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曰。若佛境界。离有离无。色身相好。宁复非有。为遣此疑。故明具足即非具足。欲令即于色身相好。达其无分无剂。得见如来净法身故。净法身者。法界为体。不局丈六及四八故。彼丈六身及四八相。一一皆即相好之海。不可但作丈六四八观故。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