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卷二 竟

韓非子卷之二竟

#1『由』字藏本誤作『田』,今正。

#2『忠臣』下鐵本有『之所以』三字迂評本無『之所以』三字,盧文紹、王先慎衍文,據劉。

#3張榜本無『之』字,據劇。

#4『巳』顯係『己』字之誤,當改。

#5『三』字顯係『王』字之誤,當改。

#6『惜』字當為『措』字之誤。

#7『巳』字顯係『己』字之誤,作『巳』則不通。

#8『巳』當為『己』,作『已』則不通。

#9趙用賢本『夫』作『大』,據改。

#10『天』顯係『夫』字之誤,當改。

#11『羣於』為『於羣』之倒,注文即為『於羣』,據改。

#12『鬧』顯係『閉』字之誤,本注文前后皆為『閉』,前正文亦為『閉』,故此處不得為『鬧』。

#13趙用賢本『其』作『民』,據改。

#14正文作『施刑』,此作『也刑』則義不通。

#15趙用賢本無『主』字,據劇。

#16『丙事』於義不通。正文作『內事』據改。

#17『舉』誤,當為『譽』。據陳奇歡說改。

#18上下文皆作『民萌』,此不當作『民明』。

#19原作『攝』,據陳奇猷說改為『接』。

#20此『群臣』二字當衍,據陳奇猷說刪。

#21『人』字為『受』字之誤,據陳奇猷說改。

正统道藏太清部 · 第 219 / 255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