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九年四月初一日

上谕内阁曰山东运河堤岸各工前经发帑兴修现已一律完整办理甚为妥速兰第锡何裕城明兴俱着交部议叙其道府以下各员着兰第锡明兴查明具奏实在奋勉出力者交部从优议叙其次出力者交部议叙其余随同在工未经出力者亦不必滥行叙入至効力各员或留河工委用或留地方差遣并着兰第锡明兴分别查明酌议具奏

钦定南巡盛典 · 第 180 / 50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