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卷三 竟

韓非子卷之三竟

#1此處脫『公』字,依陳奇猷校補。

#2『命』字無義,迂評本、凌濠初本作『會』,據改。

#3『曰』字無義,據陳奇猷說改為『已』。

#4迂評本、凌瀛初本『其』作『期』,據改。

#5原作『祖』,當為『袒』,依陳奇猷說改。

正统道藏太清部 · 第 221 / 255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