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七年一月十四日

旧历庚十一月二十四日传单

第八之二竹筏运资改订传单

飞启者:昨夜本组合开临时会议,竹筏儎工各处分别金额,拟于本旧历四月十五日起,我同人遵规开发,所有工金签定额数,抄后呈鉴。特恐所定有未妥处,再质高明,希宝号鉴阅之下,于不合式者,请随笔改正,方好即传。比乃公益事件,幸勿秘而不宣,如合贵意,请即盖印为凭是荷!此布。

台湾私法商事编 · 第 17 / 11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