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五年二月初九日

上谕内阁曰朕廵行江浙取道维扬因念两淮灶户生计劳苦业经降防将节年未完应征积欠银三万五千余两全行豁免以示恵恤其两淮啇众踊跃抒忱并应一体加恩俾霑庆泽所有应还川饷项内尚有未缴银一百二十万两着加恩全行豁免又两淮商人歴纲提引余利项内庚子年限应完银二十七万六千余两并着展限递缓一年俾淮扬商众益资饶裕该部即遵谕行

钦定南巡盛典 · 第 128 / 50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