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谕议政大臣等曰有本人立功授职后因年老或染病解任袭与兄弟子侄承袭之人若经病故即不准承袭立功之人现在而遽谓承袭世次已完不准袭职殊属可矜嗣后立功授职之人本身若在理宜再准承袭一次尔等防议具奏
圣祖仁皇帝圣训 · 第 485 / 55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