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四年十二月初三日礼部奏言恭照明春

皇上南巡前经【臣】等奏准遣官致祭

岳镇海渎等处并声明

御路所经三十里内应行致奠各祠墓俟各该督抚查覆到日再行具奏兹据江南河道总督李奉翰咨称寳应县境之

湖神庙系乾隆三十年二月内奉

防勅建又清河县境李家庄之新盐河闸

大王庙系乾隆四十三年奉

防勅建均在

御路三十里以内查顺黄坝之

河神庙已经【臣】部奏准遣官读文致祭今据咨称寳应县境之

湖神庙李家庄之

大王庙亦在三十里以内似应一体遣官读文致祭所有应用祭文由翰林院撰拟香帛祭品交地方官敬谨预备奏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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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南巡盛典 · 第 236 / 50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