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事太监刘玉、张玉柱传旨:每年花费若干万两钱粮织的纱,库中官员并未妥善收藏,以致变色,将此著交内务府总管去查。变色之纱,若系三五年之内者,著参奏。钦此。 [译自内务府满文上传档] 二百六十二 上谕著内务府将三织造送来之缎疋立即入账销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