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七年辛卯元月日

代笔人邓万源

立甘愿退股恳归就字人张发来

第二十一抽股字

立抽股份字人陈维岗,因前有备资本一百五十元份于锦纹号合伙。爰同堂酌议,乃将历年货账等件及资本除外,按长得利加三实银四十五元并原本合计一百九十五元正,即日付还陈维岗收回。自抽之后,各操己业,各振商规,纵使异日锦纹号生理大振,获利孔多,陈维岗及子孙永远不得滋生事端。此系二比喜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抽股份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陈维岗亲收过字内佛银一百九十五元正足。再照。

台湾私法商事编 · 第 83 / 11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