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四十八年己丑十月壬子

上谕大学士九卿等曰江南浙江连岁灾荒地方困苦今年两省疾疫盛行人民伤毙者甚多虽该省督抚未经奏闻而朕访知灾病之状深用恻然民命至重朕宵旰孜孜惟以矜全百姓为念一切刑狱奏谳尤加矜恤比年因江浙盗案叠见秋审时情实各案所议情罪俱属允协但念灾荒疾病之余复将数十罪犯一时正法朕心殊为不忍江浙两省应处决情实人犯俱着停止一年

十一月癸未

上谕大学士等曰向来勾决罪犯止开犯人姓名顺治年间有两犯同名者一勾一留唱名时二人同应监斩御史不能辨别具本请防其被勾者亦留至次年正法今令开明承审各司及罪人籍贯年岁自无错误矣自顺治初年至康熙八年满洲内无杀人之罪犯后来渐多朕欲禁絶之故交与该旗即行完结着为定例其时大臣或谓朕立法太严朕决意行之由是杀人罪犯日少去年止有一案今年絶无矣

圣祖仁皇帝圣训 · 第 292 / 558 年