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上谕内阁曰革职总兵雷泽逺着加恩赏给叅将衔令其休致革职知县吴率祖教谕魏权俱着赏给原衔乾隆十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上谕内阁曰革职监察御史王原圻知县陈嘉书张鉴俱着加恩给还原衔

同日

上谕内阁曰江寜驻防兵丁每年应支兵米例支本色四个月折色八个月其折色内惟二三五六八九等月每石折银一两二钱至十一十二两月及遇有闰月每石则折银七钱五分多寡既未画一且偶值市价昂贵兵丁未免拮据嗣后江寜驻防兵丁十一十二两月并闰月折色俱着加恩照二三等月之例一概给银一两二钱该部即遵谕行

钦定南巡盛典 · 第 271 / 50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