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親士第一
修身第二
所染第三
法儀第四
七患第五
辭過第六
三辯第七
卷二
尚賢上第八
尚賢中第九
尚賢下第十
卷三
尚同上第十一
尚同中第十二
尚同下第十三
卷四
兼愛上第十四
兼愛中第十五
兼愛下第十六
卷五
非攻上第十七
非攻中第十八
非攻下第十九
卷六
節用上第二十
節用中第二十一
節用下第二十二闕
節葬上第二十三闕
節葬中第二十四闕
節葬下第二十五
卷七
天志上第二十六
天志中第二十七
天志下第二十八
卷八
明鬼上第二十九闕
明鬼中第三十闕
明鬼下第三十一
非樂上第三十二
卷九
非樂中第三十三闕
非樂下第三十四闕
非命上第三十五
非命中第三十六
非命下第三十七
非儒上第三十八闕
非儒下第三十九
卷十
經上第四十
經下第四十一
經說上第四十二
經說下第四十三
卷十一
大取第四十四
小取第四十五
耕柱第四十六
卷十二
貴義第四十七
公孟第四十八
卷十三
魯問第四十九
公輸第五十
第五十一闕
卷十四
備城門第五十二
備高臨第五十三
第五十四闕
第五十五闕
備梯第五十六
第五十七闕
備水第五十八
第五十九闕
第六十闕
備突第六十一
備穴第六十二
備蛾傅第六十三
卷十五
第六十四闕
第六十五闕
第六十六闕
第六十七闕
迎敵祠第六十八
旗幟第六十九
號令第七十
雜守第七十一
墨子卷之一
親士第一
入國而不存其士,則亡國矣。見賢而不急,則緩其君矣。非賢無急,非士無與慮國。緩賢忘士而能以其國存者,未曾有也。
昔者文公出走而正天下,桓公去國而霤諸侯,越王勾踐遇昊王之醜,而尚攝中國之賢君。三子之能達名成功於天下也,皆於其國抑而大醜也。太上無敗,其次敗而有以成,此之謂用民。吾聞之日:非無安居也,我無安心也。非無足財也,我無足心也。是故君子自難而易彼,眾人自易而難彼。君子進不敗其志,內究其情,雖雜庸民,終無怨心,彼有自信者也。
是故為其所難者,必得其所欲焉;未聞為其所欲,而免其所惡者也。是故倡臣傷君,諂下傷上。君必有弗弗之臣,上必有詻詻之下。分議者延延,而支苟者詻詻,焉可以長生保國。臣下重其爵位而不言,近臣則暗,遠臣則哇,怨結於民心,諂諛在側,善議障塞?則國危矣。桀紂不以其無天下之士邪?殺其身而喪天下。故曰:歸國寶,不若獻賢而進士。
今有五錐,此其鈷,鈷者必先挫。有五刀,此其錯,錯者必先靡。是以甘井近竭,招木近伐,靈龜近灼,神蛇近暴。是故比于之噎,其抗也;孟賁之殺,其勇也;西施之沈,其美也;昊起之裂,其事也。故彼人者,寡不死其所長,故曰:太盛難守也。
故雖有賢君,不愛無功之臣;雖有慈父,不愛無益之子。是故不勝其任而處其位,非此位之人也;不勝其爵而處其祿,非此祿之主也。良弓難張,然可以及高入深;良馬難乘,然可以任重致遠;良才難令,然可以致君見尊。是故江河不惡小谷之滿己也,故能大。聖人者,事無辭也,物無違也,故能為天下器。是故江河之水,非一源#1也;千鎰之裘,非一狐之白也。夫惡有同方取不取同而已者乎?蓋非兼王之道也。
是故天地不昭昭,大水不僚潦,大火不燎燎,王德不堯堯。者,乃千人之長也。其直如矢,其平如砥,不足以覆萬物。是故谿陝者速涸,逝淺者速竭,燒埔#2者其地不育。三者淳澤,不出宮中,則不能流國矣。
修身第二
君子戰雖有陳,而勇為本焉;喪雖有禮,而哀為本焉;士雖有學,而行為本焉。是故置本不安者,無務豐末。近者不親,無務來遠。親戚不附,無務外交。事無終始,無務多業。舉物而間,無務傳#3聞。是故先王之治天下也,必察邇來遠。君子察邇而邇脩者也。見不修行,見毀,而反之身者也。此以怨省而行脩矣。
譜慝之言,無入之耳;批抒之聲,無出之口;殺傷人之孩,無存之心,雖有詆訐之民,無所依矣。故君子力事日彊,願欲日逾,設壯日盛。
君子之道也,貧則見廉,富則見義,生則見愛,死則見哀。四行者,不可虛假反之身者也。藏於心者無以竭愛,動於身者無以竭恭,出於口者無以竭馴。暢之四支,接之肌膚,華髮紫巔而猶弗舍者,其唯聖人乎。
志不彊者,智不達。言不信者,行不果。據財不能以分人者,不足與友。守道不篤,褊物不愽#4,辯是非不察者,不足與游。本不固者,末必喪。雄而不脩者,其後必惰。原濁者,流不清。行不信者,名必耗#5。名不徒生,而譽不自長,功成名遂,名譽不可虛假反之身者也。務言而緩行,雖辯必不聽;多力而伐功,雖勞必不圖。慧者心辯而不繁說,多力而不伐功,此以名譽揚天下。言無務為多而務為智,無務為文而務為察。故彼智無察在身,而情反其路者也。善無主於心者不留,行莫辯於身者不立。名不可簡而成也,譽不可巧而立也。君子以身戴行者也。思利尋焉,忘名忽焉,可以為士於天下者,未嘗有也。
所染第三
子墨子言:見染絲者而歎曰:染於蒼則蒼,染於黃則黃,所入者變、其色亦變。五入必而已則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
非獨染絲然也,國亦有染。舜染於許山#6、伯陽,禹染於皋陶、伯益,湯染於伊尹、仲虺,武王染於太公、周公。此四王者所染當,故王天下,立為天子,功名蔽天地。舉天下之仁義顯人,必稱此四王者。夏桀染於干辛、推咚,殷紂染於崇侯、惡來,厲王染於厲公長父、榮夷終,幽王染於傅公夷、蔡公穀。此四王者所染不當,故國殘身死,為天下僇。舉天下不義辱人,必稱此四王者。齊桓染於管仲、鮑叔,晉文染於舅犯、高偃,楚莊染於孫叔、沈尹,吳闔聞染於伍負、文義,越句踐染於范蠡、大夫種。此五君#7所染當,故霸諸侯,功名傳於後世。范吉射染於長柳朔、王住#8,中行寅染於籍秦、高彊,吳夫差染於王孫雄、太宰豁,知伯搖染於智國、張武,中山尚染於魏義、偃長,宋康染於唐鞅、仙不禮。此六君者,所染不當,故國家殘亡,身為刑戮,宗廟破滅,絕無後類,君臣離散,民人流亡。舉天下之貪暴苛擾者,必稱此六君也。凡君之所以安者何也7以其行理也,行理性於染當。故善為君者,勞於論人,而佚於治官。不能為君者,傷形費神,愁心勞意,然國逾危,身逾辱。此六君者,非不重其國、愛其身也,以不知要故也。不知要者,所染不當也。
非獨國有染也,士亦有染。其友皆好仁義,淳謹畏令,則家日益、身日安、名日榮,處官得其理矣,則段干木、禽子、傅說之徒是也;其友皆好矜奮,創作比周,則家日損、身日危、名日辱,處官失其理矣,則子西、易牙、堅刁#9之徒是也。《詩》曰必擇所堪,必謹所堪者,此之謂也。
法儀第四
子墨子曰:天下從事者,不可以無法儀。無法儀而其事能成者,無有。雖至士之為將相者皆有法,雖至百工從事者亦皆有法。百工為方以矩,為圓#10以規,直以繩,正以縣。無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雖不能中,放依以從事,猶逾己。故百工從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伯天下,其次治大國,而無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辯也。
然則奚以為治法而可?當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為父母者眾,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為法。當皆法其學奚若?天下為學者眾,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學,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為法。當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為君者眾,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為法。故父母、學、君三者莫可以為治法而可#11。
然則奚以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廣而無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聖王法之、既以天為法,動作有為,必度於天。天之所欲則為之,天所不欲則止。然而天何欲何惡者也?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以其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今天下無小大國,皆天之邑也。人無幼長貴賤,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物羊#12,豢犬堵,絮為酒醴樂盛,以敬事天。此不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天苟兼而有食之,夫奚說以不欲人之相愛相利也。故曰:愛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惡人賊人者,天必禍之。日殺不辜者,得不祥焉。夫奚說人為其相殺而天與禍乎?是以天欲人相愛相利,而不欲人相惡相賊也。
昔之聖王禹、湯、文、武,兼#13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其利人多,故天福之,使立為天子,天下諸侯皆賓事之。暴王桀、紂、幽、厲,兼惡天下之百姓,率以詬天侮鬼,賊其#14人多,故天禍之,使遂失其國家,身死為僇於天下,後世子孫毀之,至今不息。故為不善以得禍者,桀、紂、幽、厲是也;愛人利人以得福者,禹、湯、文、武是也。愛人利人以得福者有矣,惡人賊人以得禍者亦有矣。
七患第五
子墨子日:國有七患。七患者何?城郭溝池不可守,而治官室,一患也;邊國至境,四鄰莫救,二患也;先盡民力無用之功,賞賜無能之人,民力盡於無用,財寶虛於侍#15客,三患也;仕者待祿,游者憂反#16,君脩法討臣,臣懾而不敢拂,四患也;君自以為聖智而不問事,自以為安彊而無守備,四鄰謀之不知戒,五患也;所言不忠,所忠不信,六患也;畜種菽粟,不足以食之,大臣不足事之,賞賜不能喜,誅罰不能威,七患也。以七患居國,必無社稷;以七患守城,敵至國傾。七患之所當,國必有殃。
凡五穀者,民之所仰也,君之所以為養也。故民無仰則君無養,民無食則不可事。故食不可不務也,地不可不力也,用不可不節也。五穀盡收,則五味盡御於主;不盡收,則不盡御。一穀不收謂之饉,二穀不收謂之旱,三穀不收謂之凶,四穀不收謂之餽,五穀不收謂之饑。歲饉,則仕者大夫以下皆損祿五分之一;旱,則損五分之二;凶,則損五分之三;餽,則損五分之四;饑,則盡無祿,稟食而已矣。故凶饑存乎國,人君徹鼎食五分之五#17,大夫徹縣,士不入學,君朝之衣不革制,諸侯之客,四鄰之使,雍食而不盛,徹膠腓,塗不芸,馬不食粟,婢妾不衣帛,此告不足之至也。
今有負其子而汲者,隊其子於井中,其母必從而道之。今歲凶,民饑場道,餓重其子,此疚於隊,其可無察邪?故時年歲善,則民仁且良;時年歲凶,則民吝且惡。夫民何常此之有?為者寡,食者眾,則歲無豐。故曰:財不足則反之時,食不足則反之用。故先民以時生財,固本而用財,則財足。故雖上世之聖王,豈能使五穀常收,而旱水不至哉。然而無凍餓之民者,何也?其力時急,而自養儉也。故《夏書》曰:禹七年水。《殷書》曰:湯五年旱。此其離凶餓#18甚矣。然而民不凍餓者一何也?其生財密,其用之節也。
故食無備粟,不可以待凶饑。庫無備兵,雖有義,不能征無義。城郭不備全#19,不可以自守。心無備慮,不可以應卒。是若慶忌無去之心,不能輕出。夫桀無待湯之備,故放;紂無待武王之備,故殺。桀、紂貴為天子,富有天下,然而皆滅亡於百里之君者,何也?有富貴而不為備也。故備者,國之重也。
食者,國之寶也;兵者,國之爪也;城者,所以自守也。此三者,國之具也。故曰:以其極#20賞、以賜無功,虛其府庫,以備車馬衣裘奇怪。苦其役徒,以治宮室觀樂,死又厚為棺槨#21,多為衣裘。生時治臺榭,死又脩墳墓。故民苦於外,府庫單於內,上不厭其樂,下不堪其苦。故國離寇敵則傷,民見凶饑則亡,此皆備不具之罪也。且夫食者,聖人之所寶也。故《周書》曰:國無三年之食者,國非其國也;家無三年之食者,子非其子也。此之謂國備。
辭過第六
子墨子曰:古之民,未知為宮時,就陵阜而居,穴而處。下潤濕傷民,故聖王作為官室,為宮室之法,曰:高足以辟潤濕,邊足以圉風寒,上足以待雪霜雨露,宮牆之高,足以別男女之禮。謹此則止,費#22財勞力不加利者,不為也。是故聖王作為宮室,便於生,不以為觀樂也。作為衣服帶履,便於身,不以為辟怪也。故節於身,誨於民,是以天下之民可得而治,財用可得而足。當今之主,其為宮室則與此異矣。必厚作斂於百姓,暴奪民衣食之財,以為宮室臺榭曲直之望,青黃刻鏤之飾、為宮室若此,故左右皆法象之,是以其財不足以待凶饑,賑#23孤寡,故國貧而民難治也。君實欲天下之治而惡其亂也,當為宮室不可不節。
古之民未知為衣服時,衣皮帶莢,冬則不輕而溫,夏則不輕而清。聖王以為不中人之情,故作誨婦人治役,脩其城郭,則民勞而不傷;以其常正,收其租稅,民則費而不病。民所苦者,非此也。苦於厚作斂於百姓#24絲麻,梱布絹,以為民衣。為衣服之法:冬則練帛之中,足以為輕且#25唷。謹此則止。故聖人為衣服,適身體、和肌膚而足矣,非榮耳目而觀愚民也。當是之時,堅車良馬不知貴也,刻鏤文釆不知喜也。何則?其所道之然。故民衣食之財,家足以待旱水凶饑者,何也?得其所以自養之情,而不感於外也。是以其民儉而易治,其君用財節而易贍也。府庫實滿,足以待不然;兵革不頓,士民不勞,足以征不服。故霸王之業可行於天下矣。當今之王,其為衣服則與此異矣。冬則輕煙,夏則輕睛,皆已具矣。必厚作斂於百姓,暴奪民衣食之財j以為錦繡文采靡曼衣之#26。鑄金以為鉤,珠玉以為珮,女工作文采,男工作刻鏤,以身服。此非云益煙之情也,單財勞力,畢歸之於無用。以此觀之,其為衣服,非為身體,皆為觀好。是以其民淫僻而難治,其君奢侈而難諫也。夫以奢侈之君,御好淫僻之民,欲用無亂,不可得也。君實欲天下之治而惡其亂,當為衣服不可不節。
古之民,未知為飲食時,素食而分處。故聖人作誨男耕稼樹藝,以為民食。其為食也,是以#27增氣充虛、彊體適腹而已矣。故其用財節,其自養儉,民富國治。今則不然,厚作斂於百姓,以為美食芻豢,蒸炙魚鼇,大國累百器,小國累十器,前方丈,目不能褊視,手不能褊操,口不能褊味,冬則凍冰,夏則飾誼。人君為飲食如此,故左右象之、是以富貴者奢侈,孤寡者凍餒#28,欲#29無亂,不可得也。君實欲天下治而惡其亂,當為食飲不可不節。
古之民未知為舟車時,重任不移,遠道不至。故聖王作為舟車,以便民之事。其為舟車也,全固輕利,可以任重致遠。其為用財少,而為利多,是以民樂而利之。故法令不急而行,民不勞而止#30足用,故民歸之。當今之王,其為舟車與此異矣。全固輕利皆已具,必厚作斂於百姓,以飾舟車,飾車以文釆,飾舟以刻鏤。女子廢其紡織而脩文釆,故民寒;男子離其耕稼而脩刻縷,故民饑。人看為舟車若此,故左右象之,是以其民饑寒並至,故為姦裹#31。多則刑罰深,刑罰深則國亂。君實欲天下之治而惡其亂,當為舟車不可不節。
凡回於天地之問,包於四海之內,天壤之情,陰陽之和,莫不有也,雖至聖不能更也。何以知其然?聖人有傳:天地也,則日上下;四時也,則日陰陽;人情也,則日男女;禽獸也,則日牡牝雄雌也。真天壤之情,雖有先王,不能更也。雖上世至聖,必蓄私不以傷行;故民無怨。官無拘女,故天下無寡夫。內無拘女,外無寡夫,故天下之民眾。當今之君,其蓄私也,大國拘女累千,小國累百,是以天下之男多寡無妻,女多拘無夫。男子失時,故民少。君實欲民之眾而惡其寡,當蓄私不可不節。
凡此五者,聖人之所儉節也,小人之所淫佚也。儉節則昌,淫佚則亡。此五者不可不節,夫婦節而天地和,風雨節而五穀熟,衣服節而肌膚和。
三辯第七
程繁問於子墨子日#32:聖王不為樂。昔諸侯倦於聽治,息於鍾鼓之樂;士大夫倦於聽治,息於竿瑟之樂;農夫春耕夏耘,秋歙冬藏,息於聆缶之樂。今夫子日聖王不為樂,此譬之猶馬駕而不稅,弓張而不弛,無乃非有血氣者之所不能至邪?
子墨子日:昔者堯舜有《第期》者,且以為禮,且以為樂。湯放桀於大水,環天下自立以為王,事成功立,無大後患,自作樂,命曰《九招》#33。武王勝殷殺紂,環天下自立以為王,事成功立,無大後患,因先王之樂,又自作樂,命曰《象》。周成王因先生之樂#34,命日《縐虞》。周成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武王。武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成湯。成湯之治天下也,不若堯舜。故其樂逾繁者,其治逾寡。自此觀之,樂非所以治天下也。
程繁日:子日聖王無樂,此亦樂已,若之何其謂聖王無樂也?子墨子曰:聖王之命也多寡之。食之利也,以知饑而食之者,智也,因為無知矣。今聖有樂而少,此亦無也。
墨子卷之一竟
#1《閒詁》本『源』字下據王念孫說補『之水』二字。《校注》本據正德本改『源』為『原』,『原一下據《初學記》第六補『之流』二字。
#2《閒詁》、《校注》二本『埔』字皆作『塊』。《校注》稱,《道藏》本作『埔』,形微鴣。
#3《閒詁》、《校注》二本『傳』皆作『博』。
#4《閒詁》、《校注》二本『博』皆作『博』。
#5《閒詁》、《校注》二本『耗』皆作『耗』,《校注》日:『畢云:耗,舊從未,非。』
#6『山』,一作『由』。
#7《校注》『君』下依《治要》及《呂氏春秋》補『者』字,是也。
#8『肚』,畢沅本作『肚』。
#9『刁』,《閒詁》、《校注》皆改作『刀』。畢沅云:經傳或作『盛貂』,此作『刀』者,『貂』省文。舊作『刁』,非。
#10『園』,一本作『圓』。
#11《閒詁》本、《校注》本據王念孫說或別本並刪『而可仕』字。
#12《校注》本『羊』上依畢沅等說增『牛』字。
#13《閒詁》、《校注》二本皆依畢沅說『兼一下補『愛』字。
#14『賊其』,《閒詁》、《校注》皆依他本校作『其賊』。
#15『侍』,一本作『待』。
#16王念孫校『待』作『持』,『反』作『交』。
#17『五』,《校注》據正德本校作『三』。
#18『餓』,一本作『饑』。
#19『全』,《校注》依正德本改作『完』,近是。
#20《校注》將《辭過》篇『役,脩其城郭,則民勞而不傷;以其常正,收其租稅,則民費而不病。民所苦者,非此也。苦於厚作斂於百姓』四十字移於『極』字下。
#21『槨』,《校注》依正德本作『檸』。畢沅云:舊作『槨』,俗寫。
#22《閒詁》、《校注》二本『費』上依正德本,《治要》補『凡』字。
#23『賑』字,《閒詁》、《校注》依《治要》改作『振弋
#24此四十字《閒詁》本刪,《校注》本移於《七患》篇。
#25『且一下《閒詁》、《校注》皆依畢沅、王念孫之說補『煖,夏則烯絡之中,足以為輕且』十二字。
#26『衣之』《閒詁》、《校注》依俞拋校作『之衣』。
#27『是以』《閒詁》、《校注》皆作『足以』,是也。
#28『餒』,《校注》依他本改作『餒』。畢沅云:『餒』,當為『餒』。《說文》云:『矮,飢也。』
#29『欲』上《閒詁》、《校注》二本依畢沅說補『雖』字。
#30『止』,《閒詁》、《校注》依畢沅據他本改作『上』。
#31《閒詁》、《校注》依王念孫據《治要》重『姦裹』二字。
#32『日』下《閒詁》、《校注》依王念孫說補『夫子日』三字。
#33『自作樂,命日《九招》』,《閒詁》、《校注》依畢沅說補為『又自作樂,命日《護》,又脩《九招》。』
#34『樂』下《閒詁》、《校注》依王念孫校增『又自作樂』四字,是也。
墨子卷之二
尚賢上第八
子墨子言曰:古者主公大人為政於國家者,皆欲國家之富,人民之眾,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貧,不得眾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亂,則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惡,是其故何也?
子墨子言曰:是在王公大人為政於國家者,不能以尚賢事能為政也。是故國有賢良之士眾,則國家之治厚,賢良之士寡,則國家之治薄。故大人之務,將在於眾賢而已。
曰:然則眾賢之衛將奈何哉?
子墨子言曰:譬若欲眾其國之善射御之士者,必將富之貴之,敬之譽之,然后國之善射御之士將可得而眾也。況又有賢良之士,厚乎德行,辯乎言談,博乎道衛者乎?此固國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亦必且富之貴之,敬之譽之,然後國之良士亦將可得而眾也。
是故,古者聖王之為政,言曰:不義不富,不義不貴,不義不親,不義不近。是以國之富貴人聞之,皆退而謀曰:始我所恃者,富貴也。今上舉義不辟貧賤,然則我不可不為義。親者聞之,亦退而謀曰:始我所恃者,親也。今上舉義不辟親疏,然則我不可不為義。近者聞之,亦退而謀曰:始我所侍者,近也。今上舉義不辟近#1;然則我不可不為義。遠者聞之,亦退而謀曰:我始以遠為無恃,今上舉義不辟遠,然則我不可不為義。逮至遠鄙郊外之臣,門庭庶子、國中之眾、四鄙之萌人,聞之皆競為義。是其故何也?曰:上之所以使下者,一物也;下之所以事上者,一衛也。譬之異#2者,有高牆深宮,牆立既謹,上為鑿一門。有盜人入,闔其自入而求之,盜其無自出。是其故何也?則上得要也。
故,古者聖王之為政,列德而尚賢,雖在農與工肆之人,有能則舉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祿,任之以事,斷予之令,曰:爵位不高則民弗敬,蓄祿不厚則民不信、政令不斷則民不畏。舉三者授之覺者,非為賢賜也,欲其事之成。故當是時,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勞殿賞,量功而分祿。故官無常貴,而民無終賤,有能則舉之,無能則下之。舉公義,辟私怨,此若言之謂也。
故,古者堯舉舜於服澤之陽,授之政,天下平。禹舉益於陰方之中,授之政,九州成。湯舉伊尹於庖廚之中,授之政,其謀得。文王舉閎夭、泰顛於置罔之中,授之政,西土服。故當是時,雖在於厚祿尊位之臣,莫不敬懼而施,雖在農與工肆之人,莫不競勸而尚意。
故,士者,所以為輔相承嗣也。故得士則謀不困,體不勞,名立而功業彰,而惡不生#3,則由得士也。
是故子墨子言曰:得意,賢士不可不舉;不得意,賢士不可不舉。尚欲祖述堯舜禹湯之道,將不可不以尚賢。夫尚賢者,政之本也。
尚賢中第九
子墨子言曰:今王公大人之君人民、主社稷、治國家,欲脩保而勿失,故不察尚賢為政之本也。何以知尚賢之為政本也?曰:自貴且智者為政乎愚且賤者則治,自愚且賤者為政乎貴且智者則亂,是以知尚賢之為政本也。故古者聖王甚尊尚賢而任使能,不黨父兄,不偏貴富,不璧顏色。賢者舉而上之,富而貴之,以為官長。不肖者抑而廢之,貧而賤之,以為徒役。是以民皆勸其賞,畏其罰,相率而為賢者。以賢者眾而不肖者寡,此謂進賢。然後聖人聽其言,邊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此謂事能。故可使治國者,使治國;可使長官者,使長官;可使治邑者,使治邑。凡所使治國家、官府、邑里,此皆國之賢者也。
賢者之治國者,也蚤朝晏退,聽獄治政,’是以國家治而刑法正。賢者之長官也,夜寢夙興,收斂關市、山林、澤梁之利,以實官府,是以官府實而財不散。賢者之治邑也,蚤出莫入,耕稼樹藝,聚菽粟,是以菽粟多而民足乎食。故國家治則刑法正,官府實則萬民富。上有以絮為酒醴樂盛,以祭祀天鬼。外有以為皮幣,與四鄰諸侯交接。內有以食飢息勞,將養其萬民,外有以懷天下之賢人。是故上者天鬼富之,外者諸侯與之,內者萬民親之,賢人歸之。以此謀事則得,舉事則成,入守則固,出誅則彊。故唯昔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之所以王天下、正諸侯者,此亦其法已。
既曰若法,未知所以行之術,則事猶若未成。是以必為置三本。何謂三本?日:爵位不高則民不敬矣,蓄祿不厚則民不信也,政令不斷則民不畏也。故古聖王高予之爵,重予之祿,任之以事,斷予之令。夫豈為其臣賜哉,欲其事之成也。《詩》曰:告女憂卹,誨女予#4鬱;孰能執熱,鮮不用濯?則此語古者國君諸侯之不可以不執善承嗣輔佐也,譬之猶執熱之有濯也,將休其手焉。古者聖王唯毋得賢人而使之,般爵以貴之,裂地以封之,終身不厭。賢人唯毋得明君而事之,竭四肢之力,以任君之事,終身不倦。若有美善,則歸之上。是以美善在上,而所怨謗在下,寧樂在君,憂慼在臣。故古者聖王之為政若此。
今王公大人亦欲效人以尚賢使能為政,高予之爵,而祿不從也。夫高爵,而無祿,民不信也。曰:此非中實愛我也,假藉而用我也。夫假藉之民,將豈能親其上哉。故先王言曰:食於政者,不能分人以事;厚於貨者,不能分人以祿。事則不與,祿則不分,請問天下之賢人將何自至乎王公大人之側哉?若苟賢者不至乎王公大人之側,則此不肖者在左右也。不肖者在左右,則其所譽不當賢,而所罰不當暴。王公大人尊此以為政乎國家,則賞亦必不當賢,而罰亦必不當暴。若苟賞不當賢而罰不當暴,則是為賢者不勸,而為暴者不沮矣。是以入則不慈孝父母,出則不長弟鄉里,居處無節,出入無度,男女無別。使治官府則盜竊,守城則倍畔,君有難則不死,出亡則不從。使斷獄則不中,分財則不均。與謀事不得,舉事不成,入守不固,出誅不彊。故雖昔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之所以失措其國家,傾覆其社稷者,已此故也。何則?皆以明小物而不明大物也。
今王公大人有一衣裳不能制也,必籍良工。有一牛羊不能殺也,必藉良宰。故當若之二物者,王公大人未#5知以尚賢使能為政也。逮至其國家之亂,社稷之危,則不知使能以治之。親戚則使之,無故富貴、面目校好則使之。夫無故富貴、面目校好則使之,豈必智且有慧哉。若使之治國家,則此使不智慧者治國家也,國家之亂,既可得而知已。且夫王公大人有所愛其色而使,其心不察其知,而與其愛,是故不能治百人者,使處乎千人之官,不能治千人者,使處乎萬人之官。此其故何也?曰:若處官者爵高而祿厚,故愛其色而使之焉。夫不能治千人者,使處乎萬人之官,則此官什倍也。夫治之法將日至者也,日以治之,日不什脩,知以治之,知不什益,而予官什倍,則此治一而棄其九矣。一雖日夜相接以治若官,官猶若不治。此其故何也?則王公大人不明乎以尚賢使能為政也。故以尚賢使能為政而治者,夫若言之謂也,以下賢為政而亂者,若吾言之謂也。
今王公大人中實將欲治其國家,欲脩保而勿失,胡不察尚賢為政之本也?且以尚賢為政之本者,亦豈獨子墨子之言哉。此聖王之道,先王之書《距年》之言也,傳曰:求聖君哲人,以裨輔而身。《揚誓》曰:聿求元聖,與之戮力同心,以治天下。則此言聖之不失以尚賢使能為政也。故古者聖王唯能審以尚賢使能為政,無異物雜焉,天下皆得其列。古者舜耕歷山,陶何瀕,漁雷澤,堯得之服澤之腸,舉以為天子,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伊摯,有莘氏女之私臣,親為庖人,湯得之,舉以為己相,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傅說被褐帶索,庸築乎傳巖,武丁得之,舉以為三公,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此何故始賤卒而貴,始貧卒而富?則王公大人明乎以尚賢使能為政。是以民無飢而不得食,寒而不得衣,勞而不得息,亂而不得治者。故古聖王以審以尚賢使能為政,而取法於天。雖天亦不辯貧富貴賤,遠邇親疏,賢者舉而尚之,不肖者抑而廢之。
然則富貴為賢以得其賞者,誰也?曰:若昔者三代聖王堯舜禹揚文武者是也。以所得其賞何也?曰:其為政乎天下也,兼而愛之,從而利之,又率天下之萬民以尚尊天事鬼,愛利萬民。是故天鬼賞之,立為天子,以為民父母,萬民從而譽之日聖王,至今不已。則此富貴為賢以得其賞者也。
然則富貴為暴以得其罰者,誰也?曰:若昔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者是也。何以知其然也?曰:其為政乎天下也,兼而憎之,從而賤之,又率天下之民以詬天侮鬼,賤傲#6萬民。是故天鬼罰之,使身死而為刑戮,子孫離散,室家喪滅,絕無後嗣,萬民從而非之曰暴王,至今不已。則此富貴為暴而以得其罰者也。
然則親而不善以得其罰者,誰也?曰:若昔者伯鯀,帝之元子,廢帝之德庸,既乃刑之于羽之郊,乃熱照無有及也,帝亦不愛。則此親而不善以得其罰者也。
然則天之所使能者,誰也?曰:若昔者禹稷皋陶是也。何以知其然也?先王之書《呂刑》道之曰:皇帝清問下民,有辭有苗,曰:旱后之肆在下,明明不常,鰥寡不蓋。德威維威,德明維明。乃名三后恤功於民。伯夷降典,哲民維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隆播種,農殖嘉穀。三后成功,維假於民。則此言三聖人者,謹其言,慎其行,精其思慮,索天下之隱事遺利以上事天,則天鄉其德。下施之萬民,萬民被其利,終身無已。故先王之言曰:此道也,大用之天下則不究#7,小用之則不困,脩用之則萬民被其利,終身無已。《周頌》道之曰:聖人之德,若天之高,若地之普。其有昭於天下也,若地之固,若山之承。不坼不崩,若日之光,若月之明,與天地同常。則此言聖人之德章明博大,壇固以脩久也。故聖人之德,蓋總乎天地者也。
今王公大人欲王天下、正諸侯,夫無德義,將何以哉?其說將必挾震威彊。今王公大人將焉取挾震威彊哉?傾者民之死也。民,生為甚欲,死為甚憎,所欲不得而所憎屢至,自古及今,未嘗能有以此王天下、正諸侯者也。今大人欲王天下,正諸侯,將欲使意得乎天下,名成乎後世,故不察尚賢#8政之本也。此聖人之厚行也。
尚賢下第十
子墨子言曰:天下之王公大人,皆欲其國家之富也,人民之眾也,刑法之治也。然而不識以尚賢為政其國家百姓,王公大人本失尚賢為政之本也。若苟王公大人本失尚賢為政之本也,則不能毋舉物示之乎?今若有一諸侯於此,為政其國家也,曰:凡我國能射御之士,我將賞貴之。不能射御之士,我將罪賤之。問於若國之士,孰善孰懼?我以為必能射御之士喜,不能射御之士懼。我賞因而誘之矣,曰:凡我國之忠信之士,我將賞貴之。不忠信之士,我將罪賤之。問於若國之士,孰喜孰懼?我以為必忠信之士喜,不忠不信之士懼。今唯毋以尚賢為政其國家百姓,使國為善者勸,為暴者沮。大以為政於天下,使天下之為善者勸,為暴者沮。然昔吾所以貴堯舜禹湯文武之道者,何故以哉?以其唯毋臨眾發政而治民,使天下之為善者可而勸也,為暴者可而沮也。然則此尚賢者也,與堯舜禹湯文武之道同矣。
而今天下之士君子,居處言語皆尚賢,逮至其臨眾發政而治民,莫知尚賢而使能,我以此知天下之士君子明小而不明於大也。何以知其然乎?今王公大人有一牛羊之財,不能殺,必索良宰。有一衣裳之財,不能制,必索良工。當王公大人之於此也,唯有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實知其不能也,不使之也。是何故?恐其敗財也。當王公大人之於此也,則不失尚賢而使能。王公大人有一罷馬,不能治,必索良醫。有一危弓,不能張,必索良工。當王公大人之於此也,雖有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實知其不能也,必不使。是何故?恐其敗財也。當王公大人之於此也,則不失尚賢而使能。逮至其國家則不然,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則舉之。則王公大人之親其國家也,不若其親一危弓、罷馬、衣裳、牛羊之財與?我以此知天下之士君子皆明於小而不明於大也。此譬猶瘠者而使為行人,聾者而使為樂師。
是故古之聖王之治天下也,其所富,其所貴,未必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也。是故昔者舜耕於歷山,陶於河瀕,漁於雷澤,灰於常陽,堯得之服澤之陽,立為天子,使接天下之政,而治天下之民。昔伊尹為莘氏女師僕,使為庖人,湯得而舉之,立為三公,使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昔者傅說居北海之洲,園土之上,衣褐帶索,庸築於傅巖之城,武丁得而舉之,立為三公,使之接天下之政,而治天下之民。是故昔者堯之舉舜也,湯之舉伊尹也,武丁之舉傅說也,豈以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哉。唯法其言,用其謀,行其道,上可而利天,中可而利鬼,下可而利人,是故推而上之。
古者聖王既審尚賢,欲以為政,故書之竹帛,琢之槃盂,傳以遺後世子孫。於先王之書《呂刑》之書然:王曰:於,來,有國有土,告女訟刑。在今而安百姓,女何擇言人?何敬不刑?何度不及?能擇人而敬為刑,堯舜禹湯文武之道可及也。是何也?則以尚賢及之。於先王之書《堅年》之言然,曰:晞夫聖武知人,以屏輔而身。此言先王之治天下也,必選擇賢者,以為其摹屬輔佐。
曰:今也天下言#9士君子皆欲富貴而惡貧賤。曰,.然女何為而得富貴'而辟貧賤?莫若為賢。為賢之道將奈何?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教人。若此,則飢者得食,寒者得衣,亂者得治。若飢則得食,寒則得衣,亂則得治,此安生生。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貴,皆王公大人骨肉之親一、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也。今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焉故必知哉。若不知,使治其國家,則其國家之亂可得而知也。
今天下之士君子皆欲富貴而惡貧賤,然女何為而得富貴而辟貧賤哉?曰:莫若為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月美好者#10。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此非可學能者也。使不知辯,德行之厚若禹湯文武,不加得也,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璧瘡聾,一暴為桀紂,不加失也。是故以賞不當賢,罰不當暴,其所賞者已無故矣,其所罰者亦無罪。是以使百姓皆攸心解體,沮以為善,垂其股肱之力,而不相勞來也,腐臭餘財,而不相分資也,隱慝良道,而不相教誨也。若此,則飢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亂者不得治#11。推而上之以#12。
是故昔者,堯有舜,舜有禹,禹有皋陶,湯有小臣,武王有閎夭、泰顛、南宮括、散宜生,而天下和,庶民阜。是以近者安之,遠者歸之。日月之所照,舟車之所及,雨露之所漸,粒食之所養#13,得此不勸譽。且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實將欲為仁義。求為上#14士,上欲中聖王之道,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故尚賢之為說,而不可不察此者也。尚賢者,天鬼百姓之利,而政事之本也。
墨子卷之二竟
#1『近』,《校注》據正德本和《治要》補作『遠近』。
#2『異』,《閒詁》、《校注》皆依他本作『富』,是也。
#3『名立而功業彰,而惡不生』,《閒詁》、《校注》依王念孫據《群書治要》補正作『名立而功成,美章而惡不生』。
#4『鬱』,《閒詁》、《校注》二本依盧、王之說改為『爵』。
#5『未』,《校注》據李本改為『皆』。
#6王念孫云:『賤』亦當為『賊』,『傲』當為『殺』,是也,《校注》依之。
#7畢沅云:『究』,一本作r窕』,非。王念孫云:作『窕』者是也。《閒詁》、《校注》依王說改『究』為一窕』。
#8『賢』下《閒詁》、《校注》依王念孫說增『為』字,是也。
#9『言』,《閒詁》、《校注》依王念孫說改為『之』。
#10以上八字據王念孫說補。
#11以上十二字據王念孫說補。
#12王念孫云:此五字與上文義不相屬,蓋涉上文『推而上之』而衍。
#13王念孫云:自『而天下和』至此凡三十七字,舊本誤入下文『國家百姓之利』之下。今據王說移置於此。
#14『上』字依王念孫說補。
墨子卷之三
尚同上第十一
子墨子言曰:古者民始生未有形政之時,蓋其語,人異義。是以一人則一義,二人則二義,十人則十義。其人玆眾,其所謂義者亦玆眾。是以人是其義,以非人之義,故交相非是也#1。以內者父子兄弟作怨惡,離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藥相虧害,至有餘力不能以相勞,腐巧餘財不以相分,隱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亂,若禽獸然。
夫明摩天下之所以亂者,生於無政長。是故選天下之賢可者,立以為天子。天子立,以其力為未足,又選擇天下之賢可者,置立之以為三公。天子三公既以立,以天下為博大,遠國異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辯,不可一二而明知,故畫分萬國,立諸侯國君。諸侯國君既已立,以其力為未足,又選擇其國之賢可者,置立之以為正長。正長既已具,天子發政於天下之百姓,言曰:聞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有過則規諫之,下有善則傍薦之。上同而不下比者,此上之所賞而下之所譽也。意若聞善而不善,不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弗能是,上之所非弗能非。上有過弗規諫,下有善弗傍薦。下比不能上同者,此上之所罰而百姓所毀也。上以此為賞罰,其明察以審信。是故里長者,里之仁人也。里長發政里之百姓,言曰:聞善而不善,必以告其鄉長。鄉長之所是必皆是之,鄉長之所非必皆非之。去若不善言,學鄉長之善言。去若不善行,學鄉長之善行。則鄉何說以亂哉。察鄉之所#2治者,何也?鄉長唯能壹同鄉之義,是以鄉治也。鄉長者,鄉之仁人也。鄉長發政鄉之百姓,言曰:聞善而不善者,必以告國君。國君之所是必皆是之,國君之所非必皆非之。去若不善言,學國君之善言。去若不善行,學國君之善行。則國何說以亂哉。察國之所以治者,何也?國君唯能壹同國之義,是以國治也。國君者,國之仁人也。國君發政國之百姓,言曰:聞善而不善,必以告天子。天子之所是皆是之,天子之所非皆非之。去若不善言,學天子之善言。去若不善行,學天子之善行。則天下何說以亂哉。察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天子唯能壹同天下之義,是以天下以治也。
天下之百姓皆上同於天一,而不上同於天,則舊猶未去也。今若天飄風苦雨,賡賡而至者,此天之所以罰百姓之不上同於天者也。
是故子墨子言曰:古者聖王為五刑,請以治其民。譬若絲縷之有紀,罔罟之有綱,所連收天下之百姓不尚同其上者也。
尚同中第十二
子墨子曰:方今之時,復古之民始生未有正長之時,蓋其語曰:天下之人異義。是以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其人數玆眾,其所謂義者亦玆眾。是以人是其義,而非人之義,故交相非也。內之父子兄弟作怨樣,皆有離散之心,不能相和合,至乎舍餘力不以相勞,隱匿良道不以相教,腐巧餘財不以相分,天下之亂也,至如禽獸然。無君臣上下長幼之節,父子兄弟之禮,是以天下亂焉。
明乎民之無正長,以一同天下之義,而天下亂也,是故選擇天下賢良聖知辯慧之人,立以為天子,使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天子既已立矣,以為唯其耳目之請,不能獨一同天下之義,是故選擇天下贊閱賢良、聖知辯慧之人,置以為三公,與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天子三公既已立矣,以為天下博大,山林遠土之民不可得而一也,是故靡分天下,設以為萬諸侯國君,使從事乎一同其國之義。國君既已立矣,又以為唯其耳目之請,不能一同其國之義,是故擇其國之賢者,置以為左右將軍大夫,以遠至乎鄉里之長,與從事乎一同其國之義。
天子諸侯之君,民之正長,既已定矣。天子為發政施教,曰:凡聞見善者必以告其上,聞見不善者亦必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已有善傍薦之,上有過規諫之,尚同義其上,而毋有下比之心,上得則賞之,萬民聞則譽之。意若聞見善不以告其上,聞見不善亦不以告其上。上之所是不能是,上之所非不能非。已有善不能傍薦之,上有過不能規諫之。下比而非其上者,上得則誅罰之,萬民聞則非毀之。故古者聖王之為刑政賞譽也,甚明察以審信,是以舉天下之人,皆欲得上之賞譽,而畏上之毀罰。
是故里長順天子政,而一同其里之義。里長既同其里之義,率其里之萬民以尚同乎鄉長,曰:凡里之萬民,皆尚同乎鄉長,而不敢下比。鄉長之所是必亦是之,鄉長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學鄉長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學鄉長之善行。鄉長固鄉之賢者也,舉鄉人以法鄉長,夫鄉何說而不治哉。察鄉長之所以治鄉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其能一同其鄉之義,是以鄉治。
其#3鄉而鄉既以治矣。有率其鄉萬民以尚同乎國君,曰:凡鄉之萬民,皆上同乎國君,而不敢下比。國君之所是必亦是之,國君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學國君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學國君之善行。國君固國之賢者也,舉國人以法國君,夫國何說而不治哉。察國君之所以治國而國治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其能一同其國之義,是以國治。
國君治其國,而既已治矣。有率其國之萬民以尚同乎天子,曰:凡國之萬民,上同乎天子,而不敢下比。天子之所是必亦是之,天子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學天子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學天子之善行。天子者,固天下之仁人也。舉天下之萬民以法天子,夫天子#4何說而不治哉。察天子之所以治天下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其能一同天下之義,是以天下治。夫既尚同乎天子而未尚同乎天者,則天苜將猶未止也。故當若天降寒熱不節,雪霜雨露不時,五穀不熟,六畜不遂,疾苗戾疫,飄風苦雨,荐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罰也,將以罰下人之不尚同乎天者也。
故古者聖王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以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是以率天下之萬民,齋戒沐浴,潔為酒醴集盛,以祭祀天鬼。其事鬼神也,酒醴樂盛不敢不鐲潔,犧牲不敢不膽肥,珪璧幣帛不敢不中度量,春秋祭祀不敢失時幾,聽獄不敢不中,分財不敢不均,居處不敢息慢。曰#5:其為正長若此,是故出誅勝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尚同為政者也。故古者聖王之為政若此。今天下之人曰:方今之時,天鬼之福可得也。萬民之所便利,而能彊從事焉,則萬民之親可得也。其為政若此,是以謀事#6,舉事成,入守固,上者天鬼有厚乎其為政長也,下者萬民有便利乎其為政長也。天鬼之所深厚,而彊從事焉,則天下之正長猶未廢乎天下也,而天下之所以亂者,何故之以也?子墨子曰:方今之時之以正長,則本與古者異矣。譬之若有量之以五刑然。昔者聖王制為五刑,以治天下,逮至有苗之制五刑,以亂天下。則此豈刑不善哉,用刑則不善也。是以先王之書《以#7刑之道》曰:苗民否用練,折則刑,唯作五殺之刑,日法。則此言善用刑者以治民,不善用刑者以為五殺。則此豈刑不善哉,用刑則不善,故遂以為五殺。是以先王之書《術令》之道曰:惟口出好興戎。則此言善用口者出好,不善用口者以為讒賊寇戎。則此豈口不善哉,用口則不善也,故遂以為讒賊寇戎。
故古者之置正長也,將以治民也。譬之若絲縷之有紀,而罔罟之有綱也,將以運役天下淫暴而一同其義也。是以先王之書《相年》之道曰:夫建國設都,乃作后王君公,否用泰也,輕大夫師長,否用佚也,維辯使治天均。則此語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設國都立正長也,非高其爵、厚其祿、富貴佚而錯之也,將以為萬民興利除害、富貴貧寡、安危治亂也。故古者聖王之為若此。
今王公大人之為刑政,則文#8此。政以為便譬,宗於父兄故舊,以為左右,置以為正長。民知上置正長之非正以治民也,是以皆比周隱匿,而莫肯尚同其上,是故上下不同義。若苟上下不同義,賞譽不足以勸善,而刑罰不足以沮暴。何以知其然也?曰:上唯毋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曰:人可賞,吾將賞之。若苟上下不同義,上之所賞則眾之所非。曰:人眾與處,於眾得非。則是雖使得上之賞,未足以勸乎。上唯毋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曰:人可罰,吾將罰之。若苟上下不同義,上之所罰則眾之所譽。曰:人眾與處,於眾得譽。則是雖使得上之罰,未足以沮乎。若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賞譽不足以勸善,而刑罰不可以沮暴,則是不與鄉吾本言民始生未有正長之時同乎伏?若有正長與無正長之時同,則此非所以治民一眾之道。
故古者聖王唯而以尚同以為正長,是上下情請為通,上有隱事遺利,下得而利之,下有蓄怨積害,上得而除之。是以數千萬里之外有為善者,其室人未褊知,鄉里未褊聞,天子得而賞之。數千萬里之外有為不善者,其室人未褊知,鄉里未褊聞,天子得而罰之。是以舉天下之人,皆恐懼振動惕慄,不敢為淫暴,曰:天下之視聽也哉神。先王之言曰:非神也,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視聽,使人之吻助己言談,使人之心助己思慮,使人之股肱助己動作。助之視聽者眾,則其所聞見者遠矣。助之言談者眾,則其德音之所撫循者博矣。助之思慮者眾,則其談謀度速得矣。助之動作者眾,即舉其事速成矣。
故古者聖人之所以濟事成功,垂名於後世者,無他故異物焉,曰:唯能以尚同為政者也。是以先王之書《周頌》之道之曰:載來見彼王,求厥章。則此語古者國君諸侯之以春秋來朝聘天子之廷,受天子之嚴教。退而治國,政之所加,莫敢不賓。當此之時,本無有敢紛天子之教者。《詩》曰:我馬維駱,六轡沃若。載馳載驅,周爰咨度。又曰:我馬維麒,六轡若絲。載馳載驅,周爰咨謀,即此語也。古者國君諸侯之聞見善與不善也,皆馳驅以告天子,是以賞當賢,罰當暴,不殺不辜,不失有罪,則此尚同之功也。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請將欲富其國家,眾其人民,治其刑政,定其社稷,當若尚同之不可不察,此之本也。
尚同下第十三
子墨子言曰:知者之事,必計國家百姓所以治者而為之,必計國家百姓之所以亂者而辟之。然計國家百姓之所以治者,何也?上之為政,得下之情則治,不得下之情則亂。何以知其然也?上之為政得下之情,則是明民於#9善非也。苟若#10明於民之善非也,則得善人而賞之,得暴人而罰之也。善人賞而暴人罰,則國必治。上之為政也,不得下之情,則是不明於民之善非也。若苟不明於民之善非,則是不得善人而賞之,不得暴人而罰之。善人不賞而暴人不罰,為政若此,國眾必亂。故賞不得下之情,而不可不察者也。
然計得下之情將奈何可?故子墨子曰:唯能以尚同一義為政,然後可矣。何以知尚同一義之可而為政於天下也?然胡不審稽古之治為政之說乎?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長也,百姓為人。若苟百姓為人,是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千人千義,逮至人之眾不可勝計也,則其所謂義者亦不可勝計。此皆是其義而非人之義,是以厚者有闕而蕩者有爭。是故天下之欲同一天下之義也,是故選擇賢者,立為天子。天子以其知力為未足獨治天下,是以選擇其次,立為三公。三公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左右天子也,是以分國建諸侯。諸侯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治其四境之內也,是以選擇其次,立為卿之宰。卿之宰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左右其君也,是以選擇其次,立而為鄉長家君。是故古者天子之立三公,諸侯、卿之宰、鄉長家君,非特富貴游佚而擇之也,將使助治亂刑政也。故古者建國設都,乃立后王君公,奉以卿士師長,此非欲用說也,唯辯而使助治天助明也。
今此何為人上而不能治其下,為人下而不能事其上?則是上下相賤#11也。何故以然?則義不同也。若苟義不同者有黨,上以若人為善,將毀#12之,若人唯使得上之賞,而辟百姓之毀,是以為善者必未可使勸,見有賞也,上以若人為暴,將罰之,若人唯使得上之罰,而懷百姓之譽。是以為暴者,必未可使沮,見有罰也。故計上之賞譽,不足以勸善,計其毀罰,不足以沮暴。此何故以然#13?則欲同一天下之義,將奈何可?故子墨子言曰:然胡不賞使家君試用家君發憲布令其家,曰:若見愛利家者必以告,若見惡賊家者亦必以告。若見愛利家以告,亦猶愛利家者也,上得且賞之,眾聞則譽之。若見惡賊家不以告,亦猶惡賊家者也,上得且罰之,眾聞則非之。是以禍#14若家之人,皆欲得其長上之賞譽,辟其毀罰。是以善言之#15,家君得善人而賞之,得暴人而罰之。善人之賞,而暴人之罰、則家必治矣。然·計若家之所以治者,何也?唯以尚同一義為政故也。
家既已治,國之道盡此已邪,則未也。天下#16為家數也甚多,此皆是其家而非人之家,是以厚者有亂,而薄者有爭。故又使家君總其家之#17,以尚同於國君。國君亦為發憲布令於國之眾,曰:若見愛利國者必以告,若見惡賊國者亦必以告。若見愛利國以告者,亦猶愛利國者也。上得且賞之,眾聞則譽之。若見惡賊國不以告者,亦猶惡賊國者也。上得且罰之,眾聞則非之。是以禍#18若國之人,皆欲得其長上之賞譽,避其毀罰。是以民見善者言之,見不善者言之;國君得善人而賞之,得暴人而罰之。善人賞而暴人罰,則國必治矣。然計若國之所以治者,何也?唯能以尚同一義為政故也。
國既已治矣,天下之道,盡此已邪,則未也。天下之為國數也甚多,此皆是#19國,而非人之國。是以厚者有戰,而薄者有爭。故又使國君選其國之義,以義#20尚同於天子,天子亦為發憲布令於天下之眾。曰:若見愛利天下者,必以告;若見惡賊天下者,亦以告。若見愛利天下以告者,亦猶愛利天下者也。上得則賞之,眾聞則譽之。若見惡賊天下不以告者,亦猶惡賊天下者也。上得且罰之,眾聞則非之。是以禍#21天下之人,皆欲得其長上之賞譽,避其毀罰。是以見善不善者告之。天子得善人而賞之,得暴人而罰之。善人賞而暴人罰之,天下必治矣。然計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唯而以尚同一義為政故也。天下既已治,天子又總天下之義,以尚同於天。故當尚同之為說也,尚同#22之天子,可以治天下矣。中用之諸侯,可而治其國矣。小用之家君,可用而治其家矣。是故大用之治天下不窕,小用之治一國一家而不橫者,若道之謂也。故曰:治天下之國若治一家,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意獨子墨子有此,而先王無此其有邪?則亦然也。聖王皆以尚同為政,故天下治。何以知其然也?於先王之書也,《大誓》之言然,曰:小人見姦巧,乃聞不言也,發罪鈞。此言見淫辟不以告者,其罪亦猶淫辟者也。
故古之聖王治天下也,其所差論以自左右羽翼者皆良,外為之人,助之視聽者眾。故與人謀事,先人得之;與人舉事,先人成之;州先之#23譽令問#24,先人發之。唯信身而從事,故利若此。古者有語焉,曰:一目視也,不若二目之視也;一耳之聽也,不若二耳之聽也;一手之操也,不若二手彊也。夫唯能信身而從事,故利若此。是故古之聖王之治天下也,千里之外有賢人焉,其鄉里之人皆未之均聞見也,聖王得而賞之。千里之內有暴人焉,其鄉里未之均見也,聖王得而罰之。故唯毋以聖王為聰耳明目與,豈能一視而通見千里之外哉?一聽而通聞千里之外哉?聖王不往而視也,不就而聽也。然而使天下之為寇亂盜賊者周流天下無所重足者,何也?其以尚同為政善也。
是故子墨子曰:凡使民尚同者,愛民不疾,民無可使。日:必疾愛而使之,致信而持之。富貴以道其前,明罰以率其後。為政若此,唯欲毋與我同,將不可得也。
是以子墨子日:今天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情將欲為仁義,求為士#25,上欲中聖之道,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故當上同之說而不#26察,尚同為政之本而治要也。
墨子卷之三竟
#1《閒詁》、《校注》『是也』作『也是』,『是』字屬下句讀,然也。
#2《閒詁》云:『所』下據下文當有『以』字。
#3『其』上《閒詁》、《校注》據王念孫說補『鄉長治一三字。
#4『子』一本作『下』。
#5此下至『天下之正長猶未廢乎天下也』有錯簡。《閒詁》、《校注》校作:『是故上者天鬼有厚乎其為政長也,下者萬民有便利乎其為政長也。天鬼之所深厚,而彊從事焉,則天鬼之福可得也。萬民之所便利,而能彊從事焉,則萬民之親可得也。其為政若此,是以謀事得,舉事成,入守固,出誅勝。日:何故之以也?日:唯而以尚同為政者也。故古者聖王之為政若此。今天下之人日:方今之時,天下之正長猶未廢乎天下也』。
#6畢沅云『事』下當據後文增『得』字。
#7『以』為『呂』之誤。
#8『文』字《閒詁》、《校注》校作『反』,是也。
#9『民於』《閒詁》、《校注》校作『於民』,是也。
#10『苟若』《閒詁》、《校注》改為『若苟』,是也。
#11『賤』王念孫校作『賊』,是也。
#12『毀』一本作『賞』,近是。
#13『然』下王念孫補r則義不同也然』六字。
#14畢沅云:『禍』一本作『褊』。
#15『之』下畢沅據他本補『不善言之』四字。
#16『天下』《閒詁》校作『國之』。
#17『之騙下畢沅據他本補『義』字。
#18『禍』《閒詁》作『褊』。
#19『是』下畢沅據他本補『其』字。
#20畢沅云『義』字衍。
#21『禍』《閒詁》作『褊』。
#22『同』畢沅校作州用』。
#23『先之』畢沅據他本校作『光』。
#24『問』《閒詁》校作『聞』。
#25『士』上王念孫據各篇補『上』字。
#26『不』下畢沅補『可』字。
墨子卷之四
兼愛上第十四
聖人以治天下為事者也,必知亂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亂之所自起,則不能治。譬之如醫之攻人之疾者然,必知疾之所自起,焉能攻之;不知疾之所自起,則弗能攻。治亂者何獨不然,必知亂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亂之所自起,則弗能治。
聖人以治天下為事者也,不可不察亂之所自起。當察亂何自起?起不相愛。臣子之不孝君父,所謂亂也。子自愛不愛父,故虧父而自利;弟自愛不愛兄,故虧兄而自利;臣自愛不愛君,故虧君而自利。此所謂亂也。雖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此亦天下之所謂亂也。父自愛也,不愛子,故虧子而自利;兄自愛也,不愛弟,故虧弟而自利;君自愛也,不愛臣,故虧臣而自'利。是何也?皆起不相愛。一雖至天下之為盜賊者,亦然。盜愛其室,不愛其異室,故竊異室以利其室;賊愛其身,不愛人,故賊人以利其身。此何也?皆遂不相愛。雖至大夫之相亂家、諸侯之相攻國者、亦然。大夫各愛家,不愛異家,故亂異家以利家;諸侯各愛其國,不愛異國,故攻異國以利其國。天下之亂物,具此而已矣。
察此何自起?皆起不相愛。若使天下兼相愛,人若愛其身,惡施不孝,猶有不慈者乎?視子弟與臣若其身,惡施不慈不孝亡,猶有盜賊乎?故視人之室若其室,誰竊?視人身若其身,誰賊?故盜賊有亡,猶有大夫之相亂家,諸侯之相攻國者乎?視人家若其家,誰亂?視人國若其國,誰攻?故大夫之相亂家,諸侯之相攻國者有亡。若使天下兼相愛,國與國不相攻,家與家不相亂,盜賊無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則天下治。故聖人以治天下為事者,惡得不禁惡而勸愛。故天下兼相愛則治,相惡則亂。故子墨子曰:不可以不勸愛人者,此也。
兼愛中第十五
子墨子言曰:仁人之所以為事者,必興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以此為事者也。然則天下之利何也?天下之害何也?子墨子言曰:今若國之與國之相攻,家之與家之相篡,人之與人之相賊,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調,則此天下之害也。然則崇此害亦何用生哉?以不相愛生耶?子墨子言:以不相愛生。今諸侯獨知愛其國,不愛人之國,是以不憚舉其國以攻人之國;今家主獨知愛其家,而不愛人之家,是以不憚舉其家以篡人之家;今人獨知愛其身,不愛人之身,是以不憚舉其身以賊人之身。是故諸侯不相愛,則必野戰。家主不相愛,則必相篡。人與人不相愛,則必相賊。君臣不相愛,則不惠忠。父子不相愛,則不慈孝。兄弟不相愛,則不和調。天下之人皆不相愛,強必執弱,富必侮貧,貴必敖賤,詐必欺愚。凡天下禍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愛生也。是以仁者非之。
既以非之,何以易之?子墨子言曰:以兼相愛、交相利之法易之。然則兼相愛、交相利之法,將奈何哉?子墨子言: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是故諸侯相愛,則不野戰。家主相愛,則不相篡。人與人相愛,則不相賊。貴不放賤,詐不欺愚,凡天下禍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仁者譽之。然而今天下之士,君臣相愛則惠忠,父子相愛則慈孝,兄弟相愛則和調。天下之人皆相愛,強不執弱,眾不劫寡,富不侮貧。
子墨子曰:然,乃若兼則善矣。雖然,天下之難,物于故也。子墨子言曰:天下之士君子,特不識其利,辯其故也。今若夫政城野戰,殺身為名,此天下百姓之所皆難也。苟君說之,則士眾能為之。況於兼相愛,交相利,則與此異?夫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惡人者,人必從而惡之;害人者,人必從而害之。此何難之有?特上弗以為政,士不以為行故也。
昔者晉文公好士之惡衣,故文公之臣,皆祥#1羊之裘,韋以帶錢#2;練帛之冠,入以見於君,出以踐#3朝。是其故何也?君說之,故臣為之也。昔者楚靈王好士細腰,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為節,肱#4息然後帶,扶牆然後起。比期年,朝有薰黑之危#5。是其故何也?君說之,故臣能之也。昔越王勾踐好士之勇,教馴其臣和合之,焚舟失火,試其士曰:越國之寶盡在此!越王親自鼓其士而進之,曰#6 士聞鼓音,破碎亂行,蹈火而死者,左右百人有餘,越王擊金而退之。
是故子墨子言曰:乃若夫少食、惡衣,殺身而為名,此天下百姓之所皆難也。若苟君說之,則眾能為之。瓦兼相愛、交相利與此異矣。夫愛人者,人亦從而愛之。利人者,人亦從而利之。惡人者,人亦從而惡之。害人者,人亦從而害之。此何難之有焉?特上不以為政,而士不以為行故也。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曰:然,乃若兼則善矣。雖然,不可行之物也,譬若挈太山越河濟也。子墨子言:是非其譬也。夫挈太山而越河濟,可謂畢劫有力矣。自古及今,未有能行之者也。昆乎兼相愛,交相利則與此異,古者聖王行之。何以知其然?古者禹治天下,西為西河、漁寶,以泄渠、孫、皇之水。北為防、原、抓、注后之邸、噱池之竇,灑為底柱,鑿為龍門,以利燕代胡貉與西河之民。束方漏之陸,防蓋#7諸之澤,灑為九儈,以撻束土之水,以利冀州之民。南為江、漢、淮、汝,東流之,注五湖之處,以利楚荊、越與南夷之民。此言禹之事,吾今行兼矣。昔者文王之治西土,若日若月,乍光于四方,于西土,不為大國侮小國,不為眾庶侮鰥寡,不為暴勢奪穡人黍稷狗免。天屑臨文王慈,是以老而無子者,有所得終其壽,連獨無兄弟者,有所雜於生人之問,少失其父母者,有所放依而長。此文王之事,則吾今行兼矣。昔者武王將事泰山,隧,傳曰:泰山!有道曾孫周王有事,大事既獲,仁人尚作,以祇商夏蠻夷醜貉。雖有周親,不若仁人。萬方有罪,維予一人。此言武王之事,吾今行兼矣。
是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君子,忠實欲天下之士富,而惡其貧;欲天下之治,而惡其亂,當兼相愛,交相利。此聖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務為也。
兼愛下第十六
子墨子言曰:仁人之事者,必務求與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然當今之時,天下之害孰為大?曰:若大國之攻小國也,大家之亂小家也,強之劫弱,眾之暴寡,詐之謀愚,貴之敖賤,此天下之害也。人與為人君者之不惠也,臣者之不忠也,父者之不慈也,子者之不孝也,此又天下之害也。又與今人之賤人,執其兵刃毒藥水火,以交相虧賊,此又天下之害也。姑嘗本原若眾害之所自,此胡自#8生?此自愛人利人生與?即必日非然也,必曰從惡人賊人生。分名乎天下惡人而賊人者,兼與?別與?即必別也。然即之交別者,果生天下之大害者與?是故別非也。子墨子曰:非人者,必有以易之。若非人而無以易之,譬之猶以水救火也,其說將必無可焉。是故子墨子曰:兼以易別。然即兼之可以易別之故何也?曰:藉為人之國若為其國,夫誰獨舉其國以攻人之國者哉?為彼者由為己也。為人之都若為其都,夫誰獨舉其都以伐人之都者哉?為彼猶為己也。為人之家若為其家,夫誰獨舉其家以亂人之家者哉?為彼猶為己也。然即國都不相攻伐,人家不相亂賊,此天下之害與?天下之利與?即必日天下之利也?姑嘗本原若眾利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惡人賊人生與?即必日非然也,必日從愛人利人生。分名乎天下,愛人而利人者,別與?兼與?即必日兼也。然即之交兼者,果生天下之大利者與?是故子墨子日兼是也。且鄉吾本言曰:仁人之事者,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今吾本原兼之所生天下之大利者也,吾本原別之所生天下之大害者也。是故子墨子曰:別非而兼是者,出平若方也。今吾將正求與天下之利而取之,以兼為正。是以聰耳明目相為視聽乎,是以股肱畢強相為動為宰乎,而有道肆相教誨。是以老而無妻子者,有所侍養以終其壽。幼弱孤童之無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長其身。今唯毋以兼為正,即若其利也。不識天下之事#9,所以皆聞兼而非者,其故何也?
然而天下之士非兼者之言,猶未止也。曰:即善矣,雖然,豈可用哉?子墨子曰:用而不可,難哉#10亦將非之。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姑嘗兩而進之,誰以為二士,使其一士者執別,使其一士者執兼。是故別士之言曰:吾豈能為吾友之身若為吾身,為吾友之親若為吾親。是故退睹其友,飢即不食,寒即不衣,疾病不侍養,死喪不葬埋。別士之言若此,行若此。兼士之言不然,行亦不然,曰:吾聞為高士於天下者,必為其友之身若為其身,為其友之親若為其親,然後可以為高士天下。是故退睹其友,飢則食之,寒則衣之,疾病侍養之,死喪葬埋之。兼士之士尚若此,行若此。若之二者,言相非而行相反與?當使若二士者,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猶合符節也,無言而不行也。然即敢問今有平原廣野於此,被甲嬰冑,將往識,死生之權未可識也。又有君大夫之遠使於巴、越、齊、荊,往來及否未及否,未可識也。然即敢問不識將惡也?家室奉承親戚,提挈妻子,而寄託之,不識於兼之有是乎?於別之有是乎哉?以為當其於此也,天下無愚夫愚婦,雖非兼之人,必寄託之於兼之有是也。此言而非兼,擇即取兼,即此言兼費也。不識天下之士,所以皆聞兼而非之者,其故何也?
然而天下之士非兼者之言猶未止也,曰:意可以擇士,而不可以擇君子#11,姑嘗兩而進之,誰以為二君,使其一君者執兼,使其一君者執別。是故別君之言曰:吾惡能為吾萬民之身若為吾身,此泰非天下之情也。人之生乎地上之,無幾何也,譬之猶駟馳而過隙也。是故退睹其萬民,飢即不食,寒即不衣,疾病不侍養,死喪不葬埋。別君之言若此,行若此。兼君之言不然,行亦不然,曰:吾聞為明君於天下者,必萬#12萬民之身,後為其身,然後可以為明君於天下。是故退睹#13萬民,飢即食之,寒即衣之,疾病侍養之,死喪葬埋之。兼君之言若此,行若此。然即交若之二君者,言相非而行相反與?常使若二君者,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猶合符節也,無言而不行也。然即敢問今歲有癘疫,萬民多有勤苦凍餒,轉死溝壑中者,既已眾矣。不識將擇之二君者,將何從也?我以為當其於此也,天下無愚夫愚婦,雖非兼君#14,必從兼君是也。言而非兼,擇即#15此言行拂也。不識天下所以皆聞兼而非之者,其故何也?
然而天下之士非兼者之言也獨未止也,曰:兼即仁矣,義矣。雖然,豈可為哉。吾譬兼之不可為也,猶挈泰山以超江河也。故兼者,直願之也,夫豈可為之物哉?子墨子曰:夫挈泰山以超江河,自古之及今,生民而來未嘗有也。今若夫兼相愛、交相利,此自先聖六王者親行之,何知先聖六王之親行之也?子墨子曰:吾非與之並世同時,親聞其聲,見其色也。以其所書於竹帛,鏤於金石,琢於槃盂,傳遺後世子孫者知之。泰誓曰:文王若日若月乍照,光于四方,于西土。即此言文王之兼愛天下之博大也,譬之日月兼照天下之無有私也,即此文王兼也。雖子墨子之所謂兼者,於文王取法焉。且不唯泰誓為然,雖禹誓即亦猶是也。禹曰:濟濟有眾,咸聽朕言,非惟小子敢行稱亂,蠢玆有苗,用天之罰,若予既率爾草對諸旱以征有苗。禹之征有苗也,非以求以重富貴,干福祿,樂耳目也,以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即此禹兼也。雖子墨子之所謂兼者,於禹求焉。且不唯禹誓為然,雖湯說即亦猶是也。湯曰:惟予小子履,敢用玄牡,告于上天后曰:今天大旱,即當朕身履,未知得罪于上下。有善不敢蔽,有罪不敢赦,簡在帝心。萬方有罪,即當朕身。朕身有罪,無及萬方。即此言湯貴為天子,富有天下,然且不憚以身為犧牲,以祠說于上帝鬼神,即此湯兼也。雖子墨子之所謂兼者,於湯取法焉。且不唯誓命與湯說為然,周詩即亦猶是也。周詩曰:王道蕩蕩,不偏不黨。王道平平,不黨不偏。其直若矢,其易若底,君子之所履,小人之所視。若吾言非語道之謂也?古者文武為正,均分賞賢罰暴,勿有親戚弟兄之所阿,即此文武兼也。雖子墨子之所謂兼者,於文武取法焉。不識天下之人所以皆聞兼而非之者,其故何也?
然而天下之非兼者之言猶未止,曰:意不忠親之利,而害為孝乎?子墨子曰:姑嘗本原之孝子之為親度者。吾不識孝子之為親度者,亦欲人愛利其親與?意欲人之惡賊其親與?以說觀之,即欲人之愛利其親也。然即吾惡先從事即得此?若我先從事乎愛利人之親,然後人報我愛利吾親乎?意我先從事乎惡人之親,然後人報我以愛利吾親乎?即必吾先從事乎愛利人之親,然後人報我以愛利吾親也。然即之交孝子者,果不得已乎。毋先從事愛利人之親者與?意以天下之孝子為遇,而不足以為正乎?姑嘗本原之先王之所書《大雅》之所道,曰:無言而不條,無德而不報。投我以桃,報之以李。即此言愛人者必見愛也,而惡人者必見惡也。不識天下之士所以皆聞兼而非之者,其故何也?意以為難而不可為邪?嘗有難此而可為者。昔荊靈王好小腰,當靈王之身,荊國之士飯不瑜乎一,固據而後興,扶垣而後行。故約食為其難為也,然後為而靈王說之,未瑜於世而民可移也,即求以鄉其上也。昔者越王句踐好勇,教其士臣三年,以其知為未足以知之也,焚舟失火,鼓而進之,其士偃前列、伏水火而死有不可勝數也。當此之時,不鼓而退也,越國之士可謂顫矣。故焚身為其難為也,然後為之,越王說之,未瑜於世而民可移也,即求以鄉上也。昔者晉文公好宜服,當文公之時,晉國之士,大布之衣,祥羊之裘,練帛之冠,且直之履,入見文公,出以踐之朝。故直服為其難為也,然後為而文公說之,未瑜於世而民可移也,即求以鄉其上也。是故約食、焚舟、直服,此天下之至難為也,然後為而上說之,未瑜於世而民可移也。何故也?即求以鄉其上也。今若夫兼相#16利,此其有利且易為也,不可勝計也。我以為則無有上說之者而)已矣,苟有上說之者,勸之以賞譽,威之以刑罰,我以為人之於就兼相愛、交相利也,譬之猶火之就上、水之就下也,不可防止於天下。
故兼者,聖王之道也,王公大人之所以安也,萬民衣食之所以足也。故君子莫若審兼而務行之,為人君必惠,為人臣必忠,為人父必慈,為人子必孝,為人兄必友,為人弟必悌。故君子莫若欲為惠君、忠臣、慈父、孝子、友兄、悌弟,‘當若兼之不可不行也,此聖王之道而萬民之大利也。
墨子卷之四竟
#1『祥』《閒詁》作『詳』。
#2『錢』畢沅校作『劍』。
#3『踐』下王念孫補『於』字。
#4『肱』畢沅據《太平御覽》校作『滕』。
#5『危』王引之校作『色』。
#6畢沅云:『日』字衍。
#7『蓋』閒詁》、《校注》皆作『孟』,是也。
#8《閒詁》『自』下補『生』字。
#9『事』,一本作『士』。
#10『難哉』王念孫校作r雖我』。
#11『子』王念孫校作『乎』。
#12『萬』畢沅校作『先』,云一本如此。
#13畢沅『睹』下增『其一字。
#14『君』,王念孫校作『者』。
#15『即』下《閒詁》、《校注》補『取兼』二字。
#16《閒詁》、《校注》『相』下依王念孫說補『愛交相』三字。
墨子卷之五
非攻上第十七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上為政者得則罰之。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鸚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其不仁玆甚,罪益厚。至入人欄廄,取人馬牛者,其不仁義又甚攘人犬豕鸚豚。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玆甚,罪益厚。至殺不辜人也,柩其衣裘、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廄、取人馬牛。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玆甚矣,罪益厚。當此,天下之君#1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何謂知義與不義之別乎?
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死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之而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情不知其不義也。故書其言以遺後世。若知其不義也,夫奚說書其不義以遺後世哉。
今有人於此,少見黑日黑,多見黑曰白,則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辯矣。少嘗苦日苦,多嘗苦日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今小為非,則知而非之。大為非攻國,則不知而非,從而譽謂之#2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辯義與不義之亂也。
非攻中第十八
子墨子言日:古者王公大人為政於國家者,情欲譽之審,賞罰之當,刑政之不過失。是故,子墨子日:古者有語,謀而不得,則以往知來,以見知隱,謀若此,可得而知矣。今師徒唯毋興起,冬行恐寒,夏行恐暑,此不可以冬夏為者也。春則廢民耕稼樹藝,秋則廢民獲斂。今唯毋廢一時,則百姓飢寒凍餒而死者,不可勝數。今嘗計軍上,竹箭、羽旎、喔幕、甲、盾、撥,劫住#3而靡弊腑冷不及#4者,不可勝數。又與矛、戟、戈、劍、乘車,其列住碎折靡弊而不及者,不可勝數。與其牛馬肥而往、瘠而反,往死亡而不反者,不可勝數。與其徐道之脩遠,根食輟絕雨不繼,百姓死者,不可勝數也。與其居處之不安,食飯之不時,飢飽之不節,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勝數。喪師多不可勝數,喪師盡不可勝計,則是鬼神之喪其主后,亦不可勝數。
國家發政,奪民之甩,廢民之利若此甚眾,然而何為為之?曰:我貪伐勝之名,及得之利,故為之。子墨子言曰:計其所自勝,無所可用也。計其所得,反不如所喪者之多。今攻三里之城,七里之郭,攻此不用銳,且無殺而徒得,此然也。殺人多必數於萬,寡必數於千,然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且可得也。今萬乘之國,虛數於千,不勝而人#5,廣衍數於萬,不勝而辟。然則土地者,所有餘也,王民者,所不足也。今盡王民之死,嚴下上之患,以爭虛城,則是棄所不足,而重所有餘也。為政若此,非國之務者也。
飾攻戰者也言:南則劑吳之王,北則齊晉之君,始封於天下之時,其土地之方,未至有數百里也、人徒之眾,未至有數十萬人也。以攻戰之故,土地之博至有數千里也,人徒之眾至有數百萬人,故當攻戰而不可為也。子墨子言曰:雖四五國則得利焉,猶謂之非行道也。譬若醫之藥人之有病者然,今有醫於此,和合其祝藥之于天下之有病者而藥之,萬人食此,若醫四五人得利焉,猶謂之非行藥也。故孝子不以食其親,忠臣不以食其君。古者封國於天下,尚者以耳之所聞,近者以目之所見,以攻戰亡者不可勝數。何以知其然也?東方有莒之國者,其為國甚小,問於大國之問,不敬事於大,夫#6國亦弗之從而愛利。是以東者越人夾削其壤地,西者齊人兼而有之。計莒之所以亡於齊越之問者,以是攻戰也。雖南者陳蔡,其所以亡於吳越之問者,亦以攻戰。雖北者且一、不著何,其所以亡於燕代胡貊之問者,亦以攻戰也。是故子墨子言曰:古者王公大人情欲得而惡失,故#7安而惡危,故當攻戰而不可不非。
飾攻戰者之言曰:彼不能收用彼眾,是故亡。我能收用我眾,以此攻戰於天下,誰敢不賓服哉。子墨子言曰:子雖能收用子之眾,子豈若古者吳闔問哉。古者吳闔問教七年,奉甲執兵,奔三百里而舍焉,次注林,出於冥隘之徑,戰於柏舉,中楚國而朝宋與及魯。至夫差之身,比#8而攻齊,舍於汶上,戰於艾陵,大敗齊人,而葆之大山。東而攻越,濟三江五湖,而葆之會稽。九夷之國莫不賓服。於是退不能賞孤,施舍群萌,自侍其力,伐其功,譽其智,息於教,遂築姑蘇之臺,七年不成。及若此,則吳有離罷之心。越王句踐視吳上下不相得,收其眾以復其條。入北郭,徙大內,圍王宮,而吳國以亡。昔者晉有六將軍,而智伯莫為強焉。計其土地之博,人徒之眾,欲以抗諸侯,以為英名攻戰之速。故差論其分#9牙之士,皆列舟車之眾,以攻中行氏而有之。以其謀為既已足矣,又攻玆范氏而大敗之。并三家以為一家而不止,又圍趙襄子於晉腸。及若此,則韓魏亦相從而謀曰:古者有語:脣亡則齒寒。趙氏朝亡,我夕從之。趙氏夕亡,吾朝從之。詩曰:魚水不務,陸將何及乎?是以三主之君一心戮力,辟門除道,奉甲興士,韓魏自外,趙氏自內,擊智伯,大敗之。
是故子墨子言曰:古者有語曰:君子不鏡於水,而鏡於人。鏡於水見面之容,鏡於人則知吉與凶。今以攻戰為利,則蓋嘗鑒之於智伯之事乎?此其為不吉而凶,既可得而知矣。
非攻下第十九
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所譽善者,其說將何#10?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譽之譽?意亡非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譽之與?雖使下之愚人,必曰:將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譽之。今天下之所同養者,聖王之法也。今天下之諸侯將猶多皆免攻伐并兼,則是有譽義之名,而不察其實也。此譬猶盲者之與人同命白黑之名,而不能分其物也,則豈謂有別哉。是故古之知者之為天下度也,必順慮其義而後為之行。是以動則不疑,速通成,得其所欲,而順天鬼百姓之利,則知者之道也。是故古之仁人有天下者,必反大國之說,一天下之和,總四海之內,焉率天下之百姓,以農臣事上帝山川鬼神。利人多,功故又大,是以天賞之、愚#11富之,人譽之,使貴為天子,富有天下,名參乎天地,至今不廢。此則知者之道也,先王之所以有天下者也。
今王公大人天下之諸侯則不然,將必皆差論其分牙之士,皆列其舟車之卒伍,於此為堅甲利兵,以往攻伐無罪之國。入其國家邊境,芟刈其禾稼,斬其樹木,墮其城郭以湮其溝池,攘殺其牲栓,墦潰其祖廟,勁殺其萬民,覆其老弱,遷其重器。卒進而柱乎鬧曰:死命為上,多殺次之,身傷者為下。又況先列北橈乎哉,罪死無殺!以譚其眾。夫無兼國覆軍,賊虐萬民,以亂聖人之緒。意將以為利天乎?夫取天之人,以攻天之邑,此刺殺天民,剝振神之位,傾覆社稷,攘殺其犧牲,則此上不中天之利矣。意將以為利鬼乎?夫殺之神,滅鬼神之主,廢滅先王,賊虐萬民,百姓離散,則此中不中鬼之利矣。意將以為利人乎?夫殺之人,為利人也博矣。又計其費,此為周生之本,竭天下百姓之財用不可勝數也,則此下不中人之利矣。
今夫師者之相為不利者也,曰:將不勇,士不分,兵不利,教不習,師不眾,卒不利和,威不圉,害之不久,爭之不疾,孫之不強,植心不堅,與國諸侯疑。與國諸侯疑,則敵生慮而意贏矣。偏具此物,而致從事焉,則是國家失卒,而百姓易務也。今不嘗觀其說好攻伐之國,若使中興師,君子庶人也必且數千,徒倍十萬,然後足以師而動矣。久者數歲,速者數月。是上不暇聽治,士不暇治其官府,農夫不暇稼穡,婦人不暇紡績織紅,則是國家失卒,而百姓易務也。然而又與其車馬之罷弊也,幔幕帷蓋,三軍之用,甲兵之備,五分而得其一,則猶為序疏矣。然而又與其散亡道路,道路遼遠,根食不繼僚,食飲之時,廁役以此飢寒凍餒疾病、而轉死溝壑中者,不可勝計也。此其為不利於人也,天下之害厚矣。而王公大人樂而行之,則此樂賊滅天下之萬民也,豈不悖哉。今天下好戰之國,齊晉楚越,若使此四國者得意於天下,此皆十倍其國之眾,而未能食其地也,是人不足而地有餘也。今又以爭地之故而反相賊也,然則是虧不足而重有餘也。
今還#12夫好攻伐之君,又飾其說以非子墨子曰:以攻罰之為不義,非利物與?昔者禹征有苗,湯伐桀,武王伐紂,此皆立為聖王,是何故也?子墨子曰:子未察吾言之類,未明其故者也。彼非所謂攻,謂誅也。昔者有三苗大亂,天命延之,日妖容出,雨血三朝,龍生廟,大哭乎市,夏水地坼及泉,五穀變化,民乃大振。高陽乃命玄宮,禹親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四電誘祇,有神人面烏身,若瑾以侍,益矢有苗之祥,苗師大亂,后乃遂幾。禹既已克有三苗,焉磨為山川,別物上下,卿制大極,而神民不違,天下乃靜,則此禹之所以征有苗也。還#13至乎夏至#14桀,天有轄命,日月不時,寒暑雜至,五穀焦死,鬼呼國,鶴嗚十夕餘。乃#15命湯於鑣宮,用受夏之大命:夏德大亂,予既卒其命於天矣,往而誅之,必使汝堪之。湯焉敢奉率其眾,是以鄉有夏之境,帝乃使陰暴毀有夏之城。少少,有神來告曰:夏德大亂,往攻之,予必使汝大堪之。予既受命於天,天命融隆火于夏之城間西北之隅。湯奉桀眾以克有,屬諸侯於薄,薦章天命,通于四方,而天下諸侯莫敢不賓服,則此湯之所以誅桀也。還#16至乎商王紂,天不序其德,杞用失時,兼夜中十日雨王于薄,九鼎遷止,婦妖容出,有鬼宵吟,有女為男,天雨肉,棘生乎國道,王兄自縱也。赤烏銜珪,降周之岐社,曰: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國。泰顛來賓,河出綠圖,地出乘黃。武王踐功,夢見三神,予既沉漬殷紂于酒德矣,往攻之,予必使汝大堪之。武王乃攻狂夫,反商之周,天賜武王黃烏之旗。王既已克殷,成帝之來,分主諸神,祀紂先王,通維四夷,而天下莫不賓,焉襲湯之緒,此即武王之所以誅紂也。若以此三聖王者觀之,則非所謂攻也,所謂誅也。
則夫好攻伐之君,又飾其說以非子墨子曰:子以攻伐為不義,非利物與?昔者楚熊麗始討此睢山之問,越王緊虧出自有遽,始邦於越,唐叔與呂尚邦齊、晉。此皆地方數百里,今以並國之故,四分天下而有之。是故何也?子墨子曰:子未察吾言之類,未明其故者也。古者天子之始封諸侯也,萬有餘。今以並國之故,萬國有餘皆滅,而四國獨立。此譬猶醫之藥萬有餘人,而四人愈也,則不可謂良醫矣。
則夫好攻伐之君又飾其說曰:我非以金玉子女壤地為不足也,我欲以義名立於天下,以德求諸侯也。子墨子曰:今若有能以義名立於天下,以德來諸侯者,天下之服可立而待也。夫天下處攻伐久矣,譬若傅子之為馬然。今若有能信效先利天下諸侯者,大國之不義也,則同憂之;大國之攻小國也,則同救之;小國城郭之不全也,必使修之;布粟之絕則委之,幣帛不足則共之。以此效大國,則小國之君說。人勞我逸,則我甲兵強。寬以惠,緩易急,民必移。易攻伐以治我國,攻必倍。量我師舉之費,以諍諸侯之斃,則必可得而序利焉。督以正,義其名,必務寬吾眾,信吾師,以此授諸侯之師,則天下無敵矣,其為下不可勝數也。此天下之利,而王公大人不知而用,則此可謂不知利天下之臣務矣。
是故,子墨子日:今且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情將欲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當若繁為攻伐,此實天下之巨害也。今欲為仁義,求為上士,尚欲中聖王之道,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故當若非攻之為說,而將不可察者此也。
墨子卷之五竟
#1『君』下畢沅據後文增『子』字。
#2畢沅云『謂之』二字倒。
#3『住』畢沅據他本校作『往』。
#4『及』《閒詁》、《校注》作『反』,下句『及』字同。
#5『人』畢沅校作『入』。
#6『夫』《閒詁》、《校注》作『大』。
#7『故』畢沅校作『欲』。
#8『比』《閒詁》、《校注》作『北』。
#9『分』《閒詁》、《校注》作『爪』,是也。
#10『何』下王念孫補『哉』字。
#11『愚』畢沅校作『鬼』。
#12『還』《閒詁》作『遝』,《校注》作『逮』,二字通。
#13同#12。
#14『至』《閒詁》、《校注》作『王』。
#15『乃』上畢沅據《文選》補『天』字。
#16同#12。
墨子卷之六
節用上第二十
聖人為政一國,一國可倍也。大之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國家,去其無#1足以倍之。聖王為政,其發令興事、便民用財也,無不加用而為者。是故用財不費,民德不勞,其興利多矣。
其為衣裘何以為?冬以圉寒,夏以圉暑。凡為衣裳之道,冬加溫、夏加清者,芋組。不加者,去之。其為宮室何以為?冬以圉風寒、夏以圉暑雨。有盜賊加固者芋組。不加者,去之。其為甲盾五兵何以為?以圉寇亂盜賊,若有寇亂盜賊,有甲盾五兵者勝,無有不勝,是故聖人作為甲盾五兵。凡為甲盾五兵,加輕以利堅而難折者,芋組。不加者,去之。其為舟車何以為?車以行陵陸,舟以行川谷,以通四方之利。凡為舟車之道,加輕以利者,芋組。不加者,去之。凡其為此物也,無加用而為者,是故用財不費,民德不勞,其興利多#2。有去大人之好聚珠玉烏獸犬馬,以益衣裳宮室甲盾五兵舟車之數,於數倍乎?若則不難。故孰為難?倍唯人為難倍。
然人有可倍也。昔聖王為法日:丈夫年二十,不敢毋處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此聖王之法也。聖王既沒,於民次也。其欲蚤處家者,有所二十年處家。其欲晚處家者,有所四十年處家。以其蚤與其晚相踐,後聖王之法十年。若純三年而字,子生可以二三年矣。此不惟使民蚤處家而可以倍與?且不然已。
今天下為政者,其所以寡人之道多。其使民勞,其籍斂厚,民財不足,凍餓死者不可勝數也。且大人惟毋與師以攻伐鄰國,久者終年,速者數月,男女久不相見,此所以寡人之道也。與居處不安、飲食不時、作疾病死者,有與侵就伋素、攻城野戰死者,不可勝數。此不令為政者,所以寡人之道數術而起與?聖人為政、特無此,不聖人為政、其所以眾人之道亦數衛而起與?故子墨子曰:去無用之#3,聖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
節用中第二十一
子墨子言曰:古者明王聖人所以王天下,正諸侯者,1 彼其愛民謹忠,利民謹厚,忠信相連,又示之以利,是以終身不饜,歿二十#4 而不卷。古者明王聖人其所以王天下、正諸侯者,此也。
是故古者聖王制為節用之法曰:凡天下旱百工,輸、車、積、匏、陶、冷、梓、匠,使各從事其所能。曰:凡足以奏給民用,諸加費不加民利則止#5 。古者聖王制為飲食之法曰:足以充虛繼氣,強股肱,耳目聰明,則止。不極五味之調,芬香之和,不致遠國珍恢異物。何以知其然?古者堯治天下,南撫交祉,北降幽都,束西至日所出入,莫不賓服,建#6至其厚愛。黍稷不二,羹載不重,飲#7於土增,啜於土形,斗以酌。倪仰周旋威儀之禮,聖王弗為。
古者聖王制為衣服之法曰:冬服鉗紅之衣輕且暖,夏服烯給之衣輕且清,則止諸。加費不加於民利者,聖王弗為。
古者聖王為猛禽狡獸暴人害民,於是教民以兵行。日帶劍,為刺則入,擊則斷,旁擊而不折,此劍之利也。甲為衣則輕且利,動則兵且從,此甲之利也。車為服重致遠,乘之則安,引之則利,安以不傷人,利以速至,此車之利也。古者聖王為大川廣谷之不可濟,於是利為舟楫,足以將之則止。雖止者三公諸侯至,舟楫不易,津人不飾,此舟之利也。
古者聖王制為節葬之法曰:衣三領,足以朽肉,棺三寸,足以朽骸。掘穴深不通於泉,流不發洩,則止。死者既葬,生者毋久喪用哀。
古者人之始生,未有宮室之時,因陵丘掘穴而處焉。聖王慮之,以為掘穴日,冬可以辟風寒。建#8夏,下潤濕,上重需,恐傷民之氣,於是作為官室而利。然則為官室之法將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其旁可以圉風寒,上可以圉雪霜雨露,其中鐲潔,可以祭祀,宮牆足以為男女之別,則止諸。加費不加民利者,聖王弗為。
節用下第二十二闕
節葬上第二十三闕
節葬中第二十四闕
節葬下第二十五
子墨子言曰:仁者之為天下度也,辟之無以異乎孝子之為親度也。今孝子之為親度也,將奈何哉?曰:親貧則從事乎富之,人民寡則從事乎眾之,眾亂則從事乎治之。當其於此也,亦有力不足、財不贍、智不智然後已矣,無敢舍餘力,隱謀遺利,而不為親為之者矣。若三務,孝子之為親度也,既若此矣。雖仁者之天下度,亦猶此也。曰:天下貧則從事乎富之,人民寡則從事乎眾之,眾而亂則從事乎治之。當其於此,亦有力不足、財不贍、智不智然後已矣,無敢舍餘力,隱謀遺利,而不為天下為之者矣。若三務者,此仁者之為天下度,既若此矣。
今逮至昔者三代聖王既沒,天下失義。後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喪以為仁也,義也,孝子之事也。或以厚葬久喪以為非仁義,非孝子之事也。曰二子者,言則相非,行即相反,皆曰:吾上祖述堯舜禹湯文武之道者也。而言即相非,行即相反。於此乎後世之君子皆疑惑乎二子者言也。若苟疑惑乎之二子者言,然則姑嘗傳而為政乎國家萬民而觀之,計厚葬久喪,奚當此三利者,我意若使法其言,用其謀,厚葬久喪實可以富貧、眾寡、定危、治亂乎?此仁也,義也,孝子之事,為人謀者不可不勸也。仁者將求興天下,誰霸而使民譽之,終勿廢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厚葬久喪實不可以富貧、眾寡、定危、治亂乎?此非仁非義,非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勸也。仁者將興之,天下誰賈,而使民譽之,終勿廢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厚葬久喪實不可以富貧、眾寡、定危、理亂乎?此非仁非義,非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沮也。仁者將求除之,天下相廢,而使人非之,終身勿為#9。且故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今國家百姓之不治也,自古及今未嘗之有也。
何以知其然也?今天下之士君子,將猶多皆疑惑厚葬久喪之為中是非利害也。故子墨子言曰:然則姑嘗稽之。今雖毋法執厚葬久喪者言,以為事乎國家。此存乎王公大人有喪者,日棺槨必重,葬埋必厚,衣袁必多,文繡必繁,丘隴必巨。存乎正夫賤人死者,殆竭家室。焉諸侯死者,虛車府,然後金玉珠璣比乎身,印組節約,車馬藏乎壙,又必多為屋幕、鼎鼓、緒挺、壺濫、戈劍、羽旎、齒革,寢而埋之。滿意若殉從,曰: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處喪之法將奈何哉?曰:哭泣不秩聲,翕績絰垂涕,處倚廬,寢苦枕由。又相率強不食而為飢,薄衣而為寒,使面目陷陽,顏色薰黑,耳目不聰明,手足不勁強,不可用也。又曰:上士之操喪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王公大夫行此,則必不能蚤朝五官六府,辟草木,實倉凜。使農夫行此,則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樹藝。使百工行此,則必不能修舟車,為器皿矣。使婦人行此,則必不能夙興夜寐,紡績織紅。細計厚葬為多埋賦之財者也,計久喪為久禁從事者也。財以成者,扶而埋之。後得生者,而久禁之。以此求富,此譬猶禁耕而求穫也,富之說無可得焉。是故以求富家而既已不可矣。
欲以眾人民,意者可邪?其說又不可矣。今惟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君死喪之三年,父母死喪之三年,妻與後子死者,五皆喪之三年,然後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族人五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數,則毀瘠必有制矣。使面目陷陽,顏色薰黑,耳目不聰明,手足不勁強,不可用也。又曰:上士操喪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飢約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勝計也。此其為敗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眾,譬猶使人負劍而求其壽也,眾之說無可得焉。是故求以眾人民而既以不可矣。
欲以治刑政,意者可乎?其說又不可矣。今惟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國家必貧,人民必寡,刑政必亂。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為上者行此,則不能聽治,使為下者行此,則不能從事。上不聽治,刑政必亂,下不行#10從事,衣食之財必不足。若苟不足,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將怨其兄矣;為人子者求其親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親矣;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亂其上矣。是以僻淫邪行之民,出則無衣也,入則無食也,內續奚吾,並為淫暴,而不可勝禁也。是故盜賊眾而治者寡。先#11眾盜賊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猶使人三晨而毋負己也,治之說無可得焉。是故求以治刑政而既已不可矣。
欲以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意者可邪?其說又不可矣。是故昔者聖王既沒,天下失義,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而北有齊晉之君,此皆砥礪其卒伍,以攻伐并兼為政於天下。是故凡大國之所以不攻小國者,積委多,城郭修,上下調和,是故大國不耆攻者。無積委,城郭不修,上下不調和,是故大國者攻之。今惟毋以厚葬久喪者為政,國家必貧,人民必寡,刑政必亂。若苟貧,是無以為積委也。若苟寡,是城郭溝渠者寡也。若苟亂,是出戰不克,入守不固。此求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而既已不可矣。
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意者可邪?其說又不可矣。今惟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國家必貧,人民必寡,刑政必亂。若苟貧,是棄盛酒醴不冷潔也。若苟寡,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若苟亂,是祭祀不時度也。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為政若此,上帝鬼神始得從上撫之曰:我有是人也,與無是人也,孰愈?曰:我有是人也,與無是人也,無擇也向則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厲之禍罰而棄之,則豈不亦乃其所哉。
故古聖王制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體。衣袁三領,足以覆惡。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壟若參耕之畝,則止矣。死者既以葬矣,生者必無久哭,而疾而從事,人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聖王之法也。
今執厚葬久喪者之言曰:厚葬久喪雖使不可以富貧,眾寡、定危、治亂,然此聖王也以#12道也。子墨子曰:不然。昔者堯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蚤山之陰。衣袁三領,穀木之棺,葛以緘之,既桃而後哭,滿堵無封。已葬,而牛馬乘之。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裊三領,穀木之棺,葛以緘之。已葬,而市人乘之。禹束教乎九夷,道死,葬會稽之山。衣袁三領,桐棺三寸,葛以緘之,絞之不合,道之不焰。土地之深,下毋及泉,上毋通臭。既葬,收餘壤其上,壟若參耕之畝,取#13止矣。若以此若三聖王者觀之,則厚葬久喪果非聖王之道。故三王者,皆貴為天子,富有天下,豈憂財用之不足哉?以為如此葬埋之法。
今王公大人之為葬埋,則異於此。必大棺中棺,革闈三操,璧玉即具,戈劍鼎鼓壺濫、文繡素練,大鞅萬領、輿馬女樂皆具,日必捶徐差通,壟雖凡山陵。此為輟民之事,靡民之財,不可勝計也。其為毋用若此矣。是故子墨子曰:鄉者吾本言曰,意亦使其言,用其謀,計厚葬久喪,請可以富貧、眾寡、定危、治亂乎?則仁也,義也,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勸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若人厚葬久喪,實不可以富貧、眾寡、定危、治亂乎?則非仁也,非義也,非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沮也。是故求以富國家,甚得貧焉;欲以眾人民,甚得寡焉;欲以治刑政,甚得亂焉。求以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禍焉。上稽之堯舜禹湯文武之道,而政逆之,下稽之桀紂幽厲之事,猶合節也。若以此觀,則厚葬久喪,其非聖王之道也。
今執厚葬久喪者言曰:厚葬久喪,果非聖王之道,夫胡說中國之君子為而不已操而不擇哉?子墨子日: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昔者越之束有軸沐之國者,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謂之宜弟。其大父死,負其大母而棄之,曰:鬼妻不可與居處。此上以為政,下以為俗,為而不已,操而不擇。則此豈實仁義之道哉,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楚之南有炎人國者,其親戚死,朽其肉而棄之,然後埋其骨,乃成為孝子。秦之西有儀秉#14之國者,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燻上,謂之登遐,然後成為孝子。此上以為政,下以為俗,為而不已,操而不擇。則此豈實仁義之道哉,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若以此若三國者觀之,則亦猶薄矣。若#15中國之君子觀之,則亦猶厚矣。如彼則大厚,如此則大薄,然則葬埋之有節矣。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猶尚有節;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獨無節於此乎。子墨子制鳶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領,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無值漏,氣無發洩於上,壟足以期其所,則止矣。哭往哭來,反從事乎衣食之財,俱乎祭祀,以致孝於親。故日: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謂#16將欲為仁義,求為上士,上欲中聖王之道,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故當若節喪之為政,而不可不察者此也。
墨子卷之六竟
#1『無』下王念孫據下文及中篇補『用之費』三字。
#2『多』下《閒詁》補-矣一字。
#3『之』下王念孫補『費』字。
#4『二十』二字《閒詁》校作『世』字。
#5本句《閒詁》校:『作凡足以奉給民用則止,諸加費不加于民利者,聖王弗為。』
#6『建』《閒詁》、《校注》作『逮』,是也,形近而訛。
#7『飲』王念孫校作『飯』。
#8『建』畢沅校作『逮』。
#9自『為人謀者不可不勸也』至此,《校注》校作:『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厚葬久喪實不可以富貴、眾寡、定危、治亂乎?此非仁非義,非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沮也。仁者將求除之,天下誰,,而使民非之,終身勿為』。
#10舉沅云:門行』字衍。
#11『先』《閒詁》校作『夫』
#12『也以』二字畢沅據彼文改作『之』字。
#13『取』畢沅據《前漢書注》改作『則』。
#14『秉』畢沅據《列子》、《太平廣記》改為『渠一。
#15『若』下王念孫據上文補門以』字。
#16王念孫云:『謂』為『請』之訛。
墨子卷之七
天志上第二十六
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何以知之?以其處家者知之。若處家得罪於家長,猶有鄰家所避逃之。然且親戚兄弟所知識,其相徹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惡有處家而得罪於家長而可為也?非獨處家者為然,雖處國亦然。處國得罪於國君,猶有鄰國所避逃之。然且親戚弟兄所知識,其相徹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誰亦有處國得罪於國君而可為也?此有所避逃之者也,相做戒猶若此其厚。況無所避逃之者,相做戒豈不愈厚然後可哉。且語言有之曰:焉而晏日,焉而得罪,將惡避逃之?曰:無所避逃之。夫天不可為林谷幽門無人,明必見之。然而天下之
#1君子#2天也,忽然不知以相做戒,此我所以知天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也。
然則天亦何欲何惡?天欲義而惡不義。然則率天下之百姓以從事於義,則我乃為天之所欲也。我為天之所欲,天亦為我所欲。然則何欲何惡?我欲福祿而惡禍祟。然則我率天下之百姓以從事於禍祟中也。
然則何知天之欲義而惡不義?曰:天下有義則生,無義則死,有義則富,無一義則貧,有義則治,無義則亂。然則天欲其生而惡其死,欲其富而惡其貧,欲其治而惡其亂,此義#3所以知天欲義而惡不義也。
曰:且夫義者,政也。無從下之政上,必從上之政下。是故庶人竭力從事,未得次己而為政,有士政之。士竭力從事,未得次己而為政,有將軍大夫政之。將軍大夫竭力從事,未得次己而為政,有三公諸侯政之。三公諸侯竭力聽治,未得次己而為政,有天子政之。天子未得次己而為政,有天政之。天子為政於三公、諸侯、士、庶人。天下之士君子,固明知天之為政於天子,天下百姓,未得之明知也。故昔三代聖正禹湯文武,欲以天之為政於天子,明說天下之百姓,故莫不縐牛羊,豢犬負,潔盛酒醴,以祭祀上帝鬼神,而求祈福於天。我未嘗聞天下之所求祈福於天子者也,我所以知天之為政於天子者也。
故,天子者,天下之窮貴也,天下之窮富也。故欲富且貴者,當天意而不可不順。順天意者,兼相愛、交相利,必得賞。反天意者,別相惡、交相賊,必得罰。然則是誰順天意而得賞者?誰反夫#4意而得罰者?子墨子言曰:昔三代聖王禹湯文武,此順天意而得賞也。昔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此反天意而得罰者也。然則禹湯文武其得賞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愛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愛、兼而愛之,我所利、兼而利之。愛人者此為博焉,利人者此為厚焉。故使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業萬世子孫。傳稱其善,方施天下,至今稱之,謂之聖王。然則桀紂幽厲得其罰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詬天,中誣鬼,下賤人。二故天意曰:此之我所愛、別而惡之,我所利、交而賊之。惡人者此為之博也,賊人者此為之厚也。故使不得終其壽,不段其世,至今毀之,謂之暴王。
然則何以知天之愛天下之百姓?以其兼而明之。何以知其兼而明之?以其兼而有之。何以知其兼而有之?以其兼而食焉。何以知其兼而食焉?曰:四海之內,粒食之民,莫不物牛羊、豢犬負,潔為集盛酒醴,以祭祀於上帝鬼神。天有色#5人,何用弗愛也?且吾言殺一不辜者,必有一不祥。殺不辜者誰也?則人也。予之不祥者誰也?則天也。若以天為不愛天下之百姓,則何故以人與人相殺,而天子#6之不祥?此我所以知天之愛天下之百姓也。
順天意者,義政也。反天意者,力政也。然義#7將奈何哉?子墨子言曰:處大國不攻小國,處大家不篡小家,強者不劫弱,貴者不傲賤,多詐者不欺愚。此必上利於天,中利於鬼,下利於人。三利無所不利,故舉天下美名加之,謂之聖王。力政者則與此異,言非此,行反此,猶倖馳也。處大國攻小國,處大家篡小家,強者劫弱,貴者傲殘,多詐欺愚。此上不利於天一,中不利於鬼,下不利於人。三不利無所利,故舉天下惡名加之,謂之暴王。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若輸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輪匠執其規矩,以度天下之方圓,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書不可勝載,言語不可盡計,上說諸侯,下說列士,其於仁義則大其遠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以度之。
天志中第二十七
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君子之欲為仁義者,則不可不察義之所從出。既日不可以不察義之所從出,然則義何從出?子墨子曰:義不從愚且賤者出,必自貴且知者出。何以知義之不從愚且賤者出,而必自貴且知者出也?曰:義者,善政也。何以知義之善政也?曰:天下有義則治,無義則亂,是以知義之善政也。夫愚且賤者,不得為政乎貴且知者,然後得為政乎愚且賤者。此吾所以知義之不從愚且賤者出,而必自貴且知者出也。然則孰為貴?孰為知?曰:天為貴,天為知,而已矣。然則義果自天出矣。今天下之人曰:當若天子之貴諸侯,諸侯之貴大夫,搞明知之。然吾未知天之貴且知於天子也。子墨子曰:吾所以知天之貴且知於天子者,有矣。曰:天子為善,天能賞之。天子為暴,天能罰之。天子有疾病禍祟,必齋戒沐浴,潔為酒醴集盛,以祭祀天鬼,則天能除去之。然吾未知天之祈福於天子也,此吾所以知天之貴且知於天子者,不止此而已矣。又以先王之書《馴天明不解》之道也知之。曰:明哲維大#8,臨君下出。則此語天之貴且知於天子。不知亦有貴知夫天者乎?曰:天為貴,天為知,而已矣。然則義果自天出矣。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中實將欲尊道利民,本察仁義之本,天之意不可不慎也。
既以天之意以為不可不慎已,然則天之將何欲何憎?子墨子曰:天之意,不欲大國之攻小國也,大家之亂小家也。強之暴寡,詐之謀愚,貴之傲賤,此天之所不欲也。上#9此而已,欲人之有力相營,有道相教,有財相分也。又欲上之強聽治也,下之強從事也。上強聽治,則國家治矣。下強從事,則財用足矣。若國家治,用#10足,則內有以潔為酒醴樂盛,以祭祀天鬼,外有以為環璧珠玉,以聘撓四鄰,諸侯之冤不興矣,邊境兵甲不作矣;內有以食飢息勞,持養其萬民,則君臣上下惠忠,父子弟兄慈孝。故惟毋明乎順天之意,奉而光施之天下,則刑政治,萬民和,國家富,財用足,百姓皆得煖衣飽食,便寧無憂。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中實將欲遵道利民,本察仁義之本,天之意不可不慎也。
且夫天子之有天下也,辟之無以異乎國君諸侯之有四境之內也。今國君諸侯之有四境之內也,夫豈欲其臣國萬民之相為不利哉。今若處大國則攻小國,處大家則亂小家,欲以此求賞譽,終不可得,誅罰必至矣。夫天之有天下也,將無已異此。今若處大國攻小國,處大都則伐小都,欲以此求福祿於天,福祿終不得,而禍祟必至矣。然有所不為天之所欲,而為天之所不欲,則夫天亦且不為人之所欲,而為人之所不欲矣。人不#11所不欲者何也?曰:病疾祟也。若己不為天之所欲,而為天之所不欲,是率天下之萬民以從事乎禍祟之中也。故古者聖王明知天鬼之所福,而辟天鬼之所憎,以求興天下之利,而除天下之害。是以天之為寒熱也節,四時調,陰陽雨露也時,五穀熟,六畜遂,疾蕾戾疫凶饑則不至。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中實將欲遵利民,本察仁義之本,天意不可不慎也。
且夫天下蓋有不仁不祥者,曰:當若子之不事父,弟之不事兄,臣之不事君也。故天下之君子與謂之不祥者。今夫天兼天下而愛之,檄遂萬物以利之,若豪之末,非天之所為也,而民得而利之,則可謂否矣。然獨無報夫天,而不知其為不仁不祥也。此吾所謂君子明細而不明大也。
且吾所以知天之愛民之厚者,有矣。曰以磨為日月星辰,以昭道之,制為四時春秋冬夏,以紀綱之;雷降雪霜雨露,以長遂五穀麻絲,使民得而財利之;列為山川谿谷,播賦百事;以臨司民之善否,為王公侯伯,使之賞賢而罰暴;賊金木烏獸,從事乎五穀麻絲,以為民衣食之財。自古及今,未嘗不有此也。今有人於此,罐若愛其子,竭力單務以利之。其子長,而無報子求父,故天下之君子與謂之不仁不祥。今夫天兼天下而愛之,檄遂萬物以利之,若豪之末,非天之所為,而民得而利之,則可謂否矣。然獨無報夫天,而不知其為不仁不祥也。此吾所謂君子明細而不明大也。
且吾所以知天愛民之厚者,不止此而足矣。曰殺不辜者,天予不祥。不辜者誰也?日人也。予之不祥者誰也?曰天也。若天不愛民之厚,天胡說人殺不辜而天予之不祥哉?此吾以知天之愛民之厚也。且吾所以知天之愛民之厚者,不止此而已矣。曰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有矣。憎人#12,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亦有矣。夫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誰也?曰:若昔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是也。堯舜禹湯文武焉所從事?曰:從事兼,不從事別,兼者,處大國不攻小國,大#13家不亂小家,強不劫弱,眾不暴寡,詐不謀愚,貴不傲賤。觀其事,上利乎天,中利乎鬼,下利乎人。三利無所不利,是謂天德。聚斂天下之美名而加之焉,曰:此仁也,義也,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也。不止此而已,書於竹帛,鏤之金石,琢之槃盂,傳遺後世子孫。曰:將何以為?將以識夫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也。《皇矣》道之曰:帝謂文王,予懷明德,不大聲以色,不長夏以革,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帝善其順法則也,故舉殷以賞之,使貴為天子,富有天下,名譽至今不息。故夫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既可得留而已。
夫僧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誰也?曰:若昔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者是也。桀紂幽厲焉所從事?曰:從事別,不從事兼。別者,處大國則攻小國,處大家則亂小家,強劫弱,眾暴寡,詐謀愚,貴傲賤。觀其事,上不利乎天,中不利乎鬼,下不利乎人。三不利無所利,是謂天賊。聚斂天下之醜名而加之焉,曰:此非仁也,非義也,僧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也。不止此而已,又書其事於竹帛,鏤之金石,琢之槃盂,傳遺後世子孫。曰:將何以為?將以識夫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也。大明之道之曰:紂越厥夷居,不肯事上帝,棄厥先神祇不祀。乃曰:吾有命,無廖傳務。天下天亦縱棄紂而不葆,察天以縱棄紂而不葆者,反天之意也。故夫僧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既可謂#14而知也。
是故,子墨子之有天之,辟人無以異乎輸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也。今夫輸人操其規,將以量度天下園與不圓也。曰:中吾規者謂之園,不中吾規者謂之不圓。是以圓與不園皆可得而知也。此其故何?則園法明也。匠人亦操其矩,將以量度天下之方與不方也。曰:中吾矩者謂之方,不中吾矩者謂之不方。是以方與不方皆可得而知之。此其故何?則方法明也。故,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上將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之為刑政也,下將以量天下之萬民為文學、出言談也。觀其行,順天之意,謂之善意行,反天之意,謂之不善意非#15。觀其言談,順天#16意,謂之善言談,反天之意,謂之不善言談。觀其刑政,順天之意,謂之善刑政,反天之意,謂之不善刑政。故置此以為法,立此以為儀,將以量度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與不仁,譬之猶分黑白也。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實將欲遵道利民,本察仁義之本,天之意不可不順也。順天之意者,義之法也。
天志下第二十八
子墨子言曰:天下之所以亂者,其說將何哉?則是天下士君子皆明於小而不明於大。何以知其明於小不明於大也?以其不明於天之意也。何以知其不明於天之意也?以處人之家者知之。今人處若家得罪,將猶有異家所,以避逃之者,然且父以戒子,兄以戒弟,曰:戒之慎之,處人之家不戒不慎之,而有處人之國者乎?今人處若國得罪,將猶有異國所,以避逃之者矣。然且父以戒子,兄以戒弟,曰:戒之慎之,處人之國者,不可不戒慎也。今人皆處天下而事天,得罪於天,將無所以避逃之者矣。然而莫知以相極戒也,吾以此知大物則不知者也。是故子墨子言曰:戒之慎之,必為天之所欲,而去天之所惡。
曰:天之所欲者何也?所惡者何也?天欲義而惡其不義者也。何以知其然也?曰:義者,正也。何以知義之為正也?天下有義則治,無義則亂,我以此知義之為正也。然而正者,無自下正上者,必自上正下。是故庶人不得次己而為正,有士正之。士不得次己而為正,有大夫正之。大夫不得次己而為正,有諸侯正之。諸侯不得次己而為正,有三公正之。三公不得次己而為正,有天子正之。天子不得次己而為政,有天正之。今天下之士君子,皆明於天子之正天下也,而不明於天正#17也。是故古者聖人明以此說人曰:天子有善,天能賞之。天子有過,天能罰之。天子賞罰不當,聽獄不中,天下疾病禍福,霜露不時。天子必且縐豢其牛羊犬截,潔為集盛酒醴,以檮祠祈福於天。我未嘗聞天之檮祈福於天子也,吾以此知天之重且貴於天子也。是故義者不自愚且賤者出,必自貴且知者出。曰:誰為知?天為知。然則義果自天出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欲為義者,則不可不順天之意矣。
曰:順天之意何若?曰:兼愛天下之人。何以知兼愛天下之人也?以兼而食之也。何以知其兼而食之也?自古及今,無有遠靈孤夷之國,皆縐豢其牛羊犬負,潔為集盛酒醴,以敬祭祀上帝山川鬼神,以此知兼而食之也。苟兼而食焉,必兼而愛之。譬之若楚越之君,今是楚王食於楚之四境之內,故愛越之人;今天兼天下而食焉,我以此知其兼愛天下之人也。
且天之愛百姓也,不盡物而止矣。今天下之國,粒食之民國#18,殺一#19不祥。日誰殺不辜?日人也。孰予之不辜?日天也。若天之中實不愛此民也,何故而人有殺不辜,而天予之不祥哉?且天之愛百姓厚矣,天之愛百姓別矣,既可得而知也。何以知天之愛百姓也?吾以賢者之必賞善罰暴也。何以知賢者之必賞善罰暴也?吾以昔者三代之聖王知之。故昔也三代之聖王堯舜禹湯文武之兼愛天下也,從而利之,移其百姓之意焉,率以敬上帝山川鬼神。天以為從其所愛而愛之,從其所利而利之,於是加其賞焉,使之處上位,、立為天子以法也,名之日聖人。以此其賞善之證。是故昔也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之兼惡天下也,從天#20賊之,移其百姓之意焉,率以詬侮上帝山川鬼神。天以為不從其所愛而惡之,不從其所利而賊之,於是加其罰焉,使之父子離散,國家滅亡,紜失社稷,憂以及其身。是以天下之庶民屬而毀之,業萬世子孫繼嗣,毀之賁不之廢也。名之曰失王。以此知其罰暴之證。今天下之士君子欲為義者,則不可不順天之意矣。
曰:順天之意者,兼也。反天之意者,別也。兼之為道也,義正。別之為道也,力正。曰:義正者,何若?曰:大不攻小也,強不侮弱也,眾不賊寡也,詐不欺愚也,貴不傲賤也,富不驕貧也,壯不奪老也。是以天下之庶國,莫以水火毒藥兵刃以相害也。若事上利天,中利鬼,下利人。三利而無所不利,是謂天德。故凡從事此者,聖知也,仁義也,忠惠也,慈孝也,是故聚斂天下之善名而加之。是其故何也?則順天之意也。曰:力正者何若?曰:大則攻小也,強則侮弱也,眾則賊寡也。詐則欺愚也,貴則傲賤也,富則驕貧也,壯則奪老也。是以天下之庶國,方以水火毒藥兵刃以相賊害也。若事上不利天,中不利鬼,下不利人。三不利而無所利,是謂之賊。故凡從事此者,寇亂也,盜賊也,不仁不義,不忠不惠,不慈不孝,是故聚斂天下之惡名而加之。是其故何也?則反天之意也。
故,子墨子置立天之,以為儀法,若輸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也。今輪人以規,匠人以矩,以此方圓之別矣。是故子墨子置立天之,以為儀法,吾以此知天下之士君子之去義之遠也。何以知天下之士君子之去義遠也?今知氏,大國之君寬者然曰:吾處大國,而不攻小國,吾何以為大哉!是以差論蚤牙之士,比列其舟車之卒,以攻罰無罪之國。入其溝境,刈其禾稼,斬其樹木,殘其城郭,以御其溝池,焚燒其祖廟,攘殺其犧栓。民之格者則勁#21拔之,不格者則係操而歸。大#22夫以為僕園#23胥靡,婦人以為舂酋。則夫好攻伐之君,不知此為不仁義,以告四鄰諸侯曰:吾攻國、覆軍、殺將若干人矣。其鄰國之君亦不知此為不仁義也,有具其皮幣,發其紹處,使人饗賀焉。則夫好攻伐之君,有重不知此為不仁不義也,有書之竹帛,藏之府庫?為人後子者,必且欲順其先君之行,曰:何不當發吾庫#24;視吾先君之法美?必不日文武之為正。為正#25者若此矣,曰:吾攻國、覆軍、殺將若干人矣。則夫好攻伐之君不知此為不仁不義也,其鄰國之君不知此為不仁不義也,是以攻伐世世而不已者。此吾所謂大物則不知也。
所謂小物則知之者,何若?今有人於此,入人之場園,取人之桃李瓜薑者,上得且罰之,眾聞則非之。是何也?曰:不與其勞,獲其實,已非其有所取之故。而況有瑜於人之牆垣,祖格人之.子女者乎?與角人之府庫,竊人之、金玉蚤素者乎?與瑜人之欄牢,竊人之牛馬者乎?而況有殺一不辜人乎?今王公大夫之為政也,自殺一不辜人者,瑜人之牆垣、祖格人之子女者,與角人之府庫、竊人之金玉蚤素者乎,與瑜人之欄牢、竊人牛馬#26,桃李瓜薑者,今王公大人之加罰此也,雖古之堯舜禹湯文武之為政,亦無以異此矣。今天下之諸侯,將猶皆侵凌攻伐兼并,此為殺一不辜人者數千萬矣;此為瑜人之牆垣、格人之子女者,與角人府庫、竊人金玉蚤素者,數千萬矣;瑜人之欄牢、竊人之牛馬者,與入人之場園、竊人之桃李瓜薑者,數千萬矣。而自日義也。
故,子墨子言曰:是責我者,則豈有以異是責黑白甘苦之辯者哉。今有人於此,少而示之黑謂之黑,多示之黑謂白,必日吾目亂,不知黑白之別。今有人於此,能少嘗之甘謂甘,多嘗謂苦,必曰吾口亂,不知其甘苦之味。今王公大人之政也,或殺人,其國家禁之,此蚤越有能多殺其鄰國之人,因以為文義,此豈有異責白黑甘苦之別者哉。
故子墨子置天之,以為儀法。非獨子墨子以天之志為法也,於先王之書大夏之道之然:帝謂文王,予懷而明德,毋大聲以色,毋長夏以革,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此誥文王之以天志為法也,而順帝之則也。且今天下之士君子,中實將欲為仁義,求為上士,上欲中聖王之道,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者,當天之志而不可不察也。天之志者,義之經也。
墨子卷之七竟
#1『之」下王念孫據上下文補『士」字。
#2『君子」下王念孫以意補『之於」二字。
#3『義」畢沅改作『我」
#4『夫」《閒詁》、《校注》作『天」,是也。
#5『色】畢沅改作『邑」。
#6『子』《閒詁》、《校注》作『予』,是也。
#7『義』下畢沅據他本補『政』字。
#8『大』畢沅改作『天』。
#9『上』畢沅校作『止』,其上王念孫補『不』字。
#10『用』上《閒詁》、《校注》有『財』字。
#11『不』《閒詁》作『之』,是也。
#12『僧人』下畢沅補『賊人』二字。
#13『大』上《閒詁》有『處』字。
#14『謂』《閒詁》校作『得』。
#15『非』《閒詁》校作『行』。
#16『天』下《閒詁》有『之』字,是也。
#17本句王念孫『天』下補『之』字,『正』下補『天子』二字。
#18王念孫云:『國』字衍。
#19『殺一』下王念孫補『不辜者必有一』六字。
#20『天』《閒詁》作『而』。
#21『勁』畢沅校作『勁』。
#22『大』《閒詁》校作『丈』,是也。
#23『園』畢沅校作『圉』。
#24『庫』上王念孫據上文補『府』字。
#25《閒詁》不重『為正』。
#26王引之云:『馬』下脫『者與入人之場園竊人之』十字。
墨子卷之八
明鬼上第二十九闕
明鬼中第三十闕
明鬼下第三十
子墨子言曰:逮至昔三代聖王既沒,天下失義,諸侯力正,是以存夫為人君臣上下者之不惠忠也,父子弟兄之不慈孝弟長貞良也,正長之不強於聽治,賤人之不強於從事也。民之為淫暴寇盜賊,以兵刃毒藥水火,退無罪人乎道路率徑,奪人車馬衣裘以自利者,並作由此始,是以天下亂。此其故何以然也?則皆以疑惑鬼神之有與無之別,不明乎鬼神之能賞賢而罰暴也。今若使天下之人借若信鬼神之能賞賢而罰暴也,則夫天下豈亂哉。
今執無鬼者曰:鬼神者,固無有。旦暮以為教誨乎天下之,疑天下之眾,使天下之眾皆疑惑乎鬼神有無之別,是以天下亂。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實將欲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故當鬼神之有與無之別,以為將不可以明察此者也。既以鬼神有無之別,以為不可不察已,然則吾為明察此,其說將奈何而可?子墨子曰:是與天下之所以察知有與無之道者,必以眾之耳目之實知有與亡為儀者也。請惑聞之見之,則必以為無。若是何不嘗入一鄉一里而問之,自古以及今,生民以來者,亦有嘗見鬼神之物,聞鬼神之聲,則鬼神何謂無乎?若莫聞莫見,則鬼神可謂有乎?
今執無鬼者言曰:夫天下之為聞見鬼神之物者,不可勝計也。亦孰為聞見神鬼#1有無之物哉?子墨子曰:若以眾之所同見,與眾之所同聞,則若昔者杜伯是也。周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殺我而不辜,若以死者為無知,則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宣王合諸侯而用於圃田,車數百乘,從數千,人滿野。日中,杜伯乘白馬素車,朱衣冠,執朱弓,挾朱矢,追周宣王,射入車上,中心折脊,噎車中,伏弦而死。當是之時,周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周之《春秋》。為君者以教其臣,為父者以警其子,曰:戒之慎之,凡殺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謀,若此之僭遨!.以若書之說觀之,則鬼神之有,豈可疑哉。非惟若書之說為然,昔者鄭穆公當晝日中處乎廟,有神入門而左,烏身,素服三絕,面狀正方。鄭穆公見之,乃恐懼,轟#2。帝享女明德,使子錫女壽十年有九,使若國家蕃昌,子孫茂,毋失。鄭穆公再拜稽首,曰:敢問神#3。曰:予為句芒。若以鄭穆公之所身見為儀,則鬼神之有,豈可疑哉。非惟若書之說為然也,昔者燕簡公殺其臣莊子儀而不辜,莊子儀曰:吾君王殺我而不辜,死人毋知亦已,死人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期年,燕將馳祖,燕之有祖,當齊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雲夢也,此男女之所屬而觀也。日中,燕簡公方將馳於祖塗,莊子儀荷朱杖而擊之,殖之車上。當是時,燕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燕之《春秋》。諸侯傳而言之曰:凡殺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誅,若此其僭遨也。以若書之說觀之,則鬼神之有,豈可疑哉。
非惟若書之說為然也,昔者宋文君鮑之時,有臣日詬觀辜固嘗從事於厲,株子杖揖出,與言曰:觀辜,是何陸#4璧之不滿度量,酒醴樂盛之不今潔也,犧牲之不全肥,春秋冬夏選失時,豈女為之與?意鮑為之與?觀辜曰:鮑幼弱,在荷繈之中,鮑何與識焉?官臣觀辜特為之。株子舉揖而稟之,殖之壇上。當是#5,宋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宋之《春秋》。諸侯傳而語之曰:諸不敬慎祭祀者,鬼神之誅,至若此其僭遨。以若書之說觀之,鬼神之有,豈可疑哉。
非惟若書之說為然也,昔者齊莊君之#6,有所謂王里國、中里繳者。此二子者,訟三年而獄不斷。齊君由謙殺之,恐不辜,猶謙釋之,恐失有罪。乃使之人共一羊,盟齊之神社,二子許諾。於是拙洫,德羊而灑其血,讀王里國之辭既已終矣,讀中里徹之辭未半也,羊起而觸之,折其腳,桃神之而稟之,噎之盟所。當是時,齊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齊之《春秋》。諸侯傳而語之曰:請品先不以其請者鬼
神之誅,至若此其僭遨也。以若書之說觀之,鬼神之有,豈可疑哉。是故子墨子言曰:雖有深谿博林幽澗毋人之所,施行不可以不董,見有鬼神視之。
今執無鬼者曰:夫眾人耳目之請,豈足以斷疑哉。奈何其欲為高君子於天下,而有復信眾之耳目之請哉。子#7曰:若以眾之耳目之請,以為不足信也,不以斷疑。不識若昔者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足以為法乎?故於此乎自中人以上皆曰:若昔者三代聖王,足以為法矣。若苟昔者三代聖王足以為法,然則姑嘗上觀聖王之事。昔者武王之攻殷誅紂也,使諸侯分其祭,曰:使親者受內祀,疏者受外祀。故武王必以鬼神為有,是故攻殷誅紂,使諸侯分其祭。若鬼神無有,則武王何祭分哉。非為#8武王之事為然也,故聖王,其賞也必於祖,其僇也必於社。賞於祖者何也?告分之均也。僇於社者何也?告聽之中也。
非惟若書之說為然也,且惟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聖王,其始建國營都,日必擇國之正壇,置以為宗廟;必擇木之脩茂者,立以為敢位;必擇國之父兄慈孝貞良者,以為祝宗;必擇六畜之勝膽肥悴毛,以為犧牲;珪璧璜璜,稱財為度:必擇五穀之芳黃,以為酒醴棄盛,故酒醴樂盛,與歲上下也。故古聖王治天下也,故必先鬼神而後人者,此也。故曰:官府選效必先,祭器祭服畢藏於府,祝宗有司畢立於朝,犧牲不與昔聚群,故古者聖王之為政若此。
古者聖王必以鬼神為其務,鬼神厚矣。又恐後世子孫不能知也,故書之竹帛,傳遺後世子孫。咸恐其腐蠹絕滅,後世子孫不得而記,故琢之盤盂,鏤之金石,以重之。有恐後世子孫不能敬著以取羊,故先王之書,聖人,一尺之帛,一篇之書,語數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則聖王務之。今執無鬼者曰:鬼神者,固無有。則此反聖王之務,反聖王之務,則非所以為君子之道也。
今執無鬼者之言曰:先王之書,慎無一尺之帛,一篇之書,語數鬼神之有,重有重亦何書#9之,亦何書有之哉?子墨子曰:周書大雅有之。《大雅》曰: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有周不顯,帝命不時。文王陸降,在帝左右。穆穆文王,令問不已。若鬼神無有,則文王既死,彼豈能在帝之左右哉。此吾所以知《周書》之鬼也。
且周書獨鬼,而《商書》不鬼,則未足以為法也。然則姑嘗止#10觀乎《商書》曰:嗚呼!古者有夏,方未有禍之時,百獸貞蟲,允及飛烏,莫不比方。蚓住#11人面,胡敢異心?山川鬼神,亦莫敢不寧。若能共允,住#12天下之合,下土之葆。察山川鬼神之所以莫敢不寧者,以佐謀禹也。此吾所以知《商周》之鬼也。
且《禹書》#13獨鬼,而《夏書》不鬼,則未足以為法也。然則姑嘗止#14觀乎《夏書》。《禹誓》曰:大戰于甘,王乃命左右六人,下聽誓于中軍,曰:有扈氏,威侮五行,息棄三正,天用勦絕其命。有曰:日中,今予與有扈氏爭一日之命,且爾卿大夫庶人,予非爾田野葆士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罰也。左不共于左,右不共于右,若不共命。御非俞馬之政,若不共命。是以賞於祖,而僇於社。賞於祖者何也?言分命之均也。僇於社者何也?言聽獄之事也。故古聖王必以鬼神為賞賢而罰暴,是故賞必於祖,而僇必於社。此吾所以知《夏書》之鬼也。故尚書《夏書》其次商周之《書》,語數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也,則聖王務之。以若書之說觀之,則鬼神之有,豈可疑哉。於古日吉日丁卯。周代祝社方,歲于社考,以延年壽。若無鬼神,彼豈有所延年壽哉。
是故子墨子曰:嘗若鬼神之能賞賢如罰暴也,蓋本施之國家,施之萬民,實所以治國家、利萬民之道也。若以為不然是以吏治官府之不潔廉,男女之為無別者,鬼神見之。民之為淫暴寇亂盜賊,以兵刃毒藥水火退無罪人乎道路,奪人車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現#15之。是以吏治官府不敢不潔廉,見善不敢不賞,見暴不敢不罪。民之為淫暴寇亂盜賊,以兵刃毒藥水火退無罪人乎道路,奪車馬衣裘以自利者,由此止,是以莫放。幽問,擬乎鬼神之明;顯明有一人,畏上誅罰;是以天下治。
故鬼神之明,不可為幽問廣澤、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罰,不可富貴眾強、勇力強武、堅甲利兵,鬼神之罰必勝之。若以為不然,昔者夏王桀貴為天子,富有天下,上詬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萬民,祥上帝伐元山帝行,故於此乎天乃使湯至明罰焉。湯以車九兩,烏陣瘍行,湯乘大贊,犯遂下眾人之縞遂,王乎禽推咚大戲。故昔夏王桀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之#16 推咚大戲,主別#17兕虎、指畫殺人。人民之眾兆億,侯盈厥澤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誅。此吾所謂鬼神之罰,不可為富貴眾強、勇力強武、堅甲利兵者,此也。
且不惟此為然。昔者殷王紂貴為天子,富有天下,上詬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萬民。播棄黎老,賊誅孩子,楚#18 毒無罪,剖剔孕婦。庶舊鰥寡,號眺無告也。故於此乎天乃使武王至明罰焉。武王以擇車百兩,虎賁之卒四百人,先庶國節窺戎,與殷人戰乎牧之野。王乎禽費中、惡來、眾畔百走。武王逐奔入宮,萬年梓株,折紂而繫之赤環,載之白旗,以為天下諸侯僇。故昔者殷王紂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之人費中、惡來,崇侯虎,指寡殺人。人民之眾兆億,侯盈厥澤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誅。此吾所謂鬼神之罰,不可為富貴眾強、力勇強武、堅甲利兵者,此也。且禽艾之道之日:得璣無小,滅宗無大。則此言鬼神之所賞,無小必賞之;鬼神以所罰,無大必罰之。
今執無鬼者日:意不忠親之利,而害為孝子乎?子墨子日:古之今之為鬼,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為鬼者。今有子先其父死,弟先其兄死者矣。意雖使然,然而天下之陳物,曰先生者先死。若是,則先死者非父則毋#19,非兄而姒也。今潔為酒醴集盛,以敬慎祭祀。若使鬼神請有,是得其父母姒兄而飲食之也,豈非厚利哉。若使鬼神請亡,是乃費其所為酒醴樂盛之財耳。自夫費之,特#20 注之汙壑而棄之也。內者宗族,外者鄉里,皆得如具飲食之。雖使鬼神請亡,此猶可以合罐聚眾,取親於鄉里。今執無鬼者言日:鬼神者,固請無有,是以不共其酒醴棄盛犧牲之財。吾非乃今愛其酒醴集盛犧牲之財乎,其所得者臣將何哉?此上逆聖王之書,內逆民人孝子之行。而為上士於天下,此非所以為上士道。
是故子墨子日:今吾為祭杞也,非直注之汙壑而棄之也,上以交鬼之福,下以合罐聚眾,取親乎鄉里。若神有,則是得吾父母弟兄而食之也,則此豈非天下利事也哉。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實將欲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當若鬼神之有也,將不可不尊明也,聖王之道也。
非樂上第三十二
子墨子言曰,仁之事者,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將以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為,不利人乎即止。且夫仁者之為天下度也,非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樂,口之所甘,身體之所安,以此虧奪民衣食之財,仁者弗為也。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樂者,非以大鍾嗚鼓琴瑟竽笙之聲以為不樂也,非以刻鏤華文章之色以為不美也,非以物豢煎炙之味以為不甘也,非以高臺厚榭邃野之居以為不安也。雖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樂也,然上考之不中聖王之事,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今王公大人雖無造為樂器,以為事乎國家,非直拮僚水、折壤坦而為之也,將必厚措斂乎萬民,以為大鍾嗚鼓、琴瑟竽笙之聲。譬之若聖王之為舟車也,即我弗敢非也#21 。古者聖王亦嘗厚措斂乎萬民,以為舟車。既己成矣,曰:吾將惡許用之?曰:舟用之水,車用之陸,君子息其足焉,小人休其肩背焉。故萬民出財,資而予之,不敢以為慼恨者,何也?以其反中民之利也。然則樂器反中民之利亦若此,即我弗敢非也。然則當用樂器。民有三患:飢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勞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然即當為之撞巨鍾,擊嗚鼓,彈琴瑟,吹竿笙,而揚干戚,民衣食之財將安可得乎?即我以為未必然也。意舍此,今有大國即攻小國,有大家即伐小家,強劫弱,眾暴寡,詐欺愚,貴傲賤,寇亂盜賊並興,不可禁止也。然即當為之撞巨鍾,擊嗚鼓,彈琴瑟,吹竿笙,而揚干戚,天下之亂也,將安可得而治與?即我未必然也。是故子墨子曰:姑嘗厚措斂乎萬民,以為大鍾嗚鼓、琴瑟竽笙之聲,以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無補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今王公大人,惟毋處高臺厚榭之上而視之,鍾猶是延鼎也,弗撞擊,將何樂得焉哉?其說將必撞擊之。惟勿撞擊,將必不使老與遲者。老與遲者,耳目不聰明,股肱不畢強,聲不和調,明不轉朴。將必使當年,因其耳目之聰明,股肱之畢強,聲之和調,眉之轉朴。使丈夫為之,廢大#22夫耕稼樹藝之時;使婦人為之,廢婦人紡績織紅之事。今王公大人惟毋為樂,虧奪民衣食之時以批樂,如此多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今大鍾嗚鼓、琴瑟竽笙之聲,既已具矣。大人鏽然奏而獨聽之,將何樂得焉哉?其說將必與賤人。不與君子聽之,廢君子聽治;與賤人聽之,廢賤人之從事。今王公大人惟毋為樂,虧奪民之衣食之財以批樂,如此多也。
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昔者齊康公興樂萬,萬人不可衣短褐,不可食糠糟。曰:食飲不美,面目顏色不足視也;衣服不美,身體從容醜羸不足觀也。是以食必粱肉,衣必文繡,此掌不從事乎衣食之財,而掌食乎人者也。是故子墨子曰:今王公大人惟無為#23虧奪民衣食之財以村樂,如此多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今人固與禽獸、麋鹿、輩烏、貞蟲異者也。今之禽獸、麋鹿、輩烏、貞蟲,因其羽毛以為衣裘,因其蹄蚤以為誇屨,因其水草以為飲食。故唯使雄不耕稼樹藝,雌亦不紡績織紅,衣食之財固已具矣。今人與此異者也,賴其力者主,不賴其力者不主#24。君子不強聽治,即刑政亂;賤人不強從事,即財用不足。今天下之士君子以吾言不然,然即姑嘗數天下分事,而觀樂之害。王公大人蚤朝晏退,聽獄治政,此其分事也。士君子竭股肱之力,直其思慮之智,內治官府,外收斂關市、山林、澤粱之利,以實倉糜府庫,此其分事也。農夫蚤出暮入,耕稼樹藝,多聚升#25粟,此其分事也。婦人夙興夜寐,紡鯖織紅,多治麻絲葛緒,細布縿,此其分事也。今惟毋在乎王公大人說樂而聽之,即必不能蚤朝晏退,聽獄治政,是故國家亂而社稷危矣。今惟毋在乎士君子就樂而聽之,即必不能竭股肱之力,直其思慮之智,內治官府,外收斂關市、山林、澤梁之利,以實倉康府庫,是故倉糜府庫不實。今惟毋在乎農夫說樂而聽之,即必不能蚤出暮入,耕稼樹藝,多聚升#26粟,不足。今惟毋在乎婦人說樂而聽之,即不必夙興夜寐,紡績織飪,多治麻絲葛緒,細#27布縿,是故布縿不興。曰:孰為大人之聽治而廢國家之從事,日樂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何以知其然也?曰:先王之書湯之《官刑》有之。曰:其桓舞于官,是謂巫風。其刑,君子出絲二衛,小人否似二伯黃徑。乃言曰:嗚呼!舞佯佯,黃言孔章,上帝弗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順,降之日#28徉,其家必懷喪。察九有之所以亡者,徒從飾樂也。於武觀曰:啟乃淫溢康樂,野于飲食,將將銘,莧磬以力,湛濁于酒,渝食于野,萬舞翼翼,章聞于大,天用弗式。故上者天鬼弗戒,下者萬民弗利。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士君子,請將欲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當在樂之為物,將不可不禁而止也。
墨子卷之八竟
#1《閒詁》倒『神鬼』二字,當從。
#2『轟』下舉沅據《太平御覽》補『神日無懼』四字。
#3『神』下《閒詁》補『名』字。
#4『陸』《閒詁》作『珪』,是也。
#5『是』下畢沅據他本補『時』字。
#6『之』下畢沅據《太平御覽》、《事類賦》增『臣』字。
#7『子』下畢沅以意增『墨子』二字。
#8『為』《閒詁》作『惟』,是也。
#9畢沅云:『亦何書一三字衍。
#10『止』《閒詁》作『上』。
#11『住』畢沅云為門隹一字之誤,『隹』,古『惟』字。
#12同注#11。
#13『禹書』《閒詁》改為『商書』。
#14同注#10。
#15『現』畢沅校為『見』。
#16畢沅據《太平御覽》補為『有勇力之人。
#17『主別】畢沅校作『生列』,是也。
#18『楚』《閒詁》作『楚』。
#19『毋』《閒詁》作『母』,是也。
#20『特】上畢沅補『非』字。
#21『譬之』至此,《閒詁》移下文『然則當用樂器」之下。
#22『大丈閒詁》作『丈』,是也。
#23『為』下王念孫補『樂』字。
#24『主』《閒詁》作『生』,是也。
#25王念孫云:『升』當為『叔』,叔與菽同。
#26同注#25。
#27『細』《閒詁》校作『綑』。
#28『日』畢沅校作『百』。
墨子卷之九
非樂中第三十三闕
非樂下第三十四闕
非命上第三十五
子墨子言日:古者王公大人為政國家者,皆欲國家之富,人民之眾,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貧,不得眾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亂,則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惡,是故,何也?子墨子言日:執有命者以雜於民問者眾。執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則富,命貧則貧,命眾則眾,命寡則寡,命治則治,命亂則亂,命壽則壽,命夭則夭。命,雖強勁,何益哉。上以說王公大人,下以馭百姓之從事。故,執有命者不仁,故,當執有命者之言,不可不明辯。然則明辯此之說,將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必立儀,言而毋儀,譬猶運鈞之上而立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辯,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何謂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於何本之?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於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於何用之?廢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謂言有三表也。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為有,益蓋嘗尚觀於聖王之事。古者桀之所亂,湯受而治之;紂之所亂,武王受而治之。此世未易,民未渝,於#1桀紂則天下亂,在於湯武則天下治,豈可謂有命哉。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為有,益嘗尚觀於先王之書。先王之書,所#2出國家、布施百姓憲也,先王之憲,亦嘗有曰福不可請,而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者乎?所以聽獄制罪者,刑也。先王之刑,亦嘗有日福不可請,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者乎?所以整設師旅、進退師徒者,誓也。先王之誓,亦嘗有曰福不可請,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者乎?是故,子墨子言曰:吾當未鹽數,天下之良書不可盡計數,大方論數,而五者是也。今雖毋求執有命者之言,不必得,不亦可錯乎。
今用執有命者之言,是覆天下之義,覆天下之義者,是立命者也,百姓之評也。說百姓之評者,是滅天下之人也。然則所為欲義在上者,何也?曰:義人在上,天下必治,上帝山川鬼神必有幹主,萬民被其大利。何以知之?子墨子曰:古者湯封於亳,絕長繼短,方地百里。與其百姓兼相愛,交相利,移則分。率其百姓,以上尊天事鬼。是以天鬼富之,諸侯與之,百姓親之,賢士歸之,未歿其世,而王天下,政諸侯。昔者文王封於岐周,絕長繼短,方地百里。與其百姓兼相愛,交相利,則是以近者安其政,遠者歸其德。聞文王者皆起而趨之,罷不肖股肱不利者,處而願之,曰:奈何乎使文王之地及我吾,則吾利豈不亦猶文王之民也哉。是以天鬼富之,諸侯與之,百姓親之,賢士歸之,未段其世,而王天下,政諸侯。鄉者言曰:義人在上,天下必治,上帝山川鬼神必有幹王#3,萬民被其大利。吾用此知之。
是故,古之聖王發憲出令,設以為賞罰,以勸賢。是以入則孝慈於親戚,出則弟長於鄉里,坐處有度,出入有節,男女有辨。是故,使治官府則不盜竊,守城則不崩叛,君有難則死,出亡則送。此上之所賞,而百姓之所譽也。執有命者之言曰:上之所賞,命固且賞,非賢故賞也。上之所罰,命固且罰,不暴故罰也。是故,入則不慈孝於親戚,出則不弟長於鄉里,坐處不度,出入無節,男女無辨。是故,治官府則盜竊,守城則崩叛,君有難則不死,出亡則不送。此上之所罰,百姓之所非毀也。執有命者言曰:上之所罰,命固且罰,不暴故罰也。上之所賞,命固且賞,非賢故賞也。以此為君則不義,為臣則不忠,為父則不慈,為子則不孝,為兄則不良,為弟則不弟。而強執此者,此持#4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昔#5。
然則何以知命之為暴人之道?昔上世之窮民,貪於飲食,惰於從事,是以衣之財不足,而飢寒凍餒之憂至。不知曰:我罷不肖,從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貧苦。上世暴王,不忍其耳目之淫,心徐之辟,不順其親戚,遂以亡失國家,傾覆社稷。不知曰:我罷不肖,為政不善。必曰:吾命固失之。於《仲虺之告》曰:我聞于夏人,嬌天命,布命于下,帝伐之惡,龔喪厥師。此言湯之所以非桀之執有命也。於《太誓》曰:紂夷處,不肯事上帝鬼神,禍厥先神提不祀。乃曰:吾民有命,無廖排局。天亦縱之,棄而弗葆。此言武王所以非紂執有命也。今用執有命者之言,則上不聽治,下不從事。上不聽治,則刑政亂;下不從事,則財用不足。上無以共樂盛酒醴,祭祀上帝鬼神,降#6綏天下賢可之士,外無以應待諸侯之賓客,內無以食飢衣寒,將養老弱。故,命上不利於天,中不利於鬼,下不利於人。而強執此者,此持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是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忠實欲天下之富而惡其貧,欲天下之治而惡其亂,執有命者之言不可不非,此天下之大害也。
非命中第三十六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談、由文學之為道也,則不可而不先立義法。若言而無義,譬猶立朝夕於員鈞之上也,則雖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然今天下之情偽,未可得而識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於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聖王之事。於其原之也,徵以先王之書。用之奈何?發而為刑。此言之三法也。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為亡。我所以知命之有與亡者,以眾人耳目之情知有與亡。有聞之,有見之,謂之有。莫之聞,莫之見,謂之亡。然胡嘗考之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來者,亦嘗見命之物,聞命之聲者乎?則未嘗有也。若以百姓為愚不肖,耳目之情不足因而為法。然則胡不嘗考之諸侯之傳言流語乎?自古以及今,生民以來者,亦嘗有聞命之聲,見命之體者乎#7?則未嘗有也。然胡不嘗考之聖王之事?古之聖王,舉孝子而勸之事親,尊賢良而勸之為善,發憲布命以教誨,賞#8罰以勸沮。若此,則亂者可使治,而危者可使安矣。若以為不然,昔者桀之所亂,湯治之;紂之所亂,武王治之。此世不渝而民不改,上變政而民易教。其在湯武則治,其在桀紂則亂。安危治亂,在上之發政也,則豈可謂有命哉。夫日有命云者,亦不然矣。
今夫有命者言曰:我非作之後世也,自昔三代有若言以傳流矣。今故,先生對之?曰:夫有命者,不志昔也三代之聖善人與?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也?何以知之?初之列士桀大夫,慎言知行,此上有以規諫其君長,下有以教順其百姓#9,故,上有以規諫其君長,下有以教順其百姓;故,上得其君長之賞,下得其百姓之譽。列士桀大夫聲聞不廢,傳流至今,而天下皆日其力也。一#10不顧其國家百姓之政。繁為無用,暴逆百姓,使下不親其上,是故,國為虛厲,身在刑僇之中;#11必不能曰我見命焉。
是故,昔者三代之暴王,不繆其耳目之淫,不慎其心志之辟,外之歐騁田獵畢弋,內沈於酒樂,而罷#12不肖,我為刑政不善,必日我命故且亡。雖昔也三代之窮民,亦由此也。內之不能善事其親戚,外不能善事其君長,惡恭儉而好簡易,貪飲食而惰從事,衣食之財不足,使身至有饑寒凍餒之憂,心#13不能曰:我罷不肖,我從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窮。雖昔也三代之偽民,亦猶此也。繁飾有命,以教眾愚樸人久矣。聖王之患此也,故,書之竹帛,琢之金石,於先王之書《仲虺之告》曰:我聞有夏,人嬌天命,布命于下,帝式是惡,用闕師。此語夏王桀之執有命也,湯與仲虺共非之。先王之書《太誓》之言然曰:紂夷之居,而不肯事上帝,棄闕其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毋僇其務。天不亦棄縱而不葆。此言紂之執有命也,武王以《太誓》非之。有於《三代不國》有之曰:女毋崇天之有命也。命《三不國》亦言命之無也。於《召公》之執令於然,且:敬哉!無天命,惟予二人,而無造言,不自降天之哉得之。在於商夏之詩書曰:命者暴王作之。且今天下之士君子,將欲辯是非利害之故,當天有命者,不可不疾非也。執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是故,子墨子非也。
非命下第三十七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談,則必可而不先立儀而言。若不先立儀而言,譬之猶運鈞之上而立朝夕焉也,我以為雖有朝夕之辯,必將終未可得而從定也。是故,言有三法。何謂三法?曰:有考之者,原#14之者,有用之者。惡乎考之?考先聖大王之事。惡乎原之?察眾之耳目之請。惡乎用之?發而為政乎國察萬民而觀之。此謂三法也。
故,昔者三代聖王禹湯文武方為政乎天下之時,曰:必務舉孝子而勸之事親,尊賢良之人而教之為善。是故,出政施教,賞善罰暴。且以為若此,則天下之亂也,將屬可得而治也。社稷之危也,將屬可得而定也。若以為不然,昔桀之所亂,湯治之;紂之所亂,武王治之。當此之時,世不渝而民不易,上變政而民改俗。存乎桀紂而天下亂,存乎湯武而天下治。天下之治也,湯武之力也;天下之亂也,桀紂之罪也。若以此觀之,夫安危治亂,存乎上之為政也,則夫豈可謂有命哉。故,昔者禹湯文武方為政乎天下之時,曰:必使飢者得食,寒者得衣,勞者得息,亂者得治。遂得光譽令問於天下,夫豈可以為命哉,故以為其力也。今賢良之人,尊賢而好功道術,故,上得其王公大人之賞,下得其萬民之譽,遂得光譽令問於天下,亦豈以為其命哉,又以為力也。然今天#15有命者,不識昔也三代之聖善人與?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與?若以說觀之,則必非昔三代聖善人也,必暴不肖人也。然今以命為有者,昔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於此乎不而嬌其耳目之欲,而從其心意之辟。外之歐騁田獵畢弋,內湛於酒樂,而不顧其國家百姓之政。繁為無用,暴逆百姓,遂失其宗廟。其言不曰:吾罷不肖,吾聽治不強。必曰:吾命固將失之。雖昔也三代罷不肖之民,亦猶此也。不能善事親戚君長,甚惡恭儉,而好簡易,貪飲食而惰從事,衣食之財不足,是以身有陷乎饑寒凍餒之憂。其言不曰:吾罷不肖,吾從事不強。又曰:吾命固將窮。昔三代偽民,亦猶此也。
昔者暴王作之,窮衛之,此皆疑眾遲樸,先聖王之患之也,固在前矣。是以書之竹帛,鏤之金石,琢之盤盂,傳遺後世子孫。曰:何書焉存?禹之總德有之。曰:允不著惟天,民不而葆。既防凶心,天加之咎。不慎厥德,天命焉葆?《仲虺之告》曰:我聞有夏人嬌天命于下,帝式是增,用爽厥師。彼用無為有,故,謂嬌。若有而謂有,夫豈謂矯哉。昔者桀執有命而行,湯為《仲虺之告》以非之。太誓之言也,於去發曰:惡乎君子,天有顯德,其行甚章。為鑑不遠,在彼殷王。謂人有命,謂敬不可行,謂祭無益,謂暴無傷。上帝不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順,祝降其喪。惟我有周,受之大帝。昔者紂執有命而行,武王為《太誓》《去發》以非之。曰:子胡不尚考之乎商周虞夏之記,從《十簡》之篇以尚,皆無之,將何若者也?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之為文學、出言談也,非將勤勞其惟舌,而利其脣眠也,中實將欲為其國家邑里萬民刑政者也。今也王公大人之所以早朝晏退,聽獄治政,終朝均分而不敢息怠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治,不強必亂,強必寧,不強必危,故,不敢息倦。今也卿大夫之所以竭股肱之力,嬋其思慮之知,內治官府,外斂關市、山林、澤梁之利,以實官府,而不敢息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貴,不強必賤,強必榮,不強必辱,故,不敢息倦。今也農夫之所以蚤出暮入,強乎耕稼樹藝,多聚升#16粟,而不敢息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富,不強必貧,強必飽,不強必飢,故,不敢息倦。今也婦人之所夙興夜寐,強乎紡績識細,多治麻統葛緒,捆布縿,而不敢息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富,不強必貧,強必煖,不強必寒,故,不敢怠倦。今雖毋在乎王公大人,費若信有命而致行之,則必息乎聽獄治政矣。卿大夫必息乎治官府矣。農夫必息乎耕稼樹藝矣。婦人必怠乎紡績識紅矣。王公大夫息乎聽獄治政,卿大夫息乎治官府,則我以為天下必亂矣。農夫息乎耕稼樹藝,婦人息乎紡績織紅,則我以為天下衣食之財將必不足矣。若以為政乎天下,上以事天鬼,天鬼不使;下以待養百姓,百姓不利,必離散不可得用也。是以入守則不固,出誅則不勝。故,雖昔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之所以共紜其國家,傾覆其社稷者,此也。
是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實將欲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當若有命者言也#17。曰:命者,暴王所作,窮人所術,非仁者之言也。今之為仁義者,將不可不察而強非者此也。
非儒上第三十八闕
非儒下第三十九
儒者曰:親親有術,尊賢有等。言親疏尊卑之異也。其禮曰:喪父母三年,其#18後#19子三年,伯父、叔父、弟兄、庶子其,戚族人五月。若以親疏為歲月之數,則親者多而疏者少矣,是妻、後子與父同也。若以尊卑為歲月數,則是尊其妻子與父母同,而親伯父、宗兄而卑子也。逆孰大焉?其親死,列戶#20弗#21,登屋窺井,挑鼠穴,探滌器,而求其人焉。以為實在,則態愚甚矣。如其亡也,必求焉,偽亦大矣。
取妻身迎,祇惴為僕,秉轡授綏,如仰嚴親。昏禮威儀,如承祭祀。顛覆上下,悖逆父母,下則妻子,妻子上侵。事親若此,可謂孝乎?傳#22 者迎妻:妻之奉祭一祀,子將守宗廟,故,重之。應之曰:此誣言也。其宗兄守其先宗廟數十年,死,喪之其,兄,弟之妻奉其先之祭祀,弗散。則喪妻子三年,必非以守奉祭祀也。夫憂妻子,以大負素,有曰:所以重親也。為欲厚所至和#23 ,輕所至重,豈非大姦也哉?
有強執有命以說議曰:壽夭貧富,安危治亂,固有天命,不可損益。窮遠賞罰,幸否有極,人之知力,不能為焉。群吏信之,則息於分職。庶人信之,則息於從事。不治則亂,農事緩則貧,貧且亂政之本。而儒者以為道教,是賤天下之人者也。且夫繁飾禮樂以淫人,久喪偽哀以饅親,立命緩貧而高浩居,倍本棄事而安息徹。貪於飲食,惰於作務,陷於飢寒,危於凍餒,無以違之,是苦人氣,親一鼠藏,而紙羊視,賁免起。君子笑之,怒曰:散人,焉知良儒!夫夏乞麥禾,五穀既收,大喪是隨,子姓皆從,得厭飲食,畢治數喪,足以至矣。因人之家翠,以為,恃人之野以為尊,富人有喪,乃大說喜,曰:此衣食之端也。
儒者曰:君子必服古言,然後仁。應之曰:所謂古之#24者,皆嘗新矣,而古人#25服之、則#26君子也。然則必法#27非君子之服。言非君子之言,而後仁乎?
又曰:君子循而不作。應之曰:古者羿作弓,仔作甲,奚仲作車,巧垂作舟。然則今之鮑、函、車、匠皆君子也,而羿、仔、奚仲、巧垂皆小人邪?且其所循,人必或作之,然則其所循皆小人道也。
人#28曰:君子勝不逐奔,拚函弗射,強則助之胥車。應之曰:若皆仁人也,則無說而相與。仁人以其取舍是非之理相告,無故從有故也,弗知從有知也,無辭必服,見善必遷,何故相?若雨#29暴交爭,其勝者欲不逐奔,換函弗射,施則助之胥車,雖盡能猶且不得為君子也。意暴殘之國也,聖將為世除害,興師誅罰,勝將因用傳#30衛令士卒曰:毋逐奔,拚函勿射,施則助之胥車。暴亂之人也得活,天下害不除,是為群殘父母而深賤世也,不義莫大焉。
又曰:吾子若鍾,擊之則嗚,弗擊不嗚。應之曰:夫仁人事上竭忠,事親得孝,務善則美,有過則諫,此為人臣之道也。今擊之則嗚,弗擊不嗚,隱知豫力,恬漠待問而後對,雖有君親之大利,弗問不言。若將有大寇亂,盜賊將作,若機辟將發也。他人不知,己獨知之,雖其君親皆在,不問不言,是夫大亂之賊也。以是為人臣不忠,為子不孝,事兄不弟,交遇人不貞良。夫執後不言之朝,物見利使,己雖恐後言,君若言而未有利焉,則高拱下視,會噎為深,曰:惟其未之學也。用誰急,遺行遠矣。
夫一道衛學業,仁義也。昔#31大以治人,小以任官,遠施用#32偏,近以循身,不義不處,非理不行,務興天下之利,曲直周旋,利則止,此君子之道也。以所聞孔丘之行,則本與此相反謬齊景公問晏子曰:孔子為人何如?晏子不對,公又復問,不對。景公曰:以孔丘語寡人者眾矣,俱以賢人也。今寡人問之,而子不對,何也?晏子對曰:嬰不肖,不足以知賢人。雖然,嬰聞所謂賢人者,入人之國,必務合其君臣之親,而弭其上下之怨。孔丘之刻,知白公之謀,而奉之以石乞,君身幾滅,而白公僇。嬰聞賢人得上不虛,得下不危,言聽於君必利人,教行下必於上,是以言明而易知也,行易而從也#33,行義可明乎民,謀慮可通乎君臣。今孔丘深慮同謀以奉賊,勞思盡知以行邪,勸下亂上,教臣殺君,非賢人之行也。入人之國,而與人之賊,非義之類也。知人不忠,趣之為亂,非仁義之也。逃人而後謀,避人而后言,行義不可明於民,謀慮不可通於君,臣嬰不知孔丘之有異於白公也,是以不對。景公曰:嗚呼!.既寡人者眾矣,非夫子,則吾終身不知孔丘之與白公同也。
孔丘之齊,見景公。景公說,欲封之以尼谿,以告晏子。晏子曰:不可。夫儒,浩居而自順者也,不可以教下。好樂而淫人,不可使親治。立命而息事,不可使守職。宗喪循哀,不可使慈民。機服勉容,不可使導眾。孔丘盛容脩飾以蠱世,弦歌鼓舞以聚徒,繁登降之禮以示儀,務趨翔之節以觀眾,儒#34學不可使議世,勞思不可#35,素壽不能盡其學,當年不能行其禮,積財不能贍其樂,繁飾邪術以營世君,盛為聲樂以淫遇民,其道不可以期世,其學不可以導眾。今君封之,以利齊俗,非所以導國先眾。善#36。於是禮留其封,敬見而不問其道。孔丘乃志怒於景公與晏子,乃樹鴉夷子及於田常之門,告南郭惠子以所欲為,歸於魯。有頃,聞齊將伐魯,告子貢曰:賜乎!舉大事於今之時矣。乃遣子貢之齊,因南郭惠子以見田常,勸之伐昊,以教高、國、鮑、晏,使毋得害田常之亂,勸越伐昊。三年之內,齊昊破國之難,伏尸以言衛數,孔丘之誅也。
孔丘為魯司寇,舍公家而於#37季孫,季孫柑魯君而走,季孫與邑人爭門關,決植。
孔丘窮於蔡陳之問,華羹不糟,十日,子路為享豚,孔丘不問肉之所由來而食。號人衣,以酣酒,孔丘不問酒之所由來而飲。一辰公迎孔丘,席不端弗坐,割不正弗食。子路進,請曰:何其與陳蔡反也?孔丘曰:來,吾語女。曩與女為苟義#38。夫飢約則不辭妄取以活身,贏飽偽行以自飾,汙邪詐偽,孰大於此?
孔丘與其門弟子閒坐,曰:夫舜見瞽叟然就#39,此時天下坡#40乎?周公旦非其人也邪?何為舍亦#41家室而託寓也?孔丘所行,心術所至也。其徒屬弟子皆效孔丘,子貢、季路輔孔俚乎衛,陽虎亂乎齊,佛胖以中牟叛,求雕刑殘,莫大焉。夫為弟子,後生其師,必脩其言,法其行,力不足、知弗及而後已。今孔丘之行如此,儒士則可以疑矣。
墨子卷之九竟
#1『於』上畢沅據下文補『在』字。
#2『所』下畢沅據下文補『以』字。
#3『王』《閒詁》作『主一。
#4『持』《閒詁》改作『特』。
#5『昔』《閒詁》作『也』。
#6『降』上王念孫據下文補『下無以』三字。
#7這兩句《閒詁》作『亦嘗有聞命之聲,見命之體者乎』。
#8『賞』上《閒詁》補『明』字。
#9盧紹弓云『故上有以規諫其君長,下有以教順其百姓』十七字為衍文。
#10『一』字王念孫據下文刪。
#11自二不顧』至此,《閒詁》移至下文『內沈于酒樂而』之下。
#12『罷』上畢沅據他本補『我』字。
#13『心』畢沅校作『必』。
#14『原』上畢沅鋸他本補『有』字。
#15『天』《閒詁》作『夫』,是也。
#16『升』王念孫校作『叔』。
#17『當若有命者言也』《閒詁》據王念孫補為『當若有命者之言,不可不強非也。』
#18『其』王念孫云衍文。
#19『後』上畢沅據下文補『妻』字。
#20『戶』《閒詁》作『尸』,是也。
#21『弗』下《閒詁》補『斂』字。
#22『傳』畢沅據下文改作『儒』。
#23『和』畢沅以意改為『私』。
#24『之』下《閒詁》依王引之校增『言服』二字。
#25『人』下《閒詁》依王引之補『言之』二字。
#26『則』下《閒詁》依王引之補『非』字。
#27『法』《閒詁》據王引之校作『服』。
#28『人』畢沅以意改為『又』。
#29『雨』《閒詁》作『兩』,是也。
#30『傳』王念孫校作『儒』。
#31『昔』王念孫校作『皆』
#32『用』王念孫校作『周』。
#33『行易而從也』《閒詁》據王念孫校作『行明而易從也』。
#34『儒』畢沅校作一博』。
#35『可』下盧紹弓據《晏子》補『以補民』三字。
#36『善』上畢沅據《孔叢子》增『公日』二字。
#37『於』畢沅鋸《孔叢子》校作『奉』。
#38『曩與女為苟義』畢沅鋸《文選》增為『曩與女為苟生,今與女為苟義』。
#39『然就』《閒詁》校作『孰然』。
#40『坡』畢沅以意校作『圾』。
#41『亦』《閒詁》校作『亦』。『亦』古『其』字。
墨子卷之十
經上第四十
故,所得而後成也。止,以久也。體,分於兼也。必,不已也。知,材也。平,同高也。慮,求也。同,長以缶#1相盡也。知,接也。中,同長也。恕,明也。厚,有所大也。仁,體愛也。日中,缶南也。義,利也。直,參也。禮,敬也。園,一中同長也。行,為也。方,柱隅四謹也。實,榮也。倍,為二也。忠,以為利而強低也。端,體之無序而最前者也。孝,利親也。有問,中也。信,言合於意也。問,不及旁也。俱,自作也。臚,問虛也。謂,作賺也。盈,莫不有也。廉,作非也。堅白,不相外也。令,不為所作也。櫻,相得也。任,士損己而益所為也。似,有以相櫻,有不相櫻也。勇,志之所以敢也。次,無問而不櫻櫻也。力,刑之所以奮也。法,所若而然也。生,刑與知處也。俱,所然也。外,知無知也。說,所以明也。夢,外而以為然也。攸不可,兩不可也。平,知無欲惡也。辯,爭攸#2也。辯勝,當也。利,所得而喜也。為,窮知而儷於欲也。害,所得而惡也。已,成、亡。治,求得也。使,謂、故。譽,明美也。名,達、類、私。誹,明惡也。謂',移、舉、加。舉,擬實也。知,間#3、說、親。名、實、合、為。言,出舉也。聞,博#4、親。且#5,言然也。見,體、盡。君、臣、萌,通約也。合,缶、宜、必。功,利民也。欲缶權利,且惡缶權害。賞,上報下之功也。為,存、亡、易、蕩、治、化。罪,犯禁也。同,重、體、合、類。罰,上報下之罪也。異,二、體#6、不合、不類。同,異而俱於之一也。同異交得放有無。久,彌異時也。守#7,彌異所也。聞,耳之聰也。窮,或有前不容尺也。循所聞而得其意,心也#8察也。盡,莫不然也。言,口之利也。始,當時也。執所言而意得見,心之辯也。化,徵易也。諾,不一利用。損,偏去也。服執說音利。巧轉則求其故。大益其同,庫,易也。或從也。止,因以別道。讀此書旁行。缶無非。
經下第四十一
環棋柢。法同則觀法異則觀其宜。動,止,類以行人,說在同。所存與者,於存與孰存。駟異說,推類之難,說在之大小。五行毋常勝,說在宜。物盡同名,二與國,愛,食與招,白與視,麗與,夫與履。一,偏棄之,謂而固是也,說在因。不可偏去而二,說在見與俱、一與二、廣與循#9。無欲惡之為益損也,說在宜。不能而不害,說在害。損而不害,說在餘。異類不毗,說在量。知而不以五路,說在久。偏去莫加少,說在故。必熱,說在頓。假必諄,說在不然。知其所以不知,說在以名取。物之所以然,與所以知之,與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說在病。無不必待有,說在所謂。疑,說在逢。循、遇、過。擢慮不疑,說在有無。合與一,或復否,說在拒。且然,不可正,而不害用工,說在宜歐。物一體也,說在俱一惟是。均之絕不,說在所均。宇或從#10;說在長宇久。堯之義也,生於今而處於古,而異時,說在所義。二,臨鑑而立,景到,多而若少說在寡區。狗,犬也,而殺狗非殺犬也,可,說在重。鑑位,量#11一小而易,一大而缶,說在中之外內。使,殷、美,說在使。鑑團景一。不堅白,說在。荊之大,其沈淺也,說在具。無久與宇。堅白,說在因。以檻為傳#12;於以為無知也,說在意。在諸其所然未者然,說在於是推之。意未可知,說在可用過作。景不從#13,說在改為。一少於二,而多於五,說在建。住景二,說在重。非半弗新,則不動,說在端。景到,在午有端與景長,說在端。可無也,有之而不可去,說在嘗然。景迎曰,說在傳。缶而不可擔,說在搏。景之小大,說在地缶遠近。宇進無近,說在敷。天而必缶,說在得。行循以久,說在先後。貞而不撓,說在勝。一法者之相與也盡,若方之相召#14也,說在方。契與枝板,說在薄。狂舉不可以知異,說在有不可。牛馬之非牛,與可之同,說在兼。倚者不可正,說在剃。循此循此與彼此同,說在異。推之必往,說在廢材。唱和同患,說在功。買無貴,說在侃其賈。聞所不知,若所知,財兩知之,說在告。賈宜則偉,說在盡。以言為盡諄,諄,說在其言。無說而懼,說在弗心。惟吾謂,非名也則不可,說在板。或過名也,說在實。無窮不害兼,說在盈否知。知之,否之,足用也諄,說在無以也。不知其數而知其盡也,說在明者。謂辯無勝,必不當,說在辯。不知其所處,不害愛之,說在喪子者。無不讓也,不可,說在始。仁義之為外內也,內說在作顏。於一有知焉,有不知焉,說在存。學之益也,說在誹者。有指於二,而不可逃,說在以二素。誹之可否,不以眾寡,說在可非。所知而弗能指,說在春也、逃臣、狗犬、貴者。非誹者諄,說在弗非。知狗而自謂不知犬,過也,說在重。物箕#15不甚,說在若是。通意後對,說在不知其誰謂也。取下以求上也,說在澤。是是與是同,說在不州。
經說上第四十二
故,小故,有之不必然,無之必不然。體也,若有端。大故,有之必無然,若見之成見也。體,若二之一,尺之端也。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必知,若明。慮,慮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睨。知,知也者以其知過物而能貌之,若見。恕#16,恕也者以其知論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仁,愛己者非為用已也,不若愛馬,著若明。義,志以天下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用。禮貴者公,賤者名,而俱有敬慢焉,等異論也。行,所為不善名。行也,所為善名。巧也,若為盜。實,其志氣之見也,使人如己,不若金聲玉服。忠,不利弱子亥,足將入止容。孝,以親為芬,而能能利親,不必得。情,不以其言之當也,使人視城得金。俱,與人遇人,眾循。調,為是為是之台彼也,弗為也。廉,己惟為之,知其也餌也。所令,非身弗行。任,為身之所惡,以成人之所急。勇,以其敢於是也,命之;不以其不敢於彼也,害之。力,重之謂下,與重,舊#17也。生,楹之生,商不可必也。外。夢。平,恢然。利,得是而喜,則是利也。其害也,非是也害。得是而惡,則是害也。其利也,非是也。治,吾事治矣,人有治南北。譽之,必其行也,其言之听。使人督之。誹,必其行也,其言之听。譽#18,告以文名,舉彼實也。故言也者,諸口能之,出民者也。民若畫伉也。言也,謂言猶石致也。且,自前日且,自後日已,方然亦且。若石者也,君,以若名者也。功,不待時,若衣裘。功,不待時,若衣裘#19。賞。罪不在禁,惟害無罪,殆姑。上報下之功也。罰,上報下之罪也。恫,二人而俱見是楹也,若事君。今#20久,古今且#21莫。宇,束西家南北。窮,或不容尺有窮,莫不容尺無窮也。盡,但止動。始,時或有久或無久,始當無久。化若盡為鶉。損,偏#22也者,兼之禮也。其體或去#23存,謂其存者損。環,晌民也。庫,區穴若,斯貌常。動,偏祭從者,戶樞免瑟。止無久之不止,當牛非馬,若夫#24過楹。有久之不止,當馬非馬,若人過梁。必,謂臺孰#25者也。若弟兄一然者一不然者,必不必也,是非必也。同,捷與狂之同長也。心中自是往相若也。厚,惟無所大。園,規寫支也。方,矩見支也。倍,二尺與尺但去一。端,是無同也。有聞#26,謂夾之者也。聞,謂夾者也。尺前於區穴而後於端,不夾於端與區內。及,及非齊之及也。
鑪,虛#27也者。兩木之問,謂其無木者也。盈,無盈無厚。於尺無所往而不得。得二,堅異處不相盈,相非,是相外也。櫻,尺與尺俱不盡。端無端但盡#28 。尺與或盡或不盡。堅白之櫻相盡。體櫻不相盡。端。仳,兩有端而后可。次,無厚而厚可。法,意規負三也俱,可以為法。俾,然也者民若法也。彼凡牛樞非牛。兩也,無以非也。辯,或謂之牛,或謂之非牛,是爭彼也,是不俱當。不俱當,必或不當,不若當犬。為,欲雊其指,智不知其害,是智之罪也。若智之慎文也,無遺於其害也。而猶欲離之,則離之。是猶食脯也。騷之利害,未#29知也,欲而騷,是不以所疑止所欲也。店外之利害,未可知也。趨之而得力,則弗趨也,是以所疑止所欲也。觀為窮知而儔於欲之理。雛脯而非恕也,雒指而非愚也,所為與不。所與為相疑也,非謀也。已,為衣,成也。治病,亡也。使,令謂,謂也。不必成濕。故也,必待所為之成也。名,物,達也,有實必待文多也。命之馬,類也,若實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咸,私也,是名也止於是實也。聲出口,俱有名,若姓字。灑謂狗犬,命也,狗犬,舉也。叱狗,加也。知,傳受之,聞也。方不瘴,說也。身觀焉,親也。所以謂,名也。所謂,實也。名實耦,合也。志行,為也。聞,或告之,傳也。身觀焉,親也。見,時者體也。二者盡也。古,兵立,反中,志工,正也。咸之為,宜也,非彼必不有,必也。聖者用而勿必,必也者可勿疑。仗者,兩而勿偏。為,早臺,存也。病,亡也。買齋,易也。霄盡,蕩也。順長,治也。盡買,化也、。同二名一實,重同也。不外於兼,體同也。俱處於室,合同也。有以同,類同也。異,二必異,二也。不連屬,不體也。不同所,不合也。不有同,不類也。同異交得,於福家良。恕有無也。比。度,多少也。免紉還園,去就也。烏折用桐,堅柔也。劍尤早,死生也。處室子,子毋長少也。兩絕勝,白黑也。中央,旁也。論行行行學實,是非也。難宿,成未也。兄弟,俱適也。身處志往,存亡也。霍為姓,故也。賈宜,貴賤也。諾,超城負止也。相從,相去,先知,是,可,五色。長短、前後、輕重援。執服難成,言務成之,九則求執之。法,法取同觀巧傳法取此擇彼,問故觀宜。以人之有黑者有不黑者也,止黑人;與以有愛於人有不愛於人,心愛人,是孰宜心?彼舉然者,以為此其然也,則舉不然者而問之。若聖人有非而不非,正五諾,皆人於知有說。過五諾,若負#30,無直無說。用五諾,若自然矣。
經說下第四十三
止,彼以此其然也,說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謂四足獸,與生烏與,物盡與,大小也。此然是必然,則俱。為麋同名,俱闖,不俱二,三與闔也。包、肝、肺、子,愛也。橘茅,食與拾#31也。白馬多白,視馬不多視,白與視也。為麗不必麗,不必麗與暴也。 為非以人,是不為非,若為夫勇不為夫,為屨以買衣為屨,夫與屨也。二與一亡,不與一在,偏去。未。有文實也,而後謂之;無文實也,則無謂也。不若敷與美,謂是,則是固美也,謂也,則是非美,無謂則報也。見不見離,一二不相盈,廣循堅白。舉不重,不與箴,非力之任也。為握者之頹倍,非智之任也。若耳目異。木與夜孰長,智與粟孰多,爵、親、行、賈,四者孰貴?麋與霍孰高?麋與霍孰霍?紉與瑟孰瑟?偏,俱一無變。假,假必非也而後假。狗假霍也,猶氏霍也。物或傷之,然也。見之,智也。吉#32之,使智也。疑蓬,為務則士,為牛廬者夏寒,蓬也。舉之則輕,廢之則重,非有力也。沛從削,非巧也。若石羽,循#33 也。闔者之敝也以飲酒,若以日中,是不可智也。愚也。智與?以己為然也與?愚也。俱,俱一,若牛馬四足。惟是,當牛馬。數牛,數馬,則牛馬二;數牛馬,則牛馬一。若數指,指五而五一。長宇,徙而有處,宇。宇,南北在且#34 有在莫,宇徙久。無堅得白,必相盈也。在,堯善治,自今在諸古也。自古在之今,則堯不能治也。景,光至景亡。若在,盡古息。景,二光夾一光,一光者景也。景光之人煦若射。下者之人也高,高者之人也下。足蔽下光,故成景於止#35;首蔽上光,故成景於下。在遠近有端與於光,故景庫#36內也。景,日之光反燭人,則景在日與人之問。景,木柩#37景短大。木正,景長小。大小於木,則景大於木,非獨小也。遠近臨正鑒,景寡,貌能、白黑,遠近、柩正、異於光鑒。景當俱就,去余當俱。俱用北。鑒者之臭,於鑒無所不鑒。景之臭無數,而必過正。故同處,其體俱,然鑒分。鑒中之內。鑒者近中,則所鑒大,景亦大。遠中,則所鑒小,景亦小。而必正。起於中綠正而長其直也。中之外,鑒者近中,則所鑒大,景亦大;遠中,則所鑒小,景亦小。而必易,合於#38 而長其直也。鑒,鑒者近,則所鑒大,景亦大;亦#39遠,所鑒小,景亦小,而必正。景過正。故招負衡木,如#40重焉,而不撓?極勝重也。右校交繩,無加焉而撓,極不勝重也。衡加重於其一旁,必捶。權重相若也相衡,則本短標長。兩加焉,重相若,則標必下,標得權也。挈有力也,引無力也,不心#41所挈之止於施也。繩制挈之也,若以錐刺之。挈,長重者下,短輕者上,上者愈得,下下者愈亡。繩直權重相若,則心矣。收,上者愈喪,下一者愈得,上者權重盡,則遂挈。兩輪高,兩輪為輪,車梯也。重其前,弦其前。載弦其前,載弦其軸,而縣重於其前。是梯,挈且挈則行。凡重,上弗挈,下弗收,旁弗劫,則下直。她,或害之也。坏梯者不得#42;直也。今也廢尺於平地,重不下,無鎊也。若夫繩之引軸也,是猶自舟中引橫也。倚、倍、拒、堅,躺倚焉則不正。誰姘石素石耳。夾帚者法也。方石去地尺,關石於其下,縣絲於其上,使適至方石,不下,柱也。膠絲去石,挈也。絲絕,引也。未變而名易,收也。買,刀耀相為賈。刀輕則耀不貴,刀重則耀不易。王刀無變,耀有變,歲變耀則歲變刀。若齋子。賈盡也者,盡去其以不嫌也。其所以不條去,則佛。缶賈也宜不宜,缶欲不欲。若敗邦齋室,嫁子無子。在軍不必其死生,聞戰亦不必其生。前也不懼,今也懼。或,知是之非此也,有知是之不在此也,然而謂此南北,過而以己為然。始也謂此南方,故今也謂此南方。智論之,非智無以也。謂,所謂,非同也,則異也。同則或謂之狗,其或謂之犬也。異則或謂之牛,牛或謂之馬也。俱無勝,是不辯也。辯也者,或謂之是,或謂之非,當者勝也。無讓者酒,未讓,始也,不可讓也。於石一也,堅白二也,而在石。故有智焉,有不智焉,可。有指子智是,有智是吾所先舉,重。則子智是,而不智吾所先舉也。是一。謂有智焉有不智焉也#43。若智之,則當指之智告我,則我智之。兼指之,以二也。衡指之,參直之也。若日必獨指吾所舉,毋舉吾所不舉,則者固不能獨指。所欲相不傳,意若未校。且其所智是也,所不智是也,則是智是之不智也,惡得為一,謂而有智焉有不智焉。所,春也,其執固不可指也。逃臣不智其處,狗犬不智其名也。遺者,巧弗能兩也。智,智狗,重,智犬,則過。不重則不過。通,問者曰:子智飢乎?應之日:訊何謂也?彼曰獻施,則智之。若不問肌何謂,徑應以弗智,則過。且應必應,問之時若應,長應有深淺。天#44常中在,兵人,長所。室堂,所存也;其子,存者也。據在者而問室堂,惡可存也?主室堂而問存者,孰存也?是一主存者以問所存,一主所存以問存者。五合,水土火,火離然。火鑠金,火多也。金靡炭,金多也。合之府木#45;木離木。若識麋與魚之數,惟所利,無欲惡。傷生損壽,說以少連,是誰愛也?嘗多粟,或者欲不有能傷也。若酒之於人也。且恕人利人,愛也則惟恕弗治也。損飽者去餘,適足不害,能害飽,若傷麋之無脾也。且有損而后益智者,若窺病之之於窺也。智以目見,而目以火見,而火不見。惟以五路智,久不當。以目見,若以火見。火,謂火熱也,非以火之熱。我有若視日智。雜所智與所不智而問之,則必曰:是所智也,是所不智也。取去俱能之,是兩智之也。無,若無焉,則有之而后無。無天陷,則無之而無。擢疑無謂也。臧也今死,而春也得文文死也可。且猶是也。且且#46 ,必然。且已,必已。且用工而後已者,必用工#47後已。均,髮均縣,輕#48 而髮絕,不均也。均,其絕也莫絕。堯霍,或以名視人,或以實視人。舉友富商也,是以名視人也。指是躍也,是以實視人也。堯之義也,是聲也於今,所義之實處於古。若殆於城門與於臧也。狗,狗犬也,謂之殺犬,可,若兩脫。使,令使也。我使我,我不使亦使我。殿戈亦使,殿不美亦使,殿。荊沉,刻之貝也。則沈淺非刻淺也。若易五之一,以楹之傳也,見之,其於意也不易,先智意相也。若楹輕於秋,其於意也洋然。段、椎、錐俱事於屨,可用也。成繪屨過椎,與成椎過繪屨同,過件#49也。一,五有一焉,一有五焉,十二焉。非新半,進前取也。前,則中無為半,猶端也。前後取則端中也。新必半,毋與非半,不可新也。可無也,已給,則當給不可無也。久有窮無窮。正九,無所處而不中縣,搏也。樞宇不可偏舉,字也。進行者先敷近,後敷遠。行者行者#50;必先近而後遠。遠脩#51近脩也,先後久也。民行脩必以久也。一方貌盡#52,俱有法而異,或木或石,不害其方之相台#53 也。盡貌猶方也,物俱然。牛狂與馬惟異,以牛有齒,馬有尾,說牛之非馬也,不可。是俱有,不偏有偏無有。日:之#54與馬不類,用牛#55角馬無角,是類不同也。若舉牛有角馬無角以是為類之不同也,是狂舉也。猶牛有齒,馬有尾。或不非牛而非牛也,可#56。則或非牛或牛而牛也,可。故日牛馬非牛也,未可,牛馬牛也,未可。則或可或不可,而日牛馬牛也未可亦不可。且牛不二,馬不二,而牛馬二。則牛不非牛,馬不非馬,而牛馬非牛非馬,無難。彼,正名者彼此,彼此可。彼彼止於彼,此此止於此,彼此不可。彼且此也,彼此亦可。彼此止於彼此,若是而彼此也,則彼亦且此此也。唱無過,無所周,若牌。和無過,使也,不得已。唱而不和,是不學也。智少而不學,必寡。和而不唱,是不教也。智而不教,功適息。使人奪人衣,罪或輕或重;使人予人酒,或厚或博。聞在外者,所不知也。或日在室者之色若是其色。是所不智若所智也。猶白若黑也,誰勝?是若其色也。若白者必白。今也智其色之若白也,故智其白也。夫名以所明正所不智,不以所不智疑所明。若以尺度所不智長。外,親智也;室中,說智也。以諄,不可也。出入之言可,是不諄,則是有可也。之人之言不可,以當,必不審。惟,謂是霍可,而猶之非夫霍也,謂彼是是也。不可謂者,毋惟乎其謂。彼猶惟乎其謂,則吾謂不行。彼若不惟其謂,則不行也。無南者,有窮則可盡,無窮則不可盡。有窮無窮未可智,則可盡不可盡不可盡未可智,人之盈之否未可智。而必人之可盡不可盡亦未可智。而必人之可盡愛也,諄。人若不盈先窮,則人有窮也。盡有窮無難。盈無窮,則無窮盡也,盡有窮無難。不二智其數,惡智愛民之盡文也?或者遺乎其問也?盡問人則盡愛其所問,若不智其數而智愛之盡文也,無難。仁,仁愛也。義,利也。愛利,此也。所愛所利,彼也。愛利不相為內外,所愛利亦不相為外內。其為仁內也,義外也,舉愛與所利也,是狂舉也。若左目出右目入,學也,以為不知學之無益也,故告之也,是。使智學之無益也,是教也,以學為無益也教,諄。論誹,誹之可不可,以理之可誹,雖多誹,其誹是也;其理不可非,雖少誹,非也。今也謂多誹者不可,是猶以長論短。不誹,非己之誹也。不非誹,非可非也。不可非也,是不非誹也。物,甚長甚短,莫長於是,莫短於是,是之是也,非是也者,莫甚於是。取高下以善不善為度,不若山澤。處下善於處上,下所請上也。不是,是則是且是焉。今是文於是,而不於是,故是不文。是不文則是而不文焉。今是不文於是,而文於#57是,故文與是不文同說也。
墨子卷之十竟
#1『缶』《閒詁》作『舌』。
#2『攸』《閒詁》作『彼』。畢沅云:『舌』即『正』字。下同。
#3『問』字畢沅據《經說上》改為『聞』。
#4『博』《閒詁》作『傳』。
#5畢沅云衍一『且』字。
#6畢沅云『體〕前脫門不』字。
#7王引之云:『守』當為『宇』之誤,是也。
#8門也』字畢沅據下文改作『之』。
#9俞曲園云:『循』當作『脩』,隸書兩字相似而誤。
#10『從』畢沅以意校作『徙』。
#11王引之云:『量』為『景』字之誤。
#12『傳』《閒詁》校作『搏』。
#13同注#10
#14『召』王引之校作『合』。
#15俞曲園云:『箕』當作『甚』。
#16顧千里云:『恕』當從《經》作『恕』。
#17『舊』《閒詁》作『奮』。
#18『譽』《閒詁》作『舉』。
#19後『功,功不待時,若衣裘』為重文,畢沅疑衍。
#20王引之云:『今』字衍。
#21『且』王引之校作『旦』,是也。
#22『偏』下王念孫補『去』字。
#23『去』下王引之補『或』字。
#24『夫』王引之云當為『矢』,是也。
#25『孰』《閒詁》作『執』。
#26『聞』畢沅以意校作『問』。
#27『虛』前王念孫據《經》補『問』字。
#28本句《閒詁》校作『端與端俱盡』。
#29《閒詁》『未』下補『可』字。
#30『負』《閒詁》據昊鈔本校作『負』。
#31『抬』《閒詁》校作『招』。
#32『吉』王引之校作『告』。
#33『循』《閒詁》據《經下》校作『循』。
#34同注#21。
#35『止』《閒詁》校作『上』。
#36『庫』盧頤爐以意校作『庫』。
#37『柩』《閒詁》作『拖』,下同。
#38王引之云『於』下脫『中』字。
#39『亦』王引之校作『元』。
#40『如』字畢沅據意校作『加』。
#41『心』畢沅以意校作『正』。下文『繩直權重相若,則心矣』的鬥心』字同。
#42『』畢沅據上文校作『』、昊鈔本亦作『』。
#43『也』《閒詁》作『可』。
#44『天』《閒詁》作『大』。
#45『木』《閒詁》作『水』。
#46『且且』王引之云當作『且然』。
#47王引之云:『工』下當有『而』字。
#48『輕』下孫星衍據《列子》補『重』字。
#49『件』張仲如依《經》校作『仵』。
#50張仲如云『行者』誤重。
#51俞曲園云『脩』字衍。
#52王引之云『貌盡』當作『盡類』。
#53『台』王引之校作『合』。
#54盧頤煌云『之』上當有『牛』字。
#55『牛』下王引之以意補『有』字。
#56《閒詁》無『可』字。
#57『於』《閒詁》作『與』。
大取第四十四
天之愛人也,薄於聖人之愛人也;其利人也,厚於聖人之利人也。大人之愛小人也,薄於小人之愛大人也;其利小人也,厚於小人之利大人也。以臧為其親也而愛之,非愛其親也;以臧為其親也而利之,非利其親也。以樂為利其子,而為其子欲之,愛其子也;以樂為利其子,而為其子求之,非利其子也。
於所體之中,而權輕重之謂權。權非為是也,非非為非也。權,正也。斷指以存瞪#1;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其所取者,人之所執也。遇盜人,而斷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盜人,害也。斷指與斷腕,利於天下相若,無擇也。死生利若,一無擇也。殺一人以存天下,非殺一人以利天下也。殺己以存天下,是殺己以利天下。於事為之中,而權輕重之謂求。求為之,非也。害之中取小,求為義,非為義也。為暴人語天之為是也,而性,為暴人歌天之為非也。諸陳執既有所為,而我為之陳執,執之所為,因吾所為也;若陳執未有所為,而我為之陳執,陳執因吾所為也。暴人為我為天之以人非為是也,而性。不可正而正之。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於所既有而棄焉,是害之中取小也。
義可厚,厚之,義可薄,薄之,謂倫列。德行、君上、老長、親戚,此皆所厚也。為長厚,不為幼薄。親厚。厚。親薄,薄。親至,薄不至。義,厚親不稱行而顧行。為天下厚禹,為禹也。為天下厚愛禹,乃為禹之人愛也。厚禹之加於天下,而厚禹不加於天下。若惡盜之為加於天下,而惡盜不加於天下。愛人不外己,己在所愛之中。己在所愛,愛加於己。倫列之愛己,愛人也。聖人惡疾病,不惡危難。正體不動,欲人之利也,非惡人之害也。聖人不為其室,臧之故,在於臧。聖人不得為子之事。聖人之法,死亡親,為天下也。厚親,分也,以死亡之,體渴興利。有厚薄而毋倫列,之興利為己。
語經:語經也,非白馬焉,執駒焉說求之,舞說非也。漁大之舞大,非也。三物必具,然後足以生。
臧之愛己,非為愛己之人也。厚不外己。愛無厚薄,舉己,非賢也。義,利,不義,害。志功為辯。
有有於秦馬,有有於馬,也智來者之馬也。
愛眾眾世,與愛寡世相若。兼愛之有相若。愛尚世與愛後世,一若今之世人也。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天下之利罐。聖人有愛而無利,倪日之言也,乃客之言也。天下無人,子墨子之言也。猶在。
不得已而欲之,非欲之非欲之#2也。非殺臧也。專殺盜,非殺盜也。凡學愛人。
小圓之圓,與大圓之圓同。方至尺之不至也,與不至鍾之至不異,其不至同者,遠近之謂也。是璜也,是玉也。
意楹,非意木也。意是楹之木也。
意指之人也,非意人也。意獲也,乃意禽也。志功,不可以相從也。
利人也,為其人也。富人,非為其也人#3。有為也以富人。富人也,治人有為鬼焉。為賞譽利一人,非為賞譽利人也。亦不至無貴於人。智親之一利,未為孝也,亦不至於智不為己之利於親也。
智是之世之有盜也,盡愛是世。智是室之有盜也,不盡是室也。智其一人之盜也,不盡是二人。雖其一人之盜,苟不智其所在,盡惡其弱也。
諸聖人所先為,人欲名實。名實不必名。苟是石也白,敗是石也,盡與白同。是石也唯大,不與大同,是有便謂焉也。以形貌命者,必智是之某也,焉智某也。不可以形貌命者,唯不智是之某也,智某可也。諸以居運命者,苟人於其中者,皆是也,去之,因非也。諸以居運命者,若鄉里齊荊者,皆是。諸以形貌命者,若山丘室廟者,皆是也。
智與意異。重同,具同,連同,同類之同,同名之同,丘同,紂同,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有非之異,有不然之異。有其異也,為其同也,為其同也異。一曰乃是而然,二日乃是而不然,三曰遷,四日強。子深其深,淺其淺,益其益,尊其尊。察次山比因至,優指復。次察聲端名,因請復。正夫辭惡者,人右以其請得焉。諸所遭執,而欲惡生者,人不必以其請得焉。
聖人之批價也,仁而無利愛,利愛生於慮。昔者之慮也,非今日之慮也;昔者之愛人也,非今之愛人也。愛獲之愛人也,生於慮獲之利#4;非慮臧之利也,而愛臧之愛人也,乃愛獲之愛人也。去其愛而天下利,弗能去也。昔之知牆,非今日之知牆也。貴為天子,其利人不厚於正夫。二子事親,或遇熟,或遇凶,其親也相若。非彼其行益也,非加也。外執無能厚吾利者。藉藏也死而天下害,吾特#5養臧也萬倍,吾愛臧也不加厚。
長人之異,短人之同,其貌同者也,故同。指之人也與首之人也異。人之體,非一貌者也,故異。將劍與挺劍異,劍以形貌命者也,其形不一,故異。楊木之木與桃木之木也,同。諸非以舉量數命者,敗之盡是也。故一人指,非一人也,是一人之指,乃是一人也。方之一面,非方也,方木之面,方木也。
以故生,以理長,以類行也者。立辭而不明於其所生,忘也。今人非道無所行,唯有強股肱,而不明於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夫辭以類行者也,立辭而不明於其類,則必困矣。故浸淫之辭,其類在於#6鼓栗。聖人也,為天下也,其類在於追迷。或壽或卒,其利天下也指若,其類在譽石。一日而百萬生,愛不加厚,其類在惡害。愛二世有厚薄,而愛二世相若,其類在蛇文。愛之相若,擇而殺其一人,其類在之實,非棘也。問人之病,問人也;惡人之病,非惡人也。人之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祭#19之鬼,非祭人也;祭兄之鬼,乃祭兄也。之馬之目紛,則為之馬盼;之馬之目大,而不謂之馬大。之牛之毛黃,則謂之牛黃;之牛之毛眾,而不謂之牛眾。一馬,馬也,二馬,馬也。馬四足者,一馬而四足也,非兩馬而四足也。一馬馬也#20。馬或自#21者,二馬而或白也,非一馬而或白。此乃一是而一非者也。
耕柱第四十六
子墨子怒耕柱子,耕柱子曰:我毋俞於人乎?子墨子曰:我將上大行,駕驥與羊,我#22將誰歐?耕柱子曰:將歐驥也。子墨子曰:何故歐驥也?耕往子曰:驥足以責。子#23曰:我亦以子為足以責。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鬼神孰與聖人明智?子墨子曰:鬼神之明智於聖人,猶聰耳明目之與聾瞽也。昔者夏后開使輩廉折金於山川,而陶鑄之於昆吾;是使翕難卜#24於白苦之毚,曰:鼎成三足而方,不炊而自烹,不舉而自臧,不遷而自行,以祭於昆吾之墟,上鄉。人#25言兆之由曰:饗矣。逢逢白雲,一南一北,一西一束,九鼎既成,遷於三國。夏后氏失之,殷人受之;殷人失之,周人受之。夏后、殷、周之相受也,數百歲矣。使聖人聚其良臣與其桀相而諫#26,豈能智數百歲之後哉。而鬼神智之。是故曰,鬼神之明智於聖人也,猶聰耳明目之與聾瞽也。
治徒娛、縣子碩問於子墨子曰:為義孰為大務?子墨子曰:譬若築牆然,能築者築,能實壤者實壤,能欣者欣,然後牆成也。為義猶是也。能談辯者談辯,能說書者說書,能從事者從事,然後義事成也。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子兼愛天下,未云利也;我不愛天下,未云賊也。功皆未至,子何獨自是而非我哉?子墨子曰:今有燎者此於#27,一人奉水將灌之,一人摻火將益之,功皆未至,子何貴於二人?巫馬子曰:我是彼奉水者之意,而非夫摻火者之意。子#28曰:吾亦是吾意,而非子之意也。
子墨子游荊耕柱子於楚,二三子過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二二#29子復於子墨子曰:耕柱子處楚無益矣。二三子過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子墨子曰:未可智也。毋幾何而遺十金於子墨子,曰:後生不敢死,有十金於此,願夫子之用也。子墨子曰:果未可智也。
巫馬子謂子墨子#30之為義也,人不見而耶,鬼不見而富,而子為之。有狂疾。子墨子曰:今使子有二臣於此,其一人者見子從事,不見子則不從事;其一人者見子亦從事,不見子亦從事,子誰貴於此二人?巫馬子曰:我貴其見我亦從事,不見我亦從事者。子墨子曰:然則是子亦貴有狂疾也。
子夏之徒問於子墨子曰:君子有國乎?子墨子曰:君子無國。子夏之徒曰:狗稀#31猶有國,惡有士而無闕矣?子墨子曰:傷矣哉。言則稱於湯文,行則譬於狗稀,傷矣哉。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舍今之人而譽大#32王,是譽槁骨也。譬若匠人然,智槁木也,而不智生木。子墨子曰:天下之所以生者,以大王之道教也。今譽大王,是譽天下之所以生也。可譽而不譽,仁#33也。子墨子曰: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三棘六異,此諸侯之所謂良寶也。可以富國家,眾人民,治刑政,安社稷乎?曰:不可。所為貴良寶者,為其可以利也。而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三棘六異不可以利人,是非天下之良寶也。今用義為政於國家,人民必眾,刑政必治,社稷必安。所為貴良寶者,可以利民也,而義可以利人,故曰,義,天下之良寶也。
葉公子高問政於仲尼曰:善為政者若之何?仲尼對曰:善為政者,遠者近之,而舊者新之。子墨子聞之曰:葉公子高未得其問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對也。葉公子高豈不知善為政者之遠者近也,而舊者新是哉?問所以為之若之何也。不以人之所不智告人,所以#34智告之,故葉公子高未得其問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對也。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大國之攻小國,譬猶童子之為馬也。童子之為馬,足用而勞。今大國之攻小國也,攻者農夫不得耕,婦人不得織,以守為事;攻人者亂亦農夫不得耕,婦人不得織,以攻為事。故大國之攻小國也,譬猶童子之為馬也。子墨子曰:言足以復行者,常之;足以舉行者,勿常。不足以舉行而常之,是蕩口也。
子墨子使管黔澈游高石子於衛,衛君致祿甚厚,設之於鄉。高石子三朝必盡言,而言無行者。去而之齊,見子墨子曰:衛君以夫子之故,致祿甚厚,設我於鄉。石三朝必盡言,而言無行,是以去之也。衛君無乃以石為狂乎?子墨子曰:去之苟道,受狂何傷。古者周公旦非關叔,辭三公束處於商蓋,人皆謂之狂。後世稱其德,揚其名,至今不息。且翟聞之:為義非避毀譽就#35,去之道苟,受狂何傷。高石子曰:石去之,焉敢不道也。昔者夫子有言曰:天下無道,仁士不處厚焉。今衛君無道,而貪其祿爵,則是我為苟陷人長也。子墨子說,而召子禽子曰:姑聽此乎。夫倍義而鄉祿者,我常聞之矣。倍祿而鄉義者,於高石子焉見之也。
子墨子曰:世俗之君子,貧而謂之富,則怒,無義而謂之有義,則喜。豈不悖哉。
公孟子曰:先人有則三而已矣。子墨子曰:孰先人而曰有則三而己矣?子未智人之先有。
後生有反子墨子而反者,我豈有罪哉?吾反後。子墨子曰:是猶三軍北,失後之人求賞也。
公孟子曰:君子不作,術而已。子墨子曰:不然,人之其不君子者,古之善者不誅,今也善者不作。其次不君子者,古之善者不遂,己有善則作之,欲善之自己出也。今誅而不作,是無所異於不好遂而作者矣。吾以為古之善者則誅之,今之善者則作之,欲善之益多也。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我與子異,我不能兼愛。我愛鄒人於越人,愛魯人於鄒人,愛我鄉人於魯人,愛我家人於鄉人,愛我親於我家人,愛我身於吾親,以為近我也。擊我則疾,擊彼則不疾於我,我何故疾者之不拂,而疾不#36者之拂?故有我有殺彼以我,無殺我以利。子墨子曰:子之義將匿耶,意將以告人乎?巫馬子曰:我何故匿我義?吾將以告人。子墨子曰:然則,一人說子,一人欲殺子以利己;十人說子,十人欲殺子以利己;天下說子,天下欲殺子以利己。一人不說子,一人欲殺子,以子為施不祥言者也;十人不說子,十人欲殺子,以子為施不祥言者也;天下不說子,天下欲殺子,以子為施不祥言者也。說子亦欲殺子,不說子亦欲殺子,是所謂經者口也,殺常之身者也。子墨子曰:子之言惡利也?若無所利而不言,是蕩口也。
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今有一人於此,羊牛翰犧,維人但割而和之,食之#37勝食也。見人之生#38餅,則還然竊之,曰:舍余食。不知日月安不足乎,其有竊疾乎?魯陽文君曰:有竊疾也。子墨子曰:楚三意#39之田,曠蕪而不可勝辟,評靈數千,不可勝,見宋鄭之問邑,則還然竊之,此與彼異乎?魯陽文君曰:是猶彼也,實有竊疾也。
子墨子曰:季孫紹與孟伯常治魯國之政,不能相信,而祝於禁社#40;曰:苟使我和。是猶會其目,而視#41於禁社也,苟使我皆視。豈不繆哉。
子墨子謂駱滑騖曰:我聞子好勇。駱滑騖曰:然,我聞其鄉有勇士焉,吾必從而殺之。子墨子曰:天下莫不欲與其所好,度其所惡。今子聞其鄉有勇士焉,必從而殺之,是非好勇也,是惡勇也。
墨子卷之十一竟
#1『瞳』《閒詁》校作『擘』,即婉字。
#2《閒詁》云『非欲之』三字當刪。
#3畢沅云:『也人』二字倒。
#4王引之云,一慮獲之利』當重。
#5『特』《閒詁》作『持』。
#6《閒詁》無『於』字。
#7王引之云:『同,其所以然不必同』應為『其然也同,其所以然不必同。』
#8『有』下王引之據下文補『所』字。
#9王引之云:兩『害』字俱為『周』字之誤。
#10王引之云:『視』當作『親』。
#11『故也』王引之據下文校作『也故』。
#12『殺』畢沅校作『然』。
#13『同』下畢沅據上文補『類』字。
#14『然』上王念孫補『不』字。
#15俞曲園云:『失』為衍字。
#16王引之云:『待』前當有『不』字。
#17王引之云:『後』下當有『為』字。
#18王引之云:此五字為衍文。
#19王引之云:『祭』下脫『人』字。
#20此四字王引之云為衍文。
#21『自』畢沅以意校作『白』。
#22『我』畢沅據《藝文類聚》、《太平御覽》校作『子』。
#23畢沅云:『子』上脫『子墨』二字。
#24《閒詁》據《玉海》于『卜』前增補『雉乙一兩字。
#25畢沅云:『人』當為『又』,其前脫『乙』字。
#26『諫』王引之校作『謀』。
#27畢沅云:『此於』二字倒。
#28畢沅云:『子』下脫『墨子』二字。
#29『二』《閒詁》作『三』,是也。
#30王念孫云:『子墨子』下脫『日子』兩字。
#31『稀』《閒詁》作『稀』,下同。
#32『大』《閒詁》作『先』,下同。
#33畢沅云:『仁』前脫『非』字。
#34畢沅云:『所以』二字倒。
#35畢沅云:『譽就』二字倒。
#36畢沅云:『疾不』二字倒。
#37『之』下畢沅據《太平御覽》增『不可』二字。
#38『生』《閒詁》作『作』。
#39『三意』畢沅據《太平御覽》改為『四竟』。
#40王念孫云:『禁社』當為『叢社』,下同。
#41『視』《閒詁》作『祝』,是也。
墨子卷之十二
貴義第四十七
子墨子曰:萬事莫貴於義。今謂人曰:予子冠履,而斷子之手足,子為之乎?必不為,何故?則冠履不若手足之貴也。又曰:予子天下而殺子之身,子為之乎?二必不為,何故?則天下不若身之貴也。爭一言以相殺,是貴義於其身也。故曰,萬事莫貴於義也。
子墨子自魯齊即#1;過故人,謂子墨子曰:今天下莫為義,子獨自苦而為義,子不若已。子墨子曰:今有人於此,有子十人,一人耕而九人處,則耕者不可以不益急矣。何故?則食者眾,而耕者寡也。今天下莫為義,則子如勸我者也,何故止我?子墨子南游於楚,見楚獻惠王,獻惠王以老辭,使穆賀見子墨子。子墨子說穆賀,穆賀大說,謂子墨子曰:子之言則成善矣。而君王,天下之大王也,毋乃曰賤人之所為,而不用乎?子墨子曰:唯其可行。譬若藥然,草之本,天子食之以順其疾,豈日一草之本而不食哉?今農夫入其稅於大人,大人為酒醴樂盛以祭上帝鬼神,豈曰賤人之所為而不享哉?故雖賤人也,上比之農,下比之藥,曾不若一草之本乎?且主君亦嘗聞湯之說乎?昔者,湯將往見伊尹,令彭氏之子御。彭氏之子半道而問曰:君將何之?湯曰:將往見伊尹。彭氏之子曰:伊尹,天下之賤人也。君若#2欲見之,亦令召問焉,彼受賜矣。湯曰:非女所知也。今有藥此,食之則耳加聰,目加明,則吾必說而強食之。今夫伊尹之於我國也,譬之良醫善藥也。而子不欲我見伊尹,是子不欲吾善也。因下彭氏之子,不使御。彼苟然,然後可也。
子墨子曰:凡言凡動,利於天鬼百姓者為之;凡言凡動,害於天鬼百姓者舍之;凡言凡動,合於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為之;凡言凡動,合於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者舍之。
子墨子曰:古悶足以遷行者,常之;不足以遷行者,勿常。以遷行而常之#3,是蕩口也。
子墨子曰:必去六辟。嘿則思,言則誨,動則事,使者三#4代御,必為聖人。必去喜,去怒,去樂,去悲,去愛,而用仁義。手足口鼻耳,從事於義,必為聖人。
子墨子謂二三子曰:為義而不能,必無排其道。譬若匠人之斷而不能,無排其繩。
子墨子曰:世之君子,使之為一免#5之宰,不能則辭之;使為一國之相,不能而為之。豈不悖哉。
子墨子曰:今瞽曰:鉅者白也,黔者墨#6也。雖明目者無以易之。兼白黑,使瞽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日瞽不知白墨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雖禹湯無以易之。兼仁與不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
子墨子曰:今事#7之用身,不若商人之用一布之慎也。商人用一布布,不敢繼苟而條焉,必擇良者。今士之用身則不然,意之所欲則為之,厚者入刑罰,薄者被毀醜,則士之用身不若商人之用一布之慎也。子墨子曰:世之君子欲其義之成,而助之脩其身則慍,是猶欲其牆之成,而人助之築則慍也,豈不悖哉。
子墨子曰:古之聖王,欲傳其道於後世,是故書之竹帛,鏤之金石,傳遺後世子孫,欲後世子孫法之也。今聞先王之遺而不為,是廢先王之傳也。子墨子南遊使衛,關中載書甚多,弦唐子見而怪之,曰:吾夫子教公尚過曰:揣曲直而已。今夫子載書甚多,何有也?子墨子曰:昔者周公旦朝讀書百篇,夕見漆十士。故周公旦佐相天子,其脩至於今。翟上無君上之事,下無耕農之難,吾安敢廢此?翟聞之:同歸之物,信有誤者。然而民聽不鈞,是以書多也。今若過之心者,數逆於精微,同歸之物,既已知其要矣,是以不教以書也。而子何怪焉?
子墨子謂公良桓子曰:衛,小國也,處於齊、晉之間,猶貧家之處於富家之問也。貧家而學富家之衣食多用,則速亡必矣。今簡子之家,飾車數百乘,馬食菽粟者數百匹,婦人衣文繡者數百人,吾取飾車、食馬之費,與繡衣之財以畜士,必千人有餘。若有患難,則使百人處於前,數百於後,與婦人數百人處前後,孰安?吾以為不若畜士之安也。
子墨子仕於#8衛,所仕者至而反。子墨子曰:何故反?對曰:與我言而不當。曰待女以千盆。授我五百盆,故去之也。子墨子曰:授子過千盆,則子去之乎?對曰:不去。子墨子曰:然則,非為其不審也,為其寡也。
子墨子曰:世俗之君子,視義士不若負粟者。今有人於此,負粟息於路側,欲起而不能,君子見之,無長少貴賤,必起之。何故也?日義也。今為義也#9君子,奉承先王之道以語之,縱不說而行,又從而非毀之。則是世俗之君子之視義士也,不若視負粟者之#10。
子墨子曰:商人之四方,市賈信徙,雖有關梁之難,盜賊之危,必為之。今士坐而言義,無關梁之難,盜賊之危,此為信徙,不可勝計,然而不為。財#11士之計利不若商人之察也。子墨子北之齊,遇日者。日者曰:帝以今日殺黑龍於北方,而先生之色黑,不可以北。子墨子不聽,遂北,而反為#12。日者曰:我謂先生不可以北。子墨子曰:南之人不得北,北之人不得南,其色有黑者,有白者,何故皆不遂也?且帝以甲乙殺青龍於束方,以丙丁殺赤龍於南方,以庚辛殺白龍於西方,以壬癸殺黑龍於北方,若用子之言,則是禁下行者也。是圍心而虛天下也,子之言不可用也。
子墨子曰:吾言足用矣,舍言革思者,是猶舍穫而據粟也。以其言非吾言者,是猶以卵投石也,盡天下之卵,其石猶是也,不可毀也。
公孟第四十八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君子共己以待,問焉則言,不問焉則止。譬若鍾然,扣則嗚,不扣則不嗚。子墨子曰:是言有三物焉,子乃今知其一身也,又未知其所謂也。若大人行淫暴於國家,進而諫,則謂之不遜,因左右而獻諫,則謂之言議。此君子之所疑惑也。若大人為政,將園於國家之難,譬若機之將發也然,君子之必以諫,然而大人之利,若此者,雖不扣必嗚者也。若大人舉不義之異行,雖得大巧之經,可行於軍旅之事,欲攻伐無罪之國,有之也,君得之,則必用之矣。以廣辟土地,著稅偽材,出必見辱,所攻者不利,而攻者亦不利,是兩不利也。若此者,雖不扣必嗚者也。且子曰:君子共己待,問焉則言,不問焉則止,譬若鍾然,扣則嗚,不扣則不嗚。今未有扣,子而言,是子之謂不扣而嗚邪?是子之所謂非君子邪?公孟子謂子墨子曰:實為善人,孰不知?譬若良玉,處而不出有餘精#13。譬若美女,處而不出,人爭求之。行而自街,人莫知取也。今子褊從人而說之,何其勞也?子墨子曰:今夫世亂,求美女者眾,美女雖不出,人多求之;今求善者寡,不強說人,人莫之知也。且有二生,於此善星#14。一行為人筮者,與處而不出者,其精孰多?公孟子曰:行為人筮者其精多。子墨子曰:仁義鈞。行說人者,其功善亦多,何故不行說人也。
公孟子義#15章甫,播忽#16,儒服,而以見子墨子曰:君子服然後行乎?其行然後服乎?子墨子曰:行不在服。公孟子曰:何以知其然也?子墨子曰:昔者,齊桓公高冠博帶,金劍木盾,以治其國,其國治。昔者,晉文公大布之衣,祥羊之裘,韋以帶劍,以治其國,其國治。昔者,楚莊王鮮冠組纓,絳衣傳袍,以治其國,其國治。昔者,越王句踐剪髮文身,以治其國,其國治。此四君者,其服不同,其行猶一也。翟以是知行之不在服也。公孟子曰:善。吾聞之曰:宿善者不祥,請舍忽,易章甫,復見夫子可乎?子墨子曰:請因以相見也。若不將舍忽、易章甫,而後相見,然則行果在服也。
公孟子曰:君子必古言服,然後仁。子墨子曰:昔者,商王紂,卿士費仲,為天下之暴人,箕子、微子為天下之聖人,此同言而或仁不仁也。周公旦為天下之聖人,關叔為天下之暴人,此同服或仁或不仁。然則不在古服與古言矣。且子法周而未法夏也,子之古非古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昔者聖王之列也,上聖立為天子,其次立為卿、大夫,今孔子傳#17於詩、書,察於禮樂,詳於萬物,若使孔子當聖王,則豈不以孔子為天子哉?子墨子日;夫知者,必尊天事鬼,愛人用節#18,合焉為知矣。今子曰:孔子傳於詩書,察於禮樂,詳於萬物,而曰可以為天子,是數人之齒,而以為富。
公孟子曰:貧富壽夭,齡然在天,不可損益。又曰:君子必學。子墨子曰:教人學而執有命,是猶命人葆而去亦#19冠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有義不義,無祥不祥。子墨子曰:古者聖王皆以鬼神為神明,而為禍福,執有祥不祥,是以政治而國安也。自桀紂以下,皆以鬼神為不神明,不能為禍福,執無祥不祥,是以政亂而國危也。故先王之書,子亦有之曰:亦傲也,出於子,不祥。此言為不善之有罰,為善之有賞。
子墨子謂公孟子曰:喪禮,君與父母、妻、後子死,三年喪服,伯父、叔父、兄弟期,族人五月,姑、姊、舅、甥皆有數月之喪。或以不喪之問,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若用子之言,則君子何日以聽治?庶人何日以從事?公孟子曰:國亂則治之,治#20則為禮樂。國治則從事,國富則為禮樂。子墨子曰:國之治。治之廢,則國之治亦廢。國之富也,從事,故富也。從事廢,則國之富亦廢。故雖治國,勸之無饜,然後可也。今子曰:國治,則為禮樂,亂則治之,是譬猶噎而穿井也,死而求醫也。古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蕾為聲樂,不顧其民,是以身為刑僇,國為戾虛者,皆從此道也。
公孟子曰:無鬼神。又曰:君子必學祭祀。子墨子曰:執無鬼而學祭禮,是猶無客而學客禮也,是猶無魚而為魚罟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子以三年之喪為非,子之三日之喪亦非也。子墨子曰:子以三年之喪非三日之喪,是猶保謂極者不恭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知有賢於人,則可謂知乎?子墨子曰:愚之知有以賢於人,而愚豈可謂知矣哉?公孟子曰:三年之喪,學吾之慕父母。子墨子曰:夫嬰兒子之知,獨慕父母而已。父母不可得也,然號而不止,此亦故何也?即愚之至也。然則儒者之知,豈有以賢於嬰兒子哉?子墨子曰:問於儒者:何故為樂?曰:樂以為樂也。子墨子曰:子未我應也。今我問曰:何故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為男女之別也。則子告我為室之故矣。今我問曰:何故為樂?曰:樂以#21樂也。是猶曰何故為室?曰室以為室也。子墨子謂程子曰:儒之道足以喪天下者,四政焉。儒以#22為不明,以鬼為不神,天鬼不說,此足以喪天下。又厚葬久喪,重為棺槨,多為衣裊,送死若徙,三年哭泣,扶後起,杖後行,耳無聞,目無見,此足以喪天下心又弦歌鼓舞,習為聲樂,此足以喪天下。又以命為有,貧富壽夭,治亂安危有極矣,不可損益也,為上者行之,必不聽治矣;為下者行之,必不從事矣,此足以喪天下。程子曰:甚矣。先生之毀儒也。子墨子曰:儒固無此各#23四政者,而我言之,則是毀也。今儒固有此四政者,而我言之,則非毀也由斗聞也。程子無辭而出。子墨子曰:迷之。反,後坐,進復曰:鄉者先生之言有可聞者焉,若先生之言,則是不譽禹,不毀桀紂也。子墨子曰:不然,夫應孰辭,稱議而為之,敏也。厚攻則厚吾,薄攻則薄吾。應孰辭而稱議,是猶荷轅而擊蛾也。
子墨子與程子辯,稱於孔子。程子曰:非儒,何故稱於孔子也?子墨子曰:是亦當而不可易者也。今烏聞熱早之憂則高,魚聞熱旱之憂則下,當此雖禹湯為之謀,必不能易矣。烏魚可謂愚矣,禹湯猶云因焉。今翟曾無稱於孔子乎?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謂子墨子曰:先生以鬼為神明知,能為禍人哉#24□
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身體強良,思慮徇通,欲使隨而學。子墨子曰:姑學乎,吾將仕子。勸於善言而學。其年,而責仕於子墨子。子#25曰:不仕子,子亦聞夫魯語乎?魯有昆弟五人者,亦父死,亦長子嗜酒而不葬,亦四弟曰:子無#26我葬,當為子沽酒。勸於善言而葬。已葬,而責酒於其四弟。四弟曰:吾未#27予子酒矣,子葬子父,我葬吾父,豈獨吾父哉?子不葬,則人將笑子,故勸子葬也。今子為義,我亦為義,豈獨我義也哉?子不學,則人將笑子,故勸子於學。
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子墨子曰:盍學乎?對日;吾族人無學者。子墨子曰:不然,夫好美者,豈日吾族人莫之好,故不好哉?夫欲富貴者#28,故不欲哉?好美、欲富貴者,不視人猶強為之。福為善者富之,暴#29者禍之。今吾事先生久矣,而福不至,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鬼神不明乎?我何故不得福也?;子墨子曰:雖子不得福,吾言何遽不善?而鬼神何遽不明?子亦聞乎匿徒之刑之有刑乎?對曰:未得之聞也。子墨子曰:今有人於此,什子,子能什譽之,而一自譽乎?對曰:不能。有人於此,百子,子能終身譽亦善,而子無一乎?對曰:不能。子墨子曰:匿一人者猶有罪,今子所匿者若此亦多,將有厚罪者也,何福之求?
子墨子有疾,跌鼻進而問曰:先生以鬼神為明,能為禍福,善者賞之,為不善者罰之。今先生聖人也,何故有疾?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鬼神不明知乎?子墨子曰:雖使我有病,何遽不明?人之所得於病者多方,有得之寒暑,有得之勞苦,百門而#30一門焉,則盜何遽無從#31?夫義,天下之大器也,何以視人必強為之#32?
二三子有復於子墨子學射者,子墨子曰:不可,夫知者必量亦力所能至而從事焉,國士戰且扶人,猶不可及也。今子非國士也,豈能成學又成射哉?
二三子復於子墨子曰:告子曰:言義而行甚惡。請棄之。子墨子曰:不可,稱我言以毀我行,愈於亡。有人於此,翟甚不仁,尊天、事鬼、愛人,甚不仁,猶愈於亡也。今告子言談甚辯,言仁義而不吾毀,告毀子#33,猶愈亡也。二三子復於子墨子曰;告子勝為仁。子墨子曰:未必然也。告子為仁,譬猶跛#34以為長,隱以為廣,不可久也。
告子謂子墨子曰:我治國為政。子墨子曰: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今子口言之,而身不行,是子之身亂也。子不能治子之身,惡能治國政?子姑亡,子之身亂之矣。
墨子卷之十二竟
#1畢沅云:『齊即仕』字倒。
#2『君若』《閒詁》作『若君』。
#3『以遷行而常之』前王念孫據上句補『不足一二字。
#4俞曲園云:『者三』二字倒。
#5『一貪』前王念孫據《群書治要》補『一犬』二字。
#6『墨』畢沅校作『黑』。
#7『事』《閒詁》作『士』,是也。
#8『於』前《閒詁》有『人』字。
#9『也』畢沅據《太平御覽》改為『之』。
#10『之』《閒詁》作『也』。
#11『財』《閒詁》作『則』,是也。
#12『而』前畢沅據《史記·日者列傳集解》及《事類賦》補『至淄水不遂』五字。又,『而反為』之『為』字《閒詁》作『焉』。
#13王念孫云:『精一當為『精』,下同。
#14『星』字王念孫據下文校作『筮』。
#15『義』畢沅以意校作『戴』。
#16『忽』《閒詁》作『忽』,下同。
#17『傳』《閒詁》作『博』,下同。
#18《閒詁》倒『用節』二字。
#19王引之云:『亦』當作『一叮』,下同。
#20『治』前王念孫據下文補『國』字。
#21『以』下畢沅補『為』字。
#22『以』下畢沅補『天』字。
#23『各』王念孫校作『若』,是也。
#24自『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至此,《閒詁》移于『好美、欲富貴者,不視人猶強為之?夫義,天下之大器也,何以視人必強為之』下。
#25畢沅云:『子』下脫『墨子』二字。
#26『無』《閒詁》作『與』。
#27『未』《閒詁》作『末』。
#28畢沅云:『夫欲富貴者』下脫『豈日我族人莫之欲』八字。
#29『暴』前王念孫補『為』。
#30『而』下王念孫據《魯問篇》和《太平御覽》增『閉』字。
#31『從』下王念孫據《魯問篇》和《太平御覽》增『入』字。
#32自『夫義』至此,《閒詁》移至『好美、欲富貴者,不視人猶強為之』下。
#33畢沅云:『毀子』二字倒。
#34『跛』畢沅校作『肢』。
墨子卷之十三
魯問第四十九
魯君謂子墨子曰:吾恐齊之攻我也,可救乎?子墨子曰:可。昔者,三代之聖王禹湯文武,百里之諸侯也,說忠行義,取天下。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偉怨行暴,失天下。吾願主君,之上者尊天事鬼,下者愛利百姓,厚為皮幣,卑辭令,函#1褊禮四鄰諸侯,歐國而以事齊,患可救也,非#2,願無可為者。
齊將伐魯,子墨子謂項子牛日:伐魯,齊之大過也。昔者,昊王東伐越,棲諸會稽,西伐楚,葆昭王於隨。北伐齊,取國太子以歸於昊。諸侯報其條,百姓苦其勞,而弗為用,是以國為虛戾,身為刑戮也。昔者,智伯伐范氏與中行氏,兼三晉之地,諸侯報其條,百姓苦'其勞,而弗為用,是以國為虛戾,身為刑戮用是也。故大國之攻小國也,是交相賊也,過必反於國。子墨子見齊大王曰:今有刀於此,試之人頭,伴然斷之,可謂利乎?大王曰:利。子墨子曰:多試之人頭,伴然斷之,可謂利乎?大王日:利。子墨子日:刀則利矣,孰將受其不祥?大王曰:刀受其利,試者受其不祥。子墨子日:并國覆軍,賊敖#3 百姓,孰將受其不祥?大王俯仰而思之曰:我受其不祥。
魯陽文君將攻鄭,子墨子聞而止之,謂陽文君日:今使魯四境之內,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殺其民人,取其牛馬狗豕布帛米粟貨財,則何若?魯陽文君曰:魯四境之內,皆寡人之臣也。今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奪之貨財,則寡人必將厚罰之。子墨子曰:夫天之兼有天下也,亦猶君之有四境之內也。今舉兵將以攻鄭,天誅亦#4不至乎?魯陽文君日:先生何止我攻鄭也?我攻鄭,順於天之志。鄭人三世殺其父,天加誅焉,使三年不全。我將助天誅也。子墨子曰:鄭人三世殺其父而天加誅焉,使三年不全。天誅足矣,今又舉兵將以攻鄭,曰吾攻鄭也,順於天之志。譬有人於此,其子強梁不材,故其父笞之,其鄰家之父舉木而擊之,曰吾擊之也,順於其父之志,則豈不悖哉?
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攻其鄰國,殺其民人,取其牛馬、粟米、貸財,則書之於竹帛,鏤之於金石,以為銘於鍾鼎,傳遺後世子孫曰:莫若多吾#5。今賤人也,亦攻其鄰家,殺其人民,取其狗豕食根衣裘,亦書之竹帛,以為銘於席豆,以遺後世子孫曰:莫若我多。亦可乎?魯陽文君曰:然吾以子之言觀之,則天下之所謂可者,未必然也。
子墨子為魯陽文君曰:世俗之君子,皆知小物而不知大物。今有人於此,竊一犬一負則謂之不仁,竊一國一都則以為義。譬猶小視白謂之白,大視白則謂之黑。是故世俗之君子,知小物而不知大物者,此若言之謂也。
魯陽文君語子墨子曰:楚之南有啖人之國者橋,其國之長子生,則鮮而食之,謂之宜弟。美,則以遺其君,君喜則賞其父。豈不惡俗哉?子墨子曰:雖中國之俗,亦猶是也。殺其父而賞其子,何以異食其子而賞其父者哉?苟不用仁義,何以非夷人食其子也?
魯君之璧人死,魯君為之誅,魯人因說而用之。子墨子聞之曰:誅者,道死人之志也,今因說而用之,是猶以來首從服也。魯陽文君謂子墨子曰:有語我以忠臣者,令之俯則俯,令之仰則仰,處則靜,呼則應,可謂忠臣乎?子墨子曰:令之俯則俯,令之仰則仰,是似景也。處則靜,呼則應,是似響也。君將何得於景與響哉?若以翟之所謂忠臣者,上有過則微之以諫,已有善,則訪之上,而無敢以告。外#6太祖廟諱上字其邪,而入其善,尚#7 而無下比,以#8美善在上,而怨條在下,安樂在上,而憂慼在臣。此翟之謂#9忠臣者也。魯君謂子墨子曰:我有二子,一人者好學,一人者好分人財,孰以為太子而可?子墨子曰:未可知也,或所為賞興#10為是也。約者之恭,非為魚賜也;螂鼠以蟲,非愛之也。吾願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觀焉。
魯人有因子墨子而學其子者,其子戰而死,其父讓子墨子。子墨子曰:子欲學子之子,今學成矣,戰而死,而子慍,是猶欲耀,耀偉,則慍也。豈不費哉?魯之南鄙人,有吳慮者,冬陶夏耕,自比於舜。子墨子聞而見之。吳慮謂子墨子:義耳義耳,焉用言之哉?子墨子曰:子之謂所義者,亦有力以勞人,有財以分人乎?吳慮曰:有。子墨子曰:翟嘗計之矣。翟慮耕天下而食之人矣#11,盛,然後當一農之耕,分諸天下,不能人得一升粟。籍而以為得一升粟,其不能飽天下之飢者,既可睹矣。翟慮織而衣天下之人矣,盛,然後當一婦人之織,分諸天下,不能人得尺布。籍而#12為得尺布,其不能煖天下之寒者,既可睹矣。翟慮被堅執銳救諸侯之患,盛,然後一夫之戰,一夫之戰其不御三軍,既可睹矣。翟以為不若誦先王之道,而求其說,通聖人之言,而察其辭,上說王公大人,次匹夫徒步之士。王公大人用吾言,國必治;匹夫徒步之士用吾言,行必脩。故翟以為雖不耕而食飢,不織而衣寒,功賢於耕而食之、織而衣之者也。故翟以為雖不耕織乎,而功賢於耕織也。吳慮謂子墨子曰:義耳義耳,焉甩言之哉?子墨子曰:籍設而天下不知耕,教人耕,與#13教人耕而獨耕者,其功孰多?吳慮曰:教人耕者其功多。子墨子曰:籍設而攻不義之國,鼓而使眾進戰,與不鼓而使眾進戰,而獨進戰者,其功孰多?吳慮曰:鼓而進眾者其功多。子墨子曰:天下匹夫徒步之士,少知義而教天下以義者,功亦多,何故弗言也?若得鼓而進於義,則吾義豈不益進哉?
子墨子游公尚過於越。公尚過說越王,越王大悅,謂公尚過曰:先生苟能使子墨子於越而教寡人,請裂故吳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子墨子。公尚過許諾。遂為公尚過束車五十乘,以迎子墨子於魯,曰:吾以夫子之道說越王,越‘王大悅,謂過日,苟能使子墨子至於越,而教寡人,請裂故昊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子。子墨子謂公尚過曰:子觀越王之志何若?意越王將聽吾言,用我道,則翟將往,量腹而食,度身而衣,自比於草臣,不#14能以封為哉?抑越不聽吾言,不用吾道,而我往焉,則是我以義耀也。鈞之耀,亦於中國耳,何必於越哉?
子墨子游,魏越曰:既得見四方之君子,則將先語?子墨子曰:凡入國,必擇務而從事焉。國家昏亂,則語之尚賢、尚同;國家貧,則語之節用、節葬;國家惠#15音湛湎,則語之非樂、非命;國家淫僻無禮,則語之尊天、事鬼;國家務奪侵凌,即語之兼愛、非#16 ,曰#17擇務而從事焉。
子墨子日出曹公子而於宋三年而反,睹子墨子曰:始吾游於子之門,短褐之衣,蕾羹#18,朝得之,則夕弗得,祭祀鬼神。而以夫子之政#19 ,家厚於始也。有家厚,謹祭祀鬼神。然而人徒多死,六畜不蕃,身湛於病,吾未知夫子之道之可用也。子墨子曰:不然。夫鬼神之所欲於人者多,欲人之處高爵祿則以讓賢也,多財則以分貧也。夫鬼神豈唯擢季柑肺之為欲哉?今子處高爵祿而不以讓賢,一不祥也;多財而不以分貧,二不祥也。今子事鬼神唯祭而已矣,而曰:病何自至哉?是猶百門而閉一門焉,日盜何從入?若是而求福於有怪之鬼,豈可哉?
魯祝以一豚祭,而求百福於鬼神。子墨子聞之曰:是不可,今施人薄而望人厚,則人唯恐其有賜於己也。今以一豚祭,而求百福於鬼神,唯恐其以牛羊祀也。古者聖王事鬼神,祭而已矣。今以豚祭而求百福,則其富不如其貧也。
彭輕生子曰:往者可知,來者不可知。子墨子曰:籍設而親在百里之外,則遇難焉,期以一日也,及之則生,不及則死。今有固車良馬於此,又有奴馬四隅之輸於此,使子擇焉,子將何乘?對曰:乘良馬固車,可以速至。子墨子曰:焉在矣來。
孟山譽王子聞曰:昔白公之禍,執王子問斧鐵鉤要,直兵當心,謂之曰:為王則生,不為王則死。王子問曰:何其侮我也。殺我親而喜我以楚國,我得天下而不義,不為也,又瓦於楚國乎?遂而不為。王子聞豈不仁哉?子墨子曰:難則難矣,然而未仁也。若以王為無道,則何故不受而治也?若以白公為不義,何故不受王,誅白公然而反王?故曰難則難矣,然而未仁也。
子墨子使勝綽事項子牛。項子牛三侵魯地,而勝綽三從。子墨子聞之,使高孫子請而退之曰:我使綽也,將以濟驕而正璧也。今綽也祿厚而譎夫子,夫子三侵魯,而綽三從,是鼓鞭於馬斬也。翟聞之:言義而弗行,是犯明也。綽非弗之知也,祿勝義也。
昔者楚人與越人舟戰於江,楚人順流而進,迎流而退,見利而進,見不利則退其#20 難。越人迎流而進,順流而退,見利#21進,見不利則其退速,越人因此若執,函敗楚人。公輸子曰#22自魯南游楚,焉始為舟戰之器,作為鉤強之備,退者鉤之,進者強之,量其鉤強之長,而制為之兵,楚之兵節,越之兵不節,楚人因此若執,函敗越人。公輸子善其巧,以語子墨子曰:我舟戰有鉤強,不知子之義亦有鉤強乎?子墨子曰:我義之鉤強,賢於子舟戰之鉤強。我鉤強,我鉤之以愛,揣之以恭。弗鉤以愛,則不親;弗揣以恭,則速#23;狎而不親則速離。故交相愛,交相恭,猶若相利也。今子鉤而止人,人亦鉤而止子,子強而距人,人亦強而距子,交相鉤,交相強,猶若相害也。故我義之鉤強,賢子舟戰之鉤強。
公輸子削竹木以為雒,成而飛之,三日不下,公輸子自以為至巧。子墨子謂公輸子曰:子之為雒也,不如翟#24 之為車轄。須臾劉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為巧#25,利於人謂之巧,不利於人謂之拙。
公輸子謂子墨子曰:吾未得見之時,我欲得宋,自我得見之後,于我宋而不義,我不為。子墨子曰:翟之未得見之時也,子欲得宋,自翟得見子之後,予子宋而不義‘,子弗為,是我予子宋也。子務為義,翟又將與#26子天下。
公輸第五十
公輸盤為楚造雲梯之械,成,將以攻宋。子墨子聞之,起於齊,行十日十夜而至於郢,見公輸盤。公輸盤曰:夫子何命焉為?子墨子曰:北方有侮臣,願藉子殺之。公輸盤不說。子墨子曰:請獻十金。公輸盤曰:吾義固不殺人。子墨子起,再拜曰:請說之。吾從北方,聞子為梯,將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荊國有餘於地,而不足於民,殺所不足,而爭所有餘,不可謂智。宋無罪而攻之,不可謂仁。知而不爭,不可謂忠。爭而不得,不可謂強。義不殺少而殺眾,不可謂知類。公輸盤服。子墨子曰:然,乎不已乎?公輸盤曰:不可。吾既已言之王矣。子墨子曰:胡不見我於王?公輸盤曰:諾。
子墨子見王,曰:今有人於此,會其文軒#27,鄰有短褐,而欲竊之;舍其粱肉,鄰有糠糟,而欲竊之。此為何若人?王曰:必為竊疾矣。子墨子曰:荊之地,方五千里#28 ,此猶文軒之與敝舉也;荊有雲夢,犀兕麋鹿滿之,江漢之魚鼇電鼇為天下富,宋所為無雉兔狐狸者也,此猶粱肉之與糠糟也;荊有長松、文梓、梗格、豫章,宋無長木,此猶錦繡之與短褐也。臣以三事之攻宋也,為與此同類#29,王曰:善哉。雖然,公輸盤為我為雲梯,必取宋。
於是見公輸盤,子墨子解帶為城,以牒為械,公輸盤九設攻城之機變,子墨子九距之,公輸盤之攻械盡,子墨子之守圉有餘。公輸盤訕,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子墨子亦曰:吾知子之所以距我,吾不言。楚王問其故,子墨子曰: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殺臣,宋莫能守,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雖殺臣,不能絕也。楚#30曰:善哉。吾請無攻宋矣。
子墨子歸,過宋,天· 雨,庇其問中,守聞者不內也。故日:治於神者,眾人不知其功,爭於明者,眾人知之。
第五十一闕
墨子卷之十三竟
#1王念孫云:『函』當作『亟』。下同。
#2王念孫云:『非』下脫『此』字。
#3『敖』畢沅校作『敗』。
#4『亦』《閒詁》作『元』。
#5『多吾』《閒詁》作『我多』。
#6『外』下《閒詁》補『匡』字。
#7『尚』下畢沅據《尚同》補『同』字。
#8『以』前王念孫據《尚賢篇》補『是』字。
#9《閒詁》據昊鈔本『謂』前補『所』字。
#10『興』《閒詁》作『與』。
#11『翟慮耕天下而食之人矣』王念孫據下文校作『翟慮耕而食天下之人矣』。
#12『而』下《閒詁》有『以』。
#13畢沅云:『與』下脫『不』字。
#14『不』畢沅校作『奚』。
#15『惠』《閒詁》作『息』,下同。
#16『非』下王念孫據上文及《非攻篇》補『攻』字。
#17『日』上王念孫據上文及《非攻篇》補『故』。
#18『蘿羹』王念孫以意校作『華蘿之羹』。
#19此句《閒詁》據王念孫校補為『今而以夫子之教』。
#20《閒詁》倒『退其』二字。
#21『利』下王念孫補『而』。
#22《閒詁》無『日』字。
#23『速』下畢沅以意增『狎』字。
#24『翟』王念孫據《太平御覽》改作『匠』。
#25『巧』《閒詁》作『功』。
#26『與』《閒詁》作『予』。
#27『舍其文軒』之下,『鄰有短褐』之上,畢沅據《太平御覽》增補『鄰有敝梁,而欲竊之;舍其錦繡』十二字。
#28『方五千里』下,畢沅據《太平御覽》增補『宋之地,方五百里』七字。
#29『為與此同類』下《閒詁》有『臣見大王之必傷義而不得』十一字。
#30『楚』下《閒詁》有『王』字。
墨子卷之十四
備城門第五十二
禽滑釐問於子墨子曰:由聖人之言,鳳烏之不出,諸侯畔殷周之國,甲兵方起於天下,大攻小,強執弱,吾欲守小國,為之奈何?子墨子日:何攻之守?禽滑釐對曰:今之世常所以攻者:臨、鉤、衝、梯、煙、水、亢#1、爰#2、空洞、蟻傳、輯輥、軒車,服#3問守此十二者奈何?子墨子曰:我城池修,守器具,推粟足,上下相親,又得四鄰諸侯之救,此所以持也。且守者雖善,則#4若不可以守也。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乎守者,不能而君用之,則猶若不可以守也。然則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然後可以守也。
故凡守城之法,備城門為縣#5沉機,長二丈,廣八尺,為之兩相如;問扁#6數令相接三寸,施士扁上,無過二寸。塹中探丈五,廣比扇,塹長以力為度,塹之未#7為之縣,可容一人所。容至,諸門戶皆令鑿而慕孔。孜#8之。各為二幕二,一鑿而繫繩,長四尺。
救車火,為姻矢射火城門上,鑿扇上為棧,塗之,持水麻升#9;草#10盆救之。門扇薄植,皆鑿半尺,一寸一濛#11弋,弋長二寸,見一寸,相去七寸,厚塗之以備火。城門上所鑿以救門火者,各一垂水,火三石以上,小大相雜。
門植關必環錮,以錮金若鐵鑠之。門關再重,鑠之以鐵,必堅。梳關,關二尺,梳關一莧,封以守印,時令人行貌封,及視關人桓淺深。門者皆無得挾斧、斤、鑿、鋸、椎。
城上二步一渠,渠立程,丈三尺,冠長十尺#12;辟長六尺。二步一答,廣九尺,表#13十二尺。
二步置連挺、長斧、長椎各一物;槍二十枚,周置二步中。
二步一木弩,必射五十步以上。及多為矢,節毋以竹箭,楛、趙、披、榆,可。蓋求齊鐵夫,播以射銜及攏樅。
二步積石,石重中鈞以上者,五百枚。毋百,以亢疾犁、壁,皆可善方。
二步積笠,大一圍,長丈,二十枚。
五步一罌,盛水有奚,奚蠡大容一斗。
五步積狗屍五百枚,狗屍長三尺,喪以弟,瓷亦端,堅約弋。
十步積搏,大二圍以上,長八尺者二十枚。
二十五步一#14,鼇有鐵糟容石以上者一,戒以為湯。及持沙,毋下千石。
三十步置坐候樓,樓出於蝶四尺,廣三尺,廣四尺,板周三面,密傳之,夏蓋亦上。
五十步一藉車,藉車必為鐵纂。
五十步一井屏,周垣之,高八尺。
五十步一方,方尚必為關籥守之。
五十步積薪,毋下三百石,善蒙塗,毋令外火能傷也。
百步一攏樅,起地高五丈,三層,下廣前面八尺,後十三尺,亦上稱議衰殺之。
百步一木樓,樓廣前面九尺,高七尺,樓軸居玷,出城十二尺。百步再#15,再十壅,以木為擊連。水器容四斗到六什#16者百。
百步一積雜稈,大二圍以上者五十枚。百步為櫓,櫓廣四尺,高八尺。為衝術。
百步為幽牘,廣三尺高四尺者千。
二百步一立樓,城中廣二丈五尺二,長二丈,出樞五尺。
城上廣三步到四步,乃可以為使鬧。俾倪廣三尺,高二尺五寸。陛高二尺五,廣長各三尺,遠唐各六界一城上四隅童異高五尺四尉舍焉。
城上七尺一渠,長丈五#17,貍三尺,去喋五寸,夫長丈二尺,臂長六尺。半植一鑿,內後長五寸。夫雨#18鑿,渠夫前端下蝶四寸而適。貍渠、鑿坎,覆以瓦,冬日以馬夫寒,皆待命,若以瓦為坎。
城上千步一表,長丈,棄水者操表搖之。五五十步一廁,與下同國。之廁者,不得操。
城上三十步一藉車,當隊者不用。
城上五十步一道陛,高二尺五寸,長十步。城上五十步一樓亂,釩勇勇必重。
士#19樓百步一,外門發樓,左右渠之。為樓加藉慕,棧上出之以救外。
城上皆毋得有室,若也可依匿者,盡除去之。
城下州道內百步一積籍#20;毋下三千石以上,善塗之。
城上十人一什長,屬一吏士、一帛尉。
百步一亭,高垣丈四尺,厚四尺,為閨門兩扇,令各可以自閑#21。亭#22尉,尉必取有序#23忠信可任事者。
二舍共一井爨,灰、康、枇、杯馬夫#24,皆謹收藏之。
城上之備:渠譫、籍車、行棧、行樓、到,頜皋、連挺、長斧、長椎、長玆、距、飛衝、縣口、批屈。樓五十步一,蝶下為爵內#25,三尺而一為薪皋,二圍長四尺半必有潔。
瓦石:重二升以上,上。城上涉#26,五十步一積。鼇置鐵錯焉,與涉同處。
木大二圍,長丈二尺以上,善耿卞#27本,名曰長從,五十步三十。木橋長三丈,毋下五十。後使辛急為壘壁,以蓋瓦後之。
用瓦木罌,容十升以上者,五十步而十,盛水,且用之。五十二者十步而二。
城四面四隅,皆為高磨撕,使重室乎#28子居卞上候適,視卞攏狀,與卞進左右所移處,失候斬。
適人為內#29而來,我函使穴師選本#30,匝#31而穴之,為之且內弩以應之。
民室杵木瓦石,可以蓋城之備者,蓋上之。不從令者斬。
昔築,七尺一居屬,五步一壘。五築有銻。長斧,柄長八尺。十步一長嫌,柄長八尺。十步一闌,長椎,柄長六尺,頭長尺,斧亦兩端。三步一#32。凡守圍城之法,厚以高,壕也#33深以廣,樓撕循,守備繕利,薪食足以交#34三月以上,人眾以選,吏尺#35和,大臣有功勞於上者多,主信以義,萬民樂之無窮。不然,父母墳墓在焉;不然,山林草澤之饒足利;不然,地形之難攻而易守也.。不然,則有深怨於適而有大功於上;不然,則賞明可信而罰嚴足畏也。
城下里中家人,各葆亦左右前後,如城上。城小人眾,葆離鄉老弱國中及也大城。
寇至,度必攻,主人先削城編,唯勿燒寇在城下,時換吏卒署,而毋換亦養,養毋得上城。寇在城下,牧#36諸盆審,耕積之城下,百步一積,積五百。
城門內不得有室,為周官桓吏,四尺為倪。行棧內閉,二關一蝶。
除城場外,去池百步,牆垣樹木小大盡壞代#37;除去之。寇所從來若呢道、俱近,若城場,皆為扈樓。立竹箭天中。
守堂下為大樓,高臨城,堂下周散,道中應客,客待見,時召三老左葆官中者,與計事得。
為之奈何?子墨子曰:問穴士之守邪?備穴者城內為高樓,以謹#38。
此十四者具,則民亦不宜上矣。然後城可守。十四者無一,則雖善者不能守矣#39。
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計之五十步四百人。城下樓本#40,率一步一人,二十步二十人。城小大以此率之,乃足以守圍。
容#41馮面而蛾傅之,主人則先之知,主人利,客適。客攻以遂,十萬物之眾,攻無過四隊者,上衛廣五百步,中術三百步,下衛五十步。諸不盡百五步者,主人利而客病。廣五百步之隊,大#42夫千人,丁女子二千人,老小千人,凡千人#43,而足以應之,此守衛之數也。使老小不事者,守於城上不當衛者。
城持出必為明填,令吏民皆智知之。從一人百人以上,持出不操填章,從人非亦故人,乃亦積章也,千人之將以上止之,勿令得行。行及吏卒從之,皆斬,具以聞於上。此守城之重禁之,夫姦之所生也,不可不審也。候望適人。適人為變,築垣聚土非常者,若彭有水濁非常者,此穴土也,急童城內內#44亦土直之。穿井城內,五步一井,傅城足,高地,丈五尺,地#45,得泉三尺而止。令陶者為罌,容四十斗以上,固順之以薄鞍革,置井中,使聰耳者伏罌而聽之,審知穴之所在,鑿內#46迎之。
令陶者為月明,長二尺五寸六圍,中判之,合而施之內中,偃一,覆一。柱之外善周塗,亦傳柱者勿燒。柱者勿燒柱善塗亦竇際,勿令泄。兩旁皆如此,與內俱前。下迫地,置康若疾#47亦中,勿滿。疾康長五寶,左右俱雜相如也。穴內口為鼇,令如窯,令容七八負艾,右左竇皆如此寵用四麋。穴且愚,以頡皋衝之,疾鼓棄尊之,必令明翟#48素事者勿令離寵口。連版以穴高下、廣陝為度,令穴者與版俱前,鑿亦版令容予#49,參分亦疏數,令可以救竇。穴則遇,以攸#50當之,以予救竇,勿令塞竇,竇則塞,弓版而郵,過一竇而塞之,鑿亦寶,通亦煙,煙通,疾鼓棄以黑之。徒#51穴內聽穴之左右,急絕亦前,勿令得行,若集客穴,塞之以柴塗,令無可燒板也。然則內士之攻敗矣#52。
斬艾與此長尺,乃置窯鼇中,先壘室一壁迎穴為連。
鑿井傅城足,三丈一,視外之廣陝而為鑿井,慎勿失。城卑內高從內難。鑿井城上,為三四井,內新斬井中,伏而聽之。審之知穴之所在,穴而迎之。穴且遇,為頡車,必以堅杖#53為夫,以利斧施之,命有力者三人用頡車衝之,灌以不潔十餘石。
趣狀#54此井中,置艾亦上,七分,盆蓋井口,毋令煙上泄,旁亦祟口,疾鼓之。
以車輸輾。一束樵,梁#55麻索塗中以束之。鐵鎖,縣正當寇內口。鐵鎖長三丈,端環,一端鉤。
儼穴高七尺,五寸廣,柱問也尺,二尺一柱,柱下傅烏,二柱共一負十一。兩柱同質,橫負士,柱大二圍半,必固亦負士,無柱與柱交者。
穴二窯,皆為穴月屋,為置吏、舍人,各一人,必置水。塞穴門以車兩走,為蓋,塗亦上,以穴高下廣陳#56為度,令人穴中四五尺,維置之。當內者客爭伏門,轉而塞之為窯,客#57三負艾者,令亦麥人伏尺。伏付實一旁,以二棄守之,勿離。內予以鐵,長四尺半,大如鐵服說,即刃之二予。內去竇尺,邪鑿之,上穴當心,亦予長七尺。穴中為環利率,穴二。
鑿井城上,俟亦身井且通,居版上,而鑿亦一褊,已而移版,鑿一褊。頡車為兩夫,而旁貍亦植,而敷鉤亦兩端。諸作穴者五十人,男女相半#58。
城上為爵穴,下蝶三尺,廣亦外,五步一。爵穴大容直,高者六尺,下者三尺,疏數自適為之。塞外塹,去格七尺,為縣梁。城筵陝不可塹者,勿塹。城上三十步一聾鼇,入#59壇苣長五節。冠在城下,聞鼓音,墦苣,復鼓,內苣爵穴中,照外。
諸藉車皆鐵什,藉車之柱長丈七尺,亦貍者四尺;夫長三丈以上,至三丈五尺,馬頰長二尺八寸,試藉車之力而為之困,失四分之三在上。藉車,夫長三尺,四二三在上,馬頰在三分中。馬頰長二尺八寸,夫長二十四尺,以下不用。治困以大車輪。籍車桓長丈二尺半,諸藉車皆鐵什,復車者在之。
寇闔池來,為作水甬,深四尺,堅慕貍之。十尺一,覆以月#60而待令。以木大圍長二尺四分而早鑿之,置炭火亦中而合慕之,而以藉車投之。為疾犁投,長二尺五寸,大二圍以上。涿代#61,代長七寸,我#62問六寸,刻亦未。狗走,廣七寸,長尺八寸,蚤長四寸,犬耳施之。
子墨子曰:守城之法,必數城中之木,十人之所舉為十挈,五人之所舉為五挈,凡輕重以挈為人數。為薪燕挈,壯者有挈,弱者有挈,皆稱亦任。凡挈輕重所為,吏人各得亦任。城中無食則為大殺。
去城門五步大塹之,高地三丈下地至,施賊亦中,上為發梁,而機巧之,比傅薪土,使可道行,旁有溝壘,毋可瑜越,而出佻且比,適人遂人,引機發梁,適人可禽。適人恐懼而有疑心,因而離。
備高臨第五十三
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適人積土為高,以臨吾城,薪土俱上,以為羊黔,蒙櫓俱前,遂屬之城,兵弩俱上,為之奈何?
子墨子曰:子問#63?羊黔者將之拙者也,足以勞本#64,不足以害城。守為臺城,以臨羊黔,左右出巨,各二十尺,行城三十尺,強弩之,技機藉之,奇器□□之,然則羊黔之攻敗矣。
備矣臨以連弩之車,杖#65大方一方一尺,長稱城之薄厚。兩軸三輪,輪居筐中,重下上筐。左右旁二植,左右有衛植,衛植左右皆圓內,內徑四寸。左右縛弩皆於植,以弦鉤弦,至於大弦。弩臂前後與筐齊,筐高八尺,弩軸去下筐三尺五寸。連弩機郭同銅,一石三十斤#66。引弦鹿長奴,筐大三圍半,左右有鉤距,方三寸,輪厚尺二寸,銅距臂博尺四寸,厚七寸,長六尺。橫臂齊筐外,蚤尺五寸,有距,傳六寸,厚三寸,長如筐,有儀,有訕勝,可上下。為武重一石以材大圍五寸。矢長十尺,以繩口□矢端,如如戈射,以屠廳卷牧。矢高弩臂三尺,用弩無數,出入六十枚,用小矢無留。十人主此車。遂具寇,為高樓以射道,城上以答、羅,矢。
第五十四闕
第五十五闕
備梯第五十六
禽滑釐子事子墨子三年,手足胼胝,面目薰黑,役身給使,不敢問欲。子墨子其哀之,及#67管酒槐脯,寄于大山昧棻坐之,以樵禽子。禽子再拜而嘆。子墨子曰:亦何欲乎?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守道?子墨子曰:姑亡,姑亡。古有亦衛者,內不親民,外不約治,以少問眾,以弱輕強,身死國亡,為天下笑。子亦慎之,恐為身薑。禽子再拜頓首,願遂問守道。曰:敢問客眾而勇,姻資吾池,軍卒並進,雲梯既施,攻備已具,武士又多,爭土#68吾城,為之奈何?子墨子曰:問雲梯之#69邪?雲梯者重器也,亦動移甚難。守為行城,雜樓相見,以環亦中。以適廣陝為度,環中藉慕,毋廣亦處。行城之法,高城二十尺,上加蝶,廣十尺,左右出巨各二十尺,高、廣如行城之法。為爵穴輝獵,施答亦外,機、衝、錢、城,廣與隊等,雜亦問以鐫、劍,持衝十人,執劍五人,皆以有力者。令案目者視適,以鼓發之,夾而射之,重而射,披機藉之,城上繁下矢、石、沙、炭以雨之,薪火、水湯以濟之,審賞行罰,以靜為故,從之以急,毋使生慮。若此,則雲梯之攻敗矣。
守為行蝶,蝶高六尺而一等,施劍亦面,以機發之,衝至則去之,不至則施之。爵穴三尺而一,羨華投必遂而立,以車推引之。
楊城外,去城十尺,鋸厚十尺。伐楊,小大盡本斷之,以十尺為傳,雜而深埋之,堅築,毋使可拔。二十步一殺,殺有一鬲,鬲厚十尺,殺有兩門,門廣五尺。鋸門一,施淺埋,勿築,令易拔。城希鋸門而直桀。
縣火,四尺一鉤機,五步一鼇,門#70有鑪炭。令適人盡入,輝火燒門,縣火次之。出載而立,亦廣終隊。兩載之問#71載之門一火,皆立而持#72鼓而撚火,即具發之。適人除火而復攻,縣火復下,適人甚病,故引兵而去。則令吾死#73左右出穴門擊遺師,令賁士,主將皆聽城鼓之音而出,又聽城鼓之音而入。因素出兵施休#74;夜半城上四面鼓噪,適人必或,有此必破軍殺將。以白衣為服,以號相得,若也,則雲梯之攻敗矣。
第五十七闕
備水第五十八
城內塹外周道,廣八步,備水謹度四旁高下。城地中褊下,令耳亦內,及下地,地深穿之令漏泉。置則瓦井中,視外水深丈以上,鑿城內水耳。
並船以為十臨,臨三十人,人擅弩計四有方,必善以船為輯輥。二十船為一隊,選材士有力者三十人共船,亦二十人人擅有方,劍甲襲瞥,十人擅苗。先養材士為異舍,食亦父母妻子以為質,視水可決,以臨輯輥,庾外隄,城上為射攜疾佐之。
第五十九闕
第六十闕
備突第六十一
城百步一突門,突門各為窯鼇,竇入門四五尺,為亦門上瓦屋,毋令水潦能入門中。吏主塞突門,用車兩輸,以木束之,塗亦上,維置突門內,使度門廣狹,令之入門中四五尺。置窯鼇,門旁為稟,充鼇狀柴艾,寇即入,下輔#75而塞之。鼓稟而黑之。
備穴第六十二
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古人有善攻者,穴土而入,縛#76柱施火,以壞吾城,城壞,或中人。大蜓,前長尺,蚤長五寸。兩蜓交之置如平,不如平不利,兌亦兩末。穴隊若衝隊,必審如攻隊之廣狹,而令雅#77穿亦穴,令亦廣必夷客隊。
疏束樹木,令足以為柴搏#78,毋前面樹,長丈七尺一以為外面,以柴搏從橫施之,外面以強塗,毋令土漏。令亦廣厚,能任三丈五尺之城以上。以柴木土稍杜之,以急為故。前面之長短,豫蚤接之,令能任塗,足以為喋,善塗亦外,令毋可燒拔也。
大城丈五為閨門,廣四尺。
為郭門,郭門在外,為衡,以兩木當門,鑿亦木維敷上蝶。
為斬縣梁,醉穿,斷城以板橋,邪穿外,以板次之,倚殺如城報。城內有傳壤,因以內壤為外。鑿亦問,深丈五尺,室以樵,可燒之以待適。
令耳屬城,為再重樓。下鑿城外蝶內深丈五,廣丈二。樓若今耳,皆令有力者主敵,善射者主發,佐皆廣矢。
治倨諸,延蝶,高六尺,部廣四尺,皆為兵弩簡格。
轉射機,機長六尺,狸一尺。兩杖合而為之輥,輥長二尺,中鑿夫之為道臂,臂長至桓。二十步一,令善射之者佐,一人皆勿離。
城上百步一樓,樓四植,植皆為通為,下高丈,上九尺,廣、喪各丈六尺皆為寧。三十步一突,九尺,廣十尺,高八尺,鑿廣三尺,表二尺,為寧。
城上為鑽火,夫長以城高下為度,置火亦未。
城上九尺一弩、一戟、一椎、一斧、一艾、皆積參石、羨華。
渠長丈六尺,夫長丈#79;臂長六尺,亦狸者三尺,樹渠毋傑蝶三尺#80。
藉莫長八尺,廣七尺,亦木也廣五尺,中藉直為之橋,索亦端;適攻,一令#81人下上之,勿離。
城上二十步一藉車,當隊者不用此數。
城上三十步一#82鼇。
傅火#83者必以布麻什#84、革盆,十步一。柄長八尺,什大容二什以上到三十#85。敝裕、新布長六尺,中拙柄,長丈,十步一,必以大繩為箭。
城上十步一欽。
水瓶,容三石以上,小大相雜。盆、蠡各二財。
為卒乾飯,人二斗,以備陰雨,面使積燥處。令使守為城內爍外行餐。
置器備,殺沙礫鐵,皆為坏斗。令陶者為薄瓶,大容一斗以上至二斗,即用取,三祕合束。
堅為斗城上隔。棧高丈二,刻亦一未。
為閨門,閨門兩扇,令可以各自閉也。
救閩池者,以火與爭,鼓稟,馮壇#86外內,以柴為墦。
靈丁,三丈一,火耳施之。十步一人,居柴內弩,弩半,為狗犀者環之。牆七步而一#87。
寇至吾城,急非常也,謹備穴。穴疑有應寇,急穴,穴未得,慎毋追。
凡殺以穴攻者,二十步一置穴,穴高十尺,鑿十尺,鑿如前,步下三尺,十步擁穴,左右橫行,高廣各十尺殺。
俚兩罌,深平城置板亦上,珊板以井聽。五步一密,用攔若松為穴戶,戶穴有兩漢華,皆長極亦戶,戶為環,壘石外埠,高七尺,加爍亦上。勿為陛與石,以縣陛上下出入。具鑪稟#88,稟以牛皮,鑪有兩瓶,以橋鼓之百十,每亦黑四十什,然炭杜之,滿鑪而蓋之,毋令氣出。適人疾近五百穴,穴高若下,不至吾穴,即以伯鑿而求通之。穴中與適人遇,則皆圍而毋逐,且戰北,以須鑪火之然也,即去而入壅穴殺。有獵竄為之戶及關籥獨順,得往來行亦中。穴壘之中各一狗,狗吠即有人也。
五十人。攻內為傳士之口,受六參,約臬繩以牛亦下,可提而與投,已則穴七人守退,壘之中為大麻一,藏穴具亦中。難穴,取城外池脣木月散之什,斬亦穴,探到界#89。難近穴為鐵鈇。金與扶林長四尺,財自足。客即穴,亦穴而應之。
為鐵鉤鉅長四尺者,財自足,穴微#90,以鉤客穴者。為矩#91矛、短戟、短弩、矢,財自足,穴徹以鬥。以金劍為難,長五尺,為銎、木;有慮枚,以左客穴。
戒持罌,客三十斤#92以上,狸穴中,丈一,以聽穴者聲。
為穴,高八尺,廣,善為傅置。具全牛交稟,皮及法,衛穴二,蓋陳靃及艾,穴徹試熏之以。
斧金為斫,長三尺,衛穴四。為壘,衛穴四十,屬四。為斤、斧、鋸、鑿、钁、財自足。為鐵校,衛穴四。
為中櫓,高十丈半,廣四尺。為橫穴八櫓,具□枲,財自足,以燭穴中。
蓋持醯,客即熏,以救目,救目分方穴,以益盛醯置穴中,丈盆毋少四斗。即熏,以自臨醯上及以沺目。
備蛾傅第六十三
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敵#93人強弱,遂以傅城,後上先斷,以為程,斬城為基,掘下為室,前止不止,後射既疾,為之奈何?子墨子曰:子問蛾傅之守邪?蛾傳者,將之忽#94者也。守為行臨射之,校機藉之,擢之,太氾迫之,燒答覆之,沙石雨之,然則蛾傅之攻敗矣。
備蛾傅為縣脾,以木板厚二寸,前後三尺,旁廣五尺,高五尺,而折為下磨車,轉徑尺六寸,令一人操二丈四方,刃其兩端,居縣脾中,以鐵環敷縣二脾上衡,為之機,令有力四人下上之,勿難#95。施縣脾,大數二十步一,攻隊所在六步一。
為景,答廣從丈各二尺,以木為上衡,以麻索大褊之,染其索塗中,為鐵鑠,鉤其兩端之縣。客則蛾傳城,燒答以覆之,連篁,抄大皆救之。以車兩走,軸問廣大以圉,犯之。蝕其兩端。以束輪,褊褊塗其上。室中以榆若蒸,以棘為旁,命日火拌,一曰傅湯,以當隊。客則乘隊,燒傅湯,斬維而下之,令勇士隨而擊之,以為勇士前行,城上輒塞壞城。
城下足為下說纔代#96,長五尺,大圉半以上,皆刻其末,為五行,行問廣三尺,狸三尺,大耳樹之。為連受,長五尺,大十尺。挺長二尺,大六寸,索長二尺。椎,柄長六尺,首長尺五寸。斧,柄長六尺,刃必利,皆葬其一後。答廣丈二尺,□□丈六尺,垂前衡四寸,兩端接尺相覆,勿令魚鱗三,著其後行。中央木繩一,長二丈六尺,答樓不會者以牒塞,數暴乾,答為格,令風上下。蝶惡疑壞者,先貍木十尺一枚一,節壞,斯植以押慮盧薄於木,盧薄表八尺,廣七寸,經尺一,數施一擊而下之,為上下銬而斯之。
經一鈞、禾樓、羅石、縣答,植內毋植外。
杜格,貍四尺,高者十尺#97,木長短相雜,兌其上,而外內厚塗之。
為前行行棧、縣答。隅為樓,樓必曲裹。土五步一,毋其二十晶。爵穴十尺一,下壤#98三尺,廣其外。轉脯城上,樓及散與池革盆。若轉,攻卒擊其後,煖失治。車革火。
凡殺蛾傅而攻者之法,置薄城外,去城十尺,薄厚十尺。伐操之法,大小盡木斷之,以十尺為斷,離而深貍堅築之,毋使可拔。
二十步一殺,有填,厚十尺。殺有兩門,廣#99五步,薄門板梯貍之,築#100,令易拔。城上希薄門而置搗。
縣大#101,四尺一椅,五步一鼇,鼇門有鑪#102炭。傳令敵人盡人#103,車火燒門,縣火次之,載#104而立,其廣終隊,兩載之問一火,皆立而侍鼓音而燃,即俱發之,敵人辟火而復攻,縣火復下,敵人甚病。
敵引哭而榆,則令吾死士左右出亢門擊遺師,令賁士、主將皆聽城鼓之音而出,又聽城鼓之音而入。因素出兵將施伏,夜半,而城上四面鼓噪,敵之#105必或,破軍殺將。以#106衣為服,以號相得。
墨子卷之十四竟
#1『亢』《閒詁》作『穴』。
#2『麥』《閒詁》作『突』。
#3『服』《閒詁》作『敢』。
#4『則』下俞曲園據下句補『猶』字。
#5『縣』下畢沅據《太平御覽》增『門』字。
#6『問扁』二字畢沅據下文改為『門扇』。
#7『未』《閒詁》作『末』。
#8『孜』畢沅以意校作『孔』
#9『升』王念孫校作『斗』。
#10『草』王念孫校作『革』。
#11『濠』王引之校作『涿』。
#12『尺』《閒詁》作『丈』。
#13『表』舉沅據《漢書》注校作『裹』。
#14『一』下舉沅據《太平御覽》補『寵』字。
#15『再』畢沅據《太平御覽》改作『井』。
#16蘇時學云:『什』當作『斗』。
#17『五』下王念孫據《模守篇》補『尺』字。
#18『雨』畢沅據意改作『兩』。
#19『士』畢沅據意校作『土』。
#20『籍』王引之校作『薪』。
#21『閑』《閒詁》作『閉』。
#22『亭』下王念孫據《太平御覽》補『一』字。
#23『有序』王念孫校作『有重厚』。
#24『夫』畢沅據《太平御覽》校作『矢』。
#25『內』畢沅據意校作『穴』。
#26『涉』舉沅校作『沙』。
#27『卞』舉沅據意校作『開』。下同。
#28『乎』字畢沅疑衍。
#29同注#25。
#30『本』王念孫校作『士』。
#31『匝』王念孫校作』迎』。
#32自『城四面四隅』至此,《閒詁》移至『各為二幕二,一鑿而系繩,長四尺』以下,『大鋌,前長尺』以上。
#33『也』王引之校作『池』。
#34『交』畢沅據意校作『支』。
#35『尺』畢沅據意校作『民』。
#36『牧』畢沅以意校作『收』。下同。
#37『代』畢沅以意校作門伐』。
#38自『為之奈何』至此,《閒詁》移至《備穴篇》叫禽子再拜……或中人一以下。
#39自『此十四者無一』至此,《閒詁》移于『不然,則賞明可信而罰嚴足畏也』之復。
#40『本』王念孫校作『卒』。
#41『岩』畢沅以意校作『客』。
#42『大』《閒詁》作『丈』,是也。
#43王引之以意校作『凡四千人』。
#44同注#25。
#45王引之云,『地』上脫『下』。
#46『內』《閒詁》作『穴J,下同。
#47『疾』王引之校作『灰』。
#48『翟』畢沅以意校作『習』。
#49『予』畢沅以意校作『矛』。下同。
#50『攸』畢沅以意校作『版』。
#51王引之云,『徒』當為『從』,兩字隸書相似而訛。
#52自『侯望適人』至此,《閒詁》移至《備穴篇》。
#53畢沅云,『杖』及『材』字之誤。
#54『狀』舉沅以意校作『伏』。下同。
#55蘇時學云,『梁』乃『染』字之誤。
#56『陳』《閒詁》作『陝』。
#57『客』舉沅以意校作『容』。
#58自『新艾與此長尺』至此,《閒詁》移至《備穴篇》,上接『穴壘之中各一狗,狗吠即有人也。』
#59『入』王引之校作『人』。
#60『月』王念孫據上文校作『瓦』。
#61『代』畢沅以意校作『弋』。
#62『我』《閒詁》作『戈』。
#63此句王念孫據《墨子》文例補為『子問羊黔之守邪?』
#64同注#40。
#65俞曲園云,『杖』當作『材』。下同。
#66『斤』《閒詁》作『釣』。
#67『及』畢沅以意校作『乃』。
#68『土』畢沅據《太平御覽》改作『上』。
#69『之』下王念孫據《墨子》文例增補『守』字。
#70畢沅據《備蛾傳》於『門』上增『麾』字。
#71『問』下畢沅據《備蛾傳》刪『載之門』三字。
#72『持』王念孫據《備蛾傳》校作『待』。
#73『死』下畢沅據《備蛾傅》補『士』字。
#74『休』舉沅校作『伏』。
#75『輔』王念孫據上文校作『輸』。
#76『縛』王念孫校作『縛』。
#77『雅』畢沅據下文校作『邪』。
#78『搏』《閒詁》作『搏』。
#79『丈』下王引之據他篇補『二尺』二字。
#80『樹渠毋傑爍三尺』王引之據《備城門篇》及《榛守篇》校作『樹渠毋傳爍五寸』。
#81《閒詁》倒『一令』二字。
#82『』《閒詁》作『』
#83『傳火』二字王念孫校作『持水』。
#84『什』王念孫校作『斗』。下同。
#85俞曲園云,『十』字乃『斗』字之誤。
#86『壇』《閒詁》作『垣』。
#87自『大鋌,前長尺,蚤長五寸』至此,《閒詁》移於《備城門篇》『……斧亦兩端。三步一』下。
#88『□』《閒詁》作『棄』。下同。
#89『界』王引之云當作『泉』。
#90『微』《閒詁》作『徹』。
#91『矩』《閒詁》作『短』。
#92『斤』王念孫校作『斗』。
#93『敵』《閒詁》作『適』。
#94『忽』洪頤煌校作『忿』。
#95『勿難』俞曲園據《備城門篇》和《備穴篇》校作『弗離』,是也。
#96『代』王引之據《備城門篇》校作『代』。
#97『尺』《閒詁》作『丈』。
#98『壤』蘇時學據《備城門篇》校作『爍』。
#99『廣』前畢沅據《備梯篇》補『門』字。
#100『築』前畢沅據《備梯篇》補『勿』字。
#101『大』《閒詁》作『火』。
#102『鑪』《閒詁》作『爐』。
#103『人』畢沅以意改作『入』。
#104『載』上畢沅據《備梯篇》補『出』。
#105『之』字畢沅據《備梯篇》改作『人』。
#106『以』下畢沅據《備梯篇》補『白』字。
墨子卷之十五
第六十四闕
第六十五闕
第六十六闕
第六十七闕
迎敵祠第六十八
敵以束方來,迎之束壇,壇高八尺,堂密八。年八十者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長八尺者八,弩八,八發而止。將服必青,其牲以雞。敵以南方來,迎之南壇,壇高七尺,堂密七,年七十者七人主祭,赤旗、赤神長七尺者七。弩七,七發而止。將服必赤,其牲以狗。敵以西方來,迎之西壇,壇高九尺,堂密九。年九十者九人主祭,白旗、素神長九尺者九,弩九,九發而止。將服必白,其牲以羊。敵以北方來,迎之北壇,壇高六尺,堂密六。年六十者六人主祭,黑旗、黑神長六尺者六,弩六,六發而止。將服必黑,其牲以戲。從外宅諸名大祠,靈巫或禱焉,給檮牲。
凡望氣,有大將氣,有小將氣,有往氣,有來氣,有敗氣,能得明此者可知成敗、吉凶。舉巫、醫、卜有所,長具藥,宮之,善為舍。巫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卜以請守,守獨智巫卜望之氣請而已。其出入為流言,驚駭恐吏民,謹微察之,斷,罪不赦。望氣舍近守官。牧賢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弟之。舉屠、酷者置廚給事,弟之。
凡守城之法,縣師受事,出葆,循溝防,築薦通塗,脩城。百官共財,百工即事,司馬視城脩卒伍。設守門,三#1人掌右闈,二人掌左闔,四人掌閉,百甲坐之。城上步一甲、一戟,其贊三人。五步有五長,十步有什長,百步有百長,旁有大率,中有大將,皆有司吏卒長。城上當階,有司守之,移中中處澤急而奏之。士皆有職。城之外,矢之所還,壞其牆,無以為客菌。三十里之內,薪、蒸、水皆入內。狗、負、豚、鸚食其肉,斂其骸以為醞腹,病者以起。城之內薪蒸廬室,矢之所還,皆為之徐菌。令命昏緯狗纂馬,學緯。靜夜聞鼓聲而診,所以闔客之氣也,所以固民之意也,故時診則民不疾矣。
祝、史乃告於望四#2、山川、社稷,先於戎,乃退。公素服誓于太廟,曰:其人為不道,不脩義詳,唯乃是王,曰:予必懷亡爾社稷,滅爾百姓。二參子尚夜自廈,必勤寡人,和心比力兼左右,各死而守。既誓,公乃退食。舍於中太廟之右,祝、史舍于社。百官具御,乃斗鼓于問#3,右置旅,左置旌于隅練名。射參發,告勝,五兵咸備,乃下,出挨,升望我郊。乃命鼓,俄升,役司馬射自門右,蓬矢射之,茅參發,弓弩繼之,校自門左,先以揮,木石繼之。祝、史、宗人告社,覆之以飯。
旗轍第六十九
守城之法,木為蒼旗,火為赤旗,薪樵為黃旗,石為白旗,水為黑旗,食為菌旗,死士為倉英之旗,竟士為雩旗,多卒為雙兔之旗,五尺男#4子為童旗,女子為梯末之旗,弩為狗旗,戟為徒旗,劍盾為羽旗,車為壟#5 旗,騎為烏旗。凡所求索旗名不在書者,皆以其形名為旗。城上舉旗,備具之官致財物,之足而下旗。
凡守城之法:石有積,樵薪有積,菅茅有積,瞿葦有積,木有積,炭有積,沙有積,松柏有積,蓬艾有積,麻脂有積,金鐵有積,粟米有積;井鼇有處,重質有居,五兵各有旗,節各有辨;法令各有貞;輕重分數各有請;主慎道路者有經。
亭尉各為幟,竿長二丈五,帛長丈五,廣半幅者大。寇傳攻前池外廉,城上當隊鼓三,舉一幟;到水中周,鼓四,舉二幟;到藩,鼓五,舉三幟;到馮垣,鼓六,舉四幟;到女垣,鼓七,舉五幟;到六#6城,鼓八,舉六幟;乘六城半以上,鼓無休。夜以火,如此數。寇卻解,輒部幟如進數,而無鼓。
城為隆,長五十尺,四面四門將長四十尺,其次三十尺,其次二十五尺,其次二十尺,其次十五尺,高無下四十五尺。城上吏卒置之背,卒於頭上,城下吏卒置之眉#7。在他#8 於左眉,中軍置之胸。各一鼓,中軍一三。每鼓三、十擊之,諸有鼓之吏,謹以次應之,當應鼓而不應,不當應而應鼓,主者斬。
道廣三十步,於城下夾階者,各二,其井置鐵強。於道之外為屏,三十步而為之圓,高丈。為民國,垣高十二尺以上。巷衛周道者,心#9為之門,門二人守之,非有信符,勿行,不從令者斬。
城中吏卒民男女,皆芾異衣章微,令男女可知。
諸守牲格者,三出卻適,守以令召賜食前,予大旗,署百戶邑若他人財物,建旗其署,令皆明白知之,日某子旗。牲格內廣二十五步,外廣十步,表以地形為度。
斬卒,中教解前後左右,卒勞者更休之。
號令第七十
安國之道,道任地始,地得其任則功成,地不得其任則勞而無功。人亦如此,備不先具者無以安主,吏卒民多心不一者,皆在其將長。諸行賞罰及有治者,必出於功王#10 。數使人行勞賜守邊城關塞、備蠻夷之勞苦者,舉其守率之財用有餘,不足,地形之當守邊者,其器備常多者。邊縣邑視其樹木惡則少用,田不辟、少食,無大屋草蓋,少用杗#11。多財,民好食。為內牒,內行棧,置器備其上,城上吏、卒、養,皆為舍道內,各當其隔部。養什二人,為符者日養吏一人,辨護諸門。門者及有守禁者皆無令無事者得稽留心#12其旁,不從令者戮。敵人但至,千丈之城,必郭近#13之,主人利。不盡千丈者勿迎也,視敵之居曲,眾少而應之,此守城之大體也。其不在此中者,皆心衛與人事參之。凡守城者以函傷敵為上,其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明於守者也,不能此,乃能守城。
守城之法,敵去邑百里以上,城將如今,盡召五官及百長,以富人重室之親,舍之官符#14,謹令信人守衛之,謹密為故。
乃傅#15城,守城將營無下三百人,四面四門之將,必選擇之有功勞之臣及死事之後重者,從卒各百人。門將并守他門,他#16之上必夾為高樓,使善射者居焉。女郭、馮垣一人,一人守之,使重字子。五十步一擊。因城中里為八部,部一吏,吏各從四人,以行衝術及里中。里中父老小不舉守之事及會計者,分里以為四部,部一長,以苛往來,不以時行、行而有他異者,以得其姦。吏從卒四人以上有分者,大將必與為信符,大將使人行,守操信符,信不合及號不相應者,伯長以上輒止之,以聞大將。當止不止及從吏卒縱之,皆斬。諸有罪自死罪#17 上,皆還父母、妻子、同產。
諸男女有守於城上者,什、六弩、四兵。丁女子、老少,人一矛。
卒有驚事,中軍疾擊鼓者三,城上道路、里中巷街,皆無得行,行者斬。女子到大軍,令行者男子行左,女子行右,無並行,皆就其守,不從令者斬。離守者三日而一徇,而所以備姦也。里缶與皆守宿里門,吏行其部,至里門,缶與開門內吏。與行父老之守及窮巷問#18無人之處。姦民之所謀為外心,罪車裂。缶與父老及吏主部者,不得皆斬,之#19,除,又賞之黃金,人二鎰。大將使使人行守,長夜五循行,短夜三循行。四面之吏亦皆自行其守,如大將之行,不從令者斬。
諸鼇火為井#20,火突高出屋四尺。慎無敢失火,失火者斬,其端失火以為事者,車裂。伍人不得,斬;得之,除。救火者無敢灌譁,及離守絕巷救火者斬。其缶及父老有守此巷中部吏,皆得救之,吏部#21函令人謁之大將,大將使信人將左右救之,部吏失不言者斬。諸女子有死罪及坐失火皆無有所失,逮其以火為亂事者如法。圍城之重禁。
敵人卒而至嚴令吏民無敢護囂、三最、並行、相視、坐泣流涕、若視、舉手相探、相指、相呼、相曆#22、相、踵、相投、相擊、相靡以身及衣、訟駁言語及非令也而視敵動移者,斬。伍人不得,斬;得之,除。伍人瑜城歸敵,伍人不得,斬;與伯歸敵,隊吏斬;與吏歸敵,隊將斬。歸敵者父母、妻子、同產皆車裂。先覺之,除。當術需敵離地,斬。伍人不得,斬;得之,除。
其疾國卻敵於術,敵下終不能復上,疾國者隊二人,賜上奉。而勝圍,城周里以上,封城將三十里地為關內侯,輔將如今#23賜上卿,丞及吏比於丞者,賜爵五大夫,官吏、豪傑與計堅者守#24?十人及城上吏北#25五官者,皆賜公乘。男子有守者,爵人二級,女子賜錢五千,男女老小先分守者,人賜錢千,復之三歲,無有所與,不租稅。此所以勸吏民堅守勝圍也。
吏#26卒侍大門中者,曹無過二人。勇敢為前行,伍坐,令各知其左右前後。擅離署,戮。門尉晝三閱之,莫,鼓擊門閉一閱,守時令人參之,上通者名。鋪食皆於署,不得外食。守必謹微察視謁者、執盾、中涓及婦人侍前者,志意、顏色、使令、言語之請。及上飲食,必令人嘗,皆非請也,擊而請故。守有所不悅謁者、執盾、中涓及婦人待前者,守曰斷之。衝之,若縛之,不如令,及後縛者,皆斷。必時素誡之。諸門下朝夕立若坐,各令以年少長相次,旦夕就位,先估有功有能,其餘皆以次立。五日官各上喜戲、居處不莊、好侵侮人者一。
諸人士外使者來,必合#27有以執將。出而還若行縣,必使信人先戒舍室,乃出迎,門守乃入舍。為人下者常司上之,隨而行,松上不隨下。必須□□隨。
客卒守主人,及以#28為守衛,主人亦守客卒。城中戍卒,其邑或以下寇,謹備之,數錄其署,同邑者,勿令共所守。與階門吏為符,符合入,勞;符不合,牧,守言。若上城#29者,衣服,他不如令者。
宿鼓在守大門中,莫,令騎若使者操節閉城者,皆以執毚。昏鼓鼓十,諸門亭皆閉之。行者斷,必擊問行故,乃行其罪。晨見掌文,鼓縱行者,諸城門吏各入請籥,開門已,輒復上籥。有符節不用此令。寇至,樓鼓五,有周鼓,雜小鼓乃應之。小鼓五後從軍,斷。命必足畏,賞必足利,令必行,令出輒人隨,省其可行、不行。號,夕有號,失號,斷。為守備程而署之曰某程,置署街街衢階若門,令往來者皆視而放。諸吏卒民有謀殺傷其將長者,與謀反同罪,有能捕告,賜黃金二十斤,謹罪。非其分職而擅之取#30;若非其所當治而擅治為之,斷。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輒牧#31;以屬都司空若候,候以聞守,不牧而擅縱之,斷。能捕得謀反、賣城、瑜城敵者一人,以令為除死罪二人,城旦四人。反城事父母去者,去者之父母妻子。
悉舉民室材木、凡#32若蘭石數,署長短小大,當舉不舉,吏有罪。諸卒民居城上者各葆其左右,左右有罪而不智也,其次伍有罪。若能身捕罪人若告之吏,皆構之。若非伍而先知他伍之罪,皆倍其構賞。
城外令任,城內守任,令、丞、尉亡得入當,滿十人以上,令、丞、尉奪爵各二級;百人以上,令、丞、尉免以卒戍。諸取當者,必取寇虜,乃聽之。
募民欲財物粟米以貿易凡器者,卒以賈予。邑人知識、昆弟有罪,雖不在縣中而欲為贖,若以栗米、錢金、布帛、他財物免出者,令許之。傳言者十步一人,稽留言及乏傳者,斷。諸可以便事者,函以疏傳言守。吏卒民欲言事者,函為傳言請之吏,稽留不言諸者,斷。
縣各上其縣中豪傑若謀士、居大夫、重厚口數多少。
宮府城下吏卒民皆#33,前後左右相傳保火。火發自墦,蟠曼延墦人,斷。諸以眾疆凌弱少及彊奸人婦女,以誰譁者,皆斷。
諸城門若亭,謹候視往來行者符,符傳疑,若無符,皆詣縣延言,請問其所使;其有符傳者,善舍官府。其有知識、兄弟欲見之,為召,勿令里巷中。三老、守問令厲繕夫為答。若他以事者微者,不得入里中。三老不得入家人。傳令里中有以羽,羽在三所差,家人各令其官中,失令,若稽留令者,斷。家有守者治食,吏卒民無符節,而擅入里巷官府,吏、三老、守閒者失苛心#34皆斷。
諸盜守器械、財物及相盜者,直一錢以上,皆斷。吏卒民各自大書於傑,著之其署同,守案其署,擅入者,斷。城上曰壹發席暮,令相錯發,有匿不言人所挾藏在禁中者,斷。
吏卒民死者,輒召其人,與次司空葬之,勿令得坐泣。傷甚者令歸治病家善養,予醫給藥,賜酒日二升、肉二斤,令吏數行問,視病有廖,輒造事上。詐為自賊傷以辟事者,族之。事已,守使吏身行死傷家,臨戶而悲哀之。
寇去事已,塞禱。守以令益邑中豪傑力國諸有功者,必身行死傷者家以吊哀之,身見死事之後。城圍罷,主函發使者往勞,舉有功及死傷者數使爵祿、守身尊寵,明白貴之,令其怨結於敵。
城上卒若吏各保其左右,苦#35欲以城為外謀者,父母、妻子、同產皆斷。左右知不捕告,皆與同罪。城下理中家人皆相葆,苦城上之數。有能捕告之者,封之以千家之邑;若非其左右乃#36他伍捕告者,封之二千家之邑。
城禁:使、卒、民不欲寇微職和旌者,斷。不從令者,斷。非擅出令者,斷。失令者,斷。倚戟縣不#37城,上下不與眾等者,斷。無應而妄罐呼者,斷。總失者,斷。譽客內毀者,斷。離署而聚語者,斷。聞城鼓聲而伍後上署者,斷。人自大書版,著之其署酈,守必自謀其先後,非其署而妄入之者,斷。離署左右,共入他署,左右不捕,挾私書,行請謁及為行書者,釋守事而治私家事,卒民相盜家室、嬰兄,皆斷無赦。人舉而藉之。無符節而橫行軍中者,斷。客在城下,因數易其署而無易其養,譽敵:少以為眾,亂以為治,敵攻拙以為巧者,斷。客、主人無得相與言及相藉,客射以書,無得譽,外示內以善,無得應,不從令者,皆斷。禁無得舉矢書,若以書射寇,犯令者父母、妻子皆斷,身梟城上。有能捕告之者,賞之黃金二十斤。非時而行者,唯守及摻太守之節而使者。
守人#38臨城,必謹問父老、吏大夫、請有怨條不相解者,召其人,明白為之解之。守必自異其入而藉之,狐之,有以私怨害城若吏事者,父母、妻子皆斷。其以城為外謀者,三族。有能得若捕告者,以其所守邑,小大封之,守還授其印,尊寵官之,令吏大夫及卒民皆明知之。豪傑之外多交諸侯者,常請之,令上通知之,善屬之,所居之吏上數選具之,令無得擅出入,連質之。術鄉長者、父老、豪傑之親戚父母、妻子,必尊寵之,若貧人食不能自給食者,上食之。及勇士父母親戚妻子皆時酒肉,必敬之,舍之必近太守。守樓臨質宮而善周,必密塗樓,令下無見上,上見下,下無知上有人無人。
守之所親,舉吏貞廉、忠信、無害、可任事者,其飲食酒肉勿禁,錢金、布帛、財物各自守之,慎勿相盜。葆官之牆必三重,牆之垣,守者皆累瓦釜牆上。門有吏,主者門里,莞閉,必須太守之節。葆衛必取戍卒有重厚者。請擇吏之忠信者,無害可任事者。
令將衛,自築十尺之垣,周還牆門、閨者,非令衛司馬門。
望氣者舍必近太守,巫舍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祝史與望氣者必以善言告· 民,以請報守上#39 ,守獨知其請而已。無與望氣妄為不善言驚恐民,斷勿赦。
度食不足,食民各自占,家五種石升數,為期,其在專害,吏與雜訾,期盡匿不占,占悉#40,令吏卒欽#41 得,皆斷。有能捕告,賜什三。牧粟米、布#42、錢金,出內畜產,皆為平直其賈,與主人券書之。事已,皆各以其賈倍償之。又用其賈貴賤、多少賜爵,欲為吏者許之,其不欲為吏,而欲以受賜賞爵祿,若贖士#43親戚、所知罪人者,以令許之。其受構賞者令葆官#44見,以與其親。欲以復佐上者,皆倍其爵賞。某縣某里某子家食口二人,積粟六百石,某里某子家食口十人,積粟百石。出粟米有期日,過期不出者王公有之,有能得若告之,賞之什三。慎無令民知吾粟米多少。
守入城,先以候為始,得輒官養之,勿令知吾守衛之備。候者為異官,父母妻子皆同其宮,賜衣食酒肉,信吏善待之。候來若復,就問,守宮三難,外環隅為之樓,內環為樓,樓入葆宮丈五尺為復道。葆不得有室,三日一發席導,略視之,布茅宮中,厚三尺以上。發候,必使鄉邑忠信、善重士,有親戚、妻子,厚奉資之。必重發候,為養其親,若妻子,為異舍,無與負同所,給食之酒肉。遣他候,奉資之如前候,反,相參審信,厚賜之候三發三信,重賜之。不欲受賜而欲為吏者,許之二百石之吏。守珮授之印。其不欲為吏而欲受構賞祿,皆如前。有能入深至主國者,問之審信,賞之倍他候。其不欲受賞,而欲為利#45者,許之三石之候#46。抒士受賞賜者,守必身自致之其親之其親之所,見其見守之任。其欲復以佐上者,其構賞、爵祿、罪人倍之。
士#47候無過十里,居高便所樹表,表三人守之,北#48 至城者三表,與城上烽燧相望,晝則舉烽,夜則舉火。聞寇所從來,審知寇形必攻,論小城不自守通者,盡葆其老弱粟米畜產。遣卒候者無過五十人,客至爍去之。慎無厭建。候者曹無過三百人,日暮出之,為微職。空隊、要塞之人所往來者,令可□邇者,無下里三人,平而邇。各立其表,城上應之。候出越陳表,遮坐郭門之外內,立其表,令卒之少#49 居門內,令其少多無知可#50 也。節有驚,見寇越陳表,城上以麾指之,邇坐擊缶期,以戰備從麾所指,望#51,舉一垂;入竟,舉二垂;狎郭,舉三垂;入#52 ,舉四垂;狎城,舉五垂。夜以火,皆如此。去郭百步,牆垣、樹木小大盡伐除之。外空井,盡窒之,無#53可得汲也。外空窒盡發之,木盡伐之。諸可以攻城者盡內城中,令其人各有以記之。事以,各其記取之。事為之券,書其枚數。當遂枚#54木不能盡內,既燒之,無令客得而用之。
人自大書版,著之其署忠。有司出其所治,則從淫之法,其罪射。務色饅缶,淫囂不靜,當路尼眾,舍事後就,瑜時不寧,其罪射。誰囂駭眾,其罪殺。非上不諫,次主凶言,其罪殺。無敢有樂器、弊麒軍中,有則其罪射。非有司之令,無敢有車馳、人趨、有則其罪射。無敢散牛馬軍中,有則其罪射。飲食不時,其罪射。無敢歌哭於軍中,有則其罪射。令各執罰盡殺,有司見有罪而不誅,同罰,若或逃之,亦殺。凡將率闔其眾失法,殺。凡有司不使去卒、吏民聞誓令,伐#55之服罪。凡戮人於市,死上目行。
謁者侍令門外,為二曹,夾門坐,鋪食更,無空。門下謁者一長,守數令人中,視其亡者,以督門尉與其官長,及亡者入中報。四人夾令門內坐,二人夾散門外坐。客見,持兵立前,鋪食更,上侍者名。守室下高樓,候者望見乘車若騎卒道外來者,及城中非常者,輒言之守。守以順城上候城門及邑吏來告其事者以驗之,樓下人受候者言,以報守。中涓二人,夾散門內坐,門常閑,鋪食更,中涓一長者。環守宮之術衢,置屯道,各垣其兩旁,高丈,為埤睨,立初雞足置,夾挾視葆食。而扎書得必謹案視參食者,節不法,正請之。屯陳垣外衛衢街皆樓,高臨里中,樓一鼓聾鼇。即有物故,鼓,吏至而正#56 。夜以火指鼓所。城下五十步一廁,廁與上同國。請有罪過而可無斷者,令杼廁利之。
雜守第七十一
禽子問曰:客眾而勇,輕意見威,以駭主人。薪土俱上,以為羊玲,積土為高,以臨民,蒙櫓俱前,遂屬之城,兵弩俱上,為之奈何?子墨子曰:子問羊玲守耶?羊玲者攻之拙者也,足以勞卒,不足以害城。羊玲之政,遠攻則遠害,近城則近害,不至城。矢石無休,左右趣射,蘭為柱後,望以固。厲吾銳卒,慎無使顧,守者重下,攻者輕云#57 。養勇高奮,民心百倍,多執數少,乃#58不殆。
作士不休,不能禁禦,遂屬之城,以禦雲梯之法應之。凡待煙、衝、雲梯、臨之法,必廣城以禦之曰不足,則以木檸之。左百步,右百步,繁下失、石、沙、炭以雨之,薪火、水湯以濟之。選厲銳卒,慎無使顧,賞審#59 行罰,以靜為故,從之以急,無使主慮志愿高憤,民心百倍,多執數賞,卒不乃息。衝、臨、梯皆以衝衝之。
渠長丈五尺,其理者三尺,矢長丈二尺。渠廣丈六尺,其弟丈二尺,渠之垂者四尺。樹渠無傳葉五寸,梯渠十丈一梯,渠答大數,里二百五十八,渠答百二十九。
諸外道可要塞以難寇,其甚害者為築三亭,亭三隅,織女之,令能相救。諸詛阜、山林、溝漬、丘陵、阡陌、郭門、若問術,可要塞及為微職,可以邊知往來者少多及所伏藏之處。
葆民,先舉城中官府、民宅、室署、小大調處,葆者或欲從兄弟、知者許之。外宅栗米、畜產、財物諸可以佐城者,送入城中,事即急,則使積門內。候無過五十,寇至隨葉去,唯彝逮#60 。民獻粟米布帛金錢牛馬畜產,皆為置平賈,與主券書之。
使人各得其所長,天下事當,鈞其分職,天下事得,皆其所喜,天下事備,彊弱有數,天下事具矣。
築卸亭者圓之,高三丈以上,令侍殺。為辟梯,梯兩臂長三尺,連門三尺,報以繩連之。塹再雜為縣梁。聾鼇,亭一鼓。寇烽、驚烽、亂烽,傳火以次應之,至主國正#61,其事急者引而上下之。烽火以舉,輒五鼓傳,又以又#62屬之,言寇所從來者少多,日一會還,去來屬次烽勿罷。望見寇,舉一烽;入境,舉二烽;射妻,舉三烽一藍;郭會,舉四烽二藍;城會,舉五烽五藍;夜以火,如此數。守烽者事急。
日暮出之,令皆為微職。距阜、山林,皆令可以邇,平明而邇。無邇,各立其表,下城之應。候出置田表,斥坐郭內外立旗幟,卒半在內,令多少無可知。即有驚,舉孔表,見寇,舉牧表。城上以麾指之,斥步鼓整旗,旗以備戰從麾所指。田者男子以戰備從斥,女子函走入。即見放,到傳到城正。守表者三人,更立捶表而望,守數令騎若吏行旁視,有以知為所為。其曹一鼓。望見寇,鼓傳到城止。
升#63食,終歲三十六石;參食,終歲二十四石;四食,終歲十八石;五食,終歲十四石升#64;六食,終歲十二石。升#65食食五升,參食食參升#66 ,四食食二升半,五食食二升,六食食一升大半,日再食。救死之時,日二升者二十日,日三升者三十日,日四升者四十日,如是,而民免於九十日之約矣。
寇近,函收諸雜鄉金器,若銅鐵及他可以左守事者。先舉縣官室居、官府不急者,材之大小長短及凡數,即急先發。寇薄,發屋,伐木,雖有請謁,勿聽。入柴,勿積魚鱗簪,當隊,令易取也。材木不能盡入者,墦之,無令寇得用之。積木,各以長短小大惡美形相從,城四面外各積其內,諸木大者皆以為關鼻,乃積聚之。
城守司馬以上,父母#67,昆弟、妻子、有質在主所,乃可以堅守。署都司空,大城四人,候二人,縣候面一,亭尉、次司空、一爭一人。吏侍守所者財足,廉信,父母昆弟妻子有在葆宮中者,乃得為侍吏。諸吏必有質,乃得任事。守大門者二人,夾門而立,令行者趣其外。各四戟,夾門立,而其人坐其下。吏曰五閱之,上通者名。
池水廉有要有害,必為疑人,令往來行夜者射之,謀其疏#68者。牆外水中,為竹剪#69,剪尺廣二步,剪於下水五寸,雜長短,前外廉三行,外外鄉,內亦內鄉。三十步一弩廬,廬廣十尺,裹丈二尺。
隊有急,極急#70發其近者往佐,其次襲其處。
守節出入,使主節必疏書,署其情,令若其事,而須其還報以劍驗之。節出,使所出門者,輒言節出時摻者名。
百步一隊。
閤通守舍,相錯穿室。治復道,為築塘,塘善其上。先。行德計謀合,乃入葆。葆入守,無行城,無離舍。諸守者,審知卑城淺池,而錯守焉。晨暮卒歌以為度,用人少易守#71。
取疏,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以備湛旱、歲不為。常令邊縣豫種畜羌、芸、烏喙、株葉,外宅溝井可真,塞不可,置此其中。安則示以危,危示以安。
寇至,諸門戶令皆鑿而類竅之,各為二類,一鑿而屬繩,繩長四尺,大如指。寇至,先殺牛、羊、雞、狗、烏、鴉,牧其支#72革、筋、角、脂、前、羽。蠡皆剝之。吏撢桐自,為鐵鋒,厚簡為衡枉。事急,卒不可遠,令掘外宅林。謀多少,若治城元本空為擊,三隅之。重五斤已上諸林木,渥水中,無過一茂。塗茅屋若積薪者,厚五寸已上。吏各舉其步界中財物可以左守備者上。
有讒人,有利人,有惡人,有善人,有長人,有謀士,有勇士,有巧士,有使士,有內人者,外人者,有善人者,有善門人者,守必察其所以然者,應名乃內之。民相惡,苦議吏,吏所解,皆禮#73書藏之,以須告之至以參驗之。睨者小五尺,不可卒者,為署吏,今給事官府若舍。蘭石、厲矢、諸林#74器用,皆謹部,各有積分數。為解車以抬,城矣以轄車輸軸,廣十尺,轅長丈,為三輻,廣六尺。為板箱長與轅等四高尺#75,善蓋上治中令可載矢。
子墨子曰:凡不守者有五:城大人少,一不守者#76;城小人眾,二不守也;人眾食寡,三不守也;市去城遠,四不守也;畜積在外,富人在虛,五不守也。率萬家而城方三里。
墨子卷之十五竟
#1俞曲園云:『三』當為『二』。
#2《閒詁》倒『望四』二字。.
#3『問』畢沅以意改為『門』。『斗』,《問詁》,校為『升』是。
#4『男』《閒詁》作『童』。
#5『壟』畢沅據《北堂書鈔》校作『龍』。
#6『六』畢沅以意校作『大』。下同
#7『眉』畢沅據《禮說》改為『肩』。下同。
#8『在他』二字《閒詁》作『左軍』。
#9『心』畢沅據意校作『必』。
#10『功王』《閒詁》作『王公』。
#11『杗』《閒詁》作『桑』。
#12『心』王引之校作『止』。
#13『近』畢沅校作『迎』。
#14王引之云:『符』當為『府』。
#15俞曲園云,『乃傳』當為『及傳』。
#16『他』下畢沅以意補『門』。
#17『罪』下王念孫補『以』字。
#18俞曲園云『問』前脫『幽』字。
#19『之』前畢沅據下文補『得』字。
#20此句畢沅據《藝文類聚》改為『諸寵必為屏』。
#21畢沅云:『吏部』二字倒。
#22『曆』畢沅以意校為『麾』。
#23蘇時學云,『今騙字當為『令』。
#24畢沅云:『者守』二字倒。
#25一北』《閒詁》作『比』。
#26《閒詁》無『吏』字。
#27『合』畢沅以意校作『令』。
#28『以』《閒詁》作『其』。
#29『上城』《閒詁》作『城上』。
#30王引之云:『之取』當為『取之』。
#31『牧』畢沅以意改為『收』。下同。
#32王引之云:『凡』為『瓦』之誤。
#33『皆』《閒詁》作『家』。
#34『心』畢沅以意校作『止』。
#35『苦』《閒詁》作『若』。
#36『乃』《閒詁》作『及』。
#37『不』《閒詁》作『下』。
#38『人』《閒詁》作『入』。
#39『報守上』《閒詁》作『上報守』
#40王引之云:『占悉』當為『占不悉』。
#41王引之云:『欺』當作『效』。
#42『布』下王念孫以意增『帛』字。
#43王引之云:『士』當為『出』。
#44蘇時學云:『官』當為『宮』。下同。
#45王念孫云:『利』當作『吏』。
#46王引之云:『三石之候』當作『三百石之吏』。
#47同注#43。
#48同注#25。
#49『少』《閒詁》作『半』,是也。
#50《閒詁》『知可』二字倒。
#51『望』下王念孫據下文補『見寇』二字。
#52『入』下王念孫補『郭』字。
#53『無』下王念孫據下文補『令』字。
#54王念孫云:『枚』當為『材』。
#55王引之云:『伐』當為『代』。
#56『正』《閒詁》作『止』。
#57『云』畢沅以意校作『去』。
#58『乃』前畢沅據下文補『卒』。
#59『賞審』二字王念孫據《備梯篇》校作『審賞』。
#60『侯無過五十,寇至隨葉去,唯食逮』《閒詁》移至『守烽者事急』下。又,『寇至隨葉去』王念孫校作『寇至葉隨去之』。
#61『正』畢沅以意校作『止』。下同。
#62『又』畢沅據意校作『火』。
#63『升』《閒詁》作『斗』。
#64『升』俞曲園校作『四斗』。
#65同注#63。
#66『升』下《閒詁》補『小半』二字。
#67『母』原作『毋』,據《閒詁》改,下同P
#68『疏』《閒詁》作『疏』。
#69『貧』《閒詁》作『箭』。下同。
#70《閒詁》云,『急』字疑衍。
#71自『先行德計謀合』至此,《閒詁》移入《備城門篇》『時召三老在葆官中者,與計事得』下。
#72『支』畢沅據意校作『皮』。
#73王引之云:『禮一字當為『札』。
#74『林』畢沅據意校作『材』。
#75蘇時學云『四(原稿脫)高尺』當作『高四尺一。
#76『者』畢沅校作『也』。
天原發微
經名:天原發微。宋鮑雲龍撰。十八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清部。參校版本: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天原發微卷之一
魯齊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太極元名仲漠
太極者,無聲無臭之中有箇至極之理。是為造化之樞紐,品彙之根柢。在天地,則天地中有太極,如戶有樞,如衣有紐,挈其綱也。在萬物,則萬物中有太極,如木有根,如榦有柢,立其本也。謂之無邪,沖漠無朕之中,萬象森然已具。謂之有邪,當初元無一物而不可究詁。其為理也,至高而不遺於卑,至妙而不離於繳,至精而不雜於氣,至神而不滯於物。天地閒未生者生,未發者發,無不生死於其問也。如北辰居所,而經星七政,晝夜環繞,其所以動者,一係於此,而所以然者,則未嘗動也。
《易大傳》曰:易有太極。
朱子答蔡西山曰:所以闔闢往來而無窮者,以其有是理爾。有是理,則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兩生四,四生八。至於八,則三變相因而三才可見。聖人因之,畫為八卦,以形變《易》之妙,而定吉凶。此後方可以書言,此易字不可以書言也。易,變易也。陰陽交錯,千變萬化,皆從此出。此夫子所謂無體之《易》、,言變易無體,而有至極之理。兼指一動一靜,已發未發而言。太極者,性情之妙,乃一動一靜,已發未發之理。太極中全是一箇善,若三百八十四爻,有善有惡,皆是陰陽變化已後方有。《通書》曰:誠,無為太極也,幾善惡陰陽也。德曰仁義禮智信,五行也,皆就圖上說。朱漢上謂:《易》有太極、太虛也。陰陽者,太虛聚而有氣。柔剛者,氣聚而有體。仁義生於太虛,見於氣體,而動於知覺也。分而二,則為陰陽。分而五,則為五行。分而萬事萬物,皆同此一原,則謂之性。南軒謂:太極者,萬理總會之名,所以形性之妙。若只曰性,不曰太極。只去未發上認,不見功用。曰太極,則性之妙見。自棄賦觀之,謂之命。自通天地人觀之,謂之理。萬物各具一理,是物物一太極也。萬理同出一原,是萬物統體一太極也。愚曰:極無不在。民極則有總會之義,北極則有樞紐之義,皇極則有標準之義。謂之太極,則是源頭。只有此理,立乎二氣五行萬物之先,而行乎二氣五行萬物之內。無總會之形,而實為萬物之總會。無樞紐之形,而實為萬物之樞紐。無標準之形,而實為萬物之標準。
周子曰:無極而太極。
愚按:程子謂此#1句即沖漠無朕,萬象森然已具之理。蔡節齊謂:此所以發明《易》有太極之語,是其無極之真實,有得於夫子《易》之一言。或以為妄加者謬,今舉朱子六條以釋此一句。其主太極而言者有三:一曰象數未形而理已具;二曰未有天地,畢竟是有此理;三曰無極者,只是說當初元無一物,只有此理,便會動靜生陰陽。主陰陽言者亦有三..一曰從陰陽處看,太極便在陰陽裹,今人說陰腸上,別有一箇無形無影底是太極,非也;二曰太極只是天地萬物之理,其中各有一箇太極;三曰非有以離乎陰陽,即陰陽而指其本體,不雜陰陽而為言爾。主太極而言太極,在陰陽之先,陰陽未生也。生陰陽而言太極,在陰陽之內,陰陽既生也。謂陰陽之外,別有太極。常為其主者,固陷乎列子不生不化之謬。獨執太極,在陰陽之中之說者,又昧乎大本所在。或曰:陽前是陰,陽前又是陽。以陰陽未生而言,則可疑也。若截自一陽初動處前,謂之陰陽未生,亦可也。然陰陽雖未生,而生陰陽之理,則已具在人心,為未發之中,總名曰:太極。
朱子曰:太極所以指天地萬物之根,無極所以著無聲無臭之妙。以其無器與形,而天地萬物之理,無不在是,故曰無極。而太極以其具天地萬物之理,而無器與形,故曰太極本無極。以其在無物之前,而未嘗不立於有物之後。以為在陰陽之外,而未嘗不行於陰陽之中。以為通貫全體,無乎不在,則又無聲臭影響之可言。其高極乎無極,太極之妙,而實不離乎日用之問。又曰:上天之載,是就有中說無。無極而太極,是就無中說有。無極所以狀,夫無聲無臭之妙。太極是名此理之極致。
自無極太極推而下之,則萬一各正,小大有定,一物各具一太極。自太極本無極,推而上之,則是萬為一,一實萬分,萬物統體一太極。雖二氣五行,生人生物,紛糾錯揉,萬變不齊。而太極行乎其中,自有條理,自有問架,不是嚨恫都無一物。所以外邊纔感,中問便應,眼前觸著撞著,都是這道理。大小大快活#2。愚聞之師曰:周子無極而太極一句是順說,太極本無極一句是倒說。上天之載,無聲無臭,猶周子所謂無極而太極也。若移《詩》之二句,倒言之曰:無聲無臭,上天之載。亦何不可?所謂無極而太極也,非是以無極加於太極之上也。象山不肯拈太極本無極一句,只攻上句,徒肆強□辨。某若得見象山,敢問晚學未通,請公將太極來看一看。象山鈴太怒曰:太極是無形之物,是大地所根本之理,如何將來看?我無可將,爾無可看,即是無極也。然則周子無極而太極,太極本無極,真千古擷撲不破之議論也。
又曰:自太極以至萬物化生,只是一箇圈子。
周子於第二圈中,分出一圈在上,以見太極渾淪極至之理而無形爾。只這圈子,自有天地,便只是這箇物事,在這裹流轉,賦在萬物一物之中,天理完具,不相假借,不相陵奪。渾然太極之全體,無乎不在此無極,二五所以妙合而凝也。故曰:人人有太極,物物有太極,皆自然而然。第人物本同,氣稟有異爾。朱子解、剝圖體示人,以一身所自來,惟人也。以下示人,以人道所由立,使知人所以為人,聖所以為聖,君子小人所以各有氣稟而不同爾。或曰:太極圖,前一段如棋盤,後一段如人下棋。愚謂:上一圈是天地之性,下一圈分陰分陽,便有箇氣質之性在裹。
邵子曰:道為太極。
朱子曰:此指天地萬物自然之理而為言。愚謂:道即太極,無二理也。或謂道別是一箇懸空底物,在太極之先,則道與太極為二矣。太極豈出於道之外哉?以其通行而言,則曰道。以其極至而言,則曰極。太極是渾淪底道,是極中分派條理。隨分派條理去,皆是道。如穿牛鼻絡馬首,皆隨他通處,極與道豈有二理耶。
又曰:心為太極。
朱子曰:此指人得是理,以為一身之主而言。愚謂:心者虛靈之物,即性之邪郭也。極者至善之理,即性之形體也。心統乎理,即渾然太極出。應萬事,則一物各具一極矣。故游氏曰:寂然無思,萬善未發,是無極也。此心昭然,靈源不昧,是太極也。若於寂然之中,有一念之動,則是動靜為陰陽也。
朱子曰:伏羲作《易》,自一畫以下。文王演《易》,自乾元以下。未嘗言太極,而孔子言之。孔子贊《易》,自太極以下,未嘗言無極,而周子言之。伏羲、文王就陰陽以下說,孔子又#3就陰陽以上發出太極來。
蔡季通云:天不生仲尼,萬古如長夜。天先生羲文矣,後不生孔子,不得三千年。後#4不生周程,亦不得。愚按:有羲文之《易》,無夫子太極之說,則人不知《易》之本。知本矣,無周子無極之說,則人不知太極之本。《易》一太極也,太極本無極也。本本原原之妙既明,則千萬世人心,皆知有所歸宿之地。朱子嘗曰:周子說無極,而太極最好。又舉程子論橫渠清虛一大之說,使人句別處走,其意深矣。愚嘗參之先儒,質之師友,而得其說。曰:《易》有太極一句,羲文而後,非孔子無人道得出。孔子而後千五百年,無人識得破。至康節始識其為作《易》根本,至濂溪始以無極而發明其旨。聖賢以道相傳,漸說到親切處爾。千古已往,萬古未來。終《易》此一句不得,其於太極上加易有二字,便見太極之有根源,不比異端之入於虛無也。此易字最為微密,乃是陰陽變化妙處,所謂無體之《易》是也。在兩儀萬化之先,而具兩儀萬化之體。此時雖不明為陰陽,而鈴指太極之出於此者。欲明其無,非虛無而有至實之理在其中。故曰易,曰有,曰太極,字字有歸。夫子恐人不曉此理,而的言之也。若把《易》作一部書看,即便差了。周子恐人不曉太極之理,故曰無極而太極。只將無極二字,解《易》之一字,而太極之本意始明。朱子又恐人將無極而太極一句分言之,故曰一物各具一太極。
知此,則知二氣五行,千變萬化而為《易》。而一物之中各具一天然完渾之太極而不可易也。此理充塞宇宙,在在皆是,人自不曉爾。生生之謂《易》,便是《易》有太極之易,下面便生出兩儀、四象、八卦來。不獨一部《易》中,只說此#5簡道理在陰陽,在男女,在人心,在庶類,莫不各各以此推出,皆是此理而不可易。此《易》所以生陰陽,離陰陽而言。《易》固不可拘於陰陽以為《易》,尤不可其以陰陽變易而言《易》者,陰陽非易,陰陽變易,而無體者《易》也。吾故曰:《易》有太極,《易》無體也。無思無為,《易》之本也。設位成列,易立易行,《易》之用也。在人曰《易》,在人曰性,莫匪一太極也。夫子之《易》,而曰有周子之《易》,而曰無與。邵子晝前之旨,是或一道也。後世惑於列《易》太始太素之說,遂失易之一.字。而以有物混成,為太極之單傳者,其說與聖人之言,相去不遠矣。
天原發微卷之一竟
#1『此』,原作『比』,據《四庫全書》本改。
#2『大快活』,《四庫全書》本作『各快活』。
#3『又』,原作『文』,據《四庫全書》本改。
#4『後』,原作『便』,據《四庫全書》本改。
#5『此』,當作『比』。
天原發微卷之二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動靜
此章言太極,動靜而陰陽分。太極無象,陰陽有氣,動靜氣也,理乘氣而行也。奇耦變化,牝牡相御。得其陽氣者,乾道成男;得其陰氣者,坤道成女。氣聚成形,形交氣感,陰陽綜錯,所以為《易》。天地問,只有箇動靜循環不已,此外更無餘事。或問:陽動為用,陰靜為體。今周子說太極,動而生陽,卻自動處說起,則用在體先。且道未動以前是如何?愚日:未動以前則是理,所謂無極而太極是也。理不當對動靜言,未動則是靜,未靜則是動,未動則又是靜。然則,理無對,理不可以動靜言,理則因動靜而見也。若夫邵子謂:用起天地先。朱子謂:太極之用所以行。皆指用處說爾。益謂動而生陽,以上更不容說者,其意深矣。
周子曰:太極動而生陽。動極復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
朱子釋此章,極為精妙。曰:太極之有動靜,是天命之流行也。所以一陰一陽之謂道。誠者,聖人之本,物之終始,而命之道也。其動也,誠之通也。繼之者,善萬物之所以資始也。其靜也,誠之復也。成之者性,萬物各正性命也。動極而靜,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命之所以流行而不已也。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分陰分陽,兩儀立焉。分之所以,一定而不移也。益太極者,本然之妙。動靜者,所乘之機。太極形而上之,道也。陰陽形而下之,器也。愚謂:太極理也,動靜氣也,所乘之機,是動靜乘載。此理在氣上,不覺動了又靜,靜了又動。故曰:太極猶人,動靜猶馬。馬以載人,人以乘馬。馬一出一入,人亦與之出入。所以太極乘此氣之動靜而生陰陽也。動時便是陽之太極,靜時便是陰之太極。從陰陽處看,陰陽只在太極裹。謂之太極在陰陽裹,亦得物則滯於已定之形。或流於動而無靜,或淪於靜而無動,物則不通也。神則不離於形,而不囿於形。動中有靜,靜中有動,所謂神妙萬物也。由五行二氣而上,則根於太極之一。動而靜,陽而陰,是萬為一性之原也。由二氣五行而下,則散為庶物之萬。靜而動,陰而陽,一實萬分,命之行也。靜則太極混合而歸于一,動則太極開闢而散於萬。或曰:如此則太極亦有分裂乎?曰:本一太極爾。萬物各有稟受,又自各全一箇太極,如月在天,一而已。及其散在江湖,影隨處而見渠,可謂月分乎一本萬殊,萬殊一本,無問然也。
程子曰:動靜無端,陰陽無始。
動而生陽,其初本是靜。靜之上,又須動。動前又有靜,推而上之,其始無端,此天道也。始於陰,成於陽,本於靜,流於動,人道也。然陽復本於靜,靜復根於動,其動靜亦無端。又曰:動靜互為其根,根字最宜玩味。益有已定之動靜,有可見之動靜,而未定不可見者,動靜之根也。此一根字難說。謂動根於靜,靜根於動,亦只說得箇互換往來,無問客主爾。意味未永,不若朱子說得圓活。其曰:元亨,誠之通動也。利貞,誠之復靜也。元者,動之貞,本乎靜。貞者,靜之質,著乎動,是貞也者。萬物之所以成終而成始也。故人不能不動而立乎人。極者,鈴主乎靜,則著乎動者,自無不中節而不失本然之靜矣。靜者,性之所以立。動者,命之所以行。其實一動一靜,皆命之行。而行乎動靜者,乃性之貞也。故曰:無極之貞。包動靜而言未發之中止,以靜言此,似指箇貞字,為動靜之根也。愚謂:動而生陽,非自動也。根於太極而動,出而賦予萬物也。靜而生陰,亦非自靜也。根於太極而靜,入而各正性命也。是則太極者,天地之根,所以御陰陽動靜之氣,以行能生成萬物也。其為根也,豈易言哉。
又曰:如百尺之木,自根本至.枝葉皆是一貫不可分。動靜為兩段事,漸安排引入來。太極如一木生上,分為枝榦,又分而生花生葉,生生不窮。到得成果子箇裹,又自有生,生不窮之理。生將出去,又是無限箇太極。更無停息,只是到成果時,自合少止。《易》曰:終始萬物,莫盛乎艮。艮止是生息之意。造物自然如此,豈待人安排哉。皆本末一貫之理。
朱子曰:動靜亦有兩儀。一是變易,便是流行底;一是交易,便是對待底。
動靜生陰陽,繼善成性,是流行底。分陰分陽,兩儀立焉,是對待底。太極之動,是流行也。動而靜,則為陰陽之對待。對待,則復動而為流行。如寒暑往來,一箇橫一箇直是也。,流行復靜,而為對待。如天地四方,束陽西陰,南陽北陰是也。對待是體,流行是用。體靜而用動,此動靜兩端,所以變化不窮。其日變易者,如陽變陰,陰變陽,老陽變為少陰,'老陰變為少陽。此是占筮之法,屈伸往來之類是也。其日交易者,是陽交於陰,陰交於陽。卦圖上天地定位之類是也。
又曰:思軻以後,無人識性。始自濂溪說動靜陰陽五行之變不齊,二程因此推出氣質之性來。
人未生時,只有此理,受得這理而生,方吹作性。天地之性,純乎此理而無雜,纔到陰陽五行處,便是氣質。以理與氣雜言之,於是有昏明厚薄之殊。故曰:五性感動而善惡分。性是形而上者,全是天理。氣是形而下者,便是查滓。至於形,又是查滓至濁者也。
又曰:眾人具動靜之理,而常失之於動。聖人全動靜之德,而常本之於靜。
動靜二字,相為對待,乃天理之自然。若不與動對,則不名為靜。不與靜對,則不名為動。但眾人之動,流於動而無靜。眾人之靜,淪於靜而無動。所以欲動情勝,利害相攻,從懷如流,其違禽獸不遠矣。惟聖人則不然。其動也,靜之理未嘗亡;其靜也,動之理未嘗息;是以其行之也中,處之也正,發之也仁,裁之也義。一動一靜,莫不有以全。夫太極之道,而無所虧焉。則向之所謂,欲動情勝,利害相攻者,於此乎定矣。未至此而修之#1。戒饉恐懼而靜者,常為主,君子所以吉□也。不知此而悖之,放辟邪侈而無不為,小人所以凶也。
邵子曰:天生于動,地生于靜。動之始,則陽生。動之極,則陰生。靜之始,則柔生。靜之極,則剛生。陰陽之中,又有陰陽,故有太陰太陽少陰少陽。剛柔之中,又有剛柔,故有太剛太柔少剛少柔。
愚按:邵子所說,由太極而動靜,則一生二。由動靜而分陰陽剛柔,而二生四。又從而分太少,則四生八卦。自此畫數,自此推舉,天地萬物,不能逃矣。於渾然太極之中,井.然有條如此。先儒謂康節,自陰陽相接處,看得分曉,信哉斯言。
靜動
此章言動根於靜也。天地四時,流行不息。然常著箇靜做本。若無.夜,則做得晝不分曉。若無冬,則做得春夏秋不能生長成實。如人終日應接,須少休息,便精神較健。如四時無冬,只管一向生去,元氣也有竭時。《易》曰:闔戶之謂坤,先於闢戶之謂乾,是由靜而動也。坤自夏至,以一陰右行,萬物從以入,故曰闔。乾自冬至,以一陽左行,萬物從以出,故曰闢。坤闔則陽變而陰,乾闢則陰變而陽,故一闔一闢謂之變。闔往闢來,萬變不息,在一歲為寒暑,在一日為晝夜,在一身為出入生死。無靜則無動,人乃世之以首坤歟#2.陰雖夏至方生,不到那亥上六陰獨處#3則未可言靜極則動。
《易□繫》曰: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程子曰:中者,言寂然不動。和者,言感而遂通。其寂然者,無時而不感。其感通者,無時而不寂。是乃天命之全體,人心之至正。其未發也,見其感通之體。其已發也,見其寂然之用。人心天理一也。
邵子曰..一動一靜之問,天地人之至妙至妙者歟!.
陽闢而動,陰闔而靜,一動一靜也。不役乎動,不滯乎靜,非動非靜,而主乎動靜者,一動一靜之問也。或曰:《太玄》謂陽氣潛乎黃鍾之官#4o信無不在其中。信者,誠而已矣。周子《通書》曰:元亨,誠之通。利貞,誠之復。一通一復之間,有箇真實之理在。其殆元亨利貞之貞是也。後乎貞為利,前乎貞為元。由利而貞,則天地人之妙,歸藏于此。由貞而元,則天地人之妙,發越於此。正而固誠實而不妄,所謂萬變不息,而貞實者在此。無極而太極之妙,所以貫通天人之際。聖人用之,主靜以立人,極者正在乎此。謂之至妙至妙者,益極言其莫可得而形容也。這箇妙處,大開造化。動極復靜便是死,靜極復動便是生,陽極生陰便是化,陰極生陽便是變。人能識一動一靜之問者,便能知變化死生也。
又曰:無極之前,陰含陽也。有象之後,陽分陰也。朱子曰:自娠至坤,自陰含陽。自復至乾,是陽分陰。復垢之間為無極,自坤反娠,是無極之前。
朱子曰:此只就圖上說循環之意,坤陰收斂已盡,復陽包含未露,乃是本然之靜。不與動對,而為動靜之根本。先儒謂不與動對之靜,即無極而太極也。至靜之時,但有能知能覺者,而無所知所覺之事。此於《易》為純坤,無陽之象,而有貞至。不可磨之,理在其閒。若論復卦,則須以有所知覺,不得合為一說矣。邵子有言..一陽初動處,萬物未生時。恐是此意。若以人心觀之,此是欲動未動之問。如休惕惻隱於赤子入井之初,此時此意,須虛心靜慮方見得。今以圖之,左右推之。圖右屬陰,陰主闔。陰中有陽,言自巽消以至坤翕,靜之妙也,是無極之前陰含陽也。圖左屬陽,陽主闢。陽去分陰,言自震長而至乾分,#5是有象之後,陽分陰也。乾生一陰,故曰父生長女而為娠。坤生一陽,故曰母孕長男而為復。此合乾陽坤陰,舉一圖而通論也。若單論無極,只在復娠中問,卻不可指有象之後,泛言之也。故曰:自坤反詬,是無極之前。又曰:復娠之問,為無極其問。謂何無動靜而包動靜,無陰陽而含陰陽,有是理而不見其進。無聲無臭,至微至妙,周子謂無極而太極是也,不可以形容盡矣。忽然半夜一聲雷,萬戶千門次第開。若識箇中元有象,許君親見伏羲來。朱子其得之矣。
又曰:元有二。有生天地之始者,太極也。有生萬物之始者,生之本也。
先天反本,復靜曰坤。在一日,則亥時。在一年,則十月。在一元,則太極。未動之際有一未形。後天陽動於中為復。在一日,則子中。在一年,則冬至。在一元,則太極之始。以卦氣論復,又為先天,欲觀萬古一元是也。冬至者,天之元一之一。春分者,物之元二之一。一者,元之體。二者,元之用。先閉後開者,春也。純開者夏,先開後閉者秋也。冬則閉而無聲,冬雖收藏之終,實是施生之始。元而亨利,收藏於貞。閉固得密,則春陽發舒,鈴正一年,造化實基於此。故冬暖無霜雪,則來歲五穀不登,正以陽氣發泄之故也。
朱子曰:靜中有動,見天地心。正如大黑暗中有一點明。
三陽盛,萬物蕃。此時只見物之盛,不見其心,惟是萬物未生,玲玲靜靜。一.陽生物之心,動於積陰之下,自藏掩不得此。天地之心,所以於此可見。一邵子謂:天心無改移。正是年年歲歲,月月日日,皆如此無差武。愚嘗曰:復之一陽動於坤下,善端初發,見天地心。大壯四陽,震在乾上,發於顏色,見天地情。坤之六陰,一主乎靜,寂然不動,見天地性。
又曰:靜可救得動,此以靜為主也。靜在這裹,虛明洞徹,便從這裹應去,自然透徹。心若有私,便都差了。
其心湛然,純一只在這裹,無一毫私意。雜之則物來能名#6,動靜#7便一齊當理。嘗聞延平李先生,教人大抵令人於靜中體認。大本未發時,氣象分靜動。處事應物,自然中節。此龜山門下,相傳指訣也。人之一心,當如明鎰止水,不當如槁木死灰。鏡明水止,其體雖靜,可以鑑物。是靜中函動,體中藏用,人心之妙如此。若槁木不可生,死灰不可然,是乃無甩之物。心者,具眾理而應萬事。委之,無用可乎。
又曰.二靜也不是閉門獨坐,塊然自守。事物都不應如艮其止。止是靜;所以止之。便是動,此又靜中涵動,不流於一偏之說。
老氏之學,則於靜中有動。蘇張之學,流於動而無靜。是故有一般人,專要就寂然不動上理會。及其應事,卻七顛八倒,又牽動他寂然不動底。又有一般人,專要就事上理會,卻於根本上,全無工夫。須是徹上徹下,表裹一貫,如居仁便能由義,由義便能居仁,直內便能方外,方外便能直內始得。
又曰:敬貫動靜,則求放操存皆在裹,非塊然默守之謂靜也。
君子內外一貫之學,不可分為二。若只說涵養於未發,而已發之失乃不能制。是有得於靜,而無得於動。只知制其已發,而未發時不得涵養,則是有得於動,而無得於靜。存養是靜時工夫,靜時是中,無所偏倚。省察是動時工夫,動時是和,無所乖戾。靜時知覺不昧,復之見天地心,靜中之動也。動時發皆中節,止於其則乃艮之,不獲其身,不見其人,動中之靜也。前章以動靜名者,以見太極動而生陽,是用起天地先也。此章以靜動名者,以見靜翕動闢,體先天而用後天也。故曰:龍蛇不墊,則無以奮天;擭不屈,則無以伸;是亦天理之鈴然者。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益亦審諸。
辨方
北方壬癸亥子,皆水王之地,其卦為坎。一陽陷二陰中,為險為勞為隱伏。其方曰幽都,又曰朔方。朔之為言,蘇也。萬物至此,死而復蘇,猶月之晦而有朔。日行至是,則淪於地中,萬象幽暗。《先天圖》乾南坤北,乾來交坤成坎,坤去交乾成離。陽生子中,陰生午中。坎離交媾,子與午對。陽為主,而陰為臣。天與人,皆背北面南,故南見北潛。辰極居北,眾星環共而數四方者,皆以北為尊,南為對,而後次束次西,宜太玄以罔冥為北。康節以太極居坤復之間也。
程叔子曰:朔初也,謂陽初始生之方也。如彼北方,終其陰而始其陽。
邵子曰:朔易以陽氣,自北方而生,至北方而盡,謂變易循環也。《堯典》三方皆言束西南,獨北方言朔。《易》三方皆言平秩,獨北方言平在。《月令》曰:散將幾終,歲且更始。伊川又曰:既成今歲之終,又慮來歲之始。曰終,曰始,曰今歲,曰來歲,皆成兩儀。又坤變坎,一卦變成兩卦。去歲陽氣至此而終,今歲陽氣又自此生起。
朱子曰:天地問有箇局定底,如四方是也。有箇推行底,如四時是也。屬北方便有二義,如冬至,前四十五曰屬今年,後四十五曰屬明年。子時前四刻屬今日,後四刻屬明日。艮終始萬物,青龍白虎朱雀皆一物,惟龜蛇二物。
天有春夏秋冬,氣候不齊。地有束西南北,一定不易。故為西北之地,既有朔方,又有北方。天之束南有君火有相火。日月者,陰陽之真精,是生水火。故七曜有日復有火,有月復有水。人之五臟,心有包絡,腎有命門。水火各有二,君火真精實相通。真火有氣無形,所謂心奇而腎耦。朱烏一,而龜蛇二。夫心奇一而腎耦二。乾坤之畫,象之北方有龜有蛇。砍之《易》離,有龜象,又有甲胃。龜有甲也,損益頤皆言龜,互體有離也。息氣於內,如陽伏地中之象。背上中心有五條文。出外又成八卦,外面又成二十四氣。取象於此固切,但不知其何屬於十二辰,為已不當位北。砍之《記》與《書□傳》,俱不之及何也?意者,玄字,曲逵而走,有蛇之狀。化則龍也。震為龍伏坤下,為復義或近,是當別砍。或曰:玄陽屬蛇,武陰屬龜。王氏云:腎有兩,龜蛇亦兩,所以朔易屬貞,貞有兩義,正而固也。智字亦有兩義,智前一半方收藏屬陰,後一半復開發屬陽。《周禮》:龜蛇四遊,以象營室。龜有甲,能捍禦,故曰武。水色黑,故曰玄。魏氏曰:雄不獨處,雌不孤居。玄武龜蛇,蟠蚪相扶。牝雞自卯,其雛不全。觀雌雄交媾之時,剛柔相結而不可解。得其符節,非有工巧以制御之。若男生而伏,女偃#8其軀,本胞胎受氣之初而然,死復效之。此非父母教令其然,皆造化自然之妙。
西山蔡氏曰:一奇一耦,對待者陰□陽之體。陽三陰一,一饒一乏者,陰陽之用。故四時春夏秋生物,而冬不生物。天地東西南可見,而北不可見。人之瞻視,亦前與左右可見,而背不可見。皆造化自然之妙。楊子雲以北方為玄,而統三方。有罔有冥,意正在此。
今以《太玄》砍之,其文曰:罔直蒙酋冥。罔,北方也萬物藏黃泉中無可名。故萬物罔乎北,直乎束,蒙乎南,首乎北□。罔者,有之舍有生於無。冥者,明之藏明以幽自藏。罔舍其氣陽氣含內,冥反其奧物在黃泉。出冥入冥,新故更代新故相代出入冥昧中。將來者進,功成者退,罔之時玄矣哉有形入無形,無形出有形,故玄。罔之時可制也,八十一家,由罔者也無形時可制。又曰:天以不見為玄,地以不形為玄,人以心腹為玄,天奧西北鬱化精也。十月純坤用事,陽氣積地下。地奧黃泉憶魄榮也,人奧思慮含至精也。詳味此章,則北方罔冥之義,斷可識矣。蓋萬物入乎北,則有化於無,故謂之冥。萬物出乎北,無化于有,故謂之罔。張氏謂:冥當不用之一,三者之所息,藏乎密也。愚謂:此是冬至前一半,屬今年事也。又曰:罔當無體之一,四者之所生,出乎虛也。此又是冬至後一半,屬明年事也。先、入乎冥,後出乎罔。冥當為北,罔當為中。故天之中在北,是為辰極。冥罔始息而後生,有本者如是。故曰:天有四時冬不用,地有四方北不用,人有四體背不用。一正不動,三用無窮。天地之玄奧於北,其深矣哉。或曰:冥是玄德,居中不動。而罔直蒙酋,即乾之元亨利貞#9也。此說甚當。
朱漢上曰:坎本坤體,位居北方,主天地鬼神之事也。
北方入冥,天形也。坎為鬼神之府,斗為天廟危,又主廟堂祭祀之事。此一說也。況先天位坤於北,以對乾於南,是兼天上地下之事。文王又易之以坎者,無他,以乾中一陽來交坤體,是名為坎。以坎對離,為水火既濟,推以濟生民之曰用也。中藏互體為艮,西北陰美,既於此而止。盡束南陽和,又有伏震。自此發生,坤有伏坎。坤上六文言曰:天玄而地黃。天玄,即指坎中一陽之色。地黃,即其外之四陰也。是以冬至曰月五星,皆起牽牛之一度。牽牛,星紀也,水位也,坎卦也。故卦氣起於中孚,《太玄》始於中首者,亦以此也。
天原發微卷之二竟
#1此句《四庫全書》本作『夫知此而修之』。
#2此句《四庫全書》本作『此歸藏所以首坤歟』。
#3『獨處』,《四庫全書》本作『極處』。
#4此句《四庫全書》本作『陽氣港萌于黃鐘之宮』。
#5《四庫全書》本在此句之后,尚有『動之妙也』四字。
#6『名』,《四庫全書》本作『應』。
#7『動靜』,《四庫全書》本無『靜』字。
#8-偃』,《四庫全書》本作『仰』。
#9『貞』,原作『正』,據《四庫全書》本改。
天原發微卷之三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玄渾
朱子《本義》曰:陽之氣健,其成形之大者為天。坤之性順,其成形莫廣於地。感興詩,又曰:仰觀玄渾周,一息萬里奔。俯察方儀靜,頹然千古存。其健順可知矣。益宇宙中問,萬物皆有衰息。惟天運動,曰過一度,未嘗休息。天非若地之有形也,地之上無非天。喊得一尺地,便有一尺天,人自不見爾。輕清上浮者天。天圓而動,包著箇地,在天之中。地方而靜,所以重濁下沉者,皆天氣之查滓凝聚於下者也。原其初,則一氣而巳。一分為二,陽得兼陰,陰不得兼陽。是以乾天之一包坤地之二而為三。地在天中,地之氣皆天之氣也。張子曰:虛者天地之祖,天地從虛中來。其道以至虛為實,金鐵可腐,山嶽可摧。凡有形之物皆易壞,惟太虛無動搖,故為至實。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至矣。又曰:空虛無物,萬物由之以出。
邵子曰:天向一中分造化。
天本是一,有地便分為二。陽本是一畫,有箇陰,便分出二畫來。所以事事物物,皆急地。有消便有息,有面便有背,皆自然非人力之所能為也。所謂先天一事無者,更不待安排而後然。又曰:若論先天一畫也,無纔有一便有二,有四有八有三百八十四,雖自此去然,豈待安排也。堯夫問程子曰:子知雷起乎?伊川曰:頤知之。堯夫不知也。既知之,何用數推?問曰:子以為起於何處?頤曰:起於起處。堯夫變然稱善。愚謂:雷起於天根之一,便是一中分造化也。
又曰:天依形,地附氣。
或問堯夫曰:天何依?曰:天以氣而依乎地。地何附?曰:地以形而附乎天。天地自相依附。語其體,則天分而為地,地分而為萬物。而道不可分,其終則萬物歸地,地歸天,天歸道。天惟不息,故閣得地在中問,使天有一之或息,則地須陷下,人叉跌死矣。程伯子曰:天氣降而至於地,地中生物者,皆天之氣也。程叔子曰:凡有氣莫非天,有形莫非地。張子曰:虛空即氣,喊得一天地,便有一尺氣。朱子曰:天之形圓如彈丸,朝夕運轉。其南北兩端,後高前下,乃其樞軸不動之處。其運轉者,亦無形質,但如勁風之旋升降不息,是為天體而實非有體也。地則氣之查滓聚成形質者,但以其束於勁風旋轉之中,故得以兀然浮空而不墜耳。黃帝問岐伯曰:地有憑乎?岐伯曰:大氣舉之,亦謂此也。嘗細推之,乾本一畫,其體質皆實如一箇物事。從裹面實出來遍滿天。所覆內天之氣,皆貫乎地之中。坤卻分為二畫,其體量便虛,便有開合。地形如肺,質雖實,而中則虛。乾氣上來時,坤便開從兩邊去,容得那天之氣迸上來。雖金石,也透過去。天形如鼓貓,外面是皮殼子,中間包得許多氣。《月令□孟春》:天氣下降,地氣上騰。自子月積至四月成乾。乾氣在坤下,蒸上來便如飯之蒸飯。然五月一陰生,至七月三陰在下成坤,三陽在上成乾。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天地不通,閉塞而成冬也。天地初問,只是陰陽二氣。磨來磨去,急'抄許多查滓,在裹面無出處。那水之滓腳,便結成地,在中央不動。今登高望群山如波浪,然似潮水湧起沙相似。火之氣極熱,便成風霆雷電日星之屬。天數九重,漸漸上去,氣愈高愈清。氣之清剛者為天,不剛則不能包涵覆燾。天只是箇旋風,就外面旋來旋去,旋出查滓,在中問成地。故邵子曰:其形也,有涯。其氣也,無涯。
又曰:道為天地之本,天地為萬物之本。以天地觀萬物,則萬物為萬物。以道觀天地,則天地亦為萬物。
一陰一陽之謂道。道形而上者也,陰陽形而下者也。天地陰陽之大者,散為萬物,則稟天地陰陽之氣以生也。囿於形器者,皆謂之物。物物各具一太極,則謂之道。故以形觀天地萬物,則天地為大,萬物為小。以道觀之,則天地亦太極中之一物耳。束廣微曰:仰遊雲以觀月,月常動而雲不移。乘船以涉水,水去而船不徙。斯言有味。
周子曰:觀天地生物氣象。
天地之生物,一箇物裹有一箇天地之心,自然無所不到。此便是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人能於善端發處,以身反觀之,便自見得。動物有血氣,故能知。植物雖不可知,然一般生意亦可見。若戕賊之,便枯悴不悅悍,亦似有知者。草與魚,人所共見,惟明道與濂溪見一同。草茂庭砌,則曰:欲常見造物生意。盆池畜魚,則曰:欲觀萬物自得意,皆有道者氣象也。故曰:萬物靜觀皆自得。
程子曰:天地以萬物為心。朱子曰:天地別無勾當,只是以生物為心。
十月純坤之下,一陽復生。天地之心,幾於息滅,至此乃可復見。伊川以動之端,為天地之心。曰:動不是天地之心,只是見天地之心。復卦若從先天看,則下一畫,陽自剝上九變至坤上六,其三十分已積於十月。如子在母中,天地生物之心未露。若從後天處看,則坤下一畫,忽變成震,元是一箇艮卦。翻轉來艮,陰止靜之中,便有復陽流動之機。如子在母外,此天地生物之心,便自了然可見。一元之氣,略無停問,只是生出許多萬物。天地只是包得許多氣在裹無出處。裒一番,便生一番物。造化之運,如磨其生物,似磨中撒出來,有精有粗,只是不齊。
朱子曰:四時行,百物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只是說得他無心處。若果無心,則須牛生出馬,桃樹發李,他心自有定。程子曰:以主宰謂之帝,心便是他主宰處。
詩書中几有主宰意思者,皆言帝。有包含遍覆底意思者,皆言天。南軒有言:不可以蒼蒼者,便為天。當求諸視聽言動之間,一念纔是,便是上帝。鑒觀上帝臨女,簡在帝心。一念纔不是,便是震怒。朱子謂:須要知他無心,又要識得他有心。天包著地,天所作為,只是知生物而已。此是箇無心之心。若福善禍淫,便似有人在裹主宰。相似又如起風做雨,震雷閃電,花開花結,非有神而何耶。
又曰:凡天下之男,皆乾之氣。凡天下之女,皆坤之氣。從這裹徹上徹下,都是一箇氣。皆透過去,雖至微至隱,纖毫之物,無有無乾坤之象者。
天下之萬聲,出於一闔一闢;天下之萬理,出於一動一靜;天下之萬數,出於一奇一耦;天下之萬象,出於一方一圓;盡起於乾坤二畫。以形體謂之天,以主宰謂之帝,以功用謂之鬼神#1,以妙用謂之神。天地是乾坤皮殼,乾坤是天地性情。只是一氣要生便生,非至健不能。本乎天者親上,几動物首皆同上,人類是也。本乎地者親下,几植物首皆向下,草木是也。禽獸首多橫,所以無智。天道便是上面,腦子下面便生許多物事。論萬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異。觀萬物之異體,則氣猶相近而理絕不同。氣相近,如知寒煖,識飢飽,好生惡死,趁利避害,人與物都一般。理不同,如螻蟻君臣,則義上有一點子。明虎狼父子,則仁上有一點子。明其他,更推不去。此天地所以為皮殼,萬物都包罩在此。乾坤是其性情,隨所賦而各有不同也。《西銘》言:乾稱父,坤稱母,人在其中,子道也。故乾陽坤陰,天地之氣塞乎兩間,而人物資以為體。乾健坤順,天地之志,為氣之帥,而人物得以為性。此人所以得性命之正,而為萬物之靈,物得其偏,正.於物而已。
張子日:由太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虛與氣,有性之名。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
朱子日:本是一箇太虛,漸細分得密爾。太虛是總體,#3不離四者而言氣化,是那陰陽造化,寒暑、晝夜、雨露、霜雪、山川、草木、金水、火土皆是。雖雜氣化而言,實不離乎太虛。太虛是太極上面底圓圈裹陰靜陽動者。有這氣,道理便在這裹。無此氣,則道理無安頓處。如水中月,有此水方映那天上月。氣有形而太虛無逵。以有形之象,具無逵之理,故日性心之知覺。又是那氣之虛靈底聰明。視聽作為運用,皆是有這知覺,方運用得這道理。
邵子曰:有陰陽,然後可‘以生天;有剛柔,然後可以生地。
《禮運》云:禮叉本於太一,分而為天地。太極者,未見氣。太初者,氣之始。太始者,形之始。太素者,質之始。此四句者,同論天地之前及天地之始。此言理氣形質之由,物之大者,無若天地。天生於動者也。太極動而生陽,陽即輕清而上浮天也。又日:陰陽生天者,陽根於陰也。故在天為陰陽,則有日月星辰。地生於靜者也。太極靜而生陰,陰即重濁而下沉地也。而日剛柔生地者,陰根於陽也。故在地為剛柔,則有水火土石。然則自其本言之,則太極動而生陰陽,即生天地也。分而言之,動之始則陽生,動之極則陰生。一陰一陽交,而天之用盡,故日陰陽可以生天。靜之始則柔生,靜之極則剛生。一剛一柔交,而地之用盡,故日剛柔可以生地。以天地一氣言之,陽自下而上升。升,生也。生陽以消陰。陰又自上而下降。降,消也。生陰以消陽。以二氣分言之,自下而升者,為陽生於地中。自子至巳而成乾,生天也。至午極而天方中,又生陰以基陽。基成則陽復行,為天道左旋。自上而降,為陰生天中。自午至亥,而坤純生地也。至子極而地方中,故生陽以基陰。基成則陰復行,為地道右轉。生天則萬物生,生地則萬物成。乾坤止用六爻,六乃居中。進六退六,在進為終,在退為始。晝終則夜始,夜終則晝始。通乎晝夜,而知是《易》之數能窮天地之終始,以明消息盈虛之理也。
又曰:乾坤定上下之位,坎離列左右之門。天有四象,地有四象。天有八象,地有八象。天地相銜,陰陽相交。
天主用四時行,地主體百物生。先天以乾坤坎離,當子午卯酉。四正之位,兼天上地下而言。所以天地闔闢,曰月出入,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晝夜長短,行度盈縮,莫不由此四象者。在天為陰陽老少,兼曰月星辰則為八。在地為剛柔老少,兼水火土石亦為八。相街者,《先天圖》左有一百一十二陽八十陰,上亦然;右有一百一十二陰八十陽,下亦然。相交者,如男女、夫婦、牝牡、雌雄,乾去交坤成復,坤來交乾成詬之類。乾坤,陰陽中分而立天地之體。坎離,陰陽中交而致天地之用。陰陽本以坎離造化天地,天地復以坎離生萬物。後天文王八卦,方位不同,以坎離震兌居四正矣。而以餘四卦居四維,何也?辰極居北而少西,天神所宅,故曰西北為乾。崑崙居西而少南,地示所舍,故曰西南為坤。搖蕩萬物莫如風,一氣自東而南,故束南為巽,五嶽莫尊於束嶽。地形自北而束,故束北為艮。
又曰:天圓而地方。天南高而北下,是以望之,如倚至皿然。
唐一行有言:益天如繪象,止得其半。渾天如望象,能得其全。舜之璣璿,渾天法也。蔡邕《天文志》曰:天體有三家。一曰周髀。其云天如覆盆,以斗極為中,中高四邊下,曰月旁行繞之。曰近見之為晝,曰遠不見為夜。衍數具在,多有違失,故史官不用。又云:天圓如張益,地方如棋局,天旁行如推磨而左旋,曰月右行,隨天左轉。故曰月實東而牽之以西沒,曰出高則見,曰沒故不見。曰朝出陽中,曰暮入陰中,陰氣黑,故不見。二曰宣夜。虞喜曰:宣,明也。夜,幽也。其衛兼幽明之數。郵萌記曰:曰月星辰,浮□生虛空之中,其行其止,皆須氣焉。又曰:天確然在上,有常安之形,此兼取蓋天之說也。李淳風益天說曰:天地中高四潰,曰月相隱蔽,以為晝夜繞。北極常見曰上規,南極常隱曰中規,赤道橫絡曰下規。三曰渾天。葛洪曰:天形如雞子,地如其黃。地居天內,天大地小。天表裹有水,天地各乘氣而浮,載水而行。以周天之度,而中分之半覆地,上半繞地下。宋何承天云:天形正圓,水居其半。東曰所出曰暘谷,西曰所入曰成池。莊子有北淇、南淇之辯。是四方皆水證也。故曰四海。几五行水生於金,百川發源皆自山出,而下注於海。曰為陽精,夜入水則焦竭,百川歸注,足以相補。故旱不為喊,浸不為溢。王蕃亦曰:曰月初登天後入地。曰晝在地上,夜在地下。今史多用侯臺,即其法也。楊子雲曰:落下閡經營之,鮮于妄人度之,耿中丞象之。後漢蔡邕、張衡、鄭玄皆以渾天為長。愚謂:此外又有軒天昕天之說,皆不足擅。吳姚信謂:人如靈蟲,形最象天。頤前臨胸,頂不覆背。故天體南低,入地北偏高,此亦知人之所以為貴也。歐陽子謂:古人步圭景,意以節宣和氣輔相,物宜不在於辰次之。周徑渾益之是非,君子當缺而不議也。以為益天耶?則南方之度漸狹。以為渾天耶?則北方之極復高。徒區區於異同之辨,何益人倫之化哉!然格物,君子則推以窮理致知為先#4。
又曰:西北之高,戴乎天頂。
張氏曰:虞喜有言,天確然在上,有常安之形,數語皆的有意義。惜不究其始終爾。益《洛書》之數,戴九履一。一起于下,是為坎水,天象之始也。九窮于上,是為乾金,天象之成也。故坎水柔,動而乾金堅凝,動脈滋生而腦精安靜,此即北極為天之頂。凝然不動,有常安之形也,此亦益天之象。
又曰:天之陽在南,陰在北。地之陰在南,陽在北。天陽在南,故曰處之。地剛在北,故山處之。所以地高西北,天高束南。極南大暑,極北大寒。故南融而北結,萬物之死地也。天南高北下,陽在南,陰在北。故先天圓圖,乾位南,坤位北。地北高南下,陽在北,陰在南。故先天方圖,位乾於西北,位坤於束南。日在南則中,在北則潛。天之南,陽在上,故極南大暑。見于地者,融于水。地雖有陰,不能伏陽。天之北,陰在上,故極北大寒。見于地者,結為山。地雖有陽,為陰所伏。陽性熙極則融,陰性凝極則結。地之南宜寒而下者氣熱,北宜熱而高者氣寒,從天也。水柔也,屬陰。以陰不勝陽,故為陽用。山剛也,屬陽。以陽不勝陰,故為陰用。是以形則從乎地之柔剛,氣則從乎天之寒暑。極陽極陰,氣非中和。萬物不生,故為死地。惟天地交寒暑,和則萬物生也。
朱子曰:安定胡氏曰:天者,乾之形。乾者,天之用。天形蒼然,南樞入地下三十六度,北樞出地上三十六度,狀如倚杵。其用則一晝一夜,行九十餘萬里。人一呼一吸為一息,一息之問,天行八十餘里。人一晝一夜,有一萬三千六百餘息。故天行九十餘萬里。
愚按:《丹書》言:人之一晝一夜,有一萬三千五百息。一千一百二十五息乃應一時,如此則一萬三千五百六十息。文定舉成數言。鄭注《考靈曜》云:太虛本無形體,指諸星運轉以為天體爾。但諸星之轉,從束而西,叉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星復舊處。星既左轉,日則右行,亦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至舊星之處。即以一日之行為一度,計二十八宿。一周天几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是天之一周之數。天如彈九,圓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千四百六十一分里之三百四十八周天,百七萬一千里者,是天圓圍之里數也。以圍三狸一言之,則直徑三十五萬七千里,此為二十八宿周回直徑之數。二十八宿之外,上下束西各有萬五千里,是為四游之極,謂之四表。四表之內,并星宿內,總有三十八萬七千里。天之中央上下正平之處,則一十九萬三千五百里。地在其中,是地去天之數也。又云:地益厚三萬里。《尚書》王蕃疏曰:天居地上,見有一百八十二度半強,地下亦然。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嵩高正當天之中。極南五十五度,當嵩高之上。又其南十二度,為夏至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為春秋分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為冬至之日道。南下去地‘三十一度而已。是夏至日,北去極六十七度。春秋分,去極九十一度。冬至,去極一百一十五度。南北極,持其兩端,其天與日月星辰,斜而回轉。此其大率也。叉古有其法,遭秦而滅。張氏曰:渾天之體,雖繞於地,地則中央正平,天則南高下。周天之度,南北各分其半。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餘則皆潛。南極入地三十六度,餘則皆見。天與人皆背北面南,故南見北潛。又曰:周天之度,環北極七十二度,常見不隱,謂之上規。環南極七十二度,常隱不見,謂之下規。雖陰中自分陰陽,要之常隱常見者為靜數。坤之策,應之百四十有四。其束西循環為用者,二百一十六度。雖陽中自分陰陽,要之循環迭用者為動數#5。故乾之策應之。卦,地也。爻,天也。應乾之策,#6二百六十也。
張子曰:地有升降,日有脩短。地雖凝聚不散之物,然二氣升降,其相從而不已也。陽日上,地日降,而下者虛也。陽日降,地日進,而上者盈也。此一歲寒暑之候也。
《考靈曜》云:地益厚三萬里。春分之時,地正當天之中,自此地漸漸而下。至夏至之時,地下游萬五千里。地之上畔與天中平。夏至之後,地漸漸向上。至秋分,正當天之中央,自此漸漸而上。至冬至時,上游萬五千里。地之下畔與天中平。自冬至後,漸漸向下,此是地之升降於三萬里之中。天旁行四表之中,冬南夏北春西秋束,皆薄四表而止。地亦升降於天之中。冬至而下,夏至而上,二至上下,益極地厚也。又《考靈曜》云:正月假上八萬里,假下一十萬四千里,所以有假上假下也。鄭注云:天去地十九萬三千五百里。正月雨水時,日在上,假於天八萬里,下至地一十一萬三千五百里。夏至時,日上極與天表平,後日漸向下。冬至時,日下至於地八萬里,上至於天十一萬三千五百里。委曲俱#7《考靈曜》注云:二十八宿及諸星,皆循天左行,一日一夜一周天。一周天之外,更行一度,計一年三百六十五周天四分度之一。日月五星則右行。日一日一度,月一日一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此相通之數也。
朱子曰:天地四游,升降不過三萬里。《周禮》土圭之景,一寸折一.千里。尺有五寸,折一萬五千里。以其在地之中,故南北東西,相去各三萬里。非謂天地中間止此數也。春遊過東三萬里,夏遊過南三萬里,秋西冬北亦然。
譬如大盤盛水,以虛器浮其中,四邊定四方。若器浮過東三寸,以一寸折萬里,則去西三寸。亦如地之深於水,上蹉過東方三萬里,則遠去西方三萬里矣。南北亦然。然則冬夏一晝夜之長短,非日晷出沒之所為,乃一地之遊轉四方而然爾。問曰:無此一理。雖不可知,然曆家推筭其數皆合。恐有此理。益地與星辰,俱有四遊升降。四遊者,自立春地與星辰西遊。春分西遊之極,地雖西極,升降正中,從此漸漸而東,至春末復正。自立夏後北遊,夏至北遊之極,地則升降極下,至夏季復正。立秋後東遊,秋分東遊之極,地則升降正中,至秋季復正。立冬後南遊,冬至南遊之極,地則升降極上,至冬季復正。此是地及星辰四遊之義也。星辰亦隨地升降,不過三萬里之中。是以半之,三萬里而萬五千里,與土圭尺有五寸等。一尺差萬里,五寸五千里。一分百里,景長景短,皆差一寸。故畿方千里,取象於日。一寸為正,日圓望之,廣尺以應千里。或問:四遊之說,搆虛不經。故《爾雅》似非鄭注。愚曰:眾言混淆,折諸聖經賢傳足矣。今張子、朱子皆以為然,則未可疑。
或問:朱子曰:《周禮》以土圭之法,測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則則景長多寒;日東,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朝多陰。
或問:鄭注曰:景夕者,謂日映景乃中。立表太東,近日也。景朝者,謂日未中而景中。立表太西,遠日也。朱子答曰:景夕多風,景朝多陰。此二句,鄭注不可非,但說倒了。看來景夕者,景晚也。日未中,景已中。立表近南,則取日近。午前景短,午後景長也。景朝日已過午,景猶未中。立表太北,則取日遠。午前景長,午後景短也。問:多風多陰。曰:日近東自是多風,如海邊諸郡,風極多。每如期而至,春必東風,夏必南風。曠土無山可限#8。故風各以其方至。風從陽氣盛衰,早陽升風生午盛,午後風微,至晚風止。如西北多陰,非特山高障蔽,自是陽氣到彼衰謝。日到彼方午,則彼已甚晚,不久則落,故西#9邊不甚見日。古謂:蜀日越雪。又曰:漏天。言見日少也。以此觀天地,亦不甚闊。以日月、寒暑、風陰,驗之可見。唐賈公彥曰:周公營洛,求地中置五表,穎川陽城置中表。度景處古跡猶存。中表南千里置一表,中表北千里置一表,中表東一西各千里置一表,此正日景採裝也一中也。又按:朱子言:令人都不哉一土圭。康成亦誤圭尺是量表計氣。一尺長一尺五寸,以玉為之。覓至土一表,表景長短,以玉圭量。表景合一一尺五寸,此便是地之中。晷長刊友一影短,晷短則表影長。冬至復,表彰長一丈三尺餘。今地中與古已不同。漢陽城是地之中,宋朝岳臺是地之中,今在浚儀舊開封縣。唐開元十二年,遣使天下。候景南距林邑,北距橫野,中得浚儀之岳臺,應南北弦居地之中。大周建國,定都於汴,樹圭置箭測岳臺。晷刻居中,晷正則日至,氣應得之矣。陸象山云:孔壺為漏,浮箭為刻。日有十二辰八干#10四維,歲十二月二十四氣。以土圭測日景,以磁石辨方位,而二十四位於是乎正。日行有南北,晝夜有長短,而二十有一箭於是乎立。岳以南三徙之,而箭不用者六。岳以北三徙之,而箭亦六干#11維之。間或前或後,或兩屬磁鹹所指,或以為干#12或以為午之三分丙之七分,或以為丙午之間,要叉有一定之說。相其陰陽,自周公以來則然矣。學者所當砍。
又曰:天包乎地,天之地又行乎地之中。
橫渠云:地對天,不過地,特天中之一物爾。所以言一而大謂之天,二而小謂之地。又曰:天體北高而南下,地體平著乎其中。邵子曰:天覆地,地載天。天上有地,地上有天。人居地上不覺耳。又曰:天圓如氣毬,地斜隔其中。又曰:天之外無窮,而其中空處有限。如空中一毬,自內觀之,坐向石動,天左旋。而星共極#13,則又一面。四游以薄四表而止。以《先天圖》觀臨師以上,各十六卦為天之天,地之天之,元會運世之數而在天。同人遁以下,各十六卦為天之地,地之地之,年月日辰之數而在地。
又曰:在地之位,一定不易。而在天之象,運轉不停。惟天之鶉火,加于地之午位,乃與地合,而得天運之正爾。
朱子曰:在天之位,一十二會,所會為辰。十一月,辰在星紀。十二月,辰在玄桿。正月,辰在課訾。二月,辰在降婁之類是也。若以地言之,則南面而立,前後左右,亦有四方十二辰之位,相為對待而不可易也。益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周布二十八宿以著天體,而定四方之位。以天繞地,則一晝一夜,適周一匝,而又超一度。日月五星,亦隨天而繞地。而惟日之行,一日一周,無餘無欠,其餘則有遲速之差。然其懸也,固非綴屬而居,亦非推挽而行。但其氣之盛處,精神自然發越,而自各有次第耳。
又曰:天不足西北,地不滿東南。是以東南多水,西北多山。
《素問》注云:中原地形,西北高,東南下。《河圖》括地象云:西北為天門,東南為地戶。天門無上,地戶無下。天從上臨下入萬里。又曰:南戴日下萬五千里。以地中求之,南北東西,相去各三萬里。
先儒言:中原山水,皆源西北。故敘山水者,皆自西北而東南。地有山水,猶人有血豚。有近不相連,遠而相屬者。故曰:江海何嘗斷地脈。
蔡氏曰:大河北境諸山,根本脊脈皆自代北寰。武嵐憲諸山,乘高而來。其脊以西之水,則西流以入龍門西河之上流。其脊以東之水,則東流為桑乾幽冀,以入于海。其西一支為空#14口大岳。次以一支包汾晉之陽。又次一支為太行。又次一支為怛山。此北條也。其南條者,江漢南境之山川也。岷山之脈,其北一支為衡山,而盡於洞庭之西。其南一支,度桂嶺,北經袁筠之地,至德安,曰:敷淺原。或曰:今江州廬阜。二支之問,湘水間斷。衡山在湘水東南,敷淺原在湘水東北。其山川源流可砍也。鄭氏以妍岐為正陰,列河濟所經。西傾為北陰,列伊洛淮渭所經。墦冢為次陽,列漢水所經。岷水為正陽,列江水所經。《西域傳》云:河有兩源。一出蔥嶺;一出于闐#15二水合,東注蒲昌海。一名鹽澤,去玉門陽關三百餘里。其水停居、冬夏不增滅,潛行地中,南出積石。程氏曰:九河未淪沒為海時,從今海岸東北,更五百里平地。河播為九,入海處有碣石,在西北岸。今兗冀之地,既無此石,而平州正南,有山名碼石者,南在海中,去岸五百餘里,此正古河沒海之處。漢王橫言:昔天嘗連雨,東北風,海水溢,西南出浸數百里。故九河碣石,包淪於海。後世儒者,知求九河於平地,而不知求碣石有無以為證。故前後異說,竟無歸宿云。
唐法象志天下山河之象,存乎兩戒。北戒自三危積石,負終南地絡之陰,至穢貊朝鮮,謂之北紀;天所以限戎狄。南戒自岷山蟠冢,負地絡之陽,至東甌閩中,謂之南紀;天所以限蠻夷。《河源》曰:北河由北紀首達華陰,與地絡會。又分而東流與涇渭濟漬相表裹。《江源》曰:南河自南紀首達華陽,與地絡會。至荊山,又分而東流,與漢水淮漬相表裹。觀兩河之象,與雲漢之終始,而分野可知矣。
南北兩戒者,天所以限中華之地也。南北兩河者,所以與兩戒之山相為經緯也。其中用文用武,貨殖所阜之國,皆所以育人民,成造化,開中國君臣父子仁義禮樂之區也。宇內至大莫如天,至厚莫如地,至多莫如水。水精上浮為雲漢,下流為江河,月影山河之象,水涵星斗之文,無非一氣之造也。認山河脈絡於兩戒,識斗羅升沈於四維。下參以古漢郡國,區域分野,如指諸掌,此山河之大勢然也。以象求之,北戒則析木之所值,南戒則星紀之所臨。至若鶉首為秦隴之區,則兩戒山河之首實在焉。人君翕受中州清淑之氣,握五帝天綱地紀之符,鈴統常經而後可。#16
雲漢自坤抵艮為地紀,北斗自乾攜巽為天綱。其分野,與五帝區相值。
坤,地也,雲漢地之氣。乾,天也,北斗天之極#17。五帝者,少昊氏金德,顓頊氏水德,伏羲大#18昊氏木德,神農列山氏火德,軒轅黃帝有熊氏土德。五帝各居五方,其說日究咸池。政在乾,維內者,降婁也。為少昊#19;墟吁北官。政在乾,維外者,陬訾也。為顓帝,墟成攝提。政在巽,維內者,壽星也。為太昊,墟布太微。政在巽,維外者,鶉尾也。為列山氏,墟得四海。中承大階政者,軒轅也,為有能氏墟斗杓治外。鶉尾也,為南方負海之國。斗魁治內。陬訾也,為中州四戰之國。其餘列宿,在雲漢陰者八,為負海之國;在雲漢陽者四,為四戰之國。
天下山分四條,上應二十八宿。
日:妍岐、荊山、壺口、雷首,太岳底柱,東方宿也。其次日:降婁、玄桿,以負東海。神主岱山,日歲星。日:析城、王屋、太行、怛山、碼石、西傾朱圄,北方宿也。其次日:大梁、析木,以負北海。神主怛山,日辰星。
日:烏鼠、太華、熊耳、外方、桐柏、墦冢、陪尾,西方宿也。其次曰:鶉首、實沈,以負西海。神主華山,日太白。
日:荊山、內方、大別、岷山、衡山、九江、敷淺原,南方宿也。其次日:星紀、鶉尾,以負南海。神主衡山,日熒感。
中州居天下中。其次日:鶉火、大火、壽星、豕韋。神主嵩山,日鎮星。
負險用武之國。
於天象則弘農,分陝為兩河之會。自陝而西為秦涼。北紀山河之曲為晉代,南紀山河之曲為巴蜀。
四戰用文之國。
陝東三川,中岳為成周。西距外方大任,北濟南淮,東達距野,為宋鄭陳蔡。河內及濟水之陽,為郁衛滇。
東濱淮陰,為申隨。
負海貨殖所阜之國。
北紀東至北河,北為邢趙。南紀東至南河,南為荊楚。自北河下流,南距岱山為三齊,夾右碼石為北燕。自南河下流,北距岱山為鄒魯,南涉江淮為吳越,此負海之國也。其他如九隘之險,九河之曲,養水三危,汶江九折,皆上為列宿。《河洛》篇日:天極中星,崑崙之墟。天門明堂,太山之精。張平子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天有九位,地有九域;天有三辰,地有三形;皆可指而言也。若極而論之,則八極之維,徑二億二萬二千三百里。南北短喊千里,東西則廣增千里。自地至天半於八極,則地之深亦如。通而度之,其數用重鈞股,懸天之景,薄地之義,皆移千里而差一寸。得之過此以往者,未之或知也。未之或知者,宇宙之謂也。宇之表無極,宙之端無窮,不可究詁。愚嘗上下區域,砍諸往牒,姑就三皇五帝所臨之地言之,則大章豎亥所步。孔子稱其地日:北至幽陵,南至交趾,西蹈流沙,東極蟠木。天地翕合,而秀氣鍾榮。河效靈,而《圖》、《書》出。於是,人之精者作聖,周孔出而為中國衣冠禮樂之主,以承羲皇群聖之托。鄒魯多儒雅,燕趙多豪傑,山之東西多將相,皆所以相與經緯乎中國也。禹承堯舜之盛,平治九州,玉帛萬國定。可墾之地,九百一十萬八千二十四頃。出水者,八千里。受水者,八千里。名山五千三百五十經六萬四千五十里。出銅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鐵之山,三千六百九。貨殖所貿,男耕女織。不奪其時,以供財用。儉有餘,而奢不足。公家有三十年之積,私家有九年之儲。至成周盛時,民口二千二百七十萬四千九百二十三人,多禹#20時十六萬一千人。自後歷秦漢隋唐,盈虛豐耗不常。以至于今,天下一統,超鴻濛而混希夷,際天極地,莫不尊親,可以追蹤三五。
朱子曰:《河圖》言崑崙者,地之中。地下有八柱,互相牽制。名山大川,孔穴相通。
司馬相如傳注:崑崙山去中國五萬里,廣裹萬里,高八萬仞。層城九重,面有九井。以玉為欄,旁有五門。天帝之下都也。《水經》云:崑崙去中國五萬里,其山一萬一千里。胡用之問:天竺去處,土地多生異人。朱子答日:中國去于闐二萬里,于闐去崑崙無綠更有三萬里。《文昌雜錄》記于闐使來貢獻,自言其國之西千三百餘里,即崑崙山。今中國在崑崙束南,天竺諸國在其正南,黃河在崑崙束南,流入中國。如此則崑崙在西南上竺。《乾書》說:阿褥山即崑崙也。山頂有阿褥大池,其水分流四面。去入中國者,為黃河,入束海。其三面各入南西北海,如弱水、黑水之類。大抵地之形如饅頭,其撚尖則崑崙也。中國地形正圓,所生人物亦獨圓正象。其地形,益得天地中氣。其他世界,形皆偏側尖缺,而環處其外,不得天地之正,所生人物亦多不正。此便是益天之說。橫渠亦主此說云。古誌有曰:西北多山,崑崙為祖根本,脊脈跨越寰宇,五岳三塗,綿亙錯峙。又曰:河出崑崙,地最高。仰北方沙地,無險可障。潰次束西,易成漂蕩。禹疏九河,殺其駭浪。
又曰:嵩山不是天之中,乃是地之中。黃道赤道,皆嵩山之北。南極北極,天之樞要。只有此處不動如磨臍然。此是天之中處。
按:邵子曰:天地之本,其起於中乎。天之中何在?曰:在辰極。地之中何在?曰:在嵩山。惟天以辰極為中,故可以起曆數而推節侯。惟地以嵩山為中,故可以定方隅而均道里。子午其天地之中乎?冬至陽生子夜,半時加子,所以乾始於坎而終於離,此南極北極,獨為天之樞而不動也。夏至陰生午,天中日正午,所以坤始於離而終於坎,此黃道赤道,亦在嵩山之北而不爽也。惟天地之中處一定不易,是以聖人者出。處璣璿以觀大運,植會要以察方來,皆自此而推之也。或謂愚曰:子之玄渾章,可以盡天地之制乎?曰:非也。言天文則有司天史,言地理則有指掌圖,言雲漢分野則有唐一行,言水經曲折則有酈道元。然皆按陳進而言,未底其極也。《太玄》曰:馴乎玄渾,行無窮正象天,其妙有不可得而言矣。
天原發微卷之三竟
#1『神』疑衍。
#2『正』,《四庫全書》本作『止』。
#3此句《四庫全書》本作『太虛是四者之總體』。
#4此句《四庫全書》本作『雖然格物,君子末嘗不以窮理致知為先也』。
#5『數』,原作『能』,據《四庫全書》本改。
#6『應乾之策』,《四庫全書》本作『應乾坤之策』。
#7『委曲俱』三字,疑有脫。
#8此句《四庫全書》本作『曠土無高山之限一。
#9『西』,原作『四』,據《四庫全書》本改。
#10#11#12『干』,原均作『千』,據《四庫全書》本改。
#13『而星共極』,《四庫全書》本作『自外而觀』。
#14『空』,《四庫全書》本作『壺』。
#15『蔥嶺』,原作『慈嶺』,據《四庫全書》本改。
#16此句《四庫全書》本作『必一統常經而后可』。
#17『極』,《四庫全書》本作『樞』。
#18『大』,《四庫全書》本作『太』。
#19『昊』,原作『是』,據《四庫全書》本改。
#20『禹』,原作『萬』,據《四庫全書》本改。
天原發微卷之四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分二
唐孔氏曰:陰,蔭也,陰氣在內奧蔭。陽,揚也,陽氣在外發揚。陽奇為氣,氣混沌為一。又為日,體常明,無虧盈之殊。陰偶為形,形分彼此。又為月,有晦朔之別。伏羲見陰陽之數,畫一奇以象陽,畫一偶以象陰。陽一而施,陰兩而承,本一氣也。生則為陽,消則為陰,二者一而已。陽來則生,陽去則死,萬物生死主乎陽,則歸之于一也。蓋天地是劈初陰陽之氣結成,立其大者,以為之主,便是箇胚樸子。然後為父為母,生人生物,千變萬化,千條萬緒,皆不出此。所以充塞宇宙,何莫非陰陽之氣,都走那兩箇物事不得。造化之初,以氣造形,故陰陽生天地。以形寓氣,故天地轉陰陽。漢董仲舒始推陰陽,為儒者宗。儒者不可不知陰陽也。
周子曰:水陰根陽,火陽根陰。
水,陰也;而生於一,則本乎陽。火,陽也;而生於二,則本乎陰。故張子曰:陰陽之精,互藏其宅。朱子曰:周子之書,不出陰陽二端。始是生生之理,終是已定之理。始有處說生,已定處說死。太極未判前,則陰含陽。太極已判後,則陽分陰。陽陷於陰為水,陰陷於陽為火。
張子曰:氣怏然太虛,升降飛揚,未嘗止息。虛實動靜之機,陰陽剛柔之始。浮而上者陽之精,降而下者陰之濁。其感遇聚結為風雨,為霜雪。山川之融結,糟粕煨燼,無非教也。游氣紛擾,合而成質者,生人物之萬殊。其陰陽兩端,循環不已者,立天地之大義。朱子曰:遊氣橫看,陰陽直看。陰陽如扇,游氣如扇出風。陰陽如磨,游氣如磨出鈣。陰陽如木根,游氣如開花結子。非陰陽外,別有游氣。虛空即氣,能升降,飛揚以生萬物,但人不見爾。如望氣龍成五色之類,氣撒出來,其中有精有贏,故人物有偏有正。
感遇聚結,以上說二氣,以下說游氣。始之一字,只是說箇生物底母子。精底都是從贏底上面發出。贏底事上無非天之道理,所以為至教。二氣在天地間,只管運轉,不知不覺生出許多物。各得一箇性命,各有一箇形質,皆此氣合而成之。雖是如此,而所謂陰陽兩端,成片裒裒將出來者,固自若也。
又曰:造物所成,無一物相肖者。以是如萬物雖多,其實無一物無陰陽者#1。以是知天地變化,二端而已。
看他日月男女牝牡處,若#2見得無一物無陰陽。雖至微之物,有箇背面,若說行處是一氣#3。故朱子曰:獨陽不生,獨陰不成。造化周流,須是並用。如束西南北並立,以位相對。只是一般動對靜,屈對伸,一對二,道對器。有背有面,有上有下,有中有外,無一物無對者。形則有影,聲則有響。
蔡氏淵曰:生物之時,陰靜陽動。靜者常偏居,動者常去來。來者,息也。息者為陽,去者消也。陽消則陰。消息之間,隨其陰陽多少,而為變化,此流行之陰陽也。物形之後,有天地、日月、男女、雌雄之類,此類待之陰陽也。流行之陰陽,惟陽為用。對待之陰陽,則其用均。雖日用均,其所謂陰,非流行之陰矣。故几動植之微而能生息者,雖陰亦待陽而得也。惟槁木死灰,乃為陰爾。
又曰:兩不立,則一不可見。一不可見,則兩之用息。又曰:一故神,兩故化。兩者,陰陽消長進退。朱子曰:橫渠此語極精。非一則陰陽消長,無自而見。非陰陽消長,則一亦不可得而見。蓋陽不獨立,鈴得陰而後立。故陽以陰為基,陰不能自見,鈴待陽而後見。故陰以陽為偶,一動一靜,一往一來,一寒一暑,皆陰陽之所為。而非有為之者也,亦無兩立之理。非陰勝陽,則陽勝陰。無物不然,無時不然。陰陽只是一箇消息,進便喚做陽,退便喚作陰。陽之退,便為陰之生。不是陽退了,又別有箇陰生。陰陽做一箇看,亦得做兩箇看,亦得大抵發生,都是一箇陽。陽長一分,下面陰生一分。不是討箇陰來陽消處,便是陰。故陽來為復,是本來物事。陰生為垢,娠是偶然相遇。陰陽是陽中之陰陽。陰陽以氣言,剛柔是陰中之陰陽。剛柔以質言,是有箇物了見得,是剛底柔底。程子曰:陰陽消長之際無截,然斷絕之理,然其升降生殺之大分,不可無也。又曰:陰陽之運,升降盈縮,未嘗少息。陽常盈,陰常虧。一參差不齊,而萬變生焉。譬如磨既行,齒都不齊。既不齊,便生出萬變。
朱子曰:陰陽者,造化之本,不能相無。而消長有常,亦人所不能損益也。然陽主生、陰主殺,則其類有淑慝之分。故聖人作《易》於其不能相無者,既以健順仁義之屬,明之而無所偏主。至於消長之際,淑慝之分,則未嘗不致其扶陽抑陰之意。以天地自然之氣言之,則不可相無。以君子小人之象言之,則未嘗不欲天下之盡為君子而無一小人也。有以善惡言者,如履霜堅冰至,則一陰之生,便如一賊。陽善陰惡,君子小人,天理人慾,互相勝負。又曰:陰何比小人,平看之卻好,以類言之,亦只是皮不好,骨子卻好。伊川云:十月謂之陽月,疑其無陽,陰亦然。聖人不言爾。蔡季通以為不然。曰:陰不可以抗陽,猶地不足以配天。朱子謂其所以不言者,這便是一箇參贊裁成之道。蓋抑陰進陽,長善消惡,用君子退小人,這便可見。
陽化為陰,只您地消縮去無痕邇,故謂之化陰變為陽。其勢浸長,便較有頭面,故謂之變陰少於陽。氣理數皆如此,用全用半,所以不同。
邵子曰:陽者,道之用。陰者,道之體。陽用陰,陰用陽。以陽為用則尊陰,以陰為用則尊陽。
張氏曰:陽動陰靜,陽貴陰賤,陰終不可與陽並言。及至隨時變易,則陽中有陰,陰中有陽,迭相為用。
陽盡陰純坤為主,陰盡陽純乾為主。愚曰:子月之巳月尊陽,午月之亥月尊陰。以分而言,乾尊坤卑,不可並也。以家言之,父母固是尊,然母終不可並乎父,尊無二上也。蔡氏謂:陽非陰不成,陰非陽不生,陰陽又相須為用。然在氣則陽為用,故陽動陰靜。在形則陰為用,故陰疾陽舒。
朱子曰:太極分開,只是兩箇陰陽,都括盡天下事物。《易》不離陰陽,千變萬化,只是他兩箇,陰氣流行則為陽,陽氣流行則為陰。只這一氣消長進退,做出古今天地問無限事來。如晝夜寒暑,一箇橫,一箇直。橫看是一般道理,直看是一般道理,橫堅皆可見。橫看則左陽右陰,前陽後陰,背陽面陰,進陽退陰,動陽靜陰,束南為陽,西北為陰,春夏為陽,秋冬為陰,都是一般。堅看則上陽下陰,仰陽覆陰,升陽降陰,清陽濁陰,以至大陽小陰,高陽卑陰,妍陽醜陰。以類推之,靡物不然,無時不然。愈析愈微,愈窮愈遠。陰陽之精,互藏其營。陰陽之氣,循環迭至。陰陽之質,從橫曲直,莫或使之,莫或禦之。在天則陰陽成象,在地則剛柔成質,在人則仁義成德,莫匪陰陽也。
邵子日#4:陰以陽為體,陽以陰為體。
陽得陰而凝,虛賴實以立。陰待陽而發,實從虛而出。陰至坤而成體,乾之十二陽託焉。故陽以陰為體。復自坤出三十一變而央,為春為夏,則陰以陽為用。陽至乾而成體,坤之十二陰託焉。故陰以陽為體。娠自乾出三十一變而剝,為秋為冬,則陽以陰為用。在天則陽動而消陰,在地則陰動而消陽。
極陰之際,坤餘十二陽,其終成乾而得三十六陽.o極陽之際,乾餘十二陰,其終成坤而得三十六陰。以坤之陽而生震坎艮二十陽,以乾之十二陰而生巽離兌二十陰。散一為三,生之始也。并為三十二,陰陽各得八位之半。以巽離兌之二十八陽而生乾之三十六陽,以震坎艮之二十八陰而生坤三十六陰。會三歸一,生之極也。并而為六十四,陰陽各得八位之全。所以立春至立秋,陽數并之皆六十四,陰數皆三十二。立秋至立春,陰數并之皆六十四,陽數皆三十二。四八三十二者,四卦之全。八八六十四卦,八卦之全也。圖左三十二陽,右三十二陰,分天地之體,并之皆六十四卦者。陽極無陰,陰極無陽也。
邵子曰:離束坎西,當陰陽之半,為春秋晝夜之門。又曰:陽侵陰,陰侵陽,故坎離當半也。
先天六十四卦氣,皆中起以八卦配十二辰。子午卯酉為四中。乾當午,坤當子,離當卯,坎當酉。故曰:乾坤定上下之位,坎離列左右之門,得其正矣。四維之卦,則兌辰巳震,丑寅巽未,申艮戌亥也。而邵子又曰:坎離陰陽之限。離當寅,坎當申,數常臉之者,陰陽之溢也。蓋謂用數不過乎中,以寅申巳亥居四孟之首。乾當巳而生於巳,坤當亥而生於亥,離當寅而限於三陽之半,坎當申而限於三陰之半,中則瑜其限而溢矣。況氣盈朔虛,其餘各六。《易》曰:日中則反,月盈則蝕。亦邵子怕處其盛之意,而退一位以居之,則卯辰兌也,子丑震也,午未巽也,酉戌艮也。皆處數之不及,而不瑜乎中也。是故以坎離之半,而當陰陽之半也。若以坤為子半,推之則卯酉中矣。故卯為日門而居左,太陽所生。酉為月門而居右,太陰所生。為春秋晝夜之門者,春分陽中,秋分陰中。故曰:日中宵中,晝夜均也。非若夏至則晝數多,冬至則夜數多也。非但日月之出入於此,而萬物亦出生入死於其中也。翁氏曰:天地雖始於寅,而開物至卯,而門彌辟。雖始於戌,而閉物至酉,而門已閉。一歲而春夏秋冬,一月而弦望晦朔,一日而旦晝暮夜。雖皆坎離,日月之功,而莫不由乎門之左右矣。張氏曰:離當卯而終申,晝之分也。坎當酉而終寅,夜之分也。又曰:離當寅未卯而已明,坎當申巳酉而未昏。天克地以為餘分,晝常多夜五刻者,離陽侵坎陰,晝陽侵夜陰也。愚以大數言之,開物於鸞墊後,閉物於立冬前,陰陽互相侵也。故乾全用,坤全不用,坎離用半也。坎離二卦,是乾坤中爻之交。先天位坎離,以卯酉而為日月。後天位坎離,以子午而為水火。只此四#5位極好,陽中有陰,陰中有陽,是皆羲文之微意。其他卦不偏則雜矣。
朱子曰:五行相為陰陽,又各自為陰陽。春為少陽,夏為老陽。秋為少陰,冬為老陰。
此以流行於四時而言也。自一歲言,六箇月陽,六箇月陰。一日亦然,晝陽夜陰,午前陽,午後陰。一月言,望前陽,望後陰。六甲言,甲子陽,乙丑陰。分言之,則甲陽子陰。從古至今,只怠裒去,屈伸往來,循環不已。孰使然哉?天地是一箇大陰陽,一年一月一日一時,皆自其中流出。又春為陽始,夏為陽極。秋為陰始,冬為陰極。陽始則溫,陽極則熱。陰始則涼,陰極則寒。溫則生物,熱則長物。涼則收物,寒則殺物。是一氣之變為之也。陽生自下而上,則進而生物。陰生自上而下,則退而成物。陽居束南,主春夏以生。陰居西北,主秋冬以殺。此其大略也。
邵子曰:太陽為日,太陰為月。少陽為星,少陰為辰。其變則為暑寒晝夜、雨風露雷。
或問:雷霆風雨,雪霜雲露。張子對曰:陰氣凝聚,陽在內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霆。陽在外者不得入,則周旋不舍而為風。其聚有遠近虛實,故風雷有大小暴。緩和而散為雪霜雨露,不和而散為戾氣陰霾。陰常散受交於陽,則風雨調寒暑正。又曰:陽為陰累,則相持為雨。而降陰為陽,得則飄揚為雲而升。故雲物班布太虛者,陰為風驅斂聚而未散者也。又有問雨風雲雷於邵子者。答曰:陽得陰為雨,陰得陽為風。剛得柔為雲,柔得剛為雷。無陰不能為雨,無陽不能為雷。雨柔屬陰,待陽而後興。雷剛屬陽#6,待陰#7而後發。張氏釋之曰:陽倡陰從流為雨,陰格陽薄散為風。剛倡柔從蒸成雲,柔蓄剛動激成雷。客主後先,陰陽逆順,不同也。風雨自天降,故言陰陽。雲雷自地升,故言柔剛。天陽無陰,不能為雨。地陰無陽,不能成雷。雨陰形柔,本乎天氣之陽。雷陽聲剛,出乎地體之陰。陰陽互相用也。又有以八卦爻象問於蔡節齋者。答曰:坎陰為陽所得,則升為雲,陽淺則為霧。坎陽為陰所累,則條為雨,陰淺則為露。陰在外,陽不得出則為雷。陰固則為地動,震也。陰在內,陽不得入則為風。陰固則為大風,巽也。陽包陰則離為霰,陽和陰則為雪,離交坎也。陰包陽則坎為雷,陰入陽則為霜,坎交離也。陰陽之精,互藏其宅,則離為日,坎為月。陰陽相戛則為電,陰陽失位則為霓。
又曰:氣自子至午為升,自午至子為降。子至寅地中升于地上,卯至巳地中升于天中。午至申天中降于地上,酉至亥地上降于地中。
愚按:子午各六,有地以限之。陽生於子至寅,則十一月至正月,陽氣升于地上。少陽數七,陰中陽也。卯至巳,二月至四月,地中升于天中。老陽數九,陽中陽也。'又自一陰生午以至于申,五月至七月,陰氣自天中降于地上。少陰八,陽中陰也。酉至亥,八月至十月,地上降于地中。老陰數六,陰中陰也。一日一月亦然。大抵寅申巳亥當乾坤泰否之交,三陽三陰,皆為天之用。震為少,至乾則老。巽為少,至坤則老。坎離又以四陰四陽,生物于中。三陰三陽,泰與否對。六陰六陽,乾與坤對。如水數六,雪片也。六不是人做將出來,物物造化皆是如此。可以見陰陽之妙處。
又曰:太柔為水,太剛為火。少柔為土,少剛為石。其化則為走飛草木色聲氣味。
陽生動物,陰生植物。朱子曰:本是一理,而消息盈虛,便生陰陽。雖至微至細,草木烏獸皆然。如鯉魚上有三十六鱗,陰數。龍背上有八十一鱗,陽數。龜背中問五段,五行也。兩邊各四段,八卦也。周圍二十四段,二十四氣也。至於草木、雌雄、銀杏、桐楮、牝牡、麻竹皆然。張子曰:糟粕煨燼,無非教也。愚嘗以《皇極經世書》推之,謂有飛飛之物,飛木、飛草、飛走之物,又有走飛、走木、走草、走走之物,又有木飛、木走、木草、木木之物,又以。草飛、草走、草木、草草之物。又有陰陽推之,飛陽走陰,動陽植陰,馬陽牛陰,角陽尾陰,皆不逃乎陰陽之數。大抵色聲氣味,目耳鼻口,物各有之。但或偏而不全,全而不能,如人之靈耳。
程子曰:近取諸身,百理皆具屈伸之氣,只鼻息問見之。
鼻□竅為天門,氣由以出入也。朱子曰:以氣言之,呼為陽便是發達底,吸為陰便是收斂底。如鼻息,無時不吸,無時不噓。噓盡生吸,吸盡生噓。胡文定公曰:人一晝一夜,有一萬三千五百六十息。橫渠張氏曰:魂交成夢,百感紛紜。對寤而言,一身之晝夜也。氣按為春,萬物錯揉。對秋而言,天地之晝夜也。朱子謂:太極是性,動靜陰陽是心。金木水火土,是仁義禮智信。軀體血肉,便是五行。所以開眼不是陰,便是陽,不是仁便是義。進便是陽,退便是陰。處己一爻是陰#9,應事接物是陽。爻#10又曰:事之未定者屬陽,已定者屬陰。邵子曰:天有四時,地有四方,人有四肢#11。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天地之理具于掌矣。釋者曰:手仰本乎天,親上。足方俯乎地,親下。手可翻覆,足不可者。陽能兼陰,陰不可兼陽也。掌後高前下,束南多水,西北多山。聚為川澤,掌中之文,如川象手。自掌腕肘至肩足,自趾至經,股胯各三節,應十二次。四肢應天#12四時,應地四方。四指各三節,應十二辰。合之應二十四氣。拇指三節,二為陰陽。隱者為太極,掌大物也。合之而三十二,應天卦。并手足六十四,兼地卦。地體極于十六一,一手有十六數,而顯者十五。一者太極,隱于大物之問也。人之四肢各一脈,應四時也。一脈三部,應一時三月。一部三候,應一月三旬。乾策也。《素問》言十二節氣,皆通天氣。十二節氣應人之十二經脈,謂手足各三陰三陽三候,謂沈浮中陰陽,有太過不及也。
又曰:天地一氣而已。分陰分陽,便是兩物。故陽為仁,而陰為義。然陰陽又各分為二。故陽之初,為木為春為仁。陽之盛,為火為夏為禮。陰之初,為金為秋為義。陰之極,為水為冬為智。兼三材而兩之也。
陰陽作一氣看,亦得作二氣看,亦得隨時分出看,亦得大處有大闔闢大消息,小處有小闔闢小消息。大而十二萬九千六百年,小而一年一月一日一時皆然。於其中雖有萬變不同,而其理則一定不易也。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成之者性也。學得其究心焉。
天原發微卷之四竟
#1此句原作『其實一物無陰陽者』,據《四庫全書》本改。
#2『若』,《四庫全書》本作『方』。
#3此句《四庫全書》本作『若說流行處,卻只是一氣』。
#4『邵子日』,原作〔又日];據《四庫全書》本改。
#5『四』,原作『匹』,據《四庫全書》本改。
#6一陽』,原作『體』,據《四庫全書》本改。
#7『待陰』,原作『用陽』,據《四庫全書》本改。
#8『以』,原作『有』,據《四庫全書》本改。
#9此句《四庫全書》本作『處已是陰』。
#10『爻』,疑衍。
#11『肢』,原作『支』,據《四庫全書》本改。
#12『天』,原作『夫』,據《四庫全書》本改。
天原發微卷之五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衍五
鄭氏引《白虎通》云:行者為天行氣。水訓準,水在黃泉,養物平均有準。火,化也。陽氣用事,萬物變化。金,禁也。秋時萬物,陰氣禁止。木,觸也。陽氣動躍,觸地而出。土,吐也。土居中央,總吐萬物。生物者,木火七八之數。成物者,金水九六之數。《易》精氣為物。注云七八。游魂為變。注云九六。朱子曰:太極列五者於陰陽之下。五常是理,陰陽是氣。有理無氣,則理無所立,故五行次陰陽。又曰:義智屬陰,仁禮屬陽。陰陽是氣,五行是質。有這質,又有五行之氣,所以做得物事出來。愚曰:五行後天也。若問先天一事,無一者,太極也。自一分二,則有陰陽。陰陽者,五行之氣。五行者,陰陽之體質。一三五七九,為天之五行。二四六八十,為地之五行。二五一十,陰陽合而為一,則能生成萬物。故上.日一,五行而已。一中有二。甲陽乙陰為木,丙陽丁陰為火,戊陽己陰為土,庚陽辛陰為金,壬陽癸陰為水,天也。亥陰子陽,北寅陽卯陰,束巳陽午陰,南申陽酉陰,西辰戌陽丑未陰。位中央,地也。木神主仁,金神主義,火神主禮,水神主智,土神主信,人也。貫三才而一之,氣行理亦行。
周子曰: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
朱子曰:五行質具於地,而氣行於天。以質而語其生之序,則水火木金土。而水木陽也,火金陰也。以氣而語其行之序,則木火土金水。而木火陽也,金水陰也。蓋其變,至於不可窮,無適而非陰陽之道。又曰:水陰根陽,火陽根陰,錯綜而生。到運行處,便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循環旺相。又如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都是這箇物事。黃勉齋曰:《圖說》云:水陰盛,火陽盛,乃行之序,非生之序。如作建子時看,則水木是陽,火金是陰,此生之序。又曰:《太極圖》有一處可疑。圖以水陰盛居右,火陽盛居左。金陰稈,故次水。木陽稈,故次火。此是說生之序。下文卻說,水木陽也,火金陰也,卻以水為陽火為陰。論來物之初生,自是幼嫩,如陽始生為水尚柔弱,到生木已強盛。陰始生為火尚微,到生金已成質。如此則水為陽稈,木為陽盛,火為陰稈,而金為陰盛也。
又曰:五行之生,各一其性。
就氣質言之,水性玲,火性熱,木性溫,金性凍,土性中和。人之生也,亦各隨其氣質所稟,有智愚強弱之不同。然自本求之,則各一其性。所謂渾然太極之.全,無不各具於一物之中。此人也,所以獨得五行之秀,而其心為最靈。
程子曰:坎,水也。一始於中,有生之最先者也。
天一生水,故水居五行之先。物之初生,其形皆水。水者,萬物之一源,皆根於天一之造化也。如金石之產,其初亦乳。一陽之氣,一日之時,一年十一月,冬至皆肇於子。子者,水位也。夫水生於陽,而成於陰。氣始動而陽生,氣聚而靜則成水觀,呵氣可見。蓋生水之初屬一,故微至。成水時,則六矣。或問曰:天一生水,亦有物可證乎?曰:人之一身可證矣。食心動則津生,哀心動則淚生,愧心動則汗生,欲心動則精生,方人心寂然不動之時,則太極也。此心之動,則太極動而生陽也。所以心一動而水生,即可以為天一生水之證。神為氣主,神動則氣隨。氣為水母,氣聚則水生。
朱子曰:五行之序,木為之始,水為之終,而土為之中。以《圖》、《書》之數言之,則水一木三土五,皆陽之生數而不可易。故得以更迭為主,而為五行之綱。
五行:春始於束方之木,冬終於北方之水,中主於中央之土,是始中終三者,行之序也。而其生之序,則皆始於天。水能利澤萬物,天一打初便生水。水有貞靜之性,剛而有力,包藏於冬。木能溫燠萬物,天三便生木。木有發生之性,充吧莫禦,條達於春。土能持載萬物,至天五生土。土為包育之母,直方以大居中,而旺四方。三者既生,生生不已,各居其方,而不可易。於以見上天好生之心,源頭既正,骨子又好,皆是天生。火之與金,乃是五行中相資以變化,不可一日無者,卻是地生。火生於地二,其性炎上,或自有而無,或自無而有,位可以居南,亦可以居西。金生於地四,其性從革,或方可為圓,圓可為方,位可以居西,亦可以居南。故《圖》與《書》有更置之說,不似水木土,皆天所生而有定序。然而,於定'序之中,五行生生,相為融貫,則序雖定而氣未嘗不相通也。故朱子曰:得以更迭為主,.而為五行之綱。
又曰:木之包五行也,以其流通貫徹,而無不在也。
饒雙峰曰:氣運於天,以生為主。故朱子以春為四時之首,而貫乎夏秋冬。其在人,則惻隱為四端之首,而貫乎羞惡辭遜是非。以春能生萬物,而惻隱能兼眾善故也。安氏曰:一在木下為本,是歸根復命而合於五也。一在本上為末,是分枝布葉而散於萬也。以一知萬。天一生水而為木,共此一爾。
又曰:水之包五行也,以其歸根反命而藏於此也。
木無水則枯,火無水則燥,金無水則宿。以水包之,則流通四時,活動萬物。功成則退藏二陰之中,伏於黃泉之底,所以能歸根復命於此。及其出也,則又元而亨,雷域中雨天下也。其在人,則腎精所藏,百體皆潤。
又曰:土則水火之所寄,金木之所資,居中而應四方,一體而載萬類也。
雙峰饒氏曰:質具於地,以養為主。故土居五行之中,而統乎水火木金。其在人,則脾居五臟之中,而統乎心肝肺腎。以土能養萬物,脾能養眾形。夏季未月,土為最王,故能生秋金。又寄王四季,每季皆十八日,共計七十二日。其他四行分四時,亦各得七十二日,共成三百六十日。翁氏謂:五行離土,則不能各成一器。一得五,便成水。二得五,便成火。三得五,便成木。四得五,便成金。五得五,便成土。五者,土居中央。一二三四五,纔得五,便成水火木金土,謂之六七八九十也。
又曰:天地者,陰陽對待之定體。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者,陰陽流行之次序。對待非流行,不能變化。流行非對待,不能自行。此五行,所以流行於天地中以為用。
變化者,一變六,化而成水。二變七,化而成火。三變八,化而成木。四變九,化而成金。五變十,化而成.土。天地其對待之大者。其次五行,亦各自為對。是為交易之《易》,火與水對,金與木對。對待則二,是有定體。行者,流通,流通則一。是為變易之《易》也。五行相生,為水木火土金,金復生水。對峙者,各半體。流通者,皆全體。對待流行,各有次序。以一氣言,則息極而消,消極而息。以二氣言,則陽極生陰,陰極生陽。以四時言,則所克者為夫婦,所生者為母子。夫取妻,而夫之血氣日以耗,故夏化為秋。母生子,而子之血氣日以充,故冬變為春。以五行,戊己問乎十干,辰戌丑未問乎十二支,中央間乎四方,坤問乎離兌。火生土,土生金也。(程氏)
朱子曰:陽變陰合,初生水火。水火,氣也。流動閃爍,其體尚虛。其成形,猶未定。次生金木,則確然有定形矣。天地生物,先輕清,以及重濁。水火二物,在五行最輕清,金木次之,土最重濁。
張子曰:水火,氣也。故炎上潤下,與陰陽升降。土不得而制焉。木之為物,水清則生火,然而不離也。朱子曰:《正蒙》只說金與木之體質屬土,水與火卻不屬土。問火附水而生,莫亦屬土否#2?曰:火是箇虛空中物。問:只溫與熱.之氣,便是火否?曰:然。如火中虛暗,離中之陰也。水中虛明,坎中之陽也。火中有黑,陽中陰水。外黑內明者,陰中之陽。故水謂之陽,火謂之陰亦得。張子又曰:陽陷於陰為水,附於陰為火。木金者,土之華實也,其性有水火之雜。故木水漬則生火,然而不離,益得土之浮華於水火之交也。金得火之精於土之燥,得水之精於水之濡。故水火相持而不害,爍之反流而不耗,益得土之精實於水火之際也。勉齋黃氏曰:以人物之初生驗之,天一生水,水便有形。人生精血,奏合成體,亦若造化之有水也。地二生火,火便有氣。人有此體,便能為聲。聲者,氣之所為,亦若造化之有火也。水陰而火陽,貌亦屬陰,而言亦屬陽也。水火雖有形質,然乃造化之初。故水但能潤火,但能炎其形質,終是輕清。至若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則形質已全具矣。亦如人身耳目既具,則人之形成矣。木陽金陰,亦猶視陽而聽陰也。造化之初,天一生水,而三生木,地二生火,而四生金。天得一奇而生水,一之極為三,故三生木。地得二偶而生火,二之極為四,故四生金。六之成水猶坎,以一陽居中,天一生水也。地六包於外,陽少陰多,而水始盛成。七之成火猶離,以一陰居中,地二生火也。天七包於外,陰少陽多而火始盛成。豈曰:一生水而未成水,二生火而未成火,叉待五行俱足,方待六與七而成水火,如此則全不成造化矣。益水火之氣,一濕一燥。水濕極而生木,火燥極而生金。人物始生,亦精與氣聚而為之耳。精濕而氣燥,精沉而氣浮,故精為貌而氣為言。精之盛者,濕之極,故為目、為肝、為視。氣之盛者,燥之極,故為金、為肺、為聽。大抵貌與視屬精,故精衰而目暗。言與聽屬氣,故氣塞而耳聾。此曉然易見也。醫家以耳屬腎,以肺屬金。與此比配,各有不同。雲莊劉氏曰:陰陽互為其根。水居子位,極陰之方,而陽已生於子。火居午位,極陽之方,而陰已生於午。若木生於天三專屬陽,故其行於春亦屬陽。金生於地四專屬陰,故其行於秋亦屬陰。不可以陰陽互言,蓋水火未離乎氣。陰陽交合之初,其氣自有互根之妙。木則陽之發達,金則陰之收斂,而有定質矣。此所以與水火不同也。
朱子曰:《樂》聲是土金木水火,《洪範》是水火木金土。
《樂》辨五聲,十九八七六。《範》分四方,一二三四五。又曰:《範》言一二三四五,而不及六七八九十。《月令》言八七五九六,而不及一二三四十。《太玄》言三八四九二七一六五五,而不言十。《範》以水火木金土為序,禹以水火金木土為序,劉向、班固以木火土金水為序,範曄以木金火土水為序。
又曰:五行質具於地,而氣行於天者也。
蔡九峰曰:在天而流布四時日五行,在地為人所取用日五村。唐孔氏曰:五行以微著為次。水最微為兀火漸著為二,木形.實為三,金體固為四,土實大為五。今以《洪範》推之。蔡氏曰:潤炎曲直,從革以性言,稼穡以德言。水潤而又下,火炎而又上,木曲而又直,金從而又革,土兼四方而具生之德。故言其所重在稼穡,而民以食為天也。馮氏曰:種曰稼苗也,穫日穡穗也。蔡傳言稼而又穡者,言其生生不已也。又曰:鹹苦酸辛甘者,五行之味也。五行有聲色氣味,而獨言味者,以其切於民用也。五味以五穀為主。以《月令》推之,可見五殼之配五行者,麥為木,黍為火,稷為土麻為金,菽為水。以五畜言,鵝為木,羊為火,牛為土,犬為金,豕為水。以五果言,則栗水、李木、杏火、桃金、棗土。是數者皆質具於地而切於民之生養,不可一日無也。其運此氣而在天則為五行,其凝此質而在地則為五材。天有日,故地有火。天有月,故地有水。天有雨暘寒燠風,故地有水火木金土。天而地,地而天,充塞宇宙,何莫非五行者。況人稟五行之秀氣以生,孰不資五行以為用。
邵子曰:火生於無,水生於有。火內暗而外明,故離陽在外。火之用,用外也。水外暗而內明,故坎陽在內。水之用,用內也。
火用外,目象水;用內,耳象火。內.為體,外為用。水外為體,內為用。陽者,用也。朱子曰:陰以陽為質,陽以陰為質。水內明而外暗,火內暗而外明。陰陽之精,互藏其宅也。西山真氏曰:日火外景,金水內景,本淮南子。益清明者,內景金水也。濁明者,外景日火也。或曰:日火揚光於外,故日有蝕,火有滅。金水潛光於內,故無窮。以此收視反聽,潛神不耀。此理故妙,可以養生。又於治道不相關,孰若吾儒,當明則為離晉,當晦則為明夷。又曰:火、日外光,能直而施,所應無窮。金水內光,能闢而受,隨才各得神與形。天與地之道歟?張氏曰:火託木而木生水,神乘氣而生精。先天以神生精,一生二。後天以精集神,二生一。愚嘗推其說曰:水陰根陽,故為少陽,春至夏而老。火陽根陰,故為少陰,秋至冬而老。乾坤具坎離之體,乾以九二交坤成坎。坎中一陽生子,是為真水,乃陰中之真陽也。坤以六二交乾成離。離中一陰生午,是為真火,乃陽中之真陰也。二多一少,坎一離二。少者為主,則多者為用。少為主,故坎為冬。所生之歲月日辰,自子至巳,六辰皆陽。多者為用,故離為夏。所生之歲月日辰,自午至亥,六辰皆陰。天地之問,無往而非水火之用。所以乾坤付正性於坎離,坎離為乾坤之用也。
又曰:雲有水火土石之異,地類亦然。
張氏曰:水火土石地之體也,几物皆具地之體。先生曰:水雨霖,火雨露,土雨濛,石雨雹;水風涼,火風熱,土風和,石風冽;水雲黑,火雲赤,土雲黃,石雲白;水雷玄,火雷願,土雷連,石雷霹;故一物鈴通四象。天有日月星辰,地有水火土石。首有目耳口鼻,身有骨肉血髓。髓為火,血為水,肉為土,骨為石,是為動物四象。液為水,華為火,枝為土,根為石,是為植物四象。几人之吹噴吁呵呼,應天之風雨雲霧雷。
《易》有陽貞陰貞。朱漢上曰:乾貞於十一月子,左行,陽時六。陰貞六月未,右行,陰時六。
陽貞取陽卦,乾生三男,震坎艮也。陰貞取陰卦,坤生三女,巽離兌也。乾一陽生於子,始於坎,至離而乾終。坤一陰生於午,陰不敢當午位,故退一辰而貞於未,至坎而坤終。陽自左行,問時以治六辰。陰自右行,亦間時以治六辰。順成其歲功,陰陽二貞既定,然後可以推四時之節氣。愚考之孔疏,數之所起,起於陰陽。陰陽往來於日道。冬至日南極,陽來而陰往。冬,水位也。一陽生為水,數一。故乾貞於十一月,子而左行。夏至日北極,陰進而陽退。夏,火位也。當以一陰為火數,但陰不名奇數,叉以偶。故六月二陰生為火,數二故坤貞於未而右行。冬至以及於夏至,當為陽來。故正月建寅。三陽生為木,數三。夏至以及於冬至,當為陰進。故八月建酉。四陰生為金,數四。三月建辰,居四季之首,為土位。五陽生為土,數五也。水在北,從盛陰之氣,故潤下者從陰也。火在南,從盛陽之氣,故炎上者從陽也。木束金西,陰陽相半,柔可曲直,剛可從革,土含養萬物,以為五行之主。
朱子曰:京房因卜筮推出許多道理。
其說謂:大.衍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氣,將以虛來實,故用四十九焉。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共五十。其一不用,今只取生氣一句為說。
一者為天之生氣。愚曰:天之數不用五,一由五出故。大衍之數不用一者,一乃天之神也。一入于北,則變坤成坎而生水,其數一。一入于南,則變乾為離而生火,其數二。一入于束,則天始交地而生木成震,其數三。一入于西,則陰說於陽而生金成兌,其數四。其終也,一復歸藏於五,而為萬化本。存一不用者,是為生氣。太初氣之始,是也。五十五,數存五以為五行之本。大衍五十,又存一以為太極之本。太極而五行,以一分五,以五分十。其四十九者,又五行之細數。五十者,五其十。十者,兩其五。兩者,一也。一者,水也。五行之始,生氣之出也。十者,土也。五行之終,生氣之入也。是故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散在天。三百六十是為度數,散在地。萬有一千五百二十,是萬物之盈數。其一不用者,退歲於密。故木旺#3則水退#4火王則木退,土王則火退,金王。則土退,水王則金退。此五十五退五不用者,所以去衍之盈數。五十又退一不用者,所以虛衍之本數。故曰:抑其盈虛,其一萬本於五,五本於一,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天以一變四,四有體,一無體也。此一在人為心,在德為仁,在《易》為乾,在時為春,無往而不為天之生氣,豈特四十九著,賴此以為神哉。天地萬物,皆倚此以為立命之地。故曰:不用之一,群用之所攸宗。
朱子曰:有八卦之金木水火土,有五行之金木水火土。乾金,《易》卦金也。
兌金,五行金也。巽木是卦中取象,震木是束方屬木。以土寄王四季,故止言四時。唐孔氏謂:五行去土,亦日四象,謂金木水火。土□震木離火兌金坎水,各主一時。又巽同震木,乾同兌金,加以坤土,又日七八九六之謂。在一一物為木火金水,在人為仁義禮智,在方為束西南北,在《易》為元亨利貞,在象為龍虎鶉龜,在月為弦望晦朔,在日為日一晝暮夜,在首為目耳鼻口,在身為骨肉血髓。理也有此四段,氣也有此四段。事事物物,都相離不得。春子丑寅為少陽,夏卯辰巳為太陽,秋午未申為少陰,冬酉戌亥為太陰。邵伯溫曰:水火土石,本體也,五行在其中矣。金木水火土,致用也,五材出焉。金出於石,木生於土。有石後有金,有土後有木。四象四體,先天也。五行,後天也。
又曰:天下道理,只是一箇生兩箇。《易》說到八數住,《洪範》說到十數住。卦八而數十,八是陰陽□數,十是五行數。一陰一陽便是二。以二乘二便是四,以四乘四便是八。五行本是五,而有十者,一箇包兩箇。木包甲乙,火包丙丁,土包戊己,金包庚辛,水包壬癸。又曰:甲乙是兩箇木,丙丁是兩箇火,戊己是兩箇土,金水亦然。兼三才而兩之,是陰陽五行之相克也,所以相成,而五常之德亦然。
莫大於仁,木德也。仁或失於弱,故以義斷之。義,金德也。義或失於剛,故以禮節之。禮,火德也。禮或失於拘,故以智通之。智,水德也。智或失於詐,故以信正之。五常之德,乃五行相克之理。老蘇之說為然。金克木,剛勝柔也。水克火,柔勝剛也。
又曰:有互相發者。
王氏曰:水言潤則火燥,土#5得木敷金斂可知。火言炎則水洌土,蒸木溫金清可知。水言下火言上,則木左金右土中央可知。木言曲直,則土園金方火銳水平可知。金言從革,則木變土化水因火革可知。土言稼穡,則井洫火爨木與金器械可知。所謂木變者何?炳為火,斕為土。土化者何?能燥能潤,能敷能斂。水因者何?因甘而甘,因苦而苦,因蒼而蒼,因白而白。火革者何?革生為熟,革柔為剛,革剛為柔。金亦能化,可園可平,可銳可曲直。然非火革,則不能自化,故命之日從革。
又曰:得五行之秀者,為人只言五行,不言陰陽。做這人,須是五行方做得成。五行一陰陽也,舍五行別無討陰陽處。如甲木陽乙木陰之類。
朱子曰:數只是算氣之節候,大率只是一箇陰陽。播而為五行,五行各有陰陽。甲乙木,丙丁火,春木夏火,年月日時,無非五行之氣。甲乙丙丁,又屬陰屬陽,只是二五之氣。人生適逢其氣,參差不齊,貴賤壽夭皆然。聖賢在上,則其氣中和。不然,則氣偏。五行有得其氣清者,聰明而無福祿;有得其氣濁者,有福祿而無智慧;皆其氣數使然。堯舜禹湯文武周召得其正,孔孟齊魯得其偏。五代極亂,卻生許多聖賢,如祖宗時。如大睡一覺,醒時卻有精神。五行有理有氣有數,其行於十干十二支之中。可得而數,天一與地六合,生成水居北。子數一,亥數六,壬為陽水一,癸為陰水六也。地二與天七合,生成火而居南。巳數二#6,午數七,丙為陽.火,七丁為陰火,二也。天三地八生成木而居束。寅數三,卯數八,甲為陽木,三乙為陰木,八也。至於土位乎中央,則五與十合而生成土。戊與辰戌麗於十而屬陽,巳與丑未亦麗於十而屬陰也。西方虎位成金,庚干申支數既為九而屬陽,辛干酉支數又為四而屬陰矣。又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道非數不行,數非道不立。列於十干者,如此布於十二支,亦如此。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奇中有偶,偶中有奇;上入蒼天,下入黃泉;大含元氣,細入無倫;皆莫能逃此數矣。六經言五行者,《月令》四時所紀,相生之數爾,《虞書》六府所救相克之數爾。至於天地生成之數,惟《易》與《洪範》言之。箕疇孔繫,皆有得於河洛之傳矣。
天原發微卷之五竟
#1『上』,《四庫全書》本作『止』。
#2原脫『屬土否』三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3『旺』,《四庫全書》本作『王』。
#4『王』,《四庫全書》本作『旺」。
#5『土』,疑衍。此句《四庫全書》本作『水言潤,火言燥』。
#6『二』,原作『一』,據《四庫全書》本改。
天原發微卷之六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觀象
《易》曰:兩儀生四象。又曰:四象所以示也。王輔嗣以下,伊川以上,所說多有不同。獨邵子傳先天之學,一見而次,可以破千載之惑矣。朱子《啟`蒙》一書,示人至矣。或者未徹。愚曰:君若看得其中八字,則此一卷書,皆荃蹄爾。奚用多言,識者題之。《易》言:天數五,地數五。存一以為本,用四以為變。用之於著,則日七八九六。用之於地,則日水火土石。用之以觀天象,則日日月星辰。其在卦,則分為八焉。特所指地頭不同爾。
邵子曰:物之大者,無若天地。天之大,陰陽盡之;地之大,剛柔盡之。陰陽盡而四時成,剛柔盡而四維成。
乾陽物,坤陰物。天地亦物之大者爾。天不過一陰一陽之消長,一寒一暑而四時成,天下道也。地不過一剛一柔之交錯,一夷一險而四維成。地之理也,著於天為四象,列於歲為四時,形於地為四體,布於方為四維,皆乾陽坤陰二物為之。
程子曰:四象謂陰陽剛柔。陰陽生天,剛柔生地。
朱子曰:邵子說數,也從一陰一陽起頭。他做陰陽太少,乾"之四象;剛柔太少,地之四象;陰交陽,陽交陰,生天之四象。所謂四象者,天有陰陽,又就其中分為太陽太陰少陽少陰。天之四象,日月星辰是也。地有剛柔,又就其中分為太剛太柔少剛少柔。地之四象,水火土石是也。其實元初只有一箇太極。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又分為八。天得一箇四,地得一箇四。各有一箇太極行乎其中,便是兩其五行而已。
日月為《易》。
易之一字,上面從日為陽,下面從月為陰。故莊子曰:《易》以道陰陽也。
邵子曰:太陽為日,太陰為月,少陽為星,少陰為辰。日月星辰交,而天之體盡。太柔為水,太剛為火,少柔為土,少剛為石。水火土石交,而地之體盡。
邵伯溫曰:《皇極經世》舍金木水火土,用水火土石,何也?曰:日月星辰,天之四象。水火土石,地之四體。金木水火土,謂之五行。四象四體,先天也。五行,後天也。先天者,後天所自出。水火土石者,五行所自出。金出於石,木生於土,五行行乎天地之問,水火土石在其中矣。《經世》用水火土石,本體也。《洪範》用水火木金土,致用也。日為陽精,《先天圖》以乾為日,乾之位在正南。月為陰精,《先天圖》以兌以月,兌之位在東南。少陽為星屬離,位在正東。少陰為辰屬震,位在東北。太柔為水月象,《先天圖》坤為水位,在正北。太剛為火日象,《先天圖》艮為火位,在西北。少柔為土辰象,《先天圖》坎為土位,在正西。少剛為石星象,《先天圖》巽為石位,在西南。日陽月陰,星剛辰柔,天有地也。水陰火陽,土柔石剛,地有天也。在天成象為日,在地成形為火。火與日,本一體,故陽燧取於日而得火。在天成象為月,在地成形為水。水與月本一體,故方諸取於月而得水。在天成象為星,在地成形為石。石與星本一體,故傳言星隕為石。在天成象為辰,在地成形為土。辰與土本一體,故自日月星辰之外,高而蒼蒼者皆辰也。自水火土石之外,廣而茫茫者皆土也。蓋日月星辰,猶人之有耳目口鼻。水火土石,猶人之有血氣骨肉。故謂之天地之體。陰陽剛柔,則猶人之精神,而所以生耳目口鼻血氣骨肉者也。
又曰:日為暑,月為寒,星為晝,辰為夜。暑寒晝夜交,而天之變盡。水為雨,火為風,土為露,石為雷。雨風露雷交,而地之化盡。暑變物之性,寒變物之情,晝變物之形,夜變物之體。性情形體交,而動植之感盡。雨化物之走,風化物之飛,露化物之草,雷化物之木。走飛草木交,而動植之應盡。
日月星辰,變乎暑寒晝夜。水火土石,化乎雨風露雷。暑寒晝夜,天之變而唱乎地。雨風露雷,地之化而和乎天。一唱一和而後物生。暑寒晝夜,變乎性情形體。雨風露雷,化乎走飛草木。性情形體本乎天,而感乎地。走飛草木本乎地,而應乎天。一感一應,而後物成。一唱一和,一感一應,天地之道,萬物之情也。天類屬陽,地類屬陰。陽為動,陰為植。陽之陽為飛親上,陰之陽為走親下。天有至粹,地有至精。人為明哲,飛為鸞鳳,走為麒麟,介為龜龍,草為芝蘭,木為松相,石為金玉。天有至戾,地有至幽。人為妖孽,飛為梟鴆,走為虎狼,介為虺場,草毒木青石彊礫。有數則有物,數盡則物窮。有物則有數,物窮則數盡。天地生物,萬殊不同,所以感應交錯而變化出焉。邵子曰:日起於一,月起於二,年起於三,辰起於四。一者一元也,二者十二會也,三者三百六十日也,四者四千三百二十時也。舉一歲言之。
又曰:日隨天而轉,月隨日而行,星隨月而見。故星法月,月法日,日法天。天半明半暗,日半盈半縮,月半盈半虧,星半動半靜,陰陽之義也。
日雖右行,然隨天左轉。月雖行疾,然及日而會,常在其後。星隨月者,見於夜也。一陰一陽之謂道。天法道,故半明半晦。日法天,故半盈半縮。月法日,故半盈半虧。星法月,故半動半靜。有一又有二,獨陰獨陽,不能自立。半盈半縮者,在陽度則盈,在陰度則縮。半動半靜者,在緯星則動,在經星則靜也。蔡氏曰:日者正纏度,月者定晦朔,星者經星、緯星也。辰者,日月所會十二次○
又曰:天,晝夜常見。日見於晝,月見於夜,而半不見。星,半見於夜。貴賤之等也。
天雖半晦半明,而晝夜常見。日當晝時鈴在天上,月當夜時有在地下。.故半不見星,又不及乎月,貴賤之分。上得兼下,大能包小。星半見者,五緯二十八宿,皆迭見故也。
又曰:月,晝可見也,故為陽中之陰。星,夜可見也,故為陰中之陽。
先天以日月星辰,配乾兌離震。日為陽中陽,月為陽中陰,星為陰中陽,辰為陰中陰。月,晝可見,故為陽中陰。星,夜可見,故為陰中陽。星亦隨月,故為錯綜而互用。辰,不可見,故為陰中陰。辰,天也,日月星辰託焉。辰雖不可見,天晝夜可見,故不用之一,用之所宗。
朱子曰:兩儀始為一晝,以分陰陽、四象者。次為二晝,以分太少。
兩儀者,一畫陰,一畫陽。於畫上各加一奇一偶而為二畫者。四是謂四象,其位則太陽一,少陰二,少陽三,太陰四。其數則太陽九,少陰八,少陽七,太陰六。以一二三四,含九八七六。以《河圖》言之,則六者一而得於五,七者二而得於五,八者三而得於五,九者四而得於五。以《洛書》言之,則九者十分一之餘,八者十分二之餘,六者十分四之餘。周子所謂:水火木金。邵子所謂:二分為四,四象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為三畫者八,於是三才略其而有八卦之名,其位則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或疑《易》有四象。唐孔氏以為金木水火,莊氏以為實象、義象、用象。謂之七八九六者,又不指為陰陽老少。張子云:龍虎鶉龜,乾四德四時。朱子發云:四方四維,諸儒皆不以為天之四象。而子爻以是為言,似與朱子畫卦次序不同。愚曰:朱子之言,即本之邵子先天之學也,第先儒未之及爾。先天無所不包,以四象無往不在也。在《易》為七八九六,在天為日月星辰。老陰變為少陽,老陽變為少陰。少陰少陽則不變,待老陰老陽而變。推是以古,則可知吉凶、悔吝、進退、存亡之兆。日為太陽,則有寒暑晝夜之變。而少陽為星,則分日之光而無變象。月為太陰,則有晦朔弦望之變。而少陰為辰,則為天之體,而無變形。天象在天,顯然之爻象也。卦爻在《易》,隱然之天象也。伏羲仰觀天象,以畫八卦。夫子仰觀天文,而知幽明,一以貫之可也。孰謂占《易》者,不可以占天。#1
太陽
說卦曰:離為日為火。唐孔氏曰:日取南方而行。積陽之熱氣生火。火氣之精者為日。火無形,麗物而有形。生於地,二王於南方。其神在天為日,在地為火。胡氏曰:日離體陰用陽。離陰故行舒,用陽故昱乎晝。《堯典》曰:日中日永,宵中日短。舉四仲之日言之。《月令》:其日甲乙,其日丙丁,其日戊己,其日庚辛,其日壬癸。舉四季之日言之。愚曰:日在于子,夜半方升。升則向生,海宇俱清。日在于午,午後為降。降則向死,萬物皆鬼。鬼神之機,升降而已。《元命包》云:日形圓,望之廣天,以應千里。故王畿象之。
程子曰:天地日月一也。月受日光,日不為虧。然月之光,乃日之光也。
邵子曰:陽抱陰為(日日陽中)陽。朱子曰:乾乾不息者,體日月寒暑往來者。用有體則有用,不可分先後說。天包地外,地形小,日光大,從地四面光起。月在天中,則受日光而圓。月遠日,則其光盈。近日,則其光損。朱漢上曰:天地以坎離相濟。以日言,日降則月升;以月言,日交則月合;以歲言,寒來則暑往;皆既濟也。坎上離下,水火之極。則反其初,故既濟之極,未濟藏焉。漢張衡曰:日陽精之宗,積而成烏。有三趾,陽數奇也。蓋雞屬酉,陽中之陰,離中虛火氣宿焉。又曰:月陰精之中,積而成兔。陰偶數,屬卯。蓋陰中之陽,坎中滿也,天一之水氣宿焉。晉杜預曰:日之質赤,月之質白。《元命包》曰:日之為言實也。大明盛實。日,人君之象,行有道之國則光明。日有五色,其政泰平。
邵子曰:夏則日隨斗而北,冬則日隨斗而南。
夏至熱極,日自此隨斗而北。冬至寒極,日自此隨斗而南。
愚嘗砍邵子之言,其有合於《太玄》之說乎。請條之。其曰:日一南而萬物死,日一壯而萬物生。蓋夏至日在井,日窮南陸,群陰漸長,故萬物向死。冬至後,日在牽牛,一返北道,群陽漸長,故萬物向生。《玄》又曰:斗一北而萬物虛,斗一南而萬物盈。蓋立冬後,斗杓建亥,陰氣藏物,故日虛。立夏建巳,陽氣發物,故日盈。又曰:日之南也,左行而右旋。斗之南也,右行而左旋。蓋日迎天右行,春始行,自西方歷七星而南,故云右行。秋行回,自東方歷七星而北,故云左旋。斗隨天左行,春指東歷三辰而南,始指東方,故云:左行。秋指西歷二辰而北,還從西方,故云右旋。又曰:冬至及夜半以後者,近玄之象。蓋冬至斗建子,夜半時加子,謂#2其進而未極,往而未至,虛而未滿。時則天道左行,斗柄隨天左指。日雖違天右行,每與月會,則與斗柄相應。玄卦自中至應四十一首,以奇為主。一百八十二日半,日行其中,是陽行陽中。行陽度,則盈至巳成乾而生物也。夏至及日中以後者,遠玄之象。蓋夏至斗建午,日中時加午,謂其進極而退,往極而還,已滿而損。時則天道右轉,斗柄亦隨天右指日。雖違天左行,每與月會,則與斗柄右指相應。玄卦自迎至養四十首,陰偶用事,一百八十二日,是陰行陰中。日行陰度,則縮至亥成坤收藏萬物。南北者,陰陽之定位,故日為經。東西者,陰陽之通氣,故日為緯。日在天,一日則分晝夜,一歲則分南北,於萬物則分生死。故曰:陽來則生,陽去則死。注云:上文共三百六十四日半,益以崎疏二贊得一日,通三百六十五日令二十#3分。其二十分在一日,即得三時,成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漢上曰:劉昭云:日行北陸謂冬,西陸謂春,南陸謂夏,東陸謂秋。
世言南北陸是矣。至言東西陸,不誤則疑。《 隋志》 言東陸日春,西陸曰秋。又當別考,不可混而言之也。蓋南北為經,子午相對。冬至一陽生子,神靈合論天地,以并一年造化。日月星斗,皆自此始。故曰:行北。陸日冬,行南陸日夏。方與時,皆不可易。由是天自北而東,左旋以生物。日則自北而西,右轉以為之緯。孟春,日在營室,北宿也。是為正月建寅,會于課訾之亥。仲春,日在奎,西宿也。二月建卯,會于降婁之戌。季春,日在胃。三月建辰,會于大梁之酉。以西緯東,故曰:日行西陸謂之春。以至四月,巳與申合,會于實沈。日行南陸,一陰生午,造化收功摯斂萬物。於是天道自南而北,從西右旋以成物。日則自南而東,左行以為之緯。孟秋日在翼,申合巳,日鶉尾。仲秋,日在角,酉合辰,日壽星。季秋,日在房,戌合卯,日大火。以東緯西,故曰:日行東陸謂之秋。所以東不言春而言秋,西不言秋而言春,以見南北之經不可變,東西之緯互相備也。日為陽,陽用事,故自東至夜半而發南。日進而北,晝進而長,陽進故為溫為暑。陰用事,故自夏至日中而發北。日退而南,晝退而短,陰勝故為寒為涼。二至之中,道齊景至,春秋分焉。日則有中道,月則有九行。朔會陸行鄰於所交,虧奪生焉,日為寒為溫。冬至日南極晷長,南不極則溫為害。夏至日北極晷短,北不極則寒為害。
邵子曰:天行所以為晝夜,日行所以為寒暑。夏淺冬深,天地之交。左旋右行,天日之交。
天一日一周。日行一度,為天之所轉,日隨之。夏出寅入戌,冬出辰入申,春秋出卯入酉。出為晝,入為夜,雖係乎日之出入,其行也則係乎天。日在地下則寒,姐在天上則暑。冬行北陸為寒,日行地下深。夏行南陸為暑,日行地下淺。春行西陸,秋行東陸,為寒暑之中。日行所以為寒暑,天道向南則自深之淺,向北則自淺之深,天地之交也。或謂:夏則南極仰,冬則南極俯。引人首為喻,為夏淺冬深之說,此不知日有黃道也。夏至日在午而正于午,冬至日在子而正于子,隨天運而然。故以淺深,為天地之交。冬至日起,星紀右行,而日移一度。天左旋一周而過十度,日巡六甲與斗相逢,此天日之交也。冬至之夜如夏至之日,夏至之夜如冬至之日。冬之夜僅如春秋之晝者,晝侵夜五刻也。日出本有常時,所以然者,未出二刻半而明也,入二刻半而後昏矣。
又曰:朝東夕西,隨天之行。夏北冬南,隨天之交。天一周超一星,應日之行也。春酉正',夏午正,秋卯正,冬子正,應日之交也。
冬至夜半子,日起星紀。日右行一度,天亦左移一度,故夜半日常在。所以朝叉出東,夕叉入西。天之行,而非日之行也。夏則日行隨一在北,冬則日行在南。日最北,去極最近,故影短而日長。日最南,去極最遠,故影長而日短。此隨天之交也。日日行一度,天日一周,而過一度。一度者,星之一度也,故為應日之行也。冬至日在子,夏至日在午,春分日在酉,秋分日在卯,天之移也。冬至子日正在子,夏至午日正在午,春秋二分日,或正于酉,或正于卯。東西迭緯,所以為春夏陰陽之交,此應日之交也。愚稽之古志矣。冬至日在牽牛初度,春分日在婁四度,夏至日在東井二十一度,春分日在角十度。《隋志》曰:日去極近,則景短而日長。言其時為夏至。日行內道去極近,則晝極長。八尺之表,尺有五寸之景。若春分在婁,秋分在角,晝夜等。故立八尺之表,七尺五寸之景。《隋志》又曰:日去極遠,則景長而日短。言其時為冬至。日行外道,去極遠則晝極短。八尺之表,一丈三尺之景。就中去一尺五寸,則餘一丈一尺五寸之景,是冬夏往來之景也。故曰:日有中道。北至牽牛,去極近,為夏至。南至牽牛,去極遠為冬至。東角西婁,去極中。故南至角,東至婁,為春秋分。鄭曰:春分日在婁,月上弦#5於東井,圓於角,下弦於牽牛。秋分日在角,上弦於牽牛,圓於婁,下弦於東井。亦以其景知氣至否#6。春秋冬夏氣皆至,則四時序正。冬夏致日者,日實也。故於長短極時,政之極則氣至。冬無愆陽,夏無伏陰。致日之時,日中視其景如度者,歲美人和。不如度者,歲惡人偽。若人君政教得,則四時景依度。
晷進則水者,謂晷長於度。日之行黃道外,則晷長。晷長者,為陰勝,故水。晷退則旱者,謂晷短於度。日之行入進黃道內,故晷短。食者,為陽勝,故旱。進尺二寸'晷短則月,月以十二為數也。退尺二寸則日食,日數備于十也。晷進為盈,晷退為縮,亦以其景知氣至與不而得之也。
又曰:聖人仰觀日月之運,配以坎離,而八卦之義著矣。
《繫辭》曰: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朱子曰:如納甲法。坎納戊,離納己。乾之一爻屬戊,坤之一爻屬己。留戊就己,方成坎離。蓋乾坤是大父母,坎離是小父母也。漢上曰:虞日日月縣天成八卦象,晦夕朔旦則坎象,水流戊,日中則離象。火就己成戊,己土位象,見於中,日月相催而明生。乾坤二五交則生坎離,而日月出焉。三日震象,月出庚。八#7日兌象,月見丁。十五日乾象,月盈甲壬。十#8六日巽象,月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月消丙。三十日,坤月滅乙。合而論之,則坎離為日月,生明於震,生魄於巽,上弦於兌,下弦於艮,盈於乾而滅於坤。甲至癸十日,具於八卦中也。《記》曰:大明生於東,月生於西。
《詩》曰:東方之日,東方之月。
月之始則生於西,其盛則生於東。日之所出,乃在東方。未旦則己行於地中,特未出地之上耳。古者訓日字,實也。月字,缺也。日常實是如此。天行有差,日月星辰又遲,趕他不及。惟日之行,鐵定是如此,故日實也。
又曰:天地之大寤在夏,人之神存乎合心
午則日隨天在南,子則日隨天在北,一日之寤寐也。夏則日正在午,冬則日正在子,一年之寤寐也。故夏日昊天,而離為萬物相見之卦。日者,天之神也。人之神,晝在心,夏也;夜在腎,冬也。晝相應夜,藏密也。《玄》曰:藏心于淵,神不外也。謂棲心氣腑所以存神也。天地之交十之三。夏至之晝,日在天上七分,冬至之夜,在地下亦七分。自天言之,在地上者十之七,在地下者十之三。故陽數盈于七也。日與天不同者,日行有南北道故也。
又曰:日入地中,構精之象。
一日之夜,猶一歲之冬。天神地靈,陽魂陰魄。冬至子半夜至子半,相與會合於黃泉之官。所以胎育元造,萌芽萬物也。故曰:男女會精氣而後生人。日以場精交地氣而後生物。知此則知性命之學。又曰:日者,天之陽魂。陽抱陰為日,以魂制魄。陰抱陽為月,以魄拘魂也。
朱子曰:日月出水乃升于天。其西下,又入于水。
或有問渾天於朱夫子者,曰:天外是水,所以浮天而載地。答曰:天外無水,地下是水載。孟子曰:水由地中行。蘇子曰:地中無往而非水。知此,則知地下有水,天外是氣明矣。陽金為水母,水為萬物母,天只是一箇純剛清明之氣。地平著。乎其中。天之日每夜周地下一匝,而過一度。天一之氣既生水,以為萬物利。日為陽精,又能涸地下之水,而不為萬物害。水豈沃焦尾閒之所能洩哉。蓋天一之神,是為氣母。出雲多水滔天雲蒸霧淪日夜流轉則水珠流出。使水盛而無日以涸之山奮’則時雨以降天地。陰陽二氣自然有許多氣也。有許則浩浩下民昏墊。史載堯時十日出,雖不足信。然天之哀念下民有是理,日為火而常明日以為之進退也,《易》曰:明入地中轉也。天在水中為需也。日為陽而水為陰而陰氣無不散。水氣無不消。出則為晝宇宙之間,天實有之行爾。是亦造化扶陽之意。然則天體正圓絡天腹如內郭月為水而有盈虧,隨言天一生水故日一升天日一從地下轉,而容並驗之潮汐可見。,明夷日從地下,入則為夜。其可一日無陽明之象哉。隋《天文志》說:日涸水極好。
又曰:天有黃赤二道。沈存中云:特曆家說#10色,以記日月之爾。
天體正圓,如兩蓋之相合。赤道橫如兩蓋之交處。赤道之北,如上覆蓋。赤道之南,如外郭,如下仰蓋。皆以圖心為極。赤道而北為北極,自赤道而南為南極。朱子云:黃道是那匣子相合縫處,在天之中。又云:赤道正在天之中,如合子縫模樣。黃道是橫過在那赤道之問。又曰:赤道一半在黃道內,一半在黃道外。東西兩處與黃道相交度,卻是將天橫分為許多度數。會時是那黃道赤道十字路頭#11相交處廝撞著#12 望,時在#13月與日正相向,如一箇在子,一箇在午,皆同一度。如月在畢十一度,日亦同在此度,卻南北相向。日所以食朔者,月常在下,日常在上。既是相會,日被月在下面遮了。故曰:食望時月食,故陰敢與陽為敵也。
日有中道,一日黃道。
或曰:中央戊己土,應之星辰,四時有四游。春西秋東夏北冬南,與日春東秋西夏南冬北行道不同。及四季辰戌丑未之月,皆屬土,是為黃道之正。其時星辰亦屬黃道。還復正位,日常依行黃道中。鄭注《洪範》 云:四時之問,合於黃道問者何?愚謂:冬春'之問,春夏之問,秋冬之問,即四季屬土之月。每季寄王十八日,通計七十二日,而末居火金之問,其位在坤,以時言也。黃道居中,亦日中道。青赤白黑四分為八,并為九月,佐日以生成萬物也。故《天文志》 曰:日之所由,謂之黃道。月#14 有九行者,黑道二出,黃道#15北;赤道二出,黃道南;白道二出,黃道西;青#16道二出,黃道東。并.黃道而九,立春、春分,月#18 東從青道;立秋、秋分,月西從白道;立冬、冬至#19月北從黑道;立夏、夏至,月南從赤道。黃正色。又曰:青赤出陽道,白黑出陰道。月失節而行,出陽道則旱風,出陰道則雨水,在黃道為正。故《星備》 云:明王在上,則日月五星皆乘黃道。月之行,雖有白黑赤青,道不同,然不過在黃道之東西南北耳。日行黃道之中,又其內為北,自奎至較,亥至巳也。外為南,自角亢至室壁,辰至戌也。東方角其間,天門又房為天街,黃道經其中,七曜之所行也。
邵子曰:日月之相食,數之交也。日望月則月食,月掩日則日食,猶水火之相剋。是以君子用智,小人用力。
日月相對日望,相會日晦。日食朔,是月近日,無光,為晦。故小人狎比之時,多能危君。月食望,是月敵日而尤盛。如小人在外,雖盛鈴自危。如水剋水,掩而克之,小人用力也。火克水,叉隔物焉,君子用智也。日月一年十二會。十二望交則食,不交則不食。故日行黃道,月行九道,亦有交而不食者。其合朔時,日月同在一度。其望日,則日月極遠而相對。其上下弦,則日月近一而遠三。如日在午,月或在卯酉之類。合朔時,日月東西,雖同在一度,而月道南北,或差遠於日,則不食。或南北,雖日相近,而日在內,月在外,則不食。
朱子曰:日月之食,皆非其常也,而以月食為常。日食為不臧者,以陰勝陽而掩之,不可古rr 也。故春秋日食必書,而月食無紀焉,亦以此爾。
日月一歲十二會,方會月光都盡而為晦。已會,則月光復蘇而為朔。朔後晦前各十五日,日月相對。月光正滿而為望,望而日月之對,同度同道,則日亢月而月為之食。晦朔而日月之合,東西同度,南北同道,則月掩日,而日為之食。是皆有常度矣。然王者修德,用賢去邪。陽盛而陰不能侵,則月常避日。雖參差不齊,亦當食而不食也。不然,德政不修,臣子背君父,小人侵君子,夷狄亂中國。陰盛陽微,當食叉食,實為非常之變。穀梁子書日食有四種:日有食晦日者,隱三年是也。有食既朔者,次日也,相十七年是也。日有食之既者,相三年也。他如夜食者,則莊十八年也。一日一夜為一日,日不食而夜食,則日在地下,人不見其形。至朔日,日始出,如見其有虧傷之處,日光未復,故知其夜食也。夜食亦屬前月之晦。夜食,星無光也。
《詩》:十月之交。朱子取孔註說得甚詳,今攘其說于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
古#20曆及《周脾》皆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月皆右行於天。日日行一度,月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是日遲月速,二十九日有餘。而月行一周,追及於日而與之會,是之謂交。每月交會,而月或在日道表,或在日道裹,故不食其食,要於交會。又月與日同道乃食,周十月夏八月也。日月交會而日食,陰侵陽,臣侵君之象。以日食者,月食之也。何休曰:不言月食之者,其形不可得而睹。故疑言日有食之,從甲至癸為日。甲剛乙柔,其中有五剛五柔,十日皆為幹,故日為君。子至亥為臣。子陽丑陰,其中有六陽六陰以對,十日皆為支,故辰為臣。卯比#21臣,辛比君,金應勝木。今臣反侵君,是五行相逆。以辛王在秋,臣以休廢之,時侵當王之幼君也。
古今天度一也。日月之食,本無常時。曆家為日月交會之衍,大率以百七十三日有奇為限。日月行天,各自有道。雖至朔相逢,而道有表裹。若月先在裹,依限而食者多。若月先在表,雖依限而食者少。杜預見其參差乃云:日月動物雖行度有大量,不能不少有盈縮。故雖有交會而不食者,唯正陽之日,君子忌之。是日月食無常時,非分至之月,叉相食也。正以二分晝夜等,有類同道,二至長短極似。若相過因名示義,非實然也。其實日食皆為異矣。若人君改過修善,雖正陽之月,禍亦可消。若長惡遂非,雖分至之月,亦將有咎。安得二至二分,獨為不災。
夫以昭昭大明,臨照下土。忽爾纖亡,俾晝作夜,其為怪異,莫斯之甚。故有伐鼓用幣,貶勝去樂之典,皆所以重天變警人君也。而天道深遠,有時而驗。或亦人之禍釁,偶與相逢。故聖人因其變,常假靈神,以為勸戒。使智達之士,識先聖之深情;中下之士,信妖祥以自懼。但神可以助教,不可以為教。神之則惑眾,去之則害宜。故其言若有若無,其事若信若不信,期於大通而已。杜預曰:日光以望時奪月光,故月食。日月相會,月掩日,故日食。蘇氏曰:仲尼修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星之變鈴書,而月食不紀。解之者云:月,諸侯道也,夷狄象也。彼有虧王者,中國之政勝。故不為災。
左氏卜楚丘曰:日之數十,故有十時,亦當十位。
晉杜氏曰:日中當王,食時當公,平旦為卿,雞嗚為士,夜半為阜,人定為輿,黃昏為隸,日入為僚,哺時為僕,日映為臺。隅中日出,闕不在弟,尊王公也。禺中巳也,日出卯也,皆闕。亦如一月五卦,初侯二大夫三卿四公五辟之類。愚曰:《易》崇陽抑陰之書也。日為君象,故尊之崇之。上經三十卦而終於離。離在天為日,則蒼生無不仰照。下經三十四卦而終於既未濟,離皆在其中。民無此則不生活,所以濟生民之日用也。乾,君象也,坤來交乾成離。臣事君以忠之義,是故以離升天上,則日大有,而柔得尊位。反是,則下之為同人。離出地上,則日晉,而晝日三接。反是,則入地中,為明夷,皆所以崇陽抑陰,而惟恐陽明一息之不升于天也。其餘散入諸卦,各盡其用。或為烹飪之鼎,或為人文之貴,或為日中之豐,或為治歷明時之革。若夫睽噬旅家人#22,則離之反矣。名其象曰:太陽者,所以為群物之宗。月星且分其光而麗天,況萬物乎。文王入美里而為明夷,文王之不幸也。又能演《易》以啟夫子十翼之傳。然則,仲尼之日與文王相繼而代明,晝夜有經,其又天下後世之大幸歟。
天原發微卷之六竟
#1『天』,原作『大』,據《四庫全書》本改。
#2『謂』,原作『請』,據《四庫全書》本改。
#3『二十』,原作『一十』,據《四庫全書》本改。
#4『北』,原作『及』,據《四庫全書》本改。
#5『月上弦』,原作『月在弦』,據《四庫全書》本改。
#6『否』,原作『不』,據《四庫全書》本改。
#7『八』,原作『入』,據《四庫全書》本改。
#8『十』,原作『丁』,據《四庫全書》本改。
#9『著』,原作『者』,據《四庫全書》本改。
#10『說』《四庫全書》本作『設』。
#11『頭』,原作『願』,據《四庫全書》本改。
#12『著』,原作『看』,據《四庫全書》本改。
#13『在』,《四庫全書》本作〔是』。
#14『月』,原作『有』,據《四庫全書》本改。
#15『道』,原作『失』,據《四庫全書》本改。
#16『青』,原作『在』,據《四庫全書》本改。
#17『并』,原作『井』,據《四庫全書》本改。
#18『月』,原作『五』,據《四庫全書》本改。
#19『冬至』,原作『不至』,據《四庫全書》本改。
#20『古』,原作『右』,據《四庫全書》本改。
#21『比』,原作『此』,據《四庫全書》本改。
#22原脫『人』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天原發微卷之七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太陰
《說卦》曰:坎為水為月,月水之精也。《河圖□帝覽》云:金之精,坎一陽居內。內明外暗,在天為月,在地為水。胡氏曰:月體坎,陽用陰,陽故行速,陰故昱乎夜。《曆本議》曰:日朝見日納,夕見日跳。《五行傳》云:晦而月見西方,謂之跳。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亦名跳納。跳則侯王其舒,側匿則侯王其速。《太玄》注云:跳,側變之貌。跳,見也。朔月見東方曰側,晦見西方日跳。日雄月雌,經於天而無已也。《司天考》云:月離跳脯,隨曆校定。日纏跳納,臨用加喊。又曰:日纏月離,跳納定數,跳喊納加。《周脾》云:月生於日所照,魄生於日所蔽。當日則光盈,就日則光盡。京房云:有形無光,日照之乃光。日照處明,不照處則閤。月,闕也,滿則闕也。先天乾一兌二,月自兌起者,月行不及日之數也。日月皆有盈縮。日盈月縮,則後中而先朔。月盈日縮,則先中而後朔。
張子曰:月陰精,反乎陽者也。月所位陽,故受日之光,不受日之精。相望中弦則光之為蝕,精之不可以二也。又曰:日月之精,互藏其宅。
朱漢上曰:泰,言天地交而萬物通。否,則不交不通。泰當坎九五,水氣上行。坎坤體,坎中之乾,二五也。乾陽流於坤陰,故月以速為退。月體不明,待日而明。明者,乾也。乾言日月合明者,坎離互用也。豫言日月不過者,坎為月伏離為日,日月會于北方也。怛言日月得天者,乾九四之五,變離坎也。小畜上九,中孚六四,歸妹六五。月幾望者,小畜四有伏坎,巽有伏震。月在東,日在西,望也。孚訟坎變震,月在東,亦望也。歸妹六五,月在東,日在西,亦望也。小畜中孚,坎在四。歸妹六五,爻在五。坎在四五則中矣。是故日望月則月食,月掩日則日食,坎離交勝也。或曰:坎水離火,火麗乎水,何也?曰:離非水則明,無自而託。坎非離則明,無自而生。水聚則精聚,精聚則神生。焚薪為炭,枯拚成灰。朽木夜明,濕盡光暗。血為走燐,見於暮夜陰雨之時。故曰:離者,麗也。坎水盡,則離亦無所麗矣。橫渠言:日月五星,逆天而行,并包乎地。月陰精反乎陽,故其右行則速。日質本陰,月質本陽,故於朔望之際,精魄反交,則光為之,食虧盈法。月於人為近,日遠在外,故月受日光,常在於外。人視其終,初如鈞之曲,及其中天,如半璧然。此虧盈之驗也。金水內光、能闢而受陰陽之精。互藏其宅,各得所安。故日月之形,萬古不變。
或問程子曰:月有定魄,而日遠於月。月受日光,以人所見為有虧盈否?曰:日月一也#1豈有日高於月之理。
月若無虧盈,何以成歲。蓋月一分光,則是魄虧一分也。
月不受日光,故食。不受日光者,月正相當陰亢陽也。鼓者所以助陽,然則日月之青,皆可鼓也。月不下日,與日正相對,故食日。月薄食而旋復者,不能奪其常也。日之與月,有陰陽尊卑之辨。近君則威損,遠君則勢盛。故月遠日則其光盈,近日則其明缺。未望則出西,既望則出東。揚雄甲:月未望載魄于西,月既望終魄于東。言月方生,則以日之光,加被于魄之西而滿其東,以至望而後圓。既望則以日之光,終守其魄之東,而漸虧其西,以至於晦而後盡。月邈日以為明,未望則日在其右,既望則日在其左,故各以其所在受光。朱子日子雲兩句,亦錯說了。
《書》曰:一月壬辰旁死魄。又曰:厥四月哉生明。《禮》曰:三五而盈,三五而闕。
蔡九峰曰:一月建寅,正月也。不日正,而日一者,以商建丑故。此云一月,當是一月。二日死魄,朔也。旁死魄,二日也。始生明月三日也。《曆志》曰:几月朔而未見,日死魄。夕而成光,則謂之絀。陳氏曰:或以生明為月三日。唐孔氏以為生明死魄,俱在月初,如何日朔日?月以生明,但明處極微昧明生,則魄死矣。故為始死魄,魄死明生矣哉。生明月一日也,旁死魄月二日也。至望日,則明全生而魄全死。自望後一日,則月生魄。魄生則明死矣。至晦日,則明全死而魄全生。故月終謂之晦,以其魄全晦。月始謂之朔,以其明初見。以晦朔觀之,當以穎達為正。諸儒以哉生魄為十六日。夫望後一日魄始生,而望或在十五日,與十六日,與十四日,不可指定。十六日為生魄也。考亭夫子曰:月小大,只是以每月二十九日半九百四十分日之二十九計之,觀其合朔為如何?明之徑時,大盡則初三,小盡則初二。生明上弦至十五日,望其光,滿生魄。下弦又至十五日,晦其光,缺日為魂。月為魄,魄是黯處,魄死則明生。或言:載營魄。載如車之載人,魂加於魄,魄載魂也。月受日之光常全,人在下望之,故見其虧盈不同。西山真氏曰:和而后月生者,陰陽和合。而月始生明#2月本無光,以受日光之多少而為虧盈。朔則日月合。三日明生。八日上弦,其光半。望日十五,其光滿。三五而盈也。既望漸虧,二十二日下弦,其虧半。三十日而晦,其光盡。此三五而闕也。方晦為純陰,故魄存而光泯。至日月合朔,而明復生。
邵子曰:月體本黑,受日之光而白。月者日之影也。又曰:陽中之陰,月也。以陽之類,故能見于晝。
月體黑者,陰也。受日光而白者,得陽之氣也。朱子言:天包地外地形小。日在地下,則月在天中。日光大從地四面光起,地礙日之光。月中之影,即山河地影也。王普曰:日月在天,如兩鏡相照。地居其中,四旁皆空水。故月中微黑處,乃鏡中大地之影,非真有桂樹蟾兔之說。斯言有理,足以破千古之惑。月中黑精,只在地形一塊實物隔住,故微有礙。西山真氏曰:月如圓毬,只有一面受光。望日日在酉,月在卯。正相對,受光為盛。天積氣上面勁,只中問空為日月往來地。有時月在天中央,日在地中央,則光從四旁上受光於日。其中暗處,便是地之影。望以後,日與月行,便差背向一半,相去漸漸遠,其受光面不正,至朔又相遇,日與月正緊相合,日便食無光。月或從上過,或從下過,非#3不受光,受日光但小耳。
朱子曰:月無盈闕,人看得有盈闕。晦日則月與日相疊了,至初三方漸漸離開去。人在下面側看見,則其光闕。日行遲月行速,一夜一夜漸向東,便可見月退處。
日月相會時,日在月上,光都載在上面一邊,故地上無光。到得日月漸漸相遠時,月光漸漸見於下。望時月光渾在下面一邊,望後又漸漸光向上去。又曰:下弦至晦,則月與日相杳。月在日後,光盡體伏。魄加日之上,則日食。在日之後,則無食。晦朔則日月相並也。《楚詞》云:夜光何德?死則又育。厥利維何,而顧菟在腹。此問月有何德,乃能死而復生。月何利而顧望之,菟常居其腹乎?答曰:曆家舊說,月朔則去日漸遠,故魄死明生。既望則去日漸近,故魄生明死。至晦而朔,則又遠日而明復生。所謂死而復有#4也。此說誤矣。若果如此,則未望之前,西近東遠,而始生之明,當在月東。既望之後,東近西遠,而未死之明,卻在月西矣。安得未望載魄于西,既望終魄于東,而邈日以為明乎?故為沈括之說,乃為得之。其曰:月本無光,猶一銀丸,日耀之乃光。爾光之初,生日在其旁,故光側而所見,才如鈞日,漸遠則斜照而光稍滿。大抵如一彈九,而粉塗其半,側視之則粉處如鈞,對視之則正圓也。近世王普又申其說,曰:月生明之夕,但見一鈞。至日月相望,人處其中,方得見其全。不知弦晦之時,亦與望夕無二。人自不見爾。以此見月光常滿,其有盈有虧者,由人所立所見之有偏正,非死而復生也。月陰精形圓而質清,日光照之則見其明,不照則魄爾。至日月相望,人居其間,則盡睹其明而其形圓。上下弦則日照其側,人觀其旁,故半明半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裹,故不見也。
又曰:月至明,中有暗虛,其暗至微。望時月與日正對,無分毫差。月為暗虛所射,故蝕。雖是陰勝陽,畢竟不好。若陰有退避之意則不至,相對而蝕之矣。
漢張衡曰:火外光水含景,月光生於日之所照,魄生於日之所蔽。當日則光盈,就日則光盡。眾星被耀,因水轉光。當日之衝,光常不合者,蔽於地也,是謂暗虛。在星星微月,遇則食日之舊地。其明曰:由暗視明,明無所屈,是以望之若火。方於中天,天地同明。絲明視閤,閤還有奪,故望之若水。火當夜而揚光,在晝則不明。愚曰:暗虛之說本此。所謂暗虛者,陰抱陽為月。坎為月,坎中一畫陽,本是離中一畫陰。乾入坤中為月,坤入乾中為日。望時日月相對,貞#5精相會,故離日以乾體,欲吸取月中一畫之陽,故月為之食。其所謂暗虛者,即離中一畫之#6。也。此是眼前事,只是古中無人曾說來。
又曰:月去日近,則光露一眉。漸遠,則光漸大。如日在午,月在酉,則是近一遠三為弦。至望,則日在西,月在東,人在下望之,見其光之全。
《渾儀略說》曰:月行速而日行舒,當以二十九日強而相及。故一歲周而十有二會。會而為晦,晦而復蘇,明於是乎生焉。是之謂朔月之行速,漸遠於日。以周天言之,其近日九十一度有奇。其遠於日也,三百七十四度有奇。是謂近一遠三為弦,此謂之上弦也。其行甚遠,而與日對去,日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有奇,是謂相與為衡。分天之中而為望,日與月相望故也。其行過中,遠於日也,二百七十四度有奇。其謂近一遠三為弦,此謂下弦也。上弦在於八日,下弦在於二十二日,望在於十五日,此其常也。上弦或退則是七日,進則九日。下弦或退則是二十一日,進則二十三日。望日或退則在於十四,進則日之十六。此其變也。上弦是月盈,及一半,如弓之上弦。下弦是月虧了一半,如弓之下弦。
又曰:《先天圖》有一月之象,自復而震。初三日,月生明。至兌,初八日,月上弦。十五,至乾,月之望也。至巽,則月之始虧,十八日也。至艮,則月之下弦,二十三日也。至坤,則月之晦而三十日。
一息之問,便有晦朔弦望。上弦者,氣之方息,自上而下也。下弦者,氣之方消,自下而上也。望者,氣之盈日況于下,而月圓于上也。晦朔之問者,日月之合乎上。所謂舉水以滅火,金來歸性初之類是也。甲乙丙丁庚辛者,乃以日之昏旦出沒言之,非以分六卦之方也。
又曰:明魄弦望晦朔,皆以向背於日而得名。
生明至上弦,皆由日入於酉,而月隨以生。魄中生魂,俯以接日,明自下生。以至於平分,安得不為弦上,而在望前。自望後以至下弦,皆由日出於卯而月隨以死。魂中生魄,仰以邈日。望前之光,悉變為魄。明自下退而死,及其又弦而金水。平分如前,安得不為弦下,而在望之後。
又曰:震一、兌一不乾三、巽四、艮五、坤六,每五日為一節。朔旦始用事,為日月陰陽交感之初。二十六日已後,至初二為坤。日行至震,則月生光一分。至兌,月生光二分。至乾,月全體皆光。十六已後至巽,月光漸虧。至晦朔之間,日月相杳全無光。
日與月會而分晦朔。月掩於見其背,故陰體全見而為晦。象坤,其時月在乙方,而日在乙,以其合也,故坤合乙。月至于晦,則自東而北,乃與日會。東,乙也;北,癸也;消乙入癸,會于乾壬。壬癸,北方氣之所歸。十有二會,萬物畢昌,而月復見于震兌矣。天地交而後有震。震者,天地之始交而萬物興。夫坤終乙癸,則乾始震庚。望晦朔,終始相續而不已也哉。明第一節,初三日純陰。中一陽初交,始生一線之明,則月作震象。其時月昏見於西方庚地,日方入於地面,故震納庚。六日後第二節日二陽生明,半於魄,為上弦。畫.巡.莖翌.立上返鱷坐巡麵逢二又作兌象,昏見于南方辛地。又六日,第三節之中,十五日盛滿為純陽,則月又作乾象。昏見東方甲地,受光日與地面平。望後十六日四節之始,乾體始受下一陰為巽而生魄。月作巽象,以平日一而沒於西方辛地。又六日,下弦第五節之中,二十二一復生。中一陰為艮,月作艮象,以平旦而沒於南方丙地。三十日第六節終,全變三陽而光盡體伏於西北。一月六節,六節既盡,禪於後月,復生震卦云。《參同契》十四章曰:艮直於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東北喪其明。節盡相禪與繼體,復生龍以此。納甲者,乾父納甲子、壬午。震,長子繼父體,納庚子、庚午。子午同乾也。坤母納乙未、癸丑。巽,長女繼母體,納辛丑、辛未。丑未同坤也。坎中男,戊寅、戊申。艮,少男,丙戌、丙辰。離,中女,己卯、己酉。兌,少女,丁巳、丁亥。壬癸庚辛戊己丙丁甲乙,從下生上。乾坤各用二,包六子于中,所以能生化也。戊己中央土,坎陽納戊,離陰納己,陰陽各得其類居中。壬為陽精,甲為陽首,癸為陰血,乙為陰始。二老包藏,坎離居中用事,天地之造化神矣。三百八十四爻為一周天之數。一爻直一日四卦,二十四爻以候二十四氣。一月便是弦望晦朔,一日便是子午卯酉。以一日言之,則一月一歲皆在其中。子至巳生明,上弦至望在其中。午至亥生魄,下弦歸晦在其中。十二時應十二辟卦,七十二爻應七十二候。以一月言之,上下兩弦應陰陽二八,三百六十時應三百六十爻,蓋又應三百六十日。以一歲言之,納甲六爻分十二辟卦,而兩之。歲功一成,一歲之功,縮於一月之內。以日觀月,以月觀年,日中用時,時中用刻。一刻工夫,自有一年之氣侯。造化之可細推者,又如此。
邵子曰:陰抱陽為月。月者,陰中陽也。陽消則陰生,故日下而月西出。陰盛則敵陽,故日望而月東出。天為父,日為子,故天左旋。日為夫,月為婦,故日東出月西生也。月遠日則明生而遲,近日則魄生而疾,君臣之義也。
日雖右行,然隨天左轉。月雖行疾,然及月而會,常在其後。星隨月者,見於夜也。諸家曆說:月一日至四日最疾,日夜行一十四度餘。自二十四日至於晦又最疾,行度亦然。自五日至八日行次疾,日行十三度餘。自二十日至二十三日又小疾,行度亦然。自九日至十九日行遲,日行十二度餘。以一月均之,則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也。遠日則明生而行遲,近日則魄生而行疾,有君臣之義焉。月本無光,借日以為光。及其盛也,遂與陽為敵,為人君者可不慎哉。天左旋,日右行。日東出,月西生。父子夫婦,陰陽之義也。月望亦東出者,敵陽也,非常道也。愚為之說,曰:天為大,日次之,月又次之。所以日行不及天,月行不及日。一尊一卑,各有分劑,天之所以教也。文王演《易》於坎,言習於象,言月一陽居中,二陰環之。一年十二會,月皆後於日而不敢先陽者,其意深矣。陰佐陽以成歲功,固不可無月以為之助。陰亢陽以侵君子,尤不可無以為之防。是以乾□言日月,而叉日合明。稼言日月,而鈴日不過。怛言日月,而叉日得天。又以日月並言,而終不以月先日,皆所以寓崇陽抑陰之意。至於獨取月以為戒者,其意為尤切。小畜月幾望而征凶者,以其四有伏坎,巽有伏震。月在東,日在西。小畜以一陰亢上九之.陽而凶也。歸妹六五,亦月幾望而吉者,以坎月在東,離日在西。陰陽居中,雖日月相望,幾於盈而不相亢。所以吉也。是故月可當夜,不可當晝,天道然也,而況人乎。日望月則月食,月掩日則日食。陰不可以.1几陽,臣不可以亢君,婦不可以亢夫,小人不.可以亢君子。程子曰:臣居尊位,莽、卓是也,猶可言。婦居尊位,女媧氏、武氏是也,非常之變,不可言也。
《漢志》言:月從右轉,與《先天圖》八卦合。
《律曆志》:日有晦朔,月有弦望,日陽月陰,陰氣常為,陽為氣消爍。朔後月從右行,漸離日而明生。初七八問為上弦,半明十五日,月去日最遠。全明月半後,漸近左畔,明復漸消。二十二三間,月又半明,是謂下弦。三十日,日月相合,月為日消盡,謂晦。諸說不同,獨此可信。愚以卦及十二辰參之,晦日卦在坤,日月會于子,月光消盡。晦朔之問,又從坤右轉,其卦為艮□陽生明於外。辰在戌亥閒,又轉正西坎卦□,一陽居中,遠日半天,是謂上弦。夜半在酉,日升于東,照半規之酉,故曰:其中有雞。酉與卯相對也。又進而巽卦□,二陽外明,魄僅內存。以夜半臨未申之問,在弦望中問。□日照漸正,月轉乾當午,日正在坤子上下,相對正照,所以全明。故謂之望月。又離午左轉辰巳之問,昔對戌亥而生明者,今生魄矣。以日照偏一陰外生,故作兌□象。兌轉而離,月在正東,距日半天,魄歸於中,是為下弦。夜半在卯,月生於西,照半規之卯,故曰:其中有兔。至震□,則又與巽對。巽則一陰漸消而月圓,震則二陰漸壯而月晦。日漸逼近,明僅內存,以夜半臨丑寅之問,在弦晦中,至坤則月盡矣。夫取卦自北而西者,以月行退度而右轉也。取爻自外而內者,以月受日光,自外而內。此說頗與《漢志》及先天卦合。或曰:測日以午,測月以子,測星宿以昏旦。彼作《參同契》者,不悟月行退度與受光自外之法,故摭坎離居中,以震為生明,兌為上弦左矣。一切反先儒之說,自以為發老月千古之一快,愚謂此亦得《易》中之一義爾。然朱子於《參同契考》驗精矣。況魏伯陽所傳,自漢至今千有餘歲,前賢未有非之者,渠#7容輕議。
天原發微卷之七竟
#1『也』,原作『月』,據《四庫全書》本改。
#2『明』,原作『絀』,據《四庫全書》本改。
#3『非」,原作『亦』,據《四庫全書》本改。
#4『有』,《四庫全書》本作『育』。
#5『貞一』《四庫全書》本作『真』。
#6原作『一』,據《四庫全書》本改。
#7『渠』,《四庫全書》本作『詛』。
天原發微卷之八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少陽
星象繁難,不勝其說。星者,元氣之英也。邵子曰:少陽為星。張靈憲曰:中外之官常明者百二十有四,可名者三百二十。為星者二千五百,微星之數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羅君常與予言,星家愛哩人,使人不知頭緒。欲識萬象之森,羅不出五行之指訣。自太極判而為陰陽,陰陽播而為五行。五星者,五行之精也。日月五星,是為七政。散在四方,方有七宿。合中央之北斗言之,則有五七三十五名,皆不離乎五行也。故班固曰:太極運三辰五星於上元,氣轉三統五行於下人。皇位三德五事於中,分為三才,孰有外於五行者。歐陽子曰:堯命羲和考中星,以正四時,為道猶簡。降及後世,其法漸密,鈴積眾人之智,然後能極其精微。三代中問,遺文曠發,六經無所迷,天人之事難言矣。今所存者,惟以五行為主,非敢以星翁曆史為比也。
邵子曰:五星之說,自甘公、石公始也。
五星之說,古未有聞。《虞書》但曰:撫于五辰而已。至甘石則盡露矣。石申,魏人。著《星經》。甘德亦同時。星有三色,所以別三家之異。出於石者赤,出於甘者黑,出於巫咸者黃。紫官中外諸星,亦出三家,總數三百八十三名,積數七百八十三星。其施於渾家者,惟天極、北斗二十八舍,為占候之要。其餘載者,所以備上象之全體而已。
張子曰:五緯,五星之精也。
班曰:五星東行天西轉。常星為經,五星為緯。交相經緯,以成天文也。五行精氣,其成形在地,則結為木火土金水。其成象在天,則木合歲星居東,火合熒惑居南,金合太白居西,水合辰星居北,土合鎮星居中央。在人則木之神日仁屬貌,火之神日禮屬視,金之神日義腐言,水之神日智屬聽#1,土之神日信屬乎思與心。分旺四時,則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各旺七十二日。土旺四季,辰戌丑未之月,各十八日,合之為三百六十。其為色也,則木青、火赤、金白、水黑、土黃。其為分野各有歸,更旺相休廢。其色不同,王則光芒相則內實,休則光芒無角不動搖,廢則光少色。白園者,喪。赤園者,兵。青園者,夏水。黑園者,疾多死。黃圓者,吉。白角者,哭泣之聲。赤角者,犯我城。黑角者,水行窮兵。太史公曰: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安寧,五谷蕃昌,春風秋雨,冬寒夏暑,日不食朔,月不食望。是為有道之國,叉有聖人在乎其位也。
歲星
木性柔直。史氏謂其主司天下人君之過。主歲五穀,分四七宿,為十二次。一歲行一次,太歲在子午卯酉。四仲則歲行三宿,太歲在寅申巳亥。四孟及辰戌丑未,四季則歲行二宿。二八十六,三四十二,而行二十八宿。歲星十二歲一周天為一紀。太歲為陰,左行在寅。歲星為陽,右轉在丑。太歲在卯,則歲星居子。在辰,則歲星居亥之類。又為太歲在寅,則歲星正月最出東方。在卯,則二月晨出東方。以此而推,餘皆可見。歲星所在,其國有福。失次則所衝之地有禍。過次者殃大,過舍者殃小,不過則無咎。張曰:木乃一歲盛衰。辰者一月一交之,次有歲之象也。
熒惑
火性激烈,使主執法。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出行。列宿司無道,出入無常,二歲一周天。張曰:火者,陰質為陽萃焉。然其氣比日,故其遲倍日。蓋火星自有入無,自無入有,受天地變化之氣為之。
鎮星
土性重厚,戊巳居季夏。四時之中,如人有心,四肢百骸無不統。故四星皆失,鎮星為動。一曰:主女象。又曰:天子之星。天子失信,鎮星大動。常以甲辰元斗之歲,鎮行一宿,二十八歲一周天。所居之次殊久,其國德厚。張曰:鎮星其行最緩,亦不純係乎地。
太白
金性堅剛,主司兵,陰星也。出東當伏東,出西當伏西。班曰:常以正月甲寅,與熒惑出東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四十日。又出東方,出以寅戌,入以丑未。大率一歲一周天,僅與日月同。
辰星
水性平淡,主形法之得失,是正四時。常以春分見奎婁,夏至見東井,秋分見角亢J冬至見牽牛。出辰戌,入丑未。晨候之東方,夕候之西方。一時不出,其時不和。四時不出,夭下大飢。亦一歲一周天。或曰:水星為辰星,時有十一.一辰,月有十二會。散在天地閒,無往而不為。潤澤出非其時,寒暑失節,故為太一之象。蓋水火二星相須,火或有或無,水或盈或涸,皆得天地變化之氣。
張子曰:金水附日,前後進退而行者,其理精深存乎物,感可知矣。
《星經》曰:太白辰□星附日而行,速則先日,遲則後日。速而先日,昏見西方。遲而後日,晨見東方。《詩》疏云:日未出前,能開導日之明,故謂明星為啟明。日既入後有明,言能長續日之明,故謂明星為長庚。《韓詩外傳》又曰:太白晨見東方為啟明,昏見西方為長庚。意者,金水平分二星,亦可互言。孫炎曰:明星,太白也。晨出東方,高三舍,今日明星。昏出西方,高三舍,今日太白。然則啟明是太白矣。長庚不知何星?或一星出東西,有異名。或二者別星,未能審也。朱子斷之曰:長庚,水星。啟明,金星。金在日西,日將出則東見.。水在日東,日將沒則西見。斯言盡矣。張平子曰:攝提熒惑見晨附于日,太白辰星見昏附于月。當別考。
程子曰:天地真元之氣,奏合在曆數中,則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所以生聖人也。
曆推上古渾元之初,歲名焉逢甲攝提格寅。甲子朔旦,夜半冬至,日月五星皆合在子,故有合璧連珠之瑞,以應顓帝建曆之元也。又漢元年十月,五星聚于東井,為高帝受命之符。又宋乾德五年三月,五星如連珠,分在降婁,為天下文明之象。程子所謂:天地真元之氣,非游氣所能雜,故能奏合以生聖人。又如堯舜禹湯文武周孔,亦是如此。今姑舉三者,以驗造化之符耳,他不暇悉也。予嘗砍之武帝改元,而曰太初者,慕顓帝。改元以合其瑞耳,非武帝時實有其象也。東坡蘇氏曰:金水常附日不遠十月,日在箕尾,此所以疑其妄。以余砍之、秦以十月為正。十月乃今之八月,而得七月節,則日猶在較翼問。金水聚於井,亦不甚遠。坡說亦本於漢注耳。五星聚奎,又在魯分,自是天下始太平,見竇儀言。
朱子曰:緯星陰中之陽,經星陽中之陰。五星皆地上木水火土金之氣,上結而成,卻受日光。
經星是陽氣之餘凝結者,閃爍開合,其光不定。緯星有芒角,其本體之光,亦自不動,皆受日之光也。朱子曰:經星晝夜左旋一周而有餘。天有十二次,今織女星在漢旁,終日七襄者,自卯至酉,當更七次。《爾雅》注曰:五星皆右行於天二十八宿,則著天體不動,故為經星。五星為緯,若識之經緯。然五緯惟辰星難見,而血之流行於肌肉#2之問者,至幽也。辰星屬坎,為水善隱伏。沅濟沱潛之水,潛行千餘里而後見。營室天子宮,皆中官經星。緯星動為陽,而太白辰星為陰。經星不動為陰,而析木鶉首為陽。
邵子曰:陰中之陽星也,星之至微,如塵沙者,隕為堆阜。又曰:星隕地為石。
星陽之餘,五星為人五臟,諸星如人四肢百骸。精血神守,精存則麗其職而宣其明。神歇精數,則如人之有死。是以星隕則石。朱漢上曰:精數氣歇,坎極離見,乃有隕星。其光燭地離也。隕為石為堆阜塵沙者,艮也。光耀既散,氣凝為石,亦猶人之體魄降于地也。
日月五星,俱起牽牛之初。
即漢太初曆十一月朔旦冬至也。漢劉氏曰:指牽牛之初,以紀日月,故曰星紀。五星起牽牛初,日月起其中,几十二次。且至其初為節,至其中斗建下,為十二辰。視其建而知其次。漢宋衷曰:冬至日起牛,宿一度,斗建子位。杜預曰:十二次從星紀起而右旋。《爾雅》曰:星紀起牛,斗牽牛也。郭注曰:牽牛斗者,日月五星之所終始也。傳不曰冬至,日日南至,蓋謂日自鶉尾而來,至牽牛也,日中景最長,以此知其南至斗綱之端,連貫營室,識女之紀。《逸周書》曰:維十有一月既南至昏易,畢日踐長,微星動于黃泉。是月也,斗建子始昏指北,日月俱起,牽牛右迴而行,月周天起一次而與日會。日行月一次而周天,曆會于十有二辰,終則有始,是謂日月權輿。愚謂造化淵微,非合數說,不足以明之。
《星經》難曰:視蓋僚與車輻近,杠轂則密,益遠益疏。今北極為天扛轂,二十八宿為天撩輻。今疏密不同,何也。
撩輻者,取《周禮》轎人,蓋弓二十八以象星,輪輻以象日月。日與月會,一月一周天。又行一辰,遂及日而合宿。天圓如兩蓋相合,南北極猶兩蓋扛轂,二十八宿猶蓋之弓撩。赤道橫絡,天腹如兩蓋相交處。赤道北為內郭如上覆蓋,赤道南為外郭如下仰蓋。赤道正在天中如合縫處。黃道橫過,是在那赤道之間。故列弓撩之數,近兩轂則狹,漸遠漸闊,亦猶列舍之度。近兩極則狹,漸遠漸闊,至赤道則極闊也。圓圖近南,星度當漸,狹則反闊。橫圖去兩極皆闊,失天形矣。今砍天形為覆仰兩圓圖,以圖心為極。赤道以北,為北極內官星圖。赤道以南,為南極外官星圖。兩圖相合,全體渾象,則得星度闊狹之勢,占候不失。北極日上規,南極日下規,赤道橫絡者日中規。中規闊,上下兩極處極狹也。歐子曰:蓋天則南度漸狹,渾天則北極復高。二說當闕疑可也。
《周禮》星土辨九州,封域皆有分星。
分星《禮》經所載,不可磨也。其說有三:伶周鳩曰:歲星所在,則我之分野。古堪與書亡後,郡國所入,非古歲星。或北或西,與古受封所在不伺一也。唐虞及夏,萬國殷周,千七百七十三國,並依附十二邦,以係十二次之星。法先王命親之意,以主祀為重。如封闆伯商丘,主辰為商星,商人是因。封實沈大夏,主參為夏星,唐人是因。唐後為晉,參為晉星二也。今以分野次舍玫之,青州#3在東,玄桿在北,雍在西,鶉首在南。以至揚東南星紀北,冀東北大梁西,徐東降婁,西豫與三河居中,大火在正東。此纏次之最差者三也。三說不同,識者當自擇之。
傳曰:五緯興周。
《國語》曰:武王伐商,歲在鶉火,月在天駟,日在析木,辰在斗初,星在天電。愚嘗砍之,周之興也,鶉火直軒轅之虛,稷星係焉。房與歲星相經緯,以屬威靈仰之神,后稷感以生焉。鶉首又當山河之右,太王以興而后稷封焉。及周師之出也,日在箕十度,則析木之津。月在房四度,則升陽之駟。又三日,得周正月庚寅。朔日月會南斗一度,則辰在斗柄也。是時,火星與周師俱進,而水星伏于天電,所以告顓帝而終水行之運。自天電及析木歲星及鶉火,又退行而旅於鶉首,而後進及鳥帑。所以反復其道,以經綸周室者,豈人力哉。宜其卜世三十,歷年八百,為古今有道之長也。星象昭昭,詛不信乎。後世欲以人力勝之,烏乎可。
《春秋》傳曰:二十八宿分在四方,方有七宿,共成一象。蟲獸在地,有象在天。東蒼龍,西白虎,皆南首北尾。南朱雀,北玄武,皆西首東尾。從角起而左旋。
《爾雅》壽星角亢。郭注:數起於角,列宿之長,故曰壽星。方有七宿者,第斗至璧,是謂星武。第奎至參,是謂星虎。第井至秒,是謂星烏。第角至箕,是謂星龍。環列四方,隨天西轉。方有定星,星無定居,故隱見各有其時。林氏曰:鳥火虛勗,皆分至之昏。見於南方,正午位之中星。仲春之月,七宿各居其方位。故星火在東,烏在南,勗在西,虛在北。日在勗,入於酉地則初昏時,鶉火見於南方正午之位。當是時,晝夜各五十刻,是為春分之氣。至仲夏之月,則烏轉而西,火轉而南,虛轉而東,易轉而北。日在星,入於辛地初昏之時,大火房心見於南方正午之位。當是時,晝長夜短。晝六十刻,夜四十刻,是為夏至之氣。至仲秋之月,則火轉而西,虛轉而南,昂轉而東,烏轉而北。日在心,入於酉地初昏之時,虛見於午。當是時,晝夜分亦各五十刻,是為秋分之氣。至仲冬之月,則虛轉而西,勗轉而南,烏轉而東,火轉而北。日在虛,入於申地初昏之時,昂見於午。當是時,晝短夜長。晝四十刻,夜六十刻,是為冬至之氣。分至之氣既定,則十二月之氣無不定矣。星烏以象言,星火以次言,虛易以宿言,互相備也。愚謂:天地四時之氣,皆不外於中。子午者,二至之中,亦天地之中。卯酉者,二分之中,亦陰陽之中也。以二十八宿之中星,至於中而止。聖人出,而致中和以位天地者,亦日執中而已。
七宿之星數。
星龍之星三十二,星武之星三十五,星虎之星五十一,星雀之星六十四。合之而一,百八十二星。
七宿之度數。
星龍之度七十五,星武之度九十八四分度之一,星虎之度八十,星雀之度百二十,合之而為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三里,分為十二次。
七宿之分野。
自斗十一度至婆女七,一名須女,日星紀之次。辰在丑,謂之赤奮,若律中黃鍾。斗建子,今吳越分。自婆女八度至危十六,次玄桿,一名天電。辰在子,日困敦,律大呂。斗建丑,今齊分。自危十七度至奎四,次豕韋,一名陬訾。辰在亥,日大淵獻,律太簇。斗建寅,今衛分。奎五至胃六,次降婁。辰在戌,日闊茂,律夾鍾。斗卯,今魯分。胃七至畢十一,次大梁。辰酉日作噩,律姑洗。斗辰,趙分#4。畢十二至東井度十五#5,次實沈。辰申日活灘,律中呂。斗巳,晉魏分#6。井十六至柳八,次鶉首。辰未日轟洽,律褻賓。斗午,秦分#7。柳九至張十七,次鶉火。辰午曰敦胖,一名大律。於律為林鍾。斗未,周分#8,張十八至較十一,次鶉尾。辰巳日大荒落,律夷則。斗申,楚分#9。較十二至氏四,次壽星。辰在辰,日執徐,律南呂。斗酉,韓分#10。氏五至尾九,次大火。辰卯日單闆,律無射。斗戌,宋分#11。尾十至斗十,百三十五分而終析木。辰寅日攝提格,律應鍾。斗亥,今燕分。愚按:司農鄭氏曰:天有十二次,日月之所纏。地有十二分,王侯之所國。是以二十八宿分配十二辰,與七政互行。一左一右,相為經緯。所以兩其五行,以成天地四時之造化。
東宮蒼龍角為五帝坐庭。一几為宗廟,氏為天根,房為天府,心為明堂,尾為人子,箕為敖客。《靈憲》曰:蒼龍連蜷於左。
左為青龍,屬木居東。又分為小象者,七星家名角木為蛟,斗几金為龍,氏土為貉,房日為兔,心月為狐,尾火為虎,箕水為豹,日月居中。五星緯外,析木會寅,大火會卯,壽星會辰。
角
二星,為天關。其問天門,其內天庭,黃道經其中,七曜之所行也。龍左角為天田為理,主刑。右角為將,主兵。星明大,王道泰,賢在朝。熒惑犯天田旱。《郊祀志》:漢祖建靈星祠。
亢
四星,天子之內朝也。為疏廟,主疾疫,總攝天下奏事,聽訟理獄錄功。
氐
氏四星,王者之宿官,后妃之府。前二星適,後二星妾。單子曰:天根見而水涸。《爾雅》曰:氏,天根也。角亢下係於民,若木之有根。宋分。
房
房四星,為明堂,天子布政之官。中問為天衢,七曜由其中,則天子和平。亦為天駟天馬,主車駕。《國語》曰:農祥。晨正日月底于天廟,土乃豚發。《隋志》曰:五緯入房,啟姬王肇進。
心
三星,天王正位也。中星為明堂,天子為大辰,主天子賞罰。前星為太子,後星為庶子。大火為大辰,大中寒暑乃退。《律書》云:心言萬物,始有華心。《唐志》曰:《易》雷承乾日大壯,房以象焉。心為乾精,而房升陽之駟也。房,日月之所在。鈞命次曰:歲星守心年穀豐。《洪範》曰:重華者,謂歲星在心。歲星一名攝提,一名重華。《左傳》:心為火,五月火始昏見#12《詩》:三星在天。
尾
尾,九星上第一星,后次三星夫人,次星若后嬪妾第二。傍一星名日神官。蒼龍之尾為九子,色均明。後官有叔多子孫。丙子辰,龍尾伏辰左,尾言萬物,死生如尾。
箕
箕四星,為後官,后妃之府。亦為龍尾,為敖客,主口舌。亦日天津,主八風。几日月宿在箕東壁北方星。翼較巳上風起,又#13鶉。又曰:傅說騎箕尾比於列星。《晉志》曰:傅說一星在尾後。《詩》疏曰:箕在南而斗在北,故南箕北斗。愚嘗以卦參之龍屬東方震。震動重陰之下,龜吐氣。蛇起#14善變化者,龍也。卦直春分以後,辰為蒼龍之次。動則變,故龍以春分,升而為雷,出地奮之。豫以秋分,降入為雷澤,歸妹之象。盛夏疾雷,木拔龍起。震木位於卯也。亢曰龍,雷同類。玄之中,以次三為龍。占家以甲乙寅卯為龍。天文角為蛟,亢為龍,翌#15較為蚓。角亢,辰也。翌#16也。自春分至芒種,震治也,而辰巳為翌#17曰:氣之散也。房為天駟,又為蒼龍之次。故馬亦日龍馬。《志》言:五緯入房,姬王肇邊者,亦興王之嘉瑞也。五馬一化為龍說亦本此。其象:日天田,日農祥,日多子,皆以應東方之春。
西宮咸池,奎為溝讀,婁為聚泉,胃為天倉,勗為白衣,會畢為邊兵,貲腦為虎首,參為斬艾。《靈憲》曰:白虎猛據於右。
右白虎屬金居西,又分為小象者。七星家名奎木為狼,婁金為狗,胃土為雉,昂日為雞,畢月為烏,貲火為猴,參水為猿。日月居中,五星緯外,降婁會戌,大梁會酉,實沈會申。
奎
十六星,天之武庫。一日天豕,亦曰封豕。主兵禁暴。又主溝瀆。《月令》:仲春月在奎,季夏奎旦中。
婁
三星,為天子,主苑囿犧牲供給郊祀大享,多子孫。明則天下和平。《唐志》:日會在婁,為大臣憂。
冑
三星,為天廚,天倉五穀之府。動則有輸運之事,明則天下和平。季春日在胃。
昴
七星,天之耳也,主西方獄事。又為毛頭胡星,明則天下牢獄平。《書》:日短星昴。
畢
八星,日罕畢為邊兵,主弋獵,又主遠兵。黃道所經,天子出旎頭。罕畢以先驅,此其義也。《正義》云:箕畢尚妻之所好,中央土氣為風,東方木氣為雨。木克土為妃,故箕星好風,是尚妃之所好也。畢屬西方,金氣為陰,克東方之木為妃,故好雨而尚妻之所好。又申寅兩相衝,破申來逆寅。寅被逆,故為颼風。寅來破申,申被逆,故為暴雨。
觜
三星,為虎首,為三軍之侯行軍之藏府。明則軍儲盈,將勢得。《月令》:仲秋旦貲鵬中。
參
十星:一日參伐,一日大辰,一日天市,一日鐵釩。主斬刈殺伐。又為權衡,所以平理。又主邊城。參十星為白虎之體。中三星橫列者,三將也。下三星斜列,日伐天之都尉,主胡鮮卑戎狄之國,故不欲明。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東北日左肩,主左將。西北曰右肩,主右將。東南日左足,主後將軍。西南日右足,主偏將軍。故黃帝占曰:參應七將,七將皆明。天下精兵伐星明與參等,大臣皆謀起兵。參為白虎三也。房為天駟,又為蒼龍之次。故馬亦日龍馬。《志》言:五緯入房,姬王肇邊者,亦興王之嘉瑞也。五馬一化為龍說亦本此。其象:日天田,日農祥,日多子,皆以應東方之春。
西宮咸池,奎為溝讀,婁為聚泉,胃為天倉,勗為白衣,會畢為邊兵,貲腦為虎首,參為斬艾。《靈憲》曰:白虎猛據於右。
右白虎屬金居西,又分為小象者。七星家名奎木為狼,婁金為狗,胃土為雉,昂日為雞,畢月為烏,貲火為猴,參水為猿。日月居中,五星緯外,降婁會戌,大梁會酉,實沈會申。
奎
十六星,天之武庫。一日天豕,亦曰封豕。主兵禁暴。又主溝瀆。《月令》:仲春月在奎,季夏奎旦中。
婁
三星,為天子,主苑囿犧牲供給郊祀大享,多子孫。明則天下和平。《唐志》:日會在婁,為大臣憂。
冑
三星,為天廚,天倉五穀之府。動則有輸運之事,明則天下和平。季春日在胃。
昴
七星,天之耳也,主西方獄事。又為毛頭胡星,明則天下牢獄平。《書》:日短星昴。
畢
八星,日罕畢為邊兵,主弋獵,又主遠兵。黃道所經,天子出旎頭。罕畢以先驅,此其義也。《正義》云:箕畢尚妻之所好,中央土氣為風,東方木氣為雨。木克土為妃,故箕星好風,是尚妃之所好也。畢屬西方,金氣為陰,克東方之木為妃,故好雨而尚妻之所好。又申寅兩相衝,破申來逆寅。寅被逆,故為颼風。寅來破申,申被逆,故為暴雨。
觜
三星,為虎首,為三軍之侯行軍之藏府。明則軍儲盈,將勢得。《月令》:仲秋旦貲鵬中。
參
十星:一日參伐,一日大辰,一日天市,一日鐵釩。主斬刈殺伐。又為權衡,所以平理。又主邊城。參十星為白虎之體。中三星橫列者,三將也。下三星斜列,日伐天之都尉,主胡鮮卑戎狄之國,故不欲明。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東北日左肩,主左將。西北曰右肩,主右將。東南日左足,主後將軍。西南日右足,主偏將軍。故黃帝占曰:參應七將,七將皆明。天下精兵伐星明與參等,大臣皆謀起兵。參為白虎三星,有一者為衡。西有勾曲九星,一曰天期,二曰天苑,三日九游。東有大星,曰狼。狼角變色,多盜賊。愚以《易》參之虎屬西方,居兌。兌金稟收歛肅殺之氣,有虎象焉。《履》言:覆虎尾者,內卦兌也。革言虎變者,外卦兌也。《頤》言:虎視眈眈者,有伏兌也。《象》言:參為白虎者,參申也。參據蒙虎之首,有斬刈殺伐之威。東有大狼,狼亦虎類也,是以為天之將星。七宿中有取武庫天倉者,亦以應揫歛之秋。
南宮朱烏,井為水事,鬼為祠事。柳為鳥,主草木。星為鴻火,主急事。張為素廚,主觴客。翼為羽翮,主遠客。翰為車,主風。《靈憲》曰:朱雀奮翼於前。
前為朱雀,屬火居南。又分小象者,七星家丰井木為訐,鬼金為羊,柳土為獐,星日為馬,張月為鹿,翼火為日在柳,季秋旦柳中。日月居中,五星緯外,鶉尾會巳,鶉火會午,鶉首會未。
井
八星,天之亭侯,主水衡事,法令所取平也。《正義》曰:參旁之東有王井。故曰:東井龍王用法平則井星明,而端列東井,京師分。又曰:熒惑犯東井,旱。
鬼
五星,天目也,主視明察奸謀。明則五榖成。又雲:主死喪。
柳
八星,天之廚宰也,主尚食,知滋味。又主雷雨,朱鳥之口,故曰鳥啄。《爾雅》:味謂之柳味,即啄。亦作噣(音晝)。《左傳》:味為鴻火。《天官書》:為鳥啄,主草木。又,季夏日在柳,季秋旦柳中。
星
七星,一名天都,主衣裳文繡。又七星為頸。
張
六星,為溸音素,鳥受食處,主珍寶宗廟所用。天廚飲食,賞責之事,明則王道昌。《漢志》:主觴客。《晉志》:朱張為烏星,故為訂蟲。
翼
二十二星,天之樂府徘優,主夷狄遠客負海之賓。明則大禮樂興,動則四夷使來,離徙天子舉兵。翼為羽麗主遠。
軫
四星,為車,主車騎,亦主載任。有軍出入,皆占於較。又主冢宰輔臣,亦日鳥帑鳥尾。又主風,與巽同位。又軼為首-。愚陝《易》參之,離南方為飛烏象,朱雀也。史言:流火為烏。又為日中之烏。午為鶉火之次,未為鶉首,巳為鶉尾。其味在柳,其翼在翼。柳,午也,離也。翼,巳也,巽也。卜楚丘論《明夷》之《謙》曰:當烏即朱鳥也。《歸藏》初巽曰:有烏將來,而垂其翼。翼為鶉尾,故稱飛烏。鶉雉之屬,飛鈴附草,嶺南孔雀之類也。七星為馬,於辰為午,故馬為火。畜午為火,蠶為馬首,龍星之精。故馬蠶同氣,蟹鼇龜卯皆有黃,離也。七宿中有鬼輿。天目七星,主文繡,皆以應於南方離明之象。
北宮玄武,南斗為廟,牽牛為犧牲,委女為天孫。女虛為哭泣之事,危為蓋屋,營室為清廟,東壁為文章。《靈憲》曰:靈龜圈首於後,後為玄武,屬水居北。又分小象者,七星家名斗木為蟋,牛金為牛,女土為蝠,虛日為鼠,危月為燕,室火為猜壁水褕。日月居中,五星緯外,玄楞會子,星紀會丑,陬訾會亥。
斗
南斗六星,天廟,亦為壽之期。又丞相太宰位,主褒賞,進賢稟授爵祿。又主兵。南二星天梁,中二星天相,北二星天府。庭斗星盛明,王道和平。傳曰:辰在斗柄,日月會南斗。
牛
六星,天之關梁,主犧牲事。《後志》云:七曜之起,始於牽牛。此三星河鼓,河鼓亦名牽牛。《律書》牽牛,言:陽氣行,萬物出也。《博物志》:張騫乘搓窮河源。嚴君平占客星犯牛斗。又云:太白犯牽牛,將軍凶。
女
婺女四星,又日須女,主布帛裁製嫁娶。須,賤妾之稱,婦職之卑者。其北織女,天女孫也。
虛
主北方邑,居廟堂祭祀祝禱事。又一主哭泣之事。又冢宰之官。《書》:一宵中星虛。
危
三星主天府天市,架屋危為玄桿,耗,神也;虛亦耗神。
室
營室二星,天子之官。又有軍糧之府及土功事,星明國昌。一日玄官,二日清廟。室二星謂之定。定,正也,主土功事。《詩》云:定之方中。
壁
二星,主文章,天下圖書之祕府也。《詩》疏云:壁者,室之外院。箕在南,則壁在室東,故稱東壁。星明王一者昌,道衛明,國多君子。歲星守之,五穀以水傷。《月令》:仲冬昏東壁中。以《易》參之,斗本北方為坎,北官龜形,乃其本象。又分為龜蛇兩物于寶,以坎為狐。虞翻以艮為狐,《天文》以心為狐,互發也。運斗樞日玉衡,散而為鼠。玉衡斗星,亦坎也。牽牛在丑,北星河鼓,亦名牽牛。言陽氣行而萬物出也。女須四星賤,識女三星貴,妾與天女異分也。天牢六星在斗魁下,貴人之牢也。貫索九星在招搖前,庶人之牢也。北七宿中,多言宗廟禱祠者,以北方幽陰,鬼神之窟宅也。言官室女工以應冬候,陰極陽生,是以列宿皆起於牽牛之初。
中宮天極五星,勾陳六星,皆在紫宮中,最尊者也。《靈憲》曰:黃神軒轅於中。
天五居十干中為戊己,屬土應天極五星。地六居十二支中為辰戌丑未,屬土應勾陳六星。在天為辰,在地為土,故張氏以黃神目之。其日五官,五七三十五。名者以北斗七星為帝車,以斡旋造化也。
天極五星
星家言四帝,俠黃帝中坐者,東帝威靈仰,南帝赤嫖怒,西帝自招矩#18,北帝吁光紀。即《月令》木火金水,并中央土為五是也。或謂:天一而帝五,何也?曰:此不過借主宰之名,以言五行之氣,各有攸統爾。
鉤陳六星
六星土象,坤數六也。口中一星,日天皇大帝,主御韋靈。抱極樞四星,日四輔。《隋志》曰:在紫微官中。班固曰:周以勾陳之位,蓋土居五行中,而四時之氣無不備。勾陳居龍虎鶉龜中,而四方毛羽甲鱗之虫無不統。所以為中官之衛歟。《靈憲》曰:在朝象官,在人象事。
三台星
六星兩兩而起,一日天柱。三公之位,在人日三公,在天日三台。文昌二星日上台,為司命主壽。次二星日中台,為司中主宗室。東二星日下台,為司祿主兵。又日三台為天階,太乙鑷以上下。一曰:泰階。上階上星為天子,下星女主。中階上星為諸侯,下星卿大夫。下階上星為士,下星庶人。又曰:上台司命為太尉,中台司中為司徒,下台司祿為司空。三能台色參君臣和,不齊為乖戾。三階平陰陽和風雨,時社稷神衹咸獲宜,天下太平。六符者,六星之符驗也。
文昌星
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符,主集計天道。《史六星,一上將命司中司祿天官》曰:斗魁戴魁二次將,三貴相。司與三么中同。
尚書五星
為天喉舌,斟酌元氣,運平四時,賦一政四海,共治天下。
少微星
四星,在太微士大夫之位。一日處士,或曰博士。官南第一星,處士第二星,議士第三星,大夫明大而黃,賢才舉。
郎官十五星
在帝座東北,一日依烏郎府。周官元士,漢光祿中散諫議郎,是其職也。
傳說一星。
在箕尾後,主章祝,巫官也。#19愚謂一星應在朝,一官前星為太章。祝,巫官也。子三台為三公,文昌六星為尚書,六部北斗為天喉舌,尚書亦為王喉舌。天有傳說星,人有傳說相,天有王良策馬,人有王良善馭。如此之類,難以遍舉。
文星
東壁
二星主天下文章圖書之府。星明王道行,國多君子。
五星聚奎
見前五星連珠注。
柱下史。
極東一星主記過,左有史之象
六甲
六星在華蓋旁,政教。
華蓋
分陰陽,配節侯,布《晉志》:上九星華蓋,下九星扛蓋之柄,所以覆帝座。《詩》:為章于天。
織女
三星,天孫也,主果蕨絲帛珍寶嫁娶。《詩》:終日七襄。天孫為織雲錦裳。
武星
天將軍
十二星,在婁北,主武。中央大星,天之大將也。外小星,吏士也。大將軍搖,兵起大將出。小星,不具兵發。
郎官
一星,在郎位,北為武備。
騎官
二十七星,在氏。南為天子,虎貴主宿衛。
虎賁
一星,在太微北,詫頭之騎士也。
羽林星
四十五星,在營室南,一曰天軍。
壘壁星
十二星,在羽林北,羽林之垣壁也○三軍位為營室。
參旗
九星,在參西。一日天旗,弓。主司弩弓之張,候變。
九斿#21
西南九星,天子旗也。
左旗右旗
九星,在牽牛北,天鼓也。一日三武大將軍,居左右二將之中也。旗九星在鼓旁,相為旌表。又河鼓星亦名牽牛。非也。《隋志》曰:河鼓三星。唐《天文志》曰:河鼓,將軍象也。
天槍
三星,在北斗杓東,一曰天鉞天之武備。
弧#22
九星,在狼東南,天弓也。主備盜賊。
天棓
五星,天子先驅也。忿爭禦難,皆所以備非常。一星不具,國兵起。
招搖
一星,與斗相應,胡來受命中國。明而不正,則胡不受命。
天厩
東壁十星,日天底。主馬之官,主驛亭,主刻漏,與晷刻並馳。
王梁
天駟一星,日王梁,榮馬車騎滿野。《晉志》曰:王良亦日天馬,亦梁為天橋。故或占車騎,或津梁道。愚曰:文武並用,長久之道。然在朝為郎官,其星十五,野為郎將,星止於一,天之示人至矣。
民星
房星為農祥。
在東七星中,立春日晨星中於午,為農祥。占日百穀熟○
農文人
在南斗西南,老農主穡也。
天雞
主候時以催耕。
牽牛
張騫乘搓事,見河東牛郎耕,河西織女織。雖未鈴,然於世教有補,況七曜起於牽牛。道陽氣以出乎《爾雅》,河鼓牽牛一星,李巡孫炎二之#23。李日二十八宿名,孫日河鼓在牽牛北。
犁曲九星
六星大而明,餘三星小而暗,耕時柄向上。
天田#24
九星,在牛星南。又曰:蒼龍左角為天田。
水府#25
在東井西南,主水官。
羅堰#26
九星在牽牛東,壅水潦為灌溉之蕖。
四瀆#27
江河濟之星
斗#28
五星,在官#29南,主平量,仰則天下牛斛不平,覆則歲禳。
內杵臼
七星主給軍食。客星入,兵起東府。南三星曰內杵,四星曰內臼。
天江
在尾北。四星不具動搖,大水出。
天船
九星,一日舟車日積水,以濟不通。中一星曰積水,候水災,亦主水旱。均明則天下安。
天錢
十星,如貫錢之狀,在北,落門西北。
天籥
在斗杓西,主關閉。
天市垣
《隋志》:垣有二十二星,在房星東北,主權衡,主聚眾市中。星眾潤則歲實,稀則歲虛。熒惑守之,戮不忠之臣。彗孛守之,為徙市易郡。帝座一星在市中,天庭也。光而潤,天子吉#30威令行。候一星在帝座東北,主伺陰陽宦者。四星在西南,不欲大明,則輔臣強。《易》曰:日中為市,交易而退。天下之民,從之神農,取諸噬嗑以此。
人星
南五星日人星,主靜,眾庶柔遠近。一曰外星,主防淫佚。老人星。
老人星
一日南極,常以秋分之日見于丙,春分之日沒于丁。見則治平昌。不見,則兵起。
天乳
亢北一星日天乳,主甘露。
格滓#31
炎火之狀,黃白起地,下大上銳。其見也,不耕而穫,不有土功,叉有大咎。
景星
德星也。又日天哩。常出有道之國,生於晦朔,助月為明。哩明也,赤方氣與青方氣相連。赤方中有兩黃星,青方中有一黃星,三方星合為景星。
天社
輿鬼之南六星日天社,其位坤,其氣未,其神共工氏之子。勾龍平水土,故杞以配其精為星。
天稷星
五星,在七星南。稷,農正也。取乎五穀之長,以為號。
天廟
張南十五星,日天廟,天子之祖廟也。虛危為宗廟子之氣。愚謂:生民之功,起於后稷。力農以配天,則景星見而甘露降。天象昭昭,豈不信乎。
邵子曰:星為晝。《要義》曰:日夜分,謂晝夜刻漏。
馬氏曰:晝五十刻,夜五十刻。據日出日入為限。蔡邕云:星見為夜。日入後三刻,日出前三刻,皆屬晝。晝有五十六刻,夜有四十四刻。鄭云:日中星以為日,見之漏五十三刻,不見之漏四十五刻,與蔡校一刻。愚按:邵子以離為星,星為晝,辰為夜。日出則星沒,日沒則星出,皆人所共睹。故今以此定晝夜也。
星變。
五緯行度,與七政互相表裹。分布四方,用告禍福。故曰:彝倫失序,則星辰亂行。歲星一日行十二分度之一,十二歲而周天。熒惑日行三十三分度之一,三十三歲而周天。鎮星日行二十八分度之一,二十八歲而周天。太白日行八分度之一,八歲而周天。辰星日行一度,一歲而周天。是五緯所行之度數,與二十八宿共為天體。一有差舛,則在.天為水旱,在人為殃咎,在國為興亡。人能修德以禳之,則庶乎獲免。不然,積毫芒而成尋丈,可不畏哉。今略具星變于后云。
彗星之變。
《公羊傳》曰:有星孛于大辰者,彗也。何休曰:邪亂之氣,掃故置新之象。緯書曰:其形長丈,彗有五色。色蒼,侯王破;赤,強國恣;白,兵大作。愚嘗詳砍其變矣。魯文公時,彗在北斗,後楚以夷狄深入諸夏。春秋齊侯禳彗。晏子曰:不可。是天教民,民將流亡。始皇十五年間,彗四見,長或竟天,遂兼六國,攘四夷,死人如麻。漢元光五年七月,彗東入太微,至幸臣五十餘日,致中常侍趙忠姦亂之應。漢哀建平二年三月,彗出牽牛七十餘日,卒貽王莽篡國之禍。宋景定甲子,彗出柳宿,律中葵賓為鶉火之次,妖燄貫于半天七十餘日。惟祕書郎又疏曰:彗犯柳宿,著見尤異,政塗宥府,此端門次輔之星。今以孔光崔烈而變為彗,甘泉法從此,文昌華蓋之星。今以元積貢禹而變為彗,給舍臺諫司過之星。今以嗚鳳化寒蟬,仗馬餵莓豆而變為彗,又有大彗者在焉。為商君相業而尚功利,為介甫擅權而謂天變不足畏。切中時病矣。惜#32言未及行,不及十稔,國隨以滅。悲夫。
蚩尤為旗之變。
類彗後曲象旗,黃上白下,熒惑之精。見則王者征伐四方。
天狗墮地之變。
狀如大流星,有聲如雷,望如火光,炎炎中天。墜地類狗。其下圓,如數頃田處。上銳,千里破軍殺將。孟曰:亦太白之精。
太白經天數,有盈縮之變。
盈縮者,日方南,太白居南;日方北,太白居北。為贏,侯王不寧,用兵進吉退凶。日方南,太白居北;日方北,太白居南。為縮,侯主有憂,用兵退吉進凶。又,太白在南,歲星在北,名日牝牡,年穀大熟。當出不出,當入不入,不破國鈴亡國。經天者,日陽也。日出則星亡,晝見午上為經天。與日爭明,是為亂紀。天下革,民更主,人民流亡。強者弱,小者強。女主昌莽地皇,時在太微中,燭地如月光。太微,天子庭也。是年大兵入天子庭。至漸臺,斬莽首。愚曰:是二星者,不鈴遠引。庚午秋,天狗星墮。未幾,大將砠。己丑夏,太白經天。明年白波浪起,并前甲子彗三大異星。予年七十,皆目所親睹,故特書之。
太白主兵,熒惑主內亂。月主刑,其變有三。三者失度,有亂臣賊子,伏尸流血之兵。
枉矢星之變。
物莫直於矢直,而枉操矢者,邪人也。昔項羽救鉅鹿,枉矢西流,遂阬秦#33屠咸陽,以亂伐亂。
星聚為祟之變。
水木火三合東井。占曰:外有兵與喪,五#34星入輿鬼。木火金合,虛如連珠,皆為死喪。三星在斗,戮將死相。火金水三星合秒,金水合於東井,皆為白衣之會。漢文帝時,天子四衣白衣,臨邸第者,此也。唐天寶中,五星聚箕尾。占曰:有德慶,無德殃。至德中,木火金水聚鶉首,從歲星也。木火陽主中邦,金水陰主外邦,陰與陽合,中外相連以兵。以此見五星之聚,有吉有兇,不可拘#35一。
流星之變。
漢元延中日哺時,有流星頭大如缶,長十餘丈,赤白從日下東南去。或大如盂,或如雞子,耀耀如雨,下至昏止。其占為天子失勢,後王莽篡國。建武中,小流星百枚以上,或西南東北四面行。其占為小民流徙,後應征公孫迷民流。流星大如杯,從織女西行,後光烈皇后崩。流星出文昌,將相色白光燭地,長可四丈,搖如龍蛇形。已而,王商自殺。
《晉志》曰:天#36使也,星大者使大,.小者使小。自上而下日流,自下而升日飛。大日奔,亦流也。聲隆隆者,怒之象。小星流者,庶.民之象。大如月者,人主之象。天星盡搖,民勞之象□。
附耳星之變。
西畢大星旁小星,附耳摻動,有讒亂在側。
天讒星之變。
又曰:卷舌六星在北,主口舌以知佞讒。卷舌上一星,日天讒。
攙槍桔彗之變。
四星狀異,殃一破國危君。餘殃為旱凶饑暴疾。
熒惑之精為變。
隋大業末,熒惑逆行入南斗,色赤如血光,芒震耀長七八尺。後楊玄感反,天下大亂。唐長壽中,熒惑犯。五諸侯渾儀尚獻甫奏,臣命在金,五諸侯太史位,火克金,臣將死矣。武后曰:為禳之。遷水衡都尉,水生金,又去太史位,卿無憂矣。是秋,獻甫卒。
太白之精為變。
六賊星,太白之精也。出正南,去地可六丈。大而赤,形如彗,芒九角。天狗亦太白也,主兵。
赦星.o
星長三丈餘,出北斗魁南,抵軒轅而滅。占日有赦。填星之精為變。咸漢星填之,精也。出正北,去地可六丈。大而赤中青,青中赤。表下有三彗從橫,又名五殘。星出正東,狀類辰,去地可六丈,大而黃。
狼角之變。
九游星東有大星日狼,變色則多盜賊。
貫索。
賤人之牢也。又日連索。連營天牢,主禁強暴。九星皆明,獄煩。七星明,大赦。動斧鑽#37用。
歸邪之變。
如星非星,如雲非雲。歸蛇出,爻有歸國者。其占亦有吉凶。已上並《天文志》所載。
星變關時否泰。
星一也,其形其色,其常其變,其時其分,各有取舍。其占不同,惟嚴子陵足以當客星之占,陳仲弓足以應德星之聚。宿騎箕尾而傅說生,星隕中營而葛亮死,吉人君子未嘗不與天象相關也。客星又有變者,形大如瓜,色有青白者,不為大水,則為大饑。氣白起天苑西南者,則牛馬死傷,又何其不祥也。春秋時,彗三見。夜常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殺君三十六,亡國二十五,諸侯奔走,不保社稷者,不可勝數。《傳》曰:夜有星無雲而天雨者,謂之天泣。其故何也?蓋不忍君子小人之倒植,而痛蒼生之罹其禍也。天象豈虛應哉!.是以古之隱德之士,所以夜觀天象,晝察人事,而為之隱憂也。
《易》曰: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
歐陽子曰:此聖人極論天人之際也。《春秋》雖書日食星變,孔子未嘗道其所以然。曰:天地鬼神不可知,為其可知者人而已。日中鈴反,盛衰叉復。天,吾不知;吾見其虧盈於物者矣。草木之成者,變而衰落之;物之下者,進而流行之。地,吾不知;吾見其變流於物者矣。人之責滿者多禍,其守約者多福。鬼神,吾不知。吾見人之禍福者矣。天地鬼神不可知其心,則因其著於物以測之。故據其進之可見者以為言,日虧盈,日變流,日禍福。若人則可知者,故直言其情,日好惡。其知與不知,異辭也。參而會之,與人無以異也。以其不可知,故當尊而遠之。以其與人無以異,則修吾人事而已。未有人心說而天意怒,未有人理逆而天道順者。嗚呼,聖人沒,異端起。秦漢以來,學者惑於災異久矣。天文五行之說,不勝其几也。予之所迷,不得不異乎《春秋》也。歐公以人之可知者一,對天地鬼神之不可知者三。一者盡,則三者在。其中君子何如哉?修身俟命而已。
天原發微卷之八竟
#1『聽』,原作『德』,據《四庫全書》本改。
#2『肉』,原作『閃』,據《四庫全書》本改。
#3『青州』,原作『州青』,據《四庫全書》本改。
#4『趙分』,《四庫全書》本作『今趙分』。
#5『度十五』,原作『二十五』,據《四庫全書》本改。
#6『晉魏分』,《四庫全書》本作『今晉魏分』。
#7『秦分』,《四庫全書》本作『今秦分』。
#8『周分』,《四庫全書》本作『今周分』。
#9『楚分』,《四庫全書》本作『今楚分』。
#10『韓分』,《四庫全書》本作『今韓分』。
#11『宋分』,《四庫全書》本作『今宋分』。
#12『見』,原作『死』,據《四庫全書》本改。
#13『又』,原作『天』,據《四庫全書》本改。
#14『起』,《四庫全書》本作『啟』。
#15#16#17『翌』,《四庫全書》本均作『翼』。
#18『矩』,《四庫全書》本作『拒』。
#19原脫『章祝,巫官也』五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0原脫『東』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1『許』,《四庫全書》本作『游』。
#22『弧』,《四庫全書》本作『孤星』。
#23『之』,原作『七』,據《四庫全書》本改。
#24『天田』,《四庫全書》本作『天田星』。
#25『水府』,《四庫全書》本作『水府星』。
#26『羅堰』,《四庫全書》本作『羅堰星』。
#27『四瀆』,《四庫全書》本作『四瀆星』。
#28『斗』,《四庫全書》本作『斗星』。
#29『官』,《四庫全書》本作『宮』。
#30『吉』,原作『古』,據《四庫全書》本改。
#31『格滓』,《四庫全書》本作『格澤』;『咎』,原作『客』,據《四庫全書》本改。
#32『惜』,原作『借h據《四庫全書》本改。
#33『秦』,原作『奉』,據《四庫全書》本改。
#34『五』,原作『王』,據《四庫全書》本改。
#35『拘』,原作『枸』,據《四庫全書》本改。
#36『天』,原作『尺』,據《四庫全書》本改。
#37『鑽』,《四庫全書》本作『鍍』。
天原發微卷之九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少陰
《春秋傳》晉侯問伯瑕曰:何謂辰?對曰:日月之會是謂辰。辰,時也。愚謂:自十一月至十月,子至亥也。言日月聚會有時,故以辰言之。在天為二十八宿,舉目可見,故以星言之。但其流行於四時八節,有氣無形。散布於太空,似有形而無可執著者,皆辰為之也。
邵子曰:辰是那天上星,分為十二段底即十二辰,天壤也。
日月星辰#1自是四件,此說辰者,謂一辰各有幾度。謂如日月宿於角幾度月即所宿處是辰。故曰:日月所會謂之辰。為相氏曰:若指星體而言,謂之星。日月會於其星,則名宿名辰名次名房名合。若不據會宿,則指星體而言星也。《尚書精義》曰:天極謂之北辰,五緯有辰星,又有十二次,日辰。
又曰:辰數十二,日月交會謂之辰。辰,天之體也,無物之氣也。
張氏曰:辰,十二從地數也。無物之氣不可見,因日月之會而見。以不可見故為陰,天之陰者,天之體。天之所以立也,從地數者天之地也。
又曰:陰中之陰,辰也,天壤也。氣一而已,主之者乾也。
辰者無物之氣,天之體。故日天壤,辰之於天是也。辰者,天之體。土者,地之體。辰者,無物之氣不可見。以星觀焉,知其廓然太虛能容物也。土者,有形之物可見。以山觀焉,益知其能負物也。土為大物,辰為太虛,日月星辰託焉。辰雖不可見,天晝夜常見,故不用之一,用之所宗也。
又曰:辰至日為生,日至辰為用。蓋順為生而逆為用。
辰至日者,言天左行為順,布氣生物。日至辰者,言日右行為逆,變氣用時。故時可逆推,物又順成。子雲曰:巡乘六甲,與斗相逢,言天日之相應也。
又曰:星為日餘,辰為月餘。
日為陽精,天之靈魂。月為陰精,天之氣魄。星為陽之餘精,辰為陰之餘氣。故星者天之神,辰者天之體。日月在天,如人之真心命門,陰陽之本也。五星如人五臟,諸星如人支骸精血。辰之於天,則人之體魄是也。
又曰:天有日月星辰與天為五。地有五行,金木水火與地為五。辰陽中陰不可變,故一日十二辰,不可見也。
辰者,天之體。辰之於天,猶土之於地。天主用,有神焉?辰不可以盡天,非若土即可以盡地。辰之外別名天,土即所以為地也。漢上曰:月生於日之所照,眾星被耀,因水轉光。三辰同形,陰陽相配,其體則辰也。
又曰:天以一而變四.。四者有體,而一者無體。
張氏曰:日月星辰,以成天體。四成則太極之體,退藏於四者之問而不可見。所以日月星辰與天而五,除日月星辰則無天。四者有體,所以成形。一者無體,退藏於密。言五者,必歸之天。言十者,必歸之地。五當無極,十當為有之#2極。亦曰:除#3一而無四也。天之體數四,不用者一。天辰不見者,辰為天體,而不可見也。其色蒼蒼,其形渾渾,四者之中,惟日月星柴然可見。是知五者存一以為體,故用四。四又存一以為體,故用三。如此,則五為無體之一,以況自然。辰為不用之一,以況道。《太玄》以一元統三方,曰天地人。亦此意也。一時止三月,一月止三十日,皆去其辰數。一時本四月也,止用三。一月本四十日也,止用三十。皆去其辰之一,三用一不用。天有三辰,天三地四,天兼地之餘,地有四行。分而用七。所以天辰不見,地水#4常潛。
朱子曰:空無星處謂之辰。
愚按:《易》係言天數五,邵子言天象者四。四自何來,本於一陰一陽而已。一陽分為二,則有太陽少陽之象,是為日星。一陰分為二,則有太陰少陰之象,是為月辰。日月星辰,所以為天之四象,缺一不可。今邵子既謂辰為天體,朱子又謂辰是無星處而不動。如此,則一辰而分兩用。既為少陰,又為天體。可乎?曰:非也。天數本有五,一為無極,四□為四象。四象之中,又體一而用三。少陰反為體,而日月星所由麗也。其曰:辰空無星者,辰本渾淪無逵不可窺度,是為體之極。聖人因其日月所會之處,而以辰名之爾。故無體之中,無象不包。其不動,而在北為極星之樞者,則曰北辰。然則少陰為辰,固為天體。而北辰居天體之中,又為十有二辰之主也。故以辰辨方,曰十二次。以辰兼星土,曰十二野。以辰兼十二子十二歲,十有二月係焉,皆辰也。舉宇宙之閒,洪纖高下,莫不各囿於其中矣。詳見下篇。
天樞
維北有辰,為紐#5為樞。居中不動,旋斗杓於外,以建四時,齊七政也。《西志》曰:中官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之常居也。愚謂:一者氣數之始,物無然。既常居者,居中不動之義也。《束志》曰:北辰星合#6元垂曜建帝形,運機授度張百精,三階九列,斗衡太微,攝提之屬百二十官,二十八宿各布列,下應十二子。天地設位,星辰之象備矣。愚謂:曰合,曰垂,曰建,曰運,曰授,曰張,曰屬,曰布與應九字爾,最宜玩味。蓋言辰極無不包括天地星辰之象於其中,故曰備矣。舍為元氣,散為星曜,張為百精,建為斗衡,班固曰攝提。直斗杓所指,以建時節,故亦曰天樞焉。二十八宿,即布列於十二辰者。十二辰,即統於北辰者。故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爾雅疏》謂:斗杓所建,以正四時,故謂之辰。北辰,即總十二辰在其中。斗杓,即指十二辰者。傳記多言北斗,不言北辰者,以辰居中無為,藏諸用也,故無迸可指。可指而言者,斗杓所建而已。其言北斗,則北辰可知。
程子曰:北辰自是不動,便為氣之主,為星之最尊也。故眾星四面環繞而歸向之。
愚嘗參酌先師之論,而得其說曰:北辰不動,為天之樞。朱子曰:綠人取此為極,不可無箇記認。所以就其旁取一小星,謂之極星。問:極星動不動?曰:也動,只是他近那辰處,雖動不覺。今以管窺極星,見其動去,只在管裹面,不動出去。向來人說北極不動。至宋時,人方推得是北極只在北辰邊頭,而極星依舊動。舊說皆以絲星即天極,在正北為天心不動。今驗天極,亦晝夜運轉。其不移處,乃在天極星內一度有半。故渾象扛轂正中,置之不動,以象天心也。愚按:北極五星,在紫微垣中。北頭一星,在天心。四方去各九十一度。九十一度天者,四九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四方輻奏將來,辰星居中,即北頭一星之內,無星處是也。眾星咸共者,北辰在天為天之心,猶心在人為身之主。手足耳目,血詠膚體,無一不關也。世無非人也,而人君南面以為之主。天體無非辰也,北辰居中,以為之主。以至周天之度,萬有之夥,莫不脈絡於是。是則不動之辰,以為韋動之本。故曰:無形者,有形之統。不用之一,即無極之極,降而在我者也。嗚呼!精矣。
朱子曰:北極為天之樞,以其居中,故曰北極。南極在地下中處,南北相對,天雖轉,地卻在中不動。天形如鸚子旋轉,極如一物橫亙其中,兩頭抨定。一頭在北上,是為北極。一頭在南上,是為南極。太一如帝座在紫微者,故有北辰之號。是中問無星處些子不動,綠人要取此為極。如輪之轂,如磴之臍,天圓繞地,左旋不息。惟此其樞軸不動之處,則在南北之兩端焉。
南極低入地下三十六度,故周回七十二度之中,常隱不見。《唐書》說:有人至海上,見南極下有數大星,甚明。亦在七十二度之內。北極高出地上三十六度,故周回七十二度,常見不隱。北極之星,正在常見不隱七十二度之中。常居其所不動,其旁則經星隨天左旋。日月為緯,右轉更迭,隱見若環繞而歸向之。唐一行謂:大約南北相去八萬餘里。南林邑國,北極高十七度。安南都護府,北極高二十一度。其餘州不同。大#7史南說…等至海中,南望老人星下,眾星燦然,皆古所未名。或問:南極見,老人壽。星則是南極也。解見朱子答曰:南極不見,是南邊自有一箇老人星。南極高時,解浮得起來。
太一是帝座#8,如人主之居北極。如帝都在紫微者,在七十二度,常見不隱之中。故有北辰之號。
《前志》言:天極其一明者,太一常居。太一天皇,大帝北辰,以起節度,亦為紫微官。天帝居中,紫之言,此中之言官。此官之中,天神圖法,陰陽開闔,皆在其中。朱子曰:此辰常居其所,天形運轉,晝夜不息,而此為之樞。如輪轂磴臍,雖欲動而不可得,非有意於不動也。朱漢上曰:辰為天樞,而不動之處猶在。極星之下,聖人言居其所日北辰。而占天者,鈴日極星之下者,詳略異也。
或問:北辰之為天樞,何也?曰:天圓而動,包乎地外。地方而靜,處乎天中。故天之形,半覆地上。,半繞地下,而左旋不息。惟此為不動,而謂之樞焉。其他諸星,則與二十八宿,同一運行。
朱子答曰:若太微之在翼,天市之在尾,攝提之在亢,其南距赤道也甚近,其北距天極也甚遠。則固不容於不動,不免與經星同其運行。故其或束或西,或隱或見,各有度數。仰而觀之,蓋無頃刻之或停也。今曰:與其在紫微者,皆居所而為不動者。四則是一天而四樞,一輪而四轂,一磴而四臍。分寸一#10移,則其為輻裂而瓦碎也,無日矣。若之何,而運動之無窮哉。胡五峰說:有三箇極星不動,殊不可曉。若以天運,譬如極盤,則極星只是中問蒂子,所以不動。若是三箇不動,則不可轉矣。
西山蔡氏問曰:極星只在天中,束西南北皆取正於極。而極星皆在其上,何也?朱子無以答。後思之曰:只是背坐極星。極星便是北而南,則無定位。
《公羊傳》曰:北辰日大辰,常居其所。迷惑不知束西者。視此,永嘉鄭氏曰:北極居天之中,而常在人#11北,以天形北傾也。或曰:斗杓可指束西,而辰則無為日觀。其所指,則知辰之所在。《書傳》曰:日月天之使也,星辰天之期也。一左一右,更有經緯。蓋自斗杓之所如#12言之,則謂之建。自日月之所會言之,則謂之辰。斗柄左移,日月右徙,故辰與建常相合焉。月行及日,會而為辰。辰本無體,兼星而見,故天正之吉。辰在星紀,自北而西,則地正之於天,玄桿以#13正之於豕韋。而西陸之降婁大梁實沈,南陸之鶉首鶉火鶉尾,束陸之壽星大火析木,其朔月可知也。《春秋外傳》所謂:日月底于天廟者,言建寅之月。辰在課訾,建亥之月。辰在天漢,日月會于龍朧。蓋因朔月之所在以知辰,因辰之所合以知斗之建焉。愚按:斗杓與北辰相脈絡,北辰為十二辰之統,斗杓則指十二辰者也。又《公羊傳》謂:大火為大辰,此則夾鍾生於房心之氣,為天帝之明堂,亦日天官。非北辰之大辰比也。如正月建寅,辰在束北。日月卻會西北之亥,氣便相應者,以寅與亥合也。日月都是如此#14。斗每月所指辰日建斗。第一星為魁,四為衡,七為杓。用昏建者,杓屬陰,夜半建日衡,居平三建者,魁屬陽。歷家以建除滿平定,執破危成收開閉,几十二日,周而復始,觀所值以定吉凶。每交一月,節鈴疊兩值日。如正月寅日,值建二卯三辰之類,與斗杓所指相應。
《易傳》曰: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一者太極也。(漢馬季長云:《易》有太極,謂北辰也。太極生兩儀,兩儀生日月,日月生四時,四時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15四氣。北辰居中不動。)
或難之曰:如此則太極有此北辰之可指。周子無極而大極,恐無此。愚應之曰:太極無聲無臭,是至微之中而有至顯之理。北辰至中至極,是有象之中而寓至微之理。體用一原,顯微無間。故北辰居中不動,而能生兩儀,日月四時五行十二月二十四氣也。太極靜極而動,而能生兩儀四象八卦,一物各具一太極也。天之北辰微有象,象夫子之太極。夫子之太極,故#16無象而象。天之北辰,北辰為氣之宗,而理行其中。太極為理之宗,而氣行其中。是或一道也。
邵子曰:天渾渾於上,而不可測也,故觀斗數以占天。斗之所建,天之行也。魁建子,杓建寅,星以寅為晝也。斗有七星,是以晝夜不過七分。
張氏曰:星以寅為晝者中。星以寅為旦,戌為昏。日以卯酉為中,則十二分而用七。星以寅戌為限,則十、分而用七矣。愚演之曰:天道左旋,以辰為體。無物之氣,不可見已。渾渾之中,惟星可指。日月五星,從地右行。斗杓所建,四時以平。大衍五十,一為太#17極。四十有九,是為七七分而用之,各有所入。一為天體,一為七政,一居中央,是為北斗。四列四方,是為七宿。蓋天地四方,以斗為樞。天運四時,自斗而指。斗正則時正,時正則斗正。故歷有差法,斗無差度,善治歷者,質諸斗而已矣。
北斗七星在太微,北魁四星為縱璣,杓三星為玉衡。斗人君之象,號令之主也。輔星輔于開陽,佐斗成功,丞相象也。
一至四為魁,五至七為杓。一日天樞,二日縱,三日璣,四日權,五日玉衡,六日開陽,七日搖光。樞為天,天子象,陽德也。城為地,女主象,陰刑也。璣為人,日令星,主火。權為時,日伐星,主水。玉衡為音,日殺星,主土。開陽為律,日危星,主木,主天倉五穀。搖光為星,亦日應星,主金。輔一星,輔于開陽,所以佐斗成功,主危正矯不平。或問曰:斗有七星,并輔星為八。星家又謂斗有九星,主九州,何耶?或又謂:《天官書》言孟課攝提。攝提者,星名。隨斗杓所指,以建十二月。以此星而足為九,可乎?日此無明證,不可從也。張平子妙於知天,言北斗與四官星,共為五七,則七星為斗,確乎不可增也。瞽史之學《易》,流於誕。五。儒寧缺疑可也。歐陽子曰:天人之際,遠矣。使一藝之士,布算積分,舍經從史,以求合焉,不亦艱哉。
《天官書》曰:所謂漩璣玉衡,以齊七政,杓擔龍角,衡殷南斗,魁枕參首。《前志》曰:用昏建者杓,杓自華以西南。夜半建者衛,衡殷中州河濟之問。旦建者魁,魁海岱以東地#18也。擔,連也。龍角,天田也。東七宿共為龍形。殷,中也。玉衡居中,南北之斗相殷也。杓斗之尾星第七也,尾為陰,昏陰位,故主西南。衡星居中,昏杓建於寅。夜半.衡,亦建於寅也。魁斗之首星屬陽,故主束北,所以斗杓連束方龍角之星。
《要義》曰:斗所建,地上辰。辰所會,天上次。斗與辰合。
按:斗柄所建十二辰,而左旋日體十二月,與月合宿而右轉。但斗之所建,建在地上十二辰,故言子丑之等。辰者,日月之會,會在天上十二次,故言課訾降婁之等。以十二律,是候氣之管。聲之陰陽各有合,如黃鍾十一月建子,合大呂十二月建丑之類。是斗與辰合宿,而成日月之會。
斗星亦隨天運轉。
孔氏曰:斗星一日一夜,亦隨天轉過一周,而行天一度。聖王觀斗所建,命其四時,以分十二月之會。
《詩》曰:維北有斗,西柄之揭。朱子曰:北斗,常見不隱者也。南斗,柄固指西。若北斗而西柄,則亦秋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