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内务府谨奏:
雍正三年五月二十五日,管理茶饭房事务.散秩大臣佛伦传旨:著赏给茶房总领曹颀五六间房。钦此钦遵。查烧酒胡同有李英贵入官之房一所,计九间,灰偏厦子二升,请赏给茶房总领曹颀。为此,连同房样呈览请旨。等因缮摺。
总管内务府事务.和硕庄亲王允禄,内务府总管兼散秩大臣常明,内务府总管来保、李延禧,交与奏事员外郎张文彬等转奏。
奉旨;著赏给。钦此。
员外郎桑额送来,谕交与茶房总领曹颀。
[译自内务府满文奏销档]
二百六十七 内务府总管允禄等面奏胡凤(上羽下军)曹(兆页)呈报查问洛兴华被山东巡抚拘捕缘由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