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年六月二日,旧历甲辰年四月十九日

立卖船股字人蔡菜包、谦成益

为中人谢荣东

第十五贌船字

立租税商船合约字人,澎湖岛网埯乡二百十一番户陈职,今因要往安平东港澎湖岛运货营商,向与台南安平妙寿宫社欧添老之处贌出木商船一艘,下儎积数二百十二石,船中器俱各齐全,面限五个月为满:四月起至八月终届限。面议税银七三平六十六大圆,即日同中老交纳三十圆,尚伸欠三十六圆,及至届期已满,随即交纳清楚,不得拖欠。其船限期既满未交还,期后船在外港遇风水不顺,耽搁日期,扬帆到安平港交还者无税银,船主应当喜愿接交本船。倘如风水平顺,在港耽搁日期,到安平港交还者,贌主自当如数再贴税银。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异言生端,口恐无凭,立约字一纸,送执存据。

外批明:其税银同中先交二十六元,尚该欠四十元,候期限已满,自当完纳清楚。再照。

台湾私法商事编 · 第 103 / 11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