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十七年七月十二日

巡抚安徽宁池太庐凤滁和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加玖级臣徐国相谨奏:为册报支放江宁织造官员钱粮事。

窃照江宁织造等并跟役马匹支过俸饷粮料,例系督臣按年造册奏销,续于奏销钱粮等事案内,准户部题覆,江南总督臣阿席熙疏称:通省地丁各项钱粮,俱系专责抚臣管理,共江宁、京口满汉官兵及织造衙门并安游等营,岁支本摺钱粮数目,自康熙拾柒年为始,交与江宁、安徽贰巡抚奏销可也等因。奉旨:依议。钦此。移咨前来,随经转行遵照在案。

今奏销届期,催据安徽布政使龚佳育,将江宁织造官曹玺等并跟役马匹,自康熙拾陆年正月起,至拾贰月终止,支过俸饷银米、豆草数目,分晰册报前来。该臣覆核无异,除照造清册移送部科外,臣谨恭缮黄册,进呈御览,鉴照施行。为此开坐造册,谨具奏闻。

计开:

织造官壹员曹玺,每年应支俸银壹百叁拾两,除奉捐银陆拾伍两不支外,实支俸银陆拾伍两。又,全年心红纸张银壹佰捌两,俱经议裁不支,理合登明。月支白米伍斗。

物林达壹员[注],每年应支俸银陆拾两,除奉裁银贰拾肆两不支外,实支俸银叁陆陆两。月支白米伍斗。

柒品笔帖式壹员,每年应支俸银肆拾伍两,除奉裁银玖两不支外,实支俸银自叁拾陆两。月支白米伍斗。

物林人贰员[注],每员月支廪银肆两,白米伍斗。

笔帖式壹员,每月支廪银肆两,白米伍斗。

跟役、家口共计玖拾伍名口,每名口月各支仓米贰斗伍升。

马贰拾柒匹,每匹春冬季日支豆叁升,草贰束,夏秋季日支豆贰升,草贰束。(下略)

织造官曹玺支康熙拾陆年分俸银陆拾伍两。

物林达龚安支康熙拾陆年分俸银叁拾陆两。

柒品笔帖式张问政支康熙拾陆年分俸银叁拾陆两。

以上共支银贰佰捌拾壹两,共支白米叁拾陆石,共支仓米贰佰捌拾伍石,共支豆贰佰肆拾叁石,共支草壹万玖仟肆百肆拾束。

右谨闻奏。

[内阁.黄册]

[注]物林达,满语,汉译为司库,物林人,汉译为库使。

三 江宁织造曹玺进物单

江宁织造理事官 加四级臣曹玺恭进。

计呈:

轿一乘、铁梨案一张、博古围屏一架、满堂红灯二对、宣德翎毛一轴、吕纪九思图一轴、王齐翰高闲图一轴、朱锐关山车马图一轴、赵修禄天闲图一轴、董其昌字一轴、赵伯驹仙山逸趣图一卷、李公麟周游图一卷、沈周山水一卷、归去来图一卷(御书房收)、黄庭坚字一卷(御书房收)、淳化合帖二套、天宝鼎一座(自鸣钟收)、汉垂环尊一座(自呜钟收)、汉茄袋瓶一座、秦镜一面、珐琅象鼻炉一座(自呜钟收)、珐琅索耳炉一座(自呜钟收)、珐琅花觚一座(自呜钟收)、宋磁菱花瓶一座(自呜钟收)、窑变葫芦瓶一座、哥窑花插一座、定窑水注一个(自呜钟收)、窑变水注一个(自呜钟收)、汉玉笔架一座(自呜钟收)、英石笔架一座(自呜钟收)、汉玉镇纸一方(自呜钟收)、紫檀镶碧玉镇纸一方、竹镇纸一个、竹臂阁一个、竹笔筒一个(自呜钟收)竹笔二枝、竹香盒一个、雕漆香盒一个、竹匙箸瓶二副、太极图端砚一方、程君房墨四匣(自呜钟收)、桑林里墨二匣(自呜钟收)、吴去尘墨二匣、龙葱一座、竹箭杆十根。

[官中.杂件.进贡单]

四 内务府总管海拉逊等奏曹寅进送腌鲥鱼

曹家档案史料 · 第 2 / 25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