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五年二月日

为中并代笔人黄辑五

同立退股字人黄士守

第二十四退股字

立退股归管生理抽尽在本银字人林门张氏金莲,有承先夫林润秋在日,于光绪甲申年四月初八日备出资本银四百大圆,与柯瑞堂等合伙,开张新竹北门大街兴隆号生熟药材等生理,每年趂蚀登结在账。情因氏夫于丙申年五月间不幸身故,于是氏邀请公亲,是日与兴隆号股伙周集泰、柯瑞堂之子柯添寿等会算,先后计支出银四千五百七十六元三角六点之数。情因氏夫在日用度奢华,过于支取,就所有存在兴隆本利银扣抵不敷之外,尚侵支来银一千二百六十元三角六点之数。氏姑妇正虑无可清还,幸得股伙周集泰与柯添寿等体念氏姑无依,情愿将氏夫所侵支兴隆号生理银付于不问以外,再备出洋银四百大圆,即日经公亲三面交付氏姑妇亲收,以为安家立嗣;俾得林家烟祀有归,而氏姑妇得有生之日矣。自此以后,兴隆生理永远归与柯、周等掌管,日后或趂蚀,或欠人人欠,与林家无干;而林家自此以后,子子孙孙须念及股伙体恤至意,永不能滋事生端。此乃仁尽义就,二比喜悦,并无迫勒情弊。口恐无凭,今立退股归就生理抽尽在本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一、批明:即日氏同姑吴氏当公亲三面亲收过退股字内洋银四百大圆正足讫。再照。

台湾私法商事编 · 第 86 / 11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