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二年十月初八日札。

第二札饬

特授台湾府正堂加六级纪录九次程为转饬事。本年二月十九日,蒙臬道宪唐札开:本年二月初十日,奉爵抚宪刘抄案:为照本爵部院于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在台北府城附片具奏:收回基隆煤矿,动用官款,另派洋人玛体荪监督工程一件,今于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九日,准兵部火票递回前件。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奉朱批:户部知道。钦此。除片奏稿先经抄发,毋庸重录外,合就恭录行知。为此,仰该道即便移行钦遵查照,毋违。须案等因到道。奉此,查此案,先奉爵抚宪抄片行知,业经分行在案。兹奉前因,合行札饬。札到该府,即便移行遵照,毋违。此札。又于本月二十三日,蒙台藩宪邵札开:奉爵抚宪刘札开:为照本爵部院于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在台北府城附片具奏:收回基隆煤矿,并动用官款,另派洋人玛体荪监督工程一件,除俟奉到朱批,另行恭录行知外,合先抄片行司,即便查照。计粘抄片稿一件。又奉爵抚宪刘抄案:为照本爵部院于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在台北府城附片具奏:收回基隆煤矿,动用官款,另派洋人玛体荪监督工程一件,今于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九日,准兵部火票递回前件。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奉朱批:户部知道。钦此。附片奏稿先经抄发,毋庸重录外,合就恭录行司,即便移行钦遵查照各等因。奉此,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转饬钦遵查照。毋违。此札。计粘单一纸各等因。蒙此,除移饬遵照外,合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毋违。此札。

计粘单一纸。

台湾私法商事编 · 第 26 / 11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