吠,吠所怪也,非俊疑杰,固庸能也。孙曰:「庸能」即「庸态」,此九章怀沙文。伟士坐以俊杰之才,旧校曰:「坐」读为「生」。晖按:「坐」、「生」声不相近,无缘读作「生」。坐,因也,缘也,汉人常语。见助字辩略卷三。盼遂案:汉人注笺例,「读为」者,即音以改字也。此「坐」与「生」于声不相通,某氏之说非也。坐读坐罪之坐。招致群吠之声。夫如是,岂宜更勉奴下,循不肖哉?杨曰:「奴」、「驽」同。不肖奴下,非所勉也,岂宜更偶俗全身以弭谤哉?宋本「弭」作「弥」。杨曰:汉书王莽传:「上以弥乱发奸。」师古曰:「『弥』读曰『弭』。」偶俗全身,则乡原也。论语阳货篇集解,周曰:「所至之乡,辄原其人情,而为己意以待之。」乡原之人,行全无阙,非之无举,刺之无刺也。此又孔子之所罪,孔子曰:「德之贼也。」见论语阳货篇。孟轲之所愆也。孟子曰:「不可与入尧、舜之道。」见孟子尽心下。
古贤美极,无以卫身,故循性行以俟累害者,果贤洁之人也!极累害之谤,而贤洁之实见焉。立贤洁之迹,毁谤之尘安得不生?弦者思折伯牙之指,伯牙,楚怀王、顷襄王时人,见汪中述学伯牙事考。御者愿摧王良之手。何则?欲专良善之名,恶彼之胜己也。是故魏女色艳,郑袖鼻(劓)之;先孙曰:「鼻」当作「劓」。事见战国策楚策,及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篇。韩非子:「魏王遗楚王美人,楚王悦之。夫人郑袖谓新人曰:『王甚爱子,然恶子鼻,见王,常掩鼻,则王常幸子。』于是新人从之。王谓夫人曰:『新人见寡人常掩鼻何?』对曰:『恶王臭。』王怒,因劓之。」朝吴忠贞,无忌逐之。左昭十五年传:「楚费无极害朝吴之在蔡,蔡人逐朝吴,出奔郑。」杜注:「朝吴,蔡大夫,有功于楚平王,无忌恐其有宠,疾害之。」史记楚世家作「无忌」,同此。戚施弥妒,蘧除多佞。诗邶风新台传「籧蒢,不能俯者。戚施,不能仰者。」郑笺:「籧篨口柔,常观人颜色而为之辞,故不能俯;戚施面柔,下人以色,故不能仰。」尔雅释训李巡注:「籧篨巧言好辞,以口饶人;戚施和颜悦色以诱人。」「蘧」、「除」二字,说文并在「竹」部,云「粗竹席也。」方言:「簟自关而西其粗者谓之籧篨。」簟粗不卷,以比希颜不俯之态,则字不得从「艹」。隶书从「艹」从「□」之字,固多讹溷也。是故湿堂不洒尘,卑屋不蔽风;风冲之物不得育,水湍之岸不得峭。〔夫〕如是,牖里、陈、蔡可得知,「如」上挩「夫」字。此与上「夫如是,岂宜更免奴下」云云,下「夫如是,市虎之讹」云云,「夫如是累害之人」云云,文例同。「牖」、「羑」字通,淮南泛论训「羑里」,治要引作「牖里」,谓文王拘于羑里,孔子阨于陈、蔡也。而沈江蹈河□□□也。以上句例之,此脱三字。谓屈原沉江,申徒狄蹈河也。见书虚篇。盼遂案:「蹈河」下脱三字,故与上句不俪,惜无从参补。以轶才取容媚于俗,求全功名于将,不遭邓析之祸,左定九年传:「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取子胥之诛,幸矣。孟贲之尸,孟子公孙丑,孙奭疏引皇甫谧帝王世纪曰:「秦武王好多力之人,齐孟贲之徒并归焉。孟贲生拔牛角。」史记范睢传集解引许慎、汉书淮南王传注引应劭及东方朔传师古注,并云「孟贲,卫人」,唯皇甫谧作「齐人」。人不刃者,气绝也。死灰百斛,人不沃者,光灭也。动身章智,显光气于世,「动」犹「奋」也。奋志敖党,立卓异于俗,固常通人所谗嫉也。以方心偶俗之累,韩非子解老:「所谓方者,内外相应也,言行相称也。」求益反损,盖孔子所以忧心,谓公伯寮之愬也。孟轲所以惆怅也。谓臧仓之毁也。德鸿者招谤,为士者多口。孟子尽心下篇:「士憎兹多口。」赵注:「离于凡人而仕者,亦益多口。」「士」读作「仕」。潜夫论交际篇:「士贵有辞,亦憎多口。」二王并读如字,与赵氏异。以休炽之声,弥口舌之患,杨曰:「弥」读曰「弭」。求无危倾之害,远矣。
臧仓之毁未尝绝也,鲁平公嬖人,毁孟子。见孟子梁惠王篇。公伯寮之Y未尝灭也,「Y」崇文本作「愬」,论语、史记弟子传同。说文引论语作「诉」,云:「或作『□』,或作『愬』。」则以作「愬」为正。偶会篇、治期篇作「愬」。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见论语宪问篇。盼遂案:「Y」为「愬」误。事见论语宪问篇。集解引马注:「愬,谮也。」偶会篇:「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垤成丘山,污为江河矣。说文曰:「垤,蚁封也。污,小池也。」盼遂案:「污为江河」下,各本脱四百字,今据元刻本补入。夫如是,市虎之讹,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篇:「庞恭谓魏王曰:『今一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曰:『不信。』『二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曰:『不信。』『三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信之。』庞恭曰:『夫市之无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今议臣者,过于三人。』」投杼之误,秦策二曰:「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顷之,一人又告之。其母惧,投杼踰墙而走。」不足怪,则玉变为石,珠化为砾,「化」,御览八零五、事类赋九引作「变」。不足诡也。何则?昧心冥冥之知使之然也。意林、御览、事类赋引并作「毁谤使然也」。文王所以为粪土,而恶来所以为金玉也,非纣憎圣而好恶也,史记殷本纪:「纣囚文王于羑里,又用恶来。」帝王世纪:「烹文王长子伯邑考为羹。」故云:「以为粪土。」心知惑蔽。蔽惑不能审,则微子十去,史记殷本纪:「纣淫乱,微子数谏不听,乃与太师、少师谋,遂去。」比干五剖,史记宋世家:「比干直言谏纣,纣恶,遂杀比干而剖视其心。」未足痛也。故三监谗圣人,汉书地理志:「周既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邶封武庚;墉、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以监殷民,谓之三监。」王肃、服虔皆依志为说。唯郑玄诗谱以为管、蔡、霍,独异耳。周书作雒解,帝王世纪同。诗正义引孙毓、林之奇尚书全解、蔡沈尚书传、薛季宣书古文训、黄度书说,并从郑氏。王引之曰:「郑说不可通。」见经义述闻,不具出。史记鲁世家:「周公代成王行政当国,管叔及其群弟流言于国曰:『周公将不利于成王。』」周公奔楚。此古文家说也。见感类篇。史记鲁世家:「成王少时病,周公自揃其指,沉之河,以祝于神,亦藏其策于府。及成王用事,人或谮周公,周公奔楚。」蒙恬传亦载此事,然不谓奔楚之因,出于三监之谮,与此不同。盖古文异说。俞正燮据左传鲁襄公适楚,梦周公祖而行,以证周公有奔楚之事。左氏亦古文说也。宋翔凤书说下曰:「周公欲得管、蔡、商、奄之情,则必居东。奄与淮夷,在兖、徐之间,大抵为荆群蛮之地,故史记鲁世家及蒙恬传皆有周公奔楚之说。奔楚与居东实一事,传记说之各异。」皮锡瑞曰:「西汉今古文家并无此说。郑注金縢『周公居东』为『避居东都』,即本此。」后母毁孝子,伯奇放流。琴操(御览五一一)曰:「尹吉甫子伯奇,母早亡,吉甫更娶后妻,乃谮于吉甫曰:『伯奇见妾美,欲有邪心。』吉甫曰:『伯奇慈仁,岂有此也?』妻曰:『置妾空房中,君登楼察之。』妻乃取毒蜂,缀衣领,令伯奇掇之。于是吉甫大怒,放伯奇于野。」古乐府解题:「尹吉甫听其后妻之言,逐伯奇。伯奇编水荷而衣,采楟花而食,清朝履霜,而自伤无罪见放逐。」当时周世孰有不惑乎?后鸱鸮作,而黍离兴,鸱鸮,诗豳风篇名。金縢:「周公居东二年,罪人斯得,公乃为诗以诒王,名曰鸱鸮。」黍离,诗王风篇名。御览四六九又八四二引韩诗曰:「黍离,伯封作。」薛君注:「诗人求己兄不得,忧惫不识于物,视彼黍离离然,忧甚之时,反以为稷之苗。乃自知忧之甚也。」曹植令禽恶鸟论:「昔尹吉甫信后妻之谗,而杀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黍离之诗。」(诗考引。)亦用韩诗说也。毛序以为闵宗周之作。讽咏之者,乃悲伤之。故无雷风之变,周公之恶不灭;此古文说。见感类篇。当夏不陨霜,邹衍之罪不除。正德本「衍」讹为「行」。邹衍呼天陨霜,见淮南子,及感虚篇、变动篇。盼遂案:「行」为「衍」之坏字。德不能感天,诚不能动变,君子笃信审己也,「也」犹「者」也。安能遏累害于人?
圣贤不治名,害至不免辟,辟,法也。一曰「辟」读为「避」。形章墨短,「章」读「彰」。掩匿白长,不理身冤,不弭流言,受垢取毁,不求洁完,故恶见而善不彰,行缺而迹不显。郭忠恕曰:干禄书「缺」字从「□」旁。邪伪之人,治身以巧俗,修诈以偶众,犹漆盘盂之工,穿墙不见;弄丸剑之倡,手指不知也。世不见短,故共称之;将不闻恶,故显用之。夫如是,世俗之所谓贤洁者,未必非恶;所谓邪污者,未必非善也。
或曰:「言有招患,行有召耻,杨曰:荀子劝学篇:「故言有召祸也,行有招辱也。」亦见大戴礼。晖按:「招」、「召」字义有别,楚词招魂王注:「以手曰招,以言曰召。」荀子、大戴礼不误。此二字当乙。下同。下文「高行招耻」,字从「」,盖仍其旧。所在常由小人。」夫小人性患耻者也,含邪而生,怀伪而游,沐浴累害之中,何招召之有?故夫火生者不伤湿,盼遂案:「湿」本为「燥」,浅人误改之也。「不伤燥」者,犹不灰木火鼠之类是也。「无溺患」者,如鱼鲛人是也。作「不伤湿」,果何义焉?下文「火不苦热」,即此「不伤燥」之意;「水不痛寒」,即此「无溺患」之意也,皆所以证成本文。水居者无溺患,火不苦热,水不痛寒,气性自然焉。〔召〕招之,君子也,「招」上当有「召」字。后人不达二字义殊,以为伪衍而妄删之。下文「以忠言召患,以高行招耻」,即分承此「召」、「招」二字。上文「何招召之有」,亦分承上「言有召患,行有招耻」二句。今本脱「召」字,遂使下文「以忠言召患」句,于文失所系矣。潜夫论卜列篇云:「行有招召。」此「招召」连文之证。陆心源群书校补据元至元绍兴路总管宋文瓒覆宋十五卷本,「招之」下有「者」字。蒋心煦东湖丛记据元刻十五卷本补录,同影印正德十六年刻本补页,及岛田翰所见宋光宗时刻二十五卷本,并无「者」字。按宋刻覆宋本,每页二十行,每行二十字,合四百字,若有「者」字,则成四百一矣。即据蒋、陆二氏所录字数计之,亦衍「者」字。盖写者误入,不足微据。以忠言招患,以高行招耻,何世不然?
然而太山之恶,君子不得名;毛发之善,「毛」,自通津本以下,并伪作「毫」。岛田翰曰:「自通津本佚兹一张,首尾文句不属,浅人乃不得其意,妄改『毛』字为『毫』字,以曲成其义耳。」自「矣夫如是市虎之讹」至「君子不得名毛」四百字,据宋刻二五卷本、覆宋十五卷本、影印正德本补页补。小人不得有也。以玷污言之,清受尘而白取垢;以毁谤言之,贞良见妒,高奇见噪;以遇罪言之,忠言招患,高行招耻;以不纯言之,玉有瑕而珠有毁。焦陈留君兄,字有讹夺。盼遂案:悼厂云:「袁宏后汉纪:『郑弘事博士陈留焦贶,门徒数百人。』范书郑弘传云:『师同郡河东太守焦贶。』知此文当是『陈留焦君贶』而讹倒也。」名称兖州,行完迹洁,无纤芥之毁;及其当为从事,后汉书虞延传注:「郡国有从事,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州自辟除。」刺史焦康绌而不用。「绌」读作「黜」。(夫未进也,被三累;已用也,蒙三害,虽孔丘、墨翟不能自免,颜回、曾参不能全身也)。夫未进」至此,已见上,不当重出,盖衍文也。下「众好纯誉之人非真贤」,即解上文「行完迹洁」之人,而必绌退之之故。文义相贯。若多此数句,则上下文断矣。何则?众好纯誉之人,非真贤也。公侯已下,玉石杂糅;此以玉石喻士之善恶,故下以采玉选士并承,「公侯已」三字疑讹。贤士之行,善恶相苞。夫采玉者「采」读「采」。破石拔玉,选士者弃恶取善,夫如是,累害之人负世以行,「负」犹「背」也,背世远遁。指击之者从何往哉?
命禄篇
凡人遇偶及遭累害,皆由命也。有死生寿夭之命,亦有贵贱贫富之命。自王公逮庶人,圣贤及下愚,凡有首目之类,含血之属,莫不有命。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失其富贵〕矣;命当富贵,虽贫贱之,犹逢福善,〔离其贫贱〕矣。孙曰:文选刘孝标辩命论,注引「犹涉祸患」下,有「失其富贵」一句;「犹逢福善」下,有「离其贫贱」一句。朱校同。晖按:事文类聚三九,合璧事类五五引同,今据补。故命贵从贱地自达,命贱从富位自危。故夫富贵若有神助,贫贱若有鬼祸。命贵之人,俱学独达,并仕独迁;命富之人,俱求独得,并为独成。贫贱反此,难达,难迁,〔难得〕,难成;孙曰:「难迁」下脱「难得」二字。此承上文「独达」,「独迁」,「独得」,「独成」言之。朱校同。获过受罪,疾病亡遗,失其富贵,贫贱矣。「贫」上疑脱一字。盼遂案:吴承仕曰:「疑当『失其富贵』为句,『贫贱矣』为句。」是故才高行厚,未必(可)保其必富贵;「未必」,宋本作「未可」,朱校元本同。杨曰:作「可」是也。智寡德薄,未可信其必贫贱。或时才高行厚,命恶,废而不进;知寡德薄,命善,兴而超踰。故夫临事知愚,操行清浊,性与才也;仕宦贵贱,治产贫富,命与时也。命则不可勉,时则不可力,知者归之于天,故坦荡恬忽,虽其贫贱,此下有挩文。
使富贵盼遂案:吴承仕曰:「此文语意未足,疑有脱误。」若凿沟伐薪,「使」,意林引作「取」。加勉力之趋,致强健之势,凿不休则沟深,斧不止则薪多,无命之人,皆得所愿,安得贫贱凶危之患哉?然则,或时沟未通而遇湛,尔雅曰:「久雨谓之淫。」明雩篇:「久雨为湛。」「湛」、「淫」音义并通。薪未多而遇虎。意林作「逢火」。仕宦不贵,治产不富,凿沟遇湛,伐薪逢虎之类也。有才不得施,有智不得行;或施而功不立,或行而事不成,虽才智如孔子,犹无成立之功。
世俗见人节行高,则曰:「贤哲如此,何不贵?」见人谋虑深,则曰:「辩慧如此,何不富?」
贵富有命(福)禄,不在贤哲与辩慧。吴曰:「福」字衍,应删。本篇以「命禄」为题。下文又云「宦御同才,其贵殊命;治生钧知,其富异禄」,并以「命」、「禄」对言。故曰:「富不可以筹筴得,「筴」,朱校元本作「策」。颜氏家训书证篇:「简策字,『竹』下施『束』,末代隶书,有『竹』下为『夹』者。」段玉裁曰:「曲礼『挟』训『箸』,字林作『筴』,则『筴』不可以代『策』,明矣。」贵不可以才能成。」智虑深而无财,才能高而无官。怀银纡紫,汉相国、丞相、大尉、公侯、将军皆紫绶,御史大夫银印。说文曰:「纡,萦也。」未必稷、契之才;积金累玉,未必陶朱之智。或时下愚而千金,顽鲁而典城。典,主也。主城之吏,谓刺史、令、长也。故官(宦)御同才,吴曰:「『官』当作『宦』。曲礼:『宦学事师。』郑注:『学或为御。』释文云:『郑此注,为见他本也。』仲任言『宦御』者,其所见曲礼与郑见或本正同。」刘先生曰:「吴说是。韩非子五蠹篇:『其患御者积于私门。』『患御』即『宦御』。」晖按:淮南修务篇:「官御不厉,心意不精;将相不强,功烈不成。」盖「官」亦「宦」之误。其贵殊命;治生钧知,「治产」二字,上文两见,疑「生」为坏字。然义亦通。其富异禄。禄(命)有贫富,知不能丰杀;「知」读「智」。(性)命有贵贱,才不能进退。「禄」下「命」字、「性」字并衍。此文以「禄」、「命」对言,不得以「禄命」、「性命」对举。上文「贵富有命禄」,即总冒此文。「禄有贫富,知不能丰杀」,承「治生钧知,其富异禄」为文;「命有贵贱,才不能进退」,承「宦御同才,其贵殊命」为文。下文云「贵贱在命,贫富在禄」,则此文「禄」下不当有「命」字,「命」上不当有「性」字,甚明。成王之才,不如周公;桓公之知,不若管仲,然成、桓受尊命,而周、管禀卑秩也。案古人君希有不学于人臣,知博希有不为父师,然而人君犹以无能处主位,人臣犹以鸿才为冢役。故贵贱在命,不在智愚;贫富在禄,不在顽慧。
世之论事者,以才高〔者〕当为将相,「才」,朱校元本作「能」。杨曰:「高」下当脱「者」字。孙说同。今据增。能下者宜为农商。见智能之士,官位不至,怪而訾之曰:「是必毁于行操。」行操之士,亦怪毁之曰:「怪」下当脱「而」字。「是必乏于才知。」
殊不知才知行操虽高,官位富禄有命。当作「官位有命禄」,与上「贵富有命禄」句法一律。校者不审「命禄」之旨,妄乙其文,又意增「富」字。朱校元本正无「富」字。才智之人,以吉盛时举事而福至,人谓才智明审;凶衰祸来,谓愚闇。「谓愚闇」,即「人谓才智愚闇」字省,见上。不知吉凶之命,盛衰之禄也。白圭、子贡,转货致富,积累金玉。见史记货殖传。人谓术善学明,〔非也〕。据下「人谓偃之才」云云,「人谓经明」云云,此当脱「非也」二字。主父偃辱贱于齐,排摈不用;赴阙举疏,遂用于汉,官至齐相。史记本传:「主父偃,齐临菑人。游齐诸生间,诸生相与排摈,不容于齐。乃上书阙下,朝奏,暮召入见,拜为郎中。一岁四迁,后拜为齐相。」赵人徐乐亦上书,与偃章会,上善其言,征拜为郎。独断曰:「群臣书通天子者四:章、奏、表、驳议。」史记主父偃传:「偃上书,是时赵人徐乐亦上书言世务。上乃拜徐乐为郎中。」汉书曰:「燕郡无终人。」此据史记。人谓偃之才,乐之慧,非也。儒者明说一经,习之京师,明如匡稚圭,汉书本传:「匡衡,字稚圭,射策甲科,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调补平原文学。后为郎中,迁博士给事中。」深如赵子都,孙曰:「赵子都乃赵广汉也。广汉廉吏,汉书本传无明经之语,亦无郎博士说,未知仲任何据。又儒林传云:『赵子,河内人,事燕韩生。』盖通韩诗者也,他事不详。岂后人误仞赵子为广汉而加『都』字欤?」杨树达曰:「赵」盖「鲍」字之误。汉书鲍宣传:「宣字子都,好学,明经,举孝廉,为郎。」与仲任所言正合。「赵」、「鲍」音近致误。初阶甲乙之科,迁转至郎博士。人谓经明才高所得,非也。而说若宋本「说」作「谈。」朱校元本同。晖按:三字有讹。范睢之干秦明(昭),「干」,朱校元本、黄、王、崇文本并作「于」。天启本、程本、郑本同此。晖按:作「干」是也。先孙曰:「明」当作「昭」,晋人避讳改,而今本沿之。杨曰:「明」字疑衍。晖按:杨说非。封为应侯;史记本传:「王稽于魏,遂与范睢入咸阳。昭王未信。侍命岁余,睢乃上书。王大悦,召之,拜为相。收穰侯印,封以应,号为应侯。」蔡泽之说范睢,拜为客卿。史记本传:「蔡泽闻应侯任郑安平、王稽,皆负重罪于秦,应侯内惭,乃西入秦。应侯召之,与语曰善,延入坐,为上客。言于昭王,拜为客卿。」人谓睢、泽美善所致,非也。皆命禄贵富善至之时也。
孔子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篇子夏之词。命义篇引作子夏语。问孔篇、辨祟篇则属之孔子。大戴礼本命篇卢注同。翟灏曰:「上云『商闻之矣』,先儒谓闻之孔子,则以为孔子语也,亦宜。」按汉书艺文志「小道可观」,后汉书蔡邕传「致远则泥」,并以子夏之言为孔子。说苑建本篇引有子「君子务本」二句,后汉书章帝纪建初四年诏引子夏「博学而笃志」三句,唐书孔颖达独孤及传引曾子「以能问于不能」四句,后语增篇引子贡「纣之不善」二句,皆以为孔子语。钱大昕曰:「艺文志云:『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云『接闻于夫子』,则其言皆孔子所取矣,故汉人引论语,虽弟子之言,皆归之孔子,非由记忆之误。」鲁平公欲见孟子,嬖人臧仓毁孟子而止。见孟子梁惠王篇。赵注:「嬖人,爱幸小人也。平公敬孟子有德,不敢请召,将往就见之。」孟子曰:「天也!」孟子曰:「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余不遇哉?」孔子圣人,孟子贤者,诲人安道,不失是非,称言命者,有命审也。淮南书曰:「仁鄙在时盼遂案:刘文典曰:「今本淮南子齐俗篇仁作仕,形近之讹。」本书本性篇「阴气鄙,阳气仁」,汉书董仲舒传「性命之情,或夭或寿,或仁或鄙。尧、舜行德则民仁寿,桀、纣行暴则民鄙夭」,并以仁、鄙对言。作「仕」则非其指矣,当以本篇引文为是。不在行,利害在命不在智。」淮南齐俗训文。「仁」彼讹作「仕」。贾生曰:「天不可与期,道不可与谋,迟速有命,焉识其时?」贾谊服鸟赋文。「期」,史、汉并作「虑」。「速」,史作「数」,汉书同此。「与」读作「预」。高祖击黥布,为流矢所中,疾甚。吕后迎良医,医曰:「可治。」高祖骂之曰:「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虽扁鹊何益?」见高祖本纪。韩信与帝论兵,谓高祖曰:「陛下所谓天授,非智力所得。」见淮阴侯传。扬子云曰:「遇不遇,命也。」语见汉书本传。太史公曰:「富贵不违贫贱,贫贱不违富贵。」未知何出。是谓从富贵为贫贱,从贫贱为富贵也。
夫富贵不欲为贫贱,贫贱自至;贫贱不求为富贵,富贵自得也。春夏囚死,秋冬王相,阴家家书,谓五行递旺于四时,如春三月则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夏三月则火旺,土相,金死,水囚,木休。五行休王论曰:「立秋,坤王,兑相,干胎,坎没,艮死,震囚,巽废,离休;立冬,干王,坎相,艮胎,震没,巽死,离囚,坤废,兑休。」(见御览二五及二八。)盼遂案:难岁篇「立春艮王,震相,巽胎,离没,坤死,兑囚,干废,坎休」,以言一岁中五行之休王。然就五行大义所言,则八卦各有休王。如春分则震王,立夏则巽王等是也。此言「春夏囚死,秋冬王相」,特互举以见端耳。非能为之也;日朝出而暮入,非〔能〕求之也,据上句文例补「能」字。天道自然。盼遂案:悼厂云:「自『太史公曰』至『天道自然』一段,马国翰取入太史公素王妙论。」代王自代入为文帝,史记文帝纪:「文帝,高祖中子。高祖破陈豨军,定代地,立为代王。高后奔,诸吕危刘氏,大臣诛之,陈平等迎代王,遂即天子位。」周亚夫以庶子为条侯,史记周勃传:「勃子胜之代侯六岁,坐杀人,国除。文帝乃择勃子贤者亚夫,封为条侯。」此时代王非太子,亚夫非适嗣,逢时遇会,卓然卒至。「卒」读作「猝」。命贫以力勤致富,富至而死;命贱以才能取贵,贵至而免。才力而致富贵,「而」读作「能」。命禄不能奉持,犹器之盈量,手之持重也。器受一升,以一升则平,受之如过一升,则满溢也;手举一钧,说文:「三十斤也。」以一钧则平,举之过一钧,则踬仆矣。盼遂案:「过」字上,依上文例,当补一「如」字。
前世明是非,归之于命也,命审然也。信命者,御览八0三引作「今审知有富贵之命」。则可幽居俟时,御览引「俟」作「候」。不须劳精苦形求索之也,犹珠玉之在山泽,〔不求贵价于人,人自贵之〕。十字,据御览引补。
天命难知,人不耐审,虽有厚命,犹不自信,故必求之也。如自知,虽逃富避贵,终不得离。故曰:「力胜贫,慎胜祸。」说苑说丛篇:「力胜贫,谨胜祸,慎胜害。」勉力勤事以致富,砥才明操以取贵;〔农夫力耕得谷多,商贾远行得利深〕。十四字,据意林引补。废时失务,欲望富贵,不可得也。虽云有命,当须索之。如信命不求,谓当自至,可不假而自得,不作而自成,不行而自至?「至」下疑脱「乎」字。夫命富之人,筋力自强,命贵之人,才智自高,若千里之马,〔气力自劲〕,四字,据意林引补。头目蹄足自相副也。有求而不得者矣,未必不求而得之者也。精学不求贵,贵自至矣;力作不求富,富自到矣。
富贵之福,不可求致;贫贱之祸,不可苟除也。由此言之,有富贵之命,不求自得。信命者曰:「自知吉,不待求也。天命吉厚,不求自得;天命凶厚,求之无益。」夫物不求而自生,则人亦有不求贵而〔自〕贵者矣。「自」字,依上下文意增。人情有不教而自善者,有教而终不善者矣,天性犹命也。越王翳逃山中,至诚不愿,自冀得代。越人熏其穴,遂不得免,强立为君。文本淮南原道训。庄子让王篇、吕氏春秋贵生篇作王子搜。高诱曰:「王子搜,淮南子云越王翳也。」陶方琦曰:「越世家『不寿生王翁,翁生王翳』,是也。」晖按:此事非越王翳,乃王子搜。王充承淮南之误,高、陶二氏又沿误实之,非也。竹书:「周贞定王十年,鹿郢卒,子不寿立。二十年,不寿见弒,朱勾立。威烈王十四年,朱勾卒,子翳立。」是越王翳之先,未有三世见杀者。周安王二十六年,越太子诸咎弒其君翳。十月,越人弒诸咎,立孚错枝为君。周显王四年,越人又弒其君,立无颛。乐资春秋后传:「王子搜号曰无颛。」是怯于三世之弒而逃丹穴者,乃王子搜而非翳也。而天命当然,朱曰:「而」疑当为「如」。「而」、「如」声近。虽逃避之,终不得离,故夫不求自得之贵欤?盼遂案:「故」当是「非」字之误。
气寿篇
凡人禀命有二品,命有三品:正命,随命,遭命。王氏不主随命,故曰二品。潜夫论论荣篇:「令誉从我兴,而二命自天降之。」又卜列篇云:「命有遭、随。」盖二王同主二品。仲任不数随命,节信不数正命,则异耳。一曰所当触值之命,此遭命也。二曰强弱寿夭之命。此正命也。所当触值,谓兵烧压溺也;强寿弱夭,此复述上文,当作「强弱寿夭」。谓禀气渥薄也。兵烧压溺,遭以所禀为命,命义篇曰:「初禀气时遭凶恶也。」未必有审期也。若夫强弱夭寿,以百为数;盼遂案:列子引杨朱之言曰:「百年,寿之大齐。」古诗十九首云:「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是古人于年寿以百为数之说也。不至百者,气自不足也。
夫禀气渥则其体强,体强则其命长;气薄则其体弱,体弱则命短,命短则多病寿短。始生而死,未产而伤,禀之薄弱也;渥强之人,不(必)卒其寿。先孙曰:「不」当为「必」。后命义篇云:「禀得坚强之性,则气渥厚而体坚强,坚强则寿命长。」此义与彼同。若夫无所遭遇,虚居困劣,孙曰:下文云:「虚劣软弱,失弃其身。」意与此同。「居」盖「亏」之借字。说文:「亏,气损也。」「居」、「亏」音同。晖按:孙说非也。「虚居」犹言「平居」,言平居无所遭逢,犹困劣短气而死。指瑞篇云:「虚居卜筮,前无过客,犹得吉凶。」此「虚居」连文之证。命义篇:「伯牛空居而遭恶疾。」「空居」与「虚居」义同。短气而死,盼遂案:「居」疑「□」之误。说文:「□,久病也。」通作「痼」。此禀之薄,用之竭也。此与始生而死,未产而伤,一命也,皆由禀气不足,不自致于百也。人之禀气,或充实而坚强,或虚劣而软弱。充实坚强,其年寿;虚劣软弱,失弃其身。
天地生物,物有不遂;父母生子,子有不就。物有为实,枯死而堕;人有为儿,夭命而伤。使实不枯,亦至满岁;使儿不伤,亦至百年。然为实、儿而死枯者,禀气薄,则虽形体完,其虚劣气少,不能充也。儿生,号啼之声鸿朗高畅者寿,嘶喝湿下者夭。礼记内则「鸟沙鸣。」郑注:「沙犹嘶也。」是嘶,沙也。今语有「沙喉咙」。玉篇:「喝,嘶声也。」刘先生曰:「湿」为「□」假字。说文土部:「□,下入也。」「湿」、「□」古通用。何则?禀寿夭之命,以气多少为主性也。吴曰:「主性」无义。「主」疑应作「生」,谓寿夭之命,以气多少为生。生即性也。无形篇云:「用气为性,性成命定。」是其义。「性」字当是校者旁注,今本「生」误为「主」,又误以校语入正文。妇人疏字者子活,数乳者子死,〔譬若瓠,华多实少也〕。八字据御览九七九引补。又「字」作「孕」,「数乳」字倒。何则?疏而气渥,子坚强;数而气薄,子软弱也。怀子而前已产子死,则谓所怀不活,名之曰怀。「怀」字无义,疑是「殰」字。说文:「殰,胎败也。」乐记注:「内败曰殰。」释文云:「谓怀任不成也。」与「所怀不活」义近。其意以为,已产之子死,故感伤之子失其性矣。今俗有哭子带子之忌,亦斯义。所产子死,所怀子凶者,字乳亟数,气薄不能成也;虽成人形体,则易感伤,独先疾病,病独不治。
百岁之命,是其正也。不能满百者,虽非正,犹为命也。譬犹人形一丈,正形也,名男子为丈夫,说文:「周制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风俗通曰:(意林引。)「礼云十尺曰丈,成人之长也。夫者肤也,言其智肤敏宏教也,故曰丈夫。」大戴礼本命篇曰:「男子者,任天地之道而长养万物也,故谓之丈夫。丈者长也,夫者扶也,言长万物也。」与仲任说异。尊公妪为丈人。公妪,舅姑也。释名:「俗谓舅曰妐。」妪,老妇之通称。颜氏家训书证篇:「古乐府歌词,先述三子,次及三妇,妇是对舅姑之称。其末章云:『丈人且安坐,调弦未遽安。』古者子妇供事舅姑,与儿女无异,故有此言。」史记刺客传索隐引韦昭曰:「古者名男子为丈夫,尊妇妪为丈人。」古妇人有丈人之称,详卢文弨龙城札记二。不满丈者,失其正也,虽失其正,犹乃为形也。夫形不可以不满丈之故谓之非形,犹命不可以不满百之故谓之非命也。非天有长短之命,而人各有禀受也。由此言之,人受气命于天,卒与不卒,同也。语曰:「图王不成,其弊可以霸。」见史记主父偃传徐乐上书、桓谭新论。(御览七七引。)汉书注:「敝,言其敝末之法。」盼遂案:二语见汉书徐乐传、后汉书隤嚣传、崔实正论及桓谭新论。霸者,王之弊也。义见逢遇篇注。霸本当至于王,犹寿当至于百也。不能成王,退而为霸;不能至百,消而为夭。王霸同一□,宋本作「叶」。朱校元本、郑本同。程本作「□」。各本并作「业」。优劣异名;寿夭或一气,「或」,各本同。朱校元本作「同」,当据改。长短殊数。何以知不满百为夭者百岁之命也?以其形体小大长短同一等也。百岁之身,五十之体,无以异也;身体不异,血气不殊;鸟兽与人异形,故其年寿与人殊数。
何以明人年以百为寿(数)也?「寿」当作「数」,盖因误读上文「何以知不满百为夭者」句绝而妄改此。上文「强弱夭寿,以百为数」,又云「百岁之命,是其正也」。此设问,即申其旨。下文云:「出入百有余岁,年命得正数。」又云:「百岁之寿,人年之正数也。」并为发明斯义。世间有矣。儒者说曰:「太平之时,人民侗长,侗亦长也。史记三王世家广陵王策曰:「毋侗好佚。」褚少孙释之曰:「毋长好佚乐也。」广雅释诂曰:「筩,长也。」「侗」、「筩」声近义同。百岁左右,气和之所生也。」齐世篇亦有此语,文稍异。尧典曰:「朕在位七十载。」求禅得舜,舜征三(二)十岁在位,「三十」当作「二十」,妄人据伪孔传改也。下「征用三十」误同。江声、王鸣盛、段玉裁、孙星衍、陈乔枞、皮锡瑞并有辩证,不具出。「舜征二十在位」,谓征用二十年而后在位也。尧退而老,八岁而终,至殂落,孟子万章上赵注:「徂落,死也。」皮锡瑞曰:「论衡气寿篇作『徂』。」按各本皆作「殂」,不作「徂」,皮说误也。然今文尚书作「徂落」,古文作「殂」,无「落」字。仲任习今文,字当作「徂」。今作「殂」,疑后人依伪孔本妄改。九十八岁。未在位之时,必已成人。言「必已成人」者,诸书不言尧即位年也。伪孔传云:「尧年十六即位。」不足据。论语泰伯篇疏引书传曰:「尧年十六,以唐侯升为天子。」盖即依孔传为说。今计数百有余矣。伪孔传:「尧寿百一十六岁。」皇甫谧曰:「百一十七岁。」仲任已不知,则其说未信。又曰:文见尧典,而云尧典又曰者,伪孔本舜典本系于尧典也。陆氏释文曰:「王氏注,相承云:从『慎徽五典』以下为舜典。」顾炎武曰:「古有尧典,无舜典。」是也。「舜生三十,征用三(二)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从郑玄读。孔疏引郑氏曰:「舜生三十,谓生三十年也。登庸二十,谓历试二十年。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谓摄政至死为五十年。舜年一百岁也。」伪孔传:「方,道也。升道南方巡守。」史公亦谓「陟方」为「巡守」。今文说同。仲任不然其说,以为舜南治水,死于苍梧。说详书虚篇。适百岁矣。史记舜本纪集解引皇甫谧曰:「舜以尧之二十一年甲子生,三十一年甲午征用,七十九年壬午即真,百岁癸卯崩。」御览八一引帝王世纪:「舜年八十即真,八十三而荐禹,九十五而使禹摄政,摄政五年,有苗氏叛,南征,崩于鸣条,年百岁。」谓舜年百岁,与仲任合,甲子则不足信。伪孔传曰:「舜寿百一十二岁。」增十二年,与史记五帝纪、大戴礼五帝德、孟子万章篇、仲任、甫谧均不合。盼遂案:上文「舜征三十岁在位」,今又曰「三十在位」,两「三十」均为「二十」之误。尚书尧典郑注云:「舜生三十,谓生三十也。登庸二十,谓历试二十年。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谓摄位至死为五十年。舜年一百岁也」。据论衡及郑注,知古本尚书元作「征用二十」,后讹传为「三十」,浅人遂据误本尚书改论衡。如是,则尧年得一百八岁,乌得云九十八?舜年得一百十岁,乌得云适百岁哉?文王谓武王曰:「我百,尔九十,吾与尔三焉。」文王九十七而薨,武王九十三而崩。见礼记文王世子。孟子曰:「文王生于岐周。」竹书曰:「武乙元年壬寅,邠迁于岐周。」又曰:「四十一年西伯薨。」计武乙三十五年太丁十三年,帝乙九年,帝辛四十一年,适得九十七年之数,又与孟子说合。又竹书曰:「武王十七年,王陟,年九十四。」徐位山曰:「据竹书,是年丙申,以甲子计之,则武王生于武乙二十二年之癸亥。」周公,武王之弟也,兄弟相差,不过十年。武王崩,周公居摄七年,复政退老,出入百岁矣。应劭曰:「周公年九十九。」邵公,周公之兄也,谷梁庄三十年传:「燕,周之分子。」(姚鼐谓当作「别子」。刘宝楠已辩其误。)史记燕世家:「召公与周同姓。」谯周曰:「周之支族。」(史记集解。)白虎通王者不臣篇:「召公,文王子。」皇甫谧曰:「文王庶子。」(诗甘棠疏。)此文云:「周公之兄。」皮锡瑞曰:「白虎通、论衡皆今文家说。盖今文家有以召公为文王子者。而史记云:『召公奭与周同姓。』古今人表亦云:『周同姓。』不以为文王子。其说不同,盖亦三家之异。」左暄三余偶笔一曰:「谷梁传曰:『燕,周之分子。』『分子』者,犹曲礼之言『支子』,大传之言『别子』也。逸周书作雒解:『三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略,周公、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祭公解:『王曰:「我亦维有若文祖周公暨列祖召公。」』此召公为文王子之确证。白虎通曰:『子得为父臣者,不遗善之义也。诗云:「文、武受命,召公维翰。」召公,文王子也。』则召公为文王子,汉人已明言之。皇甫谧帝王世纪以为文王庶子,盖本谷梁氏『燕,周之分子』,故云然,非无据也。司马迁云:『召公与周同姓。』按史记于毕公亦云『与周同姓』,亦可谓毕公非文王子哉?」至康王之时,尚为太保,尚书顾命:「王不怿,乃同太保奭。」奭,召公也。竹书纪年:「康王元年,王即位,命冢宰召康公总百事。」出入百有余岁矣。圣人禀和气,故年命得正数。气和为治平,故太平之世,多长寿人。百岁之寿,盖人年之正数也,犹物至秋而死,物命之正期也。物先秋后秋,则亦如人死,或增百岁,或减百也;先秋后秋为期,增百减百为数。物或出地而死,犹人始生而夭也;物或踰秋不死,亦如人年多度百至于三百也。传称:老子二百余岁,史记本传:「老子百有六十余岁,或言二百余岁。」司马贞已疑其难信,近马叙纶老子核诂辩证甚详。邵公百八十。应劭风俗通曰:「召康公寿百九十余乃卒。」路史作「一百八十」,同此。竹书曰:「康王二十四年,召康公薨。」全祖望经史问答:「康王即位之后,召公不见,则已薨矣。周初诸老,无及昭王之世者。若百八十,则及胶舟之变矣,当是传闻之语。」高宗享国百年,尚书无逸:「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伪孔本不足据。史记殷本纪云:「五十五年。」蔡邕石经残碑:「肆高宗之飨国百年。」汉书杜钦传:「高宗享百年之寿。」五行志、刘向传并同,与仲任说合,盖今文经一作「飨国百年」也。侯康曰:「古文尚书单举在位之岁,今文统举寿数言之。太平御览皇王部引帝王世纪云:『武丁享国五十有九年,年百岁。』正参用今古文。世纪一书不可尽信,此则其可信者。若论衡气寿篇云:『高宗享国百年,周穆王享国百年,并未享国之时,皆出百三十四十矣。』然仲任说实误。考吕刑『王享国百年』,传疏谓从生年数。按周本纪云:『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立五十五年,崩。』与传疏合。传疏在仲任后,或未足据,司马固足据也。以吕刑例之,高宗百年,必从生年数。『享国』二字,不必以文害辞。汉书五行志中下云:『高宗攘木鸟之妖,致百年之寿。』杜钦传:『高宗享百年之寿。』『百年』下系以『寿』字,必是兼举生年。至论衡则云:『传称高宗有桑榖之异,悔过反政,享福百年。』又云:『殷高宗遂享百年之福。』不言『寿』,而言『福』,意谓寿不止此也。」皮锡瑞曰:「侯说非也。王仲任以百年为单举在位之年,其说不误。故无形篇、异虚篇皆不言『寿』,而言『福』。而刘向论星孛山崩疏已云:『故高宗有百年之福。』则不言『寿』而言『福』,亦不始于仲任。周公举三宗飨国之年,一云『三十三年』,一云『七十五年』,一云『百年』,皆举在位之年,故云飨国。若高宗并数生年,则与上太宗、中宗不一例;若谓太宗、中宗亦数生年,则太宗寿三十三,何云『克寿』?伪古文云:『五十有九年』,与石经及刘子政、杜子夏、班孟坚、王仲任所云『百年』皆不合。皇甫谧即伪造古文者,故世纪独与之同,岂可为据?」周穆王享国百年,并未享国之时,皆出百三十四十岁矣。「三十四十」朱校元本作「二十三十」。段玉裁曰:「此用今文尚书毋佚、甫刑也。以连老子、邵公书之,故曰『传称』。后儒谓穆王享国百年,谓其寿数,与仲任说异。」孙星衍曰:「此今文说也。周本纪云:『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又云『立五十五年崩。』是『百年』兼数未即位之年。古文说也。列子周穆王篇云:『穆王几神人哉!能穷当身之乐,犹百年乃殂。』俱从生年数之。不知充说何据?」皮锡瑞曰:「史记周本纪已以『百年』为寿数,非始后儒。皇甫谧帝王世纪曰:『穆王修德教,会诸侯于涂山,命吕侯为相,或谓之甫侯。五十一年,王已百岁老耄,以吕侯有贤能之德,于是乃命吕侯作吕刑之书。五十五年,王年百岁崩于祇宫。』亦同史记之文。然据毋佚篇言殷三宗、周文王飨国百年数,皆数即位以后,不兼数未即位以前。此云『飨国百年』,与毋佚『高宗飨国百年』之文正同,则其义亦当不异,仲任之说似可信。仲任非不见史记者,而说与之异,必别有据。史公与仲任皆用欧阳尚书,不知何以不同。岂史记此文与毋佚『高宗飨国五十五年』之文,皆古文说欤?抑后人改之欤?」晖按:吴汝纶以甫刑「飨国百年」,谓周室飨国百年,非指穆王。竹书自武王至穆王适得百年。姚文田以历法推之,亦合。然则,谓穆王在位百年,或享寿百年,并为误读经文。其义虽未足确信,存之以备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